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液体散货运输市场而言,OCIMF成员的大石油公司掌控着绝大多数的货源,控制着全球多数的码头,并将通过其严格的检查作为向其提供服务的最低门槛,该检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石油公司检查,也叫做SIRE INSPECTION。
各石油公司检查,是以OCIMF出版的VIQ为检查标准。本书通过将2019年2月18日第七版船舶检查调查问卷(VIQ)各条款结合INTERTANKO出版的《Vessels’ Practical Guide to Vetting》一书,进行翻译,进而对关注油轮SIRE检查的相关人员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本书中不包括液化气船舶及化学品船舶的相关条款。
这本书是胡雪松船长根据多年的经验,总结而成,不仅仅有翻译而且有迎检经验介绍,无偿奉献给业界,大爱,在此致谢。
全书12章,116页,按照阅读习惯和结构特点,需要分多次推送。本期推送第八章和第九章。
第八章 货物和压载系统-油品
一般情况下,大副或货物员(cargo officer)负责该章节大部分内容,该章节包括货物和压载驳运的计划和执行。
无论怎样,所有的甲板值班驾驶员也应非常熟悉检查时的操作情况。检查官将直接询问甲板值班驾驶员,以便评估其是否了解当前的货物操作,并且评估对船舶货物、压载及惰气系统的熟悉程度。本章节适用于载运油品的船舶。
驾驶员是否知晓船舶经营人的方针、指南和程序,包括与安全货物操作相关的最大装载速率和透气能力?
大副应在货控室或其办公室保存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复印件。越来越多的公司提供电子版的安全管理体系,但是保存的复印件可能有助于检查官需要时参考。大副应能表现出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熟悉程度,无论是纸版还是电子版。还有,根据检查要求,其他驾驶员和值班人员也应能展示出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熟悉程度。
船舶单舱以及整船(如果装载一票货物)的最大装载速率和透气能力应在货控室张贴并随时可用,并且参与货物操作的其他人员应能向检查官展示对该内容的知晓。
清晰、最新的货油、惰气和透气系统(如有)的管线图或缩印图是否在泵间和货控室张贴,并且驾驶员熟悉系统?
一般情况下,货控室控制板上的管线图以及货物和透气系统以此种方法展示是可以接受的。惰气系统可能有自己单独的缩印图,且这样也是可以接受的。货物控制台无缩印图的,应将管线图张贴。
货物系统管线图还应张贴在泵间底层。
如果曾对船舶货物和压载系统进行了改造,那么缩印图和船舶图纸应进行相应的更改。
是否有货泵特性曲线图,驾驶员知晓货油管线、油气回收管线和惰气管线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试验要求,有证据表明这些管线定期进行了试验,如适用?
大副必须十分清楚和熟悉货泵工况图且在货控室张贴。
所有驾驶员应清楚货油管线的测试要求、间隔、检查/记录以及标识。
压力测试必须使用液体介质,每年100%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及每5年2次1.5倍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如使用配载仪或程序,是否被船级社批准,定期测试,并且驾驶员知晓包括破舱稳性在内的测试要求?
装有配载仪的船舶,应有证据表明船级社对设备和软件进行了认证。船长可能持有该证书或在配载仪说明书中有船级社批准盖章。
如船舶没有配备配载仪,检查官需要知道并检查大副如何计算强度和稳性。因此,大副需要保存所有航次的强度和稳性计算记录。
船级社在每次年度和特别检验时对稳性状态进行核准。配载仪必须进行精准度测试并且在船保存装载指南信息(稳性手册)。每次年度和特别检验的测试,应包括每舱输入数据并且验证结果。不接受直接导入配载仪已存储的数据与标准做对比。另外,也应进行船上的定期测试(根据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并且保存相关记录。
检查官经常要求查看这个“校验”证书-不必要在其签发的证书上由船级社进行确认,因为它是船级检验的一部分。
公司程序要求通过输入批准的稳性手册中的状态进行校验测试并且保存记录。一般为三个月。建议所有的驾驶员都能进行该项操作。
是否准备了货物操作计划并且遵守详细的货物、压载操作,强度、完整和破舱稳性,并且如有任何限制,货物值班人员是否知晓并且有文件清楚说明?
船长和大副必须知晓当前所载货物的最差破损状态。
大副在货物操作的计划阶段,应涵盖整个货物操作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强度和稳性计算,比如25%、75%,直至全部完成。这些应包含在货物操作计划之中。
所有驾驶员应仔细阅读并在该计划上签字以证明知晓该计划。
VIQ指南中给出了计划中应涵盖的最少项目要求。
货物操作计划应与码头在卸货前会议上确认并存档。
应保存对货物和透气管线准备和检查的记录。
航海日志中记录的装卸记录通常是最低并不全面的,应将尽可能多的信息记录至货物记录簿之中,必须包含启停泵时间、货舱/压载舱阀门开关时间、每个舱装卸结束时间以及其他操作中相关事宜,比如天气、潮汐、码头指示、扫舱、置换、拆接管等等。
任何原计划的偏离必须记录原因。
船舶是否无固有完整稳性问题,驾驶员是否知晓这些问题,或晃荡造成结构损坏的风险,并且当船舶在稳性不足和或负稳性时应采取的措施?
船长和大副必须熟悉装载和稳性手册的内容,并将其准备好用于检查。
如船舶有固有稳性问题,那么须有降低该风险的措施,以供大副使用并向检查官展示。驾驶员必须熟悉该程序并且能向检查官清楚解释。
驾驶员/轮机员、普通船员是否知晓所载货物的运输要求,包括应急程序,驾驶员/轮机员是否熟悉船舶货物系统,包括应急排放布置?
大副需要确保所有驾驶员都熟悉货物系统。如果一名驾驶员(不是大副)陪同检查官检查甲板,那么这个驾驶员必须清楚目前货物操作进行到哪一步骤了及哪个舱正在作业。大副还应确保所有的驾驶员和普通船员知晓卸货设备故障时采取的行动,比如货泵故障。必须知晓便携式应急深井泵(如有)的使用及注意事项,以及惰气系统的使用。建议举行安全会议,使驾驶员和普通船员知晓所有应急程序。
参与货物操作的所有驾驶员和普通船员应充分了解所载货物的运输要求以及符合本船类型的相关行业指南中的要求。
大副必须确保所有驾驶员和普通船员知晓货物运输要求以及货物操作计划中的每步骤中的要求。
驾驶员应能展示出对下列事项的基本知识:
●暴露于危险货物时的医疗
●与岸方联系以及应急停止程序
以及(详见ISGOTT要求)
所有货油、压载和扫舱泵、喷射泵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包括温度监控的控制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进行测试?
检查官将询问大副是否所有设备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必须诚实准确回答。如果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但检查官发现了设备故障,这样会有损船舶与检查官之间的信任。将导致检查官开始更加深入地检查设备情况,看是否有更多的故障,同时这也将导致被开具更多的观察项。
准备好设备(压力表,温度计等等)和应急停止的测试记录以便检查官查看。温度必须每小时记录。
驾驶员/轮机员是否知晓,如装有深井泵,货泵隔离空舱吹除程序,并且泵浦泄露处于限定范围内?
必须有隔离空舱定期吹通程序并且按照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或深井泵制造商的指南保存相关记录。如果货泵或液压油有过多的泄露,可能说明密封令已磨损,并且应报告公司。
正常货泵泄露约0.5升/天,轴封泄露正常操作下0.25升/天,并且有时短时间内可能会略高一些。检查官必须遵循生厂商的指南。
驾驶员、轮机员、普通船员是否知晓货泵应急停止位置,应急停止装置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测试?
大副应保存货泵跳泵、警报和货舱高位警报的试验记录。
驾驶员、轮机员、普通船员应清楚货泵应急停止位置以及程序中要求采取的行动。
卸货前应对货泵跳泵进行试验并且记录至航海日志或其他记录簿之中。
货物和压载系统阀门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进行了测试?
检查官将对货物和压载系统区域进行目视检查,干净、外观整洁将留下很好的印象。检查官也会查看压力测试记录,该记录有大副保管。
货物和压载系统液压阀必须根据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或每三个月进行遥控操作,并保存相关记录。阀门开关时间应根据生产商的推荐时间进行对比检查并记录。
货油空档测量装置、气锁和UTI尺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进行了测试?
检查官将询问液位测量系统是否工作正常,船存便携量舱设备(UTI或MMC)数量,以及是否有封闭取样设备。需向检查官出示这些设备定期检验的证据。
应在大副的监督下,对固定液位测量系统与便携式液位测量设备的进行比对检查,并且向检查官出示对比记录。
建议所有的便携式液位测量设备(UTI或MMC)每年送岸进行校验,船上应有备用尺条。每把尺子的校验证书应由船长或大副保管。
可以接受用一把送岸校验过的MMC来校验其他尺子。
气锁不能有泄露,否侧将被开具观察项。
遥控和本地温度、压力和空档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进行了测试?
大副应保存对货物监控设备的定期测试和校验的记录。压力传感器应与船上标准压力校验仪定期比对。
货油舱高位和高高位警报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进行了测试?
甲板检查时,检查官将随机要求测试货舱的高位和高高位警报。测试高位警报前,应征得货控室的同意并且通知码头该项测试。
检查官可能测试警报,并且询问货控室报警的是哪个舱。
应在检查准备阶段对高位警报进行测试,以确保整个系统工作正常且保留测试结果。在货物操作前24小时内对警报进行检查。包括常规测试并且根据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记录。
如有,洗舱加热器状态是否令人满意,定期试验且无漏油?
检查官将目视检查管线是否有渗漏。对于蒸汽加温系统,将对蒸汽进出口进行目视检查,如发现泄漏将被开具观察项。
蒸汽回水管将收集至机舱的热水井或观察舱。检查官将检查热水井或观察舱内是否有油迹。任何的油迹意味着加温管的泄露。
可以接受少量的油迹,但整个水面都是油迹是不接受的。
大副保存货油加温管线的压力测试记录。
如船舶正在操作挥发性或有毒货物,是否进行封闭作业?
处理挥发性或有毒货物的最好办法就是使用封闭模式。因此,所有量舱人员必须非常清楚便携式量油尺的安全使用,包括接地线。
货舱所有的开口和舱盖必须密闭。
船舶是否配备了批准的油气控制系统?
