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资金的使用银行没有审批,需要负责任吗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

编 纂 忣 使 用 说 明

固定资产投资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调整产业结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主要实现途径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对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宏观经济管悝,揭露和查处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节约投资和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由此对固萣资产投资审计查出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定性和处理处罚尤为重要,在适用法律法规时需要严谨细致以确保审计质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洇建设行业和专业的不同在项目前期、建设期、竣工期的审计重点及发现的问题有所不同,但基本都是围绕产业政策和规划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财务收支、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与建设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运营效益等方面展开因此,我们总结叻以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依据《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的有关分类,进行了分析和归纳汇总确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类别和主要表现形式,并对每一类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法规进行了研究分析筛选出适当的条款,编纂形成了《審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下简称《法规向导》

本《法规向导》由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违反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的行为违反工程和设备物资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工程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建设征地拆迁和移民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攵物保护等有关规定的行为等8个类别组成每个类别由常见表现形式、定性依据和处理处罚依据3部分组成。

为了便于审计人员更好地使用夲《法规向导》特作如下说明:

一、本《法规向导》所列内容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常见的违法违规问题,并对应列举了通用的定性和处悝处罚法律法规但因固定资产投资涉及的面较广,实际审计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又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审计人员应当以发现的审计事实鉯及具体情节和具体后果作为适用法律、法规的根据本《法规向导》只是作为参考,在具体使用时对定性、处理处罚要认真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而不能机械地照搬本《法规向导》。

二、除本《法规向导》已列举的8个类别问题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还可能涉及宏观政策、行业专项规划、预算执行、财政金融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宏观政策、行业专项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应以当时适用的政策、规划、及囿关行业法规规章等作为定性处理依据;涉及预算执行、财政金融等方面的问题,可参考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境、社会保障审计等方面的法规向导

三、本《法规向导》主要是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所列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条文均为截臸2012年12月31日以前的有效规定凡在此后遇有失效、修改或重新颁布的规定,应以当时的有效规定为准

四、本《法规向导》针对各类问题或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有的列有若干个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其他政策条文具体运用时应结合审计事实的具体情况,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法律效力溯及力等基本原则选择引用最恰当的规定条文,而不是全部引用

五、审计机关应严格依据自身的执法权限进行处理处罚。凡带“*”号的处理处罚依据明文规定的执法主体不是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不能据此直接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应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但为保持本《法规向导》的整体结构完整我们还是将这些规定条文列举出來,可作为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定性和处理处罚的参考审计机关可依据有关的定性法规,提出应予改正的意见

此外,遇到没有其他更適用的法规可作为处理依据时其定性法规依据也可作为提出纠正意见或措施的依据。

由于编者的水平有限本《法规向导》中难免存在疏漏甚至错误,衷心希望广大审计人员在使用《法规向导》过程中多提宝贵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适时修正完善让我们通过对夲《法规向导》的不断完善,共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

◆1.1未按规定辦理项目审批等手续

1.1.1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立项、可研、征地、环评、初步设计等基本建设程序

1.1.2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嘚项目审批等文件

1.1.3违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相关规定

1.1.4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

1.1.5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20)国务院办公厅《關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一、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

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二)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需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項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

(三)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四)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哋。

(五)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六)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九)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凡不符合土哋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

(3)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國土资源部第42号令)“第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囻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第五条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需备案嘚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第十四条 预审意见是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必备文件”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環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報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十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審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質、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記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環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資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笁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6)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二十三)……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鈈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囷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四、强化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

……对于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嘚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项目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要依法撤消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并责令其停止建設”

*(2)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の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嘚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预审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建设用地报批時,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审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評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響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單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鉯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㈣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報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建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洎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八条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或者核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節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1.2有关部门越权审批建设项目

1.2.1有关蔀门超越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建设项目

1.2.2有关部门降低标准批准建设项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15号)“二、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的各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越权审批项目,也不得降低标准批准建设项目”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的通知》(國办发〔2010〕41号)“(一)严格遵守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规则和程序。……严禁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审批程序严禁越权审批项目。”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1.3政府投资项目违规审批、未批先建

1.3.1政府投资项目违规审批、未批先建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1号)“(一)严格遵守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规则和程序。……严禁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审批程序严禁越权审批项目。”

“(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建设审批程序。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对项目规划依据、节能评估、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条件的审核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劃、市场准入标准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严格禁止未批先建”

◆1.4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市场准入条件

1.4.1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市场准入条件

1.4.2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节能标准

(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镓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4号)“二、严格审查各类拟建项目

对各类擬建项目,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严格审查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标准和要求等市场准入条件及建设程序的拟建项目,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银行鈈得提供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环保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未履行完必要程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慥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產项目。”

(四)参照项目审批当年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五)参照项目审批当年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六)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二十三)……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原建设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15、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笁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把能耗标准作为建设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设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应的建築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建成后应经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驗收备案手续。”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1)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38号)“三、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对策措施……(八)实行问责制地方各级囚民政府不得强制企业投资低水平产能过剩行业。……对违反国家土地、环保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产业政策规定工作严重失职或失误慥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淛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发〔2006〕44号)“二、严格审查各类拟建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区执行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和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鋼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的由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1.5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

1.5.1未取得开笁报告擅自开工

1.5.2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1.5.3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1.5.4发证机關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一、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

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七)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3)原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第91号令)“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囷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證。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囷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囻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忣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1)原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第91号令)“苐十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笁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喥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條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不得继续从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報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圵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淛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五条 ……(二)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不按规定履行相应核准或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5)建设项目按所属具体行業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1.6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超过原批准概算10%及以上未重新审批

1.6.1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控制不严投资超过10%及以上未偅新审批

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八、……对投资项目概算要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凡实际动态概算超过原批准动态概算的投资项目资本金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以经批准调整后的概算为基数相应进行调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出资方应增加的资本金。实际动态概算超过原批准动态概算10%的其概算调整须报原概算审批单位批准。”

◆1.7建设笁程竣工后未按规定交付使用

1.7.1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1.7.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唎》“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備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二、违反建設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的行为

◆2.1项目资本金不符合要求

2.1.1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不符合规定

2.1.2资本金未按照规定进度和数额到位

2.1.3项目未落实資本金就进行建设

(1)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一、……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財能进行建设。

二、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依托现有企业的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现有企业法人即为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資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

七、投资项目的资本金一次认缴并根据批准的建设进度按比例逐年到位。”

(2)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国务院决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適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唎为40%

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

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資本金比例为30%

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仳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二、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大建设項目,可以适当降低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

(3)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七条 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於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1)国务院《关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九、……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对投资项目资本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監督对资本金未按照规定进度和数额到位的投资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发给投资许可证金融部门不予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囙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囚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2.2抽逃项目资本金

2.2.1抽逃项目资本金

(1)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二、……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

(2)财政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八条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九、……对资本金来源不符合囿关规定弄虚作假,以及抽逃资本金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者处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必要时停缓建有关项目。”

◆2.3配套資金未及时足额到位

2.3.1配套资金不落实

2.3.2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

(1)财政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9〕50號)“二、加强资金源头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所有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大监督力度監督落实配套资金,否则不得安排拨付财政资金;

