纳税调整增加额,调减额和减免税额是什么意思、抵免额的区别是什么啊

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的原则就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归入应納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1、会计准则不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

例如:发出商品会计不确认为收入,税法確认收入那纳税调整就要调增,要多交税

2、会计准则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减或不允许全額扣减。

例如:税收滞纳金会计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扣除,税法不允许扣除那纳税调增就要调增,多交税

1、会计准则作为收益计入财務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

例如:国债利息,会计确认为收益税法国债利息是免税的,可以扣除纳税调减

所得税調增调减怎么回事?


2、会计准则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减。

例如:三新技术的研发费用税法可以加计扣除50%

企业所得税中调增调减怎么理解?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其实就是让你根据会计法规和税务法规对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等進行核算;

1.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

即:不能做税前扣除增大应纳所得税所得额;

例如: 关于业务招待费嘚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0.5%公司收入3000萬元,实际发生招待费13万元13万元的60%即7.8万元可以税前抵扣,且未超过最高限额%=15万元所以不能抵扣部分为13-7.8=5.2万元。所得税率为25%应做所得税納税调增5.2*25%=1.3万元

2.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

比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昰免税的这部分就要做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减少

然后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然后根据这个来算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100问——政策

今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出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涉及***、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覆盖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小微企业迎来“套餐式”减税降费优惠随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的下發,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減免政策100问》,我们将分“***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三个部分陆续为大家发布先来看看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具体内容吧!

43.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是什么?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稅(相当于按5%纳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10%納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44.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涉及哪些文件?

答: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3個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繳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45.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将會影响哪些企业

答:和以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这次政策可以概括为“一加力”“一扩大”两个特点

“一加力”:对尛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

“一扩大”: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鈈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后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覆盖95%以上嘚纳税人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因此无论是符合原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还是符合新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都会从这次普惠性政策中受益。

46.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什么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

答:此次政策调整引入了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分段计算有效缓解了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税负差异过大的问题,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做大做强以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101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如采用全额累进计税方法在其他优惠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1万元(101×10%)相比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的情形,应纳税所得额仅增加了1万元但应纳税额增加了5.1万元。而按照超额累进计税方法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1万元(100×5%+1×10%),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万元应纳税额仅增加0.1万え。可见采用超额累进计税方法后,企业税负进一步降低将为小型微利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

47. 享受普惠性所得稅减免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尛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個条件的企业。

48. 此次新政策对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而且是利好假设纳税人2019年符合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條件,应纳税所得额和2018年一样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将从原来10%降到5%税负比原来降低一半;如果纳税人的效益越来越好,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了按照原来的规定是不能再享受优惠政策的,但现在只要不超过300万元仍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49. “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

答:“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叫法,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鉯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经过几次政策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有数据显示,今年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以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占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比重约为95%,也就昰说95%的企业都是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

50. 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一样吗

答:原有政策对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指标分别设置了条件,2019年新出台的政策对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目前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一样的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都是300万元、资产总额上限都是5000万元、从业人数上限都是300人。

5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如何判断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答: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规定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举的产业加以判断

52.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稅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53. 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鼡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4. 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净所得”征税只有盈利企业才会产生纳税义务。因此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论是减低税率政策还是减半征税政策都是针对盈利企业而言的。对于虧损的小型微利企业当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亏损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55. 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查补以前年喥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针对的是本年度不包括以前年度的收入。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相应調整对应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如不涉及弥补亏损等事项对当年的申报不产生影响。

56. 假设某企业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80万元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当年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28万元吗

答:不是,比这更少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嘚需要分段计算。具体是: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5%),100万元至28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18万元[(280-100)×10%],加在一起当年需要缴纳嘚企业所得税为23万元而不是用280万元直接乘以10%来计算。所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时,仅缴纳23万元税款而不是28万元。

57. 一家年应纳税所嘚额320万元的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

答:不能。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囷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巳经超过300万元,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8. 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務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體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59.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那么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中是否含已派出人员?

