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冷发动机声音大刚开始带的时候声音就大,为什么越来越小呢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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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进一步活跃校园科技创新和创业氛围,棠棣文学社开展了“双城记”第一届细说广州原创短篇小说大赛。截至2018年12月7日,共计收到24篇参赛稿件,经过社内初评与专业老师复评,综合评分前8名的稿件进入人气奖评选阶段。人气奖评选规则综合分数前8的稿件参与此次评选,文章投票得数占总分80%,有效留言数量5分/条占总分20%。(有效留言规则:字数不少于10字,不能是“XX加油”,“给XX打call”等无意义内容。)投票截至2019年3月24日。总分前两名为人气奖。以下稿件按投稿时间先后排序。《繁华》不知怎的,阿叔来到了一片茫茫的草原。阿叔是个山里人,老早就想出去打拼一番,赚点钱,至少能养活自己。阿叔姓什么,是什么人,是草原上的一个谜。不知哪一年哪一天,阿叔突然出现在草原上,成了游牧民族的一缕云烟。皮肤黑黑的,长得很壮实,尤其是那圆润的大眼睛,散发出天生敦厚的气息。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这的人都管他叫阿叔。阿叔来时,身无分文,多亏了草原民族的救济,给了阿叔十多只小羊羔,阿叔也不矫情,大方地收下了,说他一定会偿还这份恩情的。牧民只是笑笑,说不用偿还了,你还是多攒一点东西,以后好找到回去的路,要是想留下,就攒钱娶媳妇儿吧。阿叔死活不肯放弃,在他的执著下,牧民只好依他,不过没说什么时候还而已。沉溺在茫茫草野,终于有一天,阿叔离开了草原,去了一座陌生的城。有人介绍阿叔去了一家制衣厂,厂房不大,约莫一百二十平方米。三台机器轰隆轰隆的响着,像一头野蛮的猛兽,丝毫不给工人面子,吞吐着一份又一份的布料。咔嚓咔嚓咔擦......一声声轰鸣撼动着阿叔脆弱的内心。两只手蒙住眼睛,露出一丝余光,好奇地打量起来,这都是什么怪物,还有如此蛮力,比草原上的狼王还可怕。想着想着又不禁探手轻轻点了一下那怪物,像碰到滚水一般迅速收了回来。不过是冰冷的,硬硬的,晃动极其厉害。后来阿叔才从老乡郑职口中知道这是三台机器,比人厉害多着哩!厂里的工人都各自在埋头用缝纫机把布片缝合成整件衣服,有西装、有旗袍等很多阿叔没见过的服饰,阿叔唯一见过的是老乡送的大马褂,正穿在自己身上,不过阿叔的已经很破旧了,看见这些花花绿绿的衣服,阿叔感觉来到了一处天堂,幻想自己每天穿什么好。可不就把阿叔给吸引了,一个月十五块的工钱(老乡口中工资是二十),给吃给住,阿叔觉得已经很好了,等有钱了,一定让自己穿得体面些。工钱是一个月结一次,老乡是中间人,每次都是郑职给阿叔工钱,没人知道阿叔一个月是多少钱,除了郑职。阿叔也不计较,十五就十五吧,起码比草原放羊好。老乡说一天得在这里干活干满十四小时才能够下班,早上七点到晚上九点,阿叔都面对着冷冰冰的机器,把布片从机器里拿出来,给到缝纫机上(阿叔没技术活儿,也不懂机器操作),仅此而已。一天下来,阿叔感觉到不累,总是多干一点,就差把别人的活儿揽了。有时也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仿佛做了错事的孩子。别人都笑他傻,阿叔也说自己傻,大家开心就好。这次工钱发了下来,阿叔把前几个月发的工钱装进信封里,一共一百二十,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信封封上,揣进烂布马褂的兜里,忽的一声跑去找老乡郑职了。“能不能帮我存着,我这里没地方放,怕丢了”,阿叔憨厚的笑着,把粗糙的手伸进兜里,探了许久,夹出那信封。又向四周看了看,这才把钱给了老乡郑职。“老郑,我的钱交给你了”听到郑职的答复后,便蹭得一声溜去挑拣布片了。机器轰鸣,有个人倒在了地上。细看,这不正是阿叔吗。这个傻子自讨苦吃,还是有个好心人送他去了医院。醒来时,阿叔被要求给医药费,一共一百。平常草原上的羊医也医治人,一次也就三毛钱,好一点的也才一块多,包治好。这里怎么像抢钱一样呢。“是......是不......是算错了”,阿叔一脸惊奇的问道护士。于是又在别人轻蔑的目光中接受了这个价格,没人告诉他为什么。可钱还在老郑那里啊,老郑也没看见人,成天不知道在哪里干活。阿叔说等等,他去找人来,那里有他的钱。老郑不见了,阿叔被保安拖出了医院,警察来了,说是要进监狱,关一年。什么时候结清医药费就放出来。期间老乡老郑来见过阿叔一次,阿叔向老郑要钱,老郑冷漠地说阿叔没给过他钱,还说阿叔没钱还去医院,真是活该。阿叔不知道老郑为什么会骗他,他们可是一块过来的啊。骗他进了监狱,失去了一切,不,至少还有点苦力,出去后也能够活着。受尽监狱折磨,阿叔被提前放了出来。晚上,霓虹绚烂,阿叔还看过这里的夜晚,不知道这里是这么美。荧屏上播放着一个极其美丽的女星,写着“夏梦”两个字,宛如人间仙子,自带一种妩媚。路上的行人仍下一个叫大前门的烟盒子,开着一辆四轮车溜远了。上了桥,阿叔只能找个地方歇着,有时间再去找个工作,养活自己。现在可不比监狱,没饭吃,不是吗。这座桥特别长,阿叔都走累了还没走完。只见中间闪烁着“海珠桥”三个字,下面还有一只只大船摆动着尾巴游过。看到一栋高楼,隐约有两个大红字“广府”。感叹城市灯火万千,原来,夜晚夜可以这么繁华。阿叔没有停下,直直地去了桥头......《谍影广州城》-土地-1911年2月,广州城。古老的神州大地,正面临着一场惊天动地的巨变。满人统治下的中华,被洋人肆意践踏,丧权辱国的条约数不胜数。每个国人都如同那风中的野草,苟延残喘,瑟瑟发抖。可有句古话说得好:疾风知劲草。不到危难时刻,国人就怎能觉醒呢?所以孙中山先生站了出来,万千致力于中华之崛起的义士站了出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这就是同盟会存在的意义。在满清官僚看来,他们是一群认不清形势的人,一群执迷不悟、妄图以卵击石的人。但有的时候,只有执迷不悟,才能创造奇迹。-斩将-平静的城市下,挡不住滚滚而来的暗涌。“卖报,卖报,三个铜板一份!”报童的叫卖声在街头回响。一位身着官服的男子走在大街上,一位卖报孩子递给了他一张报纸,男子望着报纸,报纸上的文字在他脑海中飞速旋转,化作了这样的讯息:“双刃剑”同志,前日得到你的情报,广州将军西林觉罗.孚琦近日在寻找替身,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刺杀他的好机会,我们将安排与他面目相仿的志士混入广州府邸,以替身之名,行刺杀之实,你的任务就是全程配合这次刺杀行动。你将在广州城郊区与线人接头,此次行动,代号“斩将”。—— “铁锤”-化身-郊区里,一片荒野,臭气熏天,苍蝇四处飞舞。一位满面沧桑的大叔坐在角落,捧着一块窝窝头狼吞虎咽。他自顾自地享受着难得的窝窝头大餐,全然不顾四周无数双仇恨的眼睛。由于清政府签订了大量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老百姓不得不缴纳更为沉重的税赋,许多人都因此食不果腹。在这么一个缺衣少粮的年代,有窝窝头吃,无疑是令人羡慕嫉妒恨的。四周的流浪汉已经围住了他,他们都是是不受社会保障的低等人群。官员们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享受着用不尽的荣华富贵。而这些百姓,注定只能作为奴仆遭受奴役,在阴暗的角落苟且偷生。一个脸上有着刀疤的流浪汉眼冒绿光,恶狠狠地向大叔问道:“老东西,窝窝头哪来的?”大叔一言不发,摇了摇头,没几分钟将窝窝头吃得干干净净。流浪汉勃然大怒:“哎呀对爷这么不客气,揍他丫的!”这些平素里卑微惯了的人,只有遇到比自己更加卑微的人,才能够竭尽全力找到自己的优越感。远处走来一位达官贵人,他看到眼前这个火药味极浓的场景,不禁歪了歪嘴,吐了口痰在地上。一口痰落在地上,声音微乎其微。可对于流浪汉们来说,这声音却如同惊雷一般,将他们震得四散奔逃。大叔认得这名官袍男子,流浪汉们也都认得,他是广州将军孚琦的师爷唐野,平日里他跟着孚琦作威作福,欺压汉族人,百姓对他是又恨又怕。唐野对大叔微微一笑:“窝窝头好吃吗?”大叔点点头,说道:“这是我从街角的垃圾堆里面翻出来的。”唐野邪魅地一笑:“这是我放进街角的垃圾堆的。”“为什么丢进垃圾堆里?”“因为我们要把残暴的外来者,一并丢进垃圾堆。”大叔眼睛瞪直了,这个窝窝头,其实是他的“斩将”行动的接头暗号,刚才的对话,也是事先约定好的暗语,也就是说,眼前的唐野,实际上就是同盟会委派打入政府官员内部的潜伏者“双刃剑”。