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程序算法的可专利性昰计算机程序专利保护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本文从专利客体从“产品”向“方法”拓展的历史过程出发,揭示专利法区分抽象思想 和具體技术的传统标准——“物质状态改变”本文认为,专利法区分抽象思想与具体技术的传统标准并不否定计算机程序算法的客体属性程序算法是运行独立于
人脑的物理系统(计算机)的具体方法步骤,并非抽象的思维规则程序算法被执行后会导致传统专利法意义上的“物质状态改变”。因此程序算法符合前述传统 标准,可以顺利通过客体审查沿着这一思路对专利法的传统理论进行整理,我们能够朂大限度地尊重专利法传统同时又及时地消除了技术进步对客体审查理论的 挑战。
计算机程序的客体属性以来一直是专利法领域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专利法从一开始就排斥计算机程序:程序代码被视为抽象的文字作品,[1](P21)程序背 后的算法被视为抽象思想[2]二者皆不能成为專利法意义上的客体。进而专利法对所有与计算机程序有关的发明都持警惕的保留态度。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后 期以来软件行业迅猛發展,社会对计算机程序的认识也逐步加深专利法在产业部门的反复游说下改变了初衷,开始接纳部分与计算机程序有关的发明主题箌目 前为止,计算机程序与传统工业应用系统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程序算法与传统的工艺流程结合在一起作为完整的工艺方法等已经顺利成为专利法上的 保护客体。[3][4][5] 当然软件行业并不就此罢手,继续冲击专利法客体审查的底线要求专利法承认“计算机程序+普通计算机”、“计算机程序+磁盘载体”、程序算法等逐步抽象 的发明主题的专利客体地位。这些主张实际上是为计算机程序最终擺脱对传统工业应用背景的依赖直接成为专利法上的保护对象做铺垫工作这些主张先后遭到专利 法上一系列传统学说和规则的抵制[6](P1130)。[①]茬传统学说和规则下这不过是为抽象的思想蒙上具体的物质外衣以规避专利法在客体范围方面的 限制规则。究竟这些新的申请主题是专利法上的具体技术方案还是传统意义上的抽象思想?回答这一的问题我们先需要了解专利法区分抽象思想与具体技术方案 的真正标准。遗憾的是专利法理论对这一标准的阐述并不清楚,这也正是全世界范围内学者们在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的客体属性上争论不休的原因所在
本文从上述极具争议性的专利主题之一——程序算法着手, 探讨程序算法在摆脱传统工艺背景之后独立成为专利法上的保护客体的鈳能性所谓算法是指“解决某一特定数学问题的方法步骤” [2] (P66),而程序算法就是指计算机程序中所采用的指挥处理器完成特定任务的一系列方法步骤[7](P146)计算机程序所体现的算法,有很多个层次 最具体应该是全部程序指令联合起来的详细步骤,由此往上可以逐步抽象得到仳较概括和抽象的算法。计算机程序的创新之处在于算法而不是具体的代码因此发 明人谋求专利保护的正是程序背后的算法而不是该代碼[7](P158)。
从上面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程序算法与数学有着天然的联系。很多算法都是在特定的数学模型下设计出来的通过数学语言得以描述。因此算法很容易被视为数学规 则的一部分被视为专利法意义上的抽象思想。但是算法又有不同者与数学规则的迥然不同的一面:程序算法对应着计算机的执行步骤。任何一个有效程序的实际 运行过程都是按照特定的程序算法一步一步操纵计算机进行连贯的运算直至目标得以实现。不论目标为何程序算法终究可以视为人直接或者间接操作计算机获得 某种结果的方法步骤,是人操作客观的物质机器的┅种方法一面是抽象思想,一面是具体的操作步骤程序算法对专利法区分抽象思想和具体技术方案的能力提出 空前的挑战。本文希望迎接这一挑战为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客体合法化提供一种和谐的理论解释,同时也试图揭示专利法区分抽象思想与具体技术方案的一贯標 准为其它领域的专利客体审查提供全面的理论指导。
本文首先从专利法最初将保护客体从产品拓展到方法的历史过程出发研究专利法区分抽象思想和具体技术的传统策略,从而寻找客体审查理论的脉络接着,我们 观察这一传统策略在“计算机程序算法+传统工艺流程”之类的发明客体上的应用并对应用过程中衍生的各种理论学说进行简要的评论,揭示计算机程序客体审查 方面存在的混乱状况继洏,本文揭示专利法排斥那些摆脱传统工艺流程背景的计算机程序算法本身的理论依据指出这些理论自身存在的矛盾和缺陷。最后本攵 指出在传统思路可以用来支持而不是否定计算机程序算法的客体地位,并通过其他多种途径证明程序算法的专利法客体地位的正当性
“抽象思想不能获得专利保护”是专利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2] (P67)专利法过去依据这一原则排除了诸多的申请主题计算机程序算法并非其中嘚第一个。[②]如果程序算法能够被专利法所接受则从形式上应该归入 “方法发明”名下。专利法上的方法发明的客体本身就是一些相对抽象的操作步骤不像物质或者产品发明那样具备客观的可感知的物理形态。也就是说方法发明 与抽象思想之间的界限是天然模糊的,專利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地区分方法发明和抽象思想的策略在掌握这一策略之后,我们就有可能观察专利是如何利用这一策 略对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进行客体审查进而对传统专利法排斥程序算法的做法进行评价。这一节首先回顾专利法过去将保护客体从具体产品拓展到“抽象”的方法 的历史过程从中寻找专利排除“抽象思想”的策略。
今天人们大多当然地接受了专利法保护产品和方法两类发明客体的法律规则却没有意识到专利法上的保护客体范围曾经经历了一个由具体、物理装置、产品向抽象 方法逐步过渡的曲折过程。[③]在专利法早期人们意识中的发明似乎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机器、物质机器组合等,专利法仅仅保护有形的发明物理产品不愿 意保护所谓的步驟或者方法发明[8](P1048)[9](P404)。比如在英国著名的《垄断法案》中专利保护的对象仅仅限于制造物 (Manufacture)[10](sect.6)[11](P134)[④]。美国早期的专利法也对方法发明歭消极态度[12](P583)尽管美 国后来的专利法提到发明对象包括有用技艺(Useful art)、制造物等,当时的法院则认为“所谓技艺. . .是运转的力早期的案例認为一种技艺的发明者仅仅是自然力的发现者,除非他发明了应用该自然力的装置”[13](P788) 透过美国最高法院早期的著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当時法院所面对的社会对于方法发明有着明显的不安态度因而发明人总是试图将抽象的方法发明表述为装置发明, 从而避免发明被解释为┅种抽象的思想[⑤]
英国[14](P295)、澳大利亚[11](P134) [⑥]、美国[15](P152) [16](P131) [⑦] 均经历了将专利法保护对象从有形的人工制造物的向无形的方法发明拓展的过程。在保护愙体从有形装置或者制造物扩展到无形的方法之后专利法就开始面对本文 开头提到的新问题:如何防止科学理论、自然规则等抽象思想茬“方法专利”的名义下被发明人所垄断?专利法在接受方法客体之后很快就确定了一种经验性规 则。在1795年的Boulton v. Bull案中法官英国Eyre指出仅仅昰原则不能获得专利保护,但是体现在有形物质(Corporeal Substances)中或者与之相联系表现为操作步骤、产生效果的‘原则’可以获得保护[17] (P175)。Eyre法官还非瑺明确地指出不仅新的物质或制造物可以获得专利,而且新的机械原理(Mechanism)也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后来的 King v. Wheeler案法院也接受了这一观点,认為英国专利法上的“制造物(Manufactures)”可以延伸到单纯的方法上这种方法是指利用已知的工具 要素, 作用于已知的物质上,最终产生其它已知嘚物质但是使得这种物质更便宜或者生产更快或者质量更好等等。[17](P175)
通过上述代表性的判决意见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专利法最初区分抽潒的思想原则与具体方法发明的经验性标准就是看该方法发明是否与有形物质相关联、相互作 用产生有形的结果。美国最高法院在非常著名的Cochrane v. Deener案中更明确地表述了这一观点--“一种方法是指处理特定物质材料以产生预期结果的一种模式它是一个行为,或者一系列行为作用于客体,改变 其状态或者将其变成另外的物体”[13](P788)这一观点也为19世纪美国专利法经典作家所支持,比如Robinson教授指出“一种方法或者鋶 程,是指有形客体(Physical Agent)对物体(Physical object)进行的一个操作或者一系列动作从而改变这一物体的特点或者状态。”[18](P295) 1873年另外一位同样有名的专利法专家Curtis案中也有类似的表述:“ 专利法保护那些体现于物质中的新的和有用的结果不包括艺术。组成我们地球的这些物质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需求所进行的创造性活动的作用对象自然状态下的 物质并没有被人们所控制。当人们通过体力或者其它力量改变物质的自然状态使得物体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时人类对物质的控制关系得以建立。” [19](P1552)
在方法发明的客体审查过程中强调作用于物质并改变物质状态的觀点,对现代专利法的发展发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在Beson案中美国最高法院法官依然认为 “将物质转变到另外一种状态或者另外一种物质,昰考察那些没有限定特定机器的方法发明的专利性的线索”[2] (P70)在1981年著名的Diehr案中,美国最高法院继续受到Cochrane v. Deener案中对于所谓的“物质状态改变标准”的影响[3](P188)[20](P1096)不仅最高法院如此,美国的联邦法院和专利局也都受这一 判断标准影响联邦法院的法官认为“物质状态改变”这样的描述臸今依然显得雄辩有力。[19](P1552) 在联邦法院的判决中美国最高法院早年的观点也被反复引用用来否定计算机程序方法乃至商业方法的专利性[18](P295) [19](P1552)
当嘫,专利法对于所谓物质状态改变的要求不能被绝对化。专利法的权威学者Chisum承认“物质状态改变”的观点的确具有非常强大的影响力泹是他认为 最高法院在Benson案中指出物质状态改变是一个线索,实际上并没有指出是否一定要存在这种物理的改变使这一问题依然处于未决狀态。[24] (P988)他认为严格而机械地强调物质状态改变可能导致专利法的发明仅仅限于化学程序和一些机械程序。[24](P988) 与此相对的另外一位权威学者Pamela則不同意Chisum的上述表述她认为最高法院始终没有改变对于物质状态改变的要求,因此在计算机程序上不能由 法院自动放弃这一要求[20](P1106)
通过仩面的回顾,我们发现对于物理物体的利用和物质状态的改变已经成为专利法区别抽象思想与技术方案的一个经验性的规则。对于有形粅体的依赖对于物质 状态改变结果的依赖,使得客体审查具有相对明确的操作性不仅如此,对有形物的依赖也使知识产权权利的范围顯得明确使得法院能够比较r容易地识别知识产
专利客体审查实践中对于物理因素的强调,与我们形而上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论述囿着一定的差距在理论上学者们常常强调专利法保护对象作为技术方案具 有无形性[26](P75-80),认为发明方案作为一种技术知识并没有所谓的物質形态。但是在具体的审查一项申请主题是否为专利法客体时,专利法则 选择另外一种经验型的策略:我们首先想到的是看发明对象是否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物体(产品发明)、是否为改变看得见摸得着的物体状态的方法(方法发明)专 利法在判断一项发明是否为专利法仩的保护客体时,不是去看这些抽象的发明方案是否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而是直接去看发明的物化结果是否落入专利法上 的经验性的分类:对于产品发明,主要看其是否落入了机器、物质、装置的组合而对于方法发明,就是看其是否利用物理因素对有形的物质进荇了状态改变熟悉 这种思路后,我们就不会奇怪某些学者会感叹所谓计算机程序发明与传统的发明不同是无形的发明(Intangible Invention)。[27] (P355)其实专利法上的技术观念对于物质结构的强调,有其科技哲学上的认识根源研究科技哲学的学者就将技术世界看作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内存在技术 知识、技术活动、技术产品等要素[28]在一些有影响的关于技术的定义中也强调物理状态的改变[29],强调技术知识物理结构性的一面[30] 本文在讨论专利客体审查问题时,基本上沿用了实践中这种经验性的思路将专利法的保护客体视为具体的具有物理形态的产品或者操莋物理因素的方法,而不是采 用形而上方案――将专利法保护客体一律视为抽象的技术方案
三、 程序算法与传统工艺结合:传统标准的延续
计算机程序算法通常是基于一定的数学算法、数学模型、数学公式设计的一种抽象步骤[31](P45)。从一开始就被视为抽象的数学原理或者思维規则被当 然地排除出专利客体范围。这一做法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这样的:尽管程序算法对应的是数据信息的输入到计算结果的输出这┅过程中具体的操作计算机的各种步 骤尽管经过这一处理过程被处理的信息状态发生了显著的改变,但是人们习惯上并不觉得这一信息處理过程中物质的物理状态发生了改变按照前文提到的传统专 利法对于方法发明的要求,计算机程序算法自然不能成为专利法保护的方法客体
专利法基于传统方法发明客体审查理论对于“物质状态发生改变”依赖,发展出一系列用来审查那些计算机程序算法有关的方法發明的客体属性的理论学说比如, 思维步骤学说、两步测试法、整体论等等时至今日,思维步骤说、两步测试法已经完成历史使命被專利法所淘汰而整体论则如日中天,成为专利客体审查领域新 的意识形态[⑧] 这些过时或者现时的学说都有着重要的共同点:它们都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计算机程序算法步骤与传统的工艺流程相结合,从而保证被授予专利权的“程序算法+传 统工艺”式的方法发明满足传統专利法对于方法发明的要求――方法发明被实际执行后能够产生现实的物理结果导致物质状态发生改变。
(一) 思维步骤学说
在早期嘚美国专利法司法判例中法院采用 “思维步骤学说(Mental Steps Doctrine)”来指导与计算机程序有关的方法发明的客体审查实践。所谓“思维步骤学说”通常是指美国法院从In re Abrams案开始所采用的用来判断计算机程序方法申请是思维步骤还是专利方法的理论学说[32](P2-29)[33](P912) [⑨]在该案中,法院暗示发明人提絀的三个规则的正确性:“(1)如果权利要求的方法全部是思维步骤则不是专利法上的客体;(2)如果权利要求的方法既 有物理步骤,吔有思维步骤而且新颖之处仅在思维步骤,则不是专利法上的客体;(3)如果权利要求的方法既有物理步骤又有思维步骤,而新颖之處在物理步 骤则该方法是专利法上的客体”[22](P167)。
显然依据所谓的“思维步骤学说”,计算机程序算法被当然地视为抽象的思维步骤而不昰物理步骤因此,依据思维步骤学说的规则(1)计算机程序算法就被 排除出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思维步骤学嘚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程序算法是思维步骤”这一前提的正确性。在本文的后续部分我们将 对这一假设前提的正确性进行检讨[⑩] “思维步骤学说”要求计算机程序发明必须和物理步骤联系起来,才可能通过客体审查对传统的物理步骤的依赖,实际上保证该发明能够作用于物理世界产生 “物质状态改变”的结果来。因此“思维规则学说”是专利法关于方法发明的传统审查理论在计算机程序方媔的延伸。
“思维步骤学说”对美国早期的计算机程序审查实践发挥过重要影响美国专利局在1966年出台的限制计算机程序的有关指令(Guideline)時,就是 依据所谓的“思维步骤学说”和最高法院在Cochrane v. Deener案关于方法的观点指导下进行的[20](P1040)在1968年以前,任何形式的计算机程序发明都可能依据“思维步骤学说”而被否定专利 性[3](P1061)
“思维步骤学说”不仅否定了程序算法的技术性,而且要求与程序算法相结合的传统工艺步骤也具备噺颖性对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获得发明的过程构成了严厉的限 制。美国联邦法院很快找到否定“思维步骤学说”的理由法院不是从该學说规则1中关于“计算机程序算法属于思维步骤”这一前提着手,而是通过否定该学说规 则2和规则3的“方法论”来否定“思维步骤学说”嘚合理性美国法院指出,思维步骤学说的规则2和3的审查方法接受了错误的方法论――“新颖点规则 (Point of Novelty)”的指导
所谓“新颖点规则”昰指这样的一种专利客体审查方法:在专利申请的方案进行专利客体审查时,将申请的技术方案分割为若干要素对比在先技术,看在先技术中 是否已经存在该分割后的各个要素然后单独挑出申请方案中那些未被在先技术揭示的新颖点(要素),接着看该新颖点(要素)夲身是否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保护 客体如果新颖点本身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客体,则该申请通过客体审查;如果不是则该申请技术方案整体上也不是专利法上的保护客体。[20] (P1077)
“新颖点规则”下的专利客体审查方法显然违背专利审查的客体审查与新颖性审查两个环节的分工***惯:专利法通常先审查一项申请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客体 然后再依据专门条款审查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充分公开等条件[3](P1058)[34](Note125-127)。茬进行第一环节的客体审查时 我们假设这些发明方案是新颖的、实用的并具有创造性[3](P1058)。也就是说即使一项方法发明的各个步骤与在先嘚专利方法一模一样,从理论上讲依 然可以通过 “是否为客体”的审查[11]
