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超范围经营

】 主题:★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取消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歧视性 [
  工商局是我国市场经济领域中的行政执法部门,但目前却几乎把全部的重点中心工作都放到收费养人上。可工商局不是针对我国所有进入市场经济领域中的全部主体收费,仅仅是针对其中最弱小的经营者;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收费。工商局为什么不征收公司和企业等更大、更富有的各类经纪实体的费?而专门从事收取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的费?之所以出现这种令人费解的现实情况也是有其历史原因和背景的。
  在二十年前的改革开放初期;国家鼓励和发展个体经济,个体工商户随之应运而生。工商局随即设立“个体劳动者协会”;然后、就假借这个协会之名针对个体工商户收取管理费。当时还制定有关条例规定: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第六条:“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均为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还明文规定:工商局针对个体工商户所收取的“工商管理费”主要用作于“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是用来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的费用。在用费使用规定中还特别注重强调:“工商管理费”作为“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支出;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上缴”、“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调用”。可时至今日、这些明文规定早已经沦为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工商局不仅要为本部门养人而收费;还要积极的为地方财政创收。
  近几年来、由于城乡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失地农民的不断增多,从事个体经营者迅猛发展;早已经达到了饱和状态。同时、社会上还在不间断的发展和新建一些特大型的购物超市和商场,同时、国外一些大型知名连锁超市也先后涌入国内市场。这些国内外新老大型购物超市和商场;必然要给所有个体经营者的经营环境造成极大的竞争压力。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新老大型购物超市和商场现有的经营状况和上个世纪末期相比之下;无不呈现出起死回生和购销两旺的景象。在加上各大商场超市的此起彼伏和连绵不断的促销活动,都给所有的个体经营者在经营环境和经济利益上带来极大的冲击和损失。因此、许多人都议论现在的***难做;许多个体工商户也都在抱怨不挣钱。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个体工商户销售额和利润逐年下滑的现实情况下;工商针对个体工商户所收取的工商管理费不降反增,竟然连续性的大幅度迅速增长。在许多地区甚至于出现“费进税退”“费大税小”费竟然要远远高于税的现实情况;许许多多的小商小贩、每月所缴纳国、地二税的共计总额竟然也没有工商管理 ...《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
《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新华社2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一条例。
   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制定《个体工商户条例》,旨在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据新华社国务院法制办、工商总局负责人28日就《个体工商户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出台条例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个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10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户数达3452.89万户,登记从业人员7097.67万人,已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力量。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需要对暂行条例进行全面修改,为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法制保障。
   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
   问:条例是如何从制度上体现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
   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取消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些不适当限制,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
   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条例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限制;同时增加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
   暂行条例规定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条例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暂行条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条例根据国务院已有的政策规定,明确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 ...(向律师***咨询免费,请说明来源于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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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开胸襟体验海的广阔,打开心扉感受海的力量,放飞心灵融入大海的娜娜交响乐章。
小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比较重要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另一个就是注册登记,在县及乡镇主要是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
一、 涉及的主要法规 在法律方面主要是《行政许可法》;法规方面主要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行政规章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个体工商户登
记程序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项目及其实施主体清理结果的通知》。
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其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没有字号名称不进行登记。它在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或相似。所谓相同是指两个以上的名称完全一致;所称名称相似,是指两个以上的同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其名称中的字号在字音、字型及字(词)义方面非常接近,或者字号相同,但组织形式略有差别,容易使公众造成混淆或误解的,如“**县楚天摩托车门市部”与“**县筑天摩托车门市部”以及“**县楚天摩托车销售部”。根据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它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比如说,**县宏发摩托车销售部,其中:“**县”是行政区划,“宏发”是字号,“摩托车”是国民经济行业中的零售业中的一个小类的名称,“销售部”是组织形式。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外,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含有的内容和文字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由于现在工商所根据县局授权进行个体工商户受理、审核及核准工作,由于人员素质问题,以及名称是由各所自行核准的,就难免存在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本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相同。申请的字号名称中普遍存在不填写行政区划。名称不规范普遍存在。
根据规定,字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不包括乡镇。因此字号名称不能核定为“**镇**门市部”,也不能核定为“**县**镇**门市部”而应该核定为“**县**门市部”。还有要注意的是有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划的工商局核准,但是在我们广西,自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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