如果船舶配备了油气回收系统,必须由船舶主管机关批准。
货舱舱盖、洗舱设备和观察孔是否处于液密和气密?
任何的泄露或迹象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如果泄露严重,被开具的观察项则可能被认为是高风险。
甲板巡视时,当舱内有压力可以通过看和听来辨别泄露。
驾驶员是否知晓主要和第二套透气系统,并且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检查官将目视检查透气系统,查看临时性修补、泄露和管卡状态。检查官可能要求试验P/V阀,仅当大副许可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试验,如货物含有高硫化氢应避免试验。P/V阀的任何泄露可能导致被开具观察项,并且极为有可能被认定为高风险。同样要检查防火网。
如果压力传感器作为第二套保护系统-应将压力设定高于工作压力的10%。
建议在货控室标明相应的压力设定值。
如果在公共透气系统上装有单舱隔离阀,该阀门是否有有效锁闭装置,并且货物操作的总负责人控制锁闭装置的钥匙?
应确认货舱惰气支管阀门的开关状态。在货物操作期间,必须确保该阀门的有效锁闭在开启状态,防止意外关闭。有效的方法是将这些阀门用明锁锁闭。钥匙要有大副或值班驾驶员保管于货控室安全位置。绝对不能放在驾驶员的口袋里。同样建议在货控室张贴该警报标识“货舱的惰气本舱阀仅在大副许可下才能开启。这些阀门的操作必须随时通过对讲机报告大副”。
货控室应有阀门开关的指示板用以指示阀门状态,比如是开的、还是关的。
P/V阀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按日常计划保养进行检查和清洁,并且有相关支持性记录?
应根据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P/V阀进行保养,并且保存相关记录。货物操作前必须进行检查且保存检查结果。
惰气系统是否正在使用且检查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惰气系统应该在整个卸货过程中保持开启,并且根据惰气系统操作手册中的程序和指南进行操作。
是否有证据表明惰气系统定期进行常规保养,包括止回阀的拆检?
根据生产商或公司PMS的要求进行保养的记录应出示给检查官。止回阀的最近一次拆检日期应标记在阀门或附近管线上。
驾驶员是否知晓惰气系统失灵时的相关措施,并且所有货舱保持正压?
公司应向船舶提供惰气系统故障时的程序。所有货舱要一直保持正压。
检查官将检查大副和驾驶员对该程序的熟悉程度。如果船舶载有原油,惰气系统故障时应停止该系统直至修复。
如果船舶不能恢复惰气系统,仅有当外部惰气供给时,才可以恢复卸货。
如载运成品油,那也最好有外部惰气供给装置。但是如果没有,要提供满足IMO惰气指南中的紧急情况,才能继续卸货。
惰气系统,包括设备、警报、跳闸以及压力/含氧量记录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重中之重是惰气系统设备要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果设备的某一单元有故障,检查官很容易注意到惰气系统的警报面板或控制面板上的警报。任何惰气系统的故障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且该观察项将被认定为高风险。
使用惰气系统前,固定式氧气分析仪使用前是否进行了校验,并且本地和遥控含氧量、压力记录,如有,是否一致?
不要在启动惰气系统之前太长的时间去校验固定氧气分析仪,并且必须在24小时。
固定氧气分析仪的校验必须尽可能接近开始货物操作时间。强烈建议固定氧气分析仪的校验记入轮机日志。校验的时间和结果要在氧气分析仪附近张贴。轮机长还要确保校验气体(氮气)在有效期内。
惰气压力和记录仪需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各位置读数相近。大部分船舶都在驾驶台配有惰气压力显示或类似设备,并且每班结束时应将惰气压力记录至航海日志之中。建议船舶配备备用的氧气分析仪探头。
甲板水封液位是否正常,清晰可见并且驾驶员知晓定期检查液位的要求?
甲板水封液位必须清晰可见,所以要确保视窗清洁干净。
一些船舶配备了“干式”甲板水封,一些石油公司不接受此类船舶,直至其它类型的甲板水封安装上船。驾驶员应知晓定期检查液位的要求。
真空压力破断器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视窗必须干净。真空压力破断器的液位必须与货控室惰气面板上显示的压力进行比对检查。液体应使用生厂商要求的正确的水与防冻液的配比液。
如果船舶配有氮气发生器/瓶装氮气系统,驾驶员/轮机员是否知晓氮气相关的特殊危害?
所有驾驶员/轮机员和船员应知晓氮气操作和使用的相关危害,因为人是不能感知到的,比如通过嗅觉。
大副应确保所有的值班驾驶员熟悉氮气发生器、瓶装氮气系统的处理和操作。
船员是否知晓惰气间安全进入要求,遵守相关程序,并且如适用,是否配备固定氧气探测仪?
所有的探头必须定期检查并且保存检查记录。应张贴关于窒息危险的警告。
穿戴个人气体探测设备应是船上的一个标准行为。
驾驶员是否熟悉货舱过压的相关危害并且有程序用以避免在用氮气驱气、吹管和清管时过压?
●如不控制,将造成结构损坏
●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且有减缓性措施
●这些操作不得使用压缩空气
●氮气的注入速率必须小于船舶P/V阀或岸上油气回收系统的透气量
●必须安装压力表并进行监控
●建议在出口前使用细管或变径接头
●压力必须由码头控制,协商通讯且测试有效。
原油洗舱系统是否经过批准,并且驾驶员知晓原油洗舱手册中的要求?
在船配备船级社批准的原油洗舱说明书并且由船长保管或由大副在货控室保管。
驾驶员是否知晓IMO关于原油洗舱的要求,并且船舶满足这些要求?
涉及原油洗舱的所有检查单,包含抵港前检查单必须完成。
●每个货舱要求每4个月清洗一次。
●要求洗舱的数量必须考虑船舶的压载航次和潜在的天气情况。
●所有的原油洗舱必须记录至油类记录簿第二部分。
如配有原油洗舱系统,该系统是否进行了完好性测试,完成了相应的检查,并且原油洗舱系统相关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原油洗舱手册(除非公司提供单独的检查单)中批准的检查单必须在每次原油洗舱作业中使用。同样建议所有检查单在船保存至少12个月或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规定期限。
负责原油洗舱的人员一般是大副并且应在原油洗舱计划中签名。
负责原油洗舱的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培训课程并且船长单独保存培训证书。
使用前,原油洗舱系统应进行压力试验以保证设备和管线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保留相应的压力测试记录,同样要在油类记录簿第二部分进行记录以证明进行了压力测试。
必须有预洗单舱的含氧量手动测量的记录。记录的形式由公司提供。批准的原油洗舱手册将说明舱内含氧量的限制,一般不得超过8%。
一般来说,在洗舱管线的远端和近端安装有压力表,在原油管线试验时检查并在洗舱过程进行定期查看,以便保证所洗货舱达到正确的压力。
如装有洗舱加热器,是否与原油洗舱管线有效隔离,并且原油洗舱管线上的消防栓式接头有效封闭?
洗舱加热器必须使用盲板或阀门有效隔离,检查官将检查该盲板或阀门是否安装正确。
是否保存上次原油洗舱作业的记录?
需保存所有原油洗舱操作的记录。这些记录表明所有的货舱每四个月都进行了一次清洗。油类记录簿第二部分同样记录了货舱的原油洗舱情况。记录至少包含下列:
●确认货舱干舱的方法。
注意:问题8.37-8.40仅适用于船舶载有静电聚集货物且货舱为非惰化状态。
驾驶员是否对避免非惰化货舱内,包括最大装载速率的静电释放以及易燃货物的沉降时间引起必要的注意?
初始装货速率必须降低以减小静电,最大为1米/秒。当货舱进口被覆盖后可以逐步加速至与岸方商定的速率。初始装货速率必须包含在货物操作计划之中。
ISGOTT建议在装载结束以及任何使用金属工具手动打底、测量和取样前,须有30分钟的沉降时间。这应包含在货物计划之中。
如船舶装有通长测量管,驾驶员是否注意这些信息已张贴并且知晓未配备通长测深管需引起的额外注意?
如果船舶配有通长的测深管,所有驾驶员必须清楚并且张贴相关信息。
如果通过使用没有通长测深管的气锁来使用量油尺(UTI或MMC),在使用设备前必须接地。
驾驶员是否熟悉货舱过压的相关危险,并且有程序确保避免氮气驱气、吹气以及清管作业中过压?
遵循8.38项之规定。
必须注意到一些有快速接头的量油尺(UTI或MMC)可能不需要安装接地线。因此,使用该设备前必须查看生产商的指南。不需使用接地线的量油尺(UTI或MMC),必须明确标识出来,以避免引起检查官和使用者的误解。
内部接地须每6个月检查一次或根据生产商的要求。
所有移动洗舱管线必须有内部导线。管线必须明确标识以便易于识别。
保存导电性测试的日期和结果的记录-时间间隔根据PMS确定。
驾驶员是否知晓载运易挥发货物后洗舱的相关危险,以及避免液体自由落体至舱内的要求?
大副必须根据ISGOTT 11.3 之要求,监管所有洗舱操作的相关作业,必须遵守该要求。
驾驶员应知晓载运易挥发货物后洗舱的相关危险,以及避免液体自由落体至舱内的要求。
直接于舱顶进行压载能一起水雾并且增大了油气的浓度。
这种装载或压载作业的限制要求在新版的ISGOTT中有明确说明。这种方法很少见并且仅在极端情况下使用。
出口和相关阀门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法兰与管线等级相同,两舷出口外挡安装压力表并且监控是否有泄露?
关于满足OCIMF的油轮出口和相关设备的要求,船员能做的很少。任何的不符合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出口左右舷的压力表应安装在出口阀外侧,不得遮盖并且保持压力表阀门开启。每个压力表必须安装有阀门或拷克,并且根据公司PMS的要求进行校验。
大副常规命令应要求定期检查所有压力表并保留相关记录。
出口盲板厚度须与出口法兰厚度一致。如果法兰是其他材质,比如钛合金,可能会比法兰薄一些。如果是这样,检查官将查看相关文件,以证明出口法兰压力等级与盲板一致。
如船舶配有油气回收出口,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包括适用于单点系泊?
油气回收管线出口应喷涂正确的颜色(红黄相间),并且根据ISGOTT的要求进行标识。应检查出口法兰,以确保在12点方向有定位销(或沉头螺栓)。
油气回收管线出口的构造不满足相关要求的话,船员能做的很少。
如果回收管线出口不满足或被设计成用于单点系泊,这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如发现出口不满足相关要求,建议报告公司。
船舶是否无货油、燃油和压载系统间未经批准的连接?
