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庭使用燃化气该交“财产保险费”吗?对此我们鈈理解也搞不清,请党报帮助调查如果该交我们用户不折不扣地照办,如果不该交已交的钱,请责成退给用户
9月15日,记者致電新奥燃气投诉***一名工作人员答复说,交20元是一年的财产保险费但这笔钱不能强迫收取,只能是用户自愿投保投诉人认为,搞財产保险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应该让用户知情选择。娥眉路燃气收费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用户提出质疑的情况下仍然不做解释强行收取20元钱此种做法太不可取,望上级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湘潭新奥燃气营业厅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得知用户投诉后回复本报说:根据2013年8月1日湘潭新奥燃气营业厅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潭政办【2013】58号文件《湘潭新奥燃气营业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行燃气责任保险的通知》:由湘潭新奥燃气营业厅市人保财险公司全面推行燃气事故责任保险工作,湘潭新奥燃气营业厅新奥提供售气网点办理保险***业务由人保財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向客户宣传解释,客户在交纳燃气费的同时可以交纳燃气保险如客户不愿交纳燃气保险,可在《燃气责任保险告知用户表》中签字售气网点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后即可在网点进行购气。但在该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仍有极少部分的网点不按规矩办悝,针对这一现象燃气公司将严格按照与各网点签订的《服务水平协议》要求进行管理,对个别燃气***网点强制用户购买燃气事故责任保险的违规行为提出严肃批评对屡教不改的网点进行关停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