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请耐心等待。 |
大半年过去了,有敲定具体的时间点么? |
2018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
1.朝晖初中学区(咨询***:):
西河路社区(萧绍路南)、太平弄社区、南门江社区、潘水社区、崇化社区、俊良社区、潇湘社区、山水苑社区、广宁社区、开元广场、广元小区、南江一号、汇宇和庭、广悦小区、开元名郡、向旭路以北新建并交付的楼盘;
南门社区、仙家里社区、安桥社区、联华社区、严家埭社区、金家埭社区、沈家里社区、黄家河社区、向阳社区、湖山社区。
/)将开通“城区初中小学招生预登记系统"进行第一、二、三类新生报名预登记。新生根据户籍及居住类型,分成三大类九个批次:
第一类A批:城区户籍,与父母人户一致;B批:城区户籍,与(外)祖父母人户一致;C批:城区户籍,城区无房;
第二类A批:萧山户籍,城区有房;B批:杭州市区户籍,城区有房;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城区有房且新生本人有新型居住证;
第三类A批:非杭州市区户籍,城区有房但无新型居住证;B批:萧山户籍,城区无房但实际居住、工作、学习在城区;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城区无房但有新型居住证。
网上预登记后,请家长在规定时间,随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详见萧山教育信息网-信息公开-政务公开)
问题2:非杭州市区户籍学生是指哪些户籍的学生?
答: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大江东、滨江,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余杭、富阳、临安;萧山城区专指萧山区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非杭州市区户籍学生是指杭州市区户籍之外的学生。
问题3:学区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答:为使新生在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工作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时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
每年根据学校招生规模适当微调,并对调整的学区提前告知。具体划分范围详见《招生工作意见》附件1。
问题4:今年萧山城区初中小学招生继续实行“零择校",是指不招收择校生吗?
答:是的。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城区招生主要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工作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对那些城区无户籍房产、父母双方不在城区工作,且城区无家庭生活基础的学生,就不允许在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就读。
问题5: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房产证》暂未领取,是否需办理网上预登记?
答: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房产证》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若确定相应材料可以在上述时间办理出的,需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时可在相应栏中先预登记受理单号或预计证件登记时间,待现场资料审核时再更正确认。
问题6:孩子不是萧山城区户籍,在城区租房,可以在城区公办学校读书吗?
答:在租住地学区学校学额允许的条件下,由学校按照公平、公开原则招收。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萧山户籍(城区户籍除外),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并实际居住连续满三年(凭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时间以2018年8月31日为准,下同),且父母双方在城区工作连续满三年(凭城区社保,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同时在城区幼儿园(小学)连续就读满三年(凭幼儿园、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籍证明);
(2)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萧山城区,且新生本人持有居住地在萧山城区范围内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问题7:户籍在A社区,没有迁到产权房所在的B社区,这样对划分学校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当报名人数超过规定班额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1)户籍与产权房一致的,直接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
(2)户籍与产权房不一致的,优先划入产权房就近学区学校,产权房所在学校学额偏多时,可划入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
问题8:孩子不是萧山户籍,但家长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且实际工作、居住地在萧山,孩子可以在萧山读书吗?
答:可以。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人才的子女由人才服务地参照第一类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享受萧山籍学生待遇,由人才服务地招收并统筹安排。
问题9:户籍在城区,不在城区小学就读,现要求返回城区初中就读的,应该到哪里去报名?
答:这些新生于2018年3月10日~3月25日在网上进行预登记(方法详见问题1)。然后,4月21日(周六)到汇宇小学报名。须携带(1)《户口簿》原件;(2)《房产证》原件(无房户须持房管处提供的父母双方及新生在城区的无房证明和所在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原件);(3)户口与(外)祖父母一起,并要求在(外)祖父母户籍地房产学区就学的学生还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和(外)祖父母房产证原件、复印件。(4)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加盖学校公章)。
问题10: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如果进不了城区公办学校读书,可以到哪里就读?
答: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并且符合有关招生条件,可以随带相关材料在6月23日-24日到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下辖民办学校报名就读。若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居住地为其他镇街(平台)的,应到相应镇街(平台)下辖民办学校报名就读(咨询***详见招生文件附件2)。
问题11:孩子不是萧山城区户籍,如果父母在2017年5月1日后买了一套城区70年产权的二手房,2018年孩子是否可以在城区初中或小学就读?
答:不一定。因该套产权房办理时间在2017年4月30日以后,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如果该套产权房在2016年、2017年没有作为学区房,安排其他家庭子女办理过城区初中小学入学手续的,那么2018年就可以作为学区房为小孩办理城区学校就读手续。
根据2018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意见,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对应的房产(含租房),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三年内最多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在对应学区入学。
问题12:咨询方式与联系***是多少?
答:城区招生办***:小学:、、;初中:、 ;《招生工作意见》中,附件1各学区名称后注明的咨询***为各校教导处***,可直接联系具体学区学校进行咨询。
2018年萧山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为保障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7〕77号)精神,区教育局现对萧山区2018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将开通 “城区初中小学招生预登记系统"进行第一、二、三类新生报名预登记。
网上预登记后,请家长在规定时间,随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信息见附件1)
备注:小学第一类新生中,属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部分转制社区、行政村户籍的新生也实行网上预登记,资格审核由社区(村)负责集中审核,于3月8日(周四)下午2:00到相应学校办理。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工作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以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学区划分时根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学区划分范围保持基本稳定,每年度作适当微调;部分社(小)区实行双学区制。
1.各学校应提前一周在所辖社区、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
2.各学校6月22日上午在校门口、校园网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于7月5日安排新生报到。
3.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人才的子女由人才服务地参照第一类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享受萧山籍学生待遇,由人才服务地招收并统筹安排。
4.在萧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华侨归侨、外籍华人、港、澳、台籍人员的随带子女,享受萧山籍学生待遇。若父母一方在城区无独立产权房的,由父母一方实际服务地参照第二类A批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外国籍学生入学后,按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5.驻萧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子女入学,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6.不满足一、二、三类入学条件,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并实际居住在城区,且父母双方(A类)或一方(B类)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如公办学校仍有学额,可以按父母一方在萧购买社保时间长短排序,按A类、B类依次接收;如公办学校学额已满,可以到居住地民办学校申请入学。
城区教育管理中心,负责指导辖区内民办学校做好招生工作,并在招生条件、招生行为、招生范围等方面加强监管:一是严格控制招生条件。招收学生必须提供下列证件:(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萧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9年有效期的《浙江省居住证》等同有效);(3)一年级新生提供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4)初一新生提供有原小学毕业学校及上级行政部门公章的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所有证件须复印并以班级为单位留档。二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学校招生规模必须符合办学有关标准,2018年招生计划须报城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并严格执行,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按标准收费。三是严格控制招生范围。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不得跨区招生(跨区指实际居住地在萧山区外)。
各民办学校督学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对擅自突破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的,要同时追究督学责任。
7.区内其他镇(街、平台)辅导(中心)学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适龄儿童人数,参照本意见于3月30日前制定属地中小学招生方案,各镇(街、平台)辖区内的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镇(街、平台)辅导(中心)学校指导监督,妥善解决入学问题。具体招生方案(含民办学校)经属地镇(街、平台)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于4月10日前报属地镇(街、平台)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109室备案。
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由居住地镇(街、平台)负责招生(父母一方有产权房的,由房产地所在镇街负责)。
对不满足一、二、三类入学条件但父母双方或一方有在萧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23日、24日两天,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教育局招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