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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社发〔2020〕42号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细则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 号)等规定,特制定以下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一、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条件:1.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2.2020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被招用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该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4.自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次月起1年内开展补贴申请

(三)补贴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20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

1.《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

2.《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人员名册》(附件2)原件一份;

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高校毕业生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下列内容,下同):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2)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或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需提供);(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5.中小微企业划型承诺一份。

1.申请对象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社银联通网点等受理机构,下同)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送达方式;

2.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决定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申请开展复核和审核,确定本次补贴人数、金额;

3.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官网或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明显位置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向申请对象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六)办结时限:经办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审核和公示工作,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同意后,及时将补贴按规定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二、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申请对象: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条件:1.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2.招用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被招用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该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见习(实习)期间参加单工伤保险);4.自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次月起3年内开展补贴申请

(三)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合同有效期内,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首月开始计算)给予企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员名册》原件一份;

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高校毕业生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中小微企业划型承诺一份。

(五)办理流程: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流程。

(六)办结时限: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时限。

三、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1.2014年7月(含)之后到当地依法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或2018年1月(含)之后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及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派遣公司、金融机构除外,且不包括创办上述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

2.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在2014年7月(含)—2017年12月(含)期间就业的,属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1月及以后就业的,属于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

4.自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次月起3年内开展首次补贴申请;其中,2014年—201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时间可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高校毕业生2019年8月27日后到派遣公司就业,从事非派遣工作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享受就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2年8月26日,如有调整,按调整后规定执行。

1.2019年12月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以下执行:

(1)2017年12月(含)前就业的,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分别给予每人250元/月、350元/月、500元/月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

(2)2018年1月(含)后就业的,对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分别给予每人350元/月、450元/月、600元/月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从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至毕业后满3年(提前终止就业的补贴至终止就业)。

(3)2017年12月(含)前就业,就业时间持续至2018年1月后的,其中2017年12月及以前的就业补贴按补贴标准中的第(1)项计算,2018年1月后补贴标准按第(2)项计算,补贴期限至毕业满3年或提前终止就业当月为止。

(4)2017年12月(含)前就业,不符合台政发〔2015〕22号条件但符合台市委办发〔2017〕57号规定条件的,可从2018年1月起按补贴标准中的第(2)项标准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期限至毕业满3年或提前终止就业当月为止。

(5)2017年12月(含)前已按台政发〔2015〕22号文件享受非公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并终止就业的,2018年1月后重新就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补贴标准中的第2项标准给予就业补贴,补贴至毕业满3年或提前终止就业当月为止。

上述补贴按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为单位开展申请,其间离职或至享受期满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份给予补贴。

2.2020年1月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以下执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对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5400元/年的补贴;取得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7200元/年的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毕业生,给予每人9000元/年的补贴。

同一单位就业参保一年以上的按年给予补贴,就业参保不足1年的不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1.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政策申请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

2.《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就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5.高校毕业生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最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说明书。

(五)办理流程: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流程。

(六)办结时限: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时限。

四、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1.自毕业起5年内且2018年1月(含)以后到当地依法登记注册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3.自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次月起3年内开展首次补贴申请

(三)补贴标准: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就业参保不足1年的不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1.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高校毕业生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流程: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流程。

(六)办结时限: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时限。

其他:享受过第三项和第四项补贴其中一项的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该项补贴至补贴结束。

(一)申请对象: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请条件:1.在当地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2.从灵活就业登记起,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3.自灵活就业登记的次月起3年内开展首次补贴申请。

(三)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核定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初次核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在2020年度内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延长1年。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高校毕业生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4.与申报补贴期限相对应的灵活就业凭证原件一份。

(五)办理流程: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流程。

各地经办机构可按申请对象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为单位开展补贴受理,期间出现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导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申报

(六)办结时限: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时限。

六、中介机构就业服务补贴

(一)申请对象: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

(二)申请条件:1.为我市企业(与提供就业服务的市场主体不能相同单位)引进新员工(引进前1年内无我市工伤保险参保记录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见习(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除外)或促进失业职工(在台州行政区域内就业转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一险种)3个月以上;3.申请对象自企业吸纳职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月起1年内开展补贴申请。

(三)补贴标准: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服务补贴;其中高技能人才、重点人群,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服务补贴。每家中介机构1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中介机构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附件3);

2.《中介机构就业服务补贴人员名册》原件一份(附件4);

3.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吸纳职工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一份;

5.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等复印件一份(高技能人才需提供);

