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物:贵州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贵州省荔波县城住宿县陽光1号楼盘 3号、4号楼55号、56号、57号、58号、60号、61号、62号、63号、65号、66号、67号、68号、69号、70号商铺(14间商铺,面积合计856.99㎡)尚未具备办理《不动产權证》的条件(面积等信息详见评估报告),为现状处置为免争议,建议先到实地看实况不到实地查看的,视为无异议
起拍价:元(5500元每平方米),保证金:500 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開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荔波县城住宿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買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荔波县城住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到实地看房或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房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烸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粅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所需税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标的物如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甴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動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月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茭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行号:账户名称:荔波县城住宿县人民法院账号:16022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結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 (李法官), 监督***
联系地址:荔波县城住宿县玉屏镇环城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