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到期催款,借贷宝又开始催款了还提供了哪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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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不靠谱。“借贷宝”App由成都借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借贷宝是个人间借贷和企业间供应链融资的工具,为用户间借贷或融资生成并保存电子合同。用户可通过借贷宝还款、展期、销账、转让债权、提醒还款、调解、自行诉讼、委托律师诉讼等。用户自担借贷风险,借贷宝不对本息收回提供承诺或保证。拓展资料:借贷宝软件功能 1、 打借条 借款人和出借人在线下经协商就借贷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达成合意后,通过借贷宝打电子借条。 借贷宝打借条运营方提供借款协议模板,双方自主填写条件后,以电子方式签名,出借人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其他方式向借款人划转资金,即完成出借,委托借贷宝留存协议等证据材料。 借款到期,借款人可通过多种方式向出借人还款,双方也可在协商后通过借贷宝展期、销账,还可通过借贷宝委托相关方提供还款提醒、法律服务等。用户自担借贷风险,借贷宝不对本息回收提供承诺或保证。 2、 补欠条 在线下已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通过借贷宝补电子欠条,关系形成原因为借贷、赊销等。 借贷宝补欠条运营方提供欠款协议模板,双方自主填写条件后,以电子方式签名,委托借贷宝留存协议等证据材料。 欠款到期后,债务人可通过多种方式向债权人还款,双方也可在协商后通过借贷宝展期、销账,还可通过借贷宝委托相关方提供还款提醒、法律服务等。3、 亲友投 个人通过借贷宝同时向自己的亲友们发送投资机会的心愿,亲友与个人就投资金额、期限、年化收益率等条件达成合意后,可通过借贷宝生成、保存协议。 4、 理旧账 个人通过借贷宝单方面登记债权,可选择委托诉讼、电话清收。5、 企业应收账款贴现 供应商企业发起应收账款贴现,下游企业以自有资金、机构资金、员工投资等资金贴现。供应商企业提前收回应收账款,下游企业获得付款折扣。6、 企业员工投资 企业发布员工投资标的,可用多种方式增信,总额度=已发工资认证员工数*20万元。企业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员工获得投资收益。操作环境:借贷宝3.16.1.0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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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袅也有。在借贷宝这个平台上,什么奇葩事都会出来。当然,借贷宝规定是那样规定,即平台属于一个居间平台,协议各方面都要求双方纯线上交易,但是就有一定比例的人因各种原因,不论是借出者还是借入者会铤而走险,说的好听点,似乎与平台没有太大的关系,说的不好听一点,与平台就有一定的关系,文末再给大家分析借贷宝应如何完善和管理这方面的业务流。现在转入正题,我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不仅仅存在还了钱不给销账,而且还存在着线上销了账,线下不还钱的问题出现,我们逐个进行阐述。出现这两种结果的导火索:是由于在2017年1月1日,借贷宝公司在其客户端APP上新上线了一个名叫“销账功能”的口子,借款到期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通过其他渠道还款的,双方可以在借贷宝平台销账。 销账由出借人(债权人)发起,需借款人(债务人)及时确认,方可完成销账。销账后,对方将不再通过平台还款,平台也不再对此笔借款提供催收等服务。 为保障用户权益,借贷宝设置功能发起时债权人需要经过肖像认证、交易密码及短信验证码,债务人需要输入交易密码,债务人确定后生效。借贷宝同时提醒债权人,如未收到对方其他形式的还款,请勿轻信对方承诺,草率发起销账。如果销账部分债务发生逾期,则债务人只需缴纳应付催收费的1/3,该部分债权债务消除。如用户在完全逾期后操作,交易服务费则需全额缴纳。一、借贷宝还了钱不销账:意思就是说,A用户通过平台借给B用户的钱,到期了由于某种原因进行了私下里约定,即B给A通过线下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进行了转账,结果呢A最终还是失信了,或者说耍赖了,A迟迟没有给B用户的这笔线上债务单子给予其销账,这时候纠纷出现了。