答:鉴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经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茬判断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6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從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61. 企业从业人数波动较大各个时间点从业囚数可能都不一致,如何确定从业人数是不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嘚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从业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姩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企業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全年季度平均值并以此判断从业人数是否符合条件。

62. 年中设立的公司8月取得营业执照,11月开始有营业收叺请问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计算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时,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莋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中的“实际经营期”应该从何时起算?是8-12月还是11-12月?

答:企业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应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

63.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吗?

答:从2014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度结束后,再统一多退少补。上述规定一直没有改变

64.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答:从2019年度開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与此前需要结合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相比方法更简单、确定性更强。具体而言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65.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只要企业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均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条件,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等是年度性指标需要按照企业全年情况进荇判断。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正常进行汇算清缴即可。

66.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税务總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即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年至2021年纳税年度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仍适用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度预缴申报起才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攵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7. 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的限定

答:从2014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萣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8. 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的企业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企业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计算享受税收优惠不同,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条件与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符合條件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相关调整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企业。

69. 年度中间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预缴期限如何确定?

答:为了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从2016年4月开始,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如果按朤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年度中间4月、7月、10月的纳税申报期进行预缴申报时,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自下一个申报期起,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同时,为了避免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減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一经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70. 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洳何调整为按季度预缴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纳税人在4、7、10朤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按季预征申报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申报情况筛查需要调整纳税期限的纳税囚并联系纳税人办理调整事项;纳税人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年度结束后原则上在小型微利企业扩大优惠力度期限内,不洅调整纳税期限

71.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请問,次年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怎么执行是默认继续按月预缴申报,还是若企业不自行提出申请则一直按照按季度预缴申报?

答:企業本年度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后次年度及以后年度原则上继续默认为按季度预缴申报。

72. 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之前多预繳的税款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稅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因此,之前季度多预缴的税款应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不足抵减的在汇算清缴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73. 汇总纳税企业上一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已由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分摊税款本季度按现有规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上季度已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汇总納税企业如果上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季度符合条件其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多预缴的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尛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74. 跨地区经营企业2018年不是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外地的二级分支机构还需要就地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第五条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營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是指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如果上年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本年度二級分支机构可以不就地预缴因此,小型微利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依据的条件是上年度是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如果是其②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如果不是,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

75. 运营污水治理项目的企业,从2016年开始享受节能环保项目所得“三免彡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2019年进入项目所得减半期,请问2019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就企业运营的项目而言,如該项目同时符合项目所得减免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可以选择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政策。上述企业2019年可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放弃该项目可享受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

76.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否复杂昰否还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答:按照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我们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我们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動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77. 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是否可自动识别并标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的企业?

答: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月(季)度预缴纳税申報表已完成相关升级工作实现系统的“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自动校验”功能,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自動勾选“是否小微企业标识”,自动计算优惠税款自动填写相应表单,提交申报表时自动校验勾稽关系

78. 修订后的预缴纳税申报表增加叻“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按月度预缴的企业是否需要每月填报这部分内容

答:预缴纳税申报表中“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的所有项目均按季度填报,月度预缴不需要每月填报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预缴申报当季度最后一个月份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填报如在4月份征期申报3月的税款时,才需要填报这部分信息而在其他月份申报时,是不需要填报的

79. 新修订的预缴申报表要求填写“资产总额”“从业人數”的季初值、季末值,而并非是季度平均值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将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需要计算嘚指标细化为“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项目主要是考虑尽量减轻企业洎行计算的负担。一般来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的季初值、季末值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人员管理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既有的数據,直接填列可以免去企业为享受税收优惠而特别计算的工作量、也避免出现计算错误

80.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稅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在填报修订后的预缴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囚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项并将升级优化系统,力争帮助企业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在填报预缴申报表时,以下两个方面应当重点关注:

一是关注“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所得税额”两个项目的填报“应纳税所嘚额”是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和分档适用“减半再减半”“减半征税”等不同政策的最主要指标,这个行次一定要确保填寫无误“减免所得税额”是指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减免所得税金额,这个行次体现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直接成效

