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5年现在公司要把公司合同终止通知书然后跟另一公司签,原公司补钱吗

在公司工作已经三年零九个月虽然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给书面辞退通知书,但是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结果如今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请问我有权获得赔偿吗公司将如何赔偿我?... 在公司工作已经三年零九个月 虽然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给书面辞退通知书,但是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结果如今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 请问我有权获得赔偿吗 公司将如何赔偿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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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一个月计算方式为自然月。

用工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你没有可以立即被辞退的法定情形下,是有权获得赔偿。你的情况不详,以下意见仅作参考:

1、2008年1月1日之后,公司对你用工三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了,已视为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你。

2、你可以主张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十一月的双倍工资。(目前实务中有争论)

3、公司突然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

4、公司未提前一个月辞退可以主张一个月的工资赔偿。

5、如未缴社保,你可以主张补缴。如补缴不了,可以主张赔偿。

6、如公司存在其它违法事实,你也可以主张赔偿。

如你想继续上班,你可以根据以上意见1先要示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可主张以上3、4的赔偿。以上意见不能简单理解套用,要结合你的具体用工情况,费用要算准,该赔的项目不要算少了。特别是有关项目的索要方式和程序。你最好请个对劳动法律精通的律师代理,不要误了事。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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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1个月的工龄补偿,加上额外的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局申诉,要求仲裁。

可以向公司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单位支付4个月的补偿金及8个月的赔偿金。

公司发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一直没办手续 我合同到期,还要继续上班吗吗?

请问公司发了终止通知书 一直没办手续 我,还要继续上班吗?不上班会不会被公司说旷工之类的

  • 帮助网友:3680 次

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通知你不再与你续签,那你可以不用去上班了。要求公司按工作年限给你一定的补偿金即可。

现在是协商解除,我提的条件公司没有明确态度,这种情况怎么办?谢谢

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就给我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目前手里有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加班系统的截图和证人,工资流水,offer邮件,电子工资条截图,和公司协商的邮件)里面说就给一个月工资,但是加班费和年假工资都没有给,因为我工龄已经超过10年年假应该是10天,按照我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相当于30天的工资,一共人民币70344元;加班我有周末一共90小时加班费人民币52758元,平时加班210小时加班费人民币92326.5,节日加班6.5小时加班费人民币5715.45,三项加起来人民币元;(我税前月薪51000),公司给我缴纳社保也是按照最低缴纳的。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离职,加上赔偿应该是两个月工资人民币102000元,五险企业支出应该是:应该赔偿我人民币71223.49元,这个可以交给国家社保也可以直接打到我的账户。通过以上四项加起来的赔偿我的总额是人民币元。怎么办?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一、只要您不是因为严重过错而被辞退的, 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可以自己计算一下数额。 二、关于公司拖欠工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最简单的方法是***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您加付赔偿金。 (2)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若您急需这笔钱,您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若您还在上班所以没有仲裁时效,可以随时申请仲裁,但若您辞职了,一定要在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起诉: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3、证据:第一、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第二、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录音等。

一、您可以先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

建议先与公司协商或或请工会调解,避免激化矛盾;

二、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行政主管机构投诉

若协商调解不成,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该公司支付您的工资,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三、若投诉不成功,建议给对方发送律师函

可通过发律师函郑重通知对方履行的最后期限,要求对方主动履行义务,告知对方如果不履行您将采取诉讼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律师函可以很大程度上打破谈判僵局,推进谈判进程。

您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一般来说,调解机构/律师站在中立角度,以法律专业视角进行切入分析,结合自己丰富的调解经验,会对双方所能接受的协商尺度把握更加精准,更容易促使双方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并互相满意。同时还快速解决纠纷,避免诉累。

四、若调解不成功,建议您找律师打官司

1、您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您还在上班所以没有仲裁时效,若您辞职了,一定要在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关于证据问题: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签到表、考勤记录表、证人证言、社保缴费记录、相关银行流水单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向对方提出严正警告,促成纠纷解决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省钱省事不伤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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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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