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跨境零售为什么被马云拍手称好,业界大佬帮你解答!
电商在未来2-5年将更加回归商业本质:丰富的选品,可信赖的品质,透明的价格,稳定便捷的配送体验。电商行业不仅需要做到持续满足消费者的现有需求,更重要的是挖掘消费者的潜在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创新的产品和服务。
---亚马孙中国总裁 张文翊
姓名:熊进 职位:美纶购运营总监 爱好:阅读,旅游,带着双胞胎儿子参加亲子活动
互联网+跨境零售 美纶购的现在与未来
专访跨境电商美纶购首席运营总监熊进
导言:用户与市场消费升级,消费升级成为了互联网转型期的“护航者”。消费缓解了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73.4%。
从2015年开始,中国人逐渐告别了蜂拥追逐式的消费阶段,开始呈现出追求更好品质.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个体选择的差异性越来越明显。手机支付,网络海淘,手机叫车,网络外卖,网上订旅行在近两年增速较快,是消费升级的典型领域。那么未来机会会在何处?综合国内发展形势来看,跨境电商、商超+生鲜、农村电商是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
随着市场的变化,跨境电商的商品结构、流转方式和商业模式也在发生变化。商超和生鲜是电商2016年重点布局的市场,在市场增长缓慢的背景下,商超+生鲜将是电商难得的增量市场。
美纶购,中国中西部互联网+跨境零售领导品牌,采用跨境电商体验店加盟模式,加盟类型以商超,体验店,社区便民店为主,全方位综合,打造成PC端,移动端,门店终端三渠一体,为所有消费者提供跨境商品直购体验。
1. 美纶购是在怎样的一个契机之下产生的呢?
熊:美纶购的概念其实很早就有了,在16年的时候,我和老总共同探讨过很多个项目方案,当然,在那个时候基于一些原因没能在16年达成,但基础架构已经成型,再加上今年的一些政策推动,最终成型。
2. 美纶购在短短的时间里成立并进行运营,直营店几乎就只用了1个月的时间就落地,这中间有遇到哪些问题没?
熊:问题肯定是有的,当然,我和我的团队都在不断的解决,也很感激他们的付出和支持。
3. 美纶购门店的风格,在便利店里面来说独树一帜,当初为什么选择了这样的风格来做便利店?
熊:还是跟我们这个团队有关系,都是年轻人,对我们自己的项目有一个清晰的规划,作为一家专门做进口商品的便利店,肯定不能跟国内的便利店一样,我们希望的是不仅从外观上让人眼前一亮,同时在风格和服务上能够做到真正的高品质服务,为消费者带来不一样的购物体验。
4. 可能消费者对进口产品的第一认知就是价格昂贵,美纶购是如何为消费者解决这一问题的?
熊:人为进口商品很贵,这是一种明显的偏见。事实上,不少商品就算是从国外采进,加上税点,物流,人工,跟国内的同品类商品不相上下,也许会稍微贵一点点,但品质上一定是让每一个消费者放心的。
同时,我们所有的供应商都是国内一级供应商,我们从源头上减少代理环节,用最优质的价格带给消费者最优质的购物体验。
5. 在整体运营上,美纶购除了商品结构上有差异,还有什么优势是值得消费者关注的?
熊:在美纶购的运营上,我从一开始就提出了四个差异化:产品差异化、利润差异化、服务差异化和消费差异化。
产品差异自然不说,全部原装进口商品,保质保量。
利润其实是我们的加盟商比较关注的问题,但我能说的是,能够让他们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
服务上面,我们将依托我们的门店,解决消费者的购物难题。门店既是我们的销售中心,也是我们的仓储服务中心。会员在APP上下单之后,我们会根据客户的地理位置匹配最近的门店,客户可选择是到店自提或者是送货上门,作为总部来说,我们就把利润让给了我们的加盟商,他们的利润不仅从门店上来,我们还给他们提供了线上销售渠道,并切实将利润给到加盟商。
消费差异化,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会员制度是未来品牌想要发展的重要思路,而作为我们的会员,一定能感受到更多不一样的购物体验。
6. 作为新生品牌,美纶购在加盟政策上有什么优势?
