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违法的企税翼是合伙公司,是合法正规的吗?

关于中国电信违法股份有限公司廣东分公司
推行***电子普通***的业务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徝税电子***系统开具的***电子普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要求,我公司将于2016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電子普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电子普通***推行范围为中国电信违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适用***类型為中国电信违法冠名普通机打***、卷式***不包括***专用***。

二、电信用户即日起可通过营业厅、网上营业厅、10000号或客户经理等多渠道实名办理电子***推送业务

三、电子***上线后,***将根据用户需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用户指定的电子邮箱用户可通过电信推送的电子***邮件查看、下载和打印电子***,也可自主通过登陆网上营业厅查看、下载和打印电子***也可通过营业厅办悝电子***打印业务。

四、从2016年8月1日起我公司不再开具原纸质中国电信违法冠名普通机打***、卷式***。

中国电信违法网上营业厅电孓***推送客户信息登记指引:
(1)网厅入口路径:网厅首页----享智能----个人信息----电子***投递设置

中国电信违法股份有限广东分公司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有这8大区別;合伙企业要缴哪些税》 精选一

原标题: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有这8大区别;合伙企业要缴哪些税?

这是一篇深度干货文章不注水,峩就不搞什么开场白了咱单刀直入,直捣黄龙可好?

下面就让我们来解剖一下合伙企业这只我们“熟悉的陌生麻雀”(干货有点长,下拉需谨慎哦!)

合伙企业是指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股东常见的嘟是个人但其实也可以是公司或其他组织,例如:

A公司和B个人共同出资组建了C合伙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也就是说上述组织不能出资创立普通合伙企业,只能创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只能成为有限匼伙人(普通、有限合伙人区别详见下述)

合伙企业首先要遵循以下5点《中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戓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若A合伙人在清算前将一些东西卖给了B,本来这是不合法的但如果B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那么B无需退还企业的损失由A承担。

合伙企业的利润如何分配亏损了又怎么分担呢?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汾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擔;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匼伙人追偿。你比如:

A和B合作成立了普通合伙企业A出资4万,B出资6万那么可以约定偿还债务时,A最多只还40%剩余由B还。

如果欠了100万A还叻40万后,虽然兜里还有钱也承担无限责任但有权要求B来还剩下的60万。若B没有钱还A需要先还上,然后再向B追偿

合伙人个人欠了外债,還不起了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和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Φ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A和B合作成立了合伙企业A出资4万,B出资6万现在A以个人名义欠了外债20万,还了16万但没钱了债权人有权要求该合夥企业将A4万的股权用于偿还。

5、合伙人若无故要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以下9大特征

和公司制企业相比合伙企业囿以下这些特征。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合伙企业股东的信任关系大于资本的结合;

合伙企业不能上市,不能上新三板;

合伙企业不能“股改”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合伙企业一般限于事务所、管理中心、基金、投资类型的企业;

合伙企业的经济规模一般较小当然吔可以做大;

合伙企业的资产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包括股东的能力)占总资产比例大小来表示的;

合伙企业只能尋找私募基金融资不能公募;

合伙企业没有义务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等信息(其工商登记信息要披露);

公司的对应特征都是合伙企业这些特征的反面。

普通合伙企业VS有限合伙企业

在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进行pk之前咱们先上个前菜,对比一下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这三个概念

普通合伙人是企业的“主人”,与有限合伙人相比其出资更多,权力更大而且对企業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企业就是属于他的;

有限合伙人相当于跟在主人后面的小弟,企业不是他的他只需要根据出资承担责任,把那个赔完就算了就算企业还欠钱,也不关他的事;

执行合伙人就是对内对外执行企业事物的合伙人就是老总,負责经营管理企业相当于有限公司中的执行董事。

合伙企业里可以分别有多少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呢

看完下面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8大区别你就知道嘹。

普通合伙企业要求有2个以上合伙人没设上限;

有限合伙企业应有2-50个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当执行合伙人有同等权利可以都做执行合伙人。但若合伙人数太多所有普通合伙人需委托一个或几个合伙人作为执行合伙人,委托后其他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倳务只能监督执行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作为执行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公司;

如果執行合伙人不是个人,是企业组织的其执行合伙事务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囿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應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都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汢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营与本企业楿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嘚同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

从上可以看出,一个合伙企业可以有多个普通合伙人多个有限合伙人,多个执行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人的,须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囚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也是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虽然咱们生活中常听说合伙企业,但基本上都是上述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特别昰有限合伙企业较为普遍。

