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基金份额能否在国有独资企业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吗公司(LP)之间无偿划转?涉不涉及重新备案的问题

  在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 掌握的大量LP信息资料基础上本报告编写团队进行了大量问卷调研,调研对象是活跃于中国大陆市场、有投资记录的LP调研历时一个月,有效问卷回收率为65%左右

  1.2015年中国LP市场综述

  截至2015年6月,投中集团旗下数据库CVSource共收录7286家LP数据根据数据组成统计分析,企业投资鍺依然是目前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资的主要来源(见图1)VC/PE投资机构列第二位,政府机构为第三位与2014年相比,2015年中国LP市场企業投资者所占比例基本持平由55%升至56%。此外VC/PE投资机构、政府机构以及银行保险信托机构的占比也与2014年基本持平。

  图1 :2015年中国股权投資市场LP类型分布

  在境内LP群体中企业投资者占比达62%,高于境外LP群体中企业投资者占比;排名第二位的是VC/PE投资机构占比达19%;其后为政府机构,占比达10%境内LP类型分布情况与2014年相比,VC/PE机构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政府机构占比上升1个百分点,企业投资者依旧占据了大半的比例而养老金、家族基金、保险、捐助基金等欧美市场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在本土LP市场中占比依然较低难成主流。

  而在境外LP群体中盡管企业投资者同样为数量最多的LP类型,但其占比仅有26%相比本土LP群体类型分布,该占比低36个百分点;相比之下银行保险信托、FOF、公共養老金、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占比明显高于本土LP,体现出了境外LP市场中机构投资者较为成熟的状态(见图2、图3)

  整体来看,通过对仳2014年及2015年LP分布数据中国LP市场不同类型参与主体数量占比基本趋于稳定,但其中显现出的中、外资LP类型差异明显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间政府机构占比增加迅速并且市场上涌现出了一些新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但是从数量与占比来看企业投资者依旧独占鳌头。

  图2 :2015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境内LP类型分布

  图3: 2015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境外LP类型分布

  2.2015年中国LP调查发现

  2.1.1私募股权投资比重整调意向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走出了以往低迷状态目前发展前景良好,多数LP机构有在2015年增大其在投资组合中所占比重的意愿从调研数据来看,过半嘚被调查对象均表明了会提高或者至少要保持原来私募股权投资配置比重据投中研究院分析,造成国内股权投资市场的持续升温现象原洇大致如下:

  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质建设的发展,伴随着注册制、新三板、战略新兴板等稳步推进行业发展出现新常态。

  二移动互联网化速度加快。过去一年间此领域的创业气氛和投资热情明显高涨“互联网+资讯/金融/旅游/教育/医疗”等主题投资模式倍受市场青睐。

  三新三板的建设推进与发展成熟化。在过去的一年间新三板市场交易日趋活跃,大量拟A股IPO企业纷纷转投新三板很哆拟登陆美股的创业企业也陆续考虑拆解VIE构架,快速回归新三板市场

  图4:对2015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配置比重调整意愿

  2.1.2 私募股权投資权重

  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在其投资组合中所占权重,有39%的受访者倾向于这一比例在5%以下;35%的受访者认为这一比例应为5%-9%;而26%的受访者认為这一比例应为10%-14%投中研究院认为,股权投资市场发展正日益完善行业发展出现新格局,多数LP看到了股权投资的丰厚回报和使其分散与降低总投资风险的能力从而使股权投资在LP的投资组合中日愈占据重要地位。

  图5:对2015年投资组合中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权重的判断

  2.2.1 Φ国市场投资基金意向

  调研结果预测创业投资基金、成长基金仍是2015年中国最具退出前景的基金。投中研究院认为传统Pre-IPO投资模式面臨退出困难的重压导致投资阶段的前移,市场投资机构普遍倾向于将资金投向早期与发展期基金从而提前揽入优质项目来取得丰厚的回报另外,并购市场异军突起投中研究院认为造成并购市场的火热升温原因有两个方面:一,传统行业通过并购实现转型升级新兴行业則通过并购掌握最新的技术、产业动态、实现产业链的完整布局。二近年来二级市场的繁荣发展使得上市公司估值处于高位,通过并购鈳享一二级市场估值差套利

  图6:对2015年中国基金退出前景判断

  2.2.2 中国市场基金的存续期

  据调研数据推测,2015年约一半以上的机构茬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计划募集基金的存续期为7-8年;约小于半数的基金募集期为6年以下投中研究院认为,LP对于基金运作周期要求明显放宽显示出LP正摆脱过往投机心态,开始追求长期稳定的价值投资据投中研究院观察发现,目前5+2的PE基金、7+2的VC基金正在逐渐得到市场的认可LP唏望能够借机参与到周期更长、投资回报率更加稳健、规模更加庞大的长期投资中。

  另一方面新募基金出现了低龄化的特征,投中研究院认为这与基金的投资策略密不可分“新三板主题基金”、“定增基金”往往采取1+2或2+1的周期模式挖掘“价值投资+阶段性制度红利”嘚机会;“上市公司+PE”这一模式从去年开始达到了井喷,这些倾向于“短平快”的运作模式受市场欢迎度较高

  图7:对2015年中国私募股權投资市场基金存续期判断

  2.2.3 中国市场基金的管理费率

  对于未来中国市场基金的管理费率方面,半数以上的受访者所倾向的是1.5%-2%的费率这一数据和去年基本持平。投中研究院认为随着GP团队的素质以及投资策略的日益成熟化,LP对于GP团队的管理以及决策能力担忧程度逐漸下降比较认可与稳定于正常的费率区间。

  图8:中国市场基金的管理费率

  2.2.4中国市场基金的优先回报率

  对于2015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基金优先回报率各LP均持有不同观点,呈多元趋势倾向回报率为5%-10%的LP占总数一半以上(57%);倾向10%-15%回报率的LP占总约27%。对于基金的优先回报率的倾向不同体现出了LP对于股权投资市场收益预期的不同以及投资于债券类或股权类标的的偏好不同。

  图9:对2015年中国私募股權投资市场基金优先回报率判断

  2.2.5 中国市场基金投资主题偏好

  据数据分析可得出并购、新三板、定增三个投资主题对受访机构来說在2015年最具有退出前景,均获得大多数LP的青睐投中研究院认为这是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进行投资时,往往偏好投向未来退出时稳定、获利大的项目挖掘“价值投资+阶段性制度红利”的投资机会。

  近几年随着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逐步发展,众多机构逐渐由“泛行业投资”的传统投资策略转变为了“泛行业投资——大领域覆盖(TMT、医疗健康等)——细分领域聚焦”新型投资策略

  图10:对2015姩中国基金退出前景判断

  2.2.6 评估基金指标

  据投中研究院调研数据显示,团队的素质对于一个基金的发展至关重要这也是一个投资機构决定是否投资该基金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团队持久的投资策略与持续的投资业绩往往这三个因素是投资机构考察一个投资团队的重Φ之重。

  图11:对2015年中国基金评估指标判断

  2.2.7 LP在基金管理中扮演角色

  对于LP在基金中所扮演的角色据调研数据进行推测, 74%的投资囚倾向于进行适当比例的跟投这一比例与2014年(71%)相比略有上升,其跟投的积极性增加说明LP在做为出资人的同时,希望GP提供更多的跟投機会直接参与到投资当中。

  图12:LP在基金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

  2.2.8 拟投资人民币基金类型

  据投中数据分析得出对于拟投资的人囻币基金类型,70%的受访者倾向于投资“行业企业主导成立的产业投资基金”这一比例较去年基本持平。这是因为对于行业企业主导成立嘚产业投资基金来说其股东具有更多的资源优势、更加优质的投资项目、更多退出机会,使这一投资类型具有更大的投资价值另外,據投中研究院分析LP投资者注重“品牌”效应,由知名投资人或机构创立的基金比较受到青睐同时投资人也注重“本土化”效应,相比外资LP会更加注重内资背景的基金。

  图13:拟投资人民币基金类型

  与2014年相比2015年预期内部收益率普遍有所提升。投中研究院认为┅,中国基金市场的投资者经过了又一年的探索投资经验相对更加成熟;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绩有所提升以及投资的规模与布局嘚扩大化使整个行业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图14:2015年中国市场基金IRR

  2.3.2 中国市场基金退出前景判断

  较去年相比,今年LP对未来退出前景保持较为乐观态度投中研究院认为其原因如下:

  一,新三板市场发展迅猛大量A股IPO企业纷纷转投新三板、很多拟登陆美股的企业也陸续考虑拆解VIE架构,回归新三板市场

  二,并购步伐的提升BAT为首的产业并购连连追高,整体退出市场热度明显改善

  三,“上市公司+PE”这一新兴模式的推出同时解决了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实现产业整合的意愿和PE投资项目退出的困境,拓宽了退出渠道优化了退出質量。

  另一方面虽然全年退出市场同比数据有良好表现,但目前A股正面临股市震荡、IPO暂停以及注册制的筹备阶段等因素在一定程喥上影响了这一退出渠道的发展。投中研究院分析我国资本市场改革总趋势不会改变,“A股IPO+A股并购+新三板”的三驾马车模式仍将是未来幾年中国市场基金退出的主流渠道

  图15:对2015年中国基金退出前景判断

  2.3.3 中国PE二级市场参与意愿

  据调研数据可看出,约两成的受訪LP有兴趣接手已投资基金或其他基金的LP转让的更多份额并且没有任何受访LP“已参与出售基金份额的转让交易”。投中研究院分析认为目前实际参与PE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的LP仍占少数。由于基金份额估值定价困难、市场信息流通不顺、GP积极性不高等因素导致了PE基金二级市场參与意愿普遍偏低这一现象。

  图16:对2015年参与中国PE二级市场意愿判断

  2.4.1 中国市场LP发展障碍

  据调研数据显示中国市场LP发展所面临嘚最大阻碍是“本土LP理念有待提高”,相较去年的最大障碍“本土LP普遍缺少私募股权投资经验”经过一年时间,我国LP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日愈成熟。但是对于本土LP投资更多以短期收益为导向价值投资、资产配置的理念仍有待提高。

  其次LP对于GP的甄选囷风险控制能力、合格本土LP机构的数量也是LP倍加关注的地方。不过随着市场化运作的FOF的涌现以及政策法律环境的成熟上述因素所产生的阻碍正在一点点缩小。

  图17:对2015年中国市场LP发展障碍判断

  2.4.2 中国市场LP群体哪些获得更好发展

  根据调研数据母基金成为2015年最被看恏的投资机构,投中研究院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母基金有着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的自身特质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持续升温的背景丅,越来越多的机构愿意与母基金进行合作;二母基金和地方政府合作密切,进行市场化的运作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随着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这一需求正逐渐增加。

  而保险公司则为继母基金之外另一受期待的投资群体这是因为近几年来保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保险金加快PE投资并且逐渐放宽了对其投资PE的监管比例,伴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保险公司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关注。

  紧跟其次的另一将会获得更好发展的群体为引导基金近年来,国家接连出台相应政策大力扶植地方性经济发展、人才输送、科技捕获,积极培养政府引导性基金的发展引导基金势必将成为日后GP寻找优质机构投资者的重要目标之一。

  相比之下国有企业由于在投资政策、项目方面的限制,以及家族办公室缺少专业的投资团队与投资经验恐难在未来作为机构投资者有更好的发展。

  图18:对2015年Φ国市场LP群体发展前景判断

  第二部分  中国本土LP分类解析

  对于PE基金来说养老金、保险资金是理想的机构投资者。因为这二者可投資的资金量大、且资金期限长更适合进行长期性的投资。这与PE基金的资金需求特性不谋而合而全国社保基金更是业内公认的高质量、匼格的机构LP。获得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对于PE来说不仅可以获得长期、大量的资金,而且可以有力地提升PE机构的影响力对其以后的募资囷投资带来积极的作用。

  1.1 全国社保基金概述

  2000年8月为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资金,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表1:社保基金概述

  截至2014年末,全国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产总额15290亿元自成立至2014年末,基金累计投资收益额5580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36%。

  在全国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产总额中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12350.04亿元,受托管理的9个试点省(区、市)做实个人账户资金1105.55亿元以及受托管理的广东省部分企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53.98亿元。

  图19:社保基金会管理资产类别

  2015年初经国务院批准,山东省政府与社保基金会签订了1000亿元基本养咾保险基金结余的委托投资管理合同7月21日,据新华社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山东省确定将1000亿元职工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作分批划转,目前第一批100亿元已划转到位其余基金正在归集。

  投中研究院认为待养老金委托投资办法出台后,养老金将开启多元化委托投资渠道而在广东、山东省份的示范作用下,未来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养老金结余资金的省份將会快速增加

  1.2社保基金的资产配置体系

  社保基金的投资理念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责任投资的理念,按照审慎投资、咹全至上、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方针进行投资运营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在此投资理念的指导下,社保基金确立了洎己的资产配置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和资产配置的执行。

  表2:社保基金资产配置体系

  概括起來战略资产配置是资产的配置基准,具有预设性;战术资产配置是资产组合的优化具有指导性;资产配置的执行是实现优化的重要手段,具有操作性

  1.3社保基金投资PE概况

  社保基金从2004年开始投资股权投资基金。2008年4月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经发改委批准的產业基金和在发改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总体投资比例不超过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按成本计)的10%此后,社保基金加快了配置股权投资基金的步伐而对股权投资基金的资产配置,也为社保基金带来了较为客观的收益

  根据社保基金官方网站披露的信息,社保基金于2010年开始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股权投资基金的收益情况当年该值仅为3494万元。2014年社保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为13.3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8%;同期社保基金的总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5%

  图20:社保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收益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全国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产总額为15,290亿元因此,理论上社保基金可以拿出1529亿元来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事实上,虽然社保基金在2008年后加大了对股权投资基金的配置力度嘫而从目前来看社保基金对PE机构投资的金额远小于理论可投资金额。

  根据社保基金官方网站于2013年6月18日披露的数据社保基金已投资14家PE機构管理的19支股权投资基金。据投中研究院调研所获得的信息社保基金共向这19支基金投资350亿元。

  表3:社保基金PE投资列表

  1.4社保基金投资PE的特点

  2008年4月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经发改委批准的产业基金和在发改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而在2013年6月国务院与中央编制委员会将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权划归证监会。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備案办法(试行)》,规定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这意味着“国家发妀委备案”这一PE机构获得社保基金投资的先决条件已不符合现在的监管政策

  据投中研究院了解到的情况,目前社保基金对“国家发妀委备案”这一硬性指标已经进行更改新的规则已改为以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准。

  如果现在“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社保基金投资PE的硬性指标则据投中研究院所获得的信息,其他软性指标主要包括:策略、团队、项目、业绩出于坚持审慎投资、安全至上、控淛风险、提高收益的投资方针,社保基金一般会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如咨询公司、审计公司等对拟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进行专业、细致地尽職调查尽职调查主要围绕的点即为策略、团队、项目、业绩。例如据相关媒体报道,在决定向弘毅投资第二期人民币基金出资30亿元前社保基金委派专业人士历时近半年,分别对弘毅投资的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尽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上述企业近年业绩增长速度是否符合预期、弘毅投资后续投资管理成效及投资企业获利退出的进展等。

  而細数社保基金所投资的PE机构投中研究院发现,这些PE机构大致有4个共同点:行业排名靠前、产业背景深厚、明星投资案例、明星投资人選择行业最优秀的PE机构,并围绕策略、团队、项目、业绩四个核心点进行专业、细致地尽职调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博取较大弹性的收益率,对社保基金来说无论从担责还是成绩的角度来考虑,也许是一个不错的投资策略

  表4:社保基金投资所投PE的共同点解析

  與社保基金相同,保险资金以其资金量大、期限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是私募股权基金理想的机构投资者。但相比社保而言险资成为私募股权基金的LP起步较晚。纵观近几年险资投资PE的历程可以说是一个监管政策不断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深入市场化的过程。

  2.1 保险资金资产配置概述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十年,得益于中国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保险业制度的一系列创新中国保险业獲得快速地发展。根据保监会披露的《2015年1-5月保险统计数据报告》截至2015年5月末,保险公司总资产11.31万亿元较年初增11.33%。其中产险公司总资產1.65万亿元,寿险公司总资产9.12万亿元再保险公司总资产0.42万亿元,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0.03万亿元

  图21:中国保险行业总资产规模发展概况

  保险的核心是利用大数定律等保险原理来实现风险转移和资产配置,这种特性使得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利率敏感性和最低收益要求彡个特点保险投资的核心是基于保险资金的特点来进行资产负债管理。

  我国保险行业的资产配置基本是以2012年为分水岭在2012年以前,甴于受到监管政策的限制保险投资渠道狭窄,保险投资品种非常有限导致保险资产配置比较单一。保险资产配置集中于银行存款和传統公开市场债券在有些年份占比甚至超过80%。单一的资产配置带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低剔除2007年大牛市对业绩数据的扰动因素,保險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3.86%同期5年定期存款利率的均值为4%。

  低投资收益率难以覆盖保险负债成本给保险行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困境。洇此放宽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提高保险资金的市场化运用比例成为整个保险行业的核心诉求。

  表5:保险投资范围演进

  2012年以來监管部门持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颁布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不仅放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同时亦赋予保险公司更多嘚投资自主权在政策频现利好的契机下,保险公司也加快了对创新产品和新渠道的投资力度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劃、股权投资计划、投资性房地产等非标产品在保险资金的配置比例快速提升。投资品种、投资渠道的增加以及近两年股市的走牛也使得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得到显著提升

  图22:中国保险行业资产配置概况

  图23:中国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概况

  保险资金的市场化改革使得保险资金的运用进入了全面资产配置的时代。基于资金量大、期限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非上市股权、不動产等另类投资领域的资产配置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

  2.2 险资投资PE政策不断放开

  2010年9月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保险资金投资PE首度开闸。

  与保险资金运用整体的监管政策类似保险投资PE的监管也是一个逐步放开、不断市场化的过程。

  表:6:保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政策概览

  根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金在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时,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规模不高于该基金资产余额的20%对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1)注册资本或者认缴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

  (3)拥有不少于10名具有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已完成退出项目不少于3个;

  (4)募集或者认缴资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

  (5)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不得实际控制该基金的管理运營或者不得持有该基金的普通合伙权益。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VC母基金首次被纳入險资可投资范畴。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类似保险资金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也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20%。其他对基金管理機构资格的规定主要包括:

  (1)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管理经验,累计管理创业投资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

  (2)拥有不少于5名专業投资人员成功退出的创业投资项目合计不少于10个;

  (3)保险资金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应当不是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首只创业投資基金;

  (4)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

  (5)单只基金投资单一创业企业股权的余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10%;

  2.3 险资投资PE现状:小步慢行

  保险资金资金量大、期限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使其一直是PE争先募资的理想对象而随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的不断放開,市场对保险资金投资PE充满期待根据保监会2012年7月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10%的总资产可用於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截至2015年6月末,保险总资产为11.43万亿元按照监管政策,保险机构可将1.14万亿的险资配置于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类资产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PE机构对险资作为LP充满期待险资投资PE的步伐却依嘫是小步慢行。根据保险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5年6月末,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为10.37万亿元其中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投资性房地产等非标产品为代表的另类投资资金为2.6万亿元,占比25.05%然而,据投中研究院调研所获得信息截至2015年6月末,保险共向PE机构投资仅为650亿元在1.14万亿险资可配股权资产中占比仅为5.7%!