熊:严格意义上来说,对比其他加盟的品牌,我们的优势在补贴上并不明显,但在运营支持上,我们是做了很大的支持的。
美纶购从一开始就没想过用补贴的形式寻找加盟商,适当的让利是我们追求共同发展的重要让步,在运营推广及广告支持上,我们不遗余力。我们的目的是,开一家,活一家。而不是盲目的以补贴的形式寻找加盟,这并不是我们想要的。
7. 美纶购的发展规划是在什么基础上获得得?
熊:我们的发展规划是以稳步发展为前提,结合目前我们的资源及政策法规,研究当下互联网及零售行业等的市场前景,最终得出了这样的一个发展规划。
定位于中西部,也是我们对自己最好的认识,沿海城市相对来说比我们有优势,而在中西部等内部地区,跨境商品的购买和获得仅限于电商,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个好的讯号。
关于跨境电商的未来发展,熊总表示,线上凭借效率、成本优势近年来高速发展;另一方面消费体验不佳、退货率高、获客成本上升等问题也显现。而线下实体店则可很好解决用户体验与购物体验,可作为产品展示与消费体验空间,提供趣味、便利、场景、社交,作为线上的补充。因此布局实体,增强线下体验,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就成为了电商未来发展的重要一环。
不久前,国务院发布的“电商国八条”,被解读为“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阿里集团、京东等电商企业也早已开始布局跨境电商业务。
有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的电商交易总额为12.3万亿元,有4500万人经常性地通过电商购买食品,而中国的食品电商市场,在2018年预计将达1200多亿元。
然而,尽管4月宣布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修订案,首次加入了对食品电商的监管条例,但暂未涉及跨境食品电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博士后、南澳大利亚大学法学博士肖平辉认为,食品作为跨境电商的宠儿,很多是基于对国外食品安全优于国内的心理作用,若跨国食品失于监管,也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在跨境食品电商的监管方面,政府部门协同治理仍缺乏相关细则和成熟做法。
在保障舌尖安全的政策要求下,食品跨境电商不容犯错,比一般物品跨境电商面临的困局更严峻、复杂。
一些海外代购采取国外直邮或保税区直接发货的方式。 东方IC 资料
据江苏法院网报道,2014年9月至11月,张先生夫妇在国内某网店购买了美国、德国进口的婴幼儿零食、辅食、奶粉等,总共价值7600多元。发现这些国外进口的预包装食品上没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
张先生遂以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起诉索赔。庭审中,张先生出示了两件未拆封的邮寄包裹,当庭拆包,其中的米粉、肉泥、泡芙、鱼肝油等食品都没有中文标签。对此网店辩称,原告在明知产品的包装情况仍然购买,其真实的消费者身份上存疑(暗指其为职业打假人)。同时辩称,他们的商品均通过第三方发货,采取国外直邮或保税区直接发货的方式,中文标签可不加贴。法院认定原告系被告的消费者,同时认为,被告销售的婴幼儿食用的预包装食品,未标注中文标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应当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最终,法院支持了张先生的诉请,判决网店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从“互联网+”到“电子商务+”
电商如此炙热,引发了政府对行业的某些担忧,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委制定了各种规制互联网为媒介交易的部门规章,但限于部门规章的性质,法律位阶都不高。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案通过,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首次加入对食品电商的监管条款,也成为迄今为止,含电商规制的最高位阶的法律之一。
跨境食品电商体量,笔者并没有直接的数据,但在中国电商历史中,食品一直都不缺席,跨境也不另外,2013年,天猫平台与美国农业部进行战略合作,在其平台上预售美国樱桃,一时间,举国关注。而后京东也与澳大利亚合作推出跨境农产品电商。然而在此之前的跨境食品电商比如海外代购奶粉等早就存在,不少还游离在现有法律的灰色地带。
2015年的两会上,互联网大鳄马化腾首次提出“互联网+”的设想。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也因此成为了政府战略的座上宾,也是政府层面对互联网界最大肯定。2015年的5月7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业内称之为电商国八条)印发,业界欢呼,并把它解读为“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这也是迄今为止,国家对电子商务的最高礼遇。而其实此前2015年1月的达沃斯论坛上,马云就开始了他的“电子商务+”的全球布局。在和主持人的侃侃而谈中,他语出惊人,提到致力建立一个e-WTO的构想,也就是他的电商平台将来要实现几十亿人直接在上面买和卖。言外之意,到时要与总部设在日内瓦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相庭抗礼。他是言有所指,也就是他在海外极力推介的跨境电商。在笔者看来,二马说的是一码事:中国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正在经历的前所未有的时空升级。
