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不含妊娠期检查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不予结算,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结算。按实结算额低于限额标准的差额部分,结合年终考核,按60%结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级医疗机构***分娩3500元,剖宫产5300元;其他医疗机构***分娩2700元,剖宫产3800元。
因生育发生的流产医疗费限额结算标准为:怀孕不满三个月800元,怀孕三个月以上不满七个月2000元,怀孕七个月以上2700元。
因实行计 划 生育而实施放置(取出)宫 内 节 育 器、流 产 术、引产术、绝 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实支付,但不得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为:宫内 节 育 器手术,节 育 器放置为140元,取出,普通为120元,嵌顿为350元;流 产(早期)手术,人 流 术为300元,药 流 术为360元;引 产手术为1500元;绝 育 手术,输 卵 管**术为500元,输 精 管 阻断术为300元;复通手术,女职工复通为1600元,男职工复通为1200元。
职工因生育(含流产)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经办机构审核后结算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至职工本人。因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享受的生育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定期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经办机构审核后结算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至职工本人。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30天计算至天),依据下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省、市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时间确定。注意: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部分,公司要补给员工的,2014年10月1号以后的新政策。
1、执行时间:4月1日起
2、报销项目: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计划生育手术项目费用、生育津贴。
一、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产检费用:1200元;
a、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b、流产术:500元;
c、引产术:1700元;
d、输精管结扎术:550元;
e、输卵管结扎术:1000元;
f、输精管复通术:3000元;
g、输卵管复通术:4000元。
4、第一批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定点收治医院结算标准参照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执行。
二、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关于调整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的通知
各社会保障分局、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及《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7年4月1日起调整我市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以下规定计算:
参保人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按规定核付生育津贴;医疗机构未明确具体产假天数意见或产假天数意见低于15天的,按15天核付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意见大于30天的,按30天核付生育津贴。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二)产前检查结算标准
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调整至1200元。
生育保险定额服务报销标准参考(以东莞官方数据为准)
除以上调整外,其余事项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2015〕65号)执行。
一、东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产检费用能报销多少?
【回答】:自4月1日起,东莞职工产检费用标准标准统一调整为1200元。
二、已经买了生育保险两年,现怀孕,不知产检费用能报销多少?还有顺产能报销多少?
【回答】:现行东莞生育保险产检费用报销标准为1200元,顺产报销金额根据医院等级来定,例如市内三级医院报销标准为4800元。
三、生育保险未满一年可以报销吗?产检费用能报销多少?咨询***多少?
【回答】:可以等满一年在报销,报销标准为1200元,咨询***12333。
大学三年级, 积分 9777, 距离下一级还需 22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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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 积分 105, 距离下一级还需 45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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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 积分 105, 距离下一级还需 45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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