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协议,房主应该是违约了,我想知道如果我不得已通过法律解决的话,我会得到什么赔偿?会有什么损失?过程会不会很复杂?还有,我给他的钱和交到银行的钱什么时候能够拿回来?
另,在交付定金的时候,我和房主、中介曾经签订了一个一式三份的协议,注明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房费的违约金;在签订***协议过程前后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出的,包括:中介费、评估费、契税之类和本该他交纳的费用(共计2.4万),还另给了他差额(8.5万)和银行首付(10.4万);而且本人在外地工作,由于房主反复失约(约好的事情和时间不能兑现),精力和物力也已经受到不小的损失(每日工资140*10天+往返一次路费400*2次)。更主要的是就房主的诚信,我已经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怕以后更麻烦!可又担心房主在通过法院解决之前反悔,又同意过户,那我还得再次请假,往返两地。但是我首付和定金已经交了,现在的情况貌似只能通过法律解决了,也是实在没办法(我还没打过官司,而且感觉去法院又要两头折腾,自己也心烦)。
请高人给予指点:我这种情况怎么解决比较合适?如果通过法律手段,判决的时间和力度怎样?我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我不想再耽误我的时间了,能否在异地对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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