中国电商的体量,以下几个数据可以说明问题。
2014年中国的电商交易总额为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1.3%,相当于同年中国GDP的五分之一。而说到食品电商,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有4500万人经常性的在通过电商购买食品。2018年中国的食品电商市场预计将达1200多亿元。
2015年6月11日,阿里跨境电商研究中心与埃森哲在北京联合发布全球跨境B2C电商趋势报告,提到2020年全球跨境B2C电商交易额将达到9940亿美元,其中,以中国为引领的亚太地区以53.6%的新增交易额贡献度位居首位。阿里巴巴集团总裁金建杭先生在发布会上表示,阿里近期提出未来十年奋斗目标,把为全世界10亿消费者服务升级为全球20亿消费者。阿里某负责跨境电商负责人表示跨境食品电商是目前进口跨境电商的重头戏。目前阿里除了在中国(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有推动跨境电商的各种政策试点外,与全国其他电商试点地区的合作也稳步推行,有些甚至非常前沿,比如与宁波商检合作,将中国商检前移到进口国,海外设置商检预检机构(情形类似于美国FDA在全球其他国家执法),商品全链路溯源等等。但他同时表示,相对其他品类,跨境食品电商非常复杂,未来要走的路还很长。
商人可以天马行空,但丰满的理想也会遭遇骨感的现实。笔者对于上述江苏案例的所谓职业打假人身份不做预设任何立场,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出台以来,职业打假人在食品药品领域的打假呈现井喷式的增长。
北京和重庆的法院统计数据显示高度80%的打假案件集中在食药领域。
这是因为《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的规定以及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新《食品安全法》在“知假买假”这个问题上做出更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规定:引入了在标签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形下不予赔偿的但书规定(参看新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但就跨境食品电商这个特殊新业态而言,将面临巨大挑战,而其中的中文标签问题可能会是悬在食品电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上述案例虽然是在《食品安全法》修订生效之前按老法进行审理的,却对新法在2015年10月施行后的跨境食品电商可以启发对很多新问题的思考。
新法对食品电商的条款还相对粗糙,无法涵盖新兴业态,比如跨境食品电商还暂时没有涉及到。一方面本身因为这些新业态还处于试验阶段;另一方面也由于相对体量还比较小。但是上述案例对跨境食品电商平台及网店经营者提了一个醒:这个问题可大可小。
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原来的《食品安全法》也有类似的规定,没有中文标签标示的食品不得进口。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购买食品不少是没有中文标签标示的。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食品是否是进口食品?如果是,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是必须加贴中文标签的。更实质的问题是,新《食品安全法》施行后,消费者能否以没有中文标签为由向食品电商索赔?
跨境食品电商——从海关到商检一路都是挑战
要回答这些问题可从我国的海关和检验检疫制度找出***。电子商务的监管,海关走的较前,中国日益崛起的跨境电商使得2014年海关总署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规定。海关2014年“12号文”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实际上是跨境直邮零售模式。同年海关“57号文”,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实际上是保税进、行邮出的模式。同时海关2014年还下发了“56号文”明确区分了货物和个人物品的概念,对二者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如果是货物则被纳入一般贸易的监管体系。
现在不少跨境食品电子商务的交易是以“个人物品”方式入境,商品入境以行李邮件等方式清关(行邮清关)后直接配送到消费者手中,没有进入流通领域,减少了中间环节和时间成本,所以有相对较高的回报率,使得不少人摩拳擦掌,趋之若鹜,但其中的风险隐患也是监管者和消费者不得不关注的问题。上面提到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和“保税电商”,如果是食品,论理按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1210”方式入境,即使按“个人物品”入境,但在检验检疫上,应该比照货物来管理;按理传统贸易规制要求也应该适用大部分跨境电商的,比如食品是应该加贴中文标签的(尽管实际情况,并不如乐观,笔者下面有涉及到)。笔者认为,这可能是未来跨境食品电商的隐患之一。
