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产中介加盟如何让你掏钱

大家眼中的房产中介是不是都是一个个衬衫皮鞋西装革履的形象?他们日日拿着高昂的薪水,凭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穿梭在各个买房者、买房者、租房者之间。

放在以前,我一定会觉得做一个房产中介是一件又辛苦又幸福的事天的寒风夏天的烈日,不管风吹日晒,即使在三伏天,也把衬衫一丝不苟地插进西裤里,房产中介都可以算是业界标兵,恨不能一天25小时帮客户找房,帮户主卖方。

每天早上九点开始就逐个打,“金九”的时候打到200多个。业务员人手一份花名录,逐个拨打,如果遭到粗暴拒绝,就做个标记,过一段时间再打;如果问价格问地段的,就标记为重点攻克对象。一天能够约出三两个看房的,已经算成绩不错了。

幸福之处就是高付出也会得到高回报。房产中介做成一单的提成可是相当诱人的。所以不停的会有人前赴后继加入到这个队伍之中。

但现在,似乎行情已经不是如此了。

房产中介刘小猛进入这个圈子并不算一个最好的时期。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数据显示,5月全月,北京二手住宅共实现10801套网签,环比4月全月下滑36%,创下2015年2月(8672套)以来的最低值。

刘小猛说,市场的好坏,他们业内人士最清楚。他们也唱衰目前的二手房市场,不建议客户现在买房。“现在行情不好,我们中介也会找房主聊价格,和他们砍价。”他说,虽然成交量很低,但房主来登记售卖信息的数量和之前相比并没有明显减少。

“成交量上不去,最着急的还是我们,我已经连着两个月都是负工资了。”刘小猛所在的公司自2015年起进行工资改革,取消了底薪,工资全部来自于业绩,多卖多得。

现在二手房交易行情不好,自己也就没钱可挣,甚至还要倒贴钱。“我们员工每个月都要通过网络端口发帖子,吸引客源,这要自己掏钱。”这让刘小猛觉得压力非常之大。

刘小猛认为,有好多年轻人本来觉得这个行业是有希望的,很挣钱,但看到现在行情肯定退缩了。有的时候不仅拿不到工资,还得贴钱做业绩,想想就觉得没劲。刘小猛已经从之前的月入三四万沦落到要自己贴钱并没有收入的境况了。

其实某些公司这种规定是不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便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在保证正常出勤的情况下,拿到手的钱是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负工资的情况是不合法的。

目前,有一些企业存在所谓的“有责底薪”和“无责底薪”,员工没有业绩就没有工资,甚至倒扣工资,但无论怎么规定,只要是员工正常上班,拿到手的钱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有一件事,金投网小编一定要为房产中介正一正名,二手房房价一直涨,很多人都去怪房产中介,这个锅,他们可不背。

比如说,房主把出售房源挂在了网上,这个地方有十来万的中介业务员,每100个业务员中有1个人打1***给房主,这房主就能接到一千个***。还有时候,客户找我们看好了一套房子,觉得应该再看看,于是又找了其他的中介公司,其他中介又打***给房主……房主一看,哇塞,这么多人问这么多人想买,价格自然就涨上去了。

你看,这能怪房产中介吗?不能。

当然,也有个别房产中介因为使用一些手段,使得业内不少人背了锅,这种房产中介又叫“房虫”。

你在网上看到物美价廉的房子,结果打***过去一问,往往房主都提价了。除了***双方的博弈因素外,也有部分是房产中介通过故意降低房价来吸引你注意。“虚假广告”也是业内的“潜规则”。

偶尔也会碰见开价不高甚至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二手房源,但这样的房源很难落到买家手里。因为敏锐的房产中介可能会扮演高抛低吸,倒腾房子的生意。中介行业里,这种倒卖房子的人就是“房虫”。

所以啊,房产中介质量层次不齐,我们应当逐一区分。不要让好的房产中介辛苦干活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也不要让不劳而获的人捡到便宜。

原标题:房产中介:从月薪三四万混到给公司倒贴,干不下去了!