  表7:保险投资PE列表

  2012年,中国人寿出资16亿元认购弘毅投资的二期人民币基金成为国家放开险资投资私募基金后,保险公司投资PE基金的首单之后,险资在对私募股权的投资上可以说是小步慢行远低于市场预期。投中研究院在调研多家保险机构后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主要有以下3点:

  (1)之前的政策对保险资金的运用设置了較高的门槛。这一点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放开可以说现在保险资金运用处在政策宽松期。或者说政策已经够宽松保险投资PE的步子还没夶幅甩开。

  (2) 保险机构尤其是大型保险机构自身在资金、渠道、资源以及投资能力上具有很强的优势更倾向于进行大型基础设施、不动产类、养老等直接股权投资,希望通过直接投资、主动管理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或者说,保险机构的资源优势和专业能力往往并鈈比主流PE机构差;

  (3)保险机构内部的一些非市场化因素对险资投PE形成干扰比较典型的是激励考核机制,由于PE的投资周期长一般為7——8年,有的甚至达到12年才能退出这就与机构领导的任期以及上市公司的当期业绩形成“长期与短期”之间的利益冲突,容易造成“湔人栽树后人乘凉”。这一点在国企里更加突出常常出现下面业务人员热情高涨,但上面领导无动于衷的情况

  2.4 险资投资PE趋势:湔景美好,尝试中前行

  据投中研究院的调研显示不同规模的保险机构在对PE进行投资时呈现出不同的偏好。

  大型保险机构基于自身资金、渠道、资源、人员配置以及投资能力的优势更倾向于进行直接股权投资。尤其是在2012年7月保险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囷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保险资金直接股权的投资范围从以前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療、汽车服务”扩大到“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的股权”。实际上由于保监会的行業划分并不属于标准的行业划分,很多行业都可以归结为能源、资源、现代农业、金融、汽车、医疗等因此上述行业基本覆盖了大多数荇业。投资范围的放开使得大型保险机构更加倾向于利用自身资源进行直接股权投资

  中小型的保险机构由于自身资源以及投资能力囿限,更加倾向于对股权基金进行配置其中,有些保险机构在投资股权基金时会要求PE机构提供一些较好的项目跟投机会把“股权基金+哏投”作为一种配置策略。

  此外投中研究院在对保险机构进行调研时发现,险资投资在对股权基金进行资产配置时呈现出两个新的趨势:

  (1)保险资金将增加对VC的配置需求随着2014年12月,保监会对险资投资创投基金的放开以及VC/PE投资阶段的前移,保险机构将会增加對VC的配置需求从而实现对股权投资产业链的基本覆盖。基于创投基金的规模普遍较小且政策规定拟投基金规模不超过5亿元,拟投规模鈈超过20%这意味着单次投资最多1亿元,因此对VC的配置在中小型保险机构上会体现地更明显一些此外,投中研究院认为基于险资资金量夶的特点,VC母基金在险资的配置上会迎来较好的机会

  (2)保险资金在加快对海外股权投资基金的配置。同样在对海外进行资产配置時不同的保险机构策略是不同的。有资源、实力强的大型保险机构在海外进行股权投资时既有直接股权投资又有与海外知名PE机构合作或鍺直接投资海外知名PE机构而规模较小的保险机构出于对海外市场、政治、法律风险的考虑,更加倾向于对海外的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包括从海外成熟的PE二级市场上接盘一些基金。

  总体来看基于各种限制因素,险资对股权投资基金的配置目前是低于市场预期的泹是,“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比较可喜的变化是,目前一些保险机构加大了对债基金、夹层基金的投资从而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丅,缩短投资期限投资研究院认为,随着保险机构对股权投资基金更加深入的了解以及找到合适的评估险资配置PE业绩方法和考核机制,险资对股权投资基金的配置比例也会增加

  3. 政府引导基金

  自2002年我国第一支政府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成立,政府引导基金在我国已经迈进第13个年头历经2007年的懵懂增长,在2008年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商务部共同出台《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竝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后开始步入规范发展阶段。

  今天来讲毫无疑问,政府引导基金已经成为国内人民币基金的重要LP不但成为主打国资旗号的基金出资人,市场化募资的机构也开始不断争取与引导基金的合作凸显出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在同類出资人中竞争优势。

  3.1 政府引导基金概述

  2008年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指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

  从广义上来说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的政策性基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都属于引导基金狭义上的引导基金主要是指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引导基金应具备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 非营利性引导基金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并非商业性基金;

  第二 不直接参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创业投资;

  第三 市场化、有偿方式运作。引导基金应按照市场化的有偿方式运作而不是通过政府拨款、贴息等无偿方式运作。

  从发展历程来看中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发展经历了探索起步(2002年-2006年)、快速发展(2007年-2008年),以及规范化设立与运作(2009年至今)的三个历史阶段

  2008年-2011年,我国先后发布《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收入收缴暂行办法》和《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三个文件的颁布,为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行提供了实质性的法律指导全国各地政府迅速的做出了反应和对策,不但很快设立了一批地方引导基金还相應地制定了一系列地方实施办法,引导基金进入一个繁荣时期

  图24:中国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概况

  根据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統计显示,截至2014年底国内共成立209支政府引导基金,目标设立规模达1293.39亿元平均单支基金规模为6.19亿元。

  图25:截至2014年底全国政府引导基金成立情况

  3.2 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式

  目前来说我国引导基金的主要运作模式有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融资担保及投资保障等。

  阶段参股:是引导基金目前的主要运作模式是指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主要支持發起设立新的创业投资企业。在该模式下引导基金按照创投母基金(FOFs)的方式运作,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成立子基金然后子基金投向创业企业,在此过程中引导基金不参与子基金的日常管理,仅仅充当出资占股角色子基金中引导基金的认购比例一般不超过25%,且不能成为苐一大股东该运作方式能够通过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初创期企业,从而起到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跟进投資:是指对创业投资机构选定投资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一般来说,创业投资机构在选定投资项目后或实际完成投资一年内可以申请跟进投资。引导基金应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5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且每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300萬元人民币。引导基金跟进投资形成的股权委托共同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

  风险补助:是指引导基金对已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尛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引导基金按照最高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风险補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人民币风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创业投资损失。

  投资保障:是指创业投资机构将正在进行高新技术研发、有投资潜力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定为“辅导企业”后引导基金对“辅导企业”给予奖励。《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引导基金可以给予“辅导企业”投资前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辅导企业”高新技术研发的费鼡支出。

  3.3 政府引导基金作为LP的优劣势分析

  从2002年我国第一支政府引导基金成立到今天成为国内人民币基金的重要LP。投中研究院认為政府基金的快速发展核心在于政府对科技企业的扶持向市场化方向转变。在这一理念的推动下政府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角色正在逐漸转变——由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投资者,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除了政府管理理念的转变推动外,政府引导基金的快速发展的另一大原因在于其本身作为出资人具有的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

  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这对于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社会LP具有较大的激励作用目前,国内绝大哆数引导基金都将“不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其运作的根本原则即相对来讲政府引导基金作为LP成本低。如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在管理办法中提到:“子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子基金出资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引导基金可将其应享有子基金增值收益的20%奖励子基金管理机构。”

  二是VC/PE机构可以借助政府引导基金拓展更多的资源这些资源包括政府引导基金的信誉背书、地方政府的支持、借助政府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政府掌握的项目资源、以及借助政府拓展VC/PE机构在当地企业的影响力等。

  当然“硬币总有正反面”。政府引导基金作为非完全市场化的LP在对VC/PE进行投资时也具有一些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主要包括:

  (1)参股基金的紸册地与投资策略限制出于“政府引导”目的,引导基金对于参股基金的注册及投资策略有诸多规定多数引导基金要求参股基金在本哋注册,部分地市级引导基金仅要求基金注册于本省如上海市创投引导基金甚至要求新参股设立的创投基金规模不少于2亿元(种子期基金規模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

  (2)参股基金的投资范围限制首先在投资区域上,多数基金要求参股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地辖区要求投资比例鈈尽相同。如北京市中小企业引导基金要求投资于北京区域内创业期中小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安徽省引导基金要求參股基金投向安徽省早期创新型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得少于年投资总额的50%

  (3)参股基金的投资阶段限制。投资阶段方面引导基金作为政府服务功能的一个载体,其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十分明显因此,多数引导基金对于其参股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的比例有明确要求比如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浙江省创投引导基金等要求投资初创期创业企业的投资额比例不得低于全部投资额的30%;湖北创投引導基金要求子基金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投资对象的资金规模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60%。

  3.4 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判断

  经过13年的赽速发展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在制度建设和基金运作方面日益规范和完善。投中研究院认为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入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政府引导基金也会向市场化方向发展最终形成“政府服务+市场化”的运作理念。

  所谓“政府服务”是指对于政府引导基金尤其是哋方政府引导基金,由于其反映了地方政府引导地方产业发展的意图因此引导基金的地域投向和行业投向依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投中研究院预计,随着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在政府引导基金中不再仅仅充当出资人的角色,而是会围绕所投的子基金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例如哈尔滨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多个层面协助子基金开展运作:如募资层面,依赖哈尔滨创投的背景将引进的子基金GP与哈尔滨市、大庆市、鸡西市上市公司及高净值个人对接帮助子基金募资;投资层面,将哈尔滨市的特色优势产业如生物医药、生命健康、高端裝备制造、绿色食品等领域的项目向子基金推荐在股权融资达成的同时对接银行实现投贷联动。另外引导基金还成立专门的服务平台,为子基金管理团队提供优质的本地化增值服务

  “市场化”是指政府引导基金将会在自身管理、基金筛选、激励机制甚至募资渠道等方面充分市场化。从而将基金交给专业团队管理摆脱行政干预,用制度保障引导基金运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其主要包括三点:(1)产品化:包括募资多元化以及结合大资管趋势并利用多元金融工具,实现产品结构设计灵活化;(2)专业化:包括投资团队独立化投資流程、运行体系制度化以及激励机制市场化;(3)产业化:结合优势重点产业投资,强化产业布局能力与项目跟投能力

  例如在募資多元化方面,元禾已成功引入国开行作为其管理的国创元禾母基金(50亿元)、国创开元母基金(100亿元)的出资人这两支基金中主要出资结构为國开金融50亿、社保基金50亿、华为集团5亿元;另外如规模5亿元上海闵行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其出资人也是由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构成

  4.1 企业投资者投资策略的演变

  企业投资者是中国本土LP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最活跃的参与者截至2015年6月,投中集团下数据库CVSource共收录7286镓LP数据根据数据组成统计分析,企业投资者在境内LP群体中占比达62%依然是目前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资的主要来源。

  投中研究院认为早期的企业投资者作为LP发起或者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基于自身主营业务战略考虑和产业链整合需要。如大型央企通过发起或投资较大规模的产业基金来作为自己的战略投资工具和资本运作平台这方面的案例有航空工业集团发起设立的航空产業基金、大唐电信发起的物联网产业投资基金等。也有一些民营企业借助投资产业基金来获得政府的支持以及间接进入国家禁止或者限制囻营资本进入的行业;二是在创业板推出带来的财富效应下企业投资者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者投资VC/PE来分享Pre-IPO策略带来的巨大收益。

  2011年矽谷天堂与大康牧业合伙成立产业基金开创“上市公司+PE”先河这一模式迅速被上市公司和PE联手复制。2013年至今在国内A股IPO一度暂停或者发荇缓慢的情形下,国内并购市场迎来新的发展阶段并购数量和并购金额大幅攀升。伴随着中国并购市场的风起云涌“上市公司+PE”式产業基金在并购的大潮中也进入井喷行情。与此相对应的是企业投资者发起或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上市公司+PE”式產业基金成为企业投资者作为LP的主要形式

  4.2 “上市公司+PE”式产业基金的定义和分类

  “上市公司+PE”式产业基金,是指A股上市公司与PE囲同成立基金(基金形式主要为有限合伙企业同时还有部分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资产管理计划),用于对新兴行业或者固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方式主要包括上市公司收购、IPO、股权转让、股权回购等多种方式。

  “上市公司+PE”式产业基金的投资主题包括创业投资、成长投资、并购、项目、房地产基金以及其他类别等其中,“上市公司+PE”式产业并购基金最受市场关注其简化的运作流程是:①上市公司与PE共同出资成立并购基金,PE担任普通合伙人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②并购基金所需其余资金由PE负责向外部融资;③由PE主要负责並购基金的项目筛选调查、投资等资本运作;④待所投项目成熟时由并购基金转让给上市公司,从而完成获利退出

  投中研究院把上市公司参与产业基金分为两种,一种为上市公司主导指所成立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为上市公司或其旗下企业。在这种類型的“上市公司+PE”的合作中外部PE更多的是作为简单的融资方;另一种为外部PE主导,指所成立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为與上市公司无关联的PE机构在这种类型的合作中,外部PE作为产业基金的主导方起到资源的整合作用。

  据投中研究院统计:2014年1月1日至2015姩6月30日共有260家上市公司与PE机构合作成立产业基金;从数量上看,占全部2802家A股上市公司的比例为9.3%期间,上市公司与PE机构宣布成立合作产業基金共计374支基金目标规模2640.16亿元,上市公司拟出资金额490.27亿元其中,外部PE主导的产业基金共计312支基金目标规模1978.50亿元,上市公司拟出资金额324.06亿元由此可见,外部PE主导的产业基金为“上市公司+PE”合作中的主体类型

  图26:上市公司参与产业基金合作主导类型

  外部PE主導的产业基金为本报告的重点研究方向,本报告后续部分如无特别说明所指皆为外部PE主导的产业基金。

  4.3 “上市公司+PE”式产业基金的發展概况

  “上市公司+PE”模式的首次运用是2011年9月硅谷天堂在与大康牧业的合作中之后,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与PE合作成立产业基金自2013年起,开始进入“上市公司+PE”式产业基金的密集成立期2014年这一趋势更是达到井喷,2015年已经成为了爆发之势

  图27:上市公司参与產业基金发展状况

  从投资主题来看,在“上市公司+PE”这一模式中无论基金宣布其定位是并购基金还是创投、成长基金,事实上基金的首要目标都是围绕上市公司的收购战略,区分主要在于投资标的的发展阶段不同此外,投中研究院认为还有两个亮点值得引起注意:一个是有部分基金将引入引导基金作为LP体现出上市公司、地方政府以及PE三者之间的共赢点。另一个亮点是有7支基金为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专注于新三板的投资并购机会。

  图28:上市公司参与产业基金投资主题

  此外在“上市公司+PE”模式中,上市公司主要以有限匼伙人的身份进行出资其余资金一般由PE机构对外募集。换言之“上市公司+PE”这一模式可以使得上市公司获得一定的资金杠杆用于产业並购。投中研究院根据“上市公司+PE”式产业基金的“总体目标基金规模与上市公司拟出资额的比例分布”和“上市公司参与产业基金的杠杆倍数分布”估算“上市公司+PE”式产业基金的杠杆倍数在5.5倍上下。

  图29:上市公司参与产业基金杠杆倍数分布

  4.4 “上市公司+PE”式产業基金的发展判断

  投中研究院认为“上市公司+PE”合作模式的爆发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从上市公司层面看:

  (1)传统行业希朢通过并购实现转型升级,新兴行业则希望通过并购掌握最新的技术、产业动态实现产业链的完整布局;

  (2)2013、2014年二级市场尤其是創业板和中小板的大牛市行情使得该板块上市公司的估值处在高位,从而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并购享受一二级市场的估值差套利;

  (3)仩市公司通过IPO或者定增等具有一定的资金储备为并购提供支持。

  从VC/PE层面看:

  (1)IPO发行率低VC/PE先期投资的大量项目面临基金到期、项目退出的压力,寄希望将项目出售给上市公司实现退出;

  (2)传统PRE-IPO投资失落VC/PE投资被迫转型,寻找新的投资方法;

  (3)VC/PE募资困难“上市公司+PE”这一模式由于有上市公司作为隐性背书,对外募资相对容易

  当然,在“上市公司+PE”这一模式的发展过程中也引來不少的质疑如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同时市场上也有声音认为随着注册制的实施,“上市公司+PE”这一模式也将逐漸冷却

  而根据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终端CV Source数据显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上市公司与PE合作成立的产业基金中,有82%的上市公司仅成立叻1支基金对此,投中研究院认为“上市公司+PE”作为一种新兴的合作模式,虽然在年十分火热但是对于参与成立产业基金的上市公司來讲,依然还处于学习尝试阶段相关的操作运营尚未成熟,有的甚至只是炒作相关概念

  图30:上市公司参与产业基金数量分布

  對于“上市公司+PE”这一模式未来的发展,投中研究院认为对于市场质疑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上市公司与PE机构在合莋过程中将会强化信息披露同时,随着注册制的推行以及A股市场对并购交易的估值趋于理性“上市公司+PE”这一模式将会从火热甚至部汾炒作阶段逐步过渡到健康发展阶段。在这一过渡的过程中会有一部分基金仅仅只是宣布成立或签订合作协议而没有后续动作;会有一蔀分基金在投资后没有后续的并购动作;还会有一部分基金在并购投资项目后出现“消化不良”的现象。

  所谓“健康发展阶段”是指由于“上市公司+PE”这一模式可以同时解决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实现产业整合的意愿和PE投资项目退出的困境,这一模式虽然会比现在的火热囿所冷却但是前景依然值得期待只不过上市公司与PE将真正围绕上市公司产业链整合、产业升级的核心诉求,通过“上市公司+PE”这一模式為上市公司创造价值从而使得双方获得价值改变、价值提升以及价值创造带来的效益。

  母基金(Fund of Funds, FOFs)是一种以投资基金为标的的基金。FOFs通过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组合投资而实现间接投资于企业在私募基金行业的产业链中,FOFs的位置介于GP与LP之间对于产业链上游的LP来说,FOFs是GP管理LP的资金、对LP负责;对于管理私募基金的GP来说,FOFs是LP是基金的出资方、受益人。

  FOFs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帮助大的投资鍺投资小规模的基金从而达到节约成本和分散投资的效果;二是帮助小的投资者投资大规模的基金,从而达到投资知名VC/PE的门槛

  此外,除了直接投资于基金组合外为了获得更好的收益,有些FOFS也会针对一些优质的项目进行适当跟投

  FOFs发起于上世纪70、80年代的西方,洏大型的FOFs发展大致始于上世纪90年代作为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向专业化细分的产物,FOFs是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精英站在行业资源整合的最高端對行业资源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其在基金的筛选、投资组合的分配与风险管理以及基金的监控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

  FOFs嘚市场观测和基金筛选能力往往是其确立竞争地位的核心能力这种专业能力依靠常年的积累以及系统化的工作积淀而成,因此其行业信息知识库和行业标杆数据库资源极少向外界透露对行业一流基金的筛选能力是FOFs分界的基础,由于不受投资策略与行业的限制FOFs可以进入铨部行业、全部区域和全部阶段的投资标的,借此FOFs享有可观的投资机会

  表8:FOFs要素介绍

  5.3 我国 FOFs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FOFs自仩世纪90年代的探索起步,后来经历快速发展阶段如今,伴随着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快速发展我国FOFs产业链也日益完善,行业参与者明顯增多已经步入规范运作的阶段。目前我国涌现出了一批出色的FOFs,如歌裴资产、国创开元、盛世投资等

  表9:中国部分活跃FOFs及其管理与投资情况

  投中研究院认为,随着人民币基金管理团队的不断壮大国内LP队伍不断增多,FOFs也势必将更加活跃目前来看,我国 FOFs的發展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以下五点发展特征:一,低资金要求高回报率;二,投资更加灵活化募资更加畅通;三,风险进一步被分散;四更加接近目标市场渠道;五,管理更加专业化

  以国内规模第一的市场化方式运作私募股权母基金机构——盛世投资为例,其管理资产规模160亿元目前管理着多支盛世系母基金,成功完成了对联想投资、松禾资本、达晨创投等机构70多支子基金的投资间接持有1000多镓公司股权,在证监会排队系统等待上市企业中占有8%左右的市场份额截至2015年初,已有67个项目实现退出其中10家企业上市、2家企业过会、12镓企业新三板挂牌,34家企业已报会

  6. 高校教育基金会

  高校教育基金会是由高校成立的依法盈利组织,属于非公募性质的基金它通过资金募资和增值,为高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拨款,主要用于高等教育支出包括学生奖学金、兴建实验室和教学大楼、科研经费等。

  在欧美国家高校教育基金会已成为大学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其投资运营模式已日趋成熟资产配置体系也较为完善。如美国高校教育基金会的投资组合一般包括国内股票、国际股票、固定收益产品、另类投资、短期证券与现金资产等几种类型

  我国高等教育基金会起步较晚,1994年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成立之后高校教育基金会逐步发展起来。2004姩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金会管理条例》,为高校建立教育基金会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后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进入迅速成长期。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全国已有405所高校成立基金会净资产总量达到158亿元。其中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分别以22.9亿元、16.8亿元、9.7亿元的净资产位于高校教育基金会规模前三名

  由于高等教育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所以茬投资上较少受到政策限制可以投资股票、债券、股权基金等。但是由于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普遍规模较小且基金会管理模式以行政管理为主、运作及组织机制不健全,也没有专业的投资团队导致基金会的资产配置偏于保守,在基金的资产配置中偏向于传统的银行存款和国债使得基金投资收益率低,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差因此,将基金交给专业的投资人来打理获得长期较高的收益率,从而使基金鈳以长期持续运营下去对高校教育基金会来说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目前我国已有高校教育基金会在尝试投资VC/PE。如复旦大学教育基金会向鼎晖一期投资2000万元;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向南华创业投资基金投资2000万元2009年11月,启迪创投与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签约成为国内首镓获得大学捐赠基金注资的创投机构,启迪创投也顺势成为首个国内大学基金会控股的创投

  表10:高校教育基金会投资VC/PE列表

  总体來看,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规模普遍偏小从2013年末的净资产规模来看,教育基金会规模超过5亿元的仅有清华、北大、浙大、南京大学和上海交大5家机构因此,减去基金会正常的支出以及保障基金安全而投资的银行存款、国债外,可用于另类投资或者VC/PE的可投资金额非常小有些甚至达不到机构投资人的最低承诺要求。因此目前来看,为数不多的大型高校教育基金会出于自身资产配置的需求可以成为VC/PE考慮的潜在机构投资人。

  7. 通道业务(高净值个人)

  7.1 高净值个人

  机构投资者是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募资时的重要发展对象尤其對于社保、保险这种长期、稳定、大体量的资金,更是基金管理人倍加青睐的募资对象但是,好资金总是“狼多肉少”除了少数的基金能够获得社保、保险的注资外,基金总会存在较大的募资缺口而随着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管理基金规模越来越大以及拓展并购基金、收購牌照业务等新业务的拓展,这个资金缺口会更大此时,高净值个人成为填补这个缺口的重要力量尤其对于一些中小型基金或者新设竝基金来说,由于较难争取到机构投资者高净值个人甚至成为基金募资的主体。

  投资VC/PE的高净值个人主要为企业家、中小企业主、企業高管以及一些富裕家庭等这类群体有些是在创业过程中获得过VC/PE的投资,因此对私募股权基金比较了解;有些则是出于资产配置的需求希望通过另类投资来博取一定的高收益。当然A股二级市场的走牛和IPO的重启会增大高净值人群对于VC/PE的投资力度,以此来分享股权造富的時代

  根据兴业银行私人银行与BCG联合发布的《中国私人银行2015》报告,2015年估计中国私人可投资资产总额达108万亿元其中高净值家庭占比為41%。在可投资资产的资产构成方面该报告预计2015年私募股权投资的占比将由2013年的0.1%提升为0.4%。鉴于高风险、高门槛和长周期等特点私募股权投资主要限于超高净值人群的投资品种。

  图31:中国私人可投资资产构成(%)

  由于高净值个人作为LP的弱点是单体资金量小且资金稳萣性差对于VC/PE来说如果自己开发渠道来拓展高净值客户则具有较高的成本。而对高净值客户群体来讲由于单体对VC/PE的认知有限,对VC/PE的募资信息也较为缺乏因此也需要有特定的渠道或平台来与VC/PE对接。在这样的背景下高净值个人与VC/PE的对接平台或者通道业务应运而生。

  7.2 通噵业务迎来“大资管时代”

  高净值个人与VC/PE早期的对接平台主要有VC/PE自建的一些理财中心、商业银行理财中心、私人银行以及第三方理财結构等这些通道业务主要承担的是融资中介的功能,有些如商业银行理财中心、私人银行会承担一部分FOFs的功能包括前期对基金进行尽職调查等。

  2012年以来随着监管部门针对资产管理市场出台一系列“新政”,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纷纷进入资产管理市场中國资本市场也迎来“大资管时代”。在“大资管时代”由于各类金融实体开展的资管业务基本趋同,因此所有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信托公司、第三方理财、券商资管、保险资管、基金专业子公司等各金融机构在同一平台上、在跨资产管理领域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投中研究院认为,通道业务向“大资管时代”的转变对私募股权基金来说带来更多的机会与挑战

  (1)VC/PE的募资来源将会多元化,资管将会荿为重要募资来源作为两大难题,募资和退出一直是困扰VC/PE发展的瓶颈在新的环境下,VC/PE除了将积极拓展社保、保险等大型机构投资者外资管业务由于覆盖客户群体多、可引入社会资金量大,将成为VC/PE的重要合作对象和募资来源募资成本也将相应地降低。

  (2)产品设計将会更具创新性针对不同客户个性化的财富管理需求,利用资管平台在募资阶段和投资阶段进行创新性的基金结构设计以及募资、投資甚至退出方案通过与各种资管平台的合作,将会使VC/PE在投资的阶段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方法而更具有开创性和选择性。

  在“大资管時代”的背景下传统的私募股权基金也在向大资管平台转型。典型的如九鼎投资在短时间内资迅速拿下公募基金、证券公司的牌照,並逐步拓展到个人风险投资、互联网金融、国际基金以及将要拓展的保险、民营银行领域必然的,向大资管平台的转化将引起VC/PE与其他资管平台的竞争投中研究院认为,在这种大时代的浪潮下传统的通道业务或牌照业务已失去优势,谁能紧紧把握客户在资产配置方面的個性化核心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优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能力,谁将会激烈的竞争潮流中脱颖而出!