问题又回到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本规定并没有说凡是涉及标签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免责,而是说标签瑕疵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造成误导的情况下,食品生产经营者才免责。没有中文标签,消费者完全可以说读不懂标签,所以误导已是显明自证了。而对于是否影响食品安全而言,也大都是不言自明的。比如我国2012年发布的《GB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其中规定8种致敏原物质建议进行标注。不少发达国家过敏原是强制性标注的;而
如果是特殊种类特定人群使用的食品比如婴幼儿奶粉,营养标签标示和食用指南,还有食品保质期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的缺失或误导会则给消费者造成身体健康危害的。当这些重要关键信息没有中文标签标示的时候,消费者或可以以之为抗辩,认为重要的安全信息缺失从而影响食品安全。
作为个人物品通过“行邮清关”进入国内的食品是否有法律义务加贴中文标签需要做一个区分。“行邮清关”食品中的一部分是海外亲戚朋友用作礼品的好意施乐行为,这种情形下,是一种随机的非逐利行为,代购者没有义务去加贴中文标签。但是如果“行邮清关”食品是以经营性质的代购而存在,和亲朋好友间的代购应该是不一样的,这是经常性公开性的逐利行为。这种性质也导致了它是一种经营行为,而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此时的代购者实质上相当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本法监管的对象。代购者既然经营获利,就应该有相应的对价,比照其他相类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加贴中文标签。笔者认为要不要加贴中文标是一回事,怎么加又是另一回事。后一个问题,更为复杂,笔者在本文不做讨论。
冰山下的问题——中文标签之外
笔者认为,中文标签只是跨境食品电商隐现出来的冰山上面看得见的问题,冰山之下看不见的问题也需要警惕。
按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聂林海的测算,目前全国进出口报关单大概是3000多万单,现在跨境电商加进来后,报关急剧膨胀将超过1亿单,监管部门是不可能有这个能力监管的。
跨境电商如果是以物品个人包裹的方式入境,由于包裹零散而不集中,限于人力物力因素,目的地国要实行统一监管会变得很困难,所以卖家如果蒙混过关、滥竽充数,寄出物品有可能是假冒伪劣。而
食品成为中跨境电商的宠儿,很多是基于对国外食品安全优于国内的心理作用,但是毕竟是跨国性质的食品,若失于监管,国外的食品进入中国也可能带来安全隐患。跨境食品电商(尤其是通过海外代购)很多是走个人物品申报清关,所以很多都是失于检验检疫,然后直接走国内物流,没有进入国内流通领域,也就意味着食药部门也无法监管。
这样一个自然的漏洞使得某些跨境电商食品完全不在中国食品监管部门控制之下。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外贸以“集装箱”式大宗货物大额交易不同,具有批次多、批量小、种类多杂、货值低等特点。像食品如果是以传统贸易进入中国,不少需要实施法定检验。若通过跨境网购,以快递或者邮寄的方式运输,不少则避开了。所以跨境食品电商给中国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与实惠,也给入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中国的入境食品安全由质检总局按进出口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监管。正如检验检疫系统所认识到的那样:
传统的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多数历经十多年未修订,无法完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这种新业态的发展。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跨境电商的天然因素造成的商检漏检有可能给中国的食品链带来高风险的食品。这里的高风险食品包括那些可能带来急性健康危害的可以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比如国外的问题食品、在中国没有饮食习惯的食品、易变质的食品等等,这些高风险食品以前在按一般货物贸易管控,可以挡在国门之外,现在则可能因为跨境电商业态将高风险食品转化成食品安全事件。
所以,如果是跨境电商食品是否加贴中文标签只是个形式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则通过跨境电商入境的高风险食品是实质性的食品安全问题,无论政府还是经营者都不得不审慎对待。