6.重点人群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下同):

(1)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和高校毕业生相关学历证明(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2)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

(3)残疾人证(残疾人需提供);

(4)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

(5)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

(五)办理流程: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流程。

(六)办结时限:经办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审核和公示工作,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同意后,及时将补贴按规定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七、建档立卡人员转移就业服务补贴

(一)申请对象: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

(二)申请条件:1.中西部地区省份(除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和辽宁9个省(市)之外)建档立卡人员(转移前1年内无我市工伤保险参保记录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见习(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除外)转移到台州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一险种)3个月以上;3.引进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

(三)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该项补贴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1.《建档立卡人员转移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附件5)原件一份;

2.《建档立卡人员转移就业名册》(附件6)原件一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建档立卡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一份;

5.《建档立卡证》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流程: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流程。

(六)办结时限:经办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审核和公示工作,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同意后,及时将补贴按规定拨付至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八、劳务协作联络站补助

(一)申请对象: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

(二)申请条件:1.在市内、外人力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劳务协作联络站;2.经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并签订劳务协作服务协议;3.按时完成劳务协作服务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

(三)补贴标准:按协议完成情况,给予不超过10万元/年的运行补助。

1.《劳务协作联络站补助申请表》(附件7)原件一份

2.《劳务协作联络站引进人员名册》(附件8)原件一份

3.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认定文件一份;

4.劳务协作服务协议一份。

1.联络站在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下,向认定的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相关材料

2.经办机构应及时对联络站服务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确认。

3.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官网或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补助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作出决定后,及时反馈补贴情况。

(六)办结时限: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公示工作,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同意并发文后,及时将补贴按规定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一)申请对象:1.重点人群;2.返乡下乡在农村地区创办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农产品流通和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市场经营主体的城乡劳动者。3.农民工。

(二)申请条件:1.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或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2.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不满3年,其中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应在2017年12月29日以后(含本数,下同登记注册;其他重点人群在2018年3月27日以后登记注册;返乡下乡创业的其他城乡劳动者,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当地农村地区登记注册;农民工在2020年6月17日以后在农村地区登记注册。3.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4.正常经营1年以上,其中返乡下乡创业需带动3人以上就业。

(三)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重点人群身份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企业年度信用报告或纳税证明。

(五)办理流程: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流程。

(六)办结时限: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时限。

(一)申请对象:重点人群。

(二)申请条件:1.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2.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不满3年;3.带动其他人员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三)补贴标准:2020年6月17日前创业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最高为2万元。

2020年6月17日后创业每带动1人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最高为2万元。

上述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重点人群身份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流程: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流程。

(六)办结时限: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时限。

十一、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自主创业)

(一)申请对象:经认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的城乡创业者。

(二)申请条件:1.初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并担任法人代表(合伙经营并申请50万元贷款的,出资比例不低于30%,且经营正常;2.创业贷款前在人力社保部门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申请补贴期间无在其他单位参保;3.申请补贴时贷款利息已偿还,正常情况本息逾期未超30天,最迟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0日后还款;4.无呆坏账情况。

1.贴息额度。个体经营按规定最高不超过30万元额度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贴息额度提高至50万元。

2.贴息标准。对重点人群创办的项目和在县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且落地本地的项目,以及毕业 10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并入驻经当地人力社保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或孵化企业的项目,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内,实行全额贴息;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在50%内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在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可继续提供贷款贴息,累计不超过3次,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原件一份;

2.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还款流水及利息还款凭证原件。

(五)办理流程: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流程。

(六)办理时限: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时限。

十二、创业导师指导服务补贴

(一)申请对象:当地人力社保部门选聘的创业导师。

(二)申请条件:1.与孵化项目“一对一”结对签订帮扶协议,提供免费指导、咨询服务;2.帮助创业者实现创业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补贴标准:2020年6月17日前签订帮扶协议按 2000元/家给予指导服务补贴;2020年6月17日后签订帮扶协议按 3000元/家给予指导服务补贴。

1.《台州市创业导师服务补贴申请表》(附件9)原件一份;

2. 帮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台州市创业导师服务清单》(附件10)原件一份;

4.帮扶成功的创业实体年度信用报告或纳税证明。

(五)办理流程:创业导师签订创业项目结对帮扶协议后,及时告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期满后符合补贴条件的,于每年季度集中开展申报。

1.申请对象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送达方式;

2.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决定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申请开展复核和审核,确定本次补贴起止时间、金额;