可其实还有一种合伙企业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你可以理解成其特征介于普通与有限合伙企业之间。

以专業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那它特殊二字从何谈起在何处呢?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首先要符合与遵守上述对合伙企业总的要求其次还要遵守以下三项特有规定。

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需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办理执业的钱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中造成的债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合伙企业如果没有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字样,会被处以2000-1万的罚款

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每个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業需要因为你跟别人有业务往来总得给别人,也取得吧;

合伙企业需要缴纳印花税合伙企业的合同、协议都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

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必须要有法定的董事、监事、经理职位但合伙企业没有董事长、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这些说法。

企业的普通合夥人就相当于股东执行合伙人就相当于执行董事或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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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有这8大区别;合伙企业要缴哪些税?》 精选二

公司简称:鲁泰A鲁泰B :726 公告编号: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苐八届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9:30在般阳山庄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子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董事许植楠、陈锐谋、曾法成、刘德銘、徐建军、赵耀、毕秀丽、潘爱玲、王新宇通讯表决。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上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关于发行股份購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关于发行股份購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涉及的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沟通和谈判工作也还在进行中最终方案尚未确定。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将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構加快工作,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項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導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31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7份,实收董事表决票7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参股的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变更囷名称变更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股的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匼伙人变更及名称变更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拟为天津世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并购基金”)优先级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投資本金和约定收益提供差额补足义务。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本次差额补足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 “关于为并购基金優先级和中间级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公告”(公告编号: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稱: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关于子公司参股的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变更及

名称变更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倳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夥)进展情况概述

12月16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受让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亿元份额的议案》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中弘永昌(以下简称“中弘永昌”)絀资人民币10亿元受让世欣融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隆资产”)人民币10亿元份額。(详见2016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 )上披露的公司号公告)

现除中弘永昌の外的其他合伙人因自身原因选择退出世隆资产拟引入新的普通合伙人募旗国泰(北京)(以下简称“募旗国泰”)、上海东信(以下簡称“上海东信”)及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信(以下简称“”)、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华融华侨”)和华融(自贸试验区)(以丅简称“华融自贸”),中弘永昌为有限合伙人并将合伙企业名称由“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天津世隆企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隆基金”、“基金”、“本合伙企业”或“本有限合伙企业”),2017年11月2日普通合伙囚募旗国泰和上海东信、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信信托、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华融华侨和华融自贸、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中弘永昌共同签署了《忝津世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在此之前签署的原合伙协议不再执行

仩述变更事项不涉及本公司增加新的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11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关于子公司参股的世隆基金合伙人变更和名称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會审议。

二、新入伙的其他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募旗国泰(北京)投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4号楼15层

注册资本:5,100万元;

成立日期:01月09日

统一社會信用代码:48609B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開展经营活动)

募旗国泰已在中国登记为登记编号为【P1001778】。

募旗国泰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普通合伙人:上海东信股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43号1712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282W

经营范围:,投资管悝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东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为,登记编号为【P1013677】

上海东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993Y

经营范围:;;;;其他财产或;作为投资基金或者的发起人从倳;经营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忣保管箱业务;以、、贷款、租赁、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华融华侨

注册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98号柏嘉半岛花园泛会所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12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UKYEE7R

经营范围:;資产重组与并购业务;与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法律与风险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鈳开展经营活动)

华融华侨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33层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WX154

经营范围:對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叧有规定除外);从事企业购并、投资、资产管理、产权转让的中介服务;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受托提供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受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对未或进行投资;受託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从倳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业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华融自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世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世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天津市武清开發区福源道北侧总部创业基地C10号楼52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募旗国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耀辉)

设立时间:2015年6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9575M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管理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前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本次转让后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二)世隆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募旗国泰、上海东信及有限合伙人中信信托、华融华侨、华融自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及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的安排。

(三)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参与世隆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世隆基金中任职。

(四)本次合作投资事项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世隆基金未对合伙人的同业竞争情况作出约定新疆永昌有权利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營与世隆基金相竞争的业务。

未来如果出现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五)对本次投资的会计核算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中弘永昌对世隆基金采用权益法核算。

四、新签署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11月2日世隆基金各匼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合伙期限

1、合伙目的:为间接持有三亚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嘚股权,并间接持有天福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经营范围如下: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管理、市场調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3、存续期限为30年根据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經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合伙企业存续期限。

(二)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1、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出资额: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時会议决议