食品电商这个业态目前还较新,而且创新模式也在不断的演进过程中。跨境食品电商的监管还有一个政府协同治理的问题。按新《食品安全法》的设计,进口食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为食药部门监管,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做法。跨境食品电商由质检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目前还没有相关细则;新食品安全法也只是新增加了两条,对第三方电商平台的监管,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可能会细化一下,但笔者认为突破不会太多。
一般物品跨境电商目前的困局在于:底下希望中央做好顶层设计,但真正的顶层设计只有在底层实践归纳总结并找到最大公约数才能做好。所以这里有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
与一般物品不同,食品跨境电商更“麻烦”。中央三令五申要用“四个最严”保障舌尖安全,而食品安全问题又最容易触动国人的神经,不容犯错,一出问题,媒体就会鼓动曝光,尔后事件“燃烧”引爆舆情。在这样一个语境下,如果一般物品跨境电商还可以在克强总理的万众创新的倡导下,某种程度上的允许试错;相比而言,食品跨境电商没有这个护身符。其具有两低两高的特点——燃烧点低、容错性低;风险点高、鼓动性高。是所以,在亢奋的“电子商务+”的语境下,泼一盆冷水,也是为跨境食品电商好。
本文仅代表作者的观点,不代表其所在机构及刊发媒体的意见
;本研究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区块链技术发展至今,吸引列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投资者们都将目光专注于价格的涨跌,渐渐忽视了他原来的“支付属性”。
区块链技术之所以能以燎原之势,迅速占领,与各行各业产生密切联系,与它的支付属性息息相关。在我们的日常中,常见的支付方式是卡和第三方支付(比如支付宝、paypal等等),对买家而言,这样的支付已经非常便捷了,所以不能理解为什么还需要“区块链和区块链技术”,但对广大卖家、银行机构和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来说,资金流的清算和结算过程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复杂。
就拿在饭店吃完饭刷信用卡这个环节来说,作为消费者,可以即刷即走。但在消费者看不见的地方,银行正在进行各项指令操作、跨行操作等等,卖家则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等待到账。更不容忽视的是,无论多么发达的支付网络,目前也只能解决国家境内的资金高效流通,而令跨境卖家头疼的跨国支付和汇款,又是一个更麻烦、更高成本、耗时长的事。
也正是因为如此,海丝链抓住了这个重要的属性,并与东南亚跨境贸易大板块达成协作,通过提高跨境贸易的效率,加快东南亚跨境贸易的发展。
那海丝链能如何解决跨境支付难题呢?
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聊聊。
海丝链虽说诞生在新加坡,但技术没有国界,也不受任何的第三方金融机构限制,可以说是一种零障碍的国际支付,能跳过刷卡交易、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各项复杂环节,实现买家卖家双方的直接对接。
海丝链的支付手段一使用就立刻生效,到账也是秒级的,能有效避免货币在国际交易中汇率波动对贸易结算产生的风险,足以完胜目前所有的支付形式。
三、无损交易&高隐蔽性
海丝链的交易手续费较低,境外的买家向卖家通过海丝链支付,境内的海丝链服务的供应商,无需处理,账目也是以最快速的把钱转给交给卖家,实现近100%的极速到账。而且海丝链的支付交易产生后,没有人能撤销或冻结支付款项。
除了可以打破跨境的国界限制,海丝链的交易过程中也没有任何的隐形成本,且不受任何时间影响,只要互联网在,它可以随时完成操作。
无论是从成本、时效,还是自由度、开放性上考虑,对卖家来说,如果区块链技术能运用到跨境电商领域,也能给大家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
但目前“炒币”炒得热火朝天,有人可能担心海丝链的支付价值已经被投资价值挤压了,老实说,从海丝链诞生到现在的表现来看,感觉它自己都不太好意思说自己只是一种“货币”了,而我们熟悉的支付巨头PayPal首席财务官John Rainey却对比虚拟货币成为未来货币持乐观态度。
早在2014年,PayPal就公开宣布,已经与三家顶级的区块链服务商合作,支持区块链支付这种新兴手段。
面对区块链的价格浮动情况,John Rainey认为:“区块链和其他加密货币终将成为一种流行的付款方式,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同时,他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也表示:目前由于虚拟货币价格波动过大,所以它尚未成为一种可靠的交易货币。如果你是一名商人,在某笔交易上有着10%的利润率,当你接受区块链支付后,如果第二天区块链跌了15%,那么你就亏本了。
这也正是广大卖家最关心的问题,价格波动如此大的虚拟货币,又怎么能成为真正值得信任的货币呢?
一些币圈的人也认为,现在被炒热的虚拟币确实掺杂了很多水分,层出不穷的新币种既让人们眼花缭乱,也让人们难以接受,而真正具有“不可篡改”和“限量”意义的区块链,尚未全部流通,等2100万区块链全部“挖”出,发行完毕,市场更理性,不再“炒币”,或许才能更好地开发它的支付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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