3.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官网或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向申请对象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六)办结时限:参照“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时限。

十三、直播电商产业孵化基地补贴

(一)申请对象:经认定的直播电商产业孵化基地。

1.有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基地目标、定位、发展方向明确,具备规范的日常管理制度、年度考核机制和财务制度。

2.有较为配套的服务功能。基地设有直播电商产业孵化专业服务机构,有规范的服务流程,能为创业者提供直播带货等“一条龙”服务。

3.有固定的孵化场地。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直播间不少于10间。

4.入驻一定数量的创业项目。入驻项目达到20个以上,并带动50人以上就业,经营合法,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按其规模给予主办方直播电商产业孵化基地补贴。其中对规模在1000—2000平方米的基地给予10万元补贴;2000—3000平方米的给予20万元补贴;超过3000平方的给予30万元补贴。

1.直播电商产业孵化基地补贴申请表》(附件11)。

2.经营资质以及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

3.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及运行情况,管理制度,产业孵化服务等。

4.入驻基地创业项目花名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基地负责人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3.对拟认定为直播电商产业孵化基地的,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官网或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正式行文批复,认定为直播电商产业孵化基地并授牌;经认定的可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直播电商产业孵化基地补贴申请。

(六)办结时限: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审核和公示工作,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同意后,及时将补贴按规定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十四、创业孵化基地改造补贴

(一)申请对象: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二)申请条件:改造部分场地用于电商直播且有一个月网络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按实际改造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资金扶持。

1.《创业孵化基地改造补贴申请表》(附件12)原件一份

2.改造方案、改造面积示意图、改造总体费用清单;

3.入驻基地从事电商直播创业实体花名册,电商直播创业实体基本信息以及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达到300万元的月网络销售清单。

1.基地负责人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决定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申请开展复核和审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本次补贴金额;

3.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官网或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向申请对象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六)办结时限: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审核和公示工作,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同意后,及时将补贴按规定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十五、MCN机构网红孵化补贴

(一)申请对象:多频道网络营销服务机构。

(二)申请条件:MCN(多频道网络营销服务)机构成功孵化“网红”主播,且孵化主播有连续3个月网络销售额500万元(农产品累计3个月销售额达到750万元)以上的。从事多类产品销售以最先到达的销售额为准。

(三)补贴标准:按5万元/位给予MCN机构孵化补贴,每家MCN机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MCN机构网红孵化补贴申请表》(附件13)原件一份;

2.MCN机构公司与主播签约的合同,机构在平台管理后台与主播签约下挂的管理证明;

3.MCN机构孵化网红主播实体花名册,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播基本情况简介;

4.网红主播连续3个月网络销售额清单。

(五)办理流程:参照“创业孵化基地改造补贴”流程

(六)办结时限: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审核和公示工作,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同意后,及时将补贴按规定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一)毕业年度:指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毕业3或5年内高校毕业生:指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或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此类推。

(三)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四)就业困难人员:指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台州户籍以下人员:城镇“4050”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城乡低保户人员、城乡低保边缘户人员、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农村复转军人、残疾人员等。如遇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五)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含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生,不包括肄业、结业、自考、网络教育、函授人员等。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等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六)农村地区:按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等规定执行,可通过()网址或同级统计部门获取。

(七)初次创业:指首次在浙江省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网络创业认定)、企业及民营非企业单位等经营实体,且担任法人代表。

(八)正常经营指按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或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九)MCN机构:各大直播、短视频平台(如淘宝、抖音、快手等)认可的多频道网络营销服务机构

(十)非公企业指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外,归我国内地公民、港澳台商私人所有或归外商所有的经济成份占主导或相对主导地位的企业。

(十一)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指国有绝对控股企业以外,国家资本所占比例虽小于50%,但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中的工业企业。

(十二)中小微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予以确认。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十三)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指注册主要经营范围为养老、家政服务或农林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技术服务等现代农业,并实际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十四)灵活就业: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岗或领取工商营业证照(含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或经认定为网络创业的)以外,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并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形式。