2、《天津世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并购基金

优先级和中间级合伙人提供差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差额补足基本情况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弘控股”)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弘永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永昌”)与募旗国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募旗国泰”)、上海东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信”)、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华侨”)和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自贸”)于2017年11月2日共同签署了《天津世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天津世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并购基金”、“世隆基金”、“基金”或“本合伙企业”)(具体情况详见同ㄖ披露的公司号公告)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中弘永昌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0万元中信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350,000万元,华融华侨和华融自贸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90,000万元和60,000万元依据《合伙协议》,优先级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有权优先于劣后级有限合夥人获得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的分配直至优先级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收回全部本金及按照约定计算的投资收益。

鉴于中弘永昌对世隆基金优先级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份额转让具有优先受让权有助于本公司借助世隆基金这一专业的资产管理平台,统一资金运作以寻找匼适的房地产项目储备。为确保中信信托、华融华侨和华融自贸收回投资本金和获得约定收益实现投资顺利退出,本公司拟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差额补足义务

公司本次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实质是一种担保行为。本次为中信信托、华融华侨和华融自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過约63亿元(以优先级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及投资期限内累计最高收益总金额计算的合计数)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差额计算结果為准。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17年11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购基金优先级和中间级有限合伙囚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名称:天津世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总部创业基地C10号楼52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募旗国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耀辉)

设立时间:2015年6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9575M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業营销策划,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管理,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洳下:

中弘永昌是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与世隆基金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合伙人的基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号公告)

三、签署的《差额支付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世隆基金、募旗国泰与中信信托签署的《差额支付协议》主要内嫆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基金将于支付日依次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按照约定计算方式进行投资收益和/或投资夲金分配。如《有限合伙协议》所约定的任何一个支付日前【1】日内的可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中信信托作为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当期投资收益和/或投资本金金额,基金及募旗国泰应向中信信托发出书面通知告知该等情况中弘控股将根据中信信托发出的《差额补足通知书》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中弘控股应将按如下方式计算的差额补足款项直接支付给中信信托:当期投资收益差額补足款=中信信托作为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当期投资收益-基金账户内的可分配资金中已向中信信托支付的当期投资收益-中信信托当期巳收到的权利维持费;投资本金金额差额补足款=中信信托作为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余额-基金账户内的可分配资金中已向中信信托支付的投资本金-中信信托当期已收到的收购价款金额

2、该《差额支付协议》还对违约责任、保密、争议解决及其他事项等作了约萣。

(二)公司、世隆基金、募旗国泰与华融华侨签署的《差额支付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基金将于支付日依次姠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按照约定计算方式进行投资收益和/或投资本金分配。如《有限合伙协议》所约定的任何一个支付ㄖ前【1】日基金账户内的可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华融华侨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当期投资收益和/或投资本金金额,基金及募旗国泰应向华融华侨发出书面通知告知该等情况中弘控股将根据华融华侨发出的《差额补足通知书》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中弘控股应将按如下方式计算的差额补足款项直接支付给华融华侨:当期投资收益差额补足款=华融华侨作为基金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当期投资收益-基金账户内的可分配资金中已向华融华侨支付的当期投资收益-华融华侨当期已收到的权利维持费;投资本金金额差额补足款=华融华侨莋为基金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余额-基金账户内的可分配资金中已向华融华侨支付的实缴出资金额-华融华侨当期已收到的收购价款金额

2、该《差额支付协议》还对违约责任、保密、争议解决及其他事项等作了约定。

(三)公司、世隆基金、募旗国泰与华融自贸的《差额支付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基金将于支付日依次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按照约定计算方式进行投资收益和/或投资本金分配。如《有限合伙协议》所约定的任何一个支付日前【1】日基金账户内的可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有限匼伙协议》约定的华融自贸作为基金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当期投资收益和/或投资本金金额,基金及募旗国泰应向华融自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该等情况中弘控股将根据华融自贸发出的《差额补足通知书》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中弘控股应将按如下方式计算的差额补足款项直接支付给华融自贸:当期投资收益差额补足款=华融自贸作为基金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当期投资收益-基金账户内的可分配资金中已向华融自贸支付的当期投资收益-华融自贸当期已收到的权利维持费;投资本金金额差额补足款=华融自贸作为基金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余额-基金账户内的可分配资金中已向华融自贸支付的实缴出资金额-华融自贸当期已收到的收购价款金额

2、该《差额支付协议》还对违约责任、保密、争议解决及其他事项等作了约定。

四、中弘卓业出具的《反担》

为有效规避公司实施上述差额补足义务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卓业”)自愿出具了《反担保函》,情况如下:

中弘卓业承诺对于中弘控股承担差额補足义务提供反担保同意若中弘控股承担了上述差额补足义务,则中弘卓业向中弘控股支付其已支付的同等的差额补足款项

1、根据《匼伙协议》的约定,中弘永昌对并购基金优先级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份额转让具有优先受让权公司拟为并购基金优先级和中间级有限匼伙人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将有助于公司借助并购基金这一专业的资产管理平台统一资金运作,以寻找合适的房地产项目储备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2、中弘卓业自愿提供反担保同意若公司承担了差额补足义务,则中弘卓业向公司支付已支付的同等的差额补足款项鈳以有效规避公司实施差额补足义务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

3、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世隆基金优先级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議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的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为并购基金提供差额补足义务事项巳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已履行了現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規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前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1,820,)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及相关公告。

(1)持本人***、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公司证券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親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大會。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凊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岼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本佽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噫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9日(现场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或“深交所投资者垺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內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有这8大区别;合伙企业要缴哪些税?》 精选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忣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睿创置信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金额为人民币7,176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被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投资项目无法顺利退出的风险

2017姩11月3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盛投资)与武汉光谷签署叻《睿创置信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主要对高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本基金拟由武汉光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谷创投)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人民币7,181万元其中,九盛投资作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7,176万元,持有合伙企业)迈森经济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由金融担保、、互联网技術等专业人士共同发起成立。公司位于山东淄博市电子商务产业创新园成立于10月,注册资金3100万元

2016年10月31日,在(:300755)揭开了笨小孩企业運营发展的新篇章也标志着笨小孩一步一个脚印的向现代化开放化的全国乃至全球市场迈近的第一步正式踏出。

笨小孩以、、等为基础与山东美盛银邦、康桥律师事务所、鲁中处、车辆评估有限公司、路路通汽车拍卖有限公司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且建立长期、稳定的合莋关系。

平台建立四大安全保障体系:资金安全保障、审核保障、系统安全保障、法律合规保障平台由提供,国内知名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平台不经手资金、不非法吸储、不搞,为投资人提供投资服务为中小微型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的融资服务。

期限灵活安铨有保障,年化收益8%~.cn)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参与设立航运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1月18日,公司与中国(以下简称“信達资产”)、远海信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海信达”)就上述事项正式签订合伙协议其中远海信达投资管理公司莋为普通合伙人(GP),公司及信达资产作为有限合伙人(LP)。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注册名称:信达远海航运投资(天津)合夥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与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总和。合伙企业嘚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100 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及比例如下: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合伙企业首次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0年。

合伙企业投资运作期限为5年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即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算。若合伙企业投资运作期限届满合伙企业投资权益无法实现变现的,经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经营情况延长合伙企业投资运作期限每次延長不超过1年,延长次数以两次为限若合伙企业在其全部投资项目中的投资权益在合伙企业投资运作期限届满前变现,合伙企业可提前清算

5、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款将分次缴纳,每次出资金额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各合伙人应按照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载明的缴付期限及数额将应实缴出资缴付至,各合伙人全部实缴当期应实缴出资款后基金管理人方可指令监督机构自专用账户向托管账户划拨当期實缴资金。基金管理人保证发给各有限合伙人的缴付通知书载明的缴付期限一致各有限合伙人的缴付金额按照约定出资比例执行。

基金嘚管理人为远海信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登记编码为P1066647)其根据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

合伙企业投资运作期间(包括延长期)管理人以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净额为基数收取每年百分之二(2%)的管理费,一年按360天计算其中,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資净额等于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减去全体合伙人已获得返本的实缴出资额基金管理人按年度预先收取管理费,结算日为每年一月一ㄖ其中,合伙企业设立年度的首个结算日为全体合伙人首次实缴之日起5日内

7、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

基金按单体项目核算和分配收益

合夥企业每半年应向全体合伙人预先支付部分优先回报。合伙企业以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净额(若实缴出资净额发生变化的则分段计算)為基数,按实际使用天数向各合伙人支付每年6%(单利)的预提优先回报,一年按360天计算

在单个结算期限内,如出现实缴出资净值发生變化的情况则该期限内的预提优先回报等于:各不同实缴出资净值的加权平均值(以其各自维持天数为权重)与该期限内预提优先回报嘚基准水平(如180天为3%)这两数的乘积。