“新颖点规则”的错误之处不仅在审查环节分工上,而且在于其所采用的“分割要素寻找新颖点”的方法本身是错误的关于这一点,在后文关于“整体论”的论述 中有着详细的分析这里仅仅举一些案例加以说明。如果按照新颖点规则In re Miller案中带有刻度标尺的水杯[35](P1392),In re JONES中的带有明暗图案的圆盘编码装置就可能无法获得保护[36](P1007)在杯子上印上刻度线,在圆盘上设置明暗区域似乎仅仅是在先的装置 上增加图案――也就是说同在先技术相比,唯一的区别就是增加了不受专利法保護的线条或者色块因为刻度的存在,的确使得该杯子具备了重要的度量功能因为 圆盘明暗区域的存在,使得装置具备了编码功能这些似乎都属于实实在在的技术效果。在这些案例面前新颖点规则无法自圆其说,因此它被淘汰的命运就不可避 免了
美国法院在1969年的In re Bernhart案Φ明确否定了新颖点规则的正确性。[37](P1399)[12] 在后来的一系列案子中美国法院反复批判所谓的“新颖点规则” [13]。如前所述思维步骤学说的規则2和3不幸采用了这种饱受批评的“方法论”――新颖点规则,这就导致思维步骤学说本身被彻底否定在 In re Musgrave案中[38](P889),法院明确指出思维步骤學说的逻辑错误从而彻底清除了Prater和Bernhart案后这一学说的残余影 响。[3](P188)这里存在的不仅是逻辑错误而且违背事实。首先一个软件不全是“步驟”,另外它的新颖性也有可能体现在思维和物理的结合处;
(二) 两步测试法
在思维步骤学说被否定之后,美国联邦法院又选择了另外一种替代性的理论来指导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的客体审查这就是美国联邦法院在经历In re FREEMAN( Flook案之前)、In re WALTER、Abele(Diehr案之后)形成了所谓的两步测試法。两步测试法的第一步是看权利要求是否对某一算法提出保护要求第二步在不同历史阶 段则有所变化。在In re Freeman案中第二步是看授予计算機程序发明专利会不会导致算法被完全独占 [39](P1245);在In re Walter案中第二步则变为“看算法是否被应用于具体环境与前后物理要素之间存在结构性联系(在装置发明中)、或者被用来限制特定的物理步骤(在方法 发明中)”。[21](P767) 在In re Abele案中第二步则变成“舍去算法步骤的方案是否构成技术方案”[40](P907)此案之后,两步测试法基本定型被称为“Freeman- Walter-Abele
联邦法院发展两步测试法实际上是在响应最高法院在计算机程序算法的专利审查方面的立場。在Benson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一方面强调,抽象的数学公式并非 专利法意义上的保护客体在权利要求引用了数学公式(科学原理或者自然現象)的情况下,必须考虑权利人是否试图对该抽象的公式寻求专利保护[2] (P72)法院认为申请人不能以抽象数学公式应用于具体的技术环境的方式来规避这一原则。[41](P589)在法院看来不具备重要意义的后续工艺步骤 (Insignificant Post-solution Activity)并不能使得该不能保护的客体成为受保护的客体,否则普通的技术人员就能够轻易规避这一限制。[41](P590)然而另一方面法院 又承认如果包含该数学公式的方法从整体上是一个具备一定专利法意义上的功能嘚方法(比如将物质改变到不同的状态),则符合专利法101关于客体的规 定[3](P1059) 美国最高法院没有能够在这两极之间划定一个明确的界限,因此Diehr案中的法官Stevens在异议意见中指出最高法院这一标准依然缺乏政策上的明确 性没有能够使得专利律师对此有一个明确的预期。[3] (P188)联邦法院在朂高法院的模糊判决之下努力地寻找落实上述思路的操作性的规则。两步测试法就是当时法院的努力的结果两步测试法在一定程度上克 服了Stevens在Diehr案中所述的模糊性,具备了较强的操作性不过,同Besnon案和Flook案最高法院的做法相比两步测试法显著扩大了
两步测试法与思维步骤學说相比,没有赤裸裸地强调在客体审查环节要找出发明方案的新颖点然后看该新颖点单独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客体(新颖点规则), 但是它与“思维步骤学说”一样也采用了分割发明要素的审查方法。和思维步骤学说一样定型后的两步测试法在判断是否为专利法保护客体时,对程序算法进行 特殊对待将其完全排除出专利性的审查之外,然后考虑剩余物理要素是否具备专利法上的客体属性从這里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两步测试法依然秉承了机械时 代区分抽象思想和技术发明的经验性规则――“法院对于工艺流程的“工业”(industrial)或者“物质转变" 等特征的强调[20](P1090) 实际上就是要求发明方案在排除程序算法之后,依然符合传统的方法发明的审查要求:存在切实的物悝步骤以及与之伴生的必然结果――物质状态的改变貌似当前国内采取的就是这种机械的、易于理解、说服大众的方法---回避软件的讨论,而是考虑其余部分是否构成创新技术方案 -jw Chen 11/15/09 12:45 AM
鉴于两步测试法存在上述方法论上的问题美国联邦法院在Diehr和Chakrabarty案以后就很少适用两步测试法。[5](P1374)茬In re Alappat案联邦法院则非常明确地否定了两步测试法的合理性因此,In re Schrader案后美国法院就不再适用两步测试法[6](P1140)
(三) 客体审查的整体论
在否定思維步骤学说、两步测试法、新颖点规则等学说规则的过程中,要求综合发明各要素进行整体判断的整体论在客体审查实践中取得了统治地位所谓“整体 论”,是指在专利法上权利要求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是专利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3](P1059)[47](P32)[48](P1385)。专利法 在新颖性与创造性审查、侵权认定等场合均强调这一规则在整体论看来,绝大多数的发明都是一系列已有要素组合的结果(比如一台机器、一个流程)我们不能 单独通过各个要素是否具备专利性来决定该发明是否具备专利性[49](P21-22)。具体到客体审查环节我们不能分割发明方案的各个要素,然后考虑各 个要素特征单独是否应该成为专利法意义上的客体也不能刻意忽略掉部分已有要素或者非技术性要素之后再考虑剩下的要素是否构成┅个发明方案,而应该综合发 明的各个要素从整体上看这种结合是否具备了所谓的“机器、制造物、物质、方法”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整体论”认为在客体审查环节人为地分割发明的各个 要素、区分所谓的新的要素还是已有要素、区分技术性要素和非技术要素不仅没囿必要而且是错误的。
美国最高法院在1981年的Diamond v. Diehr案中接受整体论的指导历史性地为软件专利保护打开了大门。此后美国联邦法院开始在整体论的影响下,大大拓宽了计算机程序专利的保护范 围[50](P1583)[4](P1584)[19](P1526)
在对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进行客体审查时,整体论要求法院将程序算法步骤和具体的物理步骤结合起来从整体上考虑该方法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方 案。[14]
在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的客体审查上整体论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思维步骤说”、两步测试法等学说规则的束缚。它强调不应人为将 相关技术方案分割成算法要素与传统的物理要素也不能对程序算法要素进行歧视、排斥。但是整体论的理论突破是有限的,法院在整体论强调程序算法应该与其
它要素一起被综合对待却没有直接承认程序算法本身就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方法发明,从而可以直接成为专利法上的客体美国法院从1981年到1994年,甚 至到现在似乎都还在维持着这一认识在中国,这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软件与硬件相结合的保护策略因此,专利法上的现行的整体论实际上还是回避了单纯的计算
机程序算法本身的客体地位问题而是在综合其它要素进行综合判断的名义下,继续依赖发明中程序算法之外的物理步骤來确保专利法客体审查的正确性[51] (P241)也就是说,传统观念中对于方法发明的物质状态改变的要求依然在顽强地左右着计算机程序发明嘚客体审查。
四、程序算法与思维步骤在过去形成的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的审查理论学说中计算机程序算法需要与传统的工艺结合,才鈳能成为专利法意义上的保护客体而计 算机程序算法本身在这些学说中无一例外地被视为抽象的思想或者思维步骤,被当然地排除出客體范围其实,美国判例法广泛接受的这一理论前提并没有想象中 的那么可靠。它并不能经受住法律逻辑的考验甚至违背基本的社会瑺识。接下来我们具体揭示专利法排斥思维步骤、计算机程序算法被贴上“思维步骤”的标签 的原因,以及标签背后的存在的错误
(┅) 什么排斥思维步骤
专利法意义上的思维规则,是指人的大脑执行的思维步骤、方法等最为典型的应该是数学理论规则等。[15]思维方法(步骤)例外与专利法传统中对于方法发 明的理解有着高度的契合:由人脑思维活动所执行的步骤,比如选择、判断、观察等缺乏对粅质世界的直接操控,[52] (P10)也没有有形的结果产生因此,专利法直接将思维规则视为抽象理论排除出专利法保护客体范围的就一点也不奇怪叻
专利法否定思维规则的专利性,也有另一方面的解释:如果一项发明的实施过程需要人的主观思维判断能力的介入,则发明方案的技术效果依赖于不同人的主观思 维能力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说该发明方案不具备客观性(可重复性),发明人无法在专利申请文件Φ实现所谓的充分公开从而保证普通技术领域的能够独立实 施该技术方案 [33](P907)[53](P886) [16]当然,方法发明对于所谓人的主观介入的排斥也不是完全绝對的――很多方法发明中的物理参数(温度、时间、色度等)常常需要人来把握。只是这些 判断活动并不过分依赖于个性化的思维活动
從公共政策的角度否定思维规则的可专利性也有相当强的说服力。社会普遍认为人类思想领域应该保持自由开放个人思想的自由与保护個人创造物具有同等的价值 [52](P11)。专利法禁止对思维步骤提供专利保护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利用专利法禁止他人在大脑中利用该思维规则,給予过宽的保护[52] (P4) 事实上,用专利法来干涉人的思维自由是非常不现实的――侵权活动很难察觉即使这种干涉是可能的,社会也无法接受这种粗暴干涉
(二) 程序算法与思维步骤
程序算法的产生过程与思维步骤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人们深受这一联系的影响无法客观哋对待程序算法,从一开始就将其视为思维规则计算机程序算法一般是 程序员在大脑中利用某种数学模型而设计的一步接一步的运算步驟方案。在应用于计算机之前程序算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抽象方案就已经在人脑中存在。因此法院很 容易接受这样的观点:“程序算法代表思维过程没有应用于现实的物理要素或者方法步骤”。在Benson案以前 美国专利商标局一般认为如果程序步骤能够由人的大脑单独或者在紙笔协助下演算完成,则不能受到专利法保护[20] (P1044) Benson案法院就倾向于就认为计算机执行算法的过程与人脑进行思维规则的过程是一致的。[2](P65)为了說明程序算法与思维步骤的一致性有学者 还引用近三十年来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认知心理学已经认为人的行为表述是可计算的。囚的思维从某种意义上就是借助于算法进行的思维步骤序列和算法是 相同的事情。”[54](P1024) 在上述认识背景下尽管计算机在执行程序算法的過程中,无需人脑的介入不属于典型的思维过程,法院依然认为计算机不过是人脑的替代物将程序算法与思维 步骤等量齐观。
程序算法作用的对象是抽象的数据信息虽然程序算法被运行之后会导致信息的变化,但是社会普遍将信息与载体分离认为信息只是一种抽象嘚内容,并不具备物 质形态因此信息状态的变化并不被视为物质结构的变化。依据前文所述的传统专利法对于方法发明客体的基本要求程序算法即使不被视为思维规则,也不能获得
程序算法受到排斥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算法与数学的天然联系专利法过去当然地认為数学和自然规律的发现,都不可能获得专利保护程序算法实际上就是基 于各种各样的数学模型设计出来。对程序算法谋求专利很容噫被认为是对数学规则谋求专利保护。因此有学者指出:“随着计算机的出现,纯的数学和技术之间 的界限被打破专利法可能面临着將保护延伸到自然科学领域的风险。” [54] (P1026)
(三) 操作机器的方法
在程序算法与计算机发生联系之前将其视为抽象规则表面上还有一些道理。一旦程序算法和计算机联系起来成为与计算机程序中所包含的操作计算机的方法步 骤,则立即具备了与思维步骤迥然不同的一面如峩们所知,人脑的介入是思维步骤之所以成其为思维步骤的必要条件[55](P63)而程序算法实际上是由 电脑(机器)执行的方法步骤,从定义上显嘫不能直接归入所谓的思维规则这一类别程序执行过程中,完全独立于人的思维无需人的思维判断能力的协 助。[56](P689)正因为如此在 In re Prater案中法院认为,如果程序所揭示的步骤能够通过抽象的思维步骤进行也可以通过非思维的操作实现,则不能排除该程序步骤的专利性[57] (P1399)法院茬In re Musgrave案中指出,“那些能全部由装置执行的步骤并不会因为这些步骤的部分或者全部也能够通过人的思维执行,就不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保护客体 也不能因为执行这些步骤中需要执行者的思考,就否定其为保护客体”[38](P893) In re Musgrave案因此也被专利法得权威学者称为体现专利法在这一領域的最高水准的司法判例。[24](P971)
同样的我们也不能因为算法步骤本身和数学规则(思维规则)存在对应的联系就将计算机操作步骤理解为甴人来执行的思维规则。In re Chatfield 法院认为所有的机器的物理功能,都能够被数学模拟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发明的新颖之处能够为数学规则所描述,就否认这些机器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客体我们 不能惩罚那些通过揭示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数学联系并利用该发现作出发明的发明者,而对那些虽然不了解内在数学联系通过盲目尝试而获得相同机器的发明者给予 奖励[15](P158) In re Berhart案中,法官认为“所有的根据物理规律运行的机器都可以用数学的方式加以模拟”。[37](P1399) State Bank案中法院引述 In re Iwahashi案认为在任何一步接一步的操作方法, 无论是电子的、化学的或者机械的,都涉及宽泛意义上的算法[5] (P1375)
专利法将客体范围延伸到程序算法,并不意味着放弃抽象思维规则不能申请专利的基本原则程序算法完全由计算机独立運行,这一过程中并不需要个人主观判断力 的过度介入因此,不存在专利法在否定思维规则专利性时所担心的无法充分公开、不可重复洅现等方面的问题程序算法专利保护的后果是他人不得按照该程序算 法运行(操作)计算机,不会导致算法思想在计算机程序以外领域嘚使用受到限制也不会妨碍个人的思想自由。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程序算法依然对现实世界 的物理因素(计算机)有着直接的依赖,也正是因为这种物质依赖保证程序算法从本质上时操作现实世界里存在的机器的方法而不是抽象的思维规则。也就是说 在程序算法嘚客体审查过程中,我们依然坚持了机械社会形成的区分技术方案与抽象思想的经验性的标准――对物理因素的利用
(一) 程序算法与“物质状态改变”
在澄清了专利法将程序算法视为抽象思维规则的错误认识之后,我们进一步按照专利法区分抽象思想与具体技术方案的傳统标准来考察计算机程序算法的专利客体属 性——计算机程序算法作为一种方法被运行之后是否导致“物质状态的改变”?如前所述程序算法作用的对象是各种数据信息,作用结果是固化在载体上的信息
状态发生变化但是,载体上的信息文本的固化和变化并不被视為专利意义上物质状态改变 [20](P) [17] 这一认识实际上只是一种偏见,不存在逻辑和事实基础
操作传统的机器实现某一目标的方法,作为方法发奣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58] (P647) 传统的机械系统,是一种物质体系在外力的操作下进行运转,必然会导致物质状态发生改变——要么是机械系统本身要么是其作用对象。因此操作传统机器系 统的方法,通常都能够通过方法发明的客体审查环节当然,该方法能否最终获得專利授权还要看其它要件是否得到满足。[18]
计算机程序算法实际上操作计算机这一特殊机器的一种方法计算机不过是一种具备传统机器粅理特征(需要消耗能量、具备物理形态、能够被人为控制)的特殊机 器系统。传统的操作机器系统的方法可以导致物质状态发生改变為什么操作计算机这一特殊机器的方法就不能呢?这一逻辑上的矛盾迫使我们回过头来检讨计算机 程序算法与“物质状态改变”之间的因果关系其实,计算机这一物理装置按照程序算法一步一步运行时是对物理力量的利用。程序运行的每一步骤都导致计算 机处于不同嘚电子或者磁力状态。[59](P139-140) 程序运行的结果表面上是信息的变化实际上是物质物理状态的变化。因为信息与载体在物理世界中是密不可分的对计算机来说“载体就是信息” [59](P113),信息本身被改变也就意味着带有信息的载体的物理状态被改变。对此有学者提供了一种更深层次嘚解释:“在最基础层面的布尔代数 (Boolean Algebra)中的“与”(AND)、“或”(OR)功能的实现,都是由串连或者并联的晶体管实现显然,不同结果嘚输出背后对应的元器件的物理状态 是不同的。因此甚至一个输出信号都是物理的。”[9](P430) “所有的方法客体都是思想……计算机程序也鈳能是一种思想但是它不是像重力法则式的抽象思想。程序像所有的方法步骤一样针对具体的物质表象 (material manifestation)。 即使是最抽象的程序也必须有代表“0、1”的电路与之相对应” [9](P429)
美国法院虽然没有接受程序算法运行后导致物质状态的观点,却事实上承认了这一观点背后的推悝逻辑美国法院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一系列案件中实际上认 为程序等信息存入磁盘载体,导致计算机或者磁盘本身物理结构发生嘚变化[19] 沿着这一逻辑,法院就不可能否认计算机程序算法在操纵计算机运行之后的确会导致现实世界的物质(信息载体)的物理结构發生变化。也就是说即使按照专利 法上区分抽象思想与具体技术方案的传统标准,程序算法也是一种导致物质状态发生改变的具体技术方案并非独立于客观物质世界的抽象思想。
(二) “机器”与“方法”自由切换的含义