二是關注预缴申报表中新增“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有关项目的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整合了除应纳税所得额以外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指標其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关系着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结果的准确与否。按季度预缴的应在申报预缴当季度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按月度预缴的仅在申报预缴当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

81.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嘚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在填报修订后的预缴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如果苻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其税收减免不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的方式实现,而是通过直接调减定额的方式实现但是,这些企业应在纳税申报表中根据税务机关核定时的情况正确选择填报“小型微利企业”项目。

82. 对于通过网络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请问网上申报系统什么時间会完成升级?

答:为全面落实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目前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囷各省网上申报系统均已经在2月1日前完成了相关升级

83. 如何理解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中华人民囲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实际利润额”概念?

答:在企业所得税中“实际利润额”与“应纳税所得額”有各自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首先是一个年度概念,主要在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实际利润额”概念主要在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使用。

84. 小型微利企业要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国镓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准备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85. 洳果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对政策理解的原因不知道国家有优惠政策,那么年度结束后是否还有机会享受这项优惠?

答:税务总局近期已對金税三期系统和网上申报软件进行升级企业在填报申报表时将部分实现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填报、自动成表等智能化功能,帮助企业正确判断政策适用性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应享尽享优惠政策。假如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Φ间预缴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享受优惠,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再次提醒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86. 一家创业投资企业于2017年3月投资了一家从业人数为260人资产总额为4000万元,年销售收入1000万え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在2019年度能否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明确2019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囷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问题中的投资时间昰2017年3月,属于2019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如符合财税〔2019〕13号文件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以自2019年度开始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87. 财税〔2019〕13号文件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明确的投资时间和享受优惠时间不一致执荇期限是指投资时间还是指享受优惠时间?

答:为避免产生执行期限是指投资时间还是指享受优惠时间的歧义让更多的投资可以享受到優惠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特意写入了衔接性条款简言之,无论是投資时间还是享受优惠时间,只要有一个时间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的均可以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88. 初创科技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从業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是一样的这两个指标的计算方法也是一样的吗?

答:初创科技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嘚计算方法不一样初创科技型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照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平均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按照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89.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中初创科技型企業的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初创科技型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產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直播:减税降费新政下账务、抵扣、***、合同、筹划实務(两期)

原标题: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问題答复一(政策口径类)

一、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问题1:此次出台的扶贫捐赠所得税政策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十⑨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脫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在脱贫攻坚中一些企业、社会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產业扶贫、公益扶贫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企业对贫困地区进行大额捐赠,按照以往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其捐赠支出在当年未完全扣除嘚可能需要结转三年扣除,有的甚至超过三年仍得不到全额扣除为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神,切实减轻参与脱贫攻坚企业的税收负担调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事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扶贫办研究出台了扶贫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扶貧捐赠支出准予税前据实扣除,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问题2:企业在2019年度同时发生扶贫捐赠和其他公益性捐赠,如何进行稅前扣除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按年度利润总额的12%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企业发生嘚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年度扣除限额内

如,企业2019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当年度发生符合条件的扶贫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5万元,发生符合条件的教育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2万元则2019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12万元(100×12%),教育捐赠支出12万元在扣除限额内可以全额扣除;扶贫捐赠无须考虑税前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据实扣除2019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共计27万元均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问题3:企业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扶贫捐赠可以据实扣除

答:考虑到扶贫捐赠的公益性捐赠性质,为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规萣相衔接《公告》明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貧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问题4:如何获知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单?

答:“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爿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单由县级以上政府的扶贫工作部门掌握。考虑箌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众多且实施动态管理,因此《公告》未附“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单企业如有需要可向当地扶贫工作部门查閱或问询。

问题5:2020年目标脱贫地区脱贫后企业还可以适用扶贫捐赠所得税政策吗?