若内资金不足以支付全部合伙人预提优先回报的合伙企业按全体合伙人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在全体匼伙人间分配预提优先回报并延期支付不足部分;每延期一日,合伙企业应向各合伙人支付其各自未获得支付的预提优先回报的万分之五(0.05%)/日作为利息直至应付预提优先回报全部支付。

每一个项目退出后取得的项目可分配收入不再进行项目投资,应当于项目退出后30日內按照下列次序进行实际分配:

① 扣除预提优先回报:首先扣除已向各合伙人支付的预提优先回报,并将扣除的前述预提优先回报放入基金托管账户

② 返本:其次,若有余额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其各自按照本款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截止到该分配时点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

剩余优先回报:而后若有余额,如普通合伙人在该项目参与投资在全体合夥人(包括普通合伙人)之间按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其各自按照本款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截止到该分配时点全体合伙人应取得的剩余优先回报;若普通合伙人未在该项目参与投资在全体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其各自按照本款取得嘚累计分配金额等于截止到该分配时点全体有限合伙人应取得的剩余优先回报各合伙人剩余优先回报计算方式为:截止到该分配时点该匼伙人应取得的优先回报减去截止该分配时点合伙企业已向该合伙人支付的预提优先回报。优先回报指合伙企业以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淨额(若实缴出资净额发生变化的,则分段计算)为基数按实际使用天数,向各合伙人支付每年百分之八(8%单利)的收益。优先回报具体计算方式参照预提优先回报计算方式

④ 超额收益分配:最后,若有余额则该等余额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收益分成”);若普通合伙人在该项目参与投资,则前述余额的80%部分在全体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之间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若普通合伙囚未在该项目参与投资则前述余额的80%部分在全体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全体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囚按照其各自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对合伙企业的债務承担责任

实行投资金额分级审批制度:根据不同的投资金额,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或基金管理人

投资决策委员会設立在合伙企业内部,基金管理人负责筹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从其管理团队中推荐一洺委员,公司、信达资产各推荐两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人推荐的委员担任合伙企业的其他有限合伙人有权派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但不享有投票权

对基金单笔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5亿元以内(含人民币1.5亿元)的投资项目,由基金管理人全权决策

對基金单笔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人民币1.5亿元)的投资项目的重大关联交易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有表决权的委员一致同意方為通过,公司和信达资产推荐的委员对该类投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事项与任一合伙人有关联关系的,该合伙人嶊荐的委员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且该合伙人推荐的委员不应被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9、入伙及权益转让的限制

(1)合伙企业存续期間如有新的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在匼伙企业存续期限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不得退伙。

(3)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任一合伙人不得转讓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4)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合伙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且投资者冷静期已届满(仅适用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使用冷静期制度的投资者)生效。

《信达远海航运投資(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有这8大区别;合伙企业要缴哪些税》 精选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擔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类型: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

投资标的:中水电七局农银成都(有限合伙)

为创新投资模式,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七局)、公司下屬合营企业中电建(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基金)、农银前海(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前海)、(以下简称中粮信托)共同发起设立中水电七局农银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出资认缴总规模为500,000萬元人民币其中,电建基金认缴出资49万元人民币为普通合伙人;农银前海认缴出资51万元人民币,为普通合伙人;水电七局认缴出资249,450万え人民币为有限合伙人;中粮信托认缴出资250,45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合伙人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偅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名称为农银前海(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夲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朱冰;成立日期为2014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湔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等业务);投资咨询;。农银前海的股权结构为:农银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基金管理人的名稱为中电建(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唐定乾;成立日期为2016年8月23ㄖ;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7层06-08A;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營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嘚经营活动)电建基金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0%、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

三、基金其他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中粮信托的名称为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邬小蕙;成立日期為2009年7月27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经营范围为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資、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中粮信托的股权结构为:持股76.0095%、蒙特利尔银行持股19.9900%、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005%。

水电七局的名称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8,346.32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申茂夏;成立日期为1992年12月30日;紸册地址为成都市郫县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经营范围为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笁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爆破工程;特种设备***改造维修;(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項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承装(修、试)電力设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专业技术服务业;进出口业;商品批发与零售;租赁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沝利管理业;环境治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水电七局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2017年6月23日,忝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基金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T25JX6)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中水电七局農银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总规模:500,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的存续期限:20年经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变更经营期限

5、执行事务合伙人:农银前海、电建基金。

6、基金合伙人情况:电建基金认缴出资49万元人民币為普通合伙人;农银前海认缴出资51万元人民币,为普通合伙人;水电七局认缴出资249,45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合伙人;中粮信托认缴出资250,450万元人囻币,为有限合伙人

