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被私人占了怎么办“大清查”来了,国家设立时间红线,线内统统只拆不赔

2月24日,南口镇组织人员力量对龙虎台村两宗耕地建房违法项目进行集中拆除。其中一处耕地建房违法项目位于南口镇龙虎台村东侧,为南口镇耕地建房整治试点镇图斑点位,经执法人员调查,该项目建设年代为2018年,图斑面积2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0余平方米,且在耕地范围内进行土地硬化。相关科室与龙虎台村多次沟通,当事人均拒不配合腾房拆除,为此南口镇执法部门于2023年2月对其做出了限期拆除决定,并于2月24日组织实施了强制拆除。另一处位于龙虎台村北侧,该项目涉及“基本无违法建设镇”创建、乱占耕地建房等多项专项执法。项目内自2015年至2019年分不同年代建分别新建了多处建筑物。图斑范围5000余平米,建筑物占地面积2000余平米。经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多次劝导、说服,最终当事人配合对建筑物进行了拆除。2月24日同步拆除的还有镇域西部两宗国有事业单位范围内国有农业用地范围内房屋。四宗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项目同步拆除充分体现了属地政府严守耕地“红线”绝不退让的坚定信念,下一步,南口镇还将按照巡查管控机制不间断对镇域内进行巡查,对违法违规利用耕地行为一经发现顶格处理。文/本报记者 苏丹来源:和美南口
更新时间:2022-05-13 14:57:46问题描述:农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占用红线范围内的耕地并强行拆除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补偿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立即咨询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描述问题
接入律师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相关知识推荐找法网咨询助手官方当前在线立即咨询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我家耕地被林业局修路占用,且事先没有通知我们,已经破坏耕地打了马路,是否有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1
提交咨询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2
接入律师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3
获取解答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近日,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作出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复指出,《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关于宅基地 你必须了解的专有词汇  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权登记?这四个专有词汇你需要了解!注意!这四种宅基地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但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可以得到确权登记。今年5月,自然资源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以下四种情形的宅基地将无法进行确权登记。  乱占耕地建造房屋  《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对于乱占耕地建房的,《通知》明确将其排除在确权登记的范围之外。  城镇居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居住生活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也就是说,不属于村集体的城镇居民不能自行购买农民的房屋。  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  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若有农民建造房屋,甚至明显侵入当地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那么房屋将不仅不能确权登记,反而会面临被拆除。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主要指建造于集体建设用地上,违规对外出售的房屋。这类房屋虽可能持有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发放的“权利凭证”,但却不具备依法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确权登记的资格,无法获得合法身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耕地被私人占了怎么办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