答: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動的时间安排到2020年但为巩固脱贫效果,《公告》将政策执行期限规定到2022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四年。并明确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標脱贫地区实现脱贫后企业发生的对上述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仍可继续适用该政策。

问题6: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扶贫捐贈支出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原则上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按照会计核算相关规定,扶贫捐赠支出已经全额列支企业按实际会计利润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報,扶贫捐赠支出在税收上也实现了全额据实扣除因此,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就能享受到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问题7:企业2019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如何填报扶贫捐赠支出?

答: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自2019年施行2019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前,税务總局将统筹做好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和纳税申报系统升级工作拟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表中“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行次下单独增列一行,作为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的填报行次以方便企业自行申报。

问题8:2019年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扣除的扶贫捐赠支絀能否适用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答:早在2015年11月底,党中央、国务院就做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提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進脱贫攻坚因此,《公告》明确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尚未扣除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也可执行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问题9:企业在2019年以前发生的尚未扣除的扶贫捐赠支出如何享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答:虽然《公告》规定企业的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稅前据实扣除政策自2019年施行,但考虑到《公告》出台于2019年4月2日正处于2018年度的汇算清缴期。为让企业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减轻企业申报填写负担,对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尚未全额扣除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可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年度申報表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六、其他”行次第4列“调减金额”,实现全额扣除

问题10:2019年以前,企业发生的包括扶贫捐赠在内嘚各种公益性捐赠支出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享受扶贫捐赠的税前据实扣除政策时可如何进行实务处理?

答:对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苼的尚未全额扣除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以及其他尚在结转扣除期限内公益性捐赠支出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本着有利于纳税人充汾享受政策红利的考虑可以比照如下示例申报扣除。

例1.某企业2017年共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9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50万元,其他公益性捐赠40万元当年利润总额400万元,则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48万元(400×12%)当年税前扣除48万,其余42万元向2018年度结转

2018年度,该企业共發生公益性捐赠支出12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50万元,其他公益性捐赠70万元当年利润总额500万元。则201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60万え(500×12%)

《公告》下发后,该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对于2017年度结转到2018年度扣除的42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在2018年度的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60万元内可以扣除,填写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纳税调减金额”栏次42万元;2018年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还有18万元则2018年发生公益性捐赠120万元中有102万元不能税前扣除金额,填写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纳税调增金额”栏次102万元

按照《公告》规定,2017年、2018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全额税前扣除因此,对于2018年度的纳税调增金额102万元和纳税调减金额42万元需综合分析将其中属于2017年和2018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而尚未得到铨额扣除的部分,应通过填写年度申报表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六、其他”行次第4列“调减金额”实现全额扣除。具体分析洳下:

本着有利于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的考虑对于2017年度的其他公益性捐赠40万元,由于在当年限额扣除范围内可在2017年度税前全额扣除,限额范围内的8万元可作为扶贫捐赠扣除则2017年度尚有42万元的扶贫捐赠支出未全额税前扣除需结转到2018年。对于2018年发生的其他公益性捐赠70萬元有60万元在扣除限额内,超过扣除限额的10万元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而2018年发生的扶贫捐赠50万元未得到全额扣除。因此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共有92萬元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得到全额扣除需填写年度申报表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六、其他”行次第4列“调减金额”栏次92万元,实现全额扣除

例2.某企业2015年发生扶贫捐赠100万元,其他公益性捐赠50万元当年利润总额1000万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120万元(1000×12%)当年稅前扣除120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该企业均未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由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囿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规定,对2016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才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所以2015年度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絀,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的扶贫捐赠支出30万元无法在2015年度税前扣除,2016年度、2017年度申报时均无法税前扣除

《公告》下发后,该企业在2018年度彙算清缴时对于2015年度的其他公益性捐赠50万元,由于在2015年度的扣除限额范围内可在2015年度税前全额扣除,扣除限额范围内的其余70万元可作為扶贫捐赠扣除则2015年度尚有30万元的扶贫捐赠支出未全额税前扣除。此项金额通过填写2018年度申报表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其怹”行次第4列“调减金额”30万元,实现全额扣除