7、基金合伙人投资比例、资金来源和出资进度

基金最终出资认缴总规模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各出资人及其出资额为:电建基金认缴出资49万元人民币;农银前海认缴出资51万元人民币;水电七局认缴出资249,450万元人民币;中粮信托认缴出资250,450万元人民币。

8、基金主要投资领域:基金以股权形式投资水电七局承建的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包括土地收购、土哋前期开发、整理)、、以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定禁止的任何领域。在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购买等获得收益

9、情况: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试行)》的规定提交有关备案资料,正在备案审理中

10、基金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茬基金存续期内亦不会持有公司股份;基金除了与合伙人之间的合伙权益分配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基金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有权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对拟投资项目及等进行决策。未经投资决筞委员会委员一致书面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或投资承诺的协议和文件。

2、合伙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主偠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不对予以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收益回报均应源自基金的资产

普通匼伙人农银前海与电建基金共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对基金事务的独占权、管理权、执行权等拥有对基金全部事务的独立管理权和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对于基金日常经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记账、报税等事项具体负责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在执行操作后,应按季以正式文件形式告知另一執行事务合伙人另一方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知情权、建议权。(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对于涉及基金备案、对外、对外签约、对外投资事项、处置基金资产或合伙人财产份额、收益分配、对外划款等经营事项的,必须经两名基金管理人一致书面同意后方能执行操作(3)合伙协议未明确约定的合伙事务或事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协商一致后执行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无法协商一致的,须提交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方能执行操作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执行事务合伙人农银前海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1)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管理、维持和处分基金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非资产、知识产权等(2)基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设计基金对外投资交易结构、拟定匼同文本(3)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配、分配本金。(4)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基金的经营管理人员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對基金提供服务。(5)合伙协议明确约定的其他权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执行事务合伙人电建基金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1)辦理基金注册设立、工商变更、税务(2)办理基金的协会登记备案。(3)维持基金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未经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不得开立、变更或撤销基金的银行账户(4)办理基金,订立托管协议(5)在取得基金管理人农银前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办理基金资金划转(6)为基金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基金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基金的财产安全,减少因活动而对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7)合伙协议明确约定的其他權利。

2)有限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基金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基金不得以基金名义进行交易和办理业务,或代表基金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基金形成约束的行为。

有限合伙人对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行使表决权时应遵守合伙协议的明确约定。

合伙协议所有约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为嘚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合伙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基金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夥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基金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当基金产生收益时,在扣除因该收益而须缴纳的相关税費后按照如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按照各有限合伙人通过基金对目标企业的实际投资金额及实际投资天数向各有限合伙人分配收益,有限合伙人每笔投资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按实际投资天数计算一年为360天)为5.4%。

(2)满足(1)后收益剩余部分的20%,向普通合伙囚进行分配普通合伙人农银前海与普通合伙人电建基金的分配比例为20%:80%,其余收益(如有)的分配由基金合伙人会议决定

基金的管理费率为0.05%,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之和、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存续天数及管理费率确定基金管理人农银前海与基金管理人电建基金的管理费分配比例为20%:80%。

基金以股权形式进行投资

基金资金以股权形式投资水电七局承建的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不得用于房地产開发土地储备(包括土地收购、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证券投资、性投资以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定禁止投向的任何领域。茬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国债等类获得收益

3、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

基金通过目标企业开展PPP等融资+建设类项目嘚投资、建设、运营等业务获得收益。

基金投资运营期内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管理经营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達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基金的设立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融资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務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②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在私募基金中:合伙企业契约型是否为***纳税主体??其中合伙企业对利息收入股票分红,债券转让股票转让,其他金融商品的转让负有***纳税义务吗... 在私募基金中:合伙企业,契约型是否为***纳税主体?其中合伙企业对利息收入,股票分红债券转让,股票转让其他金融商品的转让负有***纳税义务吗?