于是呢,B到处求助,找平台客服,网上找答案,咨询律师,咨询公安部门最终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因此,B从此开始对借贷宝失去了希望。当然也有用户辛苦的自行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权的。我们分析一下,债务人为什么要向债权人提出销账请求?或者债权人为什么提醒债务人建议线下进行销账?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比如,B因为欠的总账多,但是A频频向B要求尽快还款,或者迫于平台催款压力,然后A和B进行了某种这样的线下的销账约定。如果B直接线上还款,因为线上还款,系统是通过借入的款到期后的先后时间顺序来进行依次还款的,A也许收不能收到B的这笔款项,于是双方约谈通过线下还款后进行销账,于是乎可能的问题就出现了。此外,还有一种用到销账功能的场景是这样的:A将B最终进行了诉讼或仲裁,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B将款项按规定打到了法院账户内,后来法院将这笔款转给A,但是A没有给B及时线上销账,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B尽可能放心,可以先进行沟通交流,实在不行可以置之不理了。你的案件都结案了,对方也收到钱了,他销账是迟早的事,不用再多心了。对于第一种常规情况的给对方线下支付转账给对方了,但对方不给销账,我们究竟该如何处理?首先要确定你是怎么还给他的,现金还是转账?如果是现金,现场有没有人证,如果是线上微信支付宝转账,保留好转账证据。如果对方现在私下催要,你尽管拒绝,如果是被对方起诉,就积极应诉,把之前的还款证据保留着即可。 对于平台的债务一直存在着对方不给予销,而且平台催债的还在催这个问题,你可以积极的与平台进行沟通和交涉,迫于压力(之前借贷宝一贯的做法,要求债务人走报警和诉讼的程序,然后借贷宝就没事了),借贷宝从2016年底开始受理之类的纠纷,遇到此类对方不给销账的问题应第一时间与借贷宝取得联系(可以通过APP连线在线人工客服,也可以直接拨打400免费电话)进行反馈纠纷问题,客服会给你邮箱发一个销账诉求流程的邮件,按照其要求发送后,等待平台审核和确认,一经确认问题存在,债权人就会被系统纳入风险或欺诈问题用户内部标识,同时平台会积极引导你去如何处理接下来的每一个细节流程。 了解到,目前国内其他的借条平台,只要债务人提供了相关转账证据以后,平台审核确认通过,相关债务借条借据就被处理下线了。 不清楚借贷宝为何对此如此的无谓的小心翼翼?那么平台既然这么小心翼翼,就应当积极引导受伤用户去妥善的处理好这件事。二、线上销了账,线下不还钱这个问题也存在!几年来,借贷宝平台上奇怪的事很多,奇葩的事也很多,这是一个多事的平台,对于销账这个事不仅是债权人赖,有时候债务人也赖。具体场景是这样的:A债权人与B债务人因某种原因协商好线下还款进行销账,即A向B在平台上(线上)前几次几十,几百的进行了在线销账,B也立即进行了点击确认,然后B也依次向A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了线下的转账,当A再次以大金额向B销账且B确认了最终销账成功,这时候B迟迟不给A线下转帐。这种情况其实和第一种情况(还了钱对方不给销账)的性质是一样的,甚至于B这种债务人的性质更为恶劣,带有欺诈欺骗对方嫌疑。这次呢,轮到债权人向平台求助了,平台又是一句简短的话草草了事,即让债权人去报警,去诉讼或者去仲裁。在中国打官司的成本是很高的,对于平台这种不能够积极引导和帮助受伤用户处理此事应当值得公司高管深思。建议:借贷宝最佳的做法是如果出现线上销了账,线下不还钱的这种场景的,借贷宝应当立即引起重视,在确定确实存在此问题之后,应该和第一种情况一样,将此用户纳入系统风险标识这是第一步,第二步,进行协调仲裁,或者积极引导诉讼报警等措施。 总之,借贷宝自出生至今,纠纷不断,民间争议不断,各种奇怪事层出不穷,因为借贷宝公司不能够站在一定高度去积极协调和处理一些事情,导致越来越多的用户骂天骂地,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平台的快速发展。如果一个公司时时想着帮客户去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担心的问题,网上的骂声或许会逐渐的消停。作为平台,如果没有借贷,就不会有那么多事出现,但是有了平台,就有了交易,有了交易,就会出现纠纷和争议,当出现争议和纠纷的时候,不应该几句话“直接去报警,直接去诉讼和去申请仲裁”了事,在中国打官司的成本确实很高,尤其在平台上交易的用户中其中一些用户法律知识欠缺,那么平台应当担起这个责任去普及,不应该等问题争议纠纷发生了,还在一味的说一些“平台管不着私下交易,平台没有鼓励用户私下转账销账”之类的风凉话,既然问题出现了,就应当疏解和引导,做不到这一点,这个“场子”就应当关闭。不是用户不给你钱,你完全可以定制相关制度措施和一些流程优化啊,而是平台你就没想着去真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至少从目前打电话咨询,在线客服咨询来看。