(十五)同一单位吸纳同一人员就业或同一人员到同一单位就业,以及同一中介机构对同一对象开展就业创业服务的,只能享受一次相同类别的补贴(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除外)。在同一法人代表企业之间或同一集团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流动就业,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申报时需提供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或集团公司出具的说明材料;在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企业就业的,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前后的企业视作同一家企业,申报时需提供企业工商注销或变更情况。同一申请对象同一时间符合多个补贴政策的,只能按照“从优从高”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十六)非一次性补贴的享受时限可按以下方式确定:符合就业创业补贴条件的,自首次享受补贴起(是指最初符合条件并纳入补贴计算的时间)至规定最长享受期限结束,期间未出现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情况的,按规定的最长期限计算补贴额度;期间出现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情况,但申请对象原就业、吸纳人员就业或创业经营等状态未发生改变的,应由规定的最长期限减去不符合申请条件时间后,按剩余的时间计算补贴额度。申请对象就业、吸纳人员就业或创业经营在最长享受期限前终止的,按首次享受补贴起至终止就业、就业或创业经营时的时间计算补贴额度。其他文件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七)各地经办机构应依据申请对象的申请,按照属地原则(以社保缴费地为主,创业各项补贴可按注册地确定)受理发放补贴,文件明确规定受理经办机构的除外。明确集中受理的补贴,申请对象需在集中时间内提出申请;非集中受理的,可在规定申请期限内的工作日提出申请。

(十八)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的,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最终以省、市人力社保部门“最多跑一次”规定为准。经办事项实施网上申报的,所需材料形式、递交方式和经办流程等按网上办理相关规定实施。

(十九)本实施细则第十一项贴息资金由普惠金融或财政专项贴息资金支出,其余在当地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其中第一、二、三、四、五、十项补助(补贴)符合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的,优先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经费中列支。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以往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有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补贴按原规定审核通过未享受完毕的,可以继续申领至规定期限。如遇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今年以来,我县首创“大学生创业联盟”“大学生创业园”“人才库、导师库、项目库”的“一盟一园三库”创业帮扶模式,通过联盟内数据互通,三库共享创业资源、人才、红利等举措,为初创企业提供精准帮扶。截至目前,累计培育创业人才800余人、创业精品项目580余个,帮扶青创企业100余家,带动就业500余人。

  搭平台助力创业梦想

  “叮铃铃……”3月2日上午,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的座机响了,接电话的是就业处主任王丽。

  “你好,是咨询青年创业的政策吗?你手头上如果有好的创业项目,我们一定会大力支持的。”解答了电话那头的疑虑,王丽诚挚地邀请对方来大学生创业园参观。王丽说,现在大众创业的氛围浓厚,每天都会接到带着项目来咨询的青年创客。在经过一番筛选之后,会有意向地给出创业建议以及指导。

  目前,我县已经建成科技城、大学生创业园、桐琴电子商务创业园、农村电商园4个青创工场,农村电商创业园、华东工业材料城电商产业园还被认定为金华市首批创业孵化基地。为当地青创客提供资源和政策,在青创工场安排专人提供政策咨询,各项补贴申请代办等服务。同时,我县还在线上搭建了创业交流平台——大学生创业联盟。截至目前,已有大学生创客85名。依托联盟这个大平台,凝聚全县创业大学生,更好地借助各界力量,对接各方资源,积极征集和树立全县创业典型,形成“大创客”带“小创客”局面,帮助更多的创业大学生成功实现创业。

  两年前,我县筹建了金华市第一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以楼王村为中心,周边东山村、上夫山村为基本点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创建以来,通过楼王示范引领、孵化带动、周边村携手共建,取得丰硕成果:水韩上、上夫山、后定垅获评中国淘宝村;楼王、水韩上获评浙江省首批高质量就业村。尤其令人鼓舞的是,上夫山、后定垅由“下山脱贫村”变为“电商致富村”。

  抓实效定制各类活动

  日前,县人力社保局联合大田乡举办乡村振兴合作创业培训班,邀请电子商务高级讲师为全县60余名创业青年授业。“我们会定期邀请各路大咖和优秀创业青年,分享创业过程中的独特想法和成功经验。”王丽说,通过整合资源,发掘扶持点,为广大创业青年提供丰富多彩的培训课程。

  值得一提的是,我县还制定优秀创业青年素质提升培训三年计划,每年选送本地创业领军青年和对口扶贫区的优秀创业者赴各地高校学习充电,为大家提供更深层次、更高层面的指导、培训、交流等服务,通过培训交流互通有无,全方位提升创业者的素养,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为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为乡村振兴引入一批创新人才。我县已经连续六年举办创业创新大赛。“互联网+”创业创新大赛,涉及的项目涵盖大数据和互联网下智慧旅游、传统工艺创新、新文化传播、农产品网销、生态发展等多个行业,通过大赛的形式发掘有潜力的创业人员和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和推广。