【以下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由楼盘网于 20:39:11整理提供】

“老家的一个叔叔告诉我,你再坚持五到十年,肯定能赶上我,但我坚持不了了。”某大型房产中介公司店长刘小猛(化名)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坦言。

刘小猛口中的“叔叔”比他早五年进入房产中介这个行当。“我当初就是听了他的建议才来北京的,现在他已经在这儿成家立业,孩子也在北京上学了,前几年卖掉老家县城的房子,在北京买了套大一居,如今涨了近200万元,我是赶不上了。”

“我们也唱衰目前市场”

2011年,22岁的刘小猛大学刚毕业,只身一人从山东老家来北京闯荡。那时他也曾梦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北京买房、成家。

1989年出生的刘小猛比同龄人要成熟很多,皮肤黝黑,头发一丝不苟得向后梳着,穿着标准的工作装——白衬衣,黑长裤,配墨绿色领带。六年过去,他现在已经是一名管理着几人小团队的店长了。刘小猛笑称:“刚来的时候我是店里年纪最小的,现在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社会人’了。”

中新经纬客户端记者与刘小猛见面时已是傍晚。彼时,他刚刚结束一次位于南三环的“座谈”,匆匆赶来。

刘小猛解释,这个“座谈”其实就是挨领导训,他们公司最近实行了新的考核制度,像他这个级别,每周至少要保证带四个客户去看房,也就是至少要有四个看房量,完不成任务,就得去“座谈”。“现在看房的很少,成交量更低。”他补充道,“四五月份,我们负责的这一大片就成交了一套小二手房。”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数据显示,5月全月,北京二手共实现10801套网签,环比4月全月下滑36%,创下2015年2月(8672套)以来的最低值。

刘小猛说,市场的好坏,他们业内人士最清楚。他们也唱衰目前的二手房市场,不建议客户现在买房。“现在行情不好,我们中介也会找房主聊价格,和他们砍价。”他说,虽然成交量很低,但房主来登记售卖信息的数量和之前相比并没有明显减少。

他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目前二手格基本降幅在15%左右,通州、亦庄部分房源降幅差不多超过20%,而且还会再降,但降到什么程度不好说。

“现在是花以前的积蓄 上月工资负3000”

“成交量上不去,最着急的还是我们,我已经连着两个月都是负工资了。”刘小猛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他们公司自2015年起进行工资改革,取消了底薪,工资全部来自于业绩,多卖多得。现在行情不好,自己也就没钱可挣,甚至还要倒贴钱。“我们员工每个月都要通过网络端口发帖子,吸引客源,这要自己掏钱。”

刘小猛说,往年春节放假的时候,因为没有业绩,出现负工资很正常,但上月工资负3000多元让他有些焦虑。“因为我是小组长,手底下有几个成员,他们没有业绩也会扣我工资,所以上个月负得比较多,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我现在都是花以前的积蓄。”他透露,以前行情好的时候,一个月挣三、四万元都有可能。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入职时间比较长的“老人”还能坚持一下,入职比较晚的“新人”一般坚持不了。“毕竟现在店里一半人都是负工资。”

他说,去年店里入职了一个30多岁的同事,闺女已经5、6岁,但来了之后没怎么挣钱,前段时间就转到房租租赁部了,他觉得这一步走得非常好,起码每个月稍微有点收入。

尽管现在工作很清闲,但刘小猛依然每天九点上班,晚上临近十点下班,周末不休息,每周二或周三只休息一天,“干销售,领导不会让你闲着的。”他现在每天都到所负责的小区转悠,给老客户打打***,用他自己的话说:“还是要好好干,说不定哪天能碰上一单,这月工资基本上就一万起步了,但这得靠天时地利。”

“做完手里这几单就回老家”

刘小猛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有好多年轻人本来觉得这个行业是有希望的,很挣钱,但看到现在行情肯定退缩了。去年7月份,店里安排他带一个95后实习生,现在请了两个月的假回学校参加毕业答辩去了,回不回来还不好说。

“我对这个小徒弟挺无私的,付出也挺多,刚入职时,她什么都不会,我不光教她,还分给她业绩,让她通过考核。90后做事情有自己的思路,但太自私了。” 刘小猛抱怨说。他表示,最近有一波同事离职了,离职的同事大多都去做了业务员。

行情不好,与领导意见产生分歧也在所难免。有一次,刘小猛和经理有了意见分歧,他对经理说,我就像你的机器一样。“像机器一样,应该是我们这个群体最真实的写照。”

对于下一步,刘小猛也有自己的打算。他想回老家创业,加盟一家房屋中介,自己当老板,但他目前有顾虑。

“老家的市场和北京完全不一样,而我一点都不了解,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先给别人打工一段时间。”刘小猛说,“老家一个朋友开了家房屋中介店,想让我去当店长,我们挺聊得来,我打算去,回家多舒服啊!”