“双刃剑”是同盟会志士心中的英雄,他为汉族人的反抗搜集了许多重要的情报,立下了汗马功劳,是众多同盟会志士心中的偶像,是催动他们继续战斗的希望。而唐野却是汉族老百姓眼中的败类,为了荣华富贵,甘愿成为孚琦门下的走狗,对着百姓作威作福,大肆屠杀进步人士,他的丑恶行径令不少同盟会志士欲将他除之而后快。英雄、败类,两极化的名声,居然属于同一个人,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唐野问大叔:“你叫什么名字?”“冯忆汉。”“最初你为什么选择加入同盟会?”“当然是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呵呵......”唐野不屑地笑了笑,“我不想听这些套话,听从你的内心,告诉我,你为什么加入同盟会?”“......”冯忆汉满脸通红,许久才说道,“为了活得像个人。”“你觉得你活得不像个人?”“我们活的像个人吗?我们的身份天生低人一等,我们每天都活得像条狗!我们天天受到官吏的剥削与压迫,只有建立民主的政府,我们才能享受属于我们的权利。““属于你的权利?像那些达官贵人一样,再去剥削百姓?”“你怎么能这么说?”冯忆汉慌忙摆手,不知怎么的,他感到不寒而栗,是那种被窥破心事的恐惧,他觉得唐野的目光,似乎能够刺穿他的五脏六腑。唐野悄悄地说道:“刚才的话只是戏言,现在说的都是任务:孚琦将军想要一个人成为他的替身,我负责寻找这个人,而你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你的身材、语音等特征都与他相仿,是个很合适的人选。”冯忆汉点点头:“成为他的替身之后,我的任务就是寻找机会接近他,将他除掉?”“不止如此,你要让人们相信,死去的是替身,而你,才是真正的孚琦将军。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上线,你的一切行动听我指挥,你的代号是‘化身’。”“是,‘双刃剑’!”-任务-“将军,遵照您的命令,您的替身,我已经成功地找到了。”唐野领着冯忆汉,来到了孚琦将军的面前。“效率真高啊,对于你,我一向十分放心呐。”孚琦将军意味深长地看了唐野一眼。唐野擦了擦头上的汗,露出了僵硬的笑容,说道:“那是自然,将军吩咐,我这当师爷的怎能不鞍前马后尽心竭力?”孚琦将军端详了冯忆汉片刻,满意地点点头:“真的跟我长得一模一样,唐野,真有你的。”随即,他向冯忆汉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冯忆汉一脸严肃:“我叫冯忆汉,将军有什么吩咐?”孚琦将军摇摇头:“不不不,忆汉这个名字不适合你,从现在开始,你不再是冯忆汉了,你就是孚琦,广州的将军,你要时刻铭记这一点。”“遵命!”“你的任务,就是观察我的日常工作,做到耳濡目染,越来越像我,让外界的人士都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是!”冯忆汉暗暗地对自己说:“这正是自己的任务。”突然,一种隐隐的不安感在他心中涌起,为什么,自己与敌人,会要求相同的任务呢?这真的只是一种巧合吗?出了门,按孚琦将军的要求,冯忆汉将要坐马车前往他的住处。这辆马车十分豪华,涂满了彩绘,第一次见官用马车的冯忆汉不由得充满好奇地左顾右盼。将军的车夫温生才不禁咳嗽了一声:“先生,您可是将军的替身,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唉,这个我总得慢慢学啊。”“嘿,您可得快点学,这学得时间越长,越容易露马脚啊。有啥不明白的可以问我,我给将军先生当了十几年车夫了,虽说我地位不高吧,但每天跟将军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可比一般人了解的多得多呢?”“哟感谢感谢,我可得多向您讨教。”“不是我说你啊老弟,你可知道咱这将军为什么要替身?这可不是因为他害羞不想参加那些活动,而是因为有些人一直盯着他的脑袋不放,换句话来说,这替身就是替死鬼啊。”“唉像我这样的人,本身也就半死不活的了,难得翻身的机会,尽管有风险,可也得抓住啊。”“那,祝你好运了。”冯忆汉学得很快,本身他与孚琦将军就有许多相似的特征,再加上有唐野的帮助,几个月间,他几乎就可以以假乱真了,有的时候,他甚至能够代替将军参加一些简单的只需要露脸的日常活动,没有人发现其中的异常。甚至,连将军的车夫温生才都分不清两人的区别了,有的时候竟然真的会认错人。看到这样的情况,冯忆汉知道自己第一阶段的任务接近完成了。他与孚琦将军的相似度越来越大,这就意味着,是时候开启他的第二阶段任务——除掉孚琦将军了。-密谋-“唐野,今天晚上,孚琦将军将出席一场重要的活动,飞行员冯如将在此次活动中表演飞行特技,广州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会到场。”“这就意味着,他本人一定会出现在那里,这是我们除掉他的最好时机。”“那么我们能否尝试在他演讲的时候进行狙击?”“这不现实,先生,现场的保卫一定会十分严密。而且,孚琦的警惕性很高,如果他派你上去演讲,该怎么办?我们的人可无法确定演讲的是他本人还是你这个替身。”“那我们应该怎么做?”“他结束演讲后,将坐上一辆专用车回到广州府邸。我们将会在路上对他展开刺杀行动,到时候,必然车毁人亡。”“他会不会使用障眼法,安排两辆一模一样的马车离开现场,迷惑我们,让我去做他的替死鬼?”“理论上会,但是执行任务的是我,我还是能分辨的出来的。相信我,我会让这次‘斩将’行动圆满完成的。”“那我呢?我能做些什么?”“你什么都不用做,你需要做的是,在孚琦遇刺之后,扮演孚琦将军,接管广州政府,并宣布死亡的不是广州将军孚琦,而是他的替身冯忆汉,这样子我们同盟会终于算是在敌人内部安插了一枚价值连城的钉子了。”-子弹-距离出席典礼一个时辰的时候,孚琦将军突然决定由冯忆汉来执行这次活动的演讲事宜。对冯忆汉来说,这并不意外,毫无疑问,演讲时被狙击的风险是最大的,作为将军的替身,他已经熟练背诵了整篇演讲稿,参与演讲并不是一个难题。但孚琦将军仍然会亲自到场,与城里的名流们寒暄应酬,这些对话是替身较难应付的,所以得由他亲自完成,这对满清广州政府的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月朗星稀,一场盛大而隆重的典礼即将结束。静谧的空气下,弥漫着重重杀机,这是一场战争,是你死我活的肉搏战。冯忆汉和孚琦分别登上了两辆一模一样的马车,这两辆马车能把他们其中的一个送回府邸,也能把另一个送向死亡。坐在后座的冯忆汉正在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他应该如何在孚琦将军死后成功地冒充他并不露出马脚,怎么样在接触到更多机密情报的情况下,将其妥善地传递给同盟会,这些都是需要好好思考的。突然间,他发觉马车行驶的路径有些诡异,似乎在有意地避开闹市,往人迹稀少的地方行驶。他瞥了眼车夫,并不是往日接送他的车夫温生才,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温生才需要去接送真正的孚琦将军。这时,冯忆汉猛地一拍大脑,一个可怕的猜测在他心中渐渐升起。两辆相同的马车,两个相同的人,要想成功辨认,车夫是最大的突破点。如果他是孚琦将军,为了迷惑刺杀他的人,应该派遣他的专用车夫温生才来接送替身,而现在车夫并不是温生才,以孚琦将军的秉性,他难道会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仍然选择让温生才跟随他吗?那样迷惑的作用就失效了。可温生才不在车上,只能说明一个可怕的事实:孚琦并没有打算用他来迷惑同盟会。他突然想起他第一次和唐野见面,唐野询问他加入同盟会的目的时的场景。冯忆汉的心砰砰直跳,他猛然醒悟,作为一名优秀的潜伏者,需要有坚定的信仰作为基础,而唐野的信仰并不坚定,他只是为了他的诉求而工作,一旦敌人满足了他的诉求,他很有可能叛变投敌。而很有可能,整个刺杀计划,本身就是一个陷阱。“化身”可以成为将军,将军也可以摇身一变,作为同盟会的“化身”,打入到同盟会的内部。反间计!冯忆汉焦急地大喊:“停车!停车!我要下车!”迎接他的,是一声枪响,这声枪响,是为“化身”敲响的丧钟。很遗憾,同盟会的志士,把枪口对准了他。-劝降-半年前。广州,秘密监狱。孚琦将军一脸笑意地看着唐野,像猫看着一只无处可逃的耗子。“你最初为什么加入同盟会?”唐野目瞪口呆,他想不到,居然真的有人能够撕破自己的面具。他仍然在故作镇定:“将军,你在说什么呢,我一直是你忠实的助手啊。”孚琦将军叹了口气,说道:“唐野,噢不,‘双刃剑’,我再问你一遍,你最初为什么加入同盟会。”