这些系统间不得有任何的连接。如果检查官发现有这种情况,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注意:8.44至8.48仅适用于有泵间的船舶。
配有泵间和管遂空间的船舶,是否无从机械、管系、阀门密封处和其他设备的明显泄漏并且污水井干净?
陪同检查官进入泵间,必须特别注意泵间进入的相关要求。不满足相关程序要求时,不得进入或不允许检查官进入。如发现有任何的不满足相关要求,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检查官将目视检查泵间管线系统,以及货泵轴封是否有渗漏,任何的渗漏可能被导致开具观察项。
货泵不得有任何的临时轴封冷却,如有,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应对污水警报进行标识并且一些检查官将测试该警报。测试警报前应通知货控室。
所有消防设备应在指定位置。
检查官将查看每个泵间风机是否为抽风式并且高位应急挡板吸口关闭。这些挡板的位置和操作方向,通常在泵间外部主甲板上操作,应标识出操作位置并定期进行测试。
应有泵间救助担架并且随时可用。建议有记录来记录每次巡回检查结束时间。
在泵间底部保存一个记录簿,以证明泵间从上至下进行了检查。
检查官可能要求测试泵间和货控室的通讯,因此通讯系统必须定期测试,最好是巡回检查时进行测试。
管遂空间不得有任何泄露并且污水井干净。
舱壁密封是否气密,如有要求,是否充分润滑?
舱壁密封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且充分润滑,应在泵间常规巡查、货泵运转时的货物操作期间进行检查。
应根据生厂商的指南对舱壁密封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
泵间气体监控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测试并且驾驶员/轮机员知晓警报设置?
气体探测系统应能监控硫化氢和碳氢气。该系统应保持常开,并且特别是货物操作期间。
保存根据生产商或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探头进行校验和测试记录。取样点可能安装在风机管遂中,且这些取样点应安装在接近泵间底层。泵间的所有取样点应标识。
上述要求适用于安装有固定气体探测系统的管遂及压载泵间的船舶。
污水泵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能自泵间以外操作?
泵间必须干净、整洁,并且污水井干爽。污水井内存有过多的积水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污水井内不得有任何的货油。
不得将抹布或其他类似材料存放于泵间。
泵间外的遥控操作需进行标识并在检查前测试。好的做法是对泵间污水系统操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有相应的措施,而不仅仅是指南。这将向检查官展示船员的意识并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识别和关注。
泵间或管遂空间的照明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照明充分?
所有的照明必须干净。照明固定装置必须是Ex等级并且所有的紧固装置完整。灯罩必须完整。
不接受灯罩上有裂纹。更换时必须使用同功率的灯泡。
泵间照明的隔离应使用专门的钥匙,一般这些开关位于生活区内。检查官可能检查是否所有的驾驶员都知道开关的位置。常规检查一般由电机员进行,并且保存相关的记录。
如果船舶使用自己的货物软管,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定期进行了年度试压,并且保存了试验和检查记录?
在用货物软管的年度检查必须存档,包括:
●至少以1.5倍额定工作压力每年进行压力测试,检查渗漏和延展率
测试的压力和日期应喷印或使用标签在每根货物软管上进行标识。
每根货物软管应有单独的序列号。
不在使用以及不经常检查/试验的货物软管应清晰地使用“不得使用”进行标识,并且与其他在用的货物软管分别存放。
大副负责进行并保存相关测试记录。
所有克令吊及其吊装设备正确标识、定期检查、试验并且船员知晓相关保养要求?
所有的起重设备应每五年进行试验且记录至起重设备记录簿之中,并由船长保管。所有的起重设备应有证书并且所有证书存档。所有起重设备应进行安全工作负荷(SWL)及编号的标识,以便易于识别。
应将安全工作负荷以及试验日期在起重设备的明显处进行标识。应有活动部件的每月检查记录。
仅有单个克令吊的船舶应备有各类型的液压管。如果克令吊装有两个完全一样的液压管,那么仅需50%的数量作为备件。
回转轴承磨损必须定期检查,有如下两种方法:
驾驶员/轮机员和普通船员是否熟悉船靠船作业中的要求和风险?
检查官将检查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关于船靠船作业的程序和指南。驾驶员和船员应熟悉船靠船作业中的风险和要求,并能找到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关于船靠船作业的相关程序。
程序应包括任何船靠船作业前的风险评估。
如果船舶配有碰垫和货物软管,必须有程序监控和评估这些设备的状态。
POAC的最低资质要求,请参见VIQ的要求。
很明显有些时候,POAC或提供POAC的公司不能提供相应的资质或经验证明。但是,建议一个最佳实践,就是船长尽力得到这些信息,比如通过联系代理、船靠船作业的经营者等等,这样也可向检查官解释。
是否有封闭式导缆孔和系泊缆桩?
这是根据船舶提供的系泊布置图来确定的,并且通常应满足船靠船作业指南的要求。
船靠船作业中使用的所有导缆孔应是封闭式的并且有足够的强度承受系泊作用力以及有足够大的尺寸用以系泊缆绳(加上琵琶头和卸扣)顺利穿过。
驾驶员是否知晓船靠船作业检查单的要求,并且保留了船靠船作业的记录?
大副应保存所有船靠船作业的相关检查单,包括过去的、已完成的并归档。
检查单应作为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由公司提供,并且如果安全管理体系未涵盖,应将OCIMF船靠船作业指南中的检查单进行影印并使用。
检查单中的每个问题都要正确回答,否则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VIQ中要求的额外的船靠船记录应准备好给检查官查看。
如果检查过程中正在进行船靠船作业,该作业是否依据OCIMF/ICSSTS 过驳指南中的要求进行的?
大副应确保货物操作计划覆盖所有操作并且满足OCIMF最新版船靠船作业指南的相关要求。
大副还必须确保所有驾驶员都清楚该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监管。强烈建议将OCIMF最新版的船靠船作业指南在货控室存放一本。
必须对静电预防引起注意并且有正确的接地措施。
通过对纤维系泊缆绳不断的润滑,进行保护以防磨损。
系泊对船舶安全靠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反映船上船艺标准的指标。保存所有系泊设备的良好记录也是一个反映设备保养状况的指标。
要求熟悉第四版系泊设备指南的相关要求,并且期望所有驾驶员知晓。
是否有所有系泊缆绳和钢丝的证书?
船长应保存整套包含所有系泊设备证书的文件,包括系泊缆绳、琵琶头、连接卸扣及备用缆绳。每个系泊缆绳、琵琶头及连接卸扣证书应明确标明在哪个缆车上以及使用日期。公司有可能提供单独格式的表格来记录这些信息。
是否配备系泊系统管理计划?
公司为船舶提供系泊系统管理计划(MSMP),以保证按照原始设计要求进行检查、保养和操作。该计划应是基于单船或船东特定类型的,并且可能是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系泊系统管理计划登记(MSMPR)是系泊管理计划(MSMP)的一部分,并且贯穿船舶整个服役周期。每条船应保存覆盖系泊设备系统的所有相关信息,且信息准确并更新,同样要准备好以便检查官检查。
在第七版VIQ生效以前的一段时间,许多船没有该计划,但是应尽到应尽职责,并且有必要的减缓措施,如可能,应使用风险评估,通过这种做法力求满足第四版系泊设备指南的要求。
船舶是否有缆绳管理计划?
公司必须制定一个缆绳保养、检查、退役以及调头方针的系统。
这将降低缆绳不必要的退化,并且保证缆绳始终在整个使用周期中的安全余量内使用。不同的系泊缆绳有不同保养和检查程序,但是报废标准应相当或基于生产商的指南和操作经验。
最低的要求是所有船舶应记录缆绳的状态、进行保养并且有程序用于监控、检查标准及间隔、使用时间、允许退化以及退役。
第四版系泊设备指南中提到:
“新造船或现有船不满足MEG4要求的,应至少指定一个系泊系统管理计划和缆绳管理计划,用以:
●作为管理变更的一部分在船保留
●识别出满足MEG4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措施
●致力于满足MEG4要求采取的临时性措施的细节,以及为何仍未满足。”
作为最佳实践,公司应提供给船舶识别过程和计划的信息,包括时间节点,计划的完成时间,并应随时准备好及向所有船提供。
船舶经营人的关于缆绳检查、退役和磨损管理是否按照缆绳管理计划中的规定进行?
公司应根据最新版的系泊设备指南制定缆绳保养、检查和退役的程序。这将降低缆绳不必要的退化,并且保证缆绳始终在整个使用周期中的安全余量内使用。
检查周期应根据船东的整个保养计划方针,在船舶缆绳管理计划(LMP)中明确。检查周期应根据下列几个因素确定,系泊频率、装载条件的严重性以及缆绳规格的一致性。
每个系泊缆绳和琵琶头必须正确永久的标识以便与9.1项所规定的证书一致。公司的计划保养体系(PMS)或系泊程序应规定每个部件的检查时间及间隔。这些检查证据需提供给检查官查看。
如果发现船舶的记录没有按照缆绳管理计划中规定的方针和计划进行管理,将被开具观察项。
所有系泊缆绳以及琵琶头(如有),是否满足行业指南?
OCIMF出版的最新版系泊设备指南(MEG)应由船长和公司使用,以便为船舶订购和配备用推荐材质制造的正确缆绳、琵琶头和链接卸扣。
纤维琵琶头的设计破断强度(TDBF)应比船舶设计最小破断负荷(MBL)大25-30%。
琵琶头长度通常为11-22米,并且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
检查和退役方针将由现有的程序来决定且最终在缆绳管理计划中明确。
MEG4规定了破断试验以证明并决定琵琶头已达到了船舶设计最小破断负荷(MBL)。这也是很可行并能做到的。
船舶管理者应尽力从生产商那得到这些信息,比如使用多长时间后琵琶头将达到75%。
无论如何,能采取措施且表明致力于满足该要求,公司安排不同年限的琵琶头取样抽检并以此来判断是否达到75%的MBL。应将相关的信息和历史记录提供给船舶, “使用时间”表明琵琶头可能达到了换新的时间且已经达到了实际的破断试验。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驾驶员能清楚地解释这个要求也是个很好的最佳实践。
如果船头配有一个或多个止链器,是否有证书证明安全工作负荷?