不久前,刘小猛贷款50万元在老家市里买了套房。“2014年的时候我买了第一套房,刚买的是第二套,两套房就隔一条马路。”说起买第一套房的经历,刘小猛有些庆幸。当初他提出在市里买房时,家人不是很理解,大姐夫建议他把钱投到自己的生意上,但刘小猛仍坚持买了房。“当初一冲动买也就买了,如今每平涨了2000多,还是很值的。”

但他表示,目前还不能辞职回家,因为手里头还有单子,如果不干了,这些提成就都没了,这几个月的辛苦就都白费了。“做完手里这几单再回老家吧。”

前段时间,因为急事,他坐高铁回了趟老家。他对87岁的奶奶说,今年就回来了。“奶奶问我,回来还能挣这么多吗?我说能,您孙子能干,到哪都行。

我答应奶奶回家后开着车带她去看火车,她一辈子没见过火车。”

刘小猛说,他爸妈种大棚供他们姐弟三人上学,一辈子很辛苦,他现在打算把第一套房送给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好的二姐。“爸妈希望我们兄妹团结,这样大家就都有房子了,爸妈住着也方便。”刘小猛坦言,家人是他这些年来最大的牵挂。

律师:负工资违反《劳动法》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全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便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在保证正常出勤的情况下,拿到手的钱是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负工资的情况是不合法的。目前,有一些企业存在所谓的“有责底薪”和“无责底薪”,员工没有业绩就没有工资,甚至倒扣工资,但无论怎么规定,只要是员工正常上班,拿到手的钱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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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给购房者写下的证明

涉事中介店面门头上标有醒目的“房友”字样及logo,中介人员称是房友公司的加盟店。

您在购房时是否遭遇过烦心事儿?本报今日推出“绕开购房这些坑”栏目,您在购房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不合理的情况,可拨打记者***向我们反映。我们在收到线索后,会联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以及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共同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记者陈骏联系方式:。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陈骏张瞧文图

没有购房资格,想买房掏钱疏通关系就能“硬过”。这一听起来“霸气侧漏”的承诺,不知作为购房人的您是否听说过?今年8月,打算在郑州购买二手房的李女士听信了中介的这一承诺,在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与卖方签订了合同。现如今,中介不仅对此前“硬过”的承诺矢口否认,李女士还面临着违约赔偿的风险。

没购房资格却被中介“忽悠”签了购房合同

“我们一家子都是外地人,想在郑州买房却不了解行情和政策。本想掏钱找中介图个‘靠谱’和放心,没想到却碰上倒霉事儿。”说起自今年8月起至今的购房经历,读者李女士便“气不打一处来”。

从老家新乡封丘县到郑州打拼多年的李女士向大河报记者投诉称,今年8月初,她通过金水区普庆路房友金钥匙店的介绍,相中了一套位于花园北路与国基路交叉口附近的房子。在看完房的次日,李女士在中介公司一位刘姓经理的带领下,在中介门店与房主阴先生的代理人(阴先生的妻子)签订了《房屋***合同》。

李女士在签订合同时才了解到,按照郑州的限购政策,她一家并不具备在郑州购房的资格。“中介公司刘经理说可以‘硬过’,但需要我们出一定费用,而且保证在后期不会有任何纠纷,他说只要房管局这一关过了,就再也不会有人管了。”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李女士向记者出具了她和中介公司刘经理通话的***录音。

记者在录音中听到,该中介向李女士详细解释了何谓“硬过”,且当李女士询问所谓“硬过”是否违法时,这名中介人员表示:“(这)是违规的,但肯定能给你办成。”

就这样,李女士在中介的承诺下,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

“中介说‘硬过’时卖方也在场,卖方知道我没有购房资格。”李女士补充说。

包办“硬过”事宜,中介还给购房者写下证明

与卖方签订合同后,李女士向中介公司交纳了5万元钱,并约定其中的2.76万元作为购房定金,2.24万元作为中介费,中介方也给其开具了一张盖有“郑州金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