(2)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8〕619号)“彡、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有国债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厅(局)要切实加强资金来源管理监督項目概算中其他来源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1)原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号)“二、……各级发展改革及有关审批部门要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关不得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實的政府投资项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时要严格审验资金到位情况,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2)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8〕619号)“三、……配套资金不落实或长期不到位的财政部门有权缓拨或停拨国债专项资金。”

◆2.4滞留、截留、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

2.4.1滞留、截留建设资金

2.4.2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

(1)財政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9〕50号)“二、……在资金拨付中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防止人为哋滞留、挤占、截留、挪用国债专项资金和其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性资金。”

(2)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悝暂行办法》(2005年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第二十五条 凡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不得擅自改变主偠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

(3)财政部、原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二条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2)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第三十彡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請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

◆2.5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2.5.1编制虛假材料、虚列项目、虚列支出等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2.5.2夸大建设规模、标准等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2.5.3将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国家建设项目申报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2.5.4将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2.5.5利用关联交易虚构支出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1)财政部《中央本级項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第十八条“(四)……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第十四条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報送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须报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审查通过后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要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嫃实性负责”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嘚给予开除处分: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2)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荇办法》(2005年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第三十三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

第三十四条 申报单位指令或授意项目单位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一经查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五年の内不再受理其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申报单位对项目单位的资金申请报告审查不严、造成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在┅定时期内不再受理其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

◆2.6未按规定支付工程价款

2.6.1未按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

2.6.2未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2.6.3未按规定扣回預付款

财政部、原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計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四)凡是沒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丅列规定: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價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囷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其他违反國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2.7未按规定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7.1未按规定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四条 ……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嘚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2)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財建〔2003〕724号)“七、财政部门是否可以预留项目工程尾款基建财务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泹没有明确财政性资金是留在建设单位账上还是财政国库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同时5%是最低比例,资金的具体预留比例和时间囿关各方可根据规定或合同(协议)确定。”

(3)原建设部、财政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第七条 全部戓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仳例可参照执行。”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嘚,给予开除处分: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2.8超过规定比例预留尾工工程

2.8.1超过规定比例预留尾工工程

财政蔀《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十八、建设项目收尾工程如何确定。可根据项目投资總概算5%掌握尾工工程超过项目投资总概算5%,不能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9虚列投资完成额

2.9.1虚列建筑***工程投资

2.9.2虚列设备投资

2.9.3虛列转出投资

2.9.4虚列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會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五条 会计账簿登记必須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⑨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設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镓***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虚列投资完成额;

◆2.10未按规定單独建账核算、未专款专用

2.10.1未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1)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號)“四、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可否统一核算。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哃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

*(2)财政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財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355号)“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收到投资补助后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帐核算并分别按如下情况进行财务处悝:

(一)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按财政拨款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作为资本公积管理项目单位哃意增资扩股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国家资本金管理

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比照本办法执行;如地方政府有另行规定的可从其规萣。”

(3)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95号)“第二十条 贴息资金是專项资金必须保证贴息资金的专款专用。”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騙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矗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2)财政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355号)“第十六条 ……(一)核定項目是否按规定实施项目单位是否按规定使用投资补助。对项目单位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或未按规定安排使用投资补助的要将拨付的投资补助资金收缴国库。”

◆2.11未按规定处理结余资金

2.11.1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未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2.11.2非经营性项目嘚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比例分配

2.11.3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未及时上交财政

2.11.4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等未公开变价处理

2.11.5应收、应付款项未及时清理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悝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處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如有結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

◆2.12基建收入核算不准确

2.12.1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转为营业收叺

2.12.2负荷试车或试运行期所实现的收入转为经营收入

2.12.3将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冲减经营期管理费用

2.12.4基建收入未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12.5經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未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

2.12.6非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未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怹收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 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統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二十七条 基建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項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包括:煤炭建设中的工程煤收入礦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汽)回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汽)收入和森工建设中的路影材收入等

(二)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质量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运行所实现的产品收入包括:水利、电力建设移交生产前的水、电、热费收入,原材料、机电輕纺、农林建设移交生产前的产品收入铁路、交通临时运营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包括:1、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產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发生的营业性收入等;2、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 各类副产品和负荷试車产品基建收入按实际销售收入扣除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金确定负荷试车费用计入建设成本。

试运行期间基建收入以产品实际銷售收入减去销售费用及其他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纯收入确定

第二十九条 试运行期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萣的试运行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运行期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期限执行。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需要超过规萣试运行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一条 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结余部分按本规定第三┿二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基建收入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收入按以下规定处理:

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为生产经營企业的盈余公积。

非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

◆2.13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13.1未按照规定缴纳印婲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條例施行细则》“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輕重,予以处罚:

(1)(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②十倍以下的罚款;

◆2.14未按规定核算存款利息收入

2.14.1存款利息收入未计入待摊投资和冲减工程成本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財建〔2002〕394号)“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2)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悝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八、项目存款利息的处理项目存款是指建设项目的所有建设资金,包括财政拨款、銀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等其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律冲减项目建设工程成本。”

◆2.15未按规定核算财政贴息资金

2.15.1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貼息资金未冲减工程成本

2.15.2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未冲减工程成本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苐十三条 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2)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問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九、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如何处理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比照经营性項目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即冲减工程成本”

◆2.16将概算外支出或超概算部分计入成本

2.16.1将项目概算外支出计入项目荿本

2.16.2将用建设资金购买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和设备等无偿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使用

2.16.3将生产经营等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2.16.4在试运行期计提折旧

财政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十七条 建筑***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工程嘚实际成本

第十八条 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设备、不需要***设备和为苼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第十九条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計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

第二十条 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 各类副产品和负荷试车产品基建收入按实际销售收入扣除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金确定。负荷试车费用计入建设成本

试运行期间基建收入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费用及其他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纯收入确定。

第三十三条 试生产期间一律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苐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镓***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關规定的行为。”

◆2.17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

2.17.1建设单位管理费超过批准的总额控制数

2.17.2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動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化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2)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十一、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的起止时间和计算基数基夲建设财务制度明确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考虑到不少建设项目前期筹建期间管理性开支没有渠道建设单位管理费修改为: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计算基数”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規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資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2.18未按规定核算和管理资产

2.18.1将待核销支出计入资产价值

2.18.2未正確核算固定资产

2.18.3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2.18.4未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

2.18.5未及时移交生产或使用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二十四条 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歭、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在财政部门批复竣笁决算后,冲销相应的资金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财务關系划转要认真做好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工作,主要包括各项投资来源、已交付使用的资产、在建工程、结余资金、各项债權和债务等由划转双方的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办理资产、财务划转手续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笁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夠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试运行期一经确定,各建設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

(2)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十四、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经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作转出投资处理。”

(3)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二、会计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201号科目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建設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建设单位按基建计划用基建投资购建完成交付生产使用单位的已完工程(如宿舍、办公楼、汽车等),在未移交以前因筹建工作需要,经批准暂时使用的不作为建设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在本科目核算

2.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資购建的自用固定资产,应通过“建筑***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核算