  80后漆器艺人钟奇君是2020年度“互联网+”创业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昨日,在位于王宅镇宏阁村的漆香草堂工作室里,钟奇君正加工制作一件木制杯型漆器。钟奇君是漆器艺人,同时也是金华市“武义大漆”市级非遗传承人。制作一件漆器需要经过制胎、刮灰、裱布、上漆、描绘、镶嵌等多道工序,一件普通漆器完工需要近一年时间。钟奇君说,武义对于青年创业的扶持力度很大,像漆器制作这种老手艺,也给予很大的传承空间。

  作为本地另一个老牌创业活动,大学生创业年货节也从2016年开始举办至今。年货节由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个体户、商家、微店,展销的产品包括年味个性手作、文创产品、发糕、酥饼、宣平小吃等,极大地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热情。

  建“三库”共享创业资源

  “我们现在要做的,便是通过人才库、导师库、项目库,共享创业资源、人才、红利等举措,为初创企业提供精准帮扶。”王丽说。

  通过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项目孵化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和创业项目信息,搭建创业人员与创业项目的对接平台;此外,目前创业导师库分为创业导师以及创业培训师。除了联系专家教授完善促创服务导师库之外,还着重挖掘最近新起的本土潮创大咖,通过各种创业活动和赛事动态更新创业导师库。例如在第一届创业大赛崭露头角的“邹味味”邹峰,乘着“乡愁经济”发展之风创新销售渠道,成为武义电商创业的带头人,再如参加第二届创业大赛的徐村张群英通过回乡创业走上蓝莓种植、销售、观光于一体的综合化发展道路。如今,这两位创业路上的“先驱”都被纳入本土人才导师库,为更多青年提供本地化的创业意见。

  同时,我县通过摸底调研,不断扩充创新人才库。通过每年的创业大赛、百佳乡村创客评选等大型创业赛事,深入摸底调研,截至目前,六届赛事共筛选出300余个项目,发掘创业人才近1000人。原在上海创业的徐志栋,返乡在武义注册成立浙江绿聚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帮助家乡打开蜜梨产业市场,如今在云南昆明、河南郑州、广东广州等地建起水果仓库基地,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返乡创业的年轻人为本土创业带来新的理念,通过对这些人才项目的发掘,用各项资金和政策补贴撬动本地创业市场,让他们成为本地创业的带头人,辐射扩大影响力,最终产生“1+1>2”的效果。

  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稳岗留工”专项行动

  鼓励引导企业以岗留人以薪留工

  推动采办年货、赶大集等“上云”“在线”

  引导电商企业开启春节“不打烊”模式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要保障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重要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生产正常、运输畅通、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可靠,保障城乡居民过节物资需求。

  《通知》强调,要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金。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开展取暖救助,确保寒冷地区的困难群众冬天不受冻。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留守)老年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开展巡访探访,提供帮扶和关爱服务。切实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通知》要求,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加快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确保春节前全面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用好用足各类重建政策和资金,支持受灾群众尽快恢复重建住房,早日入住新居。

  《通知》提出,要防范化解各类特殊困难群众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服务机构健康有序运行。加强特殊困难群众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分区分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细排查消除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通知》明确,要全力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努力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对因疫情防控影响缺乏监护或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走访探视、摸底排查。做好留在当地农民工、留校学生等的生活安排,对生活困难的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救助帮扶。

  留下来 我们一起过年吧

  陕西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联合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

  鼓励引导企业以岗留人以薪留工

  1月20日,陕西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专项行动期间,陕西将着力在七个方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

  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突出送温暖稳岗留工。组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重点帮扶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稳岗就业,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

  加强劳动保护关爱职工。鼓励引导企业采取以岗留人、以薪留工、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化娱乐活动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用人单位要落实劳动保护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工作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科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与劳动者协商错峰放假、弹性休假,减少不必要的流动聚集。对因疫情防控导致劳动者停止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积极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鼓励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创业就业

  加强政策支持稳岗。鼓励企业灵活安排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2021年2月份,在省内各市就业未返乡的市外农民工参加线上培训时间超过36课时的,按每人450元给予线上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留在省外务工地过年的我省脱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时限延长至2021年底。优化经办服务,按规定快速便捷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发挥劳务输出站、人力资源机构作用,做好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对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农民工返乡返岗“点对点”运输并落实相关补贴。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途中务必全程做好个人及家庭健康防护,主动向目的地所在镇村(社区)报告。用人单位要保持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做好企业生产、人员返岗计划衔接,合理安排返岗。

