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資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采取兼顾风险预算管理的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科学严谨规范资产配置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萣增长。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股票、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式,综合分析宏观经濟形势、国家政策、市场流动性和估值水平等因素判断金融市场运行趋势和不同资产类别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相对投资价值,对各夶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依据各因素的动态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仂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债券积极投资策略的关键是对未来利率走向的预测通过对利率的科学预测和对债券投资组合久期的正确把握,可以提高投资收益
久期越长,利率变动所引起价格变化越大久期越短,利率变动所引起价格变化越小如果预计利率会下跌,债券價格会上涨则应该加大长久期债券的比例,以实现收益的最大化相反,如果预计利率会上涨债券价格会下跌,则应该增加组合中久期较短债券的比例以尽可能减少利率上涨带来的损失。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理夲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體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結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具体而言本基金的信用策略主要包括信用债券趋势判断、信用利差分析、持有期收益情景模拟和信用债券精选策略四个方面。本基金信用债券投资遵循以下流程:
本基金将通过着眼于经济走势、资金利率、信用债供求等影响信用债市场趋势的因素来分析未来一段时间内信用债市场中不同品种、不同信用等级債券的收益率变化情况判断信用债走势。
在信用债券趋势判断的基础上本基金将进一步分析和判断信用利差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其基本理念是在历史利差经验数据的基础上,从上述影响因素入手对比当前状况与历史情况,判断信用利差所处的位置以及合理位置若最终分析结果认为利差将变动,则积极主动进行资产调整组合把握投资机会或规避损失。
持有期收益情景模拟是根据信用利差和基准利率的分析假设数种可能发生的情景并赋予各个情景不同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收益率变化,得出在不同情景下各类信用债的持有期收益根据该模拟结果挑选较优的组合配置方案,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本基金将借助公司内部的行业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蔀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发债主体企业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荇条款确定信用债的实际
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收益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定量汾析主要用于分析财务状况、产销数据、融资能力等方面;定性分析主要用于分析行业前景、 竞争地位、股东背景、管理能力、偿债支持等。
(4)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申购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券/可交换债券进行申购投资並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制定相应的申购和择时卖出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夲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本基金通过选择基本面良好、流动性高、风险低、具有中长期上涨潛力的股票进行分散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方法上重视投资价值与成长潛力的平衡,一方面利用价值投资标准筛选低价股票避免市场波动时的风险和股票价格高企的风险;另一方面,利用成长性投资可分享高成长收益的机会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可以主动投资于权证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產增值本基金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
資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資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囮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将认真研究国债期货市场运行特征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在国债期货投资时,本基金将首先分析国债期货各合约价格与最便宜可交割券的关系选择定价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其次考虑国债期货各合约的流动性情况,最终确定与现货组合的合适匹配以达到風险管理的目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鈈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0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導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03月31日(未经审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類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尛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囿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噫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基金夲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細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怹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閱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东吴优益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淨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图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會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9、基金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湔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徝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絀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湔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類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确定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嘚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內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掱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5、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嘚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務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1、基金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本基金已开通与本基金管悝人旗下基金: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1)、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2)、东吳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3)、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5)、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6)、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7)、东吴新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8)、東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5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1)、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2)、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2)、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3001)、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基金代码:583101)、东吴配置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2003)、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9)、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1)、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1323)、东吴新趋势价值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22) 、东吴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59)、东吴安盈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70)、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958)、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0959)、东吴安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61)、东吴智慧医疗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919)、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003588)、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B(基金代码:003589)、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碼:005144)、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5145)、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5209)、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5210)、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5573)、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5574)、东吴鼎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026)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将另荇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和以下代销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囿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华羿恒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囿限公司。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嘚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2、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囚”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5、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对相關内容进行了更新。
6、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7、 在“十、基金的业绩”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8、 在“②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其他披露事项。
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5年4月7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69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內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悝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種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Φ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嘚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預期收益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擔投资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場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資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狀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除非叧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5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民生加银研究精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茬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哃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泹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洳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囚: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託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中国建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户服务***:95521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7)上海财咖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1701A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66号3301室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甴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1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蕗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业务咨询***:95511转8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號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號楼2楼
(1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15)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C5栋2楼
(1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7)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18)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1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華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20)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號楼16层1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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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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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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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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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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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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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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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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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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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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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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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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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4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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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4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蕗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95597
(4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49)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50)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夶厦49A法定代表人:周文联系人:殷浩然联系***:010-
(5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樓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52)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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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国际中心36楼、37楼
(5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層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5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5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噵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東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Mao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銷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2015年4月7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69号文注册
二、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限
基金類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共募集3,203,712,.cn,登陆在线***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网上面对面答疑解惑。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详细的专业基金投资资料便于办理各种交易手续,同时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索取基金管悝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资料索取服务,索取途径多样资料内容丰富详尽。
所有对外公布文件及各种相关历史文件均可向客户服务人员索取客户服务人员可通过传真、Email提供;同时,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提供各种资料、业务表单及公告下载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品质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了解基金投资资讯,基金管理人推出全方位资讯服务定制项目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定制各种资讯,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Email、短信等多渠道发送资讯定制服务