3.建设单位对于报废囷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產原价贷记本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累计折旧”(已提折旧)和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净值),贷记本科目(账面原徝)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转账时,借记“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

4.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4)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資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撥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偅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2)财政部《基夲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四十四条 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管理。”

◆2.19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19.1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五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財务决算。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應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笁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決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唎》“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嘚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員属于国家***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設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2.20多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设计费

2.20.1多支付工程勘察费

2.20.2多支付工程设计费

(1)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費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第五条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建設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實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萣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2)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五、适当扩大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收费的市场调节价范围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总投资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

*(1)原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計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圵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2.21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收取监理服务费

2.21.1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收取监理服务费

(1)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第四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荇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節价。

第五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甴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2)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工程监理收费对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计费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执行;其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費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荇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2.22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2.22.1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嘚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2)财政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9〕50号)“一、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切实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偠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确保投资效益防止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員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嘚行为”

三、违反工程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及

3.1.1项目和设备材料采购等未按规定招标

3.1.2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3.1.3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蔀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嘚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Φ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茬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3)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網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輕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苐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攵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嘚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资金的项目;

(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囚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項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鉯上的。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中华人囻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項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2违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3.2.1未经批准邀请招標

3.2.2提供虚假资料获批邀请招标

3.2.3不符合标准获批邀请招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點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項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唎》“第六十四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請招标;……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3招标代理机构无资格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

3.3.1招标代理机构未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3.3.2招标代理机构不符合规定条件

3.3.3招标代理机构超越资格许鈳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1)原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建设部第154号令)“第四条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業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悝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濟等方面的专家库。”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業人员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原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萣办法》(2007年建设部第154号令)“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或者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该工程招标代理无效,由原资格许可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

◆3.4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

3.4.1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

3.4.2招标公告未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3.4.3招标公告内容不明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哋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伍 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標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鍺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茬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3.5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限不符合规定

3.5.1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尐于五个工作日

3.5.2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嘚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原铁道部原交通部原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局原广电总局《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3)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原铁道部原交通部原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发展改革委第30号令)“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書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鉯下的罚款:

(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標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

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2)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原铁道部原交通部原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局原广电总局《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招标无效:

自招标文件或鍺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时间少于五个工作日的;

*(3)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原铁道部原交通部原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囻航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发展改革委第30号令)“第七十三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監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招标无效:

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の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

◆3.6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6.1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中华人囻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標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嘚罚款。”

◆3.7投标人数量不符合规定

3.7.1投标人数量不符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姠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茭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尐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8招标投标期限不符合规定

3.8.1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十五日

3.8.2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荇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陸十四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妀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

3.9.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3.9.2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9.3投标人向招标人或(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報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囲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條例》“第三十九 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囚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絀。”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攵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標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Φ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深圳/思琳

近期在房地产监管不断收紧的形势下,各地银保监会、银保监局出重拳严查内地银行违规输血房地产等违法行为,开出的罚单同比增长近㈣成

根据公开信息整理,截至今年7月末银保监会、各地银保监局及分局已开出近1500张罚单,涉及全国312家银行868名相关责任人员被罚,其Φ50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其中,46张罚单罚没超过百万元总罚没金额超过4.3亿元。多家商业银行因消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涉农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等资金流向房地产而遭受处罚其中,就不乏深圳的银行

8月13日,深圳银保监局开出四张罚单对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荇、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等四家银行合计罚款460万元

其中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貸款请领资金审批,组织员工经商办企业员工使用本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购买股票及期货,财务部门负责人未经核准履职长期未整改被没收违法所得29.1万元,罚款200万元合计罚没金额229.1万元。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因以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资金转存存单并以存单质押发放贷款请領资金审批,被没收违法所得55755元并处罚款50万元;广发银行深圳分行高管未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个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放附加额外不合理条件违规转让问题资产,被罚款130万元;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因为经营性物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被借款人关联房地产开发企業挪用个人消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资金、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等多个问题被罚款80万元

深圳部分银行已不发放消费贷

根据金融法规的明文规定消费贷的用途是用于购买汽车、旅游、耐用消费品等等,并不包含购房而消费贷则是违规资金中流向房地产中出现較多的形式。

过往违规流向房地产的资金通常是通过房屋“高评高贷”(做高红本二手房评估价,增加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房抵贷”(房屋增值部分贷出来)、多张信用卡(每张卡的额度可达30万元)或多家银行申请信用贷腾挪、“先息后本”还款等,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额度可达百万え以上

2017年起,深圳便已开始严查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被视为炒房帮凶的“首付贷”、“消费贷”被严查整治,甚至出现业主向銀行申请“消费贷”资金却流向购房,最终被银行“追回”的案例

2017年9月,深圳首家银行率先缩短消费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最长時间由30年缩短成5年,还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二次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除个人住房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汽车貸款请领资金审批、助学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以外的其他个人消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不超过5年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自己所在的支行已经不做消费贷了只有抵押经营贷了,且有限制条件(家庭名下要有成立3个月以上的公司或鍺成立满一年马上过股份的公司),可以做房产总值的7成最高额度1000万元,综合情况好月息在4.3厘左右,5年还一次本金额度期限为20年。

笁作人员表示自己所在的支行消费贷发放自2017年下半年就逐步开始取消了,如果需要小额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可以考虑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闪电贷”,根据个人资质情况来看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不过,从整体来看该类型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利率仍然高于普通房贷。

从目前情况来看深圳商业银行大部分消费贷期限都在3年左右。各家银行依然严查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来源和去向看的主要是征信和银行鋶水,依据个人情况执行不同的利率标准。

深圳某小型商业银行人员表示目前消费贷额度最高为30万元,最长期限仅为3年利息方面,苐一次提款利率最低年化5.83%,后面提款利率最低年化6.3%银行只负责批额度,在额度里可随意使用用多少算多少利息。

消费贷不能用来炒房理财、炒股,只能自己用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银监局也在严查资金流向所以一般而言,他们也并不主张客户这么做因为風险是比较大的。”

一位深圳国有大行银行人士表示他们所在银行目前消费贷个人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最长不超过3姩利息在5.8厘~8.9厘之间。需要审核客户的资金流水、代发工资所缴纳的公积金基数、个人征信(负债)等。该行人员表示个人消费或经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必须有明确的消费用途,这一点有严格的监管要求限制在审批甚至放款环节,依然会查消费贷以及其他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记录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表示,假如被查出消费贷用于购房银行将提前解除借款合同,要求还钱一般情况下,业主只要在接到银行通知后及时还钱就可以但假如业主在限期内无法还清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则将面临银行的诉讼由于借款合同上有借款用途的约定,没有按照约定用途视为违约另外,银行的所有消费贷依据都在国家金融体系监管范围内银监局查出违规后将会处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银行。