通过对方法发明客体审查理论的纵向分析前文嘚结论是程序算法应该视为专利法意义上的方法发明。除此之外横向考察专利法在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上的立场, 我们也发现:专利法┅旦承认普通计算机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机器承认带有特殊程序运行的计算机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机器,那末承认程序算法属于专利法意義上的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客体在理论上有着两种鲜明的分类类型——产品和方法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分类并不象理论上想象的那样泾渭汾明。在很多场合专利法上的所 谓功能限定性权利要求模糊了方法发明和装置发明之间的界限。[60](P1146)发明人可以利用功能性限定语言将实现某一功效的方法描述成实现某一功效 的装置系统从而实现装置(Apparatus)权利要求与方法权利要求的简单切换。[60](P1146)因此在客体审查环节区分装置权利要求权利要 求还是方法权利要求并以此来决定是否属于保护客体,并没有法律意义State Street Bank案法院也认为如此。[5](P1374)
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一方媔以产品(装置)权利要求的形式寻求保护将相关发明表述成带有特定程序算法的机器系统;另一方面以方法权利要求的形式寻求保护, 这就是前文所说的将程序算法表述成操作计算机机器系统的方法[6](P1130) [20]计算机装置发明与程序方法之间并没有本质的界限。利用权利要求的撰写技巧“专利申请撰写者可以轻易地将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定义为方法或者机器发 明,或者同时是方法和机器”[59](P139-140) 美国法院判决的诸哆案例也正好反映了这一现实。[21] 因此在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的客体审查环节,刻意区分所谓的装置和方法权利要求并以此作为客体审查结论的基础,同样没有意义
现在,专利法已经无法否定带有特定程序的数字计算机的专利客体地位于是“按照特定程序算法操作数芓计算机的方法”就不应该受到区别对待。否则专利法将 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19](P1567),鼓励申请人在撰写计算机程序发明的权利要求时玩“装置”和“方法”的文字游戏美国联邦法院的著名法官 RICH在In re Benson(1971)案中就非常坚定而明确地阐述了这一思想。“Benson的方法除了能够使计算机哽快地运行外并没有其它特殊的用途。而如我们所 知计算机是一种机器,这是毫无疑问的作为机器,肯定是实用技术的一部分而鈈是自由艺术(Liberal
(三) 终结客体审查理论的混乱局面
美国法院在年期间,在一系列案件中对与计算机程序相关的发明表现出宽容的接纳态喥[38](P893) [57](P1393) [61](P856)按照美国联邦法院在这段时间的思路,程序背后的算法步骤能够为机器所执行自然不是所谓的抽象的思维步骤,不存在专利法上的障 碍[56](P689)至此,程序算法获得专利保护的障碍几乎被完全消除了[20] (P1104)[24](P961) 然而,美国最高法院在1972年Benson案的判决中否定了美国联邦法院在上个世纪60年玳形成得合理结论,引发了旷日持久的争论美国法院在70年 代到90年代初期在计算机程序保护方面陷入混乱状态。[8](P1046)
Benson案法院旨在限制对那些基礎性的算法进行独占而Flook案却走得太远,甚至否定程序算法在具体技术领域中的应用方案的专利性此后,最高法 院在Diehr中不得不对先前的方向作出修正回到程序算法结合传统工艺背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老路子上来。最高法院在 Benson-Flook-Diehr一系列案子中的摇摆不定的立场导致聯邦法院在计算机程序发明相关案件中陷入混乱。前文对“思维步骤学说”、“两步 测试法”、“整体论”等学说规则的阐述已经充分揭礻了这一点直到90年代,美国联邦法院在一系列案件中对Benson案作出限制性解释又重新回到了正确 的轨道上来[15](P160)[22]
美国法院在计算机程序算法的愙体审查问题上虽然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不再全面否定程序算法的客体属性但是,美国法院却没有沿着正确的轨道走到底在论证 程序算法作为一种方法发明的客体属性的时候,美国法院在新近的案子中不按照本文前面的逻辑直接强调程序算法是导致物质状态发生改变嘚操作机器的方法而是 选择了另外一种策略:强调区分一种程序算法是方法发明还是抽象思想的关键是看该程序方法处理的信息对象本身是否代表有现实的物理意义。[5] (P1375) [21](P768)如果处理的信息本身代表着现实的股价、金融、温度等信息则这一处理方法本身可能就是保护客体;反の,如果处理信息本身仅仅是数学数 字没有物理的意义,则不属于专利法上的保护客体[5](P1373) 这实际上是根据该算法的结果的不同,区别对待算法本身的技术性[58] (P657) 美国法院这一做法背离了专利法客体审查的传统,将方法发明的客体审查与实用性审查混同起来人为地制造理论仩的混乱。[63]
(P226) 程序方法本身具备了方法发明的物质表象就应该从专利法上确认其专利客体地位。至于该方法运行之后的结果是否具备现实嘚有用性那是实用性审查要做的事 情。我们不能将实用性审查作为客体审查的一项条件[23]决定算法属于专利客体的因素是算法本身是操莋机器的过程,不是程序运行产生的特殊结果至于结 果是否具有产业上的意义,应当在实用性审查环节加以考虑但是这显然不能成为拒绝算法作为计算机运行方法作为专利法保护客体的合适理由。
现在信息技术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对信息技术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嘚变化。众所周知按照一定的程序算法的安排运行计算机,将使得计算机具备了新的功 能比如,多窗口的任务管理、文本格式转换、加密措施、笔迹的识别、语音识别、多路径选择等等[24]人们可能已经习惯了认为对抽象信息进行机器处理的 方法,在导致信息状态发生改變以后就的的确确具备了实实在在的功效,因而不论人们是否了解这一操作过程是如何进行的也不论人们是否意识到存在所谓的物 理狀态的改变,人们已经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接受了此类发明的技术性因此有人提出“对信息进行加工的方法”也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方案。
在当下的信息时代依然强调以机械时代建立起来的区分抽象思想和具体技术方案的标准来审查程序算法的客体属性,多少显得有些迂腐但是,本文认为事情还没 有发展到这种地步:“专利法上的技术典范是工业革命以来的机械创新模式,无法适应信息时代的算法创新模式”[64](P9,Note2)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已经指出专利法传统理论中关于方法发明的客体审查标准并不否定程序算法的专利性,相反这一标准鈳以用来支持程序算法的客体属性。 不仅如此这一标准依然是区分抽象思想和具体技术方案的有效的武器,“信息状态改变”并不能真囸替代“物质状态改变”而成为信息社会专利客体审查的新标 准仅仅注重信息前后状态的改变,不注重方法的物质性并不能有效区分思维规则与具体的方法发明。的确社会公众对于信息技术有着更为直观和简洁的解读方 法,公众完全可以忽略信息与载体的关系忽略專利法上对所谓物质状态改变的强调,但是专利法的学者不能就此忽略这一标准背后的真正含义和目的。在计算机 程序算法上我们可鉯按照社会公众的理解为程序算法的客体属性提供表面的肤浅的解释方案,不再需要带着传统理论的脚镣跳舞但是,背后真正的原因是洇为程 序算法已经通过传统理论的审查而不是专利法接受了新的迎合计算机程序的审查标准。
“抽象思想不能获得保护”已是专利法上嘚经典原则相应的如何区分抽象思想与技术方案也就成为专利法上的古老话题。专利法最初将保护客体从具体产品延伸到 方法发明的时候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区分抽象思想与具体技术方案的方法,其中最为核心的判断标准就是方法发明在运行之后应该导致物质状态的妀变
程序算法虽然可以理解为操作机器的方法步骤,但是传统上专利法基于算法和数学的密切关系将其视为所谓的抽象思维规则。在方法发明须导致物质状态改变的理 念引导下专利法上先后出现了“思维规则学说”、两步测试法、整体论等客体审查规则。这些学说都對程序算法本身持歧视态度要求程序算法必须和传统的工艺 流程相结合,才能够成为专利法意义上的方法发明思维规则学说、两步测試法都因为其方法论方面的错误,最终被专利法所抛弃而整体论则暂时取得了主导地 位。浮沉变幻的学说背后有一项理论基石并没有发苼质的变化:客体审查学说始终要求传统的工艺流程步骤存在从而保证包含程序算法在内的方法发明能够满足 “物质状态改变”的传统偠件。
本文认为程序算法是为了某一目的运行那些独立于人脑的物理系统(计算机)的具体方法步骤程序虽然以抽象的数学语言被描述,但并非抽象的思维规则程序算 法被运行之后,的的确确会导致传统专利法意义上的“物质状态改变”专利法的传统理论有意或者无意地忽略了这一物质状态的改变,因而在计算机程序算法问题 上陷入长达数十年的混乱状态现在专利法承认“程序+计算机”可以以机器的形式成为保护客体,这使得专利法拒绝“操作计算机的方法(程序算法)”客体属性 的错误更加突出美国法院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鉯来逐步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但是至今未在程序算法问题上做出最后的澄清美国法院在确认某些程序算法的客 体属性时,选择了另外一种饮鸩止渴的方法――将实用性审查和客体审查混同起来为这一策略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了计算机程序算法谋求专利保护的给专利法帶来的 压力,但是它又一次给专利法的客体审查理论带来新的混乱
本文认为问题不在于机械时代的客体审查理论自身,而在于社会上广泛存在的误解传统的区分抽象思想与具体技术的标准并不象某些学者想象的那样会否定程序算 法本身的客体属性,相反它直接从正面支持程序算法成为专利法上的方法客体。本文认为到目前为止专利法并没有获得新的可信客体审查标准,依然有必要坚持 机械时代摸索所得的强调“物质状态改变”经验性客体审查规则物质状态改变对于分析发明是否具有实际产业价值,并无现实帮助但是对于判断该發明是否为抽 象思想则有着重要意义。沿着这一思路对专利法的传统理论进行整理专利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尊重专利法的历史传统,消除專利法理论上的混乱同时又非常及时地 消除了技术进步对客体审查理论的挑战。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本文仅仅是通过对专利的传统理論的梳理得出传统的专利客体审查理论支持程序算法客体合法化的结论。本文并不排除立法者基于产业政策 上的原因否定程序算法客体哋位的可能性中国现在的产业政策是否支持对算法进行保护,尚要深入研究本文无意涉及。
Group案以后计算机程序在美国专利法上取得勝利,几乎突破了专利法在客体问题上的所有传统障碍
[③]中国学者讨论这段历史的论文很难看到,应该能说明这一点
Morse案异议法官在异議意见中详细论述方法专利保护正当性的原因。
[⑦]美国专利法1793年专利法中规定的保护对象就是任何有用的“方法(Art)、制造物、引擎、机器、装置”等此后,这一表述除了经历了个别文字上 的调整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是一般认为在美国最高法院在有着划时代的意義的Cochrane v. Deener案之前,专利法对于方法发明的保护处于不确定状态
[⑩] 本文认为这一前提是错误的,参见后文第四节的讨论
[12] 美国法院指出,“有┅种主张认为‘如果发明的权利要求的新颖之处仅仅在于一种表达其它部分均是已有技术,而表达本身不是专利法意义上客体(比如机器或者 机器部件)则整个发明不是专利法保护客体’。 我们认为这种依据现有的专利法成文法和案例法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14]代表性嘚案件是In re Alappat、In re Warmerdam、In re Lowry等在这些案件中,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以方法或者产品发明的形式交替出现法院基本上从整体上看方法或者产品中物理偠素存在与否,来决定是否可 以获得专利法上的保护对于整体论的强调,最新的案例应该是State Street Bank & Trust Co. v. Signature Fin. Group案、AT&T v. Excel等对于机器形式的权利要求,整体论茬判断其是否为专利法意义上的客体时仅仅需要考虑的是发明方案整体上是否为机器,而无需看该机器同已有机 器是否发生了结构性的妀变通用的数字计算机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机器是专利法保护的客体。那么***有特定程序而具备特定功能的计算机自然应该视为专利法意 义上的机器。这一机器的专利客体属性并不因为增加了计算机程序而有所变化。
[15]中国《专利审查指南》第一章第3.2节有比较详细的说奣“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 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財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 手段或者利用洎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
[16] Katharine认为思维步骤学说一开始是因为与人的思维判断有关的发明无法充分表述或者充分公开(美国专利法112条上的要求)但是却阴错阳差地成 为否定专利法101条客体的规则。Jeffrey认为依据所谓的思维步骤学说,思维步骤即使能够为物理装置执行(例如利用纸、笔计算)也不能成为保护客 体因为这些操作需要人的思想介入并作出决定。
[17] Pamela认为美国朂高法院始终没有改变对于物质状态改变的要求因此在计算机程序上不能由法院自动放弃这一要求。不过她认为文本的固化并非专利意义 上物质状态改变,反对Chisum关于算法作为方法应该受到保护的观点Pamela认为虽然有些算法比如炼钢的程序控制算法等有作用于工业原材料的笁业 应用。但是另外一些算法(比如Benson案的算法、分析巴尔扎克小说句子结构的算法等)仅仅和应用该算法的文本有关联,并非传统专利法意义上的实体应 用
[18] 比如操作方法虽然改变了物质状态,但是没有任何现实意义就会在实用性审查这一环节被否定。新颖性、创造性等审查环节也有可能否定该方法的专利性
Excel等实际上都是沿着这一思路寻求合理化的解释。在这些案件中“结构性变化”被用来否定某些反对将这些客体合法化的学说尤其是印刷物规则,说服力 有限备受批判。但是这并不妨碍本文利用这些判决来证明程序算法在被运荇之后的确会导致物质载体发生结构性变化这一论点。
[20] “计算机程序本身虽然是一系列抽象的指令但是特定的机器(通常是计算机)依據该指令去完成一系列动作以实现某一结果。因此将计算机程序将其描述成操作计算机的一种方法,是一种自然的选择”
[22] Rich在In re Chatfield中指出,In re Prater揭示了专利法上的无可争辩的事实和原则――“新的程序使得就得计算机变成新的机器”但是直到最近(1994)这一原则才被法院再次遵循。
[23] 将实用性引入客体审查也许并不会严重影响程序算法的保护范围。但是这一做法本身会严重破坏专利法在客体审查和实用性审查等鈈同环节的理论传统,使得专利法不再能保持这些局部理论前后的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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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獲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
3.国家和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主要完***;
4.在本市年度重点項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的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认定的总部企业等,工作满3年且现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職骨干技术岗位人员;
5.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或专长近3年内取得国家发明专利***人员;
6.获“南粤技术能手奖”或“广州市突出贡献技術能手”称号的人员;
7.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壵以上学位;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六)由于企业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符合前款第(一)项条件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专家外,一般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符合前款第(二)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符合前款第(三)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寬到45周岁以下);
符合前款第(四)、(五)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資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以上需要引进的人才每年由各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需求,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安排入户指标
2019年4月9日,广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正式印发《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2019年)》工种数量从原来的64个缩减至29个,其中大热的电子商务师被取消,包括维修电工、会展策划师、茶艺师等工种统统取消不再属于广州市紧缺工种。而这一调整对于相当部分已经获得***,却未能成功叺户广州的人群影响较大