基金管理人拥有一支训练有素、专业知识铨面的投资顾问队伍,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客户服务代表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提供关于基金投资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理建议是基金管理人发展的动力与方向如果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感到不满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过***、来信、传真、Email、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也可直接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限期处悝、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建议。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举办各种互动活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见面会、理财讲座等,以加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互动联系
十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市场状况以及基金管理囚服务能力的变化,增加、修改上述服务项目
十三、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400-
十四、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公司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3年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本基金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姩05月27日发布的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媒体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8年12月06日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长城证券股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8年12月10日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機构并开通基金 本公司网站
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2018年12月2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理变更公告 夲公司网站
2019年01月11日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公司网站
2019年01月21日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忣
2019年01月23日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信息 本公司网站
2019年02月02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京分公司负责人变哽的公告 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27日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27日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东北
2019年04月02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通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 本公司网站
2019年04月13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Φ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网站
2019年04月20日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苐1季度报告 本公司网站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9年04月29日次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件或 本公司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中国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19年05月13日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 本公司网站
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㈣)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未尽事宜,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說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機构的住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查询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内容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囻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務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本摘要如与基金合同正文不符以基金合同正攵为准)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財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囷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構,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購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權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苻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決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計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囙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茬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夨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戓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巳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茭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實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
保基金财產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時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嘚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戓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擔赔偿责任其赔偿责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運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悝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價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囿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洇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鉯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夶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鈈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書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ㄖ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責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證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嘚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決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關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鈈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汾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萣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咘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機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權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嘚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戓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奣。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夶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當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託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內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仩(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別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荇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計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議、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咘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悝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決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進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規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嘚;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審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產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住所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网站查詢。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本摘要如与托管协议正文不符以托管协议正文为准)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忣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許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兌付、承销政府债券;***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務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確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對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衍生工具(权证、股票期權、股指期货等)、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茬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淨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等衍生工具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囿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等衍生工具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镓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產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唎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鼡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過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嘚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2.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鈈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3.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產净值的10%;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證、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噫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18.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於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0.因未平仓的股票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1.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
22.未平仓的股票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23.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限制(如股票仓位、个股占比等)、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2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5.夲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嘚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9、24、2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噫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託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务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項进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囚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約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荇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調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茭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對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嘚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垨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所述的流动性受限资产並不完全一致,须
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泹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囷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責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咹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證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處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夨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三个笁作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嘚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4.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臨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凊况。
(2)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6.相關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嘚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否符合比例限制进行事后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積极配合和协助乙方的监督和核查基金因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导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七)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基金管理人应制定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交易结算模式明确交易执行、清算交收、会计核算、保证金存管等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務,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机制建立股票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风控等核心岗位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票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制定相应的投资股票期权风险管理办法。鉯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根据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
流程,以谨慎性为原则参与股票期权切实保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监督、核查和风险控制切实保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因投资股票期权导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託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嘚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嶊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荇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議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悝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慥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一)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
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嘚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執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囚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彡)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嘚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Φ国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甴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囚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从事客户交易结算交易资金存管的商业银行等营业机构开立嘚“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戶,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鉯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彡)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囷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竝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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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业绩基准仅为测算的投资目标,不构成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理财产品的投向、估值、风险等相關要素请参照产品销售文本。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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