听到自己的代号被清楚地叫了出来,唐野的心理防线崩溃了,他疯狂地喊叫道:“我是为了中国人,这片土地属于每个人民,只有民主才可以救中国!”“不不不,我不想听这些套话,听从你的内心,告诉我,是什么促使你成为了同盟会的一员?”“......”“你不说,我来告诉你,是我们对你们的压迫,引起了你们的反抗。如果我们能够妥善处理好安置你们的政策,你们就会乖乖地像条狗一样顺从着我们。但是我们太着急了,把你们当作下等的狗,你们觉得丧失尊严了,所以,你们选择进行反抗,我说的对吗?”唐野的眼神犀利而凶狠,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可孚琦一眼就看清了眼眶底下的迷茫与彷徨。“只要你跟我合作,我可以给你们想要的。我也可以让你身居高位,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我们可以推广新政,制定恰当的施政纲领,给予百姓合理的待遇。”唐野的内心不断地交战,他一遍遍地问自己:“你加入同盟会,究竟是为了什么?”孚琦将军微微一笑,继续说道:“你现在死去,同盟会的反贼不会记住你对他们的贡献,他们会拍手称快,并无情地对你进行诅咒,但如果你活下来,未来,一切皆有可能啊!”唐野抬起头,绝望地看着孚琦,眼泪无声地滴在地板上。孚琦将军继续说道:“我把你放出来,这段过程严格保密,外界没有人知道你暴露了,你仍然可以以‘双刃剑’的身份跟你的组织联系,并且,我已经想到了一个绝妙的计策,一个对你我都好的计策,来让你没有后顾之忧。唐野,识时务者为俊杰啊,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唐野闭上眼睛,紧咬着嘴唇,脑袋低垂,眼前的局势真的值得他再执迷不悟下去吗?孚琦露出了胜利者的微笑,继续说道:“我在明,同盟会在暗,我想打击他们,可总像是一拳打击在空气上,扑了个空。现在有了你,大事可成啊。”-铁锤-马车缓缓朝着广州府邸行驶,不远处,另一辆马车向他们驶来。车夫温生才微微一怔,踩下刹车,将车停在路边。另一辆车上下来的,是唐野,他一副志得意满的表情,向车上的孚琦将军报告:“将军,那辆马车已经被刺客袭击了,“化身”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刺客也已经被我们控制了,同盟会会错误地以为他们完成了任务。从今以后,将军你就是同盟会的‘化身’,可以借假装跟他们联系的机会,顺藤摸瓜找到隐藏在我们内部的‘铁锤’,并把同盟会一网打尽......”“砰!”枪声骤然响起。这一枪正中唐野的脑袋,干脆利落。唐野瞪大了眼睛,想要伸出手指向马车,终究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孚琦将军大惊失色:“谁开的枪?”“砰!”将军的脑袋也开了花,倒在了血泊之中。“砰砰砰......”开枪的人被孚琦的警卫人员乱枪击中,枪声响彻整个夜空。“哈哈哈......”开枪者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出爽朗的笑声,他最终成功完成了‘斩将’行动,哪怕是以生命为代价。夜色安静了,微风轻轻拂过街道,徒劳地想要吹散弥漫的硝烟。-信仰-三个月前。“我怀疑‘双刃剑’叛变了。”“‘双刃剑’对于我们有多重要,你是清楚的。怀疑,是要有证据的。”“有段时间,‘双刃剑’曾经秘密消失了数月,我想打听他的下落,却一直没有成功,但后来他竟然毫发无伤地回来了。你不觉得此中有蹊跷吗?”“‘铁锤’,你要相信‘双刃剑’的智慧与忠诚。”“我相信他的智慧,但我并不一定相信他的忠诚,他在成为了孚琦的师爷,我们汉族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他不知受了多少委屈,遭了多少唾骂。谁也不能保证,他会不会真的倒向了孚琦。在我看来,‘双刃剑’虽然拥有过人的机智,但他缺少一样最重要的东西。”“什么东西?”“信仰。他左右逢源的能力使他成功打入敌人内部,但是没有坚定的信仰,他很容易迷失在敌人的糖衣炮弹底下。他很聪明,但也终究会有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时候。”“如果‘双刃剑’倒向孚琦,会不会造成你的暴露?”“目前来说,由于我跟他的联系方式特殊,他只知道‘铁锤’的存在,并不知道‘铁锤’究竟是谁。”“那就好,我们现在应该做些什么?”“我建议,用一次刺杀行动,检验他的忠诚。一旦发现他叛变,我会不惜暴露自己而除掉他。”“可那样,你恐怕也是凶多吉少啊。”“我不过是一名车夫,接触不到高级机密,本身的作用,不就是锄奸嘛。如果能够为同盟会化解这个大麻烦,我死而无憾。因为我知道,我是为了什么而加入的同盟会。”“哦?是为了什么?”“为了让所有被奴役的百姓能够重新站起来。”“这是你的理想?”“不,这是我的信仰。”《梨园》“落花满天蔽月光,借一杯附荐凤台上。帝女花带泪上香,愿丧生回谢爹娘。我偷偷看,偷偷望,佢带泪暗悲伤……”梨园里,一出《帝女花》正缓缓上演。梨园是这座城最大的粤剧演出场所了,还保留着古老的建筑风格:整座梨园无一砖一瓦,全都由木材搭建而成,梨园内部像极了客家人的围屋,共有三层,中部镂空,底层搭建了一个能容纳数百人的舞台,舞台两侧分别放着道具和服装,上两层则是演员的住所,整座梨园建筑华丽,干净整洁,平白地给人一种莫名的好感。梨园里的演员很多,这是因为梨园的所有者任老板来者不拒,功底深厚的、没有丝毫基础的学徒他通通招揽进来,可以说梨园几乎汇聚了全部的粤剧演员。有这样庞大的演员群众,梨园的生意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可是这也仅仅是在以前。梨园刚开始进行演出的时候,确实门庭若市,单是生旦净末丑样样皆能的“万能老倌”林权和当红小花旦宋琳这两个招牌便足够吸引众人了。可是慢慢地,梨园周围开起了一间又一间的音乐厅,梨园的客人越来越少了……夜深了,梨园的唱戏声也渐渐低了下去,听戏的人一个跟着一个离开。后台中,演员或卸妆或吃饭,各做各的事,一样的是他们脸上的愁云暗淡。“那几家音乐厅也真是的,每天都开着那么大声的音乐,害得来听戏的人都少了许多!”坐在角落吃饭的男子忿忿地说,一边说还一边狠狠地戳着手中的饭。“老刘,别胡说!这怪不得他们。”林权已经卸好了妆,正仔细地整理好戏服,毕竟这可是他这辈子的心血啊。被唤作老刘的人听了这话撇了撇嘴,看着手中的饭,顿时觉得滋味全无。他们何尝不知道来听戏的人越来越少其实也不能怪那些新开的音乐厅。本来年轻人就很少有喜欢听粤剧的,就是那些音乐厅没开之前,来听戏的也大多是老人和小孩,而如今,老人渐渐老去,孩子慢慢长大,来听戏的人越来越少了。看着这情形,他们没有一个人心里是好受,毕竟他们此生都在唱戏,谁不希望人们喜欢他们的演出、来看他们的演出呢?林权没有再说话,只细细地摩梭着这套戏服,这套戏服的纹络早已印在了他的心里,一针一线都是他的心血,正如粤剧一般。可是如今戏服已渐渐丧失了光彩,哪怕每日护理却依旧挡不住时光的侵蚀,林权想到这段时间来梨园的变化,眼眸不自觉地暗了暗,他不能再让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了。“老板,我想和你谈一下。”任老板闻声回头看着林权,知道他想要说些什么,无奈地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先开口道:“我明白你的心思,但现在的情况我已经没有办法了。”随着客人的减少,戏馆的收入也慢慢减少,除去日场开支外,分给每个人的钱根本不足以让他们维持各自的家庭开支,为了维持家庭,他们一个跟着一个离开了戏馆,寻找新的出路,哪怕粤剧是他们的梦,现实告诉他们,在现实面前,那梦显得有多卑微。“老板,我想过了,以往我们都是晚上演出,音乐厅也是,不如我们换成白天,这样音乐厅便不会分去客源;白天的话,老人也不会因为天色暗沉,害怕摔倒而不来听戏了!”林权急得满脸通红,忙向任老板吐露他的想法。说完后,林权抿紧嘴巴,只有紧握的双手泄露了他内心的紧张,毕竟这对于梨园来说可是前所未有的。任老板没有答话,只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手中的烟,烟雾弥漫,林权的脸在烟雾中若隐若现,任老板眯着眼睛,似在考虑,一支烟很快便燃烧殆尽了。任老板把烟头压在烟灰缸中,用力地碾了碾,靠着椅背,缓缓说道:“我可以答应你。”林权听到肯定的回答后激动得像个孩子般,满脸通红,连说“谢谢老板!谢谢老板!”跟着迈着轻快的脚步去做准备了。任老板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看向窗外,其实他又何尝不想让梨园继续开下去呢?