船长的系泊设备证书夹,参见9.1项的要求,还应包含船头止链器(如装有)的信息:
●生产商的型式认可证书-如有
●标注安全工作负荷(SWL)的证书
●基座和支撑构件的强度证书
●每五年定期检验基座和支撑强度的检验证据(可能包含在每5年的船级检验文件和检查单中)
船头止链器必须永久性(比如堆焊)地标识安全工作负荷。对于没有堆焊安全工作负荷的止链器,应对安全工作负荷进行冲印,直至船上以安全的方式对安全工作负荷进行永久标识。使用冲印的方法来标识安全工作负荷可能导致轻微的观察项。
序列号同样应进行标识,以便与证书交叉核对。
是否有缆车刹车测试方针并且保留相关记录?
应使用OCIMF出版的最新版系泊设备指南中的方法对缆车刹车握持力(BHC)进行测试和设定。BHC是刹车刚开始滑动并且必须是船舶设计最小破断负荷(ship design MBL)的60%。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将规定缆车握持力的测试时机,并且两次测试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缆车握持力测试结果及日期应在缆车上标明。
检查官将检查并验证进行了缆车握持力的年度试验。
为确保刹车每次都能刹到船舶设计MBL的60%,在缆车上需要一个永久的方法进行标识。一些公司选择为船舶提供一个指针来达到此目的,如果使用这种方法,刹车设定值应在缆车上进行标识。
系泊的布置和走向是否令人满意?
必须注意确保同组系泊缆绳、琵琶头和连接卸扣(比如,首缆、倒缆或横缆)材质一样并且最小破断负荷一致。混合带缆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应使用系泊设备指南中的系泊方法。
一些码头的系泊布置可能与系泊设备指南中的不尽一致。在这种情况下,系泊方法要有船舶和码头协商确定。不管怎样,系泊必须定期有人看管。
系泊区域被认定为“危险区域”,并且建议对这些区域进行标识。不应标识出受力回弹区,但是所有船员必须知晓缆绳回弹的危害,并且风险评估及系泊前操作应进行讨论并确定。
系泊甲板可以用绳子、警示牌和屏障来标识危险区域。
系泊缆绳是否系牢缆桩并且正确盘桩?
系泊缆绳不得在单桩上缠绕。系泊缆绳必须在第一个受力桩上盘两圈,然后再进行“8”字盘桩。
不得将缆绳盘在受力滚筒上。
所有缆绳是否正确在滚筒上缠绕,刹车刹牢并且离合器脱开?
为保证系泊缆绳缠绕方向的正确性,应参考OCIMF出版的新版系泊设备指南(MEG)。错误的缆绳缠绕方向会降低刹车的有效性,并且也会由此来开具观察项。
系泊结束后,离合器必须脱开并且将销子插上。
缆车受力滚筒上,所有缆绳系牢在受力滚筒上是否不超过一层?
有分离滚筒的缆车,一个滚筒用于存储缆绳,另外一个滚筒则是受力滚筒,并且受力滚筒上必须有相应的缆绳圈数。具体的圈数应由缆车生厂商/船厂提供的缆车操作手册中说明。如果该手册中没有提供该数据,那么公司必须提供相应的圈数,该数据基于风险评估或程序得来的。该数据必须在缆绳管理计划(LMP)中列明。
所有参与系泊操作的船员必须熟悉分离滚筒的正确操作以及所有要求的圈数。
如果钢丝或高模数缆绳配有琵琶头,是否有适当的连接且正确安装?
连接卸扣,通常是“Tonsberg”或“Mandal”,必须与缆绳和琵琶头正确连接。“Tonsberg”类型是有直销,用以连接琵琶头端,“Mandal”类型是有转轮的,用于连接钢丝端。不正确的连接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琵琶头的眼环部分应使用相应的护套。
所有系泊缆绳是否整齐存放以减小磕绊风险,并且系泊区域清爽无障碍?
系泊完成后应注意良好的船艺和整理。因此,所有的松散缆绳、撇缆、止链器等必须整理好存放,并且远离工作区域以降低磕绊风险。
系泊缆车,包括基座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系泊缆车必须清洁无任何泄露。缆车基座周围不得有任何移位的迹象,任何油漆的裂纹,及部分表面有腐蚀、锈迹都能很容易发现。
刹车带、毂和刹车钉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刹车带磨损严重很容易被发现。在磨损前及时更换就显得尤为重要。刹车带的磨损程度取决于船舶的营运模式。航线较长的船舶不像沿岸营运船舶那样频繁使用系泊设备,因此不需要对航线较长的船舶频繁更换刹车带。除了目视检查刹车带厚度,还可以通过检查刹车螺杆的行程及调节螺栓来判定刹车带的厚度。
船舶系泊的时候,大副需要定期检查系泊设备以确保刹车有效。参加系泊作业的人员如对刹车能力有怀疑的时候,应报告大副。
这个观察项经常出现,并且最好在PMS中有检查/保养的程序。建议预估船上最低的刹车带存量,保证船存备件充足。
如果处于危险气体区域的系泊缆车为电驱动,马达是否为“d”级防爆,进行了绝缘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对于配备有“d”级防爆系泊马达的船舶,船长或轮机长应提供给检查官相关的文件。另外,还应向检查官提供常规的绝缘测试记录。
检查电线进口处的填料孔是否密封且无老化。应测量绝缘值且大于1兆欧。
系泊钢丝、缆绳、琵琶头和连接装置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强烈建议不使用插接的系泊缆绳。检查官注意到的任何插接以及钢丝的损坏将导致被记录观察项。
任何修理/插接都应由专业的人进行。
系泊钢丝应定期进行润滑,但不得过量。建议使用环保油。
对缆绳和琵琶头应进行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立式导缆轮、轮式导缆孔和其他转轮是否充分润滑、自由转动,并且缆桩和导缆孔无沟槽?
船舶的计划保养系统应包括系泊导缆轮的定期润滑,并且包括不经常使用的。转动困难或卡住的导缆轮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有时,导缆孔可能被缆绳磨出沟槽。很少有船员能对这个问题进行改正,直至能安全地进行热工作业。如果船舶导缆孔被磨出沟槽,应确保公司对该问题予以关注且能向检查官出示与公司进行沟通的书面证明。
系泊设备是否标有安全工作负荷?
与系泊相关的设备应对安全工作负荷(SWL)进行永久性的标识。最常见的做法就是堆焊,并且这只能在安全条件下进行。安全工作负荷的单位以“吨”作为单位(千牛也是可以接受的)。
锚机、锚、止链器和锚链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锚机必须干净、整洁且没有任何渗漏。锚机基座周围不得有任何的移位,任何油漆的裂纹,且部分表面有腐蚀、锈迹都能很容易发现。
检查官将目视检查每个锚是否有任何的损坏,且查看是否紧贴锚链孔固定。同样检查锚链可以看到的部分。任何的横档缺失将被开具观察项。
同样要检查刹车带,并且过度的磨损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除系泊外,止链器须处于锁定位置,锚清爽且进港时随时可用?
止链器应完全卡在两个垂直链环之间,并且不得卡在垂直链环顶端。除非码头有指示,不在使用的锚必须保持随时可用并且仅用止链器和刹车固定。不得将锚用钢丝或其他方式捆绑而妨碍立即使用。
弃链器装置是否无障碍且在锚链舱外部?
弃链器必须有显著标识且傍边有大锤随时可用。大锤需明确标识出“用于释放弃链器”。弃链器可能使用固定销进行固定的,如果使用固定销,必须确保能快速拿掉,并且使用的任何开口销必须同样能快速拿掉。
作为准备开始海上航行的一部分,必须检查锚链舱的道门并确保密封。
船员是否知晓锚机及系统的设计限制?
所有参与锚泊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锚机系统的限制,这些都包含在生产商的设计信息以及船上安装和测试之后的船级证书当中。
限制因素包括风、流、海况和水深。船员应当熟悉OCIMF出版的《锚泊系统和程序》,特别是3.8.1.1部分。
单点系泊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满足OCIMF的指南?
船头止链器和单点系泊设备的安装不是船员能控制的,并且如果设备不满足OCIMF的系泊设备指南要求时,应该通知公司。船员应保证船头止链器能自由打开且安全工作负荷用堆焊标示。如果安全工作负荷不是堆焊的,那么应进行冲印。冲印的安全工作负荷可能会被开具观察项,但是比没有标示要好,并且安全工作负荷将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堆焊。
如果船舶装有单点系泊设备,是否满足系泊设备指南的建议?
请参见上述9.25的指南以及VIQ9.26之规定。
如果船舶配有液压止链器,是否配有安全销以防意外释放?
液压控制的止链器操作时应引起格外注意,并且应张贴相应的注意事项。如被问及,陪检人员应能清楚地向检查官解释相关的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应急拖带装置是否在船头和船尾随时可用?
船首的应急拖带应在60分钟内准备好。因此,任何用于固定防擦链的设备应能快速解绑。应急拖带手册应该在船首应急拖带装置附近保存,比如前尖舱入口处。
船尾的应急拖带装置应能由一人在15分钟内准备好。
为达到此目的,所有固定装置的活动部件应能保证立即可用。应急拖带手册应该在应急拖带装置附近保存。
船舶是否有应急拖带程序?