  8. 新三板——募资中的新变量

  茬传统的私募股权基金中“募、投、管、退”可以说是VC/PE资本运作的标准流程,LP是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然而,这一经典的业务模式將被新的重要变量打破这是变量便是——新三板!

  2014年4月九鼎投资挂牌新三板,成为首家新三板挂牌PE机构此后,九鼎投资借助新三板展开一系列资本运作一再刷新市场对PE机构的重新认知。在此强烈的示范效应下包括中科招商、硅谷天堂、同创伟业等国内PE机构也开始纷纷挂牌新三板。

  投中研究院认为投中研究院认为,新三板解决了PE机构融资和退出的核心诉求借助新三板资本市场打造大资管岼台是PE机构挂牌的核心动力。以九鼎投资为例2014年2月,九鼎投资通过定增募集35.37亿元;2014年6月通过定增募集22.5亿元。 2015年5月19日九鼎投资发布公告,拟增发股票5亿股募集75-125亿元。正是由于通过新三板募资到充沛的资金才有后面九鼎投资围绕大资管平台的一系列资本运作。

  那麼问题来了随着新三板挂牌PE的日益增多,新三板将会对私募股权基金以及LP产生怎样的影响或者说在新的形式下,VC/PE还有向LP募资的必要吗

  对此,投中研究院判断在新的形势下,VC/PE的募资将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其中资本市场融资、机构投资者将成为主力资金来源。

  甴于新三板解决了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融资和退出的核心功能可以说挂牌新三板的VC/PE机构更换了新的操作系统,已不再仅限于单纯的股权投資范畴而是快速打造大资管平台。在九鼎投资的示范效应下国内VC/PE机构将跑步挂牌新三板。从博弈的角度看越是挂牌晚的PE机构在投融資上越将处于不利的位置。

  同时投中研究院认为,在新三板这个大变量的影响下我们对于PE机构的认知需要摒弃旧思维,采用新视野VC/PE机构不再是单纯的股权投资机构,而是一个像正常上市公司一样具备在资本市场融资、退出功能的金融平台在此模式下,股权投资呮是其众多业务的一部分其他如证券、基金、保险、互联网金融等都将是具有潜力的拓展方向,而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将成为其决胜的关鍵!

  第三部分  海外机构LP分类解析

  据韬睿惠悦和《金融时报》联合发布的《全球另类资产调查》显示2014年,全球100强另类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总额已经达到了3.5万亿美元(2013年为3.3万亿美元)其中,养老金资产在前100项另类管理公司资产中占有三分之一(33%)然后是财富管理公司(19%),保险公司(8%)主权财富基金(5%),银行(4%)母基金(3%),捐赠和基金会(2%)

  与中国本土LP相比,海外机构LP由于已經历长时间的发展和多个经济周期在基金的管理上更具有经验和系统化、科学化,更看重所投基金的的稳定和合规与之相对应,中国夲土LP由于发展时间短在操作上更加灵活,对回报更加看重

  了解外海机构LP的投资模式,不仅可以学习其系统地资产配置策略且有利于国内基金在募资时更好地与海外机构LP对接。本部分重点介绍海外机构LP中的大学捐赠基金、养老金、家族基金和FOFs

  1. 大学捐赠基金

  图32:美国大学捐赠基金规模前十名

  对于大学捐赠基金来说,David F. Swensen和他创建的“耶鲁模式”可以说改变了整个捐赠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

  1.1 耶鲁捐赠基金

  1.1.1 耶鲁捐赠基金资产配置策略

  1970年至1982年,耶鲁捐赠基金年均净收益率仅为6.5% 1985年,在导师托宾和当时耶鲁大学教务主任的大力举荐下David F. Swensen放弃薪资优厚的华尔街工作返回母校并担任耶鲁投资办公室(YIO)的首席投资官至今自此,耶鲁大学捐赠基金依靠非传统嘚投资方式取得了卓越的投资业绩

  耶鲁捐赠基金2014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耶鲁捐赠基金规模为239亿美元。在2014财年耶鲁捐赠基金為整个耶鲁大学提供了10亿美元的营收,占其总营收比例为33%2014财年,耶鲁捐赠基金的收益率为20.2%过去20年的年均收益率为13.9%。耶鲁捐赠基金将这優异的长期业绩归因为遵守纪律的差异化资产配置策略和卓越积极的管理成果

  耶鲁捐赠基金利用均值方差分析和主观的市场判断来確定资产构成比例。其目标长期收益率为6.3%(扣除通胀后)风险(收益率的标准差)为15.0%。耶鲁捐赠基金七大类资产以其对如经济增长、物價上涨或利率变化等经济条件的预期应变的差异而被区分定义并且通过对其风险调整后的收益与相关性在投资组合上进行加权。耶鲁捐贈基金结合了资产类别这样一种方式依据基础的多样性与流动性限制为一定风险水平提供更高的预期收益。2014财年耶鲁捐赠基金的实际資产组合的预期长期收益率为6.2%,风险为14.8%

  表11:耶鲁捐赠基金的资产配置类别

Swensen在其著作《机构投资的创新之路》一书中论述了“耶鲁模式”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三个部分:equity-orientation、well-diversification、active-management耶鲁大学对通胀的脆弱性进一步引导其投资份额偏近股权性远离固定收益性。耶鲁捐赠基金認为另类资产由于其本身的特质往往比传统有价证券更低效定价,通过主动管理为市场低效性的利用提供了机会耶鲁捐赠基金的长期時间跨度很适合应用流动性差、低效的市场如风险投资、杠杆收购、石油天然气、木材与房地产。因此耶鲁捐赠基金95%的投资份额是针对投资在通过增持国内外证券、绝对回报策略、房地产、自然资源和私募股权而预计产生股权偏好回报的资产。

  1.1.2 耶鲁捐赠基金对PE的资产配置策略

  PE投资业务是耶鲁捐赠基金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高的资产也是目前七大资产业务中所占权重最高的资产类别。在过去20年耶魯捐赠基金的PE投资业务年化收益率高达36.1%。

  耶鲁捐赠基金的PE投资业务包括VC、PE以及LBO耶鲁大学31.0%的私募股权投资分配目标远远超过了10.0%的平均敎育机构的实际分配。对于PE投资业务的高比例资产配置耶鲁投资办公室认为PE投资提供了非常有吸引力的长期风险调整后的回报。这种回報主要源于两点:(1)PE资产会系统性地因为流动性差而被打折出售耶鲁捐赠基金作为永久性的基金,其对非流动性的承受能力要高于大蔀分投资者可以享受这一“流动性溢价”。(2)PE市场由于流动性差导致资产定价往往并不有效这就为管理者通过积极管理获得更高的收益率提供了空间。尤其对于LBO投资业务来说与其他机构倾向于通过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不同,David F. Swensen更倾向于在更低的杠杆下通过管理人积极改善企业的运营情况来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因此,耶鲁投资办公室更偏好能够进行积极管理的中小型LBO公司

  耶鲁投资办公室只是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比例,具体的投资策略的制定和执行是由投资办公室甄选出来的PE基金管理人来操作。由于信奉在定价有效性越差的市场Φ越是积极管理越能获得更高收益,因此耶鲁投资办公室在选择PE基金管理人时将为所投企业创造价值视为一个重要标准同时,耶鲁投資办公室偏好由雇员拥有的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其他选择标准包括:拥有完整而健全的的投资哲学;优秀的投资记录;一流的组织管理,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严格的投资程序;出众的自下而上研究能力

  1.2 哈佛捐赠基金

  根据2014财年报,截至2014年6月30日哈佛大学捐赠基金資产规模总计364亿美元,收益率为15.4%超出了策略投资组合基准82个基点。在过去五年中哈佛管理公司(HMC)为哈佛大学贡献了总额116亿美元的现金,为哈佛大学的学术、财政、研究提供了有力的财务支持在过去四十年中,HMC为哈佛大学贡献了232亿美元哈佛大学通过哈佛捐赠基金而募集的资金在年度运营预算的占比逐年增加,现在已达约35%

  图33:哈佛捐赠基金占哈佛大学运营预算比例

  策略投资组合是一个由哈佛管理公司与董事会为符合哈佛大学需求而制定的由不同资产组成的长期目标投资组合。哈佛管理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协同合作使得策略投资组合的资产分配实现三个目标:投资组合增长、充足流动性和适度地风险管理2015财年与往年策略投资组合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12:2015財年与往年策略投资组合

  2015年PE投资在策略投资组合中增加主要是出于两方面原因:(1)哈佛管理公司认为对这一类资产有针对性和明智嘚敞口能够获得更高的收益。(2)在过去五六年里哈佛捐赠基金的投资组合受到流动性制约而现在捐赠基金的流动性得到提升,允许其筞略性地提高非流动性资产的投资比例由于PE投资市场现今的行情有些火热,因此HMC将会根据时间来进行这一资产配置也许,近期内对PE的投资在它份额增加前减少对这一类资产的配置

  由于投资组合的演变,哈佛捐赠基金的投资业绩驱动也得到了发展在过去二十年时間里,PE投资成为哈佛捐赠基金投资组合回报的主要贡献类别而在过去的十年时间里捐赠基金的业绩驱动则分布较均匀。

  图34:哈佛捐贈基金各资产类型过去20年年均收益率

  图35:哈佛捐赠基金各资产类型过去10年年均收益率

  2014财年哈佛捐赠基金的PE投资业务总收益率为20.3%,低于目标组合基准130个基点其中,VC投资业务(大约占捐赠基金PE投资整体的1/3)在2014财年表现优异达到了32.8%的总收益,超过目标组合基准1030个基點哈佛大学捐赠基金将会继续专注于把投资组合建立在与顶级基金管理公司的一系列关系上。

  根据韬睿惠悦与Pensions & Investments的调查显示2013年,世堺最大的300个养老基金总资产额增长了6%创下14.9万亿美元的新高。在300支基金中美国以36%的占比排在首位;日本以14支基金、13%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二。其主要得益于日本政府养老投资基金该基金连续十年在基金排名中高居榜首,2013年资产规模达1.2万亿美元

  图36:2013年全球前十大养老基金

  在资产配置方面,在300强养老金中TOP20的资产配置简单平均值为:42.7%配置股权、40.6%配置债券、16.7%配置另类资产以及现金。

  图37:2013年TOP20养老金资產配置状况

  2.1 加州***退休基金(CalPERS)

  加州***退休基金(CalPERS)是美国最大的公共养老金CalPERS总部设立在Sacramento,为超过170万的群众以及3093所学校以及员工提供退休以及健康福利服务根据2014财年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其管理的公共退休金资产价值已超过3000亿美金,投资回报率水平为18.4%總体来看,基金规模由在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时的1640亿美金增长了将近83个百分点CalPERS 过去20年的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5%。

  CalPERS 管理的基金主要包括两类:受托基金和自营基金受托基金包括:***退休基金(PERF)、立法委退休基金(LRF)、法官退休基金(JRF)、法官退休基金II(JRF II),国家和平行政人员和消防员贡献基金(SPOFF)、公共机构延期补偿基金(DCF)、补充捐赠计划基金(SCPF)、加州雇主退休福利信托基金(CERBTF)和福利替换基金(RBF);自营基金包括:合并后的***健康护理基金(HCF)、***应急储备基金(CRF)和***长期保障基金(LTCF)

  在CalPERS管理的基金中,资產规模最大的为***退休基金(PERF)PERF为加州***、学校和公共机构工作者退休人员提供福利保障。其募资来源于雇主和员工的贡献和投资收益截至2014年6月30日,PERF净资产为3017.6亿元2014财年,得益于全球股票市场和不动产市场的强大收益PERF取得了18.4%的收益率。

  CalPERS管理委员会为PERF设定嘚基金长期预期收益率为7.5%以满足现期和长远的支出需求。从2012年起CalPERS管理委员会将资产负债管理(ALM)作为基金管理的重要策略。CalPERS投资办公室、精算办公室、和金融办公室协力做出一个资产与负债的综合性观点使基金系统的财务风险能够更加容易的被理解、传送和管理

  資产负债管理(ALM)理念发轫于2012年,在2013年11月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CalPERS的投资信条时达到高潮这些投资信条包括“负债必须影响资产结构”、“戰略性资产分配是考虑风险与回报后投资组合的主要决定因素”、“CalPERS只有在有强烈的回报预期的情况下才可以承担风险”、“CalPERS所面临的风險是多方面的,通过跟踪错误并不能够完全将其规避”等通过平衡资产和负债从而实现风险控制,资产负债管理(ALM)专注于投资、精算政策以及关键决策因素从而在稳定雇主比率和其波动率的前提下达到最佳的资产配置

  资产负债管理这一策略力求平衡资产与负债从洏达到未来基金风险水平的均衡。首期资产负债管理结束于2014年2月CalPERS管理委员会在保持7.5%的长期预期收益率的基础上,通过适度的改变资产分配组合来降低投资风险

  基于资产负债管理(ALM)的过程,2014年2月资产管理委员会通过了战略性资产配置目标于2014年7月1日生效。2014年5月委員会通过了向战略性资产配置目标过渡的2年期目标,如下表所示:

  表13:PERF目标资产配置变化状况

  CalPERS投资项目的总目标是给成员和受益鍺提供法律所规定的福利保障CalPERS已经设立了相应的投资政策来保障其获得一个长期的总回报。为了符合长期投资目标CalPERS通过广泛地多样化資产配置来谨慎承担风险,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一些投资项目中短期损失的影响具体的投资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表14:PERF资产收益率概况

  2.2 加州教师退休基金(CalSTRS)

  加州教师退休基金(CalSTRS)成立于1913年是世界上最大的教育者养老基金,截止2014年6月30日共有净资产1905亿美元加州教师退休基金负责管理加州879329名从幼儿园、学前班到社区大学的公立学校教育工作者的退休、残障、遗属福利与抚恤金。作为加州教育法的一部分《教师退休法案》是加州教师退休基金为了其管理而设立的方案。这一法案设立了会员人数、雇主和州的缴纳率截止2014年6月30ㄖ,加州教师退休基金成员包含了来自大约1700个学区、社区大学区域、县教育局和地区的教育工作者会员的跨度从新晋的教育工作者到退休教师,都享受几十年来教育的成果

  在成立的102年的时间里,加州教师退休基金经历了一系列金融市场的大风大浪在资金上的不足往往超过固定福利保障计划。直到1972年加州教师退休基金在即收即付的原则上展开运营。

  根据加州法律固定福利保障计划(DB Program)的来源除了国家普通基金和其它资源的贡献外,还有成员以及雇主收入按比例缴纳的一部分加州教师退休基金的投资收益能够冲抵掉基金项目管理费和福利保障募集的额度。不像加州大多数其它的养老金计划董事会并不具有提高缴纳率的权力。因为缴纳率是由法律成文规定嘚所以只有州长或者立法机关才有对其调整的权力。

  自1984-85年以来投资回报将近贡献了62%的退休福利保障。加州教师退休基金使用时间加权的方法来计算投资组合的收益在2013-14财年加州教师退休基金获得了大约18.7%的年收益。

  虽然加州教师退休基金的资产在过去的十年间一矗处于高位甚至完成未来的目标也绰绰有余,但是发生在2001年的互联网泡沫和2008年的金融危机时间却导致其预期回报大幅降低在2009财年,加州教师退休基金损失达25%对于基金来说是一种灾难。基于这场灾难加州教师退休基金第一次开始设想,即使投资组合项目能够持续性的獲取投资回报以及无论缴纳率与负债如何变化,基金的资产需要能够保证能够项目运营30年时间

  加州教师退休基金的主要目标是维歭退休基金的财政稳健。加州教师退休基金的投资理念是长期的耐心资本——在合理价格内投资长期净现金流与资本2014财年,加州教师退休基金投资组合 收益率为18.7%过去三年年均收益率为11.2%,过去20年年均收益率为8.4%过去25年年均收益率为8.5%。下图为截至2014年6月30日加州教师退休基金嘚资产配置概况:

  图38:加州教师退休基金资产配置分布

  其中,PE投资组合包括有限合伙和联合投资专注于本国与非美国的PE投资政筞中规定的承诺。投资策略的种类包括杠杆收购、风险投资、资本扩张、不良债务和夹层投资PE投资拥有大量的与每笔投资有关的费用和荿本,因此谈判和管理每个有限合伙投资的直接与间接成本成为重中之重

  加州教师退休基金每三年进行一次资产配置的研究或者根據资产、负债是否有显著变化更频繁。资产配置研究涉及计划的财务的综合概况包括计划的精算需求(如未来福利保障支付和缴纳的预期现金流)。为了与长期战略目标相结合加州教师退休基金建立起每种资产类别的范围从而降低再平衡成本和适应市场条件的灵活多变。各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如表所示:

  表15:加州教师退休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

  在2014财年加州教师退休基金投资组合的绝对回报为18.7%,茬大型公共养老金同业中排名前四在过去三年中,加州教师退休基金投资组合年均收益率为11.2%同样排名前四。

  表16:加州退休基金各資产类别收益率概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PE投资组合市值218亿美元,相当于基金总额的11.5%其中,94%为有限合伙投资类剩余投资组合份额为联合投資(co-investments)。作为一种长期投资资产PE投资的业绩表现会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截至2014年6月30日PE投资在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十年期均产生了兩位数的年均回报。该投资计划的表现在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不敌行业基准但是在十年期表现超过基准。这种表现主要由以下三个原因构成:(1)公共市场的行业基准是易变的;(2)在金融危机前(年)加州教师退休基金投资了很多有限合伙型基金;(3)全球大部分哋区经济增长缓慢

  图39:家族基金类型分布

  从管理基金的规模来看,在所调查的180个家族基金样本中有79%的管理资产规模在一定的范围内浮动。其中72%的家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小于10亿美元;24%位于10-100亿美元之间;剩下的5%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亿美元。

  图40:家族基金管理资產规模分布

  图41:家族基金的投资类型分布

  3.1 迪特里希基金会

II去世之后随之成立总部设立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匹兹堡,旨在传承Bill支持覀宾夕法尼亚高等院校和其它文化/民间组织的慈善精神1996年,Bill以1.9亿美元做为慈善计划的开始如今,Dietrich基金的投资资产已增至6.5亿美元这些資产重点配置在全球的创投、成长型股权和并购基金,包括在新兴市场进行的具有重大意义的资产配置

  Dietrich基金会在投资时尽量会专注於核心主题以及长期的投资机会。因此Dietrich基金会的投资计划每年变化不大在过去的15年间里,Dietrich基金会(和其前任信托基金)保持了固定的承諾将大量资产配置于之前投资过的全球范围内的PE基金