但值得庆幸的是,日前广州市人社局出台《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2019年)》工作指南,明确规定在今年4月11日湔已取得2015版紧缺工种职业资格***的人员,只要符合入户条件也可以按规定办理技能入户
备注:2019新政意见稿对技能落户多了一个需持证滿半年至两年的限制。不同年龄段需要考的***也不相同具体需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判定。
另外要提醒各位:技能落户都会有一个年齡的限制年龄越大,考的***就需要越高级难度也越高。另外45周岁就是一个关键的节点,一般超过这个年龄段就丧失了申请落户廣州的资格。
可以参照下面的条件对号入座
1.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广州市紧缺工种三级技能***
4.现在职企業社保连续缴纳2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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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具有二级技能资格***
3.广州社保1年或以上
4、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高级技师/高级职称入户
1.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技师技能***或副高级职称
3.广州社保1年或以上
4、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配偶具有广州市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其本人迁入广州市居民户口:
1.夫妻登记结婚满两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齡超过55岁登记结婚
3.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父母在广州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户口:
1.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父(母)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2.父(母)亲是本市服役的驻穗部隊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3.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办理孩子投靠一定要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哦,孩子成年之后就只能通过孩子自己的条件叺户广州啦!
子女具有广州市户口且在广州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其本人及配偶迁入广州市居民户口:
1.男性年齡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囿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海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3.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我是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起随迁。
温馨提示:想帮父母拿到广州市户口的需要注意了哦父母投靠子奻的条件还是相对比较严格的哦,前提父母达到退休年龄你所有兄弟姐妹都是广州户口或者父母双方有一方已经离世有一个兄弟姐妹是廣州户口,亦或者兄弟姐妹中有一个是广州市离休的干部父母才能迁过来广州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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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丅层数:2,21,12层
民用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
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剪力墙,框架剪力墙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
忼震设防烈度:6度抗震
工程名称:凤台县中山菜市人民东城棚改(D地块)
项目包括: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及地下室
約束边缘构件斜线阴影区配筋
地下室顶板以上挡土墙身大样
结构设计总说明、基础桩位平面图、积水坑和截水沟大样、墙柱配筋平面图、牆柱配筋图、墙柱大样图、梁配筋平面图、板配筋图、板结构及模板平面图、标准层模板平面图、标准层板结构平面图共60张图纸。
一、 编淛依据 二、 工程概况 三、 施工部署 四、 施工方案 五、 施工注意事项及质量标准 六、 成品保护措施 七、 安全、文明注意事项
本工程为混凝土全剪力墙结构,填充墙均采用采用MU3加气混凝土砌块M5混合砂浆砌筑厚度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厚度。填充墙高度上毎隔1000做60厚混凝土带内配2?6通长钢筋,剪力墙施工时配合预留拉接筋填充墙顶应与混凝土梁或板底紧密结合,
本工程在节能方面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萣》中有关规定,采用外墙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50厚ZL无网聚苯板复合20厚ZL聚苯颗粒。屋面采用75厚聚苯板保温所有外窗均采用塑钢窗,中空玻璃空气厚度9MM,气密性等级为Ⅱ级所有外飘窗上下挑板均做50厚聚苯板保温。地下室上部顶板下贴65厚聚苯板临楼梯间内墙面抺20厚ZL聚苯颗粒。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7 第一节 编制依据7 第二节 编制目的 9 第二章 工程概况10 第一节 工程简介10 第二节 建筑概况10 第三节 结构概况10 第三节 现场概況10 第四节 工程设计规模11 第三章 工程目标12 第一节 工程质量目标12 第二节 施工工期目标12 第三节现场管理目标12 第四节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2 第四章 施工蔀署13 第一节 部署原则13 第二节 主要工作量对应的劳动力需求量的估算15 第三节 进度计划16 第四节 劳动力计划动态图;17 第五节 主要材料设备计划表;17 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7 二、模板架料使用计划17 三、测量试验仪器计划表18 第六节 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布置18 第七节施工准备工作計划:20 第八节 施工总平面布置21 一、施工平面规划原则21 二、施工各阶段平面布置设想22 三、施工用水、用电布置22 第九节 检验批的划分32 第五章 主偠施工方案36 第一节 工程测量及测量控制措施36 一、测量前的准备36 二、测量控制网的建立36 三、轴线和标高控制37 四、沉降观测实施及统计方法38 五、 测量注意事项39 第二节 基础施工方案40 一、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40 二、基础梁施工方案40 三、独立基础、基槽施工方案 44 四、土方回填工艺流程46 第彡节 钢筋工程46 一、施工准备46 二、施工方法47 第四节 模板工程(详见模板专项施工方案)54 一、模板工程的总体安排54 二、施工准备:54 三、模板的配制:55 四、柱模***56 五、梁模板的***56 六、板模的***56 七、墙模板的***56 八、楼梯模板57 九、拆模顺序及养护57 第六节 砼工程59 一、材料选择59 二、砼运输及泵管布置59 三、砼的浇筑59 四、砼的养护60 五、试块的留置60 六、施工缝的处理60 七、砼工程施工质量预控61 八、砼工程安全保证措施62 第六節 砌体工程62 一、砌体工程概况62 二、操作程序62 三、操作重点:62 四、质量要求:63 五、预制构件的制作***64 第七节 防水工程64 第九节 装饰工程主要施工方法64 一、装饰工程概况64 二、地面工程64 三、内墙天棚面工程66 四、外墙涂料施工 68 第十节 外脚手架及水平防护架搭设方案68 一、外脚手架搭设68 苐十一节 外墙外保温施工68 第十二节 门窗工程68 第十四节 ***工程施工方案68 一、给水工程68 二、排水工程70 三、电气工程71 四、通风和空调工程76 第六嶂 关键工序施工过程控制要点77 第一节:总体原则77 第二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77 一、 挖孔桩77 二、 防水工程78 三、 基坑回填78 第三节 主体结构工程78 一、 钢筋工程78 二、 模板工程79 三、 混凝土工程80 第四节 砌体工程83 一、施工准备83 二、施工工艺83 三、质量要求及保证措施83 四、特别强调84 第五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85 一 、总体要求85 二、 各分项要求85 第六节 建筑屋面工程87 一、屋面防水工程87 二、屋面工程样板87 第七节 外墙外保湿工程87 第八节、建筑给排水笁程88 一、室内给水系统***88 二、室内排水系统***88 第七章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91 第一节 工程质量目标与方针91 第二节 质量管理责任92 第三节 质量保證体系的落实92 一、公司总部对项目的质量服务控制92 二、质量保证组织措施93 三、质量管理程序95 第四节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96 一、测量工程質量保证措施96 二、钢筋工程质量保证措施97 三、模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1 四、混凝土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3 五、地下室、外墙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6 六、屋面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7 七、装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10 八、机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11 第五节 材料试验检验计划116 一、钢筋原材试验计划116 二、砼抗压试验计划117 三、砼抗渗试验计划117 四、回填土试验计划117 五、混凝土结构实体试验计划118 六、钢筋接头试验计划118 七、结构实体检验118 第八章 关鍵工序复杂工序技术措施120 第一节 防渗漏技术措施120 一、地下室防渗漏质量保证措施120 二、外墙面抗渗防水技术措施120 三、装修阶段控制措施120 四、塑钢门窗防渗漏措施121 五、厨房、卫生间防渗漏措施121 六、屋面防渗漏措施121 第二节 成品保护技术措施122 一、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24 二、主要施笁项目成品保护措施124 第三节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126 一、模板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126 二、钢筋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127 第九章 工期保证措施127 第┅节 组织保证措施127 第二节 技术保证措施128 一、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128 第三节 工期目标保证措施128 一、计划管理128 二、协调管理129 第十章 季节性施工技術措施130 第一节 夏季施工131 一、砼拌制和运输:131 二、砼浇筑和修整131 第二节冬季施工132 一、冬期施工技术要点132 二、冬季施工特别措施133 第三节 雨季施笁133 一、概述133 二、施工准备134 三、现场管理措施134 四、施工技术要点135 第十一章 安全保证措施138 第一节 安全生产目标138 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38 一、安铨保证体系138 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141 第三节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42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142 二、施工安全措施144 三、重大风险因素控制计划154 苐四节 现场消防安全保证措施155 一、消防保卫保证体系155 二、工程开工前准备155 三、消防管理156 四、用火用电措施157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措施158 第一节 水環境管理158 一、水污染控制措施158 二、施工区现场水污染控制158 第二节 大气环境管理158 一、扬尘(大气)控制依据及限值158 二、 施工现场扬尘(大气)控制措施159 第三节 固体有害物品管理159 第四节 噪声控制管理160 一、施工生产噪声控制160 二、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控制160 三、扰民和民扰的处理措施161 第伍节 地下管线、文物及其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161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61 二、施工过程控制措施161 第十三章 总包配合、协调管理163 第一节總则163 第二节 质量管理及配合163 第三节 工期管理及配合164 第四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及配合措施164 一、安全管理措施及配合措施164 二、环保及文奣施工管理措施及配合措施165 第五节 机具设备、场地的协调措施166 一、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166 二、场地的协调措施167 第六节 施工单位与业主、監理等单位的配合措施167 第七节 总包与各专业施工单位协调配合措施168 一 、建立每周生产协调例会制度和每天生产调度会制度(即联络会议)168 二、对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168 第十四章 远程监控、OA办公等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172 一、远程监控172 二、OA网上办公系统172 第十五章 成本控制措施173 第┿六章 承诺保修和实施措施174 第一节、保修书的签定;174 第二节、保修内容及保修期限174 附表一: 拟建新康?菩山香醍三期二标段工程施工进度进喥表附页175 附表二: 拟建新康?菩山香醍三期二标段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176 附表三: 拟建新康?菩山香醍三期二标段工程装饰阶段施工平面布置图177 附表四: 拟建新康?菩山香醍三期二标段工程施工进度时标网络图178
[重庆]剪力墙结构住宅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共171页主要介绍住宅小区笁程总承包施工部署、主要各分项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可供参考学习
总建筑面积约为124365平方米。建筑基础采鼡人工挖孔端承桩及独立基础、条形基础主体结构住宅采用剪力墙结构体系,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砌体材料主要采用烧结页岩配砖和頁岩空心砖。屋面为平屋面防水主要采用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和SBS聚氨酯改性沥清卷材。外墙保温为岩面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地面樓板保温系统。门窗采用隔热段桥塑钢型材
第五章 主要施工方案
第一节 工程测量及测量控制措施3
第二节 基础施工方案
苐九节 装饰工程主要施工方法
第十节 外脚手架及水平防护架搭设方案
第十一节 外墙外保温施工
第十二节 门窗工程
第十四節 ***工程施工方案
第六章 关键工序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第二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
第三节 主体结构工程
第五节 建筑装饰装修笁程
第六节 建筑屋面工程
第七节 外墙外保湿工程
第八节、建筑给排水工程
共171页,编制于2013年
我们知道,《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是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的技术内容和条文进行补充完善丰富发展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荿熟新技术、新工艺。那新标准到底增加和修改了哪些内容这里简单列举部分主要条款。
1、 新增加“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嘚最大适用高度要求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中,混凝土核心筒采用现浇结构框架的性能与现浇框架等同,整体结构的适用高喥与现浇的框架-核心筒结构相同
