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综合金融基本法(试行版) 2014年集团三大战略 渠道融合与销售队伍转型项目是在集团整体战略规划下,以终极客户为中心,通过推动产品、渠道、服务的创新与融合,一站式满足客户金融资产管理需求,实现客户体验与客户价值的提升。 1、全牌照综合金融产品体系 2、综合金融产品工厂建设 3、综合金融产品集市建设 一个客户一个账户多个产品 1、通过产品内化、实现渠道融合 2、线上与线下结合(O2O) 3、销售队伍向专业序列和综合金融理财师发展 4、综合金融基本法建设 大金融战略下渠道创新、融合与队伍转型 实施销售员工分类分级管理,实现销售队伍由专业销售转为综合金融理财师 1.推动渠道的创新与融合: 创新:线上线下结合(O2O)、门店项目和互联网 融合:在产品价值打通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各渠道的综合金融基本法,及跨渠道产品销售 营销 网销 互联网 第三方 2014年董事长在全保会上提出“互联网、大金融和终极客户”三大战略,推动公司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保险金融集团转型; 渠道融合与销售队伍转型项目是集团大金融战略落地的重要举措。项目核心之一为率先引导销售人员最多的寿险营销渠道由单一销售个人寿险产品向满足客户综合金融需求转型突破。通过寿险营销渠道内、外勤考核体系的调整,梳理和践行大金融战略,推动渠道实现融合; 寿险营销综合金融基本法的实施能更好地提升营销员收入与客户量积累,更有利于人才队伍的引进与留存,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综合金融是落实队伍转型,实现大金融的主要的最重要的途径! 综合佣金=产险实收且起保保费×10%+团险佣金+其他系列产品佣金 产险保费包括:1、传统综拓业务;2、DM-CS业务; 寿险综合金融基本法(试行版) 纳入《基本法》维持考核标准: (1)综合金融佣金计入TA/CA维持FYC考核,累计计入金额不超过考核标准的30%; (2)综合金融佣金计入主管以上层级个人、团队维持考核,累计计入金额不超过考核标准的30%,辖下人员综合金融佣金不计入团队维持考核; (3)综合金融佣金月度累计达到300元为1件,同一考核期内寿险业绩不为零,件数最多计入1件。 晋升工程 (1)综合金融佣金计入TA/CA晋升AS职级FYC考核,最高计入晋升标准的30%. (2)综合金融佣金计入主管以上层级个人、团队晋升考核,计入比例不超过晋升标准的30%。 2、综合金融佣金累计达到300元为1件,同一考核期内最多计为1件。 某TA1-3月寿险累计FYC4000元,综合开拓佣金1600元,寿险5件。 晋升标准:考核季累计FYC大于等于5600元,寿险6件,合格人次4人及以上,直接增员2人 按照新规定:晋升考核业绩为(80)元,综合金融佣金大于300元,计入1件,其他条件满足,达到晋升标准 上述政策不含业务员转正晋升;晋升标准中,合格人力为寿险业绩标准,不计合格人次;2014年取消基本法晋升(除业务员转正);各层级维持考核按照营销年中会议宣导的考核方案执行 综合金融佣金计入新人财补,最高计入该档寿险FYC考核高值的30%, 综合金融佣金累计达到300元为1件,同一考核期内最多计为1件。 不计入半年累计达成奖励 新人责任底薪政策(普通新人) 新人责任底薪政策(精英计划新人) 艾阳光入司当月寿险FYC600元,车险业绩10000元,则享受新人财补如下: 艾阳光实际综合金融佣金:00元。因计入比例最高金额为240元, 艾阳光入司当月寿险FYC2500元,车险业绩10000元,则享受新人财补如下: 寿险FYC2500元,该档最高FYC3500元,综合佣金计最高入比例50元。 艾阳光实际综合金融佣金:00元。实际综合金融佣金低于最高计入比例, 故艾阳光FYC=00元,对应责任奖金:2500元。 机构:天津分公司市内营业区 入司时间:2013年10月 专案起始月:2013年10月 专案档次:2013版精英班财补CAG 2014年7月薪资:此人处于聘才第10个月 2014年7月首年保单情况: 佣金:合计寿险佣金1500元 此月如果没有综合金融业绩的计入此人新人底薪为0元。 薪资只能拿到1500元扣税后的金额。 李*7月承保车险保费6575.9元,达成综拓佣金657.59元 依据《综合金融基本法》“综合金融佣金计入新人财补该档次2000元的30%的600元,综合金融佣金大于300元计为1件。 最终计入综合金融数据: 当月个人佣金0元,件数 新人财补:由0元变至1200元。聘材档次跳高两档! 主管个人综合金融佣金计入主管个人FYC、团队DFYC,参与聘才达成,最多计入个人、团队该档寿险(D)FYC考核最高值的30%。 辖下人员的综合佣金是不计入团队DF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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