但李女士经过多方打听,感觉“硬过”一事有些不靠谱。为保险起见,8月16日,她再一次来到了中介公司询问。

为让李女士放心,这名中介人员还给她写下了一份证明。

这张证明写有如下字样:“李××(投诉人李女士,下同)购买金印阳光城房屋中介方负责按(应为安,编者注)排过户一事。所产生的费用由李××本人承担。此费用跟房款和过户费用无关。除了费用问题,其它都由中介方负责解决。”

这份证明盖有前述5万元收据上所盖的“郑州金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公章。

随着对购房知识的日渐了解,李女士越来越不放心此事。

“后来我看新闻上说,如果在购房中个人伪造相关手续,日后一旦查证,会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征信档案,对购房人也有影响,我便找中介要求取消合同。”李女士说,在她向中介提出此事时,中介却回称这是其单方违约,还要追究其违约责任。

“中介说房东不愿意退定金,中介费我也要不回来了。”李女士说。

中介人员改口,不谈“硬过”一事

8月31日下午,记者随同李女士一起来到普庆路上的这家中介进行暗访。记者注意到,这家店面的门头上标有醒目的“房友”字样及logo,另用三个并不起眼的字体写有“金钥匙店”的字样。

在店内洽谈室,记者和李女士一起见到了经办人刘经理。他表示,由于李女士已与售房人和中介方签订了三方购房合同,若因她个人原因单方取消此次交易,就是违约,需要负相应的责任。

针对此前所说的“硬过”一事,刘经理矢口否认,称其只负责“过户”,而解决不了“限购”。

“我给你写的证明里没承诺你解决限购,过户和限购是两回事。”刘经理说。

李女士追问刘经理为何明知她不具备购房资格还要收取中介费用时,刘经理给李女士出了这样一个主意:“东区房管局的办事大厅里,有很多发名片说能解决限购,你可以去那儿试试。”

当李女士提出要见该店负责人时,刘经理称其就是该店的负责人,并表示自己所经营的这家中介店面,就是房友公司的加盟店。

交谈最后,刘经理说,如果李女士不愿接受目前的情况,可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9月18日上午,李女士再次给记者反馈,表示中介称经过和卖方沟通,可解除这一***合同,但前提是,李女士向卖方支付两万元的赔偿金。

房管局介入调查,提醒购房者勿轻信承诺

9月18日下午,带着李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进行咨询。

市场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一名购房者,应当在购房前熟悉当地的购房政策,这对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经查询,中介公司所盖公章中所显示的“郑州金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并没有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关于所谓“硬过”的承诺,市场监督管理处已不止一次接到过投诉。“多数‘硬过’承诺其实是一种幌子,打着‘硬过’的旗号去挣不熟悉购房政策购房者的钱。”上述负责人表示,因购房者对购房政策、知识并不十分了解,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其实具备合规的购房资格,而被中介“贪天功为己功”收取所谓的“硬过”费用。

随后,上述负责人记录下了李女士的***,表示将安排工作人员着手对此事进行调查,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跟李女士回复。与此同时,他也提醒广大购房人,在进行存量房交易时,不要轻信中介从业者所谓“硬过”、“有关系”等承诺,给自己的财产带来损失。

购房“格式化合同”也可手写附加相应条款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果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因此,即使是没有购房资格的买房人与卖房人缔结的协议,买房人依然不能以没有购房资格为由任意解除协议。如买房人因没有购房资格而不履行协议,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与之相对应的是,如卖方在知道买方不具备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依然与其缔结购房协议,则可视为其对于损害的发生亦有过错,可以减轻买房人的责任。然而实践中,在有中介介入的情况下,买房人要证明卖房人对其“没有购房资格这一事实明知”一般是非常困难的事,而本案中的李女士也正是这种情况。

“为避免落入购房陷阱,建议买房人将中介承诺的事项如实反映在购房协议或者中介协议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果提醒各位购房者,在购房时,***双方签订的往往都是“格式化合同”,但如您觉得其中有未尽事宜,尤其是对中介或***另一方所做的承诺存在不放心的情况,可将具体约定手写附在格式合同条款之后,并通过双方签字、按手印等方式达成协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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