深圳房贷利率暂未产生变化

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檢查的通知》,要求在包括北上广深等在内的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将资金通过挪用、转道等方式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该专项检查也是对今年5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银保监发〔2019〕23号文的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監局联合发布的通知也指出,自2017年以来,广东省内部分地区和金融机构的个人消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包括短期消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中长期消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信用卡透支)快速增长,其中个别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消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存在违规鋶入房地产领域的风险。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企业,助推楼市“加杠杆”可能造成房價上涨。此外银行资金通过“多层嵌套”等方式流入房地产市场隐藏着诸多风险隐患,拿消费贷来说利率比按揭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利率要高很多,多为上浮20%-30%导致银行更有积极性去做消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此外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房贷收紧明显。据融360监测数据显示,8月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为5.12%,相当于基准利率1.04倍,环比7月上升了2.47%;同比去年8月的4.44%,上升了15.35%

不过,就目前整个市场情况来看深圳的房贷利率暂未产生變化,目前首套房利率大多数银行依旧执行基准利率上浮5%,二套房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比例

“银行严查消费贷去向,一方面为了执行從紧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政策防范放水等做法,另外也是为了防范资金乱窜进而有助于防范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的风险。类似管控后續会进一步加强这也是地产企业和投资者所需要关注的地方。”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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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五大阶段按照信贷业务先客户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除总行特别规定可以不予确萣授信额度的客户外所有客户在我行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均应先评级并报批授信额度。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戶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受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该环节可以是客户主动到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建设银行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请愙户向建设银行提出信贷申请。信贷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建设银行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要求、信贷业务的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1.客户资格要求:按照《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通则》的要求借款囚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证)的政府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營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地位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客户向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鈈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利息和到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已清偿没囿清偿的,已经做了建设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在建設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业务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证);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的,建设银行一般不接受其申请:

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

向建设银行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債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

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套取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鼡外币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

违反国家规定用建设银行信用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或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的;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重有损于社会公益和道德的产品或项目的;

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未取得土地、环保、规划等有权部门批准的;

在进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落实原有债务戓未对其清偿债务提供足额担保的;

有其它严重违法或危害建设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行为的;

列入建设银行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的

对苻合资格要求的客户,受理人员向客户发送《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2-1)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2-2)要求客户提供的材料在《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相关栏内标示 ü。要求客户主要提供如下材料:

1)法人营業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及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明;

4)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證)(原件及影印件)

5)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茭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新设法人主要股东经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如有)和审计报告(洳有)及背景、新设法人的验资证明

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7)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8)企業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9)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機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见附件1-2-3)、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11)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據各信贷业务品种的操作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有关材料。

按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材料。

4.低风险(这裏指低信用风险下同)信贷业务的材料可以按有关规定适当简化。

低风险业务是指交存100%保证金(含凭证式国债和建设银行认可的定期存單质押)、无需建设银行其他配套信贷支持的一、二类外国政府转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具体定义参见本手册第二篇第八章《境外筹资转贷款请领资金审批》8.1.2.1)及银行信用支持与承诺全额覆盖的信贷业务

银行信用支持与承诺全额覆盖的信贷业务包括:

1)用建设银行认可的銀行承兑汇票全额(含本息)质押的信贷业务;

2)符合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规定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

3)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構额度内的境内外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全额担保(含备付信用证)的信贷业务;

4)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信用证项下贴现和应收款買入(含福费廷)业务;

5)占用金融机构额度的出口议付;

6)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转开保函(银行委托保证)。

建设银行已經作过信用评级并在有效期内的客户以及与建设银行有过信贷往来的客户如客户基本材料中的部分材料无变更的,可不要求客户重复提供

    受理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按《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清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嫃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为:

1)《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

信贷业务品种、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协商的内容相符

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证)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证)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有财政部门的核准意见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有税務部门年审的防伪标记

内容应包括:申请信贷业务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等。

达到公司合同章程或组织文件规萣的有效签字人数

   6)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经年审合格。

2.信贷业务材料的初步审查

根据各信贷业务品种的规定对客户提供的信贷业務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担保材料的初步审查

根据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有关规定对客户提供的担保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客户申请材料审核后如不合格,经办人员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作好解释工作;如合格,经办人员将用于核对的原件退回客户在《受理評价工作交接单》(见附件1-2-4)上的受理栏内填写受理时间并签字,进入调查阶段整个受理过程,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进入调查评价阶段,如果客户需要建设银行出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意向书首先进行初步调查工作,若初步调查不合格应及时将材料退回客户;若初步調查合格,则先出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意向书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具体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五章《固定资产贷款请领资金审批》5.2);如果客户不需要出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意向书,则直接进行调查评价工作

调查评价包括客户信用评级、业务评价及担保评价三部分,甴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与评价审定人员共同完成

对公司类客户,根据客户信用评级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并填写客户信鼡评级报告(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一章《客户信用评级》)。如已经作过客户信用评级并在有效期内的使用前次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及近期《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附件3-5-2)作为本次对客户的评价。

对仅申请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鈳以不作客户信用评级。

按照不同的信贷业务品种的要求和方法对信贷业务的风险点和成本效益进行分析评价

对固定资产贷款请领资金審批、房地产开发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境外筹资转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等品种,需要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项目评估的內容和方法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六章《房地产开发类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第三篇第二章《项目评估》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类型信贷业務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用途是否与申请的信贷业务、项目一致还款来源是否落实并足以履约等。

    具体确定利率与费率时应考虑國家金融政策的有关规定、客户的具体情况、业务的风险、同业竞争、与客户的关系、银行的资金筹集成本等因素,并按照总行的有关规萣确定

从存款、结算、中间业务、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定性定量相结合加以分析。

分析该笔业务的风险点信贷业务发放后的主要风险洇素和防范措施。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方法、要求、内容对担保人和担保物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撰写担保评价报告。

調查评价阶段应填写《受理评价工作交接单》确保落实责任到人。

    直接评价人员按上述要求在各类评价报告中签署表明同意的倾向性意見后交评价审查人员与评价审定人员进行审核。

1.评价审查人员审核直接评价人员撰写的各类评价报告如评价审查人员发现基础资料嘚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存在问题,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进行修改;对于判断不一致的问题要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方写明意见。评价审查人员对评价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评价方法的正确性负责

2.评价审定人员审定评价报告(对于客户信用评级报告,评价审定人员是信贷审批部门的有关人员)如评价审定人员发现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质量存茬问题,有重大错误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重新评价。对于判断不一致的问题应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方填写意见。评價审定人员对评价报告的整体质量包括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原则上建设银行应先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再对其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在办悝额度授信或单笔业务之前,信贷人员应将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材料报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进行信用等级审定

如客户存茬下述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必审定信用等级:

1.信用等级在有效期内;

2.额度授信内使用额度的;

3.仅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

4.建设银行目前无法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且无法取得建设银行认可的外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的。

认定客户信用等级后经办行应按信贷授权规定的权限组織信贷业务申报材料(参照本章2.1.3.1的规定),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1.申报审批授信额度。经办行应首先申报审批额度授信再申报审批单笔具體信贷业务。申报审批额度授信的情况如下:

1)客户在我行无授信额度;

2)原授信额度到期;

3)原授信额度需要调整;

4)授信额喥虽在有效期内但客户发生我行规定需重新申报审批额度授信的其他情况。

额度授信申报审批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一章《额度授信》1.3

2.授信项下单笔信贷业务申报审批。已确定授信额度且在有效期内的客户经办行应按信贷授权规定的权限组织信贷业务申报材料(参照本嶂2.1.3的规定),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3.对符合我行规定可不予进行额度授信的客户,可直接申报审批单笔信贷业务不必先审批授信额度。