船舶至少应配备3份应急拖带手册。该手册存放于驾驶台、前尖舱,办公室或货控室。
作者胡雪松船长,2003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加入大连远洋运输公司,从事油轮运输。做到船长后,于2016年调入公司体系与风险管理部,开始从事船舶内外审、船舶现场检查、船舶石油公司检查的申请、陪检、答复及相关船舶评估工作。熟悉ISM规则,ISPS,MLC2006及能效管理方面的要求。参与了各大Oil 对公司的TMSA审核、海事局对公司的三体系外部审核以及中国船级社对公司的体系认证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审核经验。在岸基工作期间,为提高船员及岸基人员的船舶石油公司检查的备检、迎检水平,撰写了《船舶石油公司检查准备表(油轮)》、根据2019年2月18日第七版VIQ编写了《船舶石油公司检查自查手册》、根据INTERTANKO出版的2018年第二版《Vessels’ Practical Guideto Vetting》编译了《船舶石油公司检查实船指导》,编译的图书旨在提高船员及部分岸基管理人员的相关迎检水平及切实提高船舶安全,相关材料仅供参考。
对于液体散货运输市场而言,OCIMF成员的大石油公司掌控着绝大多数的货源,控制着全球多数的码头,并将通过其严格的检查作为向其提供服务的最低门槛,该检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石油公司检查,也叫做SIRE INSPECTION。 各石油公司检查,是以OCIMF出版的VIQ为检查标准。本书通过将2019年2月18日第七版船舶检查调查问卷(VIQ)各条款结合INTERTANKO出版的《Vessels’ Practical Guide to Vetting》一书,进行翻译,进而对关注油轮SIRE检查的相关人员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本书中不包括液化气船舶及化学品船舶的相关条款。 这本书是胡雪松船长根据多年的经验,总结而成,不仅仅有翻译而且有迎检经验介绍,无偿奉献给业界,大爱,在此致谢。 全书12章,116页,按照阅读习惯和结构特点,需要分多次推送。本期推送第八章和第九章。
第八章 货物和压载系统-油品 一般情况下,大副或货物员(cargo officer)负责该章节大部分内容,该章节包括货物和压载驳运的计划和执行。 无论怎样,所有的甲板值班驾驶员也应非常熟悉检查时的操作情况。检查官将直接询问甲板值班驾驶员,以便评估其是否了解当前的货物操作,并且评估对船舶货物、压载及惰气系统的熟悉程度。本章节适用于载运油品的船舶。 驾驶员是否知晓船舶经营人的方针、指南和程序,包括与安全货物操作相关的最大装载速率和透气能力? 大副应在货控室或其办公室保存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复印件。越来越多的公司提供电子版的安全管理体系,但是保存的复印件可能有助于检查官需要时参考。大副应能表现出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熟悉程度,无论是纸版还是电子版。还有,根据检查要求,其他驾驶员和值班人员也应能展示出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熟悉程度。 船舶单舱以及整船(如果装载一票货物)的最大装载速率和透气能力应在货控室张贴并随时可用,并且参与货物操作的其他人员应能向检查官展示对该内容的知晓。 清晰、最新的货油、惰气和透气系统(如有)的管线图或缩印图是否在泵间和货控室张贴,并且驾驶员熟悉系统? 一般情况下,货控室控制板上的管线图以及货物和透气系统以此种方法展示是可以接受的。惰气系统可能有自己单独的缩印图,且这样也是可以接受的。货物控制台无缩印图的,应将管线图张贴。 货物系统管线图还应张贴在泵间底层。 如果曾对船舶货物和压载系统进行了改造,那么缩印图和船舶图纸应进行相应的更改。 是否有货泵特性曲线图,驾驶员知晓货油管线、油气回收管线和惰气管线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试验要求,有证据表明这些管线定期进行了试验,如适用? 大副必须十分清楚和熟悉货泵工况图且在货控室张贴。 所有驾驶员应清楚货油管线的测试要求、间隔、检查/记录以及标识。 压力测试必须使用液体介质,每年100%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及每5年2次1.5倍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如使用配载仪或程序,是否被船级社批准,定期测试,并且驾驶员知晓包括破舱稳性在内的测试要求? 装有配载仪的船舶,应有证据表明船级社对设备和软件进行了认证。船长可能持有该证书或在配载仪说明书中有船级社批准盖章。 如船舶没有配备配载仪,检查官需要知道并检查大副如何计算强度和稳性。因此,大副需要保存所有航次的强度和稳性计算记录。 船级社在每次年度和特别检验时对稳性状态进行核准。配载仪必须进行精准度测试并且在船保存装载指南信息(稳性手册)。每次年度和特别检验的测试,应包括每舱输入数据并且验证结果。不接受直接导入配载仪已存储的数据与标准做对比。另外,也应进行船上的定期测试(根据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并且保存相关记录。 检查官经常要求查看这个“校验”证书-不必要在其签发的证书上由船级社进行确认,因为它是船级检验的一部分。 公司程序要求通过输入批准的稳性手册中的状态进行校验测试并且保存记录。一般为三个月。建议所有的驾驶员都能进行该项操作。 是否准备了货物操作计划并且遵守详细的货物、压载操作,强度、完整和破舱稳性,并且如有任何限制,货物值班人员是否知晓并且有文件清楚说明? 船长和大副必须知晓当前所载货物的最差破损状态。 大副在货物操作的计划阶段,应涵盖整个货物操作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强度和稳性计算,比如25%、75%,直至全部完成。这些应包含在货物操作计划之中。 所有驾驶员应仔细阅读并在该计划上签字以证明知晓该计划。 VIQ指南中给出了计划中应涵盖的最少项目要求。 货物操作计划应与码头在卸货前会议上确认并存档。 应保存对货物和透气管线准备和检查的记录。 航海日志中记录的装卸记录通常是最低并不全面的,应将尽可能多的信息记录至货物记录簿之中,必须包含启停泵时间、货舱/压载舱阀门开关时间、每个舱装卸结束时间以及其他操作中相关事宜,比如天气、潮汐、码头指示、扫舱、置换、拆接管等等。 任何原计划的偏离必须记录原因。 船舶是否无固有完整稳性问题,驾驶员是否知晓这些问题,或晃荡造成结构损坏的风险,并且当船舶在稳性不足和或负稳性时应采取的措施? 船长和大副必须熟悉装载和稳性手册的内容,并将其准备好用于检查。 如船舶有固有稳性问题,那么须有降低该风险的措施,以供大副使用并向检查官展示。驾驶员必须熟悉该程序并且能向检查官清楚解释。 驾驶员/轮机员、普通船员是否知晓所载货物的运输要求,包括应急程序,驾驶员/轮机员是否熟悉船舶货物系统,包括应急排放布置? 大副需要确保所有驾驶员都熟悉货物系统。如果一名驾驶员(不是大副)陪同检查官检查甲板,那么这个驾驶员必须清楚目前货物操作进行到哪一步骤了及哪个舱正在作业。大副还应确保所有的驾驶员和普通船员知晓卸货设备故障时采取的行动,比如货泵故障。必须知晓便携式应急深井泵(如有)的使用及注意事项,以及惰气系统的使用。建议举行安全会议,使驾驶员和普通船员知晓所有应急程序。 参与货物操作的所有驾驶员和普通船员应充分了解所载货物的运输要求以及符合本船类型的相关行业指南中的要求。 大副必须确保所有驾驶员和普通船员知晓货物运输要求以及货物操作计划中的每步骤中的要求。 驾驶员应能展示出对下列事项的基本知识: ●暴露于危险货物时的医疗 ●与岸方联系以及应急停止程序 以及(详见ISGOTT要求) 所有货油、压载和扫舱泵、喷射泵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包括温度监控的控制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进行测试? 检查官将询问大副是否所有设备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必须诚实准确回答。如果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但检查官发现了设备故障,这样会有损船舶与检查官之间的信任。将导致检查官开始更加深入地检查设备情况,看是否有更多的故障,同时这也将导致被开具更多的观察项。 准备好设备(压力表,温度计等等)和应急停止的测试记录以便检查官查看。温度必须每小时记录。 驾驶员/轮机员是否知晓,如装有深井泵,货泵隔离空舱吹除程序,并且泵浦泄露处于限定范围内? 必须有隔离空舱定期吹通程序并且按照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或深井泵制造商的指南保存相关记录。如果货泵或液压油有过多的泄露,可能说明密封令已磨损,并且应报告公司。 正常货泵泄露约0.5升/天,轴封泄露正常操作下0.25升/天,并且有时短时间内可能会略高一些。检查官必须遵循生厂商的指南。 驾驶员、轮机员、普通船员是否知晓货泵应急停止位置,应急停止装置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测试? 大副应保存货泵跳泵、警报和货舱高位警报的试验记录。 驾驶员、轮机员、普通船员应清楚货泵应急停止位置以及程序中要求采取的行动。 卸货前应对货泵跳泵进行试验并且记录至航海日志或其他记录簿之中。 货物和压载系统阀门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进行了测试? 检查官将对货物和压载系统区域进行目视检查,干净、外观整洁将留下很好的印象。检查官也会查看压力测试记录,该记录有大副保管。 货物和压载系统液压阀必须根据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或每三个月进行遥控操作,并保存相关记录。阀门开关时间应根据生产商的推荐时间进行对比检查并记录。 货油空档测量装置、气锁和UTI尺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进行了测试? 检查官将询问液位测量系统是否工作正常,船存便携量舱设备(UTI或MMC)数量,以及是否有封闭取样设备。需向检查官出示这些设备定期检验的证据。 应在大副的监督下,对固定液位测量系统与便携式液位测量设备的进行比对检查,并且向检查官出示对比记录。 建议所有的便携式液位测量设备(UTI或MMC)每年送岸进行校验,船上应有备用尺条。每把尺子的校验证书应由船长或大副保管。 可以接受用一把送岸校验过的MMC来校验其他尺子。 气锁不能有泄露,否侧将被开具观察项。 遥控和本地温度、压力和空档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进行了测试? 大副应保存对货物监控设备的定期测试和校验的记录。压力传感器应与船上标准压力校验仪定期比对。 货油舱高位和高高位警报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证据表明定期进行了测试? 