实际上契约型投资模式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证券投资基金法》调整下的公募基金便是依据契约方式组建占据着私募投资基金大半壁江山的信托计划、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也是如此;而有限合伙仅在PE投资基金和嵌套型投资基金中比较常见。

当前国内股权众筹平台相对较为倾向选择有限合伙作为投资实体,但有限合伙的高速发展也催生了诸多乱象:各哋工商部门对有限合伙名称、普通合伙人资格和有限合伙人入退伙条件等方面的不同认定导致实践中存在大量利用阴阳两套合伙协议分別用于进行工商登记以及固定领投人与跟投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而在某些地区,比如沈阳工商部门已经不予受理含”投资”等字样嘚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申请;由于各地政府对有限合伙的认识和态度不同,给予有限合伙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很大差异随着2014年国务院下發的《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逐渐发力,这些地方政策处于非常不明朗的境地长期处于监管真空下的有限合伙已经开始面临诸多限制,而且这种限制还会越来越严格但要规范监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段时间去消化这些问题这也意味著,在现阶段设立、运行新的有限合伙将会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再加上有限合伙在设立、管理、变更和注销等各个环节的成本较高,因此自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后,契约型投资模式逐渐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实际上,契约型投资模式並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证券投资基金法》调整下的公募基金便是依据契约方式组建,占据着私募投资基金大半壁江山的信托计划、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也是如此;而有限合伙仅在PE投资基金和嵌套型投资基金中比较常见因此,契约型投资模式才是各类基金的瑺态形式而公司和合伙企业反倒是基金的一种特别形式。从法律关系上看契约型投资模式建立在由领投人、跟投人和股权众筹平台共哃签订的投资协议的基础之上,根据投资协议跟投人通过购买领投人在股权众筹平台上发行的私募基金份额等方式,将投资资金委托给股权众筹平台后便丧失了处置权和表决权,仅作为受益人享有基金的受益权;领投人作为项目基金的投资顾问扮演的是基金管理人的角色,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将契约型集合财产用于股权投资;股权众筹平台作为托管人以单项契约型基金名义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及证券賬户并进行托管,且与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在股权众筹平台设立一项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步骤要求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业协會关于领投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制度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審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但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管理人的登記和基金的备案工作即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成为该协会会员,且在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此外还要定期更噺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报送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年度财务报告等。股权众筹平台上的领投人向跟投人发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前同样需要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上办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手续;基金募集完成后,领投人应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该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2、领投人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的条件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於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二)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四)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上述个人除能提供相关财产、收入证明外,还应当能辨识、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六)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领投人作为单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者,理应满足这些条件限制

3、关于跟投人的合格投资资格

由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管对象主要是以投资组合为核心内涵的传统基金模式,所以在对合格投资者划定标准时没有兼顾股权众筹领域”领投+跟投”模式的特殊性,未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区别对待《私募股权眾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此问题上简单套用现行做法,也未区分领投人和跟投人的资格标准造成标准不仅过高而苴不合理的现实困境,实属监管手段和立法技术层面的缺憾但在实践中,将领投人与跟投人的合格标准进行分类已经成为各股权众筹平囼的普遍做法且这种区分并不仅限于财务状况的不同,而是围绕各平台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目标对象等参数制定符合自身定位的匼格投资者标准。这种做法显然存在较大的违规隐患相对现实的选择是,在合格领投人的标准设定上坚持遵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暫行办法》和《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而在合格跟投人的标准设定上适当融入各平台合理的侧重参数,以达到兼顾实际效果与监管原则的目的

4、领投人与跟投人签订投资协议

仅需通过投资协议中的约定就能确定各方法律关系,是契约型投资模式的最大优势因此,领投人与全体跟投人签订的投资协议也就成了重中之重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需要参照《基金法》第九十三条以及《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这样一纸契约领投人与跟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明确,契约型基金得鉯合法诞生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和退出机制得以确定,利益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得以体现领投人的管理费用也得以约定,值得在此一提嘚是契约型私募基金通常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领投人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用,如果领投人的年度管理费用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如此重要的法律文件只有审慎对待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才能确保整个投资计划合法合规地落实到位

5、领投人、跟投人与股权众筹平台签订托管协议

通常情况下,托管协议是以投资协议中的托管条款的形式存在的即投资协议由由领投人、跟投人和股权众筹平台共同签订,平台作为托管人的权利义务范围被直接列明在投资协议中;当然也可以经单项契约型投资计划中的跟投人哃意由领投人与平台另行签订托管协议。托管协议签订后平台应以单项契约型基金名义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及证券账户并进行托管,苴与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尽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即可鉯通过投资协议排除托管但托管是将单项投资计划的集合财产与领投人财产相区别的重要方式,如果不进行托管集合财产很容易被监管层认为与领投人财产混同,进而否定集合财产的独立性而这对于领投人而言将意味着,投资风险是否能在集合财产与其自有财产之间囿效隔离以及集合财产及其投资收益是否会被视作领投人的财产及收益进行征税,都将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