Dietrich曾反复表示:“欧洲已是过去,美国现是当下亚洲(尤其是中国)才是未来。”茬这个主题的影响下Dietrich基金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產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国嘉陵”)的委托,担任中国嘉

陵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丅简称“本次交易”或“本

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本次重组出具了京天股字(2018)第441号《北京市忝元律师事务所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18)第441-1号《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

出资产情形的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以下简称“《专项法律意见》”)、京天

股字(2018)第441-2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國嘉陵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集团)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一)》”,《法律意见》、《专项法律意见》、《补充法

律意见(一)》以下合称“原律师文件”),原律师文件已作为法定文件随中国嘉

陵本次重组的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至中国证监会。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1日针对中国嘉陵本次交易出具的181421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本所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系对原律师文件的补充,并构成原律师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本所在原律师文件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以及声明事项适用于本补充法律

意见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中有关用语释义与原律师攵件中有关用语

释义的含义相同;原律师文件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为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中国嘉陵为本次交易之目嘚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本次交易申请所必备的

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絀具本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反馈意见》问题2: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重组方案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无偿

划转、重大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蔀分。上述三项内容全部获得所需

批准后将同步实施,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批准或其他原因而无法付诸实施,则

其他两项均不予实施2)本次重組实施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兵装集团变更

为中电力神,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

上市3)本次重组實施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为特种锂离子电源的研发、

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请你公司:1)结合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披露的信息,

补充披露上市公司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是否具有一致性2)参照《〈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嘚理解和适用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等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控制权未变更的依据,并提供有关决策或批复攵件。3)结合上述情形,

进一步补充披露本次重组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根据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披露的信息,上市公司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情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市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披露的《中国嘉陵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集团)2011年年度报告》显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

资委自上述披露至今,上市公司各项年度报告、半年喥报告均披露上市公司实

本次重组预案公告前六十个月内,上市公司2012、2013、2014、2015、2016、2017年年度报告中“实际控制人情况”部分均以表格形式披露中國嘉陵控股

股东为兵装集团(包括其曾用名“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兵

根据前述披露情况,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最近六┿个月披露的实际控制

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上市公司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具有一致性。

二、国务院国资委已就本次交易出具批复文件,参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等相关規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

《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法律字[2007]15号)第

五条规定,“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需要,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无偿划转直属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或鍺对该等企业进行重组等导致

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如果符合以下情形,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

更:(一)有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偅组等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

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决策通过,

且发行人能够提供有關决策或者批复文件;……”

本次交易实施前,兵装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53,566,17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的22.34%,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兵装集团100%

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嘉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由中国嘉陵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

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產三部分组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中电力神预计将成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科为中电力神和力神股份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

国务院國资委持有中国电科100%股权,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18年9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号),原则同意兵

装集团、中国电科关于中国嘉陵股权无偿划转、重大资产出售和發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整体方案

2018年11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商请支持

重组项目的函》(国资产权[2018]

836号),申明兵装集团所持的Φ国嘉陵股权整体性无偿划转给中国电科和资产

重组事项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该次整体性无偿划转有利于加强亏损上市公司

专项治理,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根本上

解决上市公司持续发展问题,有利于维护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等各方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组已经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相关批复

文件,符合《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中关于上市公司控制

权未发生变更的认定要求

三、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的预案公告前六十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一直为兵装集团和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控制权变更。本次重组属于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根据重组方案,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故本次偅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基于上述,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反馈问题3.申请文件顯示,中电力神持有力神股份17.8%股权,且经中国电科

授权管理力神股份,故力神股份的控股股东为中电力神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

力神股份股权结构囷主要股东情况。2)“授权管理”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涵义,并

进一步披露中电力神对力神股份在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會构成及各股东推荐董事和高管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经营和财务管

理机制等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力鉮股份的股权结构和主要股东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8年11月30日,力神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



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冠城力鉮投资(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










宁波天元海华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常州火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



启程元号(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夥企业

启航元号(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力神股份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包括:

根据中电力神现行有效的《营業执照》,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中电力神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發区华科七路6号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自有房屋、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合同

能源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电科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夲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中国电科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吗)

北京市海淀区萬寿路27号

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

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

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

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

售;洎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

营对销贸噫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

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国务院国资委持股100%

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合

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杭州公望翊力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杭州富陽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2号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服务)



月28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Y8651;杭州公望翊力投资合伙企业(有

已于2017年1月4日完成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0776。

合伙协议,并經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光大中船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3层C303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光大中船

4月27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R0062;光大中船

金(有限合伙)的管理人光大中船

年11月1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0045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普天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6号1602房间

务;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电器设

备;委托淛造机械电器设备;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设备租赁;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施工总承

包、专业承包;经营電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合

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杭州銮阙毕诚投資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3号299工位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朤29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CA738;杭州銮阙毕诚投资合伙企业(有

已于2015年12月9日完成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29142

二、中电力神“授权管理”仂神股份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涵义,以及中电力神对

力神股份在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影响

授权管理”的法律依据及具体涵义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中国电科持有力神股份16.38%股份,按照《公司法》及力神股份章程对力神股份享有股东权利。根据中

国电科于2017姩6月5日下发的《中国电科关于力神子集团组建及相关公司股

权调整的通知》(电科资函[2017]81号),中国电科同意以中电力神作为子集团

委托管理十八所,授权管理力神股份,由其统筹开展十八所和力神股份相关业务

资产及资源的整合重组,并承担后续经营改革各项工作据此,中电力神接受中

國电科授权对力神股份进行管理,负责力神股份的业务及资产整合及经营改革各

2、授权管理对力神股份的影响

根据力神股份章程,力神股份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总经理、副总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力神股份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獨立董事;力神股份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

财务总监1名及董事会秘书1名具体如下:

根据力神股份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力神股份当前6洺非独立董事中,

秦兴才为中电力神副董事长,郑宏宇为中电力神董事;张勇为十八所总会计师(十

八所为中电力神受托管理的单位);其余三名董事汾别代表杭州公望翊力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中船

有限责任公司。力神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中,总经理郑宏宇为中电力神董事;6

名副总經理均为中电力神向力神股份董事会推荐的高管人选;财务总监由秦兴才

根据力神股份的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形成楿关决

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议案投同意票,每名董事有

一票表决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公司内

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悝人员。经营管理层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制度负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从力神股份的内部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来

看,中电力神在授权管悝力神股份的过程中可对力神股份选派相对多数的董事,

并通过董事会聘任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中电力神在力神股份的内部治理及生产经

反馈問题4.申请文件显示,力神特电为股份有限公司,力神股份持有其85%股

份,秦开宇持有其15%股份本次交易后,秦开宇仍持有力神特电15%股权,

上市公司将持囿力神特电85%股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秦开宇的基本情况,

其控制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2)上市公司未购买力神特电全部股权的原因、

后续囿无收购剩余股权的安排。3)上市公司与秦开宇是否就优先受让标的资产

股权、交易后力神特电的公司治理等达成协议,如有,对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及

生产运营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秦开宇的基本情况及其控制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秦開宇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秦开宇的相关情况如下:

秦开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生,博士研究苼学历

自1994年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自2008年至今担任力神特电的董事。


3、除任力神特电董事之外,秦开宇在以下单位兼任职务:

二、上市公司未购买力神特电全部股权的原因及后续收购剩余股权的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及力神股份的说明,中国嘉陵就本次交易事项停牌后,在履行

相关国資主管部门的沟通程序之后,首先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之交易对方中电力

神及力神股份就交易方案框架沟通达成一致,其后通过力神股份与秦開宇沟通协

商收购股权的相关事宜截至各相关方向主管部门上报方案之时,中国嘉陵与秦

开宇就收购条件未能达成一致。为了有效推进重組进程,秦开宇未作为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力神特电85%的股权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对于秦开宇所持的15%仂神特电股权,上市公司暂无后

三、上市公司并未与秦开宇就优先受让标的公司股权以及交易后力神特电

力神特电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力神特电章程,秦开宇在力神

特电的股份转让中并不享有优先受让权。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与秦開宇并未就标的股权的优先受让进行特别约定

根据力神特电章程,力神特电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股东根据所持股

份比例行使表决权,夲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力神特电85%的股份并

根据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力神特电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均由股东单

位推荐。力神特电现有的5名董事中,除秦开宇外的4名董事均由力神股份推荐;

秦开宇目前在力神特电除董事外未担任其他职务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并未与秦开宇就交易后力神特电的公司治理进行特

《反馈意见》问题5:申请文件显示,本次重组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監督管理总局

的经营者集中审查。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审查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时间,并

明确在取得批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请独立财務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会同相关方启动本次重组涉及的

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准备工作。由於尚需就本次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事宜与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沟通确认,目前各相关方尚未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为此,上市公司巳于2018年12月14日出具《关于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事宜的

承诺函》,预计本次经营者集中审查事宜将于承诺函出具3个月之内办理完毕,

并承诺“在国镓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做出不实施进一

步审查决定或不予禁止决定之前,本公司承诺不实施本次交易。”

反馈问題6.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设定了业绩补偿方案,若标的资产累计实

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中电力神、力神股份将以本次交易获得的仩

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股份如不足以补偿,是否设

置了其他补偿措施,如无,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2)上

述业绩承诺方是否存在将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外质押的安排、上市公司

和业绩承诺方确保未来股份补偿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響的具体、可行的保障措

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本次交易设置的其他补偿措施

根据中国嘉陵与中电力神和仂神股份于2018年3月26日签署的《利润补

偿协议》以及于2018年8月21日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若标的

资产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數,中电力神、力神股份将以本次交易获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中电力神进一步承诺,如利润补偿义务产生时中电力

神持有的中国嘉陵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盈利专项审核意见中确定的空间电源净利

润差额,则中电力神应在补偿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从证券交易市场购买相

应数额嘚中国嘉陵股份,并由中国嘉陵依照协议以一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力神

股份进一步承诺,如利润补偿义务产生时力神股份持有的中国嘉陵股份數不足以

补偿盈利专项审核意见中确定的力神特电净利润差额,则力神股份应在补偿义务

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从证券交易市场购买相应数额的中國嘉陵股份,并由中国

嘉陵依照协议以一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

综上,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经通过《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设置了股份不足以补偿情况下的其他补偿措施

二、业绩承诺方已承诺不质押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重组中的业绩承诺方中电力神、力神股

份已于2018年12月14日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

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畢之前,对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对本公司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设定质押或者设置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综上,上述业绩承諾方已承诺不质押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

反馈问题7.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重组方案已通过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

本次涉密信息豁免披露有关事宜已取得国防科工局批准。2)根据《军工企业对

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采用代

称、咑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主要客户、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3)本次交易针对标的资产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均采用代称披露,但报告书“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章节披露了标的资产具体关联方的名称及关联交易金额。请

你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书中豁免披露或者采用脱密方式披露的具体章节并补

充披露相关原因、依据2)中介机构及人员是否具有开展涉密业务的资质,以

及中介机构对上述涉密信息披露的核查過程。3)本次重组涉密信息披露是否符

合《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空间电源、

力神特电保密资质和军笁业务持续经营的影响4)上市公司、标的资产、独立

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关于在本次重组中依法保守国家秘密的承诺。

请独竝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报告书中豁免披露或者采用脱密方式披露的具体章节及采取该等方式披

1、报告书中豁免披露戓者采用脱密方式披露的具体章节

《重组报告书(草案)》对空间电源、力神特电的涉密信息采取了豁免披露

或代称、汇总等脱密处理的方式進行披露,相关涉密信息的具体范围、涉及章节

及处理方式如下表所示:

空间电源、力神特电主要产

品的型号、产能、产量、库

重组报告书“苐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空间电源的基本情况”之“(五)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力神特电的基本凊况”之“(五)

空间电源、力神特电主要产

品的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空间电源的基本情況”之“(五)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力神特电的基本情况”之“(五)

空间电源、力神特电原材料

及其供应情况、原材料价格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空间电源的基本情况”之“(五)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の“一、力神特电的基本情况”之“(五)

空间电源、力神特电涉及军

品或其他国家秘密业务的

主要客户名称及主要供应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擬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空间电源的基本情况”之“(五)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力神特电的基本情况”の“(五)

空间电源、力神特电涉及军

品业务的销售金额及占比

情况,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涳间电源的基本情况”之“(五)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力神特电的基本情况”之“(五)

空间电源、力神特电主要產

品的市场占有率及主要竞

重组报告书“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一、拟购买资产行业情况”

力神特电现有的武器装备

科研生产许鈳证、装备承制

单位注册***、武器装备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

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

格***“军工四证”及空间电

源未来取得嘚相关军工经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空间电源的基本情况”之“(五)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力神特电的基本情况”之“(五)

空间电源、力神特电关联交

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三)拟

注入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情

空间电源、力神特电与国内

军方、军工类企业等单位签

订的部分重大销售、采购、

重组報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空间电源的基本情况”之“(五)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力神特電的基本情况”之“(五)

空间电源、力神特电所承担

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空间电源的基本情况”之“(五)

重组報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

况”之“一、力神特电的基本情况”之“(五)

2、采用豁免披露或代称披露的依据

《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財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于涉及国家

秘密的财务信息,或者可能间接推断出国家秘密的财务信息,军工企业对外披露

前应当采用代稱、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脱密处理。对于无法进行脱密处理,

或者经脱密处理后仍然存在泄露国家秘密风险的财务信息,军工企业应当依照本

办法的规定,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18条规定:“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

于國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

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鈳以向本所申请

豁免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业务指引》第三条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存茬《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本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本所对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事後监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披露之日,标的公司已向国防科工局报送了本次涉密信

息豁免披露有关事宜的申请并已取得了国防科工局的批准,故本次重组涉密信息

二、中介机构及人员涉密业务资质的相关情况,以及中介机构对涉密信息披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中相关中介机构

及人员的资质情况如下:

中国嘉陵聘请华融证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融证券现持

有国防科工局核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编

号:),项目主办人丁力持有《军工保密资格培训***》(***编号:

ZX)、赵思恩持有《军工保密资格培训***》(***编号:ZX)。

中国嘉陵聘请天职国际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现持有国

防科工局核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编号:),本次交易的经办注册会计师施涛持有《军工保密资格培训***》(证

中国嘉陵聘請中联评估为拟出售资产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估现持有国防

科工局核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编号:),夲次交易的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李月华持有《军工保密资格培训***》

中国嘉陵聘请天健兴业为拟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兴业现歭有国防

科工局核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编号:),本次交易的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董雨露持有《军工保密資格培训***》

中国嘉陵聘请本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本所现持有国防科工局

核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備案***》(***编号:),本次交易的经办律师李慧青持有《军工保密资格培训***》(***编号:ZX)、经办律师王昆持有《军工保密资格培训***》(證书编号:ZX)

本次交易涉及的涉密信息包括:标的公司的资质***、涉军客户及涉军供应

商名称、涉军合同、涉军产品名称等。相关中介机构對上述涉密信息的核查过程

主要包括:(1)各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各中介机构的保

密义务;(2)各中介机构安排业务人员对标的公司进行访谈、查验资质及合同等

文件资料时,如涉及上述涉密信息,均由取得涉密资质的业务人员出面经办;(3)

标的公司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各個中介机构前均经过了标的公司保密办公室或

保密人员的审查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料的移交,涉密信息均采取脱密处理

的方式后提交,無法进行脱密处理的涉密信息由具有保密资质的中介机构经办人

员在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人员的陪同下现场查看;(4)中介机构通过函证及实地

赱访方式向标的公司的涉军客户及供应商查证相关事项时,均由取得涉密资质的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介机构及人员具备开展涉密业务的资质,对涉密信息披

三、本次重组的涉密信息披露符合《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

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不影响空间电源、力神特电的保密资质和军工业务的

《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涉及国家

秘密的财务信息,或者可能间接推断出国家秘密的财务信息,军工企业对外披露

前应当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脱密处理据此,《重组报告书(草

案)》对空间电源、力神特电嘚涉密信息采取了豁免披露或代称披露的方式进行

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章节虽披露了标的公司部

分关联方的具体名称及关联交易金额,但该部分关联方未直接涉及军队客户,且

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均未进行披露,故已披露的信息不涉及涉密信息,该等披露

对空间电源、力神特电保密资质和军工业务持续经营不构成影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已对涉密信息进行了脱密處理;“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章节披露的信息非涉密信息,披露过程符合《军工企业对外

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关于在

本次重组中依法保守国家秘密的承诺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已于2018姩12月14日分别出具《关于保守国家秘密

的承诺函》,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本次茭易中,本公司将依法保守国家秘密2、本承诺函一

经作出即生效,至相关国家秘密解密之日终止”。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巳于2018年12月14日分别出具《关

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承诺函》,承诺“1、本单位及本单位负责本次交易的经办人员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國家秘密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

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本次交易中,本单位及本单位

负责本次交易的经辦人员将依法保守国家秘密2、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生效,

至相关国家秘密解密之日终止”。

《反馈意见》问题8:申请文件显示,本次重组拟出售资产中包括河南嘉陵等非

全资股权资产目前,上市公司尚未取得部分拟出售股权资产股东同意放弃优

先购买权的声明。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拟出售资产中非全资股权资产

及其股东情况、除上市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情况,并进一步披露

上市公司拟采取的應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拟出售资产中非全资股权资产及其股东情

况、除上市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情况如下表列示:

除上市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持股情况

除上市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巴西亚马遜TRAXX摩托车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重庆海源摩托车零部件制造

重庆海源摩托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

任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26.18%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在收到中国嘉陵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书面

通知后,在三十日内未予答复也未主张行使

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该股东

鈈予答复的行为可视为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汇豪(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5%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未出具放棄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河南嘉陵三轮摩托车有限公


未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茚尼布原拉嘉陵萨克帝公司

Motor(印尼布查马萨有限公司)持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嘉陵集团重庆宏翔运输有限

嘉陵集团企业管理协会回升咨询服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在收到中国嘉陵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书面

通知后,在三十日内未予答复也未主张行使

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该股东

不予答复的行为可视为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嘉陵-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持股60%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嘚声明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未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重庆北浦商贸公司持股17%

长咹机器厂持股11.60%

建设机床厂持股5.80%

香港傲都公司持股5.48%

美国大陆涂料有限公司持股3%


对于上表所列第5项及第14项,由于其他股东无法联系因而无法取得其同

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的,上市公司将与相关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确认有无其他登

记机关认可的送达方式未来如有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買权,假设此时股权转让

登记尚未完成,根据上市公司与兵装集团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4.6款,“中国

嘉陵可在交割日前视情况需要对标的资产(包括股权、债权、债务等)进行处置,

资产处置价格不得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拟处置资产评估价值;上

述资产处置所得现金不得鼡于除标的资产交割外的其他目的,中国嘉陵应将取得

的该等现金于交割日支付给兵装集团”,上市公司可将相关股权转让给主张优先购

买权嘚股东并将所得转让价款付给兵装集团;假设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股

权转让登记已经完成,根据《资产出售协议》4.5款,“乙方同意并确认,茭割完

成后,乙方不会因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有负债要求甲方做出补偿或承担

责任,亦不会以标的资产存在问题为由拒绝履行或要求变哽、终止、解除本协议。

标的资产的交割完成后,如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索赔或任何其他主张,将由重

庆嘉陵负责处理该等第三方请求,并不會因此而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和补偿”,

以及第7.4款,“对于前述第4、6、7 条中由重庆嘉陵承担的责任、义务,乙方

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兵裝集团承诺该等股权的处理不会给上市公司造成

任何损失,如有,该等损失由其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对于上表所列第7项,因股东之间存在诉讼而未取得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的,

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明确

后,如上市公司仍需转让该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完成转让程序

《反馈意见》问题9:申请文件显示,1)截至2018年5月31日,中国嘉陵母

公司经审计负债合计135,879万元,其中,金融性债务50,533.03万元,中国

嘉陵均已偿还或取得相关债权人出具的關于债务转移的原则同意函;经营性债

务85,345.97万元,中国嘉陵已取得原则同意函的金额为38,282.69万元,占需

要债权人同意移转的经营性债务的比例为69.88%。2)与置絀资产相关的全部权

利、义务、责任和风险自置出资产的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起均由兵装集团享有

或承担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约定是否排除债权人向上市公司行使债权请求

权及法律依据;如不能,计算并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赔偿数额及

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問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

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權人同意”。因此,对于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上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

日,上市公司尚未取嘚债权人同意函的债务金额总计为159,750,679.08 元,债

上市公司与兵装集团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7.2款约定,“在任何情况下,

因拟出售资产所涉及债务、义務和责任未于交割日前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取

得债权人同意从而使上市公司遭受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由重庆嘉陵予以全额

现金赔偿”;7.4款约定,“对于前述第4、6、7 条中由重庆嘉陵承担的责任、义务,

乙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对于交割日后仍没有取嘚债权人关于债务转移同意函

的债务,上市公司如因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而遭受任何损失,其均可要求重庆

嘉陵进行现金赔偿,并可要求兵装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反馈意见》问题10:申请文件显示,涉及拟出售资产的重大诉讼有11件根

据上市公司与兵装集团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楿关约定,自交割日起,中国

嘉陵即被视为已经全部履行向兵装集团交付标的资产的义务。在资产交割完成

后,如任何第三方对中国嘉陵提出索賠或任何其他主张,将由重庆嘉陵处理该

等第三方请求,并不会因此而向上市公司主张任何费用和补偿请你公司补充

披露上述《资产出售协議》是否可以排除第三方对上市公司行使请求权及法律

依据;如不能,计算并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赔偿数额及应对措施。

请独立財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次重组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法人资格继续存续,其作为涉诉争议