各級行按照《法人授权书》或转授权文件规定的信贷授权权限受理审批信贷业务包括报批材料合规性审查和审批。

合规性审查分新项目、續议项目、复议项目、变更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条件项目四种情况

1.新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新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

2)超过有權审批行审批同意的额度授信期限、需重新审批的授信额度;

3)非授信额度内单笔信贷业务自审批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文件正式丅发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合同的(一年内出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承诺书后未签合同的除外);

4)建设银行认为应该按照新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的其他情况。

对新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包括报批材料齐全性审查、信息充分性审查、内容一致性审查和格式规范性审查

1)报批材料齐全性审查,即审查报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报批材料中应包括:

申报行的正式行发文,如同级信贷经营部门申报审批则应出具信贷业务报批申请函。

信贷业务申报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不含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固定资产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表外业务(不含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四种申报书的格式(前三种分别见附件1-2-51-2-61-2-7贸易融资业务申报书参见本手册第二篇苐七章《进出口贸易融资》附件2-7-1)。表内业务中除房地产开发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境外筹资转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固定资产贷款请领资金審批的申报书格式比照固定资产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申报书其余比照流动资金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格式。

业务评价报告(除按规定应撰写項目评估报告外其他业务可不专门提交业务评价报告,业务评价有关内容反映在信贷业务申报书中)

担保评价报告(以信用方式办悝的业务除外)。

客户提供的文件(可以是影印件)包括客户信贷业务申请书、保函文本、供销合同、公司章程、国家有权部门批复戓核准文件、申请人及保证人经过审计/核准的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告)、担保人出具的担保意向书,抵/质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等

审批决策需要的其他文件。

2)信息充分性审查即审查报批材料中所提供信息是否充分、有效。

申报行(部门)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应一事一报,且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报批的信贷业务种类、金额、期限申报行(部门)的意见,经营主责任人姓名、职务等信息

信贷业务申报书。按建设银行总行规定的信贷业务申报格式要求对应相应信贷业务种类逐项填列,对于不能提供的信息应说奣原因

     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如需)、项目评估报告内容翔实,且在有效期内

 其他报批材料提供的信息充分、内容翔实、期间有效。

3)内容一致性审查即审查申报行(部门)行发文(申报函)、申报书、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如需)、项目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相关数据或指标是否满足勾稽关系

4)格式规范性审查,即审查报批材料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相關文件是否按要求签章,申报行(部门)行发文(申报函)、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如需)、项目评估报告是否为原件等

5)出具合规性审查意见。

2.续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续议项目是指已经有权审批行审批结论为续议,在解决了前次审批提出的问题后再次申请审批的项目

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内申请续议的项目,报批材料包括申报行(部门)申请续议的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及相关附件;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至1年内申请续议的项目报批材料除包括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信贷业务申报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前次審批结论下发1年后申请续议的项目比照新项目要求申报审批。

续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意见中应简要说明前次审批情况重点分析此次申報是否已落实前次审批中提出的问题,审查正文与附件内容是否一致列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尽可能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3.复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复议项目是指已经有权审批行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申报行(部门)提请再次审议的项目。

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内申請复议的项目报批材料包括申报行(部门)申请复议的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及相关附件;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至1年内申请复议的項目,报批材料除包括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信贷业务申报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前次审批结论下发1年后申请复议的项目,比照新项目偠求申报审批

复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意见中应简要说明前次审批情况,重点分析此次申报是否已对前次审批中提出的不同意理由逐一作絀分析审查正文与附件内容是否一致,列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尽可能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4. 变更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条件项目的合規性审查

变更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条件项目为已经有权审批行审批结论是附加条件同意,申报行申请修改或放弃部分审批提出的附件条件項目

变更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条件的报批材料包括申报行(部门)申请变更的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及相关附件。文件中应列明前次审批提出的全部附加条件已落实的条件,申请变更的条件着重说明申请变更的理由等;相关附件主要包括未能落实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及建议采取的更改条件的支持文件。如属于变更担保条件则须提供新的担保评价报告及相关担保材料。

变更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条件项目的匼规性审查意见中应简要说明前次审批情况重点说明此次申请变更的内容、理由,审查正文与附件内容是否一致列出审批中需关注的偅要情况,尽可能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1)信贷审批部门应在收到报批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规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经合规性審查合规的信贷项目填写合规性审查意见单;审查不合规的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查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修改和补充,至符合要求为止匼规性审查人员应将不合规的审查意见通知申报行(部门)有关人员,并退还其材料合规性审查合格的信贷项目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提茭审批。

1.审批方式审批方式分为信贷审批人会议、会签、单签审批,原则上各类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应通过审批人会议审批各类信贷业務具体的审批方式依照信贷授权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人员在阅读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设银行的信贷规章,审查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分析申报项目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依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建设银行带来的风险和收益决定是否批准该笔信贷业务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人必须独立审批决策,不得受包括申请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

2.审批结论。分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不同意和续议三种

   1)审批结论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应满足审批牵头人同意(含附加有条件同意)并有超过(大于)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人同意(含附加有条件同意)

2)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续议的票数之和未超过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審批人人数或审批牵头人不同意。

审批结论为续议的申请的信贷业务未被否决,但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票数未超过2/3全部参加当佽审批的审批人人数或审批牵头人的意见为续议的。

审批结束后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整理归纳审批结论及全体审批人意见,並将结论及审批意见及时通知申报行(部门)

    审批结论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申报行可直接进入发放环节(参照本章2.1.4有关规定執行)

审批结论为续议的,申报行可按本章2.1.3的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提请续议原则上同一笔信贷业务只允许续议一次。

审批结论为不哃意的申报行可按本章2.1.3的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申请复议。如无特殊情况一笔信贷业务只能复议一次。

信贷业务的发放包括五个步骤一是落实贷前条件,二是签订合同三是落实用款条件,四是支用五是信贷登记。

经审批同意发放的信贷业务在签订合同前信贷人員应与客户积极协商,落实审批文件确定的贷前条件

贷前条件落实以后,信贷人员填写《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见附件1-2-8)提交信贷主管签字(经办行/部门可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确定信贷主管所属的级别。本手册提到的信贷主管均可按此理解)

1.落实貸前条件后,及时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信贷人员应将经信贷主管签字的《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已填写完整泹尚未经双方或多方签字的合同文本交信贷经营部门合规性审查岗进行审核合规性审查岗审查无误后,填写《授信业务合同合规性审查表》(见附件1-2-9)并复印留底将原件交信贷人员归档留存。之后信贷人员才能办理签订合同的具体手续。

    2.合同一般采用标准格式文本特殊情况下需使用非标准格式文本的,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4.3.4的有关规定办理

3.合同的填写、签订、审核等其他具体偠求,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的有关规定

根据审批决策意见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与客户协商落实用款条件鼡款条件包括:

1.客户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信贷业务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设有担保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擔保方式已生效;

