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管理的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各学院:为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中重点保障人群身份认定(一)认定依据学生中重点保障人群指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含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七类学生。此七类学生身份认定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安徽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供的名单及我校数据库为准,无需学生提供任何身份证明材料,相关数据班级辅导员可通过智慧资助系统“贫困指数分析模块”查询特殊群体类型学生并下载。对个别不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安徽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我校数据库系统之内的学生,其重点保障人群身份认定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要求如下:1.申请孤儿学生身份认定的,需出具生源地县级民政部开具的孤儿证明;2.申请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身份认定的,需出具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3.申请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身份认定的,需出具学生父亲或母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家庭户口本原件;4.申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身份认定的,需出具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5.申请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身份认定的,需出具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6.申请烈士子女身份认定的,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二)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需于9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送《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新增重点保障人群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和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至学生工作处。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认定(一)认定依据请各学院按照《阜阳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校学〔2019〕30号)的最新要求,成立认定工作机构,严格认定工作原则、程序和标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精准认定工作。(二)认定标准及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的认定标准,依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由高到低设置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档,三档认定对象分别为:1.特别困难等级特别困难等级的认定对象为我校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含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七类重点保障人群以及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困难等级不设比例,据实认定。2018-2020级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各学院暑期摸排上报的数据为准,2021级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参照上述重点保障人群身份认定方式和时间要求,汇总填写《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连同学生提供的认定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进行认定。2.困难和一般困难等级困难和一般困难等级的认定对象为上述七类学生以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类等级的认定比例原则均为所在学院人数的10%,但困难和一般困难等级比例之和不超过学院在校生数的20%,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院内进行统筹。(三)认定程序1.学生本人申请第一步,学生登录智慧资助系统“贫困指数分析”填写问卷《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采集表》,并打印系统生成的表单。第二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贫困生认定”模块发起申请,并打印系统生成的表单《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做出诚信承诺签名。两步工作完成后,需将两份表单交至班级辅导员处。2.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按照文件规定组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提交的上述两份表单详细信息及问卷得分,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小组成员通过实名制投票方式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学工系统中同步开展贫困生认定审批工作。班级民主评议时,针对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针对七类重点保障人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需将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等五类学生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需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两类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评议,如评议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则贫困等级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如评议认定学生家庭经济不困难,则不予认定为贫困生。3.学院审核公示各学院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审核工作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学工系统中同步开展贫困生认定审批工作。(四)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学院需于10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送《阜阳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三、工作要求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工作政策性强、规范性高,关乎贫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认真组织、规范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起点,影响到国家及校内各类资助项目的工作进度,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此项工作。3.开展贫困等级认定时,要主动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李山衫,联系电话:2595176。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新增重点保障人群学生信息登记表2.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信息汇总表3.阜阳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学生工作处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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