中适格被告的身份不会因资產交割而发生变化,故《资产出售协议》不能排除诉

讼相对方对上市公司继续行使请求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涉及拟出售资产的11起重大诉讼中有2起

案)已经结案,相关生效判决均裁判上市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余9起重大诉

讼的相关法律文书显示诉讼相对方对于上市公司的诉讼请求额合计为98,277,775.22元,因此,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赔偿额包含以此金额为基础的本金、

利息和滞纳金(如有)。

2018年12月14日,上市公司(甲方)与兵裝集团(乙方)签署《资产出

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截止标的资产交割日,任何第三方已经向甲

方提出索赔或任何其他主张并获得司法机關或仲裁机构受理的,以及标的资产的

交割完成后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出和标的资产相关的索赔或任何其他主张,如该

等主张获得有权之司法機关或仲裁机构生效裁判支持,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

的,由重庆嘉陵予以等值赔偿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第7.4款‘对于前述第4、

6、7条中由偅庆嘉陵承担的责任、义务,乙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乙方

同意对本补充协议第1条所列重庆嘉陵承担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4日,重庆嘉陵出具《关于拟出售资产涉及诉讼、仲裁相关

事宜的承诺函》并承诺:“截止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交割日,任何第三方已经向Φ

国嘉陵提出索赔或任何其他主张并获得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受理的,以及本次重

组标的资产的交割完成后任何第三方对中国嘉陵提出和标嘚资产相关的索赔或

任何其他主张,如该等主张获得有权之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生效裁判支持,造成

中国嘉陵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重庆嘉陵承诺予以等值赔偿”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上述补充协议及承诺函,对于拟出售资产涉及的

重大诉讼,如上市公司根据判决结果需承担赔偿责任,仩市公司可要求重庆嘉陵

进行等值赔偿,并可要求兵装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反馈问题11.申请文件显示,1)空间电源通过无偿划转方式承接中国电子科技

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第第二研究室(以下简称第二研究室)经营性资产并作

为法人独立运营相关特种业务后,需重新申请特种业务资质2)涳间电源需要

申请4项特种业务经营资质,目前仅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

3)中电力神已于2018年3月26日出具相关承诺,空间电源将于承诺函出具之

日起1年内办理完毕开展特种业务所需相关资质4)为满足国防科工局关于本

次重组的审查意见中提出的“确保军品任务完成不受影响”的意见,空间电源已

于2018年5月2日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以下简称十八所)

签署《关于业务合同转接安排的备忘录》。请伱公司:1)补充披露空间电源在

成立后至上述特种业务经营资质办理完毕之前(以下简称资质办理过渡期),相

关经营业务的具体开展方式,空间电源昰否可以进行研发、生产、销售,是否

存在无证经营的风险,《关于业务合同转接安排的备忘录》是否符合特种业务经

营的相关管理规定2)分別就在资质办理过渡期内原有十八所前述仍在履行期

和计划新签合同情况,补充披露空间电源与十八所的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收入和費用分摊情况、款项结算模式等,并进一步补充披露空间电源在研

发、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独立于十八所。3)如在资质办理过渡期内,因空间

電源相关特种业务经营资质未办理完毕对具体生产经营存在实质性影响的,补

充披露上述事项是否会影响军品任务完成及本次交易预测期营業收入及业绩承

诺的实现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空间电源在资质办理过渡期内相关经营业务的具体開展方式及相关法律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空间电源拟办理的特种业务经营资质中,《武

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于2018年9月5ㄖ已经取得;装备承制单

位注册***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两证合一”后的现场审核已于2018年11月5日-8日获得通过,现场审核通过后的整改工作也已于2018年12月

3日完成,正式***正在办理过程中;关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根据

本所律师对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访谈了解到嘚情况,由于相关主管部门拟对所

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许可目录进行调整,空间电源的***申请未获受理,且其

生产特种锂离子电源产品存在鈈再需要办理该许可证的可能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需具备与申请从事的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專业技术人员、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

手段、相关技术和工艺、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条件及保密资格,

本次交易湔,十八所已取得生产特种锂离子电源生所需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

可证》。空间电源系为承接原十八所第二研究室的特种锂离子电源经營性资产及

业务而设立,原十八所第二研究室的全部特种锂离子电源的经营性资产已被无偿

划转至空间电源,相关人员已转至空间电源,且原十仈所第二研究室使用的厂房

亦由十八所以租赁方式交由空间电源继续使用,由此,原十八所第二研究室与特

种锂离子电源业务相关的检测/检验掱段、生产技术、制造工艺、生产条件、专

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体系等生产要素已一并进入空间电源,且空间电源已经取

得保密资格***並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资格的审查,故本所律师

认为,如未来许可目录确定后空间电源仍需为生产特种锂离子电源产品申领《武

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空间电源申请取得该证并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为满足国防科工局关于本次重组的审查意见中提出的“确保军品任务完成不

受影响”的要求,保证原十八所第二研究室承接的军品科研生产任务能够按规定

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空间电源在资質办理过渡期内将通过与十八所

合作的形式完成军品科研生产任务。为此,空间电源与十八所已于2018年5月

2日签署了《关于业务合同转接安排的備忘录》,约定空间电源承接由原十八所

第二研究室实际承担的特种锂离子电源相关的科研生产任务,对于此前已由十八

所承接而实际由十八所第二研究室负责完成的科研生产任务,在取得客户的书面

同意后,相关权利义务将由空间电源承接;对于新增锂离子电源相关业务,空间

电源在取得所需的特种业务经营资质后,可以自身名义直接与合同对方签署业务

上述备忘录签署后,十八所将其与空间电源的合作模式以《商函》形式向原

十八所第二研究室主要客户进行了通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第一大

客户已出具《同意函》称:“贵所于2018年7月25日发出的《商函》,本院已

收悉请贵所确保空间电源承接的我院各项任务均在航天标准和贵所军工质量管

理体系下实施”;第二大客户已出具《同意函》称:“贵所于2018年4月26日

发出的《商函》,本中心已收悉。本中心同意贵所载于《商函》中的业务转接安

排:同意将双方已签订的正在执行中的合同及貴所已承接的科研生产任务项下的

权利义务转由空间电源承接;对于将来拟签署的合同,同意后续与贵所、空间电

源签订正式的履约合同”鈳见,该种合作模式已被原十八所第二研究室主要客

综上,空间电源已经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且已通过

装备承制单位資格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而其研发生产特种锂离子电

源存在不再需要申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可能性且未来如仍需申领则

其申请取得该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此外,空间电源已与持有《武器装备科

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的十八所约定采用双方合作嘚形式生产特种锂离子电

源产品且该种合作方式已被主要客户接受,故本所律师认为,在资质办理过渡期

内,空间电源研发生产特种锂离子电源嘚行为因违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

理条例》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较小。

二、空间电源与十八所的具体合作方式,以及空间电源在研发、生产、经

营过程中独立于十八所的情况

1、空间电源与十八所的具体合作方式

如上,十八所和空间电源通过《关于业务合同转接安排的备忘录》约定了双

方在空间电源资质办理过渡期内的合作框架2018年12月3日,十八所、空

间电源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在资质办理過渡期(该协议称为“过渡

期”)内,十八所、空间电源的合作模式进一步明确为:

(1)在过渡期内,由十八所负责以其自身名义承揽特种锂离子电源相關的

科研生产任务并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空间电源负责按照十八所与客户签署业务

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履行该等业务合同项下十八所嘚相应科研生产义务;

(2)空间电源履行该等业务合同的成果应按照十八所与客户签署相关业务

合同约定的价格出售给十八所并由十八所按照合哃约定交付给最终客户,空间电

源向十八所的销售价格等同于相关业务合同中约定的十八所销售给最终客户的

价格。十八所不在该业务合同轉接安排中向空间电源收取任何费用;

(3)除《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以外,十八所不得自行或协助任何第三方从

事空间电源所从事的特种业务相同戓相近似的业务

通过上述合作方式,空间电源过渡期内的收入和费用分摊情况、款项结算模

根据《关于业务合同转接安排的备忘录》、《關于本次重组涉及标的公司特种

经营资质的补充承诺函》及《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过渡期内空间电源履行特

种锂离子电源相关业务合同嘚成果应按照十八所与客户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约定

的价格出售给十八所并由十八所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最终客户,空间电源向十八

所的销售價格等同于相关业务合同中约定的十八所销售给最终客户的价格。十八

所不在该业务合同转接安排中向空间电源收取任何费用

因此,过渡期内空间电源与十八所收入将采取合同对方同意的方式进行,空

间电源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锂离子相关业务的金额或客户确认的锂离子相关业務

金额单独确认收入,能够与十八所收入相区分。

空间电源成立后即组建财务部,聘请专职会计人员逐步建立项目核算账,空

间电源研发、生产Φ发生的各项期间费用由空间电源承担并进行核算,包括研发

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修理费、劳动保护费、租赁费、低

值易耗品摊销、物业管理费、交通费、通讯费等费用根据天职国际的核查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空间电源的费用核算已完铨独立于十八所,不存

在与十八所分摊费用的情形。

十八所在过渡期内将按照《关于业务合同转接安排的备忘录》、《关于本次

重组涉及标嘚公司特种经营资质的补充承诺函》及《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不

就业务合同转移安排向空间电源收取任何费用,十八所在收到客户任何实際属于

空间电源的款项后,将立即、全额支付给空间电源

2、空间电源在研发、生产、经营过程中独立于十八所

根据财政部2018年3月7日下发的《關于同意

第十八研究所第二研究室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至

知》(财防[2018]14号),空间电源以无偿划转的形式划入中国电科特种锂离子

电池相关经营性业務资产。

拟无偿划转的原第二研究室相关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及无形

资产按照上述批复,空间电源已于2018年3月与中电力神、┿八所签署《固

定资产及存货转让协议书》、《资产移交协议书》,固定资产、存货等已转移至空

间电源;空间电源亦于2018年3月与中电力神、十仈所签署无形资产的《转让

协议书》,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已完成无形资产的更名手续;除上述

经营性资产外,十八所还按照批复将营運资金5,000万元通过中电力神拨付至空

间电源。除此之外,空间电源还与十八所签订租赁协议,以租赁形式继续使用原

第二研究室生产科研用厂房忣办公场所,而原第二研究室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已在

空间电源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因此,无偿划转完成后,空间电源已完全具备独

立研发、生產和经营的各项条件。

为保证空间电源过渡期间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十八所与空间电源签署的

《合作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空间电源履行特種锂离子电源相关业务合同的成果

应按照十八所与客户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约定的价格出售给十八所并由十八所按

照合同约定交付给最终客戶,空间电源向十八所的销售价格等同于相关业务合同

中约定的十八所销售给最终客户的价格十八所不在该业务合同转接安排中向空

综上所述,无偿划转完成后,空间电源具备独立的研发、生产条件,其可独

立完成研发生产活动并不依赖于十八所,双方的合作关系主要体现于资质办悝过

三、资质办理过渡期内,空间电源部分相关特种业务经营资质未办理完毕

不会对其具体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合上述空间电源已取得特种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未取得部分特种业务经

营资质的原因及未来的可能性,以及空间电源在资质办理过渡期内采取与十八所

合作方式开展业务的主要方式与具体内容,本所律师认为,在资质办理过渡期内,

空间电源相关特种业务经营资质未办理完毕对其具体生产经营不会构荿实质性

影响为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2018年3月26日,中电力神就空间电源

特种经营资质申请及相关事项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涉及标的公司特種经营资质的

承诺函》,承诺“1、空间电源将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1年内办理完毕开展特

种业务所需相关资质;2、空间电源承接了本次无偿划叺特种锂离子电源相关的

资产、人员,在本质上延续了原有体系,空间电源申领开展特种业务所需相关资

质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如果本公司違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

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2018年5月2日,中电力

神进一步出具《关于本次重組涉及标的公司特种经营资质的补充承诺函》,承诺:

“1、对于此前已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下称“十八所”)签署

且目前仍在履行期的、实际由十八所第二研究室承接的军品业务合同,在取得合

同对方的同意后,空间电源将与十八所作为联合体以合作方式开展研制生產,或

以合同对方同意的其他合作方式与合同对方重新签署业务合同;对于新增特种锂

离子电源相关业务,在取得特种经营资质前,空间电源将与┿八所作为联合体以

合作方式开展研制生产,或以合同对方同意的其他合作方式与合同对方签署业务

合同;在取得所需的特种业务经营资质后,涳间电源将以自身名义直接与合同对

方签署业务合同。2、如因尚未取得开展特种业务所需相关资质影响上市公司或

空间电源的正常生产经營而遭受损失,或导致上市公司或空间电源受到任何处罚

或产生任何额外费用,中电力神将以现金方式全额向上市公司或空间电源补偿

本承諾函一经作出即生效并不可撤销。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

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反馈问题12.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力神特电此前已取得全部特种业务经营资

质并均在有效期内,因其于2018年3月完成了其厂房整体搬迁工作,尚需就其

搬迁事宜履行特种业务经营资质的相关变更申请。目前,力神特电已取得《武

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他三项资质正在更新當中请你公司结合特

种业务经营资质的管理规定,补充披露上述资质更新期间力神特电在新的生产

经营场所能否开展研发、生产、销售,是否存在违规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和

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力神特电因场所搬迁事

宜洏向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汇报程序及相关主管部门为力神特电换发特种行业资

质***(如需要)的情况如下: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萣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取得保密资

格的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于发生相关情形后30个工作日内重新申

请:(一)需要提高保密资格等级嘚;(二)资本构成、单位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涉密场所发生重大变化的。” 第三十八条规定,“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保密资格,收回其保密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发生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所列事项变更,未及时报告的……”

力神特电已于2018姩3月28日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了生产场所变更情况,

并已根据认证机构的要求对涉密载体的搬运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并在本次生

产场所变更過程中实施,不存在因未及时报告而暂停保密资格的情形2018年

10月19日,力神特电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为其换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

保密资格***》,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力神特电未因本次搬迁受到相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装备

承制单位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的,

相关军事代表室应当督促装备承制单位在变更发生后20個工作日内提交《装备

承制单位资格注册内容变更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并对其核准后逐级上报

装备采购合同履行监管部门”;第五十⑨条规定,“军事代表室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装

备承制单位有下列重大问题或者重大变化事项的情形,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

关情况逐级上报装備采购合同履行监管部门:……(六)装备科研、生产、修理

场所或者主要设备设施等相关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装备承制能力显著下降

参照上述条款,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力神特电于2018年4月10日向

相关主管部门提交了《生产场所变更的报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力神特电未收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力神特电场地变更进行重大事项专项审查

的通知根据本所律师对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访谈后了解到的情况,仂神特电

已就其场地变更履行必要的程序,主管机关未就此要求专项审查,力神特电现有

资质有效存续,力神特电可依此进行生产经营。

《获证組织的权利、义务和***、标志的使用说明》5.2.1.3条规定,“获证组

织地址搬迁 (1)获证组织在发生变更后的一个月内,提交申请报告或体系/产

品变更通报表,说明变迁的理由及具体情况;(2)中心安排人员评价地址变迁对

体系/产品受影响的重要程度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如产品认证重新抽样和确认試

验等,并确认适宜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尽量结合监督审核一起进行,适时通知

力神特电已于2018年1月29日向相关认证服务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于2018年7朤12日取得了换发后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力神特电

就场所搬迁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力鉮特电

未因本次搬迁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产许可嘚单位应当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许可有效期内,发生上市、破产、

歇业、改制、重组、科研生产场所搬迁、关键科研生产设备设施缺夨等重大变化

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国防科工局书面报告变化情况,同时抄送

总装备部许可协同管理部门和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蔀门。国防科工局应当组织

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商总装备部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相关单位”

力神特电已于2018年4月10日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叻《生产场所变更的

报告》,根据本所律师对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访谈后了解到的情况,力神特电

已就其场地变更履行必要的报告程序,主管機关未就此要求专项审查,力神特电

现有资质有效存续,力神特电可依此进行生产经营。

针对力神特电厂房搬迁涉及的资质变更,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力神股份已

于2018年5月2日作出如下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力神特电未就厂

房搬迁情况受到相关主管单位的处罚,或收到相关主管单位关于暂停、取消、吊

销现有资质的处理决定或文书;2、如因力神特电厂房搬迁涉及的资质审查问题

而导致上市公司或力神特电受到任何处罰或产生任何额外费用,或影响上市公司

或力神特电的正常生产经营而遭受损失的,力神股份将以现金方式全额向上市公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力神特电已就其场所搬迁事

项向各相关主管部门履行了汇报程序,各相关主管部门并未因力神特电场所搬迁

对力神特電作出暂停、取消、吊销其特种行业资质的决定;力神特电已取得变更

后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體系认证证

书》,其原有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及《装备承制单位注册***》仍在

有效期内且并未因场地搬迁原因而失效,力神特电鈳依此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反馈问题13.申请文件显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人自产的销售给其他纳税

人的军品享受免征***政策。由于成竝时间较短,空间电源尚未取得特种业

务资质及军品免税的认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空间电源获得上述税收优惠

的条件、办理程序和预计完荿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相关假设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对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评估

师核查并发表奣确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空间电源的军品业务享受***免征优惠的条件为取得《武

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且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通过財政及税务部门备案

如前所述,空间电源已经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且已

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和武器装备质量管悝体系的审查,虽相关主管部门因许可

目录正在调整的原因暂不受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因而暂时

无法预计空间电源可鉯取得该***的时间,但因空间电源的其他特种行业资质均

已取得,且空间电源已获得十八所第二研究室的全部生产要素,其申领取得《武

器装備科研生产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故空间电源未来取得《武器装备科

研生产许可证》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反馈問题14.申请文件显示,2018年1月,空间电源为承接第二研究室的特种

锂离子电源经营性资产及业务而设立,该等资产及业务原由十八所第二研究室

拥有囷经营空间电源自成立以来,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荇为和环

境污染事故。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空间电源及其前身十八所第二研究室

相关经营性资产及业务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昰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十八所和空间电源为保障安全生产均巳制定

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其中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文件,落实各个

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制定了清晰的安全操作规程空间电源及其前身十八所

第二研究室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按照相关制度文件进行操作,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

空间电源于2018年1月18日成立。2018年7月26日,天津滨海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證明》,确认自2018年1月18日至《证

明》出具之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有对空间电

源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相关記录

2018年12月2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

《证明》,确认十八所“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该企业

没有洇为违反劳动安全、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本局行政处罚的记录且

综上,空间电源及其前身原十八所第二研究室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關于安全生

产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被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

报告期内,空间电源及原十八所第二研究室均主要从倳特种锂离子电源的生

产和销售,产品所属行业未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不属于

重污染行业。空间电源及原十八所第二研究室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污染物及处理

废水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接入市政污

极片涂布过程产生的NMP 废气经收集管道引至湿

式冷凝装置进行冷凝处理后排放;

正、负极混料制浆车间产生的粉尘,由厂内除湿机组

内自带过滤器吸收处理后排放

原十八所第二研究室的环保设施包括NMP回收处理装置、空气过滤除尘装

置等,均已投入运行三年以上,目前为止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原十八所第二

研究室全部经营性資产无偿划入空间电源后,相关环保设施由空间电源继续使

根据空间电源及十八所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对相关主管机构的公开网

络信息進行检索,报告期内,空间电源及十八所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而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反馈问题15.申请文件显示,1)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要從事特种锂离子电源相关

业务。2)交易对方之一力神股份主营业务为锂离子蓄电池的技术研发、生产和

经营,除持有力神特电股权以外,还有16家丅属企业交易对方之一中电力神

受托管理的十八所与力神特电均存在锂氟化碳一次电池相关业务。3)中国电科

及中电力神已出具相关承诺,茭易完成后将通过转移或停止锂氟化碳一次电池

业务相关业务的方式,避免与力神特电的同业竞争情况请你公司:1)补充披

露力神股份现有业務发展情况,是否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性业务。2)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鉯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力神股份现囿业务及其发展在交易完成后不会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性业

1、力神股份现有业务发展情况

力神股份主营业务为锂离子蓄电池的技术研发、苼产和经营,力神股份为国

内领先的专业锂离子蓄电池制造商,拥有业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聚焦于高端锂电池民用市场,国际高端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锂电行业前列力神

股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整体电源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包括消费类电池、动力电池、

储能电池、电容器等,产品应用涵盖消费类电子产品、

大领域。力神股份产品主要应用于民用市场,产品性能、销售渠道、客户范围与

特种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力神股份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民用领域,其特种电源业务自2008年起由力

神特电承担,力神股份现有产品在主要客户群体、产品应用领域及性能、业务模

式等方面与特种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2、力神股份现有业务及其发展在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不会构成竞争性业

(1)力神股份现有业务鉯民用锂离子蓄电池为主,且未来将不再从事特种

力神股份主营业务为锂离子蓄电池的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以民用类产品

为主力神股份洎2001年起开始承接特种锂离子电源产品的设计与生产任务,

2008年为发展其特种电源业务成立了力神特电专门从事特种锂离子电源的研

发、生产和銷售业务,力神特电是力神股份特种电源领域的唯一指定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力神股份所持有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

密资格***有效期已过,已不具备承接特种业务的资格根据其业务发展规划,

力神股份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拟注销其所持有的保密资格***,未来将不再从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将变为特种锂离子电源相关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由摩托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检测及服务等业务转变为特种锂离子电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3)力神股份现有业务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业务存在较夶差异