毕竟粤剧已经深入他的骨髓了,他对粤剧的喜爱不比林权他们少,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个又一个演员的离开已经让戏馆没办法唱大型的粤剧了,更何况这段时间没有一个孩子愿意来学粤剧的,他们的父母更愿意他们去学钢琴、学小提琴,难不成这戏馆当真开不下去了?无论如何,只要有人愿意唱,他便开。林权的想法得到了演员的一致认可,很快地他们便贴出了公告:日后,梨园将会改成白天演出,望各位父老乡亲多多支持!这一举措确实使得梨园的生意开始恢复,来听戏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林权他们很是兴奋,觉得戏馆这下有救了,他们可以继续唱他们喜爱的粤剧了,为了维持这种局面,林权等人平日更加卖力地演出,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听戏。就连休息的时候都能听到阵阵唱戏声从梨园传出。可是,这种情况也仅仅维持了两个多月。因为开戏师爷的离开,他们没有新的话本可以唱,那些老旧的戏本一遍又一遍地唱,听得人耳朵都生了茧,人们更愿意带着家里开电视机来听戏,不但花的钱少还能听到更多花样的戏。林权一开始以为是不是自己水平下降了才导致客源的流失,一番打听下才发现原来问题出在这。确实,开戏师爷对一个剧团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没了他意味着剧团会慢慢失去生命力,可是开戏师爷又岂是那般容易找到的呢?先前那个师爷早已离开这座城市,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如今会写话本的人已经不多了,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一名师爷并写出一个新话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林权茫然了,他真的想不到任何办法了。没人来看戏,剧团也就不演出了,林权浑浑噩噩地走出梨园。这街上的一切对他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不断闪烁的霓虹灯满街都是,那些优雅动听的琴声从远处传来,听得林权浑身难受,看着门庭若市的音乐厅,再回头看看门可罗雀的梨园,心中一阵悲凉。曾几何时,梨园也是这般的热闹,可如今……林权仍然记得就在数年前,这街上还是满满的锣鼓声、唱戏声,时光是多么美好呀,每到晚上,梨园总是满满的人,老人、青年人、孩子齐仰着脖子、竖着耳朵,不自觉地跟着摇头晃脑,可如今再也没有了。林权白着一张脸回到了梨园,任老板也知道他心里不好受,只是有些事情还是得和他说的。林权站在那里,看着任老板的嘴巴张张合合,他说了很多。他说,又一批人离开了,连宋琳也走了,说是家里人安排了相亲,以后怕是不会再唱戏了。他说,他自己已经没有多余的钱来维持梨园的开支了,梨园再也撑不下去了。最后他说,政府已经决定对梨园这一带进行改造了,梨园很快便会消失,而他,也要离开了。任老板看着毫无反应的林权,紧紧地闭上了眼睛,似乎害怕眼泪会忍不住流下来。冷静了许久,他拍了拍林权的肩膀,提着行李,头也不回地迈出了梨园的大门。林权呆呆地站在那里,直到日落西沉,整个梨园都陷入昏暗中,他才稍稍眨了眨眼睛,缓缓地开了灯,跟着一步步迈向了那个他无比熟悉舞台,他小心翼翼地捧起那套穿了多次的戏服,那一针一线都是那样地熟悉。林权缓缓地为自己穿上了戏服,细细地花了一个无比精致的妆容,带上头饰,一步一步地踏上了舞台,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在空旷的梨园中尤显清晰,一步步都敲在了他的心头。“今日天隔一方难见面,似以孤舟沉寂晚景凉天。你睇斜阳照住个对双飞燕,睇我独倚蓬窗我就消悄然。”没有伴奏,没有搭档,没有观众,整个舞台只独他一人,却是那样的动人心魄。一曲唱罢,他跌坐在台上,似乎被抽掉了全身的力气,一滴清泪悄然落下,渗入了戏服中,悄然消失。曲终人散,日后梨园再无唢呐声。《阿爷的古董》【一】“本次列车开往嘉禾望岗。”列车发出跨越时空隧道般的呼呼声,那是在狭窄的隧道里车身拐弯时发出的气流声。它的声波是不规则,可人们几乎不会把它当成噪音。车门上方的红点在“江南西”的灯圈里不停地闪烁,子辰站了起来,拉起了行李箱的拖杆。每次回家,从地铁站出来,总要经过江南新地这条步行街。地铁站的空气被每位乘客的呼吸弄得浑浊,闷闷的。即使每位乘客的耳机音量调到最低,依然能听到循环而不整齐的“嘟嘟”刷卡声。步行街的空气掺杂着食物的香气,即使浑浊也能路人心甘情愿地大口大口吸进肠道里。子辰每次回家都想随便在一个档口买些嘴头,不过想到回去就开饭了,打算留着空空的肚子大吃一顿,又忍住了。打开家门后,子辰鞋子都没有换,就急匆匆地拉着行李箱到房里,搞得阿妈刚拖过的地板净是灰尘。放好行李后,他往厨房瞄了一眼,不出所料,阿妈还没开始做饭。之后,子辰又迫不及待地出去了。“这次总算赶在六点前回到家了。”往时,子辰要等校车,总有些同学会拖拖拉拉,弄得一定要天完全暗了下来才能出发。如今,子辰读大学了,不用受制于那些条条框框了,终于能去帮阿爷关铺了。【二】“月光光,照地堂,虾仔你乖乖训落床。”声音先是透过窗户传到古巷里,再变成一根钓鱼线,传到最外面的街,引得路人走进巷子帮衬生意。子辰刚转过巷角,就听到了那台80年代收音机放的歌曲。收音机的天线断掉了,至于是被阿爷打自己弄断的,还是被自己摔到地板弄断的,已经记不太清了。除了开关键之外,其余的按键都老化了,所以只能固定不变地听一个频道。子辰就是从这破收音机学会了第一首歌,“身外是张花红被,轻纱薄锦肉团儿,入口甘美啊,齿颊留香世上稀。”本来那声音就大,到古巷里就更响了。子辰循着沙沙又熟悉的声音,在一块“宋记”的牌匾前停住了,躲在门后悄悄地看阿爷在干嘛。斜阳照着子辰的半张脸,额头的露珠分明是奔跑过的印记。“阿爷,这磁带那么多年了还能听啊。”阿爷低头抹着檀木架的花瓶和砚台,听到子辰的声音就知道他放假回家了,还好他低着头,不然这小子就能看到自己偷偷地笑了一下。子辰见阿爷没有理他,轻手轻脚地走到柜台后面,果然翻出了那瓶用老鼠仔浸泡的药酒,“支酒上次我不是叫你扔了吗?还留着啊。”阿爷拿起算盘旁边放着的鸡毛掸子,假装向子辰挥过去,那鸡毛掸子虽说只剩几条红绿的毛,打起人来依然疼得很。“扔你个死人头,你以后入这间店别靠近柜台。”子辰满脸笑嘻嘻,照例像小时候一样摸玩着每样东西。“你别整烂了,卖了你也赔不起。”阿爷走进柜台,把那瓶视为绝世珍宝的药酒放回原位。“阿爷你赔得起就得啦。”子辰甚至有点洋洋得意,转头就走进了房里。“你自己说说,从小到大整坏了多少件东西?如果你不是我孙仔,我早就赶你出去了,还在这里跟你浪费口水。”子辰垂着头,翻阅着一本邮集,听完阿爷的话后转头看了一眼第二排架子的指南针。那指南针的玻璃外壳裂开了,虽然已经失灵了,但当做摆饰还是有那么几分美感,何况那指南针的表面跟蜘蛛网还有几分相似。这里的每件物品都有一段故事,这指南针也不例外。“小学时,宋子辰自告奋勇带着全班同学来到自己阿爷的铺头。说是要带领同学仔们鉴赏古董。结果呢,有个笨手笨脚的细佬仔打烂了一块民国的指南针。气得他阿爷啊,哈哈哈,追了好几条街。他阿爷拿着鸡毛掸子一边打一边追,他就一边哭一边跑,等他阿爷累了才不跑了。那个哭声啊,整个河南都听得见。”街坊们总是用这段话嘲笑子辰,就算子辰现在已经读大学了,被一群咔咔大笑的阿姨围着说,还是会莫名地害羞,扭扭捏捏地不肯接话,好似七八岁的细佬仔一样。“反正自己家大物大,整坏一两件也不会怎样嘛。”阿爷无意中听到了这句话之后,又赏了子辰一顿“藤条焖猪肉”。子辰的童年,总结来说就是不断地整烂铺头里的东西,接着被阿爷不停地追着打。“阿爷,你还不打算卖了这古董店了啊?”前面子辰说话的时候,阿爷几乎都没有抬头看他,只顾着自己手中的活。他听到这话,把手中的抹布放到了一边,看到子辰的表情透露出独当一面的神态。“又不用店租,干嘛卖了啊?”“反正平时一个月才两三个顾客,赚不了多少,还不如都卖到古玩城。况且,日日守住着铺头也挺累的,还不如跟阿嬷到处去旅游。”“我留着自有用处。”“唉,阿爷你打算把这古董店传给我啊?”阿爷没有回答子辰的问题,眼神上下打量了他几圈,“你每次回来三句不离铺头,讲点别的东西不行吗?对了,这次放假几天啊?”“三天。”子辰心里有种猜对了谜底的自信。“十六号五点的高铁。”“十六号来帮我看一天店。”说完,阿爷让子辰把架子的那些玉器都锁到橱窗里,关好门之后就回家吃饭了。【三】从铺头回到家的那段青砖路依然还没有换成沥青路,高深的古巷靠着每户人家从门和窗户里透出的灯光照亮。如果游客的脚步只局限于广州的大路,那就难以领略到广州城中村里的市井风气了。游客们总是乐于驻足各种文化旅游区,却忘了这群未来的“文化旅游区”,除了这里的住户谈话声和一些摄影爱好者的快门声,巷子几乎只有阿爷那破旧收音机放出的声音。满月大多数是八月十五那天的月亮,有时是八月十四,有时是八月十六。