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房东,租大房东4间门面房,今姩十月份合同快到期了,我就和租户签了下一年的合同,但是这个月大房东说要涨房租,租户不同意,说要告我,请问我要付法律责任吗?如果我与大房东解约,我与租户签的协议还有效吗?如果我要付责任,要付什么责任,应该怎么处理呢
房屋***预约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经过公证的,只是加强该合同的证据效力在发生纠纷时,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據证明法院可以径行按公证过的合同内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