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亏损几年变ST退市?

目前主板市场上市公司已经明确的退市条件是连续3年亏损,创业板退市机制这一条今后是否同样适用于创业板,目前并不知道。创业板退市机制虽然在已经公布的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中,也有这么一条标准,但是,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创业板的退市办法应该照顾到创业企业处于成长期的特点,应与主板市场有所不同。但是创业板毕竟不同于主板,其定位于中小型成长企业,企业成立的时间比较短,盈利不稳定,所以要针对创业板的特点来设计退出方案。通过上市公司的价格来确定公司是否存在持续上市的价值,而不完全是依赖于企业的基本面。

对于想在创业板投资的广大股民来说,按照分析主板市场J市公司基本面的分析方法,去分析创业板上市公司,显然是不4z完全适应这个市场的,而这个市场创造财富的速度有时候相当七人。掌握了正确的投资方法,创业板会给投资者带来惊人的投5收益,相反地.如果不能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有正确的分析,其风p也会远远大于主板。“知识比”是分析创业板上市公司基本面的A要指标。主板上市公司大多数是传统工业企业,而创业板上市L司将是新经济类型的企业,他们的核心内涵是知识,知识将成夕资本增长的最主要原动力,他们的产品依赖于知识更新和技术仓新。这里所说的知识工作者是用脑力劳动换取薪金的员工,其叫包括研究员、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科技开发人员、律师等。知七工作者在企业中的比重越高.则企业对技术构成和知识资本的有赖越深,其发展就越有前景,抗风险能力就越强。在新经济类型i1事业中,“知识比”至少应在40%以上。所以投资人选择投资创又板时,掌握必要的投资方法是至关重要的,其中“知识比”应作5投资创业板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从技术层面上看,二板市场现已准备就绪,目前创业板企业在深圳排队等上市的多达2000家。国务院上半年已原则同意建立二板市场,并授权中国证监会组织实施。阻碍创业板推出的障碍被认为是法律上的欠缺。拟议中的创业板许多规则与现行《公司法》冲突,需要对《公司法》进行修改。创业板面临的问题不只是在法律程序上这么简单,更多的障碍是因为建立创业板所需要的制度调整是艰难的。一般认为,创业板与现行主板区别有以下4点,第一,股票全额流通;第二,真正创新型的企业和较低的门槛:第三,以成长速度和成长质v为公司根本条件;第四,市场的严格监管方式。政府设立创业板的目的是为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以弥补主板市场的缺陷;风险投资鼓吹创业板,则是因为它是重要的退出渠道。只要是被发行委员会认定是有发展潜力的公司,即使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被批准在二板市场上市.这就为民营企业创造了更多发展的空间。创业板降低企业上市门槛,上市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这一切都建立在创业板有个严格的监管机制,规范化程度更高.信息披露更严,上市企业压力才会更大。

创业板退市股票去哪里?创业板退市机制更新时间: 15: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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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连续三年亏损直接退市吗?

对,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新增了ST、*ST制度,创业板股票连续3年亏损的情况下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创业板新规财务类的退市指标:

1、最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2、最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最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什么情形创业板面临退市?

按照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目前创业板主要退市条件有11个:1.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上述退市条件中,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九条是主板没有的,此次征求意见稿又在上述基础增加了两个规范运作方面和市场效率方面的退市条件,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所以创业板退市条件一共有13个。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创业板退市标准中最有威慑力的应该是“资不抵债”,即只要一个会计年度报告出现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形,就必须“暂停上市”;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报告出现净资产为负数,就必须“终止上市”。

在现行主板退市制度中,只有“连续三年亏损退市”这一条标准,由于净利润只是一个短期指标,很容易被人为操纵,因此,主板退市制度形同虚设。然而,净资产是一个长期(自公司成立以来)存量指标,与净利润相比,一般不易被人为操纵,尤其是在短期内很难将净资产由负转正,由此可见,资不抵债退市标准具有极强的威慑力。

根据征求意见稿,创业板公司在最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这一标准被业内认为难于操作。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1)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具体退市规定,熟悉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充分认识创业板市场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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