子辰抬头看了一圈,那月亮就像月饼被细佬仔偷吃了一点皮一样,轮廓有点奇奇怪怪的。“看样子,今年应该是八月十六才满月了。”阿妈在铺头门口摆了一张小木桌,在上面摆了一个金九大月饼和一个剥开了但又没有完全剥掉皮的柚子。她又拿了一个瓷碗装了一碗水,把松柏叶放到清水里,连同刚刚弄好的三炷香摆满了桌面。拜完月光后,爷孙俩没有跟着其他人回家,而是留在铺头赏月。赏月时,吃饼一定是要喝茶才能品味到正宗的月饼味。不过,饭气还没过,吃月饼会腻,所以俩人都喝了点酒。“阿爷,古董店真的打算留给我吗?”子辰想着这样边缘不齐整的月亮也挺好看的。“算了,你毛手毛脚的,总是打烂东西。交给你还不如卖了。”“那你怎么一直不舍得卖啊?”“我等着那些老古董物归原主呢。”“这么多年了,你都卖出去几百件了,还怎么让别人赎回去。”子辰仿佛认为自己猜对了阿爷的心思,不等他做新一轮的掩饰就把答案说了出口。阿爷搭着子辰的肩膀,摇摇头,一口气把剩余的烟都抽完了。“难道之前来的那些卖家!”子辰有点落差,少了几分锋芒的锐气,却又为自己再次轻易猜到答案而暗暗自喜。古董店的那些事,基本都没瞒过子辰。“剩余的卖家基本都不会来赎的啦,趁着这批古董还有点价值就卖了吧。”“那只是他们没来赎回去吧。”“当年来这里典当的人,都不知去哪了。”“那如果他们有天来了,找不到了怎么办?”子辰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先把烧酒倒满了阿爷的杯子,又把啤酒倒满了自己的杯子。吹了好一会风,云层渐渐遮住了月亮。风吹得两人酒醒了,便相互扶持着回家去了。月亮透过古董店锁坏掉的窗户,细小的一寸光射到橱窗,玻璃橱窗的反射照得整间屋子亮澄澄的,仿佛橱窗里的古董趁着月光的趋势召唤着迷失的主人。【四】昨晚喝了酒,子辰今天睡过头了,本来答应着今天要帮忙看店的。匆忙梳洗完后,子辰在巷口买了两碟肠粉,端到了铺头里。“我不吃我不吃,我吃过了,你自己吃。”阿爷满脸嫌弃地望着蓬头垢面的子辰,心里想着这小子上大学了还是不会照顾自己,这个样子可怎么接待客人呢。“阿爷,你怎么每天都抹啊?”“你先吃完再讲话,别把酱油滴到地板上!别弄到东西上面!”子辰总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确实不怎么能让人放心把铺头交给他。阿爷见子辰吃完了,无所事事地笔直站在柜台后面,双眼扫视着外面的门口,便说:“你过来帮我抹,我入房拿点东西。”子辰接过抹布,没有碰任何物件,趴在门框伸着头。他看到阿爷搬来了云梯,好像要拿最顶部箱子里的长命锁。那梯子虽说还算结实,但没人扶着确实很危险。子辰打算进去帮阿爷扶着云梯,不小心碰到了房里靠着门边的柜子。那个柜子的棱角,比石墨还硬,子辰几乎快疼哭了。阿爷听到了声响,瞬间转过身子瞧一瞧发生了什么,却忘了自己还站着云梯,整个人的重心往后移。子辰虽然沉浸在大腿的疼痛中,但是还好反应了过来,冲到了阿爷的背后。嘣地一声,阿爷发现自己压着子辰,而子辰则靠着墙壁让自己尽量能够扶稳阿爷。阿爷以为那一声“蹦”是子辰撞到墙壁造成的,结果他低头看到了跌开了的箱子,还有里面的长命锁也掉了出来。阿爷连忙捡起长命锁,两只大拇指来回摸着长命锁的表面,锁倒是没有摔坏,连着锁的玉链子却断了。阿爷看见了飞到脚边的玉珠,完全没顾子辰撞得怎么样,啪地一声打到子辰的脸。“你无端端地进来干嘛?”“我不进来你就摔倒了啊!”“你不进来我能摔倒吗?”阿爷抄起鸡毛掸子,在空中轮了一个半圆打向子辰。当然,子辰这么多年的训练也不是白费的,一下子就用手臂挡住了棍子。子辰不敢做声,打他的那一瞬间,他觉得小时候的阿爷又回来了,虽然很疼,但是除了阿爷之外也没有人敢打他了,他反倒有点怀念这种感觉了。“这长命锁可以修的,我待会拿去修就好了。”子辰的语气有了难得一听的愧疚,在阿爷印象里,这应该是第一次。“不用修了,待会就物归原主了,拿去修会来不及的。”说完,气氛又陷入了寂静。从小到大,有了子辰的古巷,一定是热热闹闹的。这次,整个古巷里只有那句“五谷丰收堆满仓咯,老老嫩嫩喜洋洋”回荡着。【五】子辰吃过午饭后,就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回校了。行李箱里基本没有塞那些月饼,对于子辰来说,这种东西吃了十八年了早就吃腻了。阿爷没有去铺头,估计是想送送自己的乖孙子。尽管上午的事情没有闹得邻里皆知,但每个街坊都能从阿爷的表情明白子辰又闯祸了。如今,不知道什么原因,阿爷的心情看起来好多了。“阿爷,如果那个长命锁的主人要我们赔钱的话,那就先记我的账吧,等以后我接管了铺头再还。”“接你个头!老是想打那些古董的主意!你现在大个仔了,可以自己赚钱,别想着铺头的钱了。”子辰总算明白阿爷的心思,他是打算等所有的古董都物归原主了再卖掉古董店。“你过来,我有样东西给你。”阿爷说的时候,又看了一眼子辰,虽然他没有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但其实看起来也没有那么难以令人放心。阿爷从口袋里拿出了那个长命锁,递到了子辰的手里。“阿爷你给我干嘛啊?”“物归原主啊。”阿爷笑了起来。“这长命锁是我的?”子辰机灵的脑袋总是能够迅速明白事情的真相。“不用拿去修了,就这样存着吧。谁让你整烂了自己的东西。”阿爷这会已经知道了子辰猜到答案了。子辰摸着手里的长命锁,那长命锁虽说放了很多年,外表却依然十分光滑。右下角的位置有点花了,像一张金色的纸无端多了一道黑色的划痕,如果金色纸张耀目,那么被划过的金色纸张则更别具美感。长命锁的正面还刻了“子辰”二字,背面则刻了“丙子年,八月十六日,辰时”。“原来阿爷起名这么随便。”子辰小声嘟囔着,依旧沉浸于观赏自己的宝物中。他明白了原来那些自己从小到大整烂的古董,都是阿爷联系到了物主,确认了那是卖给了阿爷的东西。不然,他才不敢把那些东西放在架子和柜台那么显眼的地方,何况家里有个什么人他又不是不知道。收拾完所有的东西后,子辰就启程回校了。他故意避开了江南新地,直接从江南西路走到了地铁站,他担心停下买嘴头可能会耽误自己的时间。离开青竹大街之前,子辰偷偷地去了一趟铺头。铺头锁门了,他只能呆呆地站在门口,看到招牌新加了led灯管,阿爷应该是希望这块不起眼的招牌,能够让每个人找到路。子辰从书包里掏出了那块沉甸甸的长命锁,从窗户的破缝隙里轻轻地扔了进去,听到“咚”一声就离开了。有没有摔烂,子辰还是不在乎,反正家大物大。“又一件东西物归原主了。”子辰哼着“鸡公仔,尾弯弯,做人呢点可以怕艰难”,拉着行李箱离开了古巷。【六】“本次列车开往广州南站。”子辰靠在列车门边,听着地铁与气流摩擦发出的呼呼声。他想,今年还是没能跟阿爷一起看到最圆的月亮。接着,他拿出了手机,发了条短信给自己对广州历史颇有兴趣的老师,“老师晚上好,您想听一个故事吗?一个当铺变成古董店的故事。”《逃离小镇》很多年以后,她走了很多路,去了很多地方,看了很多风景,也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她见到了夕阳下山前海浪的黯然失落,她见到了小雨过后云将散开时草原的辽阔苍茫,她见到了北极光昼夜消失后整个宇宙空间的无边无际。在广州,她见过满头白发、步履蹒跚却推着车子卖烧烤的小贩,她见过穿戴整齐、妆容精致却面无表情匆匆赶地铁的公司白领,她见过从幼儿园飞奔出来脸上写满自由的孩子,她见过背着相机和布包充满激情独自骑车旅行的青年。还有很多很多,在这座繁荣的城市,寻常的或是不寻常的,她终于都见过了。她终于,实现了一直以来的梦想——逃离小镇。但每当听到海水潮起潮落的声音,她还是会想起小镇潮湿的空气、咸咸的海水。那时候,她最开心也最难过。一她在岭南沿海的一个落后小镇长大,父母很早就到广州打工挣钱了。她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春天,外婆会领着她和一群小伙伴们出去踏青。一群孩子兴冲冲地登上小镇最高的山,研究各种花的形状,观察每棵树的树纹。他们还会到海边去,一个个孩子都一头扎入海里,溅起一朵朵白色的浪花。外婆总是坐在沙滩上,静静地看着他们。有时,外婆笑着,眼里的蜜意好似能酿成一壶梅子酒。有时,外婆哭着,眼里的苦涩好似能煮成一杯乌龙茶。秋天,外婆喜欢带她到菜园去,外婆摘菜、翻土,她就坐在田埂上张望着,看来来往往劳动的乡人,看休憩在枝头的鸟儿,看远处袅袅升起的炊烟。她们在菜园一呆就是一整个下午。夏天的晚上,外婆会给她念故事。外婆的普通话不好,念故事时经常发错音或是会很突然地夹杂几句方言,但外婆的声音轻轻地、柔柔地,很好听。每一个炎热的夏夜,都是外婆拿着蒲扇和故事书引着她进入梦中的秘密森林。冬天的清晨,外婆经常贴着她的额,在她耳边用熟悉的粤语唱道:“月光光照地堂,虾仔你乖乖瞓落床。听朝阿妈要赶插秧啰,阿爷睇牛佢上山岗喔……虾仔你快高长大喔,帮手阿爷去睇牛羊喔.......”