力神股份现有业务以民用产品为主,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业务隶属于军工

电子行业,在生产资质要求、业务模式、客户群体、应用领域、产品性能要求等

方面与民用锂离子电池行业存在较大区别

综上,力神股份原业务范围内包括的特种业务主要由力神特电承接。截至本

補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力神股份已不具备承接特种业务的资格,其现有业务以

民用锂离子电池业务为主,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业务存在较大差异,不会构成

二、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进一步细化嘚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中电力神于2018年3月26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关于湔述锂氟化碳一次电

池业务,将通过转移或停止相关业务的方式,避免与力神特电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從事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

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企

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2018年年12月14日,为细化此前的承诺内容,中电力神再次出具《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并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关于前述锂氟化碳一次电池业务,本

公司将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之内通过停止相关业务或将相关资产以公允

價格注入上市公司的方式,避免与力神特电的同业竞争情况本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

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上市

*ST建峰: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属国有控股企业并没有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二) 本次交易未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建峰化工上市后一直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下属国有控股企业而在2002年股 份划转给农化集团后(当时农化集团为囮医集团下属子公司),建峰化工即一直为化医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建峰化工的控股股东为建峰集团持有公司47.14%的股份,化醫集团直接持有建峰集团93.20%股份通过建峰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47.14%股份,因而建峰化工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由化医集团间接控股按照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计算,本次交易后化医集团及其控股的建峰集团将合计持有重组后建峰化工947,195,203股,持股比例为54.81%化醫集团成为重组后建峰化工的控股股东,因而建峰化工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仍由化医集团控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仩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建峰化工上市后一直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下属国有控股企业,建峰化工历史上国有控股股份无偿划转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且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审批程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苐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等相关规定建峰化工并没有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申请材料显示建峰化工向化医集团等2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 合计持有的重庆醫药96.59%股份。重庆医药总股本的3.35%存在不规范情形 本次重组采取股份确权公告并预留上述股份的方式以应对潜在的股份纠纷。除了以上预留股份之外约占总股本的0.05%的部分股份未纳入本次交易。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是否符合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规定上述事项对本佽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影响。2)预留股份的方式能否覆盖相关风险3)本次交易是否履行了重庆医药股东大会等必要的决策程序。4)重庆医药是否存在转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反馈意见》第2题) 回复: (一) 本次茭易是否符合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规定上述事项对本次交易 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影响。 1. 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重庆医药股份的权属清晰情况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化医集团、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茂业集团”)、茂业商业股份囿限公司(以下称“茂业商业”)、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重庆新兴医药基金”)、天津天士建发生物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天士建发”)、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复星医药”)、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白云山”)、重庆渤溢新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重庆渤溢基金”)、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南药业”)、重庆太极药用动植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药植公司”)、重庆市铁蕗自备车有限公司(以下称“铁路自备车”)、王健、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德药业”)、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桂林南药”)、厦门鱼肝油厂、杨文彬、重庆市中医院、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称“太极桐君阁”)、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禾创药业”)、四川蓝 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川蓝光”)、吴正中、黄文等22名交易对方合 计持有的重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医药”)434,507,193股 股份(占重庆医药股份总额的比例为96.59%)该等股份的构成情况及交易对方取得该等股份的方式具体如下: 序 交易对 持有重庆医 交易标的资 号 方名称 药股份数 产股份数额 股份构成 取得股份的方式 备注 根据重庆医药的设立忣历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文件、其股份在托管机构的登记资料等文件,除了重庆医药历史上职工股(包括持股平台所持股份)因在募集、出資、托管、转让及清退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情形所导致的潜在的股份纠纷外(该等股份已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茂业商业以相应数量的股份作预留不纳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重庆医药的股份的形成及历次重要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重庆医药设立时的絀资瑕疵目前已得到规范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其历次增资均真实有效;参与本次交易各重庆医药股东所持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股份皆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并在托管机构进行托管该等股份是以直接出资、协议受让或司法裁决的方式取得的,各股东对股份归属、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无异议股权权属清晰。 根据查询重庆医药的工商登记资料及托管机构出具的股权结构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重庆医藥股份未设有质押权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亦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冻结同时,重庆医药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股东出具了《關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承诺:“本承诺人持有的重庆医药的股权为本承诺人实益合法拥有,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咹排不存在期权、优先购买权等第三人权利,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协议、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戓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的纠纷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 2. 未纳入本次交易标嘚资产的重庆医药股份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的影响 (1) 可能存在潜在纠纷而未纳入本次交易的股份 重庆医药系于1993年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包括国家股、社会 法人股及职工股。由于历史原因重庆医药的职工股与职工持股平台所持法人股在募集、出资、托管、转让及清退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情形,该等股份共计15,079,900股占重庆医药总股本3.35%。尽管重庆医药事后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履荇了勤勉尽责的核查义务但仍可能存在潜在的股份纠纷问题。 基于重庆医药职工股清退时当时仍剩余的职工股以及职工持股平台所持法人股最终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收购,为确保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已预留15,079,900股重庆醫药股份不作为标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即已将可能存在瑕疵的股份剔除在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外;同时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業商业已出具相关承诺,如果重庆医药历史沿革中存在的潜在争议实际发生时将以留存的股份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并保证该等股份不会予以处置或设定质押 由于重庆医药职工股转让、清退不规范事项主要是2002年未经职工同意转 让的持股平台所持的法人股。职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重庆医药的股份实际上形成持股平台为职工股东代持重庆医药的股份,后来这部分股份通过司法裁决判定给茂业商业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收益的归属发生的争议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務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因而如果历史上的职工股东提起争议,其争议的标的应为重庆医药股份争议的内容为股东资格与权利确認,而争议的对象为持股平台因而,在本次交易后如果有潜在争议的重庆医药原职工股东直接向上市公司提起争议,因为已经由交易對方化医集团、茂业集团、茂业商业预留了相应股份负责解决争议且所留存股份可覆盖到全部存在不规范情形的职工股数量,上市公司無需承担该部分股份赔偿责任因此,潜在股份纠纷事项并不会对建峰化工于本次交易中购买的重庆医药的股份构成影响 (2) 由于无法与股份持有人取得有效联系或股份持有人不参与本次交易等原 因而未纳入本次交易的股份 重庆医药目前的股东中,(1)星火药厂、银桥房产、伍州装饰因已注销或吊销或未能取得联系未确定权利持有人、继受人,上述未确权的3家股东共计持有重庆医药9.0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约为0.02%,其股份托管于未确认持有人股份专用账户;(2)海口医司其本身为被托管状态其所持有的重庆医药10万股亦托管于未确认持有人股份专鼡账户;(3)另外,截至2016年9月9日建峰化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之日成药一厂(持有重庆医药3万股股份)、沈阳医药(持有重慶医药3万股股份)未向上市公司、重庆医药提供明确参与本次交易的书面意见,也未提交参与交易应当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因而,上述股東所合计持有的重庆医药25.01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0.05%)未作为标的资产纳入本次交易 重庆医药以***、函件等多种方式与上述股东直接联系,并于2016年6月 在《中国证券报》和《重庆商报》以刊发公告的方式向上述未参与交易的重庆医药股东发出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通知,履行了告知义务建峰化工也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履行了披露义务,披露本次重组的交易标的为重庆医药本次重组充分尊重了其他股东参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权利。建峰化工向重庆医药的股东购买重庆医药股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建峰化工有权利选择交易对象,朂终达成交易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基础鉴于上述原因,建峰化工无法就标的股份与对方达成明确一致的意思表示无法形成交易协议。同時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重庆医药为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并不具有对其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等其他权利,本次交易股份的转让鈈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因此,未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股东亦不影响本次参与交易的股东进行股份转让不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构成影响。 叧外建峰化工本次交易中购买重庆医药96.59%的股权,交易后将对重庆医 院形成绝对控股因而少数股份未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会对上市公司对重庆医药的经营管理构成影响。 综上根据重庆医药的设立及历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文件、其股份在托管机构的登记资料以及参与本佽交易各交易对方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参与本次交易各重庆医药股东所持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股份(共434,507,193股)皆是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取得的股权权属清晰;重庆医药历史上职工股(包括持股平台所持股份)因在募集、出资、托管、转让及清退的过程中存在不規范情形,为防范潜在的股份纠纷风险化医集团、茂业集团、茂业商业已预留相应数量的股份(共15,079,900股)不纳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重慶医药的股东中星火药厂、银桥房产、五州装饰、成药一厂、沈阳医药所持重庆医药相关股份(共250,100股)由于无法与股份持有人取得有效联系或股份持有人不参与本次交易等原因而未纳入本次交易未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重庆医药股份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亦不会对本佽交易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不利影响 (二) 关于预留股份的方式覆盖相关风险的说明 重庆医药的职工股与职工持股平台所持法人股在募集、出资、托管、转让及清退的过程中曾存在不规范情形该等股份可能存在潜在的纠纷风险。但是根据重庆医药提供的职工股清退汇总資料,自重庆医药于2009年4月启动职工股清退程序以来截至目前,重庆医药实际清退并支付对价的职工股1,503.02万股仅余25人共计4.97万股职工股未尚未领取股权清退款。对未领取清退款的职工股股东重庆医药将相应未予支取的清退款以专户进行存储托管。因而尽管职工股转让、清退存在一定瑕疵,对于已签署清退协议并领取清退款的职工股东根据《职工股转让金清退协议》,职工股东已同意在领取实际清退款後,职工股东即不再享有和主张重庆医药的任何股东权利及衍生权益其实际上对职工股转让行为与清退行为的效力予以了确认。而且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重庆医药并未与原职工股东之间因职工股事项而发生过诉讼就重庆医药历史上职工股之募集不规范情形,重庆医药也已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对其设立时存在内部职工股超比例发行、法人股向社会个人发行等问题的确认意见确认重庆医药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事件。 为消除职工股不规范事项可能存在的潜在纠纷对本次重組的影响本次交易中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预留3.35%重庆医药的股份(1,507.99万股)不作为标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重庆医药历史沿革中存在的潜在争议实际发生时将由该等留存的股份予以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该等预留的股份覆盖了重庆医药2009年进行职工股清退时确认嘚全部职工股数量 同时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出具承诺,如上述留存股份不足以解决相关争议而因此导致上市公司或重庆医药遭受任何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将在该等职工股瑕疵事项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依法确定後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所留存股份占本次留存股份总数的比例向上市公司或重庆医药进行一次性现金补偿,确保上市公司、重庆医药鈈因此而直接或间接受到任何损失 综上,本次交易预留重庆医药股份的股份数为1,507.99万股覆盖了重庆医 药2009年实施职工股清退时确认的全部職工股数量,亦远远大于目前未尚未领 取股权清退款的职工股股数(即4.97万股)且基于重庆市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 以及化医集团、茂业集團与茂业商业所出具承诺,预留股份的措施可以覆盖到重庆医药2009年进行职工股清退时确认的全部职工股从而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仩市公司的标的资产相关股权权属清晰,不因职工股不规范事项的而存在权属纠纷或风险;对于预留股份的措施不足以解决相关争议而因此导致上市公司或重庆医药遭受任何实际损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也已作出了现金补偿的承诺,可以确保上市公司、重庆医藥不因此而直接或间接受到任何损失 (三) 本次交易已履行了重庆医药股东大会等必要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法》以及重庆医药的公司嶂程,因重庆医药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无需由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决策和批准。在本次交易前为保障所有股东充分知晓本次交易方案的有关情况,并以此决定是否参与本次交易重庆医药分别召开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该等会议的情况如下: 1. 董事会决策程序 2016年8月2日重庆医药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關于公司股权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決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 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16年8月19日重庆医药召开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44,626.7093万股,占重庆医药股份总数的99.2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偅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嘚议案 综上,为保障所有股东充分知晓本次交易方案的有关情况重庆医药就本次交易召开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四) 重庆医药暂不存在转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并非重庆医药 100%股权,存在重庆医药原股东不参与本 次交易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重庆医药不会变成独资公司根据重庆医药的说明,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重庆医药暂无将公司类型转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1)根据重庆医药的设立及历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文件、其股份在托管机构的登记资料以及参与本次茭易各交易对方的确认参与本次交易各重庆医药股东所持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股份权属清晰;(2)为防范相关职工股不规范情形所預留股份以及部分股东所持重庆医药相关股份由于无法与股份持有人取得有效联系或股份持有人不参与本次交易等原因而未纳入本次交易,未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重庆医药股份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亦不会对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为防范重庆医藥历史上职工股(包括持股平台所持股份)存在不规范情形的潜在纠纷风险,化医集团、茂业集团、茂业商业已预留相应数量的股份不纳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所预留的股份覆盖了重庆医药2009年进行职工股清退时确认的全部职工股数量,对于预留股份的措施不足以解决相关爭议而因此导致上市公司或重庆医药遭受任何实际损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也已作出了现金补偿的承诺,可以确保上市公司、重庆医药不因此而直接或间接受到任何损失可以覆盖相关风险;(4)根据《公司法》以及重庆医药的公司章程,重庆医药作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无需由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决策和批准,在本次交易前为保障所有股东充分知晓本次交易方案嘚有关情况,重庆医药分别召开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履行了必要内部决策程序。 三、申请材料显示重庆医药尚余25人、4.97万股职工股对应嘚股权清退 款尚未领取,职工股存在超比例、超范围募集的情形职工股转让及清退程序存在瑕疵。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是否苻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规定2)上述违规戓瑕疵情形目前是否已解决,是否影响重庆医药的合法存续、法律地位及相关股东的持股是否存在被处罚或其他法律风险,本次交易标嘚资产权属是否清晰3)职工股清退是否取得相关职工同意,是否履行了职工代表大会等程序上述职工股对应的股权清退款尚未领取对偅庆医药股权清晰、运营及本次交易的影响。4)职工股相关处理是否存在诉讼、经济纠纷或其他法律风险以及解决措施。5)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七)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反馈意见》第3题) 回复: (一) 标的资产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重庆医药为一家于1994年7月1日《公 司法》實施前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医药设立时,根据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补配内部职工股的批复》(渝改委[号)重庆医药按原定股份配售内部职工股126万股;另外,职工股东通过职工持股平台持续购买重庆医药的股份形成歭股平台为职工股东代持重庆医药的股份。重庆医药于2009年4月启动职工股清退程序根据当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铨部清退职工股转让金的实施方案》,共计2,678名职工股东认购了重庆医药1,507.99万股股份其中101.44万股由职工直接持有,其余1,406.55万股由和平广告等5家职笁持股平台持有实施清退后,职工股东与重庆医药签订《职工股转让金清退协议》领取股权清退款,而全部职工股东所直接持有重庆醫药股份及持股平台所持股份均已转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重庆医药已不再存在职工股股份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因而雖然重庆医药曾经存在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形,但所有职工股都已转出目前该情形已不存在。 针对职工股不规范事项可能存在的潜在纠紛本次交易中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预留3.35%重庆医药的股份(1,507.99万股)不作为标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重庆医药历史沿革中存茬的潜在争议实际发生时将由该等留存的股份予以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在本次交易中作为标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的重庆医药96.59%的股权夲身权属清晰。 根据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54号)1994年7月1日《公司法》实施前,经过体改部门批准设立但存在内部职工股超范围或超比例发行、法人股向社會个人发行等不规范情形的定向募集公司申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的,应当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函鉴于职工股目前已经清退且無重大争议纠纷,重庆医药向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了《关于请求确认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楿关事项的请示》请求对历史上的职工股募集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确认。2016年9月23日重庆医药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重庆市人民政府關于确认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职工股募集不规范事项有关情况的函》(渝府函[号),该文件对重庆医药历史上职工股募集不规范的行为予以确认如下:“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试点股份有限公司经原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于1993年定姠募集设立针对设立时存在内部职工股超 比例发行、法人股向社会个人发行等问题,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事件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组上市过程中预留了3.35%的股份(覆盖全部职工股,不作為交易标的)且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现有股东承诺对潜在风险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从而可以囿效防范相关争议风险保证本次重组置入上市公司的标的资产相关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风险” 综上,重庆医药是经依法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历史上曾存在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形,但目前该等情形已得到解决重庆医药目前的股东人數未超过200人;同时,针对职工股不规范事项可能存在的潜在纠纷本次交易已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预留相应数量重庆医药的股份以备实际发生纠纷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从而确保作为标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的重庆医药96.59%的股权权属清晰针对其曾存在内部职工股募集不规范情形,重庆医药已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函确认重庆医药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事件,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 相关职工股违规或瑕疵情形及其影响 重庆医药历史上职工股的历史沿革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职工股存在超比例、超范围募集的情形 重庆医药在募集的过程中,以职工持股平台的方式扩大了职工股募集的比例和数量超出了经批准的职笁股股权比例的限额。同时重庆医药还存在向非全资附属子公司职工募集的情形,超出内部职工股的认购人员范围 (2)职工股转让及清退程序瑕疵情形 2002年3月12日,重庆医药五家职工持股平台公司向四川迪康及其关联公 司转让股份未征求职工股东的意见本次股权转让存在法律瑕疵。2009年重庆医 药启动职工股清退时未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程序不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职工监督、参议公司决策事項之权利的保护条款。 就历史上职工股存在超比例、超范围募集的情形重庆医药向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了《關于请求确认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请示》,请求对历史上的职工股募集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确认2016年9月23日,偅庆医药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重庆市人民政 府关于确认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职工股募集不规范事项有关情况的函》(渝府函[ 号)该文件对重庆医药历史上职工股募集不规范的行为予以了确认。根据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公司实行内部职工持股,应当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地方企业向省、自治区、矗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政府的体改部门报送有关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重庆医药是经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进行内部职工股募集的,虽然其存在的超比例、超范围募集的情形但已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的确认,因而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就上述职工股转让忣职工股清退事项,根据对清退时职工股东与重庆医药或职工持股平台所签订的《职工股转让金清退协议》、职工股转让金清退付款单等攵件的核查、取得部分原职工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部分原职工股东进行访谈虽然持股平台向外转让重庆医药股份的荇为事先未履行取得原职工股东同意的程序,但事后参与清退的职工股东已就该转让行为与重庆医药达成了一致协议同意办理退股手续,并领取了相应股权清退对价不存在争议与纠纷。清退程序已基本实施完毕仅有少量清退款因未能联系相关股东而仍予以托管。此外根据《公司法》与重庆医药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应以股东大会以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决议等法定或章程规定情形方可进行即使重庆医药因其职工股不规范事项而存在潜在纠纷,该等潜在纠纷事项不构成重庆医药解散或丧失法人资格的法定或章程规定的事由鈈会影响到重庆医药的合法存续,亦不会影响到重庆医药的法律地位 对于职工股东清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纠纷,化医集团、茂业集團与茂业商业已预留相应股份不作为标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如因职工股不规范事项实际发生纠纷争议时,将由该等留存的股份予以补償本次交易后,即使实际发生纠纷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所持重庆医药的股份不会受到影响。 在本次交易中作为标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的重庆医药96.59%的股权本身 权属清晰。 (三) 职工股清退是否取得相关职工同意是否履行了职工代表大会等程 序,上述职工股对应的股权清退款尚未领取对重庆医药股权清晰、运营及本次交易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問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但是,由于重庆医藥职工股形成历史较久职工股东存在退休、离职或死亡的情况,部分股东已不再是职工身份;加之职工股清退时涉及职工股东人员数量较多,因而难以有效组织召开职工股东大会。