  鼓励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创业就业。结合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突出选拔致富能力强、示范带动好的创业能人到村(社区)“两委”任职。切实发挥标准化创业中心、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等作用,支持返乡创业能人领办企业、办工厂、办农村经济合作社,积极投身乡村建设,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吸引更多返乡农民工参与当地经济组织活动。

  持续优化就业服务。持续强化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引导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注册“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加大岗位发布、远程招聘、直播带岗、在线面试、网络培训等线上招聘服务供给。支持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结合实际设立稳岗留工服务专线和就业服务站点,畅通人岗对接渠道。 华商报记者 肖琳 通讯员 独萍 姜明明

  就地过年如何愉快“买买买”?

  电商企业快递“春节不打烊”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第一个春节,就地过年如何买得舒心放心?商务部将从增加货源供应、投放储备商品方面发力,全力做好春节保供工作,并引导电商企业开启“不打烊”模式。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1日说,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春节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商务部会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增加节日供应。

  在加强便民服务方面,商务部将举办2021年全国网上年货节,推动采办年货、赶大集等活动“上云”“在线”,引导电商企业开启春节“不打烊”模式,推出更多定制化、智能化、绿色化、品质化商品和服务;引导餐饮等生活服务企业提供年夜饭、寿喜宴等餐饮配送服务。本来生活、天猫淘宝、菜鸟、顺丰等多家电商和快递企业表示,春节不打烊,为过一个丰足美满的“中国年”做好准备。

  在增加货源供应方面,商务部将加强蔬菜运销大户与蔬菜基地产销衔接,确保蔬菜市场平稳运行;动员连锁超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增加库存,畅通供货渠道,提高水产品、牛羊肉、鸡肉等产品上市量,丰富百姓节日餐桌。

  在投放储备商品方面,高峰介绍说,12月以来,为保障“两节”市场供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已投放中央储备猪肉6.5万余吨,牛羊肉2200余吨。

  此外,国家卫健委也发出提醒,“春节期间尽量做到非必要不出行”。“春节人员少移动了,货物就需要多流动,才能确保民生物资流通及时,保障消费者居家也能过好年”,菜鸟春节物流负责人李江华表示,在疫情的特殊情况下,春节物流已成为“新春运”,菜鸟将全力投入保障。

  据介绍,菜鸟春节物流保障将于2月4日(小年)开始,至2月19日(正月初八)共16天。中通、申通、圆通、韵达作为菜鸟春节物流的特约合作伙伴,将共同重点保障全国200多个城市的“春节不打烊”网购订单照常发货配送。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顺丰也将继续“不打烊”,参与春节物流保障。 综合新华社

  张文宏详解“我快速”和“你快速”

  日常防护“三件套”非常有用

  1月21日下午,上海举行疫情防控工作第90场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通报:1月21日,上海报告3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人为56岁男子,1人为该男子的朋友,还有1人为该男子邻居。

  此外,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上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将上海市黄浦区昭通路居民区(福州路以南区域)列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上海市新冠肺炎临床救治专家组组长张文宏表示,疫情到来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基于全国疫情的新形势,上海出现本土病例不是偶然事件,关键在于后续处理是否可以及时控制住。

  他说,这次的病例是医院在主动筛查中发现的,这是上海一直在做的,可以保证反应是快速的,如果不是主动筛查,这个病例有可能会更晚一点发现,就做不到“快速”。“快速”有两个方面:“我快速”和“你快速”。主动筛查是“我快速”,你发烧了马上到医院看是“你快速”。如果你发烧不到医院看,拖几天自己弄退烧药吃,发现不行了再到医院去的时候,就让我们失去了快速反应的机会。

  这次这个病例的发现是“我快速”,上次浦东的疫情是“你快速”,因为患者发热后马上去看了,所以这两个病例我们看起来都做到了快速反应。

  除了快速筛查,目前溯源团队也在与病毒赛跑,拼命“追赶”所有流行病学病例的密接,实现“动态清零”,阻挡病毒蔓延。

  面对媒体提问是否有聚集性疫情?张文宏说,昨晚上海两家医院进行筛查,目前筛查出来都是阴性。这提示日常防护“三件套”非常有用,即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

  他最后表示,此次疫情提醒,疫情进入常态化,新冠病毒并未离我们远去,市民日常生活之中还应牢记“三件套”,春节牢记防护原则。自己对上海有信心,市民有望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综合澎湃新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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