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认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向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合
并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股东之一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要国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四维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四维尔股份”)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四维尔股份合计100%的股份,科创公司、
高要国资为支持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承诺认购本次配
套融资发行的股票。公司与科创公司、高要国资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因科创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高要国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与上市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所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关联交易。
201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认购对
象签订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次关联交
易需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科创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投公司”)、广州市
粤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公司”),以及高要国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鸿图”)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议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4301房自编号1房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咨询业务;产业园
科创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及2015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集
团”)通过其控制的子公司合计控制
份总数的25.10%。其中,风投公司持有35,543,732股,占
14.33%;科创公司持有
总股本的0.50%。科创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风险公司、粤丰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肇庆市高要区南岸新城路27号(原43号)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和管理,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
经营、管理、土地开发、
开发(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发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要国资2016年第一季度及2015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高要国资持有的股份数为10,797,506股,
持股比例为4.35%,高要国资的控股子公司高要鸿图持有
41,661,597,持股比例为16.80%,即高要国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数占总股
本的比例为21.15%,为上市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
该市场参考价作为发行价,即19.37元/股。科创公司、高要国资承诺以上述价
格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认购股数分
别为26,244,904股、22,119,577股。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
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与发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科创公司、高要国资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认购股数分别为26,244,904股、22,119,577股。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19.37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创公司、高要国资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认购的股票。
3、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
科创公司、高要国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科创公司、高要国资在
认购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协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科
创公司、高要国资违反协议承诺时,或无合法理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
明不履行本次认购义务,或因自身原因无法进行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有权没收
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获得监管机构正式核准后进行发行时,科创公司、高要
国资按照上市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本次认购资金划
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须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方可生
(1)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五)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
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9.37元/
股,不低于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
价的90%。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亦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要求,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时,通过本次交易,可积极落实公司发展战略
的重要举措、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与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对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也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1、2016年9月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2、2016年9月1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3、2016年9月1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孔小文、熊守美、肖胜方为本次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发表了认可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但本次交易尚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同意;本次交易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控股股东参与认购配套融资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
体现了公司主要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方认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
保荐机构(盖章):股份有限公司
广**受**高要**的委托,对**高要**2408万医疗设备租赁融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相关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DJZ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要**2408万医疗设备租赁融资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采购内容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须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y/)、广**网站(http://**/)。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租赁业务;
3、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和授权委托人(如需委托)自**至招标公告发布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必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2016年11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016年9~11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所在地**开具的投标人、**和授权委托人(如需委托)自*******至招标公告发布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如非**须同时出具**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复印件。为了提高效率,请供应商先下载“采购文件报名记录表”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前往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至**(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26号**第13栋二层A卡。
八、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上午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室;
十、开标时间:*****上午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室;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至**止。(注:根据《**实施<**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单位公章,***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提出质疑)。
十三、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四、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五、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高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地址:**26号**第13栋二层A卡
十六、 温馨提示:请未在“**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陆/,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