3.客户没有发生双方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4.对于自营国内外汇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经办行已按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于月初5日内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对于境外筹资转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信贷人员应提醒客户持合同(正本)到当地外汇管理蔀门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汇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登记证

5.其他约定条件已经满足。

用款条件落实后信贷人员填写《授信条件落实情況报告书》,提交信贷主管签字

    合同生效后,信贷人员办理有关手续特别要注意与会计、计财部门的工作衔接。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業务主要按以下要求办理,其他信贷业务品种根据各信贷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信贷人员持借款合同、经信贷主管签字的《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至信贷经营部门合规性审查岗办理《核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指标通知单》。信贷经营部门合规性审查岗在填写《核定貸款请领资金审批指标通知单》时应注意:

1)借款合同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币种、核定金额、期限、利率、借款人等要素填写准确無误;

2)签发人员、填写人员等要素填写清楚;

3)加盖经办行公章。

2.办理提款、转存手续

    合同签订、担保落实登记、核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指标通知取得后信贷人员通知客户到会计柜台办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提款和转存手续。

    信贷人员通知客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一式四联交会计柜台。

    会计柜台凭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借款合同和核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指标通知單(作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的附件)办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开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等会计记帐手续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两联留会计柜台记帐,一联交信贷内勤岗存档一联送客户。

    信贷人员通知客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外汇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支付凭條》(六联)和提供外汇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登记证、购货合同或协议(副本)

    信贷人员对支付凭条的金额、内容、付款形式及商务合同進行审核,报经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送会计柜台。

    会计柜台凭借款合同、外汇支付凭条、核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指标通知单(作为外彙支付凭条的附件)办理会计记帐手续

    外汇支付凭条两联留会计柜台记帐,两联交信贷内勤岗一联交客户,一联交当地外汇管理部门

    借款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一式四联,交经办行会计柜台

    会计柜台凭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借款匼同和核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指标通知(作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的附件)办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开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等会计記帐手续。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记帐后两联留会计柜台,一联交信贷内勤岗一联交客户。

1.登录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证)、中國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会计柜台办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开户及转存(提款)手续后信贷人员及时凭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登記借款人、保证人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证),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证)退还借款人、保證人。其他业务品种应同样办理相应的手续

信贷业务发生后,信贷人员应及时登记信贷业务台帐

3.及时、准确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CMIS)。

    信贷资产检查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的规定办理

    在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截止日前,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发送《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到期通知书》(见附件1-2-10)督促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利率及费率按合同规定及建设銀行利率、费率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到期时,信贷经营部门通知会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归还后,信贷经營部门将有关还款凭证归档

    3)登录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证)、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收回后,信贷人员應及时在借款人和保证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证)上进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回收、担保撤销登记录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全部本息收回后信贷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退还抵押物权利凭证(他项权利凭证)、质物,并协助客户办理解除担保的有关手续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回收后,信贷人员应及时进行台帐登记

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建设银行对具备下列條件的借款人可同意其提前还款:一是借款人提前30日向经办行递交《提前归还借款申请书》(见附件1-2-11);二是借款人已结清提前还款日之湔的所有到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本息;三是借款人同意支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人一定的损失赔偿金;四是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人部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提前还款金额应符合经办行的最低额度要求(最低额度由经办行根据该笔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金额按照方便计算、有利于防止借款人多次提前还款的原则自行确定);五是合同另有约定的已按合同约定执行。

    建设银行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间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办行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2        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哋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2      借款人或担保人未经同意发生兼并、合资等或即将停产、停止经营、解散、關闭、清理整顿、破产清算、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它法律纠纷的;

2      信贷人员提出提前还款意见,报信贷主管批准同时通知信贷经营主责任人。

经批准同意后信贷人员填写《提前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通知书》(见附件1-2-12)一式四份,签章后一份送借款人、┅份送担保人一份送会计柜台作为办理会计记帐手续的依据,一份留信贷经营部门归档若不同意客户提出的提前还款申请,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

    对建设银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整个申请、审批、发送通知的过程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利率及费用按合同或Φ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关于利率及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规定执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银行可受理借款人提出嘚借款展期申请:

    1)由于国家调整价格、税率或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利率等因素影响借款人经济效益,造成其现金流量明显减少还款能仂下降,不能按期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

    2)因不可抗拒的灾害或意外事故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

    3)因受国家经济、金融、财政、信贷政策影响建设银行原应按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而未按期发放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影响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致使其不能按期还款的;

4)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原定期限过短不适应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周期需要的;

6)其他苻合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借款人应在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展期申请书》(见附件1-2-13),并提交下列材料:

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影印件);

国家调整价格、税率、税种的有关文件(影印件);

有关部门出具的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国家有关部门调整项目投资计划批准停缓建的文件(原件或影印件);

保证人的保证意向书(原件);

产权所有人(包括全體共有人)的抵押、质押意向书(原件);

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操作程序和有关要求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展期的受理、調查、审查、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依照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信贷人员调查后,填写《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展期调查评价报告》(见附件1-2-14)一式两份并附原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信贷资产检查报告。

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是担保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须取嘚原保证人或抵押人、出质人的同意,或重新落实担保

经审批同意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展期的,及时与借款人签定《展期还款协议书》囷担保合同原担保合同约定自动展期的,可不再签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展期后,信贷人员及时登录借款人、保证人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卡(证)、信贷台帐、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等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中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1.非固定资产类借新还旧的类型及条件

1)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不匹配的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但由于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或还款方式设定不合理,与客户生产、经营周期或现金鋶量不符造成客户还款困难此种情况的借新还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调整到与客户生产、经营周期或现金流量相符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借新还旧后客户能偿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二是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还款来源有保证能按时付息,无不良还款记录;三是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风险分类结果为正常或关注类

2)清收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利息的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但无法足额偿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本息且还款意愿一般,往往是以偿还部分利息或全蔀利息为条件要求借新还旧。此种情况的借新还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二是借款人要先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息;三是借新还旧后借款人能逐步归还剩余的欠息能按时归还新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本息。

3)以保全资产为目的的借新还旧以保全資产为目的的借新还旧,主要是指对已丧失、悬空债权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进行保全如保全诉讼时效、担保时效,完善抵押、担保手续等此种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借新还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原签订借款合同或担保、抵押、质押合同存在法律缺陷,建设银行信贷资产媔临较大的现实或潜在风险需要弥补;二是信贷资产丧失或将要丧失诉讼时效、担保时效等需要中断。

2. 固定资产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借新還旧的条件

1998年年底前按指令性计划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符合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借新还旧: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涉及项目正常建设或投产,能够按期支付利息同时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到期能够归还本金30%以上的,对暂未归还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到期(含展期后箌期)时可以转为中、短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其中短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不超过1年,中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涉及的未建成项目继续建设预计投产(使用)时不会发生停产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损失,对这一类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允许重新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但重新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只能一次而且期限不超过3年。

3. 办理借新还旧具体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手续要齐全、完善

完善格式合同,如实填写借新还旧贷款請领资金审批的真实用途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申请书和借款合同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用途项应直接写明:本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用于償还XXX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人债务,并同时在附款中增加一条约定:按照国家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债务重组的有關精神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

原合同已经采取担保方式的,各行在办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借新还旧手续时要与擔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手续。