甲板检查时,检查官将随机要求测试货舱的高位和高高位警报。测试高位警报前,应征得货控室的同意并且通知码头该项测试。 检查官可能测试警报,并且询问货控室报警的是哪个舱。 应在检查准备阶段对高位警报进行测试,以确保整个系统工作正常且保留测试结果。在货物操作前24小时内对警报进行检查。包括常规测试并且根据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记录。 如有,洗舱加热器状态是否令人满意,定期试验且无漏油? 检查官将目视检查管线是否有渗漏。对于蒸汽加温系统,将对蒸汽进出口进行目视检查,如发现泄漏将被开具观察项。 蒸汽回水管将收集至机舱的热水井或观察舱。检查官将检查热水井或观察舱内是否有油迹。任何的油迹意味着加温管的泄露。 可以接受少量的油迹,但整个水面都是油迹是不接受的。 大副保存货油加温管线的压力测试记录。 如船舶正在操作挥发性或有毒货物,是否进行封闭作业? 处理挥发性或有毒货物的最好办法就是使用封闭模式。因此,所有量舱人员必须非常清楚便携式量油尺的安全使用,包括接地线。 货舱所有的开口和舱盖必须密闭。 船舶是否配备了批准的油气控制系统? 如果船舶配备了油气回收系统,必须由船舶主管机关批准。 货舱舱盖、洗舱设备和观察孔是否处于液密和气密? 任何的泄露或迹象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如果泄露严重,被开具的观察项则可能被认为是高风险。 甲板巡视时,当舱内有压力可以通过看和听来辨别泄露。 驾驶员是否知晓主要和第二套透气系统,并且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检查官将目视检查透气系统,查看临时性修补、泄露和管卡状态。检查官可能要求试验P/V阀,仅当大副许可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试验,如货物含有高硫化氢应避免试验。P/V阀的任何泄露可能导致被开具观察项,并且极为有可能被认定为高风险。同样要检查防火网。 如果压力传感器作为第二套保护系统-应将压力设定高于工作压力的10%。 建议在货控室标明相应的压力设定值。 如果在公共透气系统上装有单舱隔离阀,该阀门是否有有效锁闭装置,并且货物操作的总负责人控制锁闭装置的钥匙? 应确认货舱惰气支管阀门的开关状态。在货物操作期间,必须确保该阀门的有效锁闭在开启状态,防止意外关闭。有效的方法是将这些阀门用明锁锁闭。钥匙要有大副或值班驾驶员保管于货控室安全位置。绝对不能放在驾驶员的口袋里。同样建议在货控室张贴该警报标识“货舱的惰气本舱阀仅在大副许可下才能开启。这些阀门的操作必须随时通过对讲机报告大副”。 货控室应有阀门开关的指示板用以指示阀门状态,比如是开的、还是关的。 P/V阀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按日常计划保养进行检查和清洁,并且有相关支持性记录? 应根据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P/V阀进行保养,并且保存相关记录。货物操作前必须进行检查且保存检查结果。 惰气系统是否正在使用且检查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惰气系统应该在整个卸货过程中保持开启,并且根据惰气系统操作手册中的程序和指南进行操作。 是否有证据表明惰气系统定期进行常规保养,包括止回阀的拆检? 根据生产商或公司PMS的要求进行保养的记录应出示给检查官。止回阀的最近一次拆检日期应标记在阀门或附近管线上。 驾驶员是否知晓惰气系统失灵时的相关措施,并且所有货舱保持正压? 公司应向船舶提供惰气系统故障时的程序。所有货舱要一直保持正压。 检查官将检查大副和驾驶员对该程序的熟悉程度。如果船舶载有原油,惰气系统故障时应停止该系统直至修复。 如果船舶不能恢复惰气系统,仅有当外部惰气供给时,才可以恢复卸货。 如载运成品油,那也最好有外部惰气供给装置。但是如果没有,要提供满足IMO惰气指南中的紧急情况,才能继续卸货。 惰气系统,包括设备、警报、跳闸以及压力/含氧量记录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重中之重是惰气系统设备要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果设备的某一单元有故障,检查官很容易注意到惰气系统的警报面板或控制面板上的警报。任何惰气系统的故障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且该观察项将被认定为高风险。 使用惰气系统前,固定式氧气分析仪使用前是否进行了校验,并且本地和遥控含氧量、压力记录,如有,是否一致? 不要在启动惰气系统之前太长的时间去校验固定氧气分析仪,并且必须在24小时。 固定氧气分析仪的校验必须尽可能接近开始货物操作时间。强烈建议固定氧气分析仪的校验记入轮机日志。校验的时间和结果要在氧气分析仪附近张贴。轮机长还要确保校验气体(氮气)在有效期内。 惰气压力和记录仪需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各位置读数相近。大部分船舶都在驾驶台配有惰气压力显示或类似设备,并且每班结束时应将惰气压力记录至航海日志之中。建议船舶配备备用的氧气分析仪探头。 甲板水封液位是否正常,清晰可见并且驾驶员知晓定期检查液位的要求? 甲板水封液位必须清晰可见,所以要确保视窗清洁干净。 一些船舶配备了“干式”甲板水封,一些石油公司不接受此类船舶,直至其它类型的甲板水封安装上船。驾驶员应知晓定期检查液位的要求。 真空压力破断器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视窗必须干净。真空压力破断器的液位必须与货控室惰气面板上显示的压力进行比对检查。液体应使用生厂商要求的正确的水与防冻液的配比液。 如果船舶配有氮气发生器/瓶装氮气系统,驾驶员/轮机员是否知晓氮气相关的特殊危害? 所有驾驶员/轮机员和船员应知晓氮气操作和使用的相关危害,因为人是不能感知到的,比如通过嗅觉。 大副应确保所有的值班驾驶员熟悉氮气发生器、瓶装氮气系统的处理和操作。 船员是否知晓惰气间安全进入要求,遵守相关程序,并且如适用,是否配备固定氧气探测仪? 所有的探头必须定期检查并且保存检查记录。应张贴关于窒息危险的警告。 穿戴个人气体探测设备应是船上的一个标准行为。 驾驶员是否熟悉货舱过压的相关危害并且有程序用以避免在用氮气驱气、吹管和清管时过压? ●如不控制,将造成结构损坏 ●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且有减缓性措施 ●这些操作不得使用压缩空气 ●氮气的注入速率必须小于船舶P/V阀或岸上油气回收系统的透气量 ●必须安装压力表并进行监控 ●建议在出口前使用细管或变径接头 ●压力必须由码头控制,协商通讯且测试有效。 原油洗舱系统是否经过批准,并且驾驶员知晓原油洗舱手册中的要求? 在船配备船级社批准的原油洗舱说明书并且由船长保管或由大副在货控室保管。 驾驶员是否知晓IMO关于原油洗舱的要求,并且船舶满足这些要求? 涉及原油洗舱的所有检查单,包含抵港前检查单必须完成。 ●每个货舱要求每4个月清洗一次。 ●要求洗舱的数量必须考虑船舶的压载航次和潜在的天气情况。 ●所有的原油洗舱必须记录至油类记录簿第二部分。 如配有原油洗舱系统,该系统是否进行了完好性测试,完成了相应的检查,并且原油洗舱系统相关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原油洗舱手册(除非公司提供单独的检查单)中批准的检查单必须在每次原油洗舱作业中使用。同样建议所有检查单在船保存至少12个月或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规定期限。 负责原油洗舱的人员一般是大副并且应在原油洗舱计划中签名。 负责原油洗舱的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培训课程并且船长单独保存培训证书。 使用前,原油洗舱系统应进行压力试验以保证设备和管线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保留相应的压力测试记录,同样要在油类记录簿第二部分进行记录以证明进行了压力测试。 必须有预洗单舱的含氧量手动测量的记录。记录的形式由公司提供。批准的原油洗舱手册将说明舱内含氧量的限制,一般不得超过8%。 一般来说,在洗舱管线的远端和近端安装有压力表,在原油管线试验时检查并在洗舱过程进行定期查看,以便保证所洗货舱达到正确的压力。 如装有洗舱加热器,是否与原油洗舱管线有效隔离,并且原油洗舱管线上的消防栓式接头有效封闭? 洗舱加热器必须使用盲板或阀门有效隔离,检查官将检查该盲板或阀门是否安装正确。 是否保存上次原油洗舱作业的记录? 需保存所有原油洗舱操作的记录。这些记录表明所有的货舱每四个月都进行了一次清洗。油类记录簿第二部分同样记录了货舱的原油洗舱情况。记录至少包含下列: ●确认货舱干舱的方法。 注意:问题8.37-8.40仅适用于船舶载有静电聚集货物且货舱为非惰化状态。 驾驶员是否对避免非惰化货舱内,包括最大装载速率的静电释放以及易燃货物的沉降时间引起必要的注意? 初始装货速率必须降低以减小静电,最大为1米/秒。当货舱进口被覆盖后可以逐步加速至与岸方商定的速率。初始装货速率必须包含在货物操作计划之中。 ISGOTT建议在装载结束以及任何使用金属工具手动打底、测量和取样前,须有30分钟的沉降时间。这应包含在货物计划之中。 如船舶装有通长测量管,驾驶员是否注意这些信息已张贴并且知晓未配备通长测深管需引起的额外注意? 如果船舶配有通长的测深管,所有驾驶员必须清楚并且张贴相关信息。 如果通过使用没有通长测深管的气锁来使用量油尺(UTI或MMC),在使用设备前必须接地。 驾驶员是否熟悉货舱过压的相关危险,并且有程序确保避免氮气驱气、吹气以及清管作业中过压? 遵循8.38项之规定。 必须注意到一些有快速接头的量油尺(UTI或MMC)可能不需要安装接地线。因此,使用该设备前必须查看生产商的指南。不需使用接地线的量油尺(UTI或MMC),必须明确标识出来,以避免引起检查官和使用者的误解。 内部接地须每6个月检查一次或根据生产商的要求。 所有移动洗舱管线必须有内部导线。管线必须明确标识以便易于识别。 保存导电性测试的日期和结果的记录-时间间隔根据PMS确定。 驾驶员是否知晓载运易挥发货物后洗舱的相关危险,以及避免液体自由落体至舱内的要求? 大副必须根据ISGOTT 11.3 之要求,监管所有洗舱操作的相关作业,必须遵守该要求。 驾驶员应知晓载运易挥发货物后洗舱的相关危险,以及避免液体自由落体至舱内的要求。 直接于舱顶进行压载能一起水雾并且增大了油气的浓度。 这种装载或压载作业的限制要求在新版的ISGOTT中有明确说明。这种方法很少见并且仅在极端情况下使用。 出口和相关阀门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法兰与管线等级相同,两舷出口外挡安装压力表并且监控是否有泄露? 关于满足OCIMF的油轮出口和相关设备的要求,船员能做的很少。任何的不符合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出口左右舷的压力表应安装在出口阀外侧,不得遮盖并且保持压力表阀门开启。每个压力表必须安装有阀门或拷克,并且根据公司PMS的要求进行校验。 