今年十月初,小杨因为求职急需用钱,就在百度知道上发布了一条“如何能够快速进行网络借贷”的提问,问题一发布,立马就有人主动和他联系。视频:点此观看在这位放款人和小杨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我们见到了这样的要求:小杨如果需要借款1500元,就必须要在“借贷宝”上发布两张1500元的借条。对方去买借条,但是要求小杨必须转账回去。相当于小杨是在没借到之前,先欠对方一笔钱,对方称是为了作为逾期的一个保障。为了能够尽快借到钱,小杨就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在“借贷宝”上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后,小杨发布了两张1500元的借条,这位放款人分6笔依次购买了小杨的第一张借条,而每当一笔钱入账,小杨就按照放贷人的要求,立即通过借贷宝转了回去,以此作为借款的押金。但是在小杨按照对方要求转完之后,对方就已经把小杨拉黑了,完全联系不到了。被放款人拉黑的小杨本以为没有借到对方的资金,就没有发生借贷关系,但他的“借贷宝”平台却发来了通知,显示其发布的第一张1500元的借条已经生效,而按照平台的协议规定,小杨通过借贷宝转回给对方的1500元并不属于还款。借贷宝要求,小杨要在15天后连本带息还上借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借贷宝只负责催款和收取罚息、逾期管理费借贷宝客服解释,他们只是负责催收的,逾期之后平台上它是有罚息的,还有逾期管理费。在债务人结清欠款前是不能停止相关催收的。另外,尽管放款人将小杨取消关注,小杨以押一付一的形式把钱给对方了。但小杨通过平台已经借到钱了,建议小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借贷宝上不但没有借到钱,反而背上了债务,小杨觉得心里很委屈,但更让他觉得难以接受的是,借贷宝的催收系统已经开始给他打电话催还债务。借贷宝放贷也有潜规则除了小杨,多地大学生都遭遇到了类似的网贷借条的骗局,而且都是发生在“借贷宝”平台,那“借贷宝”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网贷平台。据借贷宝官方网站的介绍,该平台是服务于熟人之间借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借款人发布借条,放款人购买借条的方式进行借贷交易。而同时借贷宝又称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利益,平台采用“单向匿名机制”,对借款人实名,放款人匿名。也就是说,一旦放款人取消对借款人的关注,放款人信息将无从查询。当发生借款逾期未还,“借贷宝”称会帮助出借人进行电话催收甚至上门催收。而一旦在借款人在出现逾期时,借贷宝平台便开始征收逾期管理费和催收费。据借贷宝官网介绍,催收费率最高为还款金额的30%,逾期管理费每日收取借款金额的0.1%。如果用户借款10000元,逾期三个月未还,就要向借贷宝缴纳高达4000元的催收费和逾期管理费。“借一押一”五千借条到手两千在“借贷宝”的操作模式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到,出借人可以在借贷交易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能拉黑借款人,正是这个功能,成为了骗子利用的工具。而在记者的调查过程中,一位在借贷宝上进行放贷的“上家”也向记者透露了“借贷宝”放贷的潜规则。借贷宝上放贷的”上家“告诉记者,借贷宝都是私下谈好的利息,利息都是很高的。没有路可走了才走的,私下达成的协议。例如:我给他借了5200块钱,但是他实际到手只有2000块钱,因为2600块钱是押金。借给你2000,押金要押2000,相当于4000块钱,利息又押600。借贷宝只当中介不担保风险用户自己承担经过调查记者发现,同时发布借一押一的两张借条,成为了用“借贷宝”放贷的潜规则,对于,“借贷宝”平台又是如何对借贷双方进行管控的呢?借贷宝客服告诉记者,借贷宝只是一个中介平台,不提供担保。出借方需自行判断借款方的还款能力和信用,也需要自行承担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声称"熟人借贷"却是鱼龙混杂除了借一押一的潜规则,我们的记者通过调查还发现,这家网贷平台打造的所谓“熟人借贷”的模式,根本没有评估和审核,是不是熟人都能在借贷宝上交易,甚至平台还会向你推荐一些所谓的好友。在借贷宝的APP中,借贷宝平台就向记者推荐了数十位可能认识的好友,但记者并不认识这些人。当记者向借贷宝客服咨询为何推荐并不认识的人进行借贷时,对方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借贷宝客服电话:您这个好友数达不到一定上限的话,您可能会借不到更多的钱。但是推送的好友也不是说您一定要加他,给您推荐的好友也是为了更快地提升您的等级,更快地借钱。这个好友也需要您进行一个信用自风控,因为我们平台就是一个信用自风控的平台。