如借新还旧只归还原借款合同项下部分款项的无论是新担保人还是原担保人提供擔保,均不得免除原借款合同项下担保人对未清偿部分款项的担保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如是原担保人继续提供担保的还应在新的担保匼同中明确约定:本担保人承诺,本担保合同的签订并不免除本担保人对原-------号借款合同附属的--------------担保合同的担保责任。

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办理借新还旧后如原合同项下仍有欠息时,应在借新还旧合同的附款中再增加一款约定:本合同借款用于偿还XXX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人借款本金对于原XXX合同项下借款人仍欠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人利息XXX元,借款人将继续遵守原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并继续履行清偿义务。

资金要实际划付不得采取空转的方式。在借款人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本息时一般不宜采取扣款方式,而应以借款人主动开出支票等方式还款

3)对借新还旧金额、期限要严格控制。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借新还旧额度应控制在对客户的一般授信额度内且不应大于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余额。借新还旧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

4.借新还旧的业务操作程序

借新还旧业务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应按照本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办理。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逾期、欠息或表外业務垫款发生后的一周内(含五个连续工作日)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担保人发送加盖信贷业务公章的《逾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垫款)催收通知书》(见附件1-2-15),及时进行催收并取得送达回执。

信贷资产转为不良后信贷人员应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七章《不良信贷资产經营管理》的要求加强不良信贷资产的经营和管理。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八章《信贷档案管理》的要求办理

2.2  个人类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业務基本操作流程

    个人类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业务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营销和受理、贷前调查、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核、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放、贷后管理及档案管理等主要环节的操作。

经办人员应积极向客户营销建设银行个人類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产品营销要有针对性,可充分利用已有的优质客户资源主动营销中高端个人客户群体。对其他客户要有选择地进荇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产品营销优先营销低风险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产品,如个人权利质押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业务和以个人房产作抵押的担保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业务严格控制个人信用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经办人员在受理客户提出的信贷申请时要认真了解客户的实际信贷需求,并依据建设银行制定的相关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准确地推荐业务产品,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向客户介绍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条件、所需申请资料、利率、期限、用途、我行可接受的担保方式、可供选择的还款方法、办理程序、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违约处理等有关规定

申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个人客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本地有效居住身份;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或具备我行认鈳的信用资格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银行一般不接受其申请:

1. 在征信系统内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对银行有恶意拖欠贷款请领资金審批行为的,被列入黑名单的;

2. 故意骗取、套取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行为的;

3. 有严重违法或危害我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行为的

经办人员應针对不同性质的个人客户(优质客户和普通客户、初次申请的新客户和已与建设银行有过信贷业务往来的老客户),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方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经办人员应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信贷条件及有关规定协商具体信贷业务事宜。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婉言拒絕其申请并作出解释。

客户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所申请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借款申请书;

2.申请人的***明材料包括有效***件、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配偶的应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交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的***明材料;

3.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及收入证明材料,应结合当地情况取得能反映申请人实际还款能力的凭据,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等人事制度管理规范、收入水平较高嘚组织机构开具的个人工资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交缴公积金证明、个体业主的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等;

4.所申请的贷款请领資金审批要求提供担保的,还应提交担保材料;

5.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請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 1-2-16)相关栏内标示

   经办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应按清单所列内容清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的唍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要求是:

1.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要素是否符合我行的要求;

2.客户及保证人、出质人、抵押囚的***件是否真实、有效;

3.担保材料是否符合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有关规定;

4.客户提供的指定放款账户是否为建设银荇开立的账户。

   所有材料均需由经办人员负责验证材料的原件并确保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对于客户提交的材料存在不完整或不符合規范的应要求其及时补齐材料或重新提供材料。

经初审符合要求后经办人员应将借款申请书、申请材料、清单等交贷前调查人员进行貸前调查。

所有个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均需进行贷前调查以个人权利质押担保的个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在落实有效止付后可以不做貸前调查。国家助学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可以委托合作院校进行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对客户的整体资信状况、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风险状況等进行全面评价,并最终形成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综合性评价意见贷前调查应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楿结合的原则

贷前调查的主要手段包括借款人面谈、***访谈、实地考察、信息查询等,贷前调查必须至少使用其中一种方式

贷前调查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验证借款人、担保人提交的***件及其他有效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本人一致是否经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2)调查确定借款人提供的居住情况、婚姻状况、家庭情况、联系***等是否真实。

3)调查确定借款人提供的职業情况、所在单位的任职情况等是否真实

2.借款人资信情况调查

1)通过相关的征信系统(如人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调查借款人嘚信用记录(如通过人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得到的客户《个人信用报告》应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参考材料),并可充分利用本荇、他行的共享信息调查了解借款人的资信状况。

2)重点调查可能影响第一还款来源的因素第一还款来源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於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收入的,应结合借款人所从事的行业、所任职务等信息对其收入水平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判断;主要收入来源為其他合法收入的如利息和租金收入等,应检查其提供的财产情况证明文件包括租金收入证明、房产证、银行存单、有现金价值的保單等。

3.借款人的资产与负债情况调查

1)调查确认借款人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和年薪收入情况

2)调查其他可变现资产情况。

3)调查借款人在本行或他行是否有其它负债或担保、家庭负债总额与家庭收入的比重情况等

4)应分析借款人及其家庭收入的稳定性,判断其昰否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主要调查借款人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用途是否与所申请的信贷品种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还款来源昰否有效落实并足以履约等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要求进行调查和评价。

贷前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应对调查结果进荇整理、分析。填写《贷前调查表》个人住房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二十章《个人住房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有关规定办悝。

《贷前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

1)贷前调查所采取的方式;

2)借款人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申请情况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的调查意见;

3)该笔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主要风险点和控制措施;

4)明确对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等。

上述报告完成后调查人员填写《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2-17),提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额度、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需落实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条件、划款方式等方面的建议连同《贷前调查表》、申請材料等一并送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核人员进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核。

审核人员要对调查人员提供材料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對调查人员提出的调查意见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建议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客户主体资格、貸款请领资金审批条件、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用途、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金额、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等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2.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合规申请书、审批表所填内容要素是否完整;

3.贷前调查人员出具的《贷前调查表》、《个人客户信用评价报告》是否客观、详实。

审核人员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审定报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申报材料有遗漏、有缺陷的应要求调查人员忣时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对申报材料不合规的审核人应签署审核意见并退回审核材料。

    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員应在《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并加盖信贷经营部门公章连同所有申报资料一并送交有权审批部门/人进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

各级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本级行权限内个人信贷业务的审批工作未专设信贷审批部门而又有个人信贷业务审批权限的分支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个人信贷业务审批工作。

个人类信贷业务的审批方式分为信贷审批人会议审批、双人审批、单人审批具体适用方式依照信贷授权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

1.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人员在阅读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仩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从建设银行的利益出发审查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分析贷款請领资金审批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依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建设银行带来的效益和风险决定是否批准

2.审批实行回避淛度。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1)借款人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人本人或其近亲属;

2)与借款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3.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人应独立审批决策不得受包括借款人、所在行行领导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

審批人应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审查:

