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实习两个月总结:且行且珍惜 边走边努力 我终于赶在了2009年9月6日快要结束之前,完成了这篇文章。今天,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上班整整两个月了,文笔甚差,但也总算是给了自己一个交代。虽然尚需改正,文中内容或许令人啼笑皆非,但为了不违背自己给自己的承诺,我赶在此时将此工作总结予以发表。我将继续用心记录自己的点点滴滴,因为我相信这将成为我成功之后的见证。加油,从不放弃的自己! 2009年7月6日至2009年9月6日,我在律师事务所整整实习上班两个月了。“实习”、“上班”的词汇用在此处其实并非恰当,因为我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实习”也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实习,并不能上升到法律上的层面;“上班”也仅具基本形式,并未齐备所有要件,因此笼统称之为实习上班。为了深入总结经验,深刻反思过去,特总结这两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 2009年6月29日,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寻找,在不具备办理实习律师证的情况下,我以在校研究生的身份获得律所主任的聘用而成为一名律师助理,待遇是在毕业之前每个月补贴1000元。钱虽不多,但根据自身情况以及比较同类情形,已算获得了较好的对待,再加上面试时主任的谆谆教导与循循善诱之影响,我于2009年7月6日如约到该律所报到。在此之前,我面试过的三家律所都有明确的聘用意向,但均因我无法办理实习律师证而婉拒了我,因此,当我又接到本地一家着名律所的面试通知时,我很识抬举的自我放弃了。 实习上班的律所为中等规模的综合所,坐落于厦门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全所常来的律师大约10人,加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与行政人员等,大概20多个多。主任律师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合作、资产重组与改制、融资与担保事务、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不大不小的其他案件,基本上可以定性为综合类业务的律所。整体而言,这样的律所对于我熟悉律师行业还是大有裨益的。 基本情况中我必须介绍下我与众不同的上下班路程。我家在厦门本地,但离在岛内的律所有近40公里的距离,幸好厦门公交事业的高度发达使我在找了两个星期的房子未果后,毅然选择了天天坐车回家。每天早上六点半左右起床,一改过去不到八九点不起的作息规律(司法考试复习时我同样如此),起来后洗刷并喝上一碗稀饭,然后搭乘父亲的摩托车到车站搭车。父亲的职业其实是个摩的司机,每天都要去城里帮人送货,因此在此便利条件下我也就省去了一笔交通费用。经过五到七分钟的摩托车车程便到了等车的地方。610路公交车,我再也熟悉不过的公交车,由同安影视城开往厦门火车站,离终点站厦门火车站倒数第二站就是律所所在的位置。610路公交车每五分钟发一趟,早已熟悉其规律的我从未站着乘车,并且知道哪几个位置坐起来是最舒服的。610路公交车全程5元,E通卡刷卡4.5元,还是很划算的。要知道毕竟有40公里左右的路程,并且车好且全程空调开放,在始发站接客上车后就直达终点站。610路总是很准时的在1个小时左右到达,误差率一般不超过2分钟,时间能充分保证。尽管一路上由于兴建BRT工程(城市快速公交系统)而路况不好。到达目的地后,越过天桥走一小段路,经过大约5分钟左右的时间就到了电梯门口,其实等电梯才是比较累的事。律所所在大楼共有4部电梯,但因为大楼实在够大且全是写字楼,因此上下班的时候等个电梯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有时甚至得等上十来分钟,有时我就干脆爬楼梯,尽管律所只在六楼,但还是气喘吁吁,呵呵!每天大概8点半左右才到律所,而我们所的上班时间是上午8点到11点半,下午2点半到6点,但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跟主任说了我的情况,主任很人性化的同意我每天都晚点到。中午都是在所里的办公室睡觉,下午六点下班后一般都呢功能准时离开。下午坐车其实是最累的,总需要忍受饥饿和困顿。回家的顺序与上班的相差不多,但由于610路公交车只在始发站上车,因此我都要在律所楼下的BRT花2.7毛坐快速公交,经过1分钟的时间到达火车站,然后坐上610路回家。几乎是每天晚上的七点半,父亲就已经坐在我下车的公交亭站接我。有时因为有点事耽误而晚点回家时,他也一直在那里等着我。我常让父亲可以先回去再过来,父亲却说等的过程可以多拉几个客人也不错,听了后心中总有很酸的感觉。不过我一向积极乐观的看待自己的现状,并坚信不远的将来我终将成功。也因此,我从不隐瞒自己的家境,并自信的认为在贫苦的家境中突破重围而铸就一番伟业更能体现英雄本色。 二、实习上班两个月以来从事的主要工作 实习上班两个月以来,围绕律师助理工作职责,我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撰写起诉书、代理词、报案材料; 写的第一份起诉书为令人啼笑皆非,起诉书是为日本籍公民古某诉厦门某地产公司逾期交房而写。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
十大狠人全部更新完毕 10,邱兴华。 杀11人 伤3人 9,石悦军。 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