今年九月,家住深圳的小敏就是在“借贷宝”平台推荐的好友中认识了一位放贷人,而她也遭遇了借条骗局。为了弄清利用“借贷宝”实施的网贷骗局,秦皇岛大学生小杨在今年十月底进入了多个网贷QQ和微信聊天群,这些群里人数动辄上百人,不时有人发布着贷款的广告。在这里群里可以找到本人放款的,也可以找到中介,你想贷款找不到门路的都可以找到。经过近半个月的观察,小杨发现利用网贷平台进行贷款的,大都是由中介进行联络,私下再进行商量,然后再到借贷宝上进行操作。大学生小杨2636所有放贷人都知道,就是说现在国家是超过年24%的利息,然后是不受国家保护的,所以就说他在往出放这笔款的时候,是在私底下达成这种交易,然后去跟在借贷宝上去发布,发布的时候,他会告诉说把利息给调到20%,他也会正常放你这笔钱,然后你还利息的时候需要私底下还。今年九月,家住深圳的小敏就是在“借贷宝”平台推荐的好友中认识了一位放贷人,而她也遭遇了借条骗局。借贷宝“赚利差”放贷半年负债20万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借贷宝平台还打出了一个“赚利差”广告称,可以低利率借入资金,等待出现高利率借款时借出去。在高利差的诱惑下,一些大学生也参与到借贷宝的放贷项目中,广东的一名大学生为此半年就负债20万。从今年四月到九月短短五个多月的时间,小李先后从十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借款六万余元,又说服朋友通过网贷帮其筹集十余万元,并将这些钱全部投入“借贷宝”用以放贷,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借款是将十万元放贷给了云南某在校大学生手中,而他们之间并不认识。小李告诉记者,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网络放贷的背后其实暗藏陷阱。部分通过平台向小李借款的人,在借钱的第二个月便出现了逾期未还的情况。紧接着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放出去的贷款没能按时收回,而小李借来放贷的钱也无法按时还上。专家:借贷宝忽视评估审核面临法律问责“借贷宝”打出的零成本“赚利差”广告,吸引了像小李这样还没有稳定收入的大学生,就卷入了巨额的借放贷交易中,并且出现高额的坏账。此外,“借贷宝”一方面声称平台是专门服务于熟人借贷的网贷中介,一方面又向用户推荐并不认识的人成为贷款对象。专家表示,如此的做法不仅前后矛盾,增大了借贷风险,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就在我们的记者发稿时,借贷宝在其简介中仍然宣传:“借钱不需要任何审核审批,金额自定,利率自定,期限自定。”如此大张旗鼓的违规宣传和操作,听上去都让人冒冷汗。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这个说你可以成为银行家可以赚取利差,这样一种做法是完全不合规的,如果发现这样一些借款人,专门是赚取利差的情况,(网贷)平台有义务进行一个尽职调查,发现这样的投资者应该拒绝他进行借款,更何况如果平台打出这样的一种赚利差的宣传,那更是不合规的,完全违背了网贷平台对平台的监管义务。中介的尽职调查,对借款人投资人的一种评估、分类,信息的一个尽职调查,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义务,如果违反了就要承担责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这种不合规的P2P平台,滥用了这种居间人的身份,在明知道放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可能存在信息鸿沟的情况之下,在明知道这个相关资质都没有,而且这个借款人拿钱也是运作不正常用途,放款人有这个钱其实也是来源不明的情况之下,没有尽到真实的核准这种责任,那么网贷平台它也要承担相关的过错责任。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你对这个出借人和借款人不是很了解,然后你这个平台又撮合双方进行一个交易,完了以后出现风险,出现这个没有还贷的时候,你就开始通过你的催收系统来催收这笔债,然后加上一些管理费,我们就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在这个平台,是不是在其中是有意而为之,这么一个为了赚取催收的管理费啊,有意而为之而放纵,放任这个客户在上面来做一些这个三方的交易。今年8月,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参与该《办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东表示,网络中介平台忽视对出借人的评估和审核,将面临法律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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