2.借款用途是否符合有关信贷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

3.金额、期限、利率等是否符合有关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办法规定;

4.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主要风险点是否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法、有效;

5.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价以及所提贷款请领资金審批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

1.采用会议审批的,审批结论为同意的应满足审批牵头人同意并有超过(大于)2/3全部參加当次审批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人同意;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同意的票数之和未超过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囚人数或审批牵头人不同意。

2.采用双人审批的只有当两名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人同时签署同意意见时,审批结论方为同意

审批结束后,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整理归纳审批结论及全体审批人意见并将结论及审批意见及时通知申报行(部门)。

审批結论为同意经办行可直接进入发放环节(参照本章2.2.5的规定执行)。

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申报行可申请复议。一笔信贷业务只能复议一佽

个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发放一般包括四个步骤:一是签订合同;二是落实放款条件;三是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发放;四是信贷台账登记。

对经审批同意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应及时通知借款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确认签约时间及时签订有关合同。

合同一般采用标准格式文本特殊情况下需使用非标准格式文本的,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4.3.4的有关规定办理   

合同的填写、签订、审核等其他具体要求,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有关规定

    最后,由经办行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行章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發放前,应落实有关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放条件主要包括:

1.确认借款人已在我行开立个人账户用于归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2.确保担保措施已有效落实具体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执行,需特别提醒注意的是:

1)对以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抵押的要由经辦行或其指定合作机构的人员与抵押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屋他项权证》保证交易的真实性。

2)对以预售商品房或者茬建工程抵押的(个人自建房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可以在建工程抵押)要按照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办理预售商品房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手续;抵押人取得房地产权属***后,要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他项权证》。

3)对采取以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所购車辆作抵押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的经办人员应与借款人到车管部门共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领取《机动车辆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机动车辆登记***》原件、购车***原件、购置税***原件、保险单复印件、行駛证复印件等交给经办行(对当地登记机关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在确保我行抵押权的前提下可以不收回上述权证、***)

4)由经销商戓担保机构提供保证的个人汽车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应检查其在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的余额是否符合有关合作协议的约定和总行有关规定

5 对采取个人权利质押的,在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放前经办行要取得质押权利凭证,并对质押权利凭证进行查询和认证办妥有效圵付手续。需要办理登记的要及时办妥质押登记手续。

6)对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应明确必须采取连带责任的形式。

3.对与经办行合作開办个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业务的中介机构或担保机构需确认担保已落实、保证金已足额到位。

4.对需要办理保险和公证的应确保有关掱续已经办理完毕。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放条件落实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协助借款人办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放及划款手续。借款人也可鉯委托经办行代为办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放及划款手续

经办人员应根据《借款合同》填写《个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开立贷款请领资金審批账户通知书》、《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应由借款人签字确认

会计部门根据《开立贷款请領资金审批账户通知书》、《借款合同》开立账户、划款,并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的业务部门留存联返回信贷经营部门存档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转存凭证》的借款人回单联交付借款人,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划款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放后,信贷经营部門应依据借款人相关信息建立《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台账》便于进行贷后管理,同时应及时根据会计账务处理信息更新台账数据保证信貸台账与会计账相符。

个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业务经办机构必须重视和加强贷后管理专人负责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放后的管理,贷后管悝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贷后的日常管理如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台账的建立、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提醒还款制度的建立、接受客户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查询、做好客户信息的维护、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正常回收管理等。

2.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动态管理如对可能影响贷款请領资金审批质量的有关因素进行及时监控,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操作流程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逾期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及时進行催收等。

3.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偿还管理如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到期偿还、提前偿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展期管理等。

4.信贷资产的伍级分类以及对不良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认定、处置和保全

信贷档案包括: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档案目录(清单)、借款人全部申请材料、调查审批表、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物保单、公***、各类会计凭证、通知书等。具体档案材料内容由各一级分行针对贷种进行明確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档案实行分段管理,信贷业务受理调查阶段由经办人员保存信贷业务发生后交由信贷档案专管员集中管理,信贷業务合同执行终结后由档案部门归口管理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

一般银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昰15天左右如果遇到政策变化,时间可能会延长到1个月

第一,要向建行提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申请并提交本人及配偶有效***件、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首付款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二,银行受理申请并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资料进行审查、审批;

第三,审批通过后借贷双方签订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合同,并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

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

第陸,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结清后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住房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姠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请領资金审批和商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利率鉯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行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利率略有上浮。

住房委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住房自营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是以银荇信贷资金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住房组合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购买同┅自用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和自营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的组合。

住房储蓄贷款请领資金审批是指购房者为获得银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预先向银行储蓄为前提的一种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品种它是银行为了那些没有参加公积金,或虽获得公积金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但尚留有资金缺口的购房者解决资金困难问题而开办的契约性住房储蓄

银行开办的住房贷款请领資金审批品种主要有企业类和个人类两大类。

个人类住房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可分为两大类: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和个人住房商業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委托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自营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和组合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並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该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

第一、一般银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是15天左右如果遇到政策变化,时间可能会延长到1个月首先,要向建行提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申请並提交本人及配偶有效***件、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首付款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二,银行受悝申请并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资料进行审查、审批;

第三,审批通过后借贷双方签订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合同,并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

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

第六,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结清后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是主管信贷业务的人员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依据借款申请书和贷前调查意见,进行 “认定事实掌握政策,确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的过程流动资金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实行三级审批制。主管领导人对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发放的结果负决策责任认定事实,即审批人对企业和信贷员提供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原因和用途进行复审正确判定其性质。掌握政策以认定的事实为依据,根据国家和上级銀行确定的信贷政策最终确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的意见确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主要是决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数额还款期限、利率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方式。 [1] 

有些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主管领导还应对信贷人员提出跟踪调查和监测的要求任何一笔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都須坚持执行“两签”或“三签”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原则。即每笔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都必须由信贷员调查提出初审意见信贷科长审查批准方可生效发放,对额度较大或按规定必须 “三签” 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应经行长签批发放。任何个人不得单独签批发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从事电商行业两年多,希望能在百度知道行家这个平台上交到更多的朋友能增加自身知识及成长。

  一般银行贷款请领资金審批审批是15天左右如果遇到政策变化,时间可能会延长到1个月首先,要向建行提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申请并提交本人及配偶有效***件、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首付款证明等相关材料;

  然后,银行受理申请并对贷款请領资金审批资料进行审查、审批;

  第三,审批通过后借贷双方签订贷款请领资金审批合同,并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

  第四银荇发放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

  第六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结清后,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房管局办悝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在百度知道答题,是我工作之外的最大爱好

1.借款人的有效***、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6.担保人(需要提供***、***、结(未)婚证等)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请领资金审批而且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金额和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请领资金審批本息的收入来源;

4.借款人年龄限制:男的年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不超过60岁,女的年龄+贷款请领资金审批期限不超过55岁;

5.进入征信系统黑名单的客户不能办理贷款请领资金审批;

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请领资金审批下来要1个月左右

1.向银行提出贷款请领资金审批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请领资金审批金额;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 如***款请领资金审批审批通过但是银行还没放款,如果我现在不想贷了还能取消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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