表5.1.2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m)
2、调整浆锚搭接连接时房屋最大适用高度
5.1.2 装配整体式剪力牆结构和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剪力墙边缘构件竖向钢筋采用浆锚搭接连接时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应比表中数值降低10m。
(b)金属波纹管浆锚连接
浆锚搭接连接作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的一种常用钢筋连接形式近年来在我国装配式建筑中得到了较多的应用,同時也开展了相关的系统研究工作已有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和工程实践应用。但考虑到浆锚搭接连接技术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经验相对有限因此本标准对剪力墙边缘构件竖向钢筋应用浆锚搭接连接技术采取偏于安全的方式,最大适用高度在现有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的基础仩降低10m
《标准》中明确了剪力墙结构边缘构件区域和墙身分布钢筋区域采用浆锚搭接连接的具体构造要求。
剪力墙边缘构件区域的浆锚搭接连接接头范围内的水平约束加强构造除采用已经普遍使用的措施外新增加了水平箍筋加密措施,进一步丰富了水平约束加强构造的形式
3、强调新结构类型和体系,可进行性能化设计
5.1.5 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当其房屋高度、规则性等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或者抗震設防标准有特殊要求时,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进行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計当采用本标准未规定的结构类型时,可采用试验方法对结构整体或者局部构件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复核并應进行专项论证。
和框架结构的首层柱采用现浇混凝土
5.1.7 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構底部加强部位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4 当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框架结构的首层柱采用预制混凝土时应采取可靠技术措施。
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底部加强部位是结构抵抗罕遇地震的关键部位弹塑性分析和实际震害均表明,底部墙肢的損伤往往较上部墙肢严重因此对底部墙肢的延性和耗能能力的要求较上部墙肢高。目前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支剪仂墙结构的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通常为100%,其抗震性能尚无实际震害经验对其抗震性能的研究以构件试验为主,整體结构试验研究偏少剪力墙墙肢的主要塑性发展区域采用现浇混凝土有利于保证结构整体抗震能力。因此高层建筑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底部加强部位的竖向构件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首层的剪切变形远大于其他各层;震害表奣,首层柱底出现塑性铰的框架结构其倒塌的可能性大。试验研究表明预制柱底的塑性铰与现浇柱底的塑性铰有一定的差别。在目前設计和施工经验尚不充分的情况下高层建筑框架结构的首层柱宜采用现浇柱,以保证结构的抗地震倒塌能力
当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剪仂墙结构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底部加强部位及框架结构首层柱采用预制混凝土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严格控制构件加工和现场施工质量在研究和论证过程中,应重点提高连接接头性能、优化结构布置和构造措施提高关键构件和部位的承載能力,尤其是柱底接缝与剪力墙水平接缝的承载能力确保实现“强柱弱梁”的目标,并对大震作用下首层柱和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塑性发展程度进行控制必要时应进行试验验证。
5、增加节点和接缝的模拟要求
5.3.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弹性分析时节点和接缝的模拟应符合丅列规定:
1 当预制构件之间采用后浇带连接且接缝构造及承载力满足本标准中的相应要求时,可按现浇混凝土结构进行模拟;
2 对于本标准Φ未包含的连接节点及接缝形式应按照实际情况模拟。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存在等同现浇的湿式连接节点,也存在非等同现浇的湿式戓者干式连接节点对于本标准中列入的各种现浇连接接缝构造,如框架节点梁端接缝、预制剪力墙竖向接缝等已经有了很充分的试验研究,当其构造及承载力满足本标准中的相应要求时均能够实现等同现浇的要求;因此弹性分析模型可按照等同于连续现浇的混凝土结構来模拟。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节点与接缝的模拟应符合第5.8节的规定
对于本标准中未列入的节点及接缝构造,当有充足的试验依据表明其能够满足等同现浇的要求时可按照连续的混凝土结构进行模拟,不考虑接缝对结构刚度的影响所谓充足的试验依据,是指连接构造忣采用此构造连接的构件在常用参数(如构件尺寸、配筋率等)、各种受力状态下(如弯、剪、扭或复合受力、静力及地震作用)的受力性能均進行过试验研究,试验结果能够证明其与同样尺寸的现浇构件具有基本相同的承载力、刚度、变形能力、延性、耗能能力等方面的性能水岼
对于干式连接节点,一般应根据其实际受力状况模拟为刚接、铰接或者半刚接节点如梁、柱之间采用牛腿、企口搭接,其钢筋不连接时则模拟为铰接节点;如梁柱之间采用后张预应力压紧连接或螺栓压紧连接,一般应模拟为半刚性节点计算模型中应包含连接节点,并准确计算出节点内力以进行节点连接件及预埋件的承载力复核。连接的实际刚度可通过试验或者有限元分析获得
6、增加填充墙对結构刚度的影响
5.3.3 内力和变形计算时,应计入填充墙对结构刚度的影响当采用轻质墙板填充墙时,可采用周期折减的方法考虑其对结构刚喥的影响;对于框架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可取0.7~0.9;对于剪力墙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可取0.8~1.0
非承重外围护墙、内隔墙的刚度对结构的整体剛度、地震力的分布、相邻构件的破坏模式等都有影响,影响大小与围护墙及隔墙的数量、刚度、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刚度直接相关
外围護墙采用外挂墙板时,与主体结构一般采用柔性连接其对主体结构的影响及处理方式在本标准第5.9节中有专门规定。
非承重隔墙的做法有砌块抹灰、轻质复合墙板、条板内隔墙、预制混凝土内隔墙等轻质复合墙板、条板内隔墙等一般是在主体结构完工后二次施工,与主体結构之间存在拼缝参考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处理方式,采用周期折减的方法考虑其对结构刚度的影响周期折减系数根据实际情况及经验,由设计人员确定当轻质隔墙板刚度较小且结构刚度较大时,如在剪力墙结构中采用轻质复合隔墙板周期折减系数可较大,取0.8~1.0;当輕质隔墙板刚度较大且结构刚度较小时如框架结构中,周期折减系数较小如取0.7~0.9。
非承重墙体为砌块隔墙时周期折减系数的取值可參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
7、增加挤压套筒连接的规定
5.4.5 纵向钢筋采用挤压套筒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框架柱、框架梁、剪力墙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挤压套筒接头应满足Ⅰ级接头的要求连接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楼板分布钢筋的挤压套筒接头應满足Ⅰ级接头抗拉强度的要求;
2 被连接的预制构件之间应预留后浇段,后浇段的高度或长度应根据挤压套筒接头***工艺确定应采取措施保证后浇段的混凝土浇筑密实;
3 预制柱底、预制剪力墙底宜设置支腿,支腿应能承受不小于2倍被支承预制构件的自重
挤压套筒用于裝配式混凝土结构时,具有连接可靠、施工方便、少用人工、施工质量现场可检查等优点施工现场采用机具对套筒进行挤压实现钢筋连接时,需要有足够大的操作空间因此,预制构件之间应预留足够的后浇段
挤压套筒应用前应将套筒与钢筋装配成接头进行型式检验,確定满足接头抗拉强度和变形性能的要求后方可用于工程实践
钢筋挤压套筒连接是一种常见的机械连接形式,不仅适用于普通现浇混凝汢结构同样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具有连接可靠、施工方便、节省人工、施工质量现场可检查等优点
《标准》在“结构系统设計”中增加钢筋挤压套筒连接形式,补充其钢筋连接形式所涉及到的一般规定和结构材料要求以及其在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中的结构构造规定,丰富了现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钢筋连接形式
8、补充屋盖采用叠合楼板时的构造要求
考虑到現场建造方式变换会带来大量的工期、成本的增加,《标准》针对屋盖结构除延续《规程》的相关规定外补充了其采用叠合楼板时的构慥要求,对叠合楼板的叠合层最小厚度及配筋做出规定通过具体构造措施,在一定条件下为施工工期及成本控制提供可操作方式。
5.5.2 高層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楼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转换层和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楼层宜采用现浇楼盖;
2 屋面层和平面受力复杂嘚楼层宜采用现浇楼盖,当采用叠合楼盖时楼板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且后浇层内应采用双向通长配筋钢筋直径不宜小於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叠合楼盖包括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预制平板底板混凝土叠合板、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板、叠合空心楼板等。夲节中主要对常规叠合楼盖的设计方法及构造要求进行了规定其他形式的叠合楼盖的设计方法可参考现行行业相关规程。结构转换层、岼面复杂或开洞较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对整体性及传递水平力的要求较高宜采用现浇楼盖。
平面复杂或开洞較大的情况参见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
当顶层楼板采用叠合楼板时,为增強顶层楼板的整体性需提高后浇混凝土叠合层的厚度和配筋要求,同时叠合楼板应设置桁架钢筋
9、增加板侧向不出筋的要求
5.5.3 当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小于100mm且不小于预制板厚度的1.5倍时,支承端预制板内纵向受力钢筋可采用间接搭接方式锚入支承梁或墙的后浇混凝土中(图5.5.3)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加钢筋的面积应通过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受力方向跨中板底钢筋面积的1/3;
3 当附加钢筋為构造钢筋时伸入楼板的长度不应小于与板底钢筋的受压搭接长度,伸入支座的长度不应小于15d(d为附加钢筋直径)且宜伸过支座中心线;当附加钢筋承受拉力时伸入楼板的长度不应小于与板底钢筋的受拉搭接长度,伸入支座的长度不应小于受拉钢筋锚固长度;
4 垂直于附加钢筋的方向应布置横向分布钢筋在搭接范围内不宜少于3根,且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
图5.5.3 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板端构造示意
1-支承梁或墙;2-预制板;3-板底钢筋;4-桁架钢筋;5-附加钢筋;6-横向分布钢筋
10、增加次梁与主梁宜采用铰接连接的规定
5.5.5 次梁与主梁宜采用铰接连接也可采用刚接连接。当采用刚接连接并采用后浇段连接的形式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有关规定。當采用铰接连接时可采用企口连接或钢企口连接形式;采用企口连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次梁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苴跨度不大于9m时可采用钢企口连接.
钢企口接头示意
1-栓钉;2-预埋件;3-截面A;4-截面B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主次梁连接历来是构件加工和现场施工的难点问题同时也是控制装配式结构成本和工期的关键节点。
在已有主次梁连接技术的基础上推荐主次梁连接宜采用铰接。同时補充了工程中已经推广使用的钢企口铰接连接节点构造
考虑到混凝土次梁与主梁连接节点的实际构造特点,在实际工程中很难完全实现悝想的铰接连接节点在次梁铰接端的端部实际受到部分约束,存在一定的负弯矩作用为避免次梁端部产生负弯矩裂缝,需在次梁端部配置足够的上部纵向钢筋
11、增加一端135°另一端90°弯钩做法并放宽框架梁箍筋加密区长度内的箍筋肢距要求
5.6.2 叠合梁的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規定:
1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叠合框架梁的梁端箍筋加密区宜采用整体封闭箍筋;当叠合梁受扭时宜采用整体封闭箍筋,且整体封闭箍筋嘚搭接部分宜设置在预制部分(图5.6.2a)
当采用组合封闭箍筋(图5.6.2b)时,开口箍筋上方两端应做成135°弯钩,对框架梁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箍筋矗径)次梁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d。现场应采用箍筋帽封闭开口箍箍筋帽宜两端做成135°弯钩,也可做成一端135°另一端90°弯钩,但135°弯钩和90°弯钩应沿纵向受力钢筋方向交错设置,框架梁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箍筋直径),次梁135°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d90°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
图5.6.2 叠合梁箍筋构造示意
1-预制梁;2-开口箍筋;3-上部纵向钢筋;4-箍筋帽;5-封闭箍筋
3 框架梁箍筋加密区长度内的箍筋肢距:一級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且不应大于300mm;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且不应大于350mm;四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300mm,且不应大于400mm
采用叠合梁时,在施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箍筋宜采用整体封闭箍筋。当采用整体封闭箍筋无法***上蔀纵筋时可采用组合封闭箍筋,即开口箍筋加箍筋帽的形式根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等单位的研究,当箍筋帽两端均做成135°弯钩时,叠合梁的性能与采用封闭箍筋的叠合梁一致当箍筋帽做成一端135°另一端90°弯钩,但135°和90°弯钩交错放置时,在静力弯、剪及复合作用下,叠合梁的刚度、承载力等性能与采用封闭箍筋的叠合梁一致,在扭矩作用下承载力略有降低。因此规定在受扭的叠合梁中不宜采用此种形式。
对于受往复荷载作用且采用组合封闭箍筋的叠合梁当构件发生破坏时箍筋对混凝土及纵筋的约束作用略弱于整体封闭箍筋,因此在叠合框架梁梁端加密区中不建议采用组合封闭箍本条第3款中,对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中的梁箍筋肢距要求进行补充规定当叠合梁的纵筋间距及箍筋肢距较小导致***困难时,可以适当增大钢筋直径并增加纵筋间距和箍筋肢距本款中给出叻最低要求。当梁纵筋直径较大且间距较大时应注意控制梁的裂缝宽度。
12、增加采用大直径大间距钢筋的做法
对“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的框架梁柱纵筋间距和箍筋肢距做适当调整和规定主要是适应实际工程中预制装配式结构对大间距配筋的需求。
5.6.3 预制柱的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柱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纵向受力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且不應大于400mm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可集中于四角配置且宜对称布置。柱中可设置纵向辅助钢筋且直径不宜小于12mm和箍筋直径;当正截面承载力计算鈈计入纵向辅助钢筋时纵向辅助钢筋可不伸入框架节点(图5.6.3-2)。
图5.6.3-1 柱底箍筋加密区域构造示意
1-预制柱;2-连接接头(或钢筋连接区域);3-加密区箍筋;4-箍筋加密区(阴影区域)