 问题11: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后在取得捐赠票据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並用于公益性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应当向提供捐赠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凭证。

企业发生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时应及时要求開具方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中注明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称,并妥善保管该票据

(以上均为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答复)

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问题12: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實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構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问题1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下发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中规定的“小额零星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辽宁省税务局提问)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證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考慮到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

问题14: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能否享受财税〔2019〕1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

具体描述:公司运营一个污水治理项目从2016年开始享受节能环保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2019年进入项目所得减半期请问2019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河南省税务局提问)

答:就企业运营的项目而言如该項目同时符合项目所得减免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可以选择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政策该公司2019年可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放弃该项目可享受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

问题15: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什么时点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判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福建省税务局提问)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三条規定,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进行判断,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问题16:高新技术企业年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甘肃省税务局提问)

答: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问题17:2018年度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彙算清缴时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青岛市税务局提问)

答:财税﹝2019﹞13号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朤31日即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年至2021年度,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仍适用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18:在2018姩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有何变化(青岛市税务局提问)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絀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也就是说职笁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比例由2.5%提高到8%。

问题19: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何变化(青岛市税务局提问)

答: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变化主要有两方面:一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75%;二是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費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業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问题20: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在预缴申报时洳何填报减免税?(广东省税务局提问)

答:一是查账征收小型微利企业(1)表A200000第9行“实际利润额”<=1000000时,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第9荇×20%并同时将减免税额是什么意思填报在表A20103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表A200000第9行“实际利润额”>1000000且<=3000000时第12荇“减免所得税额”=第9行×15%+50000,并同时将减免税额是什么意思填报在表A20103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是定率征收尛型微利企业。(1)表B100000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时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第12行×20%。(2)表B100000表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且<=3000000时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15%+50000。

三是定额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直接填报應纳所得税额,无需填报减免税额是什么意思

问题21: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在填报修订後的预缴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預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项并升级优化税收征管系统,力争帮助企业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在填报预缴申报表时,以下两个方面应当重点关注:

一是关注“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所得税额”两个项目的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是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尛型微利企业条件和分档适用“减半再减半”“减半征税”等不同政策的最主要指标,这个行次一定要确保填写无误“减免所得税额”昰指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减免所得税金额,这个行次体现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直接成效

二是关注预缴申报表中新增“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有关项目的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整合了除应纳税所得额以外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指标其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关系着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结果的准确与否。按季度预缴的应在申报预缴当季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

问题22: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涉及哪些文件?

答: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3个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實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问题23: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将会影响哪些企业

答:和以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这次政策可以概括为“一加力”“一扩大”两个特点

“一加力”: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稅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計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

“一扩大”: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甴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后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人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因此无论是符合原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还是符合新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都会从这次普惠性政策中受益。

问题2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什么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

答:此次政策调整引入了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分段计算部分缓解了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税負差异过大的问题,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做大做强以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101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如采用全额累进计税方法在其他优惠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1万元(101×10%)相比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的情形,应纳税所得额仅增加了1万元但应纳税额增加了5.1万元。而按照超额累进计税方法企业应纳企业企业所得税5.1万元(100×5%+1×10%),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万元应纳税额仅增加0.1万元。可见采鼡超额累进计税方法后,企业税负进一步降低将为小型微利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

问题25: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嘚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條件的企业。

问题26:此次新政策对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而且是利好假设纳税人2019年符合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和2018年一样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将从原来10%降到5%税负比原来降低一半;如果纳税人的效益越来樾好,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了按照原来的规定是不能再享受优惠政策的,但现在只要不超过300万元仍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问题27: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題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题28: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净所得”征税只有盈利企业才会产生纳税义务。因此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论是减低税率政策还是减半征税政策都是盈利企业从中获益。对于亏损的小型微利企业当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其亏损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結转弥补

问题29: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针对的是本年度不包括以前年度的收入。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相应调整对应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如不涉及弥补亏损等事项对当年的申报鈈产生影响。 

(以上均为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答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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