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披露轮台暴恐案详情
轮台暴恐案,再一次引起人们的恐慌。近日,警方披露新疆轮台县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详情,是有组织有预谋的。
9月21日17时许,新疆巴州轮台县城一商铺门口、阳霞镇、铁热克巴扎乡等处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据新疆警方调查,巴州轮台县发生的爆炸案是一起组织周密,性质恶劣的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现已查明,该案首犯买买提·吐尔逊(已被击毙)2003年中专学校毕业后,逐渐产生极端思想,2008年以来,宗教极端思想更加浓厚,嫌其父母是公职人员,做饭不清真,不在家吃饭,甚至不参加其父亲的葬礼。在承包工程中聚集发展组织成员,形成以其为头目的暴恐团伙并实施犯罪。
案件造成严重伤亡,公安机关果断处置,击毙大部分暴徒,抓获两名暴徒,两名公安民警和两名协警牺牲。案件审讯深挖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说,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胁迫国家机关或者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暴徒的行为恶劣,伤害无辜百姓,威胁社会安全,理应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防范,保护民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