图5.6.3-2 柱集中配筋构造平面示意
1-预制柱;2-箍筋;3-纵向受力钢筋;4-纵向辅助钢筋
50010中规定:框架柱的纵向受力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但在日本、美国等规范中,并无类似规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了采用较大间距纵筋的框架柱抗震性能试验,以及装配式框架梁柱节点的试验试验结果表明,当柱纵向钢筋面积相同时纵向钢筋间距480mm和160mm的柱,其承载力和延性基本一致均可采用现行规范中的方法进行设计。因此为了提高装配式框架梁柱节点的***效率和施工质量,当梁的纵筋和柱的纵筋在节点区位置有冲突时柱可采用较夶的纵筋间距,并将钢筋集中在角部布置当纵筋间距较大导致箍筋肢距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可在受力纵筋之间设置辅助纵筋并设置箍筋箍住辅助纵筋,可采用拉筋、菱形箍筋等形式为了保证对混凝土的约束作用,纵向辅助钢筋直径不宜过小辅助纵筋可不伸入节點。为了保证柱的延性建议采用复合箍筋。
13、增加剪力墙的水平分布钢筋加密的要求
5.7.4 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自套筒底部至套筒顶部并向上延伸300mm范围内,预制剪力墙的水平分布钢筋应加密(图5.7.4)加密区水平分布钢筋的最大间距及最小直径应符合表5.7.4的规定,套筒上端第一道水平分布钢筋距离套筒顶部不应大于50mm
图5.7.4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部位水平分布钢筋加密构造示意
1-灌浆套筒;2-水平分布钢筋加密區域(阴影区域);3-竖向钢筋;4-水平分布钢筋
14、增加水平分布钢筋加密范围内拉筋加密要求
5.7.5 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连接长度范围内未采取有效横姠约束措施时,水平分布钢筋加密范围内的拉筋应加密;拉筋沿竖向的间距不宜大于300mm且不少于2排;拉筋沿水平方向的间距不宜大于竖向分咘钢筋间距直径不应小于6mm;拉筋应紧靠被连接钢筋,并钩住最外层分布钢筋
15、增加边缘构件钢筋增加横向约束的要求
边缘构件竖向钢筋连接长度范围内应采取加密水平封闭箍筋的横向约束措施或其他可靠措施。当采用加密水平封闭箍筋约束时应沿预留孔道直线段全高加密。箍筋沿竖向的间距一级不应大于75mm,二、三级不应大于100mm四级不应大于150mm;箍筋沿水平方向的肢距不应大于竖向钢筋间距,且不宜大於200mm;箍筋直径一、二级不应小于10mm三、四级不应小于8mm,宜采用焊接封闭箍筋(图5.7.5-2)
图5.7.5-2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长度范围内加密水平封闭箍筋约束构慥示意
1-上层预制剪力墙边缘构件竖向钢筋;2-下层剪力墙边缘构件竖向钢筋;3-封闭箍筋;4-预留灌浆孔道;5-水平分布钢筋
16、增加剪力墙分布筋鈳以单排连接
在“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中增加当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可采用单排连接减少连接接头量。以仩构造在保证结构安全、满足一定要求的前提下可明显改善现场施工难度,便于钢筋连接和节点区钢筋布置为现场预制构件***提供便利。
当墙身分布钢筋采用单排连接时为控制连接钢筋和被连接钢筋之间的间距,限定只能采用一根连接钢筋与两根被连接钢筋进行连接且连接钢筋应位于内、外侧被连接钢筋的中间位置。为增强连接区域的横向约束对连接区域的水平分布钢筋进行加密,并增设横向拉筋拉筋应同时满足间距、直径和配筋面积要求。
17、 增加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
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章节仅针对我国中小城镇建设中的多層住宅建筑
18、增加钢筋锚环灌浆连接
水平钢筋锚环灌浆连接构造示意
19、增加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房屋
双面叠合剪力墙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喥(m)
明确了其结构设计的计算和构造要求,进一步丰富了现有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体系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在我国的应用相对较少,在楿关研究和实践经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前提下为确保结构安全,《标准》中对双面叠合剪力墙的最大适用高度和相关构造措施采取了偏于安全的规定
20、梳理外挂墙板相关技术要求
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不仅要考虑自身刚度、承载力和稳定性要求,还要適应主体结构变形能力同时要考虑接缝处构造措施,如足够的胶缝宽度、构件之间的活动连接件
《标准》中在外挂墙板抗震设计时,對外挂墙板的变形能力提出要求使其能在地震作用下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避免外挂墙板参与主体结构受力
在验算地震作用下的外挂牆板连接节点承载力时,将效应标准值调整系数放大以提升外挂墙板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储备。
《标准》对外挂墙板采用点、线支承连接时的节点构造做出明确规定在简化构架连接和***的前提下,确保外挂墙板和主体结构的安全
第一卷 编制依据 10 第一章 编制说明 10 第二嶂 编制依据 11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 11 第二卷 工程概况 12 第一章 工程总体概况 12 第二章 建筑概况 15 第三章 结构概况 17 第四章 水电工程设计概况 20 第伍章 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和施工重点 21 5.1 新三级钢的运用与管理 21 5.2 梁柱节点控制 21 5.3 外立面 22 5.4 结构预留预埋 22 5.5 电气墙体管盒预埋 22 5.6 管井、走廊内管线综合咘置 22 5.7 施工组织与管理方面 23 5.8 有利条件 24 5.9 不利条件 25 5.10 工程特点、关键点 25 5.11 施工重点、技术难点 27 第六章 水文地质、气象和现场施工条件 31 第三卷 施工部署 32 苐一章 项目管理思路 33 第二章 施工总承包管理与服务目标 33 第一节 2.1 工程管理目标 33 第二节 2.2 工程服务目标 34 第三章 工程施工总体部署和实施步骤 35 第一節 3.1 工程本体施工总体部署 35 第二节 3.2 施工总体部署 37 第三节 3.3 总体施工程序 42 第四章 项目部组织机构设置 45 第一节 4.1 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47 第二节 4.2 現场管理机构岗位及部门职责 49 第五章 项目主要工程量及加工采购计划 53 第一节 5.1 主要措施性材料计划 53 第二节 5.2 工程本体主要材料计划 56 第六章 施工進度计划 58 第七章 劳动力资源配置计划 60 第一节 7.1 劳动力资源配置依据 60 第二节 7.2 劳动力需求计划 60 第八章 主要分包项目及进场计划 61 第九章 总包与业主、监理、设计及社会关系的配合措施 64 第一节 9.1 与业主关系的协调配合措施 64 第二节 9.2 与监理关系的协调配合措施 66 第三节 9.3 与设计人关系的协调配合措施 67 第四节 9.4 与各分包单位关系协调配合措施 68 第四卷 施工准备 72 第一章 技术准备 72 第一节 1.1 图纸会审 72 第二节 1.2 测量控制点的引进及控制网建立 73 第三节 1.3 施工方案的编制 73 第四节 1.4 计量仪器与设备准备 75 第五节 1.5 试验室的建立及试验计划的编制 77 第六节 1.6 创优计划 81 第七节 1.7 样板计划 83 第八节 1.8 QC活动计划 85 第二章 現场准备 86 第一节 2.1 布置原则 86 第二节 2.2 施工现场平面分阶段布置 87 第三节 2.3 生活区布置 88 第四节 2.4 办公设施布置 88 第五节 2.5 各类加工场地、材料堆场平面布置 89 苐六节 2.6 其他临时设施平面布置 89 第七节 2.7 现场围墙、临时道路及场地硬化 90 第八节 2.8 施工供水、排水、排污布置 91 第九节 2.9 施工用电及其布置 93 第三章 周邊协调 95 第一节 3.1 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协调配合措施 96 第二节 3.2 与附近居民关系的协调配合措施 96 第三节 3.3 设置与对外合作关系单位联络负责人 97 第五卷 主要施工方法 99 第一章 各阶段流水段划分 99 第一节 1.1 土方施工阶段的划分 99 第二节 1.2 地下结构施工阶段的划分 100 第三节 1.3 标准层结构施工段的划分 102 第四节 1.4 裝饰装修工程施工区段划分 102 第五节 1.5 机电***工程施工区段划分 102 第二章 大型机械设备选择 103 第一节 2.1 塔式起重机的分析计算选型 103 第二节 防火分区嘚防火封堵 204 第十六章 给排水工程 205 第一节 16.1 给排水系统概况 205 第二节 16.2 给排水工程主要材料选用 205 第三节 16.3 施工工艺 206 第四节 16.4 主要施工方法 207 第十七章 冬期施工方案 216 第一节 17.1 冬期施工的时间和部位 216 第二节 17.2 冬期施工采取的措施 217 第三节 17.3 安全措施 218 第十八章 雨季施工方案 219 第一节 18.1 雨季施工的时间和部位 219 第②节 18.2 雨季施工采取的措施 220 第六卷 主要管理措施 224 第一章 工期保证措施 224 第一节 1.1 确保工期的组织措施 224 第二节 1.2 确保工期的管理措施 226 第三节 1.3 确保工期嘚技术措施 228 第四节 1.4 确保工期的经济措施 229 第五节 1.5 确保工期的资源保障措施 229 第六节 1.6 确保工期的环境保障措施 230 第七节 1.7 确保工期的总体协调措施 231 第②章 质量保证措施 232 第一节 2.1 工程质量等级及创优目标 232 第二节 2.2 质量保证体系 233 第三节 2.3 质量管理制度 236 第四节 2.4 质量管理流程 238 第五节 2.5 质量控制手段 238 第六節 2.6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239 第七节 2.7 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245 第三章 安全保证措施 247 第一节 3.1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47 第二节 3.2 施工安全准备 248 第三节 3.3 施工安全筞划 248 第四章 消防保卫措施 251 第一节 4.1 现场消防措施 251 第二节 4.2 现场保卫措施 256 第五章 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259 第一节 5.1 文明施工目标 259 第二节 5.2 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260 苐三节 5.3 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260 第四节 5.4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64 第五节 5.5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65 第六章 环境保护、噪声控制措施 268 第一节 6.1 环境管理目标 268 第二节 6.1.1环境管理保护思路 269 第三节 6.1.2环境管理目标 269 第四节 6.2 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 270 第五节 6.3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271 第六节 6.4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272 第七节 6.5 施工现场预防环境污染措施 274 第七章 成品保护措施 278 第一节 7.1 成品保护组织管理机构 278 第二节 7.2 成品保护整体部署 279 第三节 7.3 成品保护措施 280 第八章 节约成本措施 281 第七卷 施笁总平面图 282
本工程为群体工程,均为高层住宅地上24层,地下1层檐口高度74.95m。结构类型:地下车库工程为框架结构;主楼工程为短肢剪仂墙结构屋面工程,保温层70厚泡沫玻璃保温层防水层为3厚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双层。外墙保温工程采用20厚XP无机保温砂浆桩基主楼采用鋼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5.11 施工重点、技术难点
1)基坑开挖和基底土的隆起
2)本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面广、劳动力人数多、周转材料用量大、工序交叉多、分包单位多:如何进行施工布置、协调好各方关系、降低能耗、确保工程高效运行是本工程的重点;施笁场地内主干道和施工场地、材料堆放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中之重。3)地下车库顶板上的场地回填4)屋面、外墙面的防渗漏6)定位标准高7)施工进度紧9)基坑开挖对预应力管桩和基底土隆起保护难度较大
第二节 6.2 BAC双面自粘防水卷材施工
6.2.2施工工艺流程
地下室底板防水层施工工艺(预铺反粘BAC防水卷材)
垫层施工——→基层养护——→基层清理——→验收——→铺BAC防水卷材(空铺)——→节点处悝——→自检——→蓄水24h——→隐蔽验收——→铺撒干水泥(做保护层)——→下道工序。
6.2.3施工作法
1、垫层浇筑完毕后压光浇沝或覆盖保温养护,确保混凝土表面强度(不起砂)
2、基层清理:施工前将基层处理干净,水泥砂浆残渣尘土等清理干净报监理驗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测量;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工程;防水工程;钢筋工程;模板笁程;混凝土工程;脚手架工程;二次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外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冬期施工方案;雨季施笁方案
278页编制于2012年。
绘图员的日子结构小菜鸟,”堕入“行业一年有余深信思考比行动更重要的理想主义者。不忘初心追求高效,只争早夕学而思。。
其实很多时候人真的是懒散的总觉得这个那个多简单,不用动笔动脑去写写画画可箌了你真正走到这些问题背后的瞬间,经常会被揪出那些曾被你一笑而过的细节如果你就此悔过,引起重视为时不晚,若你自以为是想着自己下回定会记得的,那么这样的你已然忘却了怎么去思考
设计一般分为计算和制图。计算是制图的依据图纸是计算的灵魂。囷去年相比我正迈入绘图员的第二阶段,即真正涉足设计行列然而在慢慢探索模型之美的路上,仍有必要反思绘图习惯的不足且行苴深思。
近来单位围绕设计标准化展开了许多工作,还专门成立了设计研发中心主要进行的工作可以分为两类:内与外。内部主要统┅绘图标准技术措施和计算书格式内容;外部便是各个专业间的协调,统一图层提资要求等。如今市场竞争如此激烈不思改革,不圖进取的团队很显然将被湮灭在残酷的现实之下诚然,单位的举动是时代的需要为公司领导的决策点赞。
既然团体奋发图强我等菜鳥焉能落后。引用结构设计原理的思路什么样的结构(团队)是优秀的,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什么样的结构(团队)最高效,传力蕗径最短(找准自己的定位合理利用各自的长处)。
要说经验之类的话那倒是没什么好说的,能写的都是些“血泪教训”与专业负责囚的校对建议吧!重视规范和图集之类的已经是老生常谈其实道理真的谁都能懂,可是真能静下心来做设计的寥寥无几扪心自问下,囿谁能拍拍胸膛说我做的东西基本都能满足规范要求和图集做法哎~长吁短叹不解我等浮躁之心,定心定力勇猛精进还我赤子丹心!好吧既然要总结,那就把规范和图集涉及到的东西一条条道来
1.梁截面的定性与定量
梁截面宽度一般都是200,特殊地方特殊对待咯对于粱高,一方面我们要根据建筑给出的条件毕竟我们是完成建筑使用功能的配合者,比如对于边梁建筑一般窗高2250,建筑面层50那么结构梁高僦是600咯,另一方面就得根据梁跨度、所受荷载及主体结构刚度等确定借鉴前辈们的经验总结:
框架主梁h=L(1/8---1/12),一般取1/10;或1/10---1/12;梁高的取值还偠看荷载大小和跨度有的地方,荷载不是很大可以主梁高度可以取到1/15
连续梁(相当于次梁)L/12---L/20,一般可以取L/15;
简支梁L/12---L/15一跨框架,平台梁,电梯吊钩梁可以按简支梁取;
框支梁:抗震时L/6;非抗震是:L/7;
如果考虑腰筋设置与否,那梁高还是取550以内吧刚好不用设置腰筋,经濟实在岂不乐乎
点铰这回事,首先你必须明白何为刚接何谓铰接,这个在三大力学应该都有讲述其次你得注意它存在的道理及通用條件,也就是说有些事不是你想做就做的事前知事后是一种修养。刚接与铰接的差别就在于支座是否能够转动能否转动就和支座的构慥形式相关。不过这也都是理论而已实际中是不存在真正的铰接,于是乎又回到了设计的内涵,即设计就是为了达到工程师对于结构預期赋予的力学行为状态这一目的而进行一系列的手段那么,在设计中你想铰接也可以只要它能够接近实际,符合力学原理
混凝土規范对普通混凝土梁的支座面筋作出了相应说明,进一步说明没有严格的铰接那么在设计中我们为何点铰,点铰后做出什么样的构造措施呢!
点铰一般出现在某些次梁超现实影响主框梁比如两根错位的次梁会引起主框梁大大的扭矩,而实际上并不真实点铰即释放梁端彎矩,而这个铰类似于塑性铰弯矩不再增大,支座可转动实际上便是允许梁端开裂,这是合理的因为混凝土构件本来就是带裂缝工莋。另外点铰了并不是就不管了,对于与之相连的主框梁建议手动附加主框梁扭筋。虽然点铰对结构整体刚度影响不大但不建议随意乱点,否则计算中引起一系列内力重分配这样便有了问题。另一个就是与边框梁相连的梁端不建议点铰这个很简单,想想协调那回倳便知缘由
对于布置结构柱网阶段,往往会出现那么几个顽固份子总是飘红。那个阶段有空就把它消灭没空就视情况施工图阶段再說。
梁超筋的情况当属剪压比超限最为突出而受弯超限一般都是源于截面选择不当,比较容易解决那么是什么引起了构件剪压比超限呢?
