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漏水物业有责任吗楼上漏水,已经跟物业说过几次了

楼上漏水到底是谁的责任?我和楼上的业主协调多次,曾答应做防水。可是一直是说了,不办事!我去找物业,物业说,我只能给你联系楼上业主,别的不管。我到底应该怎么办?我是刚买的二... 楼上漏水到底是谁的责任?我和楼上的业主协调多次,曾答应做防水。可是一直是说了,不办事!我去找物业,物业说,我只能给你联系楼上业主,别的不管。
我是刚买的二手房子,楼上说不是因为装修漏水。是房子的质量问题,他不管。
如果他们都不管,我该怎么办?告他?起诉费也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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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业主责任不可逃避,具体到楼上漏水所产生的责任,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也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物业公司没有责任。理由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的只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涉及到维修责任,也仅涉及公共物业、设施的维修责任,至于业主专有部分,除非与业主之间另有约定,否则,物业公司不担责。

这个问题在法律规定上涉及的是相邻权及物权保护。

(一)《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二)《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楼上漏水到楼下当然是楼上的责任,楼上的业主是有责任和义务维修的。如果你的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应该找物业或开发商解决,再就是联系楼上的业主。最重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现在去起诉,因为那样所费的钱和时间远远比修理的钱多,这样拖着只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现在可以找楼上协商下只是简单的渗漏水是可以不用砸地砖就可以冶理好的漏水的事情只要找到了源头治理起来并没有我们想像中那么难,绝大部份都是可以用非常简单的方式加好的产品自己搞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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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卫生间漏水不修的话,可以上楼去找住在楼上的邻居让其处理,如果遇见很好说话,而且马上就修的,就不用担心了。但是如果遇到答应了然后就不会去修理的,就可以直接找小区物业,让他们给意见或者直接让他们来解决这个问题。

  卫生间漏水维修施工的方法:

  1、首相将表面的灰尘、油污、积水等处理干净,保持地面的干燥。

  2、如果瓷砖是用填缝剂填的话还需要画出一个小槽出来。

  3、在瓷砖面或者管根等有水泥的部位均匀涂上渗透防水剂

  4、防水剂要干的时候用填缝稿填实破损瓷砖和区域。

  5、地面和前边连接处的管根需要做放水边。

  6、结束上述操作以后要等24小时过后才能重新使用卫生间。

可以到房管局投诉,如果房子在保修期内的话,找物业解决。

你可以投诉物业公司听!!要是他们不管的话也可以到房地产管理局去投诉啊

摘要:近年来,房屋渗漏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房屋渗漏引发的邻里之间、业主与物业、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多,法院受理的此类纠纷案件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 在民用建筑中,房屋渗漏作为一种质量通病广泛存在。因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和损害

近年来,房屋渗漏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房屋渗漏引发的邻里之间、业主与物业、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多,法院受理的此类纠纷案件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

在民用建筑中,房屋渗漏作为一种质量通病广泛存在。因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和损害,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房屋漏水的情形不同,因此定责也不尽相同。渗漏情况多样,导致渗漏的原因也错综复杂。

房屋漏水纠纷案列事实回放一:

李某从开发商处购买一套一手房,入住三年后,发现自己的厨房天花板出现严重的渗漏现象。李某找到物业联系到楼上业主王某,李某认为是王某早前进行装修改动了厕所和厨房的隔墙导致上下层防水层破坏而致漏水,而王某则认为自己的装修并没有破坏楼梯结构,认为房屋漏水是开发商所建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

房屋漏水纠纷案列事实回放二:

2014年唐先生称其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并装修完毕后发现该商品房出现大量开裂、空鼓等问题,遂向开发商反映该情况,并要求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修复,但开发商接到消费者反映情况后,迟迟未能给予回复。

因消费者已入住该商品房,且该商品房在交付时已通过验收,商品房出现开裂和空鼓等问题并不是自身责任。施工方则认为该商品房出现问题也可能是装修时导致的,不一定是施工方责任。

房屋漏水纠纷案列事实回放三:

2006年北京胡先生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最顶层,面积1000多平方米,胡先生交付了房款,2007年收房。该楼盘名为住宅,实为写字楼。胡先生收房后,正遇夏季,顶层不时漏雨,为此找物业公司进行了多次维修,但仍未全面解决顶层漏水问题。

经梳理发现,房屋渗漏水引发的案件在审理中存在以下难点:

Part1 侵权主体确定难

该类案件往往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一个案件中因漏水原因查明困难或原因具有复杂性而存在多种相互交织的法律关系,即同时存在多重主体,如相邻方、开发商、物业公司等,而具体应由哪个主体承担责任,或每个主体责任承担大小,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向当事人的释明工作也较为困难。

Part2 渗漏水原因查明难

该类案件中漏水原因除少数漏水点较为明显可以直观判断外,大部分案件中漏水点一般都隐藏在房屋的结构内部或隐藏工程中,凭肉眼难以直观发现,有些案件甚至需要刨开墙面或破坏装修工程才能发现漏水点。甚至有些案件中,即使发现了漏水点,但因专业技术限制也难以确定漏水原因,此种情况下若要确定原因,一般需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该方面鉴定费用较高,耗时较长,有时甚至长于案件的审理期限,同时很多鉴定因时间、成本、技术等限制往往亦难以实现鉴定目的。

Part3 侵权事实查明难

很多案件中发生渗漏水事故后,当事人日常生活受到影响,为及时恢复正常生活,受害人往往未固定、留存证据就对受损房屋自行修复,或有些案件中当事人在房屋经历多次受损、多次修复仍不能从加害方处得到补偿后向法院起诉,但此时受害一方在起诉时往往难以提供历次侵害事实的相应证据,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出于各种原因也不能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致使查明事实存在极大困难。

Part4 具体损失确定难

在对受损房屋的损失如损害程度、修复费用进行认定,在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时,因受专业限制,法院难以直接认定。而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评估,一般需至现场进行勘验,如一方阻挠或不配合,也会增加鉴定不能的风险。部分案件中当事人在主张房屋损失外,还会主张其他财产在渗漏事故中发生的损失,如电器、衣物,有些案件中甚至出现文物珍玩、奢侈品等,对该部分财物的损失认定,在是以市值还是残值来确定损失方面存在较大的争议。

我们家住的老房子,条楼,一共6层,我家在三层,住了有十多年了。今年过年回家卫生间一直漏水,水流到洗手间的灯泡罩里,我家上厕所都不敢开灯。给楼上业主打***,楼上业主不管,说在... 我们家住的老房子,条楼,一共6层,我家在三层,住了有十多年了。今年过年回家卫生间一直漏水,水流到洗手间的灯泡罩里,我家上厕所都不敢开灯。给楼上业主打***,楼上业主不管,说在外地,让我们找楼下她们老乡,楼下的说,四楼不给钱,他也不管。现在我家洗手间的灯泡也烧了,墙也漏坏了,打***给四楼,人家不管也不接***,我该找谁管这件事呢?

有物业找物业协调。没物业找居委会街道办。都解决不了的找相应物管办投诉。还解决不了的打市长***、行风***、当地电视台当地新闻组。

先把楼上的进水管阀门关了

都不管的话,直接报警吧,不怕没人管

报警也没用,楼上的业主根本就不露面,她们也不住在这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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