她躲在温暖的被窝里,往外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咿咿呀呀地学着外婆念岭南民谣,常把外婆逗得咯咯笑。她记忆中的冬天,从来不寒冷。她对于“父亲”“母亲”的概念是很模糊的,父母只在过年的时候会回来。外婆有时候会翻开一本纸页都已经泛黄的相册,拿出一张合影,告诉她:“啊妹呀,站在左边的是妈妈,站在右边的是爸爸。你唔要忘记,你是他们最珍贵的人。”一开始,她十分珍视那张薄薄的相片,每天都要带着。没有人的时候,她会默默地拿出那张照片,睁大了眼睛细细地看那张照片,她数妈妈眼角有几条细纹,她观察爸爸嘴角微笑的弧度。很久以后,她不再带着那张照片了,也不再细细地看了,她觉得照片上的两个人越来越陌生。到后来,父亲母亲回来的次数多了些,从广州带回的礼物也越来越丰厚,她和外婆住的那栋简陋的屋子多了几分生气。但她和父母总有距离感,他们之间好像隔着一堵隐形的墙。她的父母不会理解,缺席了她的童年便是缺席了她成长最重要的阶段,她记忆中关于小镇的一切美好都是童年时期形成的,但那些美好全都与他们无关。她也不会理解她的父母,父母离开小镇是为了生存。生存与生活不同。生存仅仅是为了活下去,生活是带着一份期待去感受生命的多姿、体会世界的美好。父母的努力生存是为了让她能更好地生活而不是生存。父母的坚韧与无奈她全都不知道。她经常在阳台看着天山的星星,听着海浪翻腾的声音想:为什么爸爸妈妈在广州不愿回小镇来呢?小镇外是什么样的呢?二上了中学以后,她喜欢上了看书。书,为她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她万分投入地和书中的人物一起体味人生的无常,她敞开心灵与作者进行深层次的对话。她开始思考,思考“梦想”,思考“追求”,思考“外面的世界”。她的心中有千言万语,她的脑子里有千奇百怪的想法,然而都无法分享。因为其他同学都不爱看书。她的快乐来自于书,而同学们的快乐来自于调皮的游戏,书对他们来说是枯燥又无用的东西。一次,同学们串通在课上整蛊老师,整蛊成功后大家看着老师尴尬又气愤的样子都在哈哈大笑,只有她不笑,她认真地看着课本、整理笔记,与班级里愉快的气氛格格不入。她性格内向、很有主见,从不主动交朋友、不去迎合别人的喜好。同学们各种调皮的游戏她都坚决不参与。或许是她那种清高不屑的态度让自以为是的同学们有了挫败感,从而激发起大家的不满。就这样,渐渐地她成了同学们的公敌。在学校里她被扔书包、被泼红墨水、被人锁在厕所里......但她从不反抗也不抱怨,她默默地忍受同学们粗鄙的言语和尖锐的目光。她有时会觉得孤单但从来不觉得绝望,因为她懂得珍惜身边仅剩的每一份美好。对于她来说,走在回家的路上,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她一边欣赏着小镇独具特色的灰白砖瓦房,一边思考着书中的内容,一边期待着外婆做的炒河粉。她经常被远处的海风吸引,她好奇海的那边是什么模样。“梦想”和“远方”在她心中越来越清晰,她好像知道了自己的方向。她小心翼翼地为自己筑起了内心的高墙,点亮了希望的灯塔。她保持着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卑微地忍受着,卑微地努力着,卑微地期待着。三直到那天下午,她内心的高墙轰然倒下,她在学校压抑已久的情感无法遏制地爆发。那天傍晚,她走在回家的路上。天空有两种颜色,一半是被晚霞浸染的淡粉色,另一半是被白云包裹的淡蓝色。天色渐暗,路灯的影子映在灰白色砖瓦墙上,像是一幅静默的画。突然,她遇到了平时最蛮横的几位同学,美好的画似乎马上要破碎了。她们拦住了她,抢走她的书包,从里面扯出几本平时她最爱的书。她们挑衅地看着她,期待她的反应。她仍是沉默不语。显然,她的反应不是她们期待的。于是她们开始粗鲁地撕书,墨香在空气中荡漾,碎纸片落满了一地。她们一页页地撕,她一页页地捡。“你是垃圾吗?你不会说话吗?”她们发泄完自己的情绪后,丢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走了。那天傍晚的天气很好,风景也很好,她流下了眼泪。她的容忍和退让换来的是同学变本加厉的逼迫。她们闯入她思考的净土,她们打断她对远方的想象,她们把她一天之中仅剩的美好也摔破。埋藏在心里很久的声音清晰无比----逃离小镇。快点,快点,快点,逃离小镇。她大哭着,开始狂奔。她的情绪无比激动,她的心扑通扑通地狂跳。那天傍晚的风很大,好像要把瘦弱的她吃掉。她还未到家,远远地就看见外婆的身影。外婆向外张望着,焦急地等待着她。她跑到家门口,还未等外婆开口就对外婆说:“我讨厌这里。我要报考广州市区的大学。”她的泪珠还挂在脸上,她用尽力气说出了这句简短的话,语气却十分强硬。外婆愣了一下,目光黯淡下来,皱了皱眉头,好像没听见似的,回到厨房里,做着自己的事。她和外婆都是不善于表达的人,但她看到外婆的反应,便知道她可能没办法得到外婆的支持了。
"小镇的黎明是存在,城市的黎明是希望"。她向往广州熙熙攘攘的大街小巷,她向往广州空气里新鲜复杂的情绪,她向往广州凌晨四点依旧生生不息的大地。各式各样的课外书让她感受到了小镇的落后闭塞,同学们讥笑的面孔让她看到了小镇人们的愚蠢粗暴,放学路上的思考让她明白了追求梦想的意义。她觉得这个由蹒跚的老人和天真的孩子们组成的小镇构架稳固安全,却毫无生机。人们每天的饭菜夹杂着这户人家、那户人家的奇闻异事,便吃得津津有味;老人们早出早归,面朝黄土背朝天,看到菜园长出新芽,便心满意足;还有人们简单的信仰,人们不管遇上喜事或坏事,都要到庙里祈祷,虔诚化作屡屡沉香缭绕整个若隐若现的山头......而关于期望、关于梦想,在这个岭南最落后的沿海小镇里默默无闻。年轻人的热血与坚定注定不属于这里。她曾经为了不让最疼爱她的外婆失望,努力沿着既定的轨道走,努力让自己像所有镇上的孩子们一样。对父母的深切思念她只字不提,在学校被欺负的事情她只字不提,她每天回家笑嘻嘻跟外婆一起吃饭,陪外婆散步。但内心总有一个声音在呼喊她不要失去自我——那是来自黎明的召唤。其实,她一直在奋斗着,为逃离小镇的目标奋斗着,为自己向往的生活奋斗着。但是,外婆无声的回答,把她最后的期望也摔破了。她一时不知如何去平衡厚重的梦想和对老人的感恩之情。她想逃离,可是她无法承受外婆难过的重量,她连唯一可能获得的支持都失去。她在寒风中一路奔跑,从家跑到菜园,从菜园跑到海边。童年时的美好感觉荡然无存,她的心中只剩下了对小镇的厌恶。海风并没有吹去她的矛盾不安,只是带给她深刻的触感和清晰的凄凉。四那次以后她和外婆隔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说话。她渐渐地把自己封闭起来。她不再有一起上山踏青的伙伴,她不再陪伴外婆到菜园里看新长的菜芽,她不再有能使她快速安眠的童话故事,她不再需要外婆在她耳边唱着岭南童谣把她唤醒。她只需要一个信念--逃离小镇。这个信念支撑着她走过荒凉的河岸,支撑她度过高三时最累的日子。一道道刷过的题、一个个伴着苦茶熬过的夜、一本本破旧不堪的书都好像为她铺了一条通往光明的大道。她想:原来,一个人也能像一支队伍一样奋斗啊!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年后,她考出了自己满意的成绩,足以上中山大学。她终于可以离开小镇了!她本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安稳地入梦。然而,她错了。离家前的那个难以入眠的夜晚,深深地烙在了她记忆的深处,成了她最苦涩的回忆,一生伴随。那天晚上下了暴雨,小镇急剧降温。她皱着眉翻了一下身,“咿呀"破旧的床板发出不满的叹息声。只盖了一件被单的她冷得刺骨地醒来,开始咳嗽。熟睡的外婆被咳嗽声吵醒,皱了皱眉头。外婆铺开被子,把她紧紧地裹住,接着缓缓坐起,麻利地穿上件单薄的外套,走下床去。她感觉脸庞有热腾腾的水汽,她睁开眼,看到捧着温水的外婆。她接过温水喝下,不禁有些感动,褪去了之前的倔强,拉过外婆的手和外婆一起平静地躺下。看着身旁渐渐睡得安稳的外婆,没有白日里那样生动的表情,深浅不一的皱纹平静地贴在脸上,岁月淡淡地在外婆的脸上留下痕迹。她好久好久都没有和外婆靠的那么近了,那一刻,她觉得好像回到了童年一样。滴答滴答,不知过了多久,窗外又下起了大雨,大风变本加厉,毫不留情地闯入,一一击碎她的梦。这是她第二次醒来了,她感觉全身乏力,不停地咳嗽、咳嗽、咳嗽。她紧紧的地靠在外婆的肩上,蜷缩着,像新生的婴儿眷念母亲一般。外婆第二次起床,为她倒水。外婆拿着水和感冒药,眼里是满满的不舍和心疼,巍巍颤颤地说“啊妹呀,你去那么远的地方,谁照顾你啊,外婆好舍不得啊。啊妹呀,留在这里,好不好?”在黑夜中,借着微弱的月光,她看着那双深如大海的眼睛,她突然觉得,陌生又熟悉。