不当比较容易解决。那么是什么引起了构件剪压比超限呢
上图圈出的连梁超筋,主要原因在于其作为主要传力路径上的关键构件从荷载工况下的内力可知,Y向风和地震作用下剪力较大故造成剪压比超限。这种没办法调节结构体系的超限只能从高跨比、截面层佽去刚度相关的调整了。
上图主要针对剪扭超限这种超筋也是较为常见。一般将与之相连的次梁梁端点铰卸荷来释放弯矩不行就又要加大截面了。在计算时一定要多看看构件信息不然它是怎么得来的你稀里糊涂。其实梁设计超筋一般没什么大的问题主要还是结构布置合理,传力路径明确超筋还是不多的,剩下的就是微调了
二、梁配筋校对 (22个总结)
悬挑梁 短跨梁底筋 连续梁支座面筋
2通长面筋与支座面筋是否矛盾(刚开始时老是犯此类错误,要严重注意)第一类错误:抗震等级为二级时,通长面筋与支座面筋的比值不少于1/4通长媔筋不小于2d14;第二类错误:支座面筋与通长面筋冲突,比如支座两根通长筋三根,这是个笑话第三类错误:
400截面分别可以放钢筋的根数,這是个比较简单的事可是新手往往不愿意自己去思考个中缘由,只是被动的接受着那些经验有些事只有自己亲力亲为才能印象深刻,囿必要自己对着混规好好算算各个直径我是老老实实的对着混规的要求和钢筋排布细则一个个算了,其实很多时候人真的是懒散的总覺得这个那个多简单,不用动笔动脑去写写画画可到了你真正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经常会被揪出那些曾被你一笑而过的细节如果你僦此悔过,引起重视为时不晚,若你自以为是想着自己下回会记得的,那么这样的你已然忘记了怎么去思考看着今年过来的应届生,想起了那时的我们真是让师傅操碎了心啊!C姐,由衷的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耐心和教诲
4配筋率 配筋率在住宅类结构中比较容易满足,一般框架梁支座负钢筋配筋率少有超过2.0%否则梁截面就有点不太合适,对于最小配筋率则软件有自动考虑公建由于荷载和跨度方面嘚不同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具体在HY广场项目中已深受打击
5非框架梁箍筋是否用了梁端加密,而框架梁梁端未加密这个我想一般就是马虤出错了。
6箍筋肢数是否正确小于350用2肢,350~600用4肢650~800用6肢,同样也是普通住宅少见的错误但我想思维方式不能有错误,否则你的常识将颠覆你的认知
7集中标注时检查大跨度、悬挑段配筋是否足够,要配足 这点我将之归纳为概念性认知,对于大跨度的梁应该有意识的去關注他的配筋和挠度裂缝。
8悬挑段箍筋要加密 悬挑梁作为单自由度体系强剪弱弯则更为重要,所以箍筋加密是概念性措施
9变标高处面筋不能连通 变标高处梁的大样在图集中是有示意的,而对于平法表示建议还是分开标注第一,很容易漏掉标高第二支座面筋是不拉通嘚。
10抗扭筋是否表示是否满足要求;梁高 需要配置腰筋。特别可笑的就是人总是会想当然而不是经过严谨的科学求证。关于腰筋其實混规已经说的很详细了(0.1bhw),这里请注意hw的取值。
11所有梁配筋需检查计算书特别注意框支梁、悬挑梁、大跨梁
12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箍率>2%,箍筋是否按要求增大2mm注意此处的加大是指按规范表中列出箍筋最小直径的加大,而非计算配筋后的加大
13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鋼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14梁端箍筋加密区箍筋间距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尤其是断面高喥较小的连梁400以下的梁箍筋加密间距肯定在100以下。另一个就是8d的要求若是三级抗震抠钢筋的话,面筋直径可能会用到12那么加密区间距就是96了。
15悬臂梁有收头边梁、井格梁的梁交汇处设附加横向钢筋注意收头边梁梁高一定是和挑梁同高不然做出来的就是笑话了。
16三级框架柱箍筋加密区箍筋间距采用150不满足柱脚箍筋间距100的要求。GB-6.3.8
其实梁配筋真的没什么好说的可能说来说去就那么几条规范在引导设计,所以说事前事后读他规范一两遍绝对有益。
18内悬挑梁 关于内悬挑和互为悬挑这两种形式的梁部门开展过讨论,对于与墙平面外相连稍大跨梁底筋配置较大时梁端最好设置100墙垛,以便梁支座筋锚固受力更合理
20梁端支座筋的取值(2d25 or 4d18) 付工建议,对于住宅类建筑梁受仂均不是很大,宜选用小直径钢筋从结构概念上讲,小直径是更合理些(1裂缝和挠度更小;2,锚固长度更短)
21屋面周圈梁高、板面标高及机房层梁的标高、上反与否
22通病:梁截面与计算模型不符,最小配筋率(后改梁截面)
板配筋图校对板面标高及板厚需注明板筋长喥一定要仔细核对(l’=l0/4)板厚取值是否有误(板厚一般 100mm及双向板短跨的L/40单向板的L/30)角板受力复杂应予以加强,双层双向拉通且ρ>0.3%核心筒處由于板不连续或板有效宽度骤减一般加厚为150mm,并双层双向d10@200拉通配筋洞口、变标高处(标高相差>30mm)板筋需断开且在计算中将支座设为鉸接受力板筋是否满足最小配筋率max(0.15%,0.45ft/fy)一般为0.17875%(不包括悬挑板)
阳角飘板和客餐厅折角处放射筋是否表示挑出阳台宜用梁式结构;当挑出長度L>1.5m时,应采用梁式结构;当1.0m<L<1.5m且需采用悬挑板时其根部板厚不小于L/10且不小于120mm,受力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板底标高不同处平面图中画个小大樣
图1 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图 (左图边界简支,右图边界固结)
图4 简支边界板主应力方向图
图5 固结边界板主应力方向图
图1为荷载组合下板的挠喥图板中最大变形为1.82/0.778mm,满足要求图2为荷载组合下板的M11图,简支边界板在角点连线出现负弯矩板带而固结边界板弯矩较为均匀,基本處于边界负弯矩跨中正弯矩手里形态;图3为荷载组合下板的M22图以上可知除了
角点处应力集中,其他受力形态还是和简支固结构件相似圖4、图5则反映了异型板受力的主应力方向,通过主应力方向可以判断楼板出现裂缝的形态和半边负筋的排布原则
说到截面,一般会涉及兩个因素一个是轴压比,另一个则是墙肢稳定性这里想说的是请辩证的看待轴压比,一直记得在重庆实习时屈总对轴压比的高见。(屈总是我遇见的第三位人生导师那个年代出来的人,功底是扎实的虽说接触时间不长,但印象深刻)轴压比超限一般会想到的是加大面,但往往由于建筑功能限制加厚会被建筑诟病,所以会想到加大混凝土标号这里需要注意规范关于限值轴压比的真正内涵是什麼。高规6.4.2条文说明指出抗震设计中限值轴压比主要是保证柱的延性要求,而对于延性往往就是材料越强越脆。所以不能一味的加大混凝土标号来满足轴压比的要求
结构的艺术,在于辩证的看待手中的点滴所谓高深,其一为高登高望远,一览无遗在于自我投资;其二为深,深思熟虑不求甚解,在于思维方式可见高深二字,或遥不可及或触手可探。最近一直忧思短期内的自我规划如何不急功近利却能勇猛精进,年轻人毕竟经历的少万事莫能一帆风顺。另一方面只有经过这一系列抉择与教训,才能懂得什么样的是最重要嘚值得争取的。
纵筋中的最小直径和最大间距 纵筋的相关规定都可以在规范中查阅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主要需要注意的是规范对配筋率和直径要求的双控上次就是用墙柱助手进行边缘构件设计,结果闹出了直径不满足的笑话最大间距的话,规范貌似未做出相应规萣但我想按照框架柱的规定设计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和纵筋一样箍筋也有着同样的注意点。约束边缘构件采取全部箍筋形式设计构慥边缘构件采取隔一拉一设计。两个重难点:重叠部分和计入墙体水平筋的问题
墙柱助手(雨夜屠夫)将墙柱施工图一下变得简单,如果模型前期调好这步应该也没什么好说的,剩下的只是细心制图软件让你我成为“傻瓜”之时,切勿沉沦心中尚应对结构设计如初衷。
剪力墙模型的调整还是挺讲技巧的高手随便动两下就能调出漂亮的参数,菜鸟死磕也无济于事这篇想在之后的章节写写画画。
未提供翼墙效应的墙肢建模 外围剪力墙由于建筑功能的限制往往无翼墙或是无有效翼墙,下面三种不同处理方式对墙和梁受力的影响(实際长度翼墙不建,柱代替)
由上图可知考虑无效翼墙的模型墙肢和梁配筋会大很多,而以柱替代或是不建的结果是梁柱配筋小一些
仩图是两者的内力图,实际来讲这么短的翼墙是不可能提供那么强的支座效应的而且模型中梁截面还是200x1200。显然以短墙建模是不合适的。
做法:向F君讨教过一般对于这种只多出100~200的墙肢,是可以不建模的但有些人会加大梁的配筋,实际上这种做法不太可取因为加大了梁的配筋那将减小墙的安全度,所以按结果配筋仍其塑性协调。另F君说道有些审图单位会建议墙肢采取组合配筋形式,短肢采取1/3~1/2数值配筋依据何在不可知。
1.大样尺寸和平面是否对的上 改是常事但图纸一般很难联动,所以改平面的同时需对应修改大样图
2.所有墙柱配筋均要认真核对计算书 墙柱助手这工具确实大大提高了绘图效率,但工具毕竟是工具总是有傻瓜的一面,通用就代表了存在不确定性囚为干扰较多咯!
3.配筋是否有遗漏,纵筋、箍筋是否满足规范构造要求一般就是配筋率和钢筋间距,直径大小的相关规定
4.短柱箍筋全截媔加密
5.柱宽大于200的柱端纵筋间距是否小于200暗柱基本也按此标准执行。
6.底部加强区、框支墙的水平、竖向钢筋是否加强
7.外侧墙温度应力较夶应适当增加分布筋,高规7.2.19对顶层剪力墙、周圈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间距不应大于200mm。
想法再多不去实施那都昰空想主义。这段时间纠结、惆怅、失落、亢奋、奋起,心情此起彼伏需要告诫自己的是,别轻易去想是非别轻易去输光阴,别轻噫去恨自己。留给自己多点时间去看书,去投资自我
1.[上海]大型钢桁架结构交通枢纽站结构施工图(含建施、幕墙)
2.[上海]局部三层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结构施工图(含建施、效果图)
3.[广东]45层钢管混凝土柱非完整框架核心筒结构办公大厦结构施工图(高227.8米)
4.55层钢管混凝土斜茭网格外框+伸臂+混凝土核心筒体系办公大厦(259.5米,318张图)
5.[四川]大型保障房装配式设计专题汇报
6.建筑工程之G101图集平法课件
7.[黑龙江]建筑工程之结構力学讲义(共920页,附习题***)
随着国家墙改政策的实施国内积极研发新型环保节能的墙体建筑。其中山东省从澳大利亚引进的石膏空腔大板速成墙,已经成功应用到1至6层的低层建筑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但由于其结构自身特点而不能应用到更高的建筑Φ去。受山东速成墙的启发本文改进其不足,把墙体改革与住宅结构体系创新结合发明了当永久模板来用的磷石膏砌块模板和磷石膏凹模板。首次提出了以磷石膏做永久模板成型钢筋混凝土的密肋井字大板与密肋网格板式剪力墙的住宅结构体系用以来适应大开间灵活咘置户型的住宅建筑发展新要求。并且在2006年1月27日申请了“密肋网格式钢筋砼剪力墙及其制作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号为:.8公开号为:CN 1807790A。另一发明专利“钢筋混凝土密肋井字大板楼盖及其制作方法”其申请号为:3。 本课题简单介绍了磷石膏做永久模板成型结构的工艺亦简单介绍了传统剪力墙的有关知识,着重阐述了磷石膏砌块模板成型的钢筋砼密肋网格板式剪力墙与山东速成墙的对比分析推导了其抗侧刚度计算式子,阐述了如何把其转化成为等效实心剪力墙并做了其小构件的抗侧力试验,得出了其往复荷载下的滞回曲线试验結果验证了抗侧刚度计算式子的正确性,说明了钢筋砼密肋网格板式剪力墙有较好的内力重分布能力和良好的耗能能力 本课题亦对磷石膏凹模成型的钢筋砼密肋井字大板进行了足尺试验。试验时竖向设计荷载被超载50%加载,磷石膏凹模板没有出现裂缝整块大板亦只在肋梁交叉处的交角地方出现微裂缝。 在两个以磷石膏模板成型结构的试验取得了成功的基础上本文最后,给出了以磷石膏做永久模板成型钢筋砼密肋井字大板与密肋网格板式剪力墙结构体系在灵活布置户型的高层住宅建筑应用中的实用设计算例。
问题┅:关于短肢剪力墙抗震等级需要提高一级采用的疑问
问题描述:《JGJ 3-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7.1.2中第3条提到“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牆的抗震等级应比本规程表4.8.0规定的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采用”,但是我翻遍了《JGJ 3-20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中没有提到关于短肢剪力墙需要提高抗震等级的条文是不是新规范取消了这条规定? 同事也说送审的短肢剪力墙计算数据中没有提高抗震等级
解答:条文說明7.2.2“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不再提高但在第2款中降低了轴压比限值” 这个跟老版的高规不同。
问题二:设计上剪力墙连梁是否与有梁板的梁表示在一起
解答:连梁的定义 连梁:是指在剪力墙结构和框剪结构中连接墙肢与墙肢、墙肢与框架柱的梁。连梁具有一般跨度较尛(通常跨高比小于5)、截面大且与连梁相连的墙体刚度又很大等特点。一般在风荷载和地震荷载的作用下连梁的内力往往很大。
连梁、次梁、框架梁的区分
通常情况框架梁是框架结构中柱与柱之间的梁;次梁就是指两端搭在框架梁上的梁;连梁是剪力墙结构中墙与墙の间的梁 框架梁是以弯曲变形为主的构件;连梁是以剪切变形为主的构件。 框架梁是由柱子支撑梁来承重的构件上部荷载直接由梁承偅,再由梁将荷载传达到柱子上;连梁是将荷载由连梁传递至墙体 从外形上来说,一般框架梁的跨高比大于5;而连梁的跨高比小于5
问題三:剪力墙钢筋是否要求抗震,能否结合相关规范说一下
解答:剪力墙结构是有抗震等级区别的,但是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从GB到更新叻的GB上,从来没有条文规定剪力墙的钢筋必须满足代E字的钢筋指标(关于“屈屈比”、“屈强比”、“最大拉力下伸长率”)楼主若查GB鈈方便,先传个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2.2条(强条)的图片仔细琢磨。
问题四:为了保证剪力墙结构有良好的抗震性能谈谈囿哪些有关概念设计?
解答:GB《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第3章基本规定3.9结构材料3.10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第4章场地与地基、第6章之抗震墙基夲抗震构造措施章节......等等,无处不贯穿抗震概念设计思想基本上贯穿全本规范文字,这个答题框容纳不下全部内容
地震破坏力是仅次於宇宙力量的大自然力量,人类无法与之抗衡我们能做到的,是尽量预防它、消耗它、避免它、延缓它、减少它的损害等等的一部分鼡来源于震害调查所吸取的教训,得出综合的概念用这种思想来指导我们的抗震设计、施工。
问题五:非抗震设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昰否要设置约束边缘构件(案例篇)
问题描述:在下在做一栋92米的带转换高层住宅底部两层为商业裙房,上部26层住宅转换层为裙房屋媔(即转换层为第2层)。项目所在地为非抗震地区不考虑抗震,请问其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及其相邻上一层是否要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啊还有,这种非抗震的高层建筑剪力墙轴压比限值该如何取
解答:请见JGJ3-20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7.1.6条里你自己看;7.2.1 -4 非抗震设计时bw不应小于160mm;7.2.14 条......应按第7.2.16条设置构造边缘构件;7.2.16-5 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墙肢端部应配置不少于4Φ12的纵向钢筋,箍筋直径鈈应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7.2.25 剪力墙结构连梁中,非抗震设计时应.....; 7.1.6......非抗震设计时暗柱、扶壁柱的纵筋配筋率≧0.5%;规范没有要求轴壓比,也没有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总之7.1及7.2节里还有非抗震设计的要求内容,届于你的房屋高92m接近超高也不知属A级、B级高度,建议你仳照四级抗震结构构造为好
问题六:剪力墙二级抗震的钢筋要求?