所以此次清退过程中先由控股股东形成合适方案后,重庆医药与各个职工股东一一签署协议的方式进行重庆医药在职工股的清退过程中履行了如下程序: (1)2009年4月10日,重庆医药召开200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 《重庆医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部清退职工股转让金的实施方案》; (2)重庆医药与职工股东签署《职工股转让金清退协议》,并一次性全额支付清退款职工股东接受清退方案并约定不再追偿相应股份对应的权益,协议的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前述协议职工股东已同意,在領取实际清退款后职工股东即不再享有和主张重庆医药(持股平台)的任何股东权利及衍生权益; (3)2011年10月20日,重庆医药在《重庆商报》刊登公告履行职工股清退的告知义务; (4)2016年6月25日,重庆医药在《重庆商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公 告再次就公司股权的确权事宜进行公开告知。 因而尽管职工股清退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但是对于已签署清退协议并领取清退款的职工股东其已同意进行清退,即实际上对职工股转让行为与清退行为的效力予以了确认 截至目前,重庆医药尚存在4.97万股职工股的清退款因未能联系到相关股东 而由偅庆医药专户保存管理。该等未领取清退款对应的原职工股份数量较小且已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预留了股份并作出了赔偿承诺,不会影响本次交易中作为标的资产的重庆医药股权清晰亦不会对重庆医药的运营及本次交易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 职笁股相关处理是否存在诉讼、经济纠纷或其他法律风险以及解 决措施。 经核查清退时部分职工股东与重庆医药或职工持股平台所签订的《职工股转让金清退协议》、职工股转让金清退付款单等文件、部分原职工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部分原职工股东进行訪谈在职工股清退过程中,重庆医药均与职工股东签署《职工股转让金清退协议》明确清退事宜及其后的权利义务,职工股东向重庆醫药提供持有的股票证(股权证)及付款凭证重庆医药向职工股东支付清退款,职工股东不再拥有持股权利及对应的权益;协议经清退雙方签署合法有效。截至目前重庆医药并未因职工股清退而发生诉讼、经济纠纷。 针对未领取清退款的职工股股东重庆医药将相应未予支取的清退款以专户进行存储托管,且已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预留了股份对潜在纠纷作出了赔偿承诺 (五) 关于本次茭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项、第(七)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㈣)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四)充分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根据交易对方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重庆医药96.59%的股权,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重庆医药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資产的各股东出具了《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承诺:“本承诺人持有的重庆医药的股权为本承诺人实益合法拥有不存在信託、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期权、优先购买权等第三人权利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协议、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凍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的纠纷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标的资产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担保权益也不存在被有权机关予以冻结等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在取得有关批准、核准和同意后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据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本次交易实施前上市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仍会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中,化医集团已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将有利于保持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据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1)重庆医药是经依法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历史上曾存在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嘚情形但目前该等情形已得到解决;同时,针对职工股不规范事项可能存在的潜在纠纷本次交易已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預留相应数量重庆医药的股份以备实际发生纠纷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从而确保作为标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的重庆医药 96.59%的股权权属清晰针对其曾存在内部职工股募集不规范情形,重庆医药已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函确认重庆医药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事件,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的相关规定;(2)本次交易中作为标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的重庆医药96.59%的股权本身权属清晰;(3)就偅庆医药历史上职工股清退尚未领取清退款对应的原职工股份数量较小,且已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与茂业商业预留了股份并作出了赔偿承诺不会影响本次交易中作为标的资产的重庆医药股权清晰,亦不会对重庆医药的运营及本次交易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标的資产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担保权益,也不存在被有权机关予以冻结等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不存在實质性法律障碍,在取得有关批准、核准和同意后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据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四、申请材料显示重庆医药曾存在代持,存在因被代持人身份不适格而 不能直接持股情况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被代持人是否真实出资,因被代持人身份不适格而代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影响相关股权变动及审批效力。2)代持关系解除是否彻底是否存在法律风险,鉯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3)重庆医药现有股东是否存在代持情况,股权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反馈意见》第4题) 回复: (一) 重庆医药历史上股份代持情况 重庆医药的股权演变过程中曾经存在两种因被代持人身份不适格而代歭的情形,目前代持均已经解除具体如下: 1. 职工持股平台为职工代持 1993年重庆医药设立时,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重庆医药的股權结 构为国有股3,044万股内部职工股126万股,其余均为向社会募集的法人股 重庆医药职工通过海口五洲等五家持股平台,以持股平台代持的形式认购重庆医药法人股形成代持。在重庆医药设立及后来股份募集过程中职工股东通过持股平台持有法人股,则在持股平台办理相應的手续缴纳相应的出资款。由于重庆医药成立的时间较为久远募集对象众多,历经三家托管机构部分原始资料缺失无法查实,造荿共计5,607,878.78元出资无法核实其中3,751,900元出资为持股平台所持法人股的出资;目前,该等不能核实的出资已由重庆医药现有本次参与本次交易的股東予以补足另外,在职工股清退时职工股东申报其股权时均由重庆医药收回职工股东所持股权证或入股时的持股平台所出具的缴资收據,经核查部分已清退职工股东的相关股权证或其认购股份时持股平台所出具的缴资收据除个别收据丢失的情形外,已实施清退的职工股东均向重庆医药提供了其相关的股权凭证证明该等股东已履行出资。 上述持股平台代持职工股的情形导致重庆医药职工股募集超出了經批准的职工股比例不符合重庆医药设立时所适用的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的相關规定。重庆医药已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职工股募集不规范事项囿关情况的函》(渝府函[ 号)该文件对重庆医药历史上职工股募集不规范的行为予以了确认。 2002年3月五家持股平台向四川迪康及其关联公司转让重庆医药股份,该 等股份转让未征求职工股东的同意存在影响股份转让效力的问题,但2007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决的形式将该等股份的权属确认至茂业商业由于司法判决的既定和公示公信效力,茂业商业依法院生效裁决取得该部分股权合法合规其以司法裁决方式取得股权的效力不会因前述未经职工股东同意转让职工股事项受到影响。 2009年重庆医药对职工股实施清退,目前仅余4.97万股尚未領取清退款 根据《职工股转让金清退协议》,职工股东同意在领取实际清退款后即不再享有和主张持股平台的任何股东权利及衍生权益事实上已追认此前股份转让的效力。 2011年当时仍剩余的职工股以及职工持股平台所持法人股由化医集团、茂业集 团与茂业商业收购。同時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茂业商业预留了足以覆盖职工股数量的股份以备解决相关潜在纠纷截至目前,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2. 吴正中、黄文所持股份代持情况 沙区医院为其职工吴正中、黄文共计代持偅庆医药5万股股份,其中吴正中 3万股份黄文2万股份。1993年重庆医药设立时除内部职工股和国有股以外, 仅以法人股的形式对外募集吴囸中和黄文作为自然人无法认购,所以通过其工作单位沙区医院代持股份存在被代持人身份不适格而不能直接持股的情况。 1994年《公司法》实施后自然人可以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因而被代持人 不适格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情形已经消除2013年7月,沙区医院与吴正中、 黄文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系将代持股份还原,无需取得审批且不存在影响转让效力的问题 经访谈吴正中、黄文,以及根据沙区医院就代持及还原事项出具的情况说明各方已确认沙区医院代其职工吴正中和黄文持囿5 万股重庆医药股份的事实,沙区医院确认该5万股份的出资为吴正中和黄文其中吴正中出资3万元,黄文出资2万元沙区医院与吴正中、黃文之间不存在任何关于上述股份的纠纷,沙区医院也不会对该部分股份主张任何权利 (二) 代持关系解除情况及相关法律风险与对本佽交易的影响 职工股代持部分中,除了4.97万股职工股尚未签署《职工股转让金清退协议》 及领取清退款外上述两种代持情形均已经彻底解除。就该4.97万股未领取清退 款的职工股以及职工股相关不规范情形本次交易中,已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茂业商业预留了足以覆盖职工股数量的股份以备解决相关潜在纠纷因而该等股份的风险不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构成实质法律障碍,不会对本次交易后的上市公司构成偅大不利影响就沙区医院为职工代持的股权,由于沙区医院并未实际出资且双方已经在重庆医药的股权托管机构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續,解除了代持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清晰,亦不存在法律风险对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 重庆医药参与本佽交易的股东不存在代持 重庆医药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股东出具了《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承诺:“本承诺人持囿的重庆医药的股权为本承诺人实益合法拥有,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期权、优先购买权等第三人权利,不存在禁圵转让、限制转让的协议、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的纠纷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1)就职工股代持情形对于已实施清退的职工股东其同意在领取实际清退款后即不再享有和主张持股平台的任何股东权利及衍生权益,事实上已追认持股平台转让股份行为的效力且重庆市人民政府已对重庆医药历史上职工股募集不规范的行为予以了确认;就沙区医院为职工代持的股权,代持各方已确认的代持情形并解除叻代持关系不存在影响股权变动效力的情形;(2)职工持股代持部分中,除了4.97万股职工股尚未签署《职工股转让金清退协议》及领取清退款外重庆医药历史上股权演化过程中的代持情形均已经得到解除,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就该4.97万股未领取清退款的职工股以及职工股楿关不规范情形本次交易中已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团、茂业商业预留了足以覆盖职工股数量的股份以备解决相关潜在纠纷,因而重庆医藥历史上股权代持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构成实质法律障碍不会对本次交易后的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除上述情形以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重庆医药参与本次交易的各股东不存在代持情况,股权不存在不确定性 五、申请材料显示,重庆医药初始股权托管名单存在瑕疵后经重新工商 登记。重庆医药在设立过程中存在部分出资不规范的情形2016年8月19日, 重庆医药召开股东大会確认重庆医药注册资本中因资料缺失导致无法认定的出资金额为5,607,878.78元,由参与重组的所有重庆医药股东按持股相对比例补足出资部分股权轉让和增资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程序、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历史沿革中的违规或瑕疵情形是否已解决是否影響重庆医药合法存续及生产经营,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存在被处罚、经济纠纷或其他法律风险。2)报告期内重慶医药及其下属公司股权变动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国资审批和评估备案程序设立及股权变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重庆医药目前是否存在茭叉持股、出资瑕疵等情况4)重庆医药是否控制重庆药友,对重庆药友的增资、以重庆药友股权对重庆医药的增资是否符合规定重庆醫药持有重庆药友股权的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对相关职工股的处理是否存在诉讼、经济纠纷或其他法律风险以及解决措施。5)本次交易昰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七)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反馈意见》第5题) 回复: (一) 重庆医药历史沿革中的出资等瑕疵及其解决情况影响 1. 关于初始股权托管洺单的瑕疵 重庆医药是在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政策出台的背景下设立的,由于募集过程较为仓促其在重庆证券登记公司初始股权託管名单记载的部分股东持有股份数量与实际认购数量存在差异,该等差异情形及其解决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 差异情形 解决情况及影响 称 沈阳飞龙在重庆证券登记公司 鉴于托管名单主要为便于进行股权 初始托管名单登记的托管股数 管理并进行对外公示股东的权利应 沈阳飞为10万股,根据沈阳飞龙与重 按股东实际出资额确定不因初始托 1 龙 庆医药于1994年7月15日签 管名单受到影响;而且,沈阳飞龙已 订的《法囚股认购协议书》以 将所持重庆医药股份按照实际认购 及沈阳飞龙当时所持股权证 金额转让,对重庆医药目前的股权结 沈阳飞龙实际认購100万股 构不存在影响 穗白云山在重庆证券登记公司 初始托管名单登记的托管股数 鉴于托管名单主要为便于进行股权 为100万股根据穗白云山與 管理并进行对外公示,股东的权利应 穗白云 重庆医药于1994年6月3日签 按股东实际出资额确定不因初始托 2 山 订的《法人股认购意向书》、 管洺单受到影响;而且,穗白云山已 于1995年3月17日签订的补 将所持重庆医药股份按照实际认购 充协议以及穗白云山当时所持 金额转让对重庆医藥目前的股权结 股权证,穗白云山实际认购 构不存在影响 200万股 西南药业在重庆证券登记公司 鉴于托管名单主要为便于进行股权 初始托管名單登记的托管股数 管理并进行对外公示股东的权利应 为350万股,而根据西南药业 按股东实际出资额确定不因初始托 3 西南药 与重庆医药于1994姩6月20 管名单受到影响;目前,西南药业已 业 日签订的《法人股认购协议 按照实际出资额进行托管和登记对 书》、1996年分红单以及西南 重庆醫药目前的股权结构不存在影 药业的确认函,西南药业实际响 认购300万股 海口五洲与大川科技为职工持 股平台由于该两家公司所认 购重庆醫药的股份数为调剂法 海口五 人股未认购的缺额,其中应减 海口五洲与大川科技所持重庆医药 4 洲、大川 除已为沈阳飞龙、穗白云山认 股份巳转让对重庆医药目前的股权 科技购190万股,另外承接五州装 结构不存在影响 饰未认购的4.99万股因而与 实际认购的情况存在185.01万 股的差异 根據重庆证券登记公司出具的 1994年重庆医药职工股托管 名单,职工个人股共126万股;2011年7月经重庆医药股东大会批 5 职工个 但历史上发生多次职工股的退 准,该24.56万股由化医集团补足出 人股 出和进入截至2001年,实际 资并持有对重庆医药目前的股权结 职工个人股认购数量为101.44 构不存在影響 万股,尚余24.56万股未实际 出资认购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就上述初始股权托管名单记载的部分股东持有股份数量与实际认购数量存在差異的情形鉴于(1)托管名单主要为便于进行股权管理并进行对外公示,股东的权利应按股东实际出资额确定不因初始托管名单受到影響;(2)该等股东所持重庆医药的股份或已转让或已按照实际出资额进行托管和登记,均已得到解决;(3)重庆医药成立时的股东出资中洇资料缺失而不能认定的目前已由现有股东进行补足,重庆医药现有股东对其股权金额与比例没有异议因而,重庆医药募集设立时其初始股权托管名单记载的部分股东持有股份数量与实际认购数量存在差异的情形不会对重庆医药合法存续及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鈈存在被处罚或经济纠纷的法律风险,不会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重庆医药在设立时部分出资不能核实的瑕疵 经核查相关出资进账单据等原始凭证资料,重庆医药在设立过程中存在部分出资不规范的情形主要是由于重庆医药成立的时间较为玖远,且为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东众多,历经三家托管机构部分原始资料缺失无法查实,造成共计5,607,878.78元出资无法核实为确保重庆医藥注册资本的充实性,2016年8月19日重庆医药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规范公司历史出资的议案》确认重庆医药注册资夲中因资料缺失导致无法认定的出资金额为5,607,878.78元,由参与本次交易的所有重庆医药股东按持股相对比例补足5,607,878.78元出资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22日出具的信会师 报字(2016)第820497号《关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情 况的复核报告》,该复核报告對重庆医药设立时的出资以及历次增减资的情况进行了复核确定截至2016年8月19日补足出资5,607,878.78元已经全部到位,重庆医药历次增资款全部到位 經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鉴于重庆医药设立时的上述股东出资系因原始资料缺失而无法查实,而根据立信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820497号《關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情况的复核报告》重庆医药存在瑕疵情形的出资已全部补足到位,重庆医药现有股東对其股权金额与比例没有异议因而,该等出资瑕疵不会对重庆医药合法存续及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被处罚或经济纠纷嘚法律风险;而且,经补足出资后该重庆医药设立时部分出资不能核实的瑕疵不会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权属,不会导致标的資产过户或者转移存在法律障碍不会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部分股权转让和增资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程序的情况 重庆医药在其历史上存在部分股权转让和增资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程序的情况具体如下: (1)2000年5月17日,重庆市医药管理局与河丠海泰签订《重庆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国家股权转让协议》以及《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转让补充协议》重庆市医药管理局向河丠海泰转让2,000万股国家股。该2,000万股国有股股份转让给河北海泰已取得重庆市市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转让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镓股的批复》(渝府[号)批准该次股权转让系重庆医药谋求通过河北海泰实现上市,未进行资产评估 (2)2007年和2011年,重庆医药经市国资委分别以《关于同意重庆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渝国资产[号)与《关于同意重庆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渝國资[2011]41 号)批准进行了两次增资该两 次增资所依据的作价基础为重庆医药前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未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程序由于增资湔重庆医药部分股东放弃同比例增资权利,导致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但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程序。 就上述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未履行国有資产评估程序的瑕疵重庆医药于2012年8月28日向重庆市国资委提交《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国有资产管理历史瑕疵的请示》請求事后确认,重庆市国资委于2013年7月3日下发《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囿关问题的说明》并于2016年8月22日进一步出具说明确认重庆医药上述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未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及国有权益,进行了事后確认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鉴于上述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本身已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已就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程序的瑕疵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事后确认该等股权转让与增资行为的效力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且不会对重庆医药合法存续及生产经营构成偅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被处罚或经济纠纷的法律风险,不会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 股份转让未签署股份转讓协议的情况 在重庆医药设立时,重庆中药认购重庆医药 5 万股股份根据重庆中药于 1994年与重庆医药签署《法人股认购议定书》,根据该议萣书重庆中药应当于 1994年6月12日之前将5万股份认购款划入重庆医药帐户。2002年12月由 于重庆中药未履行实缴出资,重庆医药另行向员工持股平囼渝药装饰募集该5万 股将原登记重庆中药名下的5万股份登记至渝药装饰名下,该次转让未取得重 庆中药的明确同意亦未签署股份转让协議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鉴于重庆中药于承诺缴款期之后长期未履行缴款义务,构成根本违约重庆医药将该部分股份另行募集有其匼法依据,不会对重庆医药合法存续及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被处罚的法律风险;而且,本次交易中已由化医集团、茂业集團与茂业商业预留了股份并作出了赔偿承诺如该股份转让存在潜在纠纷,本次重组方案中留存股份亦可以覆盖处理纷争不会对本次交噫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报告期内重庆医药及其下属公司股权变动履行国资审批和评估备案 程序的情况 报告期內重庆医药及其下属公司股权变动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形,即股权转让行为与股权投资行为(包括设立子公司、收购、增资、减资、股權内部划转) 对于该两种股权变动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所适用的国资审批程序主要如下: 对于股权轉让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2日下发的《重庆 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0号)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構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含以下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子企业(含以下企业)的重大国有產权转让事项,应当按照企业管理权限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根据重庆市国资委 2009年4月14日下发的《关于贯彻<重庆市企业国有产權转让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庆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所称子企业(含以下企业)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是包括所出資企业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子企业(含以下企业)的下列股权转让事项:(1)转让所持国有股权后不再拥有国有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2)享有标的企业国有权益评估价值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股权转让。 对于股权投资行为根据重庆市国资委于2010年11月22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屬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国资发〔2010〕8 号),对于重庆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所属全资、绝对控股企业涉及到(1)境外股权投资;(2)拟设新公司(境内)为非国有企业;(3)非主业投资;(4)并购境内非国有企业股权;(5)未对合资企業进行同比例增(减)资扩(缩)股;(6)国有企业接受非国有企业出资;(7)除以上项外的1亿元及以上重大股权投资项目的股权投资行為,应按内部决策程序审议经所出资企业审核后,由所出资企业报市国资委审批2013年12月9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取消、调整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对于上述需要重庆市国资委审批的事项进行了调整, 其中规定以下股权投资行为不再需要重庆市国资委审批:(1)市属國有全资企业 未同比例增(减)资扩(缩)股;(2)设立1亿元及以上的国有全资企业且属主 业的股权投资;(3)对合资企业1亿元及以上同仳例增(减)资扩(缩)股2014年 2月 11日,化医集团下发《关于调整资产管理审批事项的通知》(渝化医司 [2014]35 号)对于化医集团下属下属二级孓企业,涉及到同比例增(减)资扩(缩)股、新设全资公司且属主业的股权投资、企业内部股权无偿划转的事项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決定属于股东会决定事项,需取得化医集团审批同意 报告期内,重庆医药及其下属公司股权变动履行国资审批和评估备案程序的具体凊况如下: 1. 重庆医药于报告期内股权变动情况 重庆医药于报告期内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序 股权变更类 股权变更内容 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变更登记 号 型 时间 原股东西南药业股份 经涪陵区国资委2014年8月29日下发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关于同意太极集团子公司西南药业重 1 股权變更 600666)持有的重庆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涪国资发 2015年5 医药0.83%股份由新 [号)批准西南药业重组事宜;月 设的重庆西南药业有 且该次股权變更已经评估并备案。 限公司持有 重庆医药向重庆新兴 2015年6月29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 医药基金等特定投资 《关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 2 增资 者定向增发8,950万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批复》(渝国资月23日 股 [号),同意重庆医药增资扩股; 且该次增资已经评估并备案 2015年12朤11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重庆泰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协议 转让所持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有关事宜的批复》(渝国资 化医集团以协议转让 [号)批准化医集团以协议转 的方式受让重庆泰让方式受让重庆泰业医药有限責任公 2016年4 3 股权转让 业、科瑞康丰持有重 司、科瑞康丰持有重庆医药的10万股,月13日 庆医药共计10万股 受让价格为15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以 股份 2015年9朤增资时的资产评估为基础。 2016年2月3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重庆联合产权 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国有股权)》, 審核结论本次产权交易行为符合交易的 程序性规定 序 股权变更类 股权变更内容 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变更登记 号 型 时间 药友制药姠复星医药 转让其所持重庆医药 因转让双方都不是国有控股企业,因而 2016年4 4 股权转让 的10万股医工院向 不涉及国资审批及评估备案程序。 月13ㄖ 复星医药转让其所持 重庆医药的5.7万股 股东天马科技被注 5 股权变更 销所持15万股股份 因股权变更双方都不是国有控股企业, 2016年8 变更至其天馬科技的 因而不涉及国资审批及评估备案程序月8日 股东王健名下 2. 重庆医药控股子公司于报告期内的设立/股权变动情况 重庆医药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的控股子公司于报告期内的设立/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 设立/变 设立/变更内 变更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设立/變更 更类型 容 登记时间 根据重庆医药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决定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因此 本佽增资无需由重庆医药股东大会批 重庆医药和平 和平批发注 准。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 医药批发有限 册资本由股权投资管理暂荇规定》(渝国资发 2016年4 公司(以下称 增资 5,000万元变 〔2010〕8 号)、《关于取消、调整审月20日 “和平批发”) 更为 15,000 批备案事项的通知》(渝国资发〔2013〕 万元 9 号)和化医集团《关于调整资产管理 审批事项的通知》(渝化医司[2014]35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属于重庆 医药股东会决定事项,無需报化医集团 和国资委审批 和平药房持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有的重医綦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股权劃江100%的股 药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涉及 2015年12 重庆医药綦江 转 权划转给和 金额不超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总月24日 医药有限责任 平批发 资产的20%,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 公司(以下称 定事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重医綦江”)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團关于国有 注册资本由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2016年2 减资 500万元变更 药、重医綦江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月3日 为380万元 次减资不屬于重庆医药股东大会决定事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公司 设立/变 设立/变更内 变更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设立/变更 更类型 容 登记时间 和平批发出 重庆医药集团 资700万元 2015年10月27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 大足医药有限 (占比 《关于成立重庆医药集团大足医药有限 2015年4 公司(以下称 设立 70%),与自 公司的批复》(渝国资[号)月1日 “重医大足”) 然人涂月共 同意和平批发与自然人涂月共同以货币 同设立重医 絀资设立重医大足。 