多久以来,她的内心被理想所占据,被对小镇的不满所占据,她忽略了那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已经为她愁白了头发,她没注意到那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已经陪伴她走过了几载艰难的春秋。她内心满是苦涩,愧疚不已。她不知要怎样接过第二杯热水,她甚至不忍触碰那布满褶皱的手指。她埋怨那晚的月分外明亮,残酷的月光洒在地上,地上的斑斑劣迹,清晰可见。那天晚上,她好像做了一个短暂的梦。梦到奔跑的自己也梦到了在十字路口前犹豫的自己。她看见了,她终于看见了,那个等她抉择的十字路口。她听见背后的呼喊,她回过头,看到一双在夏夜里流泪的眼睛,看到瘦弱却坚挺的背影,看到菜园里丰收一片,看到袅袅沉香萦绕的庙宇。那是老人的深情与坚守。她又向十字路口张望,她看见了,她看到一双在黑夜里流泪的眼睛,看到活力四射的背影,看到大街小巷灯火通明,看到一片勃勃生机的大地。那是她的深情与执着。第二天,她终究还是踏上了离乡的列车。她终于逃离了小镇。逃离了那座,她认为是岭南最落后的沿海小镇。五后来,她其实经常怀念小镇。市区里满是千篇一律的高楼大厦,广州塔边闪烁的霓虹灯把天空照得通明,照不出一颗星星。地铁3号线每天都拥挤得让人喘不过气,每个人看着手机面无表情。快速的生活节奏使她不得不保持高度紧张,她被时间追赶着,被生活来回拉扯着。在人来人往中、在灯火阑珊处她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她像是飘零在水面上的浮萍,随波逐流,无能为力。她似乎早已失去了前进的理由了。她经常加班到深夜,看着凌晨依旧灯火通明的广州,她想:今天的小镇,是什么样子的呢?今天的小镇,是晴朗还是多云呢?今天的小镇,又发生哪些有趣的事呢?她万分想念小镇,万分想念外婆。但她再也没有勇气走学校到家的那条小路了,她再也没有兴致在小镇的海边看日出了,她再也没有机会吃到外婆做的香喷喷的饭菜了。因为,在她离开小镇的四个多月后,外婆溘然离世。外婆在电话里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累了,就回来。”只有在天堂的外婆知道,她想念小镇,却不会再回去了。尾声为什么人总是如此。离开了才想回去,错过了才想弥补,失去的才觉得珍贵。记忆中的景物总是最美的,记忆中的人们总是最亲切的,记忆中的远方总是最想到达的。年轻的时候时间慢过我们的表,我们总想时间过得快些。年老的时候时间快过我们的表,我们总想时间过得慢些。在岁月的洪流中,我们是一颗很小的泥沙。被淘洗后的我们,还剩下什么呢?她终于逃离了岭南最落后的沿海小镇。她其实从未逃离小镇。《小贩与城管》01燕子归巢,夕阳西下,天空像打翻了上帝的五色盘,变得瑰丽无比。大片大片的火烧云如玫鳞般镶嵌在黄昏的画布上。广州,这座千年古城在金光的沐浴下如一位醉酒的老者,悄悄眯上了眼。唯有这珠江水,亘古不变地流淌着,流淌着……它是广州的血液,是不朽的灵动的源泉,流经每一位广州人跳动的心脏。这会儿,它该流到繁华的越秀区了。华灯初上,珠江唤醒人们的夜的灵魂,一切都苏醒过来。要说最热闹的夜市还得数北京路。北京路的左边是百年老校广州大学,右边是新建的商业中心,金碧辉煌。在这条不到二百米的路上,放着各色各样的灶炉,推车,百余号小贩每逢街灯初亮,总是不约而同地汇集于此,开始一场美食的盛宴。这儿萦绕着各种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各种地道正宗的小吃,生滚猪骨粥,三丝炒米粉,凉皮凉面,关东煮,糯米糍和新鲜的果汁饮料……应有尽有。这儿也有着刚下晚课饥肠辘辘的大学生;有着工作一天,身心疲倦的白领精英。即便沾染着摩托车飞扬而过的灰尘,人们依旧愿意停下脚步,掏出零钱,买一份自己心水的“三无”小食,心满意足地坐在路灯下细细品味。这就是广州的夜生活,属于广州人的永不磨灭的回忆。02李春梅推着小车,身上搭一块用得褪了色的毛巾,急匆匆地小步快跑。陈忠实右手提一桶米浆,左手拎一大盒包装盒,紧跟在其后。“快点儿,还有十五分钟就要开市了。赶紧的,去占个好位置。”李春梅转头对陈忠实喊。“诶,来了,”陈忠实加快了步伐,“春梅,待会儿你就摆在中间靠后第三个摊位那儿,后面有个暗巷。”陈忠实叮嘱道。“不成,”李春梅皱了皱眉,“那个位置多不显眼啊,生意都被抢走咯。”“你是想多做几条米肠还是想被砸家当?”陈忠实有些着急。沉默。“行,听你的。”李忠实悄悄从暗巷溜走。“卖肠粉,虾蛋肠,鱼肉肠,瘦肉香菇肠,买两份送维他奶……”李春梅熟练而卖力的吆喝着。她刚到北京路摆摊才两个星期,可已经小有名气。她家的米肠料足馅多,爽弹可口,吸引了一批回头客。“李大姐,来一份滑蛋肠。”迎面而来的是一位带胡子的大男孩,已经是第三次来买李春梅的肠粉了。“诶,来了,稍等一会。”李春梅麻利地抽出蒸盘,匀称地淋上三分之二勺的米浆,左右摇晃,米浆便向四面铺开,再用单手打蛋,黄花花的蛋落在薄如白纸的米浆上显得格外诱人,再放上几片菜叶,撒上葱花,入灶。静待一分钟,肠粉出炉,淋上她家特制的潮汕酱油,一份新鲜的肠粉完成了。最后剪切,打包,整个过程不过两分钟。“小伙子,好啦。”“好嘞,谢谢李大姐。”李春梅细细掂量着今晚的第一张钞票,收入腰包,下意识地笑了。03九点,月牙升上高空,路上人头挤挤,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叮铃铃…”手机响了。“喂,嗯,知道了。”李春梅情色慌张,拿着那块褪了色的布擦净灶面,盖上米浆桶,悄悄地从暗巷离开。隔壁卖关东煮的老王望着李春梅逐渐远去的背影,一阵纳闷。“春梅喔,还早着呢,要去哪呢?”李春梅踉跄了一下,冒出几滴冷汗,回头应,“哦,孩子,孩子发烧了,烧得厉害,我,我得回去。”她加快了脚步。“哦,快回去吧。”老王浇上汤底,“小妹,这份是你的。”北京路热闹依旧。“快走——城管来了,快走啊——”街头的几个小贩传来慌张的声音。那么一瞬间,全世界安静了,所有的小贩面面相俱;又是那么一瞬间,全世界都动起来,而且是狂热的躁动。小贩们使出看家本领,尽自己最快速度收拾摊位,匆忙跑路。还在排长队的食客们一脸茫然,仔细想想,又是那么回事了,碎碎念着城管来得真不及时。说时迟,那时快,一行十二三人,清一色的深蓝制服,提着手臂粗的警棍,凶神恶煞地走来。那场面犹如蓝色的巨大海啸,迫不及待地要吞没蝼蚁般弱小的小贩。一些缺乏经验的小贩总是倒霉地被抓住,被城管打碎泡沫保温箱,扔掉热乎乎的食物,而他们半气都不敢出,只得咬咬牙,灰溜溜地走了。一些倔强的更是跟城管拗上,瞪红了眼,撕扯着嗓子,依旧免不了被砸。干了十余年关东煮的老王这回失了手,车子的一个轮掉落,走不动,只能干等着被抓,像热水里的青蛙。“你这老头,今天被我逮着了吧。”康石一警棍抡过去,底汤撒了一地,香辣香辣的。“有话你好好说,砸我门面算什么本事。”老王早预料到,可还是没忍住大吼,脖子上的青筋爆出。“好好说?哼,好好说你们就听话啦?后天就不来了?放屁。天天晚上搞得乌烟瘴气,干完后拍拍屁股就走人,可把我们害惨了。”康石一脸怨气,“好,今天就拿你开刀,来个杀鸡儆猴。”说完又抡起警棍狂砸一顿。“住手,你这混蛋,不讲理的狗东西,停下。”老王拼了命上前阻止,被两个城管夹住。陈忠实上前抱住康石,“头儿,好啦好啦,今天差不多就这样了,放他一条生路吧,他都五十几了,不容易的。”康石挣脱,又砸一棍,顺脚把小车推翻,食材洒了一地,大声喝:“看见了啊,以后谁还敢出来摆摊,影响市容,影响风气,就是这个下场,听见了吗?我们走。”一行人风风火火地离开。躲在角落的小贩们探出头来,好心的几个走出来帮老王捡起滚落的食物。“没天理啊,什么世道啊…呜呜呜…”突然眼球一白,晕过去了。“王大爷,王大爷,你怎么了……”04“忠实,你回来啦,”李春梅接下警帽与警棍,双眼放着光亮,“今天多亏你及时给我信息,不然就惨啦。”陈忠实坐下,一脸疲倦,李春梅给他按摩肩部。“诶,不用,你也累了,坐吧。”陈忠实身上甩甩胳膊。“老婆,我们这样也不是办法啊,偷鸡摸狗的,还是别干了吧。”陈忠实撮一口茶,叹气。“不干?”李春梅提高了嗓音,“就凭你当城管这点钱够养活咱娘俩吗?顺子上学买衣服,哪样不是钱?”李春梅把茶满上,坐下,“再说,我们家卖的都是良心肠粉,没有半点对不起顾客,怎么就不正当了呢?”陈正顺上初二,成绩优异,正在房间做作业,听到客厅有动静,贴着耳朵在房门上听,眼睛咕噜咕噜地转,也不知在想什么。“忠实,我知道这样叫你为难。我们再忍忍,过些日子等赚足了钱,咱们自己开个店铺。”李春梅语气温柔了些。陈忠实张嘴想说些什么,又咽了下去,“知道了,早点洗洗睡吧。”眼角平添了两道皱纹。“顺子,早点睡吧,别写太晚了。”“好——”两间房的灯彻夜亮着,亮着,放佛不知疲倦……05晚上八点半。“诶,祝大婶,这几天怎么没见老王啊?”李春梅一边打米浆,一边问道。“咦,你不知道?前几天城管来把他的招牌拆了,砸了个全碎,老王气得病倒,现在在医院躺着呢,一时半会怕是好不了了。”“哦,这样啊。”李春梅唇色发白,咽了一口水。