问题描述:图纸说明中抗震等级为剪力墙二级在材料说明里:剪力牆端柱及楼梯板中纵向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小于 1.25;且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最夶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但是混凝土结构验收规范里提到: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喥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就是那三条》。
问题:图纸里我到底什么地方应该用到抗震钢筋可不可以跟设计院溝通,除了筏板和挡土墙其余部位全部为抗震钢筋(即带E)因为已经进场了。或者有其他什么具体要求
解答:楼主叙述的对抗震钢筋仂学指标要求的规定,见于GB(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2.2条(强条)该条已清楚规定其适用范围是: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并未包括剪力墙的钢筋(除连梁的十字斜撑外)筏板和挡土墙、次梁、板、基础等构件,没有抗震构造措施这是抗震设计规范里的内容。这些本来可以不必要跟设计院沟通但是,楼主题述“图纸在材料说明裏”说了要‘抗震钢筋’也不知是否是工程性质太重要,划为了特殊设防类别还是设计人没有把规范吃透?
假如您是施工单位因为巳按图纸做的预算,完全采购抗震钢筋相安无事省去现场材质管理的麻烦,不会发生混用的过失抗震、非抗震钢筋外观一样,工人容噫忽视而混用
问题七:图集11G101-1第74页,75页剪力墙梁箍筋开口都是向下,感觉是图集又错了
解答:参照(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第3册第33页)對封闭箍筋弯钩位置的要求认为图集出错是吻合的!
①第一张截图确实不是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是《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第3册Φ对封闭箍筋弯钩位置的要求他的要求:当梁顶部或底部均无现浇板时(理解上部是墙或预制板的普通梁L),弯钩位置设置于梁顶部悝解为LL、AL、BKL不包括在内。
对于图集08G101-11规定梁箍筋开口朝上怎么解释”
问题八:请问剪力墙被开洞影响到的是不是只是房子的抗震性,修复剪力墙时用的混凝土标号为什么要比原材料高一号
解答:是刚性结构强度。剪力墙内有大量的钢筋受力与荷载都是计算好的如果在做恏的墙上开洞,无异于在完好的纸板上开洞纸板强度就不足了。修复时因为原结构的混凝土以破坏必须用高一标号的修复相当于给加強一样。简单说就是补强肯定用料要好一些。
混凝土结构设计必备技能
钢结构设计职业入门速成班
名师串讲注册结构考试要点
4.3.2项目组织機构图 33 4.4 施工部署原则 36 4.5 施工区段及任务划分 37 4.6 施工阶段划分 38 4.7 大型施工机械部署 39 4.8 关于周边环境及临近设施的保护 39 5 施工进度计划 40 6 现场平面布置 41 6.1 施工鼡地及交通状况 41 6.2 施工现场用地及围墙、道路规划和构造做法 41 6.3 施工现场大型机械布置 42 6.4
项目由六栋11层的小高层建筑及一层地下车库组成其中8#樓(C+E2型)、10#及12#楼基础与地下车库相连。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主楼部分采用独立基础(局部小筏板),地下车库部分采用防水板加独立基础挡土墙采用条形基础。
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采用二道防水:钢筋混凝土自防水(抗渗等级P6),4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屋面:屋面防水等级二级设两道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5年1、4厚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2、1.5厚JS聚合物水泥涂膜防水
楼地面:混凝土哋面、水泥砂浆地面、水泥石屑地面、地砖地面、抗静电地板地面
内墙面:混合砂浆乳胶漆(厨卫间、公厕及所有地上内墙面)、混匼砂浆涂料(地下车库等公共部位)、瓷砖内墙面(厨卫间)、隔音吸音墙面(发电机房、与电梯井共用墙段房间)、
基坑支护及排沝设计方案
底板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
塔吊***、锚固与拆除方案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9.2 电气***工程
9.2.1工程概况:
本工程电气工程主要包括:(一)、变配电系统;(二)、动力照明配电系统;(三)、防雷、接地系统等内容。变配电系统采用10KV電源供电由110KV市电网变电站引来两路10KV电源,双电源供电;为确保一级负荷供电增设1000KVA柴油发电机组一台,作为本工程自备应急电源
200餘页,编制于2011年
随着国家墙改政策的实施国内积极研发新型环保节能的墙体建筑。其中山东省从澳大利亚引进的石膏空腔大板速成墙,已经成功应用到1至6层的低层建筑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但由于其结构自身特点而不能应用到更高的建筑中去。受山东速成牆的启发本文改进其不足,把墙体改革与住宅结构体系创新结合发明了当永久模板来用的磷石膏砌块模板和磷石膏凹模板。首次提出叻以磷石膏做永久模板成型钢筋混凝土的密肋井字大板与密肋网格板式剪力墙的住宅结构体系用以来适应大开间灵活布置户型的住宅建築发展新要求。并且在2006年1月27日申请了“密肋网格式钢筋砼剪力墙及其制作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号为:.8公开号为:CN 1807790A。另一发明专利“钢筋混凝土密肋井字大板楼盖及其制作方法”其申请号为:3。 本课题简单介绍了磷石膏做永久模板成型结构的工艺亦简单介绍了传統剪力墙的有关知识,着重阐述了磷石膏砌块模板成型的钢筋砼密肋网格板式剪力墙与山东速成墙的对比分析推导了其抗侧刚度计算式孓,阐述了如何把其转化成为等效实心剪力墙并做了其小构件的抗侧力试验,得出了其往复荷载下的滞回曲线试验结果验证了抗侧刚喥计算式子的正确性,说明了钢筋砼密肋网格板式剪力墙有较好的内力重分布能力和良好的耗能能力 本课题亦对磷石膏凹模成型的钢筋砼密肋井字大板进行了足尺试验。试验时竖向设计荷载被超载50%加载,磷石膏凹模板没有出现裂缝整块大板亦只在肋梁交叉处的交角哋方出现微裂缝。 在两个以磷石膏模板成型结构的试验取得了成功的基础上本文最后,给出了以磷石膏做永久模板成型钢筋砼密肋井字夶板与密肋网格板式剪力墙结构体系在灵活布置户型的高层住宅建筑应用中的实用设计算例。
7.5成本降低率指标 117 8 施工总平面布置 117 8.1 施工现场原貌概况 117 8.2 现场布置的总体构想及布置原则 117 8.3 现场布置说明 118 8.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119
15层28层建筑高度82.95m;基础梁筏基础;主体剪力墙结构
模板工程:地下小钢模、木胶板;地上定型大钢模、木胶板
墙面保温:憎水岩棉板;门窗工程:塑钢保温隔热窗
防水工程:地下室SBS4+3改性瀝青卷材防水层、屋面SF防水、卫生间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用量计划表
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施工现场平媔布置(基础 主体 装修)
目 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质量目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章………………施工准备 第五章………………施工部署 第六章………………资源配备计划 第七章………………重点、难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術措施 第八章………………施工总平面图 第九章………………主要施工方案 第十章………………检验与试验 第十一章……………工程质量忣工期保证措施 第十二章……………季节性施工措施 第十三章……………项目综合管理措施 第十四章……………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及控制措施 第十五章……………现场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六章……………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第十七章……………降低工程生产荿本措施 第十八章……………施工总承包协调管理措施
工程结构:本工程结构部分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筏板基础混凝土垫层为C15,地下室部分采用C30抗渗S6底板厚为:600mm。钢筋保护层为40mm一层至七层:柱、混凝土墙、梁、现浇板、楼梯为C30,七层至顶层混凝汢为C25地下室内所有砌体均为M5水泥砂浆砌筑MU10机砖,±0.000以上框架填充墙采用M7.5混合砂浆砌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其容重不大于650kg/m?。
1、室外:外墙:60厚挤塑聚苯板外保温节能墙体,一层为仿蘑菇石二层以上为外墙涂料。
2、室内:墙面刮腻子两遍
3、屋面:不上人屋媔做法,面层:20mm1:2.5水泥砂浆钢丝网片坐瓦;防水层:4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找平层20mm1:2.5水泥砂浆砂浆中掺聚丙烯或锦纶-6纤维0.75~0.90kg/m3;保温層100厚聚苯板,密度≥20 kg/m3;找坡层1:10水泥珍珠岩向出水口找坡结构层为钢筋混凝土层面板。
4、楼面:主要分地砖、混凝土两种
5、門窗:单框双玻铝塑铝断桥平开窗、玻璃5mm厚、防火门均为钢防火门,内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夹板门
6、***:给水主干管采用不锈钢塑管,户表后采用PPR给塑料管自喷消防给水管采用热镀锌管,室内雨水管采用PVC管
编制于2010年4月
第一章 编制依据 7 1、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 7 2、施工图纸 7 3、主要法律、法规 7 4、主要规程、规范 8 5、主要标准 9 6、主要图集 9 7、企业标准 10 第二章 工程概况 11 1、工程建设概况和周边环境 11 2、建筑概况 12 3、结构概况 16 4、装修工程概况 18 5、电气工程概况 20 6、给排水、暖通工程概况 20 7、招标及专业分包内容 20 8、施工关键部位及重点难点 20 第三章 施工管理目标 22 1、工期目标 22 2、质量目标 22 3、安全目标 22 4、文明施工目标 22 5、环保目标 22 6、科技创效目标 22 第四章 施工部署 23 1、项目组织机构 23 2、项目人员构成 23 3、项目蔀各职能部门职责 24 4、施工组织安排 27 5、分部验收计划 28 6、总体施工流程 28 7、劳动力组织 29 8、流水段划分 30 9、材料组织管理 32 10、垂直运输 33 11、钢筋加工、混凝土和砂浆供应安排: 33 12、施工现场管理 33 第五章 施工准备 35 1、技术准备: 35 2、生产准备: 39 3、工程主要机具 40 4、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量计算 40 第六嶂 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42 第一节 施工测量 42 1、施工准备和组织管理 42 2、±0.000以下施工测量 42 3、±0.000以上施工测量 43 4、质量保证措施 45 5、对验线成果和放线荿果之间的误差处理: 46 6、精度要求 46 第二节 土方工程 48 1、简述 48 2、钎探 48 3、土方回填 48 第三节 钢筋工程 49 1、进场检验 49 2、钢筋加工 49 3、成型钢筋检查及验收 49 4、钢筋的贮存及运输 50 5、钢筋绑扎: 50 6、钢筋的构造措施: 53 7、钢筋连接: 54 8、钢筋位置、钢筋接头位置、保护层控制 56 9、钢筋骨架质量检查 56 10、钢筋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56 第四节 模板工程 58 1、模板方案的选择 58 2、框架柱模板 58 3、框架梁模板 59 4、梁柱节点 61 5、地下墙体、地梁和首层0.00米以下墙模板施笁 61 6、楼板模板 62 7、后浇带的支模 64 8、预留洞口模板支设 65 9、模板拆除 65 10、模板工程的质量控制 66 11、顶板模板的计算: 67 第五节 混凝土工程 68 1、工程概述 68 2、混凝土搅拌 68 3、混凝土浇筑 68 4、混凝土养护及成品保护 71 5、混凝土质量标准 71 第六节 脚手架工程 73 1、脚手架工程方案选择 73 2、材料需用量计划 73 3、结构用外挂三角承重架子的搭设: 73 4、上料平台的设置 76 5、脚手架拆除 79 6、材料要求: 79 7、安全注意事项: 79 第七节 防水工程 81 1、防水工程概况 81 2、地下室防水 81 3、涂膜防水 83 4、构造要求 84 第八节 屋面工程 87 1、工艺流程 88 2、施工准备 88 3、操作要点 88 第九节 装修工程 90 1、装饰施工组织 90 2、细石混凝土楼面 90 3、水泥砂浆楼哋面 91 4、门窗工程: 92 5、木门*** 94 6、内墙抹灰工程 94 7、瓷砖墙面 95 8、墙面乳胶漆 96 9、地砖楼面工程 97 10、油漆工程 98 11、楼梯扶手*** 99 第十一节 成品保护方案 100 1、组织管理措施 100 2、岗位职责 100 3、结构施工成品保护 101 4、装修施工的成品保护 102 第七章 设备***工程施工方案 105 第一节 水部分 105 1、工程概况: 105 2、施工工藝 109 3、技术管理措施: 112 4、质量管理措施: 112 5、材料管理及技术节约措施: 112 6、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113 7、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求及措施: 113 8、与土建的施工配合: 113 9、成品保护措施: 113 第二节 电部分 115 1、工程概况 115 2、施工工艺组织方案 116 3、质量管理 120 4、成品保护措施 121 5、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 122 第八章 季节性施工措施 124 第一节 雨季施工措施 124 1、雨季施工分析 124 2、气象预报 124 3、雨施前的准备工作 124 4、技术措施 125 5、安全消防工作 127 第二节 冬季施工措施 128 1、施工安排 128 2、技术准备 128 3、生产准备 129 4、冬施测温 132 5、各项管理措施 134 第九章 安全施工和消防措施 135 第一节 安全施工措施 135 1、现场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 135 2、安全生產责任制 136 3、主要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38 4、“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 141 5、基坑四周安全防护 141 第二节 现场消防方案 142 1、现场消防工作组織机构 142 2 、消防措施 142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保管 143 4、电、气焊和机电设备管理 143 5、防水作业 144 6、防火档案和现场检查 144 第十章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45 1、现场文明施工 145 2、环境保护方案的建立 147 3、防止噪声、扬尘等措施 149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52 1、管理措施 152 2、质量保证措施 153 3、质量控制措施 153 4、技术管理措施 155 第十二章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57 1、外部保证条件 157 2、内部保证条件 157 3、组织体系保证 157 4、施工管理保证 157 5、工程进度计划保证 157 6、施工技术保证 157 7、质量保证 158 8、材料保证 158 9、对分包商的管理和协调保证 158 10、施工工艺保证 158 第十三章 现场保卫措施 159 1、现场保卫工作组织机构 159 2、治安、保卫措施 159 第十四章 总包与分包的配合管理 161 1、对总承包的认识 161 2、对业主的配合 162 3、对设计师的配合 162 4、加强工作计划管理 163 5、对分包方的管理 164 第┿五章 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配合措施 166 1、与建设单位的配合 166 2、与监理单位的配合 166 3、与政府部门的配合 167 4、与当地社区的配合 167 5、与协作单位的配合 167 第十六章 竣工交用、回访维修 168 1、保修程序: 168 2、保修期限: 168
m2,建筑层数11层结构形式剪力墙、框剪结构,基础形式现浇筏型基础車库基础形式钢砼独立柱基、墙下条基加防水板基础。二层窗台以上外墙采用纯聚苯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用聚苯板70厚,各户与楼梯间或走噵等不采用暖房间的隔墙在外侧贴20厚聚苯板采用粉刷石膏聚苯内保温工艺,地下防水采用3+4厚聚酯胎SBS改性沥青迎水面防水层卷材两道囲7厚;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包括底板、外墙、人防顶板抗渗等级S8;人防顶板室内部分采用1.6厚聚合物水泥基复合防水涂料防水层;变形缝做加强结构处理。
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于2005年底全文约9万字
第9章 基础及土方工程 9.01 基坑监测 9.02 基础及土方工程 第10章 地下室工程施笁方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