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托收承付什么时候确认收入,何时确认收入?

托收承付结算下收入如何确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依据上述规定,公司采用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手续后如何作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妥托收手续后,已经满足了收入的确定条件应当确认为收入,由于还没有收到货款,所以通过"应收账款"核算.待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托收承付结算下收入如何确认?办理托收手续后如何作会计分录?这两个实务中最常见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有其他需要解答的疑问,只管提问会计学堂的老师,他们将用多年的实践经验帮你解决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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