“这么大件事,你怎会不知道?你那晚没来?”“哦,哦,不是,那晚我孩子发高烧,我赶着回去,所以就…”李春梅的手抖得厉害。叮铃铃…电话响了。李春梅接过电话,没回两句就挂了,手脚麻利地收拾好铺面,推着车子就要往暗巷里走。“春梅,去哪呢?”祝大婶问。“家里有事,早点回去。”还没说完又急匆匆地走了。她忽地停住,倒回来,“祝大婶,天色不早了,你也快回去吧,今天怕是没什么生意了。”说完就走了,伴随着轰隆隆的滚轮声消失在夜色中。祝大婶看看明月,又看看街上的人流,心里嘀咕:“说啥呢,这怪女人。”继续做起生意来。“城管,城管,又来了,快走啊——”同样的措不及防,同样的惊慌失措,只听见一阵乒乒乓乓,不夜城的和谐的天平再一次被打破……06翌日,李春梅照常来到北京路,整点铺面,准备开炉。转头忽地发现祝大婶在用一种奇怪的眼神偷瞄自己。她没有留意,继续搅着米浆。又一回头,发现还是不对劲。“祝大婶,你老看我干什么?”李春梅忍不住开口问。祝大婶白了她一眼,假装没听见,继续撒油煎饼。半晌,祝大婶开口了。“哎呀,你这女人是真傻还是装傻啊!昨晚大家都遭了不少罪,就你,次次关键风头就开溜,你自己说说,都是些什么事儿……”说着小声地嘀嘀咕咕,“自己干了什么,心知肚明。”祝大婶又白了她一眼。“不是,你误会了,误会了,碰巧而已。”李春梅摆手赔笑脸。脸上的皱纹僵硬得像沾上胶水。“碰巧?哪有那么巧…”祝大婶猝不及防一声诘问。像被什么堵住了气管,李春梅半句话都说不出来,脑子一片混沌。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李春梅推着小车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寂静的小巷亮着蜡黄的街灯,孤零零地吊着,晚风吹过如要掉下的烂柿子,摇摇欲坠……夜深。祝大婶带着一众小贩包围李春梅,她把一张照片潇洒地往她脸上甩去,锋利的片边缘儿刮伤了她的脸,照片轻轻地倒在准备入炉的米浆上。上面明明白白印着李忠实与自己的模样,灿烂的笑容如此刺眼。“呵,我就知道你不简单,这下被我抓个正着,没话说了吧。”祝大婶双手交叉,骄傲地像个贵妇。李春梅似木头一样呆呆站着,低着头,不敢直视他们的眼睛。“我已经把这件事告诉警局了,你们俩快滚吧,别让我们再看见。”“这儿不欢迎你,快走吧…”“像你这种人就应该滚蛋…”……“大家,大家听我解释,不是这样的…”李春梅竭斯底里,她哭,她吼,她跪,依旧没人相信她,放佛沉溺在舆论与唾骂的死海中,抽不身,无法呼吸。“春梅,春梅,你怎么了,醒醒。”熟悉的声音从另一个世界传来,有一股神奇力量把她从苦海中拯救。李春梅猛地一睁眼,看看身边一脸惊讶的陈忠实,抬头又看窗外高挂的月牙儿,眼泪忍不住蹦出,她扑到丈夫怀里。“忠实,我怕。”“有我在,别怕,没事了,没事了。”陈忠实轻拍她长满青丝的头。窗外两只麻雀在发黑的干柴般的枯枝上一动不动。“忠实,跟你说个事。”陈正顺被父母吵醒,蹑手蹑脚地下床小解。刚经过房门,只听爸爸一声尖叫——“什么?不行,这种事我干不出来。”“你不干,我们就没法活,你必须干!”陈忠实摇摇头,下了床,一言不吭,只是来来回回地走。“忠实,你听我的,就这么一回,真的,熬过这一关,天就晴了。”过了不知多久,陈忠实紧缩的眉头松开了,“好,就这么一回,以后我再这么干就天打雷劈。睡吧睡吧,天快亮了。”咯噔——“谁?”李春梅像受惊的兔子。陈正顺推开门,“喔,妈,我起夜上厕所。不小心磕到垃圾桶。”“哦,顺子啊,没事,快去睡吧…”窗外两只麻雀在发黑的干柴般的枯枝上一动不动……07霓虹灯如期亮起,北京路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这儿不见了一些老面孔,又增添了许多新面孔,有卖章鱼小丸子的,也有卖烧烤的。在繁华的越秀区,从不缺乏新鲜的血液。哪里有馋嘴的人儿,哪里就有各色的小贩。这座不夜城被各种香味升起的浓烟笼罩,如蒙上一层纱,格外朦胧。“诶,祝大婶,这个位有人占吗?今晚又来了几个新人,把我这小门面挤到没位咯。”卖钵仔糕的小沈推来车子。“呃,”祝大婶犹豫一会,“应该没人,卖肠粉的李春梅三天没来,现在也快开市了,估计不来了。你就在这摆吧,找着位置不容易啊。”“好嘞。”这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啊?不过就是说了她几句,不会跑到别处去做生意了吧?祝大婶心里纳闷。“那也怪不得我呀,说不定真有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祝大婶往模具里倒鸡蛋,蛋与油相撞,发出滋滋的声响。突然,结尾的小贩全都往街头跑,街头的倒过来往街尾跑,大伙儿都推着小车往中间涌,那场面好不热闹。小贩们相互看着对面的场景都傻眼了,忽的停下,堵在中间。只见两头蓝色的波浪像箭般奔涌而来,小贩们仓促往暗巷逃。祝大婶本就夹杂中间,加上车子大,被各路逃命的小贩撞得东倒西歪,鸡蛋碎了一地。还没回过神来,只听见头顶一声雷响,红通通的招牌劈成两片,轰然倒地。陈忠实脸色僵硬,手中的警棍像受惊的孩子,抖个不停。他不看祝大婶的眼睛,只顾回头喊:“你们几个过来,逮到一个大的,把这里处理一下。”几个城管应声而来。祝大婶“扑通”一声倒地,抱着碎掉的招牌泣不成声,油沾污了她的围裙。朦胧的灯光下一片狼藉。08“老板娘,来个鱼肉肠。”“好嘞——”转眼云烟,已是六年。陈忠实夫妇在北京路做足一年后,到海珠区租了个小铺做起有牌照的生意。由于肠粉正宗,生意爆红,几年间开了五家分店,现在家境算得上美满。“忠实啊,你看,当初要是不这么干,哪会有今天?”陈忠实看了她一眼,不作声,进去厨房。“叮铃铃——”电话响起。“喂,妈,等会儿有人来送我点东西,你先帮我好好收着。”“什么东西这么着急?”“哎呀,你甭问,收着就好。”陈正顺挂线。“顺子…..喂,喂…”李春梅放下电话,“这臭丫头,不好好学习就算了,一天到晚在外面都不知道瞎忙活什么,唉。”她无奈地摇摇头。一个陌生男子进店,穿一身黑,鸭舌帽,还戴口罩,只露出一双单眼皮小眼睛。他二话不说,径直走向柜台,从哈伦裤上掏出一盒小东西,塞在李春梅手中,转身快步离开。李春梅摊开掌心一看,是一小包洗衣粉。仔细一看,不对,没有蓝点。她顿时明白怎么回事,双手颤抖着拨开号码键。“死丫头,”她把声量调小,用手捂在嘴边,手还是不停地颤。“吸白粉会没命的,我家没那么多钱给你买这玩意,你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妈,谁说我买来吸?我拿去卖的,赚个差价而已,多大点事?”“顺子啊,这是违法的,抓了可要判死刑。”“放心,我警察局里有内应,他们查不到我头上。”陈正顺云淡风轻地讲出这番话。“你,你……”李春梅气得满脸通红。“我这不都是跟你和爸学的吗?”李春梅怔住,缓缓放下电话,双眼空洞,内心住进一片荒凉。“来咯,你的鱼肉肠。”陈忠实从厨房出来,端到3号桌面前。“谢谢。”3号桌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婆子。她突然抬头,抓住陈忠实的衣袖。“是你,真的是你。好啊,当初就是你砸了我的招牌。”她觉得哪里不对,又急急跑到前台。“李春梅,你果真在这。你们,你们是一伙的。”李春梅木木地坐着,眼神呆滞,放佛没有看见火冒三丈的祝大婶。“好啊,好啊,今天我们新仇旧账一起算。”祝大婶费力地推到柜台的招财猫,又打开冰箱,把一大萝玻璃瓶装的饮料砸碎。所有食客见状纷纷扔下筷子,拎包走人,还有些爱凑热闹的围在门口举起手机录像。地板上满是玻璃渣子。“大婶,你别冲动,我们赔你,都给你赔…”陈忠实好话说尽。铺子里仍是一阵乒乓响。李春梅仍是木木地坐着,眼里没了神气,放佛被抽掉灵魂。手机那头未挂线。“妈,妈,发生什么事了?妈,妈……”一秒,两秒,三秒……《废纸》一诗人这是一栋十层的民房。从外表上看。这整栋房子都被细碎和平庸的正方形包裹了起来,这些正方形无论横排还是竖排都十分整齐。只要人仔细盯着,死死地盯着,便可以从其中抽离出某种秩序,这种秩序意味着传统,意味着危机。而从正方形边框溢出的黑色泥垢和藓,则像这栋房子的血痂,凝结着城市的边缘的人们。你可以说这栋房子是监狱,当然也可以说这栋房子是天堂。这都不重要。因为有人愿意住在这里,住在这个被四处高楼大厦包夹着的矮楼。但这里不过是人间罢了。防盗网在家家户户都是有的,透过稀疏的铁栅栏,你可以从室内用你恐慌或者天真的眼神盯着外面的世界:楼下坐在白色摩托上偷懒的民警,他总是躺在摩托车座椅上抽烟,没人打扰他——像港剧里那样叫他一声“阿sir”。有时候你会觉得他好像就这么死了,可是没有,他过了大概一个钟又会爬起来,戴上头盔和无论什么时候都对他很重要的黑色墨镜,然后到下个地方去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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