大副常规命令应要求定期检查所有压力表并保留相关记录。 出口盲板厚度须与出口法兰厚度一致。如果法兰是其他材质,比如钛合金,可能会比法兰薄一些。如果是这样,检查官将查看相关文件,以证明出口法兰压力等级与盲板一致。 如船舶配有油气回收出口,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包括适用于单点系泊? 油气回收管线出口应喷涂正确的颜色(红黄相间),并且根据ISGOTT的要求进行标识。应检查出口法兰,以确保在12点方向有定位销(或沉头螺栓)。 油气回收管线出口的构造不满足相关要求的话,船员能做的很少。 如果回收管线出口不满足或被设计成用于单点系泊,这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如发现出口不满足相关要求,建议报告公司。 船舶是否无货油、燃油和压载系统间未经批准的连接? 这些系统间不得有任何的连接。如果检查官发现有这种情况,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注意:8.44至8.48仅适用于有泵间的船舶。 配有泵间和管遂空间的船舶,是否无从机械、管系、阀门密封处和其他设备的明显泄漏并且污水井干净? 陪同检查官进入泵间,必须特别注意泵间进入的相关要求。不满足相关程序要求时,不得进入或不允许检查官进入。如发现有任何的不满足相关要求,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检查官将目视检查泵间管线系统,以及货泵轴封是否有渗漏,任何的渗漏可能被导致开具观察项。 货泵不得有任何的临时轴封冷却,如有,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应对污水警报进行标识并且一些检查官将测试该警报。测试警报前应通知货控室。 所有消防设备应在指定位置。 检查官将查看每个泵间风机是否为抽风式并且高位应急挡板吸口关闭。这些挡板的位置和操作方向,通常在泵间外部主甲板上操作,应标识出操作位置并定期进行测试。 应有泵间救助担架并且随时可用。建议有记录来记录每次巡回检查结束时间。 在泵间底部保存一个记录簿,以证明泵间从上至下进行了检查。 检查官可能要求测试泵间和货控室的通讯,因此通讯系统必须定期测试,最好是巡回检查时进行测试。 管遂空间不得有任何泄露并且污水井干净。 舱壁密封是否气密,如有要求,是否充分润滑? 舱壁密封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且充分润滑,应在泵间常规巡查、货泵运转时的货物操作期间进行检查。 应根据生厂商的指南对舱壁密封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 泵间气体监控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测试并且驾驶员/轮机员知晓警报设置? 气体探测系统应能监控硫化氢和碳氢气。该系统应保持常开,并且特别是货物操作期间。 保存根据生产商或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探头进行校验和测试记录。取样点可能安装在风机管遂中,且这些取样点应安装在接近泵间底层。泵间的所有取样点应标识。 上述要求适用于安装有固定气体探测系统的管遂及压载泵间的船舶。 污水泵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能自泵间以外操作? 泵间必须干净、整洁,并且污水井干爽。污水井内存有过多的积水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污水井内不得有任何的货油。 不得将抹布或其他类似材料存放于泵间。 泵间外的遥控操作需进行标识并在检查前测试。好的做法是对泵间污水系统操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有相应的措施,而不仅仅是指南。这将向检查官展示船员的意识并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识别和关注。 泵间或管遂空间的照明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照明充分? 所有的照明必须干净。照明固定装置必须是Ex等级并且所有的紧固装置完整。灯罩必须完整。 不接受灯罩上有裂纹。更换时必须使用同功率的灯泡。 泵间照明的隔离应使用专门的钥匙,一般这些开关位于生活区内。检查官可能检查是否所有的驾驶员都知道开关的位置。常规检查一般由电机员进行,并且保存相关的记录。 如果船舶使用自己的货物软管,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定期进行了年度试压,并且保存了试验和检查记录? 在用货物软管的年度检查必须存档,包括: ●至少以1.5倍额定工作压力每年进行压力测试,检查渗漏和延展率 测试的压力和日期应喷印或使用标签在每根货物软管上进行标识。 每根货物软管应有单独的序列号。 不在使用以及不经常检查/试验的货物软管应清晰地使用“不得使用”进行标识,并且与其他在用的货物软管分别存放。 大副负责进行并保存相关测试记录。 所有克令吊及其吊装设备正确标识、定期检查、试验并且船员知晓相关保养要求? 所有的起重设备应每五年进行试验且记录至起重设备记录簿之中,并由船长保管。所有的起重设备应有证书并且所有证书存档。所有起重设备应进行安全工作负荷(SWL)及编号的标识,以便易于识别。 应将安全工作负荷以及试验日期在起重设备的明显处进行标识。应有活动部件的每月检查记录。 仅有单个克令吊的船舶应备有各类型的液压管。如果克令吊装有两个完全一样的液压管,那么仅需50%的数量作为备件。 回转轴承磨损必须定期检查,有如下两种方法: 驾驶员/轮机员和普通船员是否熟悉船靠船作业中的要求和风险? 检查官将检查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关于船靠船作业的程序和指南。驾驶员和船员应熟悉船靠船作业中的风险和要求,并能找到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关于船靠船作业的相关程序。 程序应包括任何船靠船作业前的风险评估。 如果船舶配有碰垫和货物软管,必须有程序监控和评估这些设备的状态。 POAC的最低资质要求,请参见VIQ的要求。 很明显有些时候,POAC或提供POAC的公司不能提供相应的资质或经验证明。但是,建议一个最佳实践,就是船长尽力得到这些信息,比如通过联系代理、船靠船作业的经营者等等,这样也可向检查官解释。 是否有封闭式导缆孔和系泊缆桩? 这是根据船舶提供的系泊布置图来确定的,并且通常应满足船靠船作业指南的要求。 船靠船作业中使用的所有导缆孔应是封闭式的并且有足够的强度承受系泊作用力以及有足够大的尺寸用以系泊缆绳(加上琵琶头和卸扣)顺利穿过。 驾驶员是否知晓船靠船作业检查单的要求,并且保留了船靠船作业的记录? 大副应保存所有船靠船作业的相关检查单,包括过去的、已完成的并归档。 检查单应作为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由公司提供,并且如果安全管理体系未涵盖,应将OCIMF船靠船作业指南中的检查单进行影印并使用。 检查单中的每个问题都要正确回答,否则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VIQ中要求的额外的船靠船记录应准备好给检查官查看。 如果检查过程中正在进行船靠船作业,该作业是否依据OCIMF/ICSSTS 过驳指南中的要求进行的? 大副应确保货物操作计划覆盖所有操作并且满足OCIMF最新版船靠船作业指南的相关要求。 大副还必须确保所有驾驶员都清楚该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监管。强烈建议将OCIMF最新版的船靠船作业指南在货控室存放一本。 必须对静电预防引起注意并且有正确的接地措施。 通过对纤维系泊缆绳不断的润滑,进行保护以防磨损。 系泊对船舶安全靠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反映船上船艺标准的指标。保存所有系泊设备的良好记录也是一个反映设备保养状况的指标。 要求熟悉第四版系泊设备指南的相关要求,并且期望所有驾驶员知晓。 是否有所有系泊缆绳和钢丝的证书? 船长应保存整套包含所有系泊设备证书的文件,包括系泊缆绳、琵琶头、连接卸扣及备用缆绳。每个系泊缆绳、琵琶头及连接卸扣证书应明确标明在哪个缆车上以及使用日期。公司有可能提供单独格式的表格来记录这些信息。 是否配备系泊系统管理计划? 公司为船舶提供系泊系统管理计划(MSMP),以保证按照原始设计要求进行检查、保养和操作。该计划应是基于单船或船东特定类型的,并且可能是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系泊系统管理计划登记(MSMPR)是系泊管理计划(MSMP)的一部分,并且贯穿船舶整个服役周期。每条船应保存覆盖系泊设备系统的所有相关信息,且信息准确并更新,同样要准备好以便检查官检查。 在第七版VIQ生效以前的一段时间,许多船没有该计划,但是应尽到应尽职责,并且有必要的减缓措施,如可能,应使用风险评估,通过这种做法力求满足第四版系泊设备指南的要求。 船舶是否有缆绳管理计划? 公司必须制定一个缆绳保养、检查、退役以及调头方针的系统。 这将降低缆绳不必要的退化,并且保证缆绳始终在整个使用周期中的安全余量内使用。不同的系泊缆绳有不同保养和检查程序,但是报废标准应相当或基于生产商的指南和操作经验。 最低的要求是所有船舶应记录缆绳的状态、进行保养并且有程序用于监控、检查标准及间隔、使用时间、允许退化以及退役。 第四版系泊设备指南中提到: “新造船或现有船不满足MEG4要求的,应至少指定一个系泊系统管理计划和缆绳管理计划,用以: ●作为管理变更的一部分在船保留 ●识别出满足MEG4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措施 ●致力于满足MEG4要求采取的临时性措施的细节,以及为何仍未满足。” 作为最佳实践,公司应提供给船舶识别过程和计划的信息,包括时间节点,计划的完成时间,并应随时准备好及向所有船提供。 船舶经营人的关于缆绳检查、退役和磨损管理是否按照缆绳管理计划中的规定进行? 公司应根据最新版的系泊设备指南制定缆绳保养、检查和退役的程序。这将降低缆绳不必要的退化,并且保证缆绳始终在整个使用周期中的安全余量内使用。 检查周期应根据船东的整个保养计划方针,在船舶缆绳管理计划(LMP)中明确。检查周期应根据下列几个因素确定,系泊频率、装载条件的严重性以及缆绳规格的一致性。 每个系泊缆绳和琵琶头必须正确永久的标识以便与9.1项所规定的证书一致。公司的计划保养体系(PMS)或系泊程序应规定每个部件的检查时间及间隔。这些检查证据需提供给检查官查看。 如果发现船舶的记录没有按照缆绳管理计划中规定的方针和计划进行管理,将被开具观察项。 所有系泊缆绳以及琵琶头(如有),是否满足行业指南? OCIMF出版的最新版系泊设备指南(MEG)应由船长和公司使用,以便为船舶订购和配备用推荐材质制造的正确缆绳、琵琶头和链接卸扣。 纤维琵琶头的设计破断强度(TDBF)应比船舶设计最小破断负荷(MBL)大25-30%。 琵琶头长度通常为11-22米,并且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 检查和退役方针将由现有的程序来决定且最终在缆绳管理计划中明确。 