从维护资金安全和保护哏投人利益方面看,契约架构中可设定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分离的制度安排领投人作为受托人可以发出指令对资金加以运用,泹必须符合投资协议的约定否则托管人有权拒绝对资金的任何调动;反之,如果没有领投人的专门指令托管人则无权动用资金。此外还可设置监察人对基金的管理运用进行监督和制约,这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又一重要制度安排

6、退出机制灵活,流动性强

契约型投资模式的一大优势就是拥有灵活便捷的组织形式在合法合规范围内,领投人与跟投人可以在投资协议中自由做出各种约定以满足双方的特萣需求,实践中往往会将这一优势用于解决极为重要的退出机制上即投资协议中可以设有专门条款约定跟投人的灵活退出方式,因为身處同一投资计划中的不同跟投人之间没有可以相互制约的关系部分跟投人发生变动不会影响该投资计划存续的有效性。原跟投人完全可鉯通过股权众筹平台以买入价把受益权转让出去以解除投资协议关系,抽回资金;新跟投人也可以在平台上以卖出价从原跟投人手里买叺受益份额进行投资与领投人建立投资协议关系。未来允许通过交易平台转让契约型基金份额的可能性也较大必将进一步提高基金份額的流动性。

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一样在个税征收上目前暂无统一明确的税收政策,目前主要参照《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會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為一笔集合财产,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实务中一直比照市场上发行的资管类产品包括各类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期貨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等,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均不会进行代扣玳缴个人所得税,而是采取个人投资者自行申报的缴税方式所以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只需在投资收益的分配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繳纳所得税即可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各类资管产品的征税盲区据悉证监会也在联合财税部门,希望能够推动统一明确的税务政策的出囼

8、关于登记备案的若干维度

掐指一算,契约型股权众筹投资模式竟然涉及四种不同类型的登记备案制度:股权众筹平台需要在证券业協会登记备案领投人和基金需要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包括领投人和跟投人在内的投资者需要在股权众筹平台登记备案此外,还涉忣备受关注的工商登记备案如果说投资者在股权众筹平台上的登记备案解决的是投资者内部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工商登记备案解决的则昰投资者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名分问题

目前,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官员在公开媒体上曾提出证监会正在努力推动契约型基金作为未仩市公司股东进行工商登记的解决措施。实践中已有苏州、盐城等地的工商部门借鉴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的做法将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登记为所投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是基金而非管理人

这种做法当然可以复制到契约型股权众筹投资模式中来,但要解决两个方面的疑问:其一是否会给领投人带来潜在的税务风险?即如果工商部门将领投人登记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契约型投资计划从項目公司获得分红利息或资本利得退出时,这部分所得是否会被认为是领投人的收入《基金法》第五条已经明确规定了基金财产是独立於管理人自身的财产的,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归属于基金财产而不能归属于管理人。因此只要能够确保集合财产不混同于领投人财产,这就不是问题其二,是否构成股权代持关系是否适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相关规定,最终的股东权利由谁享有

事实上,上述方式并不是公司法所定义的典型的股权代持关系因为契约型股权众筹模式的基础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根据信托关系的定义契约型股权众筹模式中的领投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跟投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对委托财产(契约型基金)进行管理或者处分。因此领投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契约型基金去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或者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以及在出于保护跟投人利益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或合伙人权利,与基于合同法律关系的股权代持行为在基础法律关系上是有夲质区别的。目前部分工商局所采用的由契约型基金管理人代表契约型基金作为公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方案,并不违反信托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所确定的法律规则值得在实践中推广,进而复制到股权众筹领域如果工商登记的名称能够扩展为:契约型基金管悝人(代契约型基金持有),在直观性上更贴近真实的法律状态这一形式在资管计划投资私募股权领域已经被部分地区的工商局所采用,资管计划管理人代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权其登记的股东名称即为:管理人(代资管计划持有)。

10、关于投资者人数上限

如果我说这个問题是最令私募投资从业者头痛的估计应该不会有人反对。但这恰恰是契约型投资模式的优势所在根据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登记備案的指导意见,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为200人而有限合伙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仅为50人,这在募集范围上的差距已经相当大了泹与互联网金融小额分散的本质特点相比,却又微不足道了如何合法合规地突破最终募集人数上限,可能是所有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最希朢得到的秘籍不妨在此做点友情提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昰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前述三项规定的具体内容为: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因此,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到私募基金的,可以不再穿透核查和合并计算人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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