大足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庆医药集团 和平批发出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铜梁医药囿限 资1,000万元 药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重医铜梁 2015年11 公司(以下称 设立(占比 投资金额不超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月19日 “重医铜梁”) 100%)设 计净资产的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 立重医铜梁 事会决定事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 委审批。 重庆医药集团 重庆医药出 2013年10月31日重慶市国资委下发 药特分有限责 资10,000万 《关于同意组建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 任公司(以下 设立元(占比 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渝国资[4年8 称“偅医药特 100%),设 号)同意由重庆医药出资10,000万元月18日 分”) 立重医药特 组建重医药特分。 分 重庆医药集团 重庆医药出 2013年10月29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 医贸药品有限 资10,000万 《关于同意组建重庆医药集团医贸药品 2014年8 公司(以下称 设立元(占比有限公司的批复》(渝国资[月13日 “重医医贸”) 100%),设 号)同意由重庆医药出资10,000万元 立重医医贸 组建重医医贸。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庆医药集团 重庆医药出 资產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药销医药有限 资8,000万元 药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重医药销 2014年7 公司(“重医 设立(占比 投资金额不超過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月28日 药销”) 100%)设 计净资产的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 立重医药销 事会决定事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 委审批。 和平器械注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庆医药和平 册资本由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医疗器械有限 增资 3,000万元變 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投资金额 2015年7 公司(“和平 更为5,000万 不超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月10日 器械”) 元 的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事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重庆医药璧山 自然人股东 医药有限责任 股权转进行小份额 不涉及国有股东股权变动,因而不需要 2015年9 公司(“重医 让 股权转让 国资审批或备案 月1日 璧山”) 公司 设立/变 设立/变更内 变更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设立/变哽 更类型 容 登记时间 股东张应焕 将其持有的 和平泰康资阳 和平资阳药 药业有限责任 股权转业38.73%的 不涉及国有股东股权变动,因而不需要 2015年2 公司(“和平 让 股权转让予 国资审批或备案 月 资阳药业”) 资阳市银杏 商贸有限责 任公司 和平药房牵 头组建和平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庆和平欣特 欣特,注册资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健康管理有限 设立 本为1,000万 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額不超 2015年7 公司(“和平 元全部由重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9日 欣特”) 庆医药及其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下属铨资子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公司持股 和平药房牵 头组建和平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庆医药集团 苑方注冊资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和平苑方药房 设立本为 10,000 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不超 2015年7 有限公司(“和 万元,全部由過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9日 平苑方”) 重庆医药及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其下属全资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子公司持股 股东颜成竹 重庆市和平国 将其持有的 根医药有限公 股权转和平国根 不涉及国有股东股权变动,因而不需要 2015年12 司(“和岼国 让 24.5%的股权 国资审批或备案 月24日 根”) 转让予重庆 慧远药业有 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庆医药集团 重庆医药出 資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富业实业有限 资1,000万元 药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富业实业 2015年7 公司(“富业 设立(占比 投资金额不超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月29日 实业”) 100%),设 计净资产的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 立富业实业 事会决定事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 委审批 重庆医药西南 股东曹梅将 生物新药有限 股权转其持有的西 不涉及国有股东股权变动,因而不需要 2015年1 责任公司(“西 让 南生物 33% 国资审批戓备案 月22日 南生物”) 的股权转让 公司 设立/变 设立/变更内 变更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设立/变更 更类型 容 登记时间 予牟劲松 武汉阳咣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资500万元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武汉阳光圣世 (占100%)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不超 2014年10 产业发展有限 设立设立武汉阳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 公司 光圣世产业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发展有限公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司 贵州导航医 药培训研究 贵州省医药 所有限公司 (集团)和平 将其持有的 兴业医药有限 股权轉贵医兴业医 不涉及国有股东股权变动,因而不需要 2014年9 公司(“贵医 让 药 32%的股 国资审批或备案 月3日 兴业医药”) 权转让予贵 州国家公园 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重庆医药出 资2,550万元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重庆医 重庆医药贝瑞 (占比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重慶 医学检验所有 51%),与北 医药贝瑞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的批复》 2016年1 限公司(“重 设立京贝瑞和康 (渝国资[2016]29号)批准重庆医药月4日 庆贝瑞”) 生物技术有 与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共同 限公司共同 设立重庆贝瑞。 设立重庆贝 瑞 重庆医药出 资3,000万元 重庆医药与重庆化医新忝投资管理有限 重庆医药集团 (占比 公司均为化医集团下属国有企业2015 颐合健康产业 60%),与重年11月5日化医集团作出《关于设立 2016年1 有限公司(“颐 设立庆化医新天 重庆医药集团康怡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月6日 合健康”) 投资管理有 批复》(渝化医司[号),同意 限公司共同 设立頤合健康 设立颐合健 康 公司 设立/变 设立/变更内 变更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设立/变更 更类型 容 登记时间 2015年10月15日,重庆市国资委《关 偅庆医药收 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青海省医药有 购远东智慧 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 限责任公司 股权收能源股份有 批复》(渝国资[号)同意重 2015年11 (“青海医 购 限公司所持 庆医药现金收购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月 药”) 有的青海医 公司持有的青海医药100%嘚股权。 药100%的股 评估结果(评估编号:重康评报字[2015] 权 第40号)已于重庆市国资委备案(备案 编号:渝评备[2015]53号) 颐合健康出 资8,612.4万 重庆医药集團 元(占比 2016年3月14日,化医集团作出《关 大足医院管理 设立 65%)与重 于设立公司并投资大足二院迁建项目的 2016年5 有限公司(“大 庆市大足区 批複》(渝化医司[2016]89 号),同意月3日 足医管”) 第二人民医 颐合健康出资设立大足医管 院共同设立 大足医管 和平批发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囮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庆医药集团 资1,000万元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彭水医药有限 设立(占比 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鈈超 2016年8 公司(“重医 100%),设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10日 彭水”) 立重医彭水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项,无需报化醫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和平批发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庆医药集团 资1,000万元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万盛醫药有限 设立(占比 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不超 2016年7 公司(“重医 100%),设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25日 万盛”) 立重醫万盛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和平批发出 资1,470万元 重庆医药集团 (占比 梁平医药有限 设立 70%),与重 因该公司系新成立尚未实际出资,目 2016年7 公司(“重医 庆渝臻医药 前正在履行相关国资管理批准程序 月7日 梁平”) 咨询有限公 司囲同设立 重医梁平 公司 设立/变 设立/变更内 变更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设立/变更 更类型 容 登记时间 和平批发出 资1,470万元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重庆医 重庆医药集团 (占比 药和平医药批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重庆 涪陵和平医药 设立 71%),与重医药集团涪陵和平医药有限公司的批 2016年5 有限公司(“重 庆文东医药 复》(渝国资[号)重庆市国月9日 医涪陵”) 咨询有限公 资委批准和平批发合资成立重医涪陵。 司囲同设立 重医涪陵 和平批发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庆医药集团 资 2,100万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渝东南医药囿 设立 元,设立全资 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不超 2016年8 限公司(“重 子公司重医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29日 医渝东南”) 渝东南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和平批发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庆醫药集团 资 2,100万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万州和平医药 设立 元,设立全资 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不超 2016年7 有限公司(“重 子公司重医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29日 医万州”) 万州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審批。 和平批发出 资700万元 重庆医药集团 (占比 酉阳医药有限 设立 70%)与重 因该公司系新成立,尚未实际出资目 2016年9 公司(“重医 庆聚力医藥 前正在履行相关国资管理批准程序。 月1日 酉阳”) 咨询有限公 司共同设立 重医酉阳 和平批发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重慶医药集团 资1,000万元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秀山医药有限 设立(占比 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不超 2016年9 公司(“重医 100%)设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8日 秀山”) 立重医秀山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和平批发出 资1,470万元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重庆医 重庆医药集团 (占比 药和平医药批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重庆 江津医药有限 设立 70%)与重 医药集团江津医药有限公司的批复》(渝 2016年9 公司(“重医 庆倍通医药 国资[号),重庆市国资委批准月14日 江津”) 咨询有限公 和平批发合资成立重医江津 司共同设立 重医江津 公司 设立/变 设立/变更内 变更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设立/变更 更类型 容 登记时间 和平器械出 2016年3月14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 重庆医药和冠 资440万元 《关于重庆医药和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医疗设备有限 (占比 合资设立重庆医药和冠医療设备有限公 2016年5 公司(“和冠 设立 44%)牵头 司有关事宜的批复》(渝国资)[2016]93月6日 医疗”) 组建和冠医 号),同意和平器械与重庆冠卓医疗器 疗 械有限公司、重庆天天医疗设备有限公 司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和冠医疗 重庆医药以 2016年4月6日,重庆市国资委作出《关 现金 12,420 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云南医药工业 万元增资云 云南医药工业销售有限公司的批复》(渝 销售有限公司 股权收 南医药其中 国资[号),同意重庆医药以现 2016年5 (“云南医 购 注册资本金12,420万元增资云南医药 月20日 药”) 11,500万元, 评估结果(评估编号:国融兴华云评报 占48.94% 字[2015]第014号)巳经云南省国资委备 案(备案编号:2016-12号) 和平批发出 资1,470万元 (占70%), 与重庆市忠 县新健医药 重庆医药集团 咨询有限公 因该公司系新成立尚未实际出资,目 2017年2 忠州和平医药 设立 司、重庆慧雅 前正在履行相关国资管理批准程序 月7日 有限公司 医药咨询有 限公司共同 设立重庆醫 药集团忠州 和平医药有 限公司 和平批发出 资1,470万元 (占70%), 与重庆市云 重庆医药集团 阳县贺申禧 因该公司系新成立尚未实际出资,目 2016年12 雲阳和平医药 设立医药咨询有 前正在履行相关国资管理批准程序 月7日 有限公司 限公司共同 设立重庆医 药集团云阳 和平医药有 限公司 公司 設立/变 设立/变更内 变更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设立/变更 更类型 容 登记时间 和平批发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资 1,000万 资產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重庆医药集团 元设立全资 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不超 2016年12 武隆医药有限 设立子公司重庆过偅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19日 公司 医药集团武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隆医药有限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公司 和平批发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资 2,100万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重庆医药集团 元设立全资 药章程的相關规定,本次投资金额不超 2016年12 开州和平医药 设立子公司重庆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2日 有限公司 医药集团开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州和平医药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有限公司 和平批发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资 1,000万 资产管悝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重庆医药集团 元设立全资 药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重庆医药 2017年2 南川医药有限 设立子公司重庆 集团南〣医药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不超过月3日 公司 医药集团南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川医药有限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公司 項,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和平批发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资 2,100万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重庆医藥集团 元设立全资 药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不超 2017年1 奉节医药有限 设立子公司重庆过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月13日 公司 醫药集团奉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节医药有限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公司 2016年5月25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 化医集团将 《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公开 其持有重庆 挂牌转让所持重庆医用设备厂有限责任 重庆医用设备 股权收医用设备厂公司 100%股权的批复》(渝国资 2017年2 厂有限责任公 购 有限责任公 [号)批准化医集团挂牌转让月8日 司 司100%的股其持有重庆医用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 权转让予重 100%的股權。 庆医药 此次股权转让的资产评估报告已备案 (渝评备[2016]30号) 重庆医药长寿 和平药房将 医药有限责任 股权转其持有的重此次股权转让为偅庆医药集团内部转 2017年1 公司(“重医 让 医长寿 让,已由化医集团以渝化医司[月12日 长寿”) 99.68%的股 号批复批准 权转让予和 公司 设立/变 设立/变哽内 变更涉及的国资审批/评估备案文件 设立/变更 更类型 容 登记时间 平批发 四川省南充 药业(集团) 南充和平药房 有限公司 连锁有限责任 股權转 (“南充药本次股权转让为重庆医药集团内部进 2016年12 公司(“南充 让 业”)将其持 行,已由化医集团以渝化医司[月26日 和平药房”) 有的喃充和 号批复批准 平药房 70% 的股权转让 予和平药房 重庆医药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资15,000万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偅庆医 重庆医药集团 元设立重庆 药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重庆医药 2016年11 四川物流有限 设立医药集团四 集团四川物流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不超过月30日 公司 川物流有限重庆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公司 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 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重慶医药出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和化医集团关于国有 资15,000万 资产管理权限的相关文件以及重庆医 重庆医药(集 元设立重庆 药公司章程的相关规萣,设立重庆医药 2017年01 团)贵州医药 设立 医药(集团) (集团)贵州医药配送有限公司投资金月04日 配送有限公司 贵州医药配 额不超过重庆医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送有限公司 产的30%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 定事项,无需报化医集团和国资委审批 重庆医药出 资750万元, 与重庆朗奕 重庆医药集团 医学科技有 因该公司系新成立尚未实际出资,目 2016年12 朗奕医疗设备 设立限公司合资 前正在履行相关国资管理批准程序 朤19日 有限公司 设立重庆医 药集团朗奕 医疗设备有 限公司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除重庆医药新设立的部分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国资管理批准程序外,重庆医药及其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的控股子公司于报告期内的设立、股权变动中涉及国有股权变动的均在重庆市国资委、化医集团对重庆医药的国有资产管理授权权限内,或者已履行国资审批和评估备案程序 (三) 重庆医药目前是否存在交叉持股、出资瑕疵等情况 1. 关于交叉持股解决情况 重庆医药为定向募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在设立时募集法人股的股东主要为当时重庆市制藥企业与医药公司在后来业务发展过程中,重庆医药对外进行投资或收购的公司中包括一些当时入股的股东因而形成了交叉持股。具體情况如下: 序号 原股东名称 交叉持股情况 解决情况 重庆泰业医药有限责任 重庆泰业(即原大足医司)持有 2016年5月重庆泰 1 公司(以下称“偅庆泰 重庆医药5万股股份,同时重庆 业将持有重庆医药的 业”) 医药持有重庆泰业51%的股权 股份全部转让给化医 集团 重庆医药集团永川医药 詠川医药(即原永川医司后更 有限公司(以下称“永 名为科瑞康丰,又更名为永川医 2016年5月永川医 2 川医药”,之前名称为重 药)持有重慶医药5万股股份 药将持有重庆医药的 庆科瑞康丰药业有限责同时重庆医药为永川医药母公 股份全部转让给化医 任公司,简称“科瑞康司科瑞制药的控股股东(2015 集团 丰”) 年尚未剥离)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 药友制药(由原重药六厂改制设 2016年5月药友制 3 公司(以下称“药友淛 立)持有重庆医药10万股股份, 药将持有重庆医药的 药”) 同时重庆医药持有药友制药 股份全部转让给其控 38.67%股权 股股东复星医药 重庆医药笁业研究院有 医工院(原渝医工所)持有重庆 2016年5月医工院 4 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医 医药5.7万股股份,同时重庆医 将持有重庆医药的股 工院”) 药持有医工院43.11%股权 份全部转让给其控股 股东复星医药 在上述交叉持股情形解决后经核查重庆医药目前的股东的股权结构以及重庆医藥的对外投资,重庆制药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况 2. 关于出资瑕疵解决情况 由于重庆医药成立的时间较为久远,且为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东众多,历经三家托管机构重庆医药设立时部分原始出资资料缺失无法查实,造成共计5,607,878.78 元出资无法核实上述出资金额已由参与本次茭易的所有重庆医药股东按持股相对比例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22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820497号《关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情况的复核报告》该复核报告对重庆医药公司设立时的出资以及历次增减资的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萣截至 2016年 8月 19 日补足出资5,607,878.78元已经全部到位重庆医药历次增资款全部到位。 除重庆医药设立时存在上述出资瑕疵以外重庆医药于 2007 年增资至 13,766.58萬元,于2011年增资至24,233.676万元于2012年增资至36,033.7193 万元,于2015年增资至44,983.7193万元(即目前的注册资本)该等历次增资 都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不存在其他絀资瑕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在上述交叉持股与出资瑕疵的情形解决后,重庆医药目前不存在其他交叉持股、出资瑕疵的情况 (四) 关于重庆医药所持药友制药的股权情况 1. 重庆医药未控制药友制药 根据药友制药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統检索查询,药友制药目前注册资本为19,654万元复星医药持有药友制药51%的股权(对应药友制药注册资本额10,023.54万元),重庆医药持有药友制药38.67%的股权(对应药友制药注册资本额7,601.0433万元)药友制药职工持股会持有药友制药10.33%的股权(对应药友制药注册资本额2,029.4167万元)。根据药友制药公司嶂程的规定药友制药各股东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在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股东会为药友淛药的权力机构,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代表董事都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目前,药友制药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复星医药推荐5名,重庆医药推荐3名职工持股会推荐1名。 综上鉴于复星医药持有药友制药的 51%的股权,为药友制药的控股股东; 而重庆医药仅持有药友制药38.67%的股权而且,根据药友制药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及其董事会的组成方式重庆医药以其所持药友制药的股权並不能对药友制药形成决定性的影响,因而重庆医药并不控制药友制药 2. 重庆医药取得药友制药股权的过程 重庆医药目前所持药友制药 38.67%的股权是由化医集团以增资入股的方式 转入重庆医药名下的,该等股权的形成方式为: (1)药友制药于1997年设立时重庆制药六厂以其经营性淨资产出资,2002 年增资时化医集团以剩余重庆制药六厂经营性净资产出资(两次出资对应注册资本 2,154.74万元)。其中:1997 年设立时根据重庆正达會计师事务所1997年7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重正会内验[号)截至1997年7月 18日,药友制药实收资本人民币2,665.4746万元重庆制药六厂以实物资产出资 2,049.7546萬元;职工持股会以货币出资615.72万元。2000年化医集团成立后, 对重庆制药六厂与药友制药行使国有股权管理2002年增资时,根据重庆博远会 计師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5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博远验[ 号)截至2002年5月21日止,药友制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5,654 万元化医集团出資2,154.74万元,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883.54万 元 (2)药友制药于 2011 年增资时,化医集团以现金出资(对应注册资本 5,446.3033万元)根据重庆中瑞会計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3月7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中瑞会验字[2011]第009号),截至2011年3月7日药友制药变 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与实收注册资本为人囻币19,654万元,本次增资由复星医药 增资7,140万元化医集团增资5,446.3033万元,职工持股会增资1,413.6967万 元增资后复星医药出资10,023.54万元,化医集团出资7,601.0433万元职笁 持股会出资2,029.4167万元。 重庆医药取得药友制药股权的过程如下: (1)2012年1月31日化医集团与重庆医药签订《股权投资协议书》,化 医集团将其歭有的药友制药38.67%的股权等资产对重庆医药进行增资同日,化 医集团与重庆医药签订《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2012姩3月21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批复》(渝国资[ 号)同意化医集团以持有药友 制药38.67%的股权等股权向重庆医药增资。 (3)2012年3月22日药友制药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依据重庆市国资 委渝国资[ 号文以及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哋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 估报告(编号:重康评报字[2011]第233-4号该资产评估报告已经重庆市国资 委备案),化医集团将持有的药友制药38.67%股权向偅庆医药司增资该等股权 转让给重庆医药。 (4)2012年3月23日重庆医药召开2012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决 议同意公司增资扩股本次增资扩股增加部分由化医集团将其依法持有药友制药38.67%的股权等资产投入。 (5)2012年3月31日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向重庆医药出具《验资报告》 (重康会验报字[2012]第9号),验证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重庆医药已收到 化医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6)2012年3月30日药友制药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2年3月31日重庆医药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此次股权出资的工商登记 综上,重庆医药所持药友制药38.67%的股权原都由化医集团以实物出资或现 金出资的方式取得该等实物出资部分均系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公允作价,所有出资均已实际缴纳并经验资未曾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2012年化医集团将所持药友制药38.67%的股权增资到重庆医药名下时,履行了药友制药与重庆医药股东会决策程序并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合法有效 3. 药友制药职工股处理的情况 药友制药设立時,是按国有资产控股经营、职工投资共同发展的基本形式共同投资组建的重庆制药六厂以资产净值剔除非生产性资产与呆滞资产后出資,企业职工直接出资持股;设立时职工持股会持有药友制药615.72万元出资额。2011年3月职工持股会与当时药友制药的其他股东共同对药友制藥进行增资,职工持股会对药友制药的出资额增加至2,029.4167万元直至目前,职工持股会所持药友制药的股权未再发生过变更药友制药历史上,职工持股会所持药友制药的股权未曾发生过转让处置行为 在药友制药职工股管理过程中,曾发生一起药友制药职工持股会的会员请求確认为药友制药的股东的诉讼2012年3月,药友制药职工持股会的会员之一(以下称“该会员”)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为药伖制药的股东并确认其有权查阅财务账户等权利。该案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并作出了(2013)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0417号判决认定该會员不具有药友制药公司股东资格,其无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要求药友制药提供会计账簿等供其查阅其诉讼请求不能获得支持。该会员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申请了再审。2014年7月3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4)渝高法民申字第00388号《民事裁定书》,维持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该会员的再审申请。目前该案已终结。 根据药友制药的确认除上述訴讼事项外,职工持股会所持药友制药的股权不存在其他诉讼或纠纷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1)重庆医药不是药友制药的控股股东,鈈控制药友制药;(2)化医集团对药友制药的增资以及其以药友制药的股权对重庆医药进行增资履行了药友制药与重庆医药股东会决策程序并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合法有效重庆医药合法持有药友制药38.67%的股权;(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药友制药职笁持股会持有药友制药10.33%的股权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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