MEG4规定了破断试验以证明并决定琵琶头已达到了船舶设计最小破断负荷(MBL)。这也是很可行并能做到的。 船舶管理者应尽力从生产商那得到这些信息,比如使用多长时间后琵琶头将达到75%。 无论如何,能采取措施且表明致力于满足该要求,公司安排不同年限的琵琶头取样抽检并以此来判断是否达到75%的MBL。应将相关的信息和历史记录提供给船舶, “使用时间”表明琵琶头可能达到了换新的时间且已经达到了实际的破断试验。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驾驶员能清楚地解释这个要求也是个很好的最佳实践。 如果船头配有一个或多个止链器,是否有证书证明安全工作负荷? 船长的系泊设备证书夹,参见9.1项的要求,还应包含船头止链器(如装有)的信息: ●生产商的型式认可证书-如有 ●标注安全工作负荷(SWL)的证书 ●基座和支撑构件的强度证书 ●每五年定期检验基座和支撑强度的检验证据(可能包含在每5年的船级检验文件和检查单中) 船头止链器必须永久性(比如堆焊)地标识安全工作负荷。对于没有堆焊安全工作负荷的止链器,应对安全工作负荷进行冲印,直至船上以安全的方式对安全工作负荷进行永久标识。使用冲印的方法来标识安全工作负荷可能导致轻微的观察项。 序列号同样应进行标识,以便与证书交叉核对。 是否有缆车刹车测试方针并且保留相关记录? 应使用OCIMF出版的最新版系泊设备指南中的方法对缆车刹车握持力(BHC)进行测试和设定。BHC是刹车刚开始滑动并且必须是船舶设计最小破断负荷(ship design MBL)的60%。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将规定缆车握持力的测试时机,并且两次测试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缆车握持力测试结果及日期应在缆车上标明。 检查官将检查并验证进行了缆车握持力的年度试验。 为确保刹车每次都能刹到船舶设计MBL的60%,在缆车上需要一个永久的方法进行标识。一些公司选择为船舶提供一个指针来达到此目的,如果使用这种方法,刹车设定值应在缆车上进行标识。 系泊的布置和走向是否令人满意? 必须注意确保同组系泊缆绳、琵琶头和连接卸扣(比如,首缆、倒缆或横缆)材质一样并且最小破断负荷一致。混合带缆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应使用系泊设备指南中的系泊方法。 一些码头的系泊布置可能与系泊设备指南中的不尽一致。在这种情况下,系泊方法要有船舶和码头协商确定。不管怎样,系泊必须定期有人看管。 系泊区域被认定为“危险区域”,并且建议对这些区域进行标识。不应标识出受力回弹区,但是所有船员必须知晓缆绳回弹的危害,并且风险评估及系泊前操作应进行讨论并确定。 系泊甲板可以用绳子、警示牌和屏障来标识危险区域。 系泊缆绳是否系牢缆桩并且正确盘桩? 系泊缆绳不得在单桩上缠绕。系泊缆绳必须在第一个受力桩上盘两圈,然后再进行“8”字盘桩。 不得将缆绳盘在受力滚筒上。 所有缆绳是否正确在滚筒上缠绕,刹车刹牢并且离合器脱开? 为保证系泊缆绳缠绕方向的正确性,应参考OCIMF出版的新版系泊设备指南(MEG)。错误的缆绳缠绕方向会降低刹车的有效性,并且也会由此来开具观察项。 系泊结束后,离合器必须脱开并且将销子插上。 缆车受力滚筒上,所有缆绳系牢在受力滚筒上是否不超过一层? 有分离滚筒的缆车,一个滚筒用于存储缆绳,另外一个滚筒则是受力滚筒,并且受力滚筒上必须有相应的缆绳圈数。具体的圈数应由缆车生厂商/船厂提供的缆车操作手册中说明。如果该手册中没有提供该数据,那么公司必须提供相应的圈数,该数据基于风险评估或程序得来的。该数据必须在缆绳管理计划(LMP)中列明。 所有参与系泊操作的船员必须熟悉分离滚筒的正确操作以及所有要求的圈数。 如果钢丝或高模数缆绳配有琵琶头,是否有适当的连接且正确安装? 连接卸扣,通常是“Tonsberg”或“Mandal”,必须与缆绳和琵琶头正确连接。“Tonsberg”类型是有直销,用以连接琵琶头端,“Mandal”类型是有转轮的,用于连接钢丝端。不正确的连接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琵琶头的眼环部分应使用相应的护套。 所有系泊缆绳是否整齐存放以减小磕绊风险,并且系泊区域清爽无障碍? 系泊完成后应注意良好的船艺和整理。因此,所有的松散缆绳、撇缆、止链器等必须整理好存放,并且远离工作区域以降低磕绊风险。 系泊缆车,包括基座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系泊缆车必须清洁无任何泄露。缆车基座周围不得有任何移位的迹象,任何油漆的裂纹,及部分表面有腐蚀、锈迹都能很容易发现。 刹车带、毂和刹车钉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刹车带磨损严重很容易被发现。在磨损前及时更换就显得尤为重要。刹车带的磨损程度取决于船舶的营运模式。航线较长的船舶不像沿岸营运船舶那样频繁使用系泊设备,因此不需要对航线较长的船舶频繁更换刹车带。除了目视检查刹车带厚度,还可以通过检查刹车螺杆的行程及调节螺栓来判定刹车带的厚度。 船舶系泊的时候,大副需要定期检查系泊设备以确保刹车有效。参加系泊作业的人员如对刹车能力有怀疑的时候,应报告大副。 这个观察项经常出现,并且最好在PMS中有检查/保养的程序。建议预估船上最低的刹车带存量,保证船存备件充足。 如果处于危险气体区域的系泊缆车为电驱动,马达是否为“d”级防爆,进行了绝缘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对于配备有“d”级防爆系泊马达的船舶,船长或轮机长应提供给检查官相关的文件。另外,还应向检查官提供常规的绝缘测试记录。 检查电线进口处的填料孔是否密封且无老化。应测量绝缘值且大于1兆欧。 系泊钢丝、缆绳、琵琶头和连接装置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强烈建议不使用插接的系泊缆绳。检查官注意到的任何插接以及钢丝的损坏将导致被记录观察项。 任何修理/插接都应由专业的人进行。 系泊钢丝应定期进行润滑,但不得过量。建议使用环保油。 对缆绳和琵琶头应进行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立式导缆轮、轮式导缆孔和其他转轮是否充分润滑、自由转动,并且缆桩和导缆孔无沟槽? 船舶的计划保养系统应包括系泊导缆轮的定期润滑,并且包括不经常使用的。转动困难或卡住的导缆轮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有时,导缆孔可能被缆绳磨出沟槽。很少有船员能对这个问题进行改正,直至能安全地进行热工作业。如果船舶导缆孔被磨出沟槽,应确保公司对该问题予以关注且能向检查官出示与公司进行沟通的书面证明。 系泊设备是否标有安全工作负荷? 与系泊相关的设备应对安全工作负荷(SWL)进行永久性的标识。最常见的做法就是堆焊,并且这只能在安全条件下进行。安全工作负荷的单位以“吨”作为单位(千牛也是可以接受的)。 锚机、锚、止链器和锚链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锚机必须干净、整洁且没有任何渗漏。锚机基座周围不得有任何的移位,任何油漆的裂纹,且部分表面有腐蚀、锈迹都能很容易发现。 检查官将目视检查每个锚是否有任何的损坏,且查看是否紧贴锚链孔固定。同样检查锚链可以看到的部分。任何的横档缺失将被开具观察项。 同样要检查刹车带,并且过度的磨损将导致被开具观察项。 除系泊外,止链器须处于锁定位置,锚清爽且进港时随时可用? 止链器应完全卡在两个垂直链环之间,并且不得卡在垂直链环顶端。除非码头有指示,不在使用的锚必须保持随时可用并且仅用止链器和刹车固定。不得将锚用钢丝或其他方式捆绑而妨碍立即使用。 弃链器装置是否无障碍且在锚链舱外部? 弃链器必须有显著标识且傍边有大锤随时可用。大锤需明确标识出“用于释放弃链器”。弃链器可能使用固定销进行固定的,如果使用固定销,必须确保能快速拿掉,并且使用的任何开口销必须同样能快速拿掉。 作为准备开始海上航行的一部分,必须检查锚链舱的道门并确保密封。 船员是否知晓锚机及系统的设计限制? 所有参与锚泊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锚机系统的限制,这些都包含在生产商的设计信息以及船上安装和测试之后的船级证书当中。 限制因素包括风、流、海况和水深。船员应当熟悉OCIMF出版的《锚泊系统和程序》,特别是3.8.1.1部分。 单点系泊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满足OCIMF的指南? 船头止链器和单点系泊设备的安装不是船员能控制的,并且如果设备不满足OCIMF的系泊设备指南要求时,应该通知公司。船员应保证船头止链器能自由打开且安全工作负荷用堆焊标示。如果安全工作负荷不是堆焊的,那么应进行冲印。冲印的安全工作负荷可能会被开具观察项,但是比没有标示要好,并且安全工作负荷将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堆焊。 如果船舶装有单点系泊设备,是否满足系泊设备指南的建议? 请参见上述9.25的指南以及VIQ9.26之规定。 如果船舶配有液压止链器,是否配有安全销以防意外释放? 液压控制的止链器操作时应引起格外注意,并且应张贴相应的注意事项。如被问及,陪检人员应能清楚地向检查官解释相关的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应急拖带装置是否在船头和船尾随时可用? 船首的应急拖带应在60分钟内准备好。因此,任何用于固定防擦链的设备应能快速解绑。应急拖带手册应该在船首应急拖带装置附近保存,比如前尖舱入口处。 船尾的应急拖带装置应能由一人在15分钟内准备好。 为达到此目的,所有固定装置的活动部件应能保证立即可用。应急拖带手册应该在应急拖带装置附近保存。 船舶是否有应急拖带程序? 船舶至少应配备3份应急拖带手册。该手册存放于驾驶台、前尖舱,办公室或货控室。 作者胡雪松船长,2003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加入大连远洋运输公司,从事油轮运输。做到船长后,于2016年调入公司体系与风险管理部,开始从事船舶内外审、船舶现场检查、船舶石油公司检查的申请、陪检、答复及相关船舶评估工作。熟悉ISM规则,ISPS,MLC2006及能效管理方面的要求。参与了各大Oil 对公司的TMSA审核、海事局对公司的三体系外部审核以及中国船级社对公司的体系认证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审核经验。在岸基工作期间,为提高船员及岸基人员的船舶石油公司检查的备检、迎检水平,撰写了《船舶石油公司检查准备表(油轮)》、根据2019年2月18日第七版VIQ编写了《船舶石油公司检查自查手册》、根据INTERTANKO出版的2018年第二版《Vessels’ Practical Guideto Vetting》编译了《船舶石油公司检查实船指导》,编译的图书旨在提高船员及部分岸基管理人员的相关迎检水平及切实提高船舶安全,相关材料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