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9日,税局宣布增加全电发票试点,基本上实现了全国覆盖。
所谓全电发票,全称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是以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和新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标签化、要素化、去版式、授信制、赋码制为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
1.取消了申请发票流程,去介质化,纳税人无需再到税务局去申请发票。
2.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的是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如果开具金额不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自动调整增加开具金额总额。
3.对试点纳税人开票采取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可以自动调整增加开具金额总额。
4.特定格式和板式要求,只能用特定的阅读器打开阅读查验,更加安全。
而且,纳税人交付发票既可以凭借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也可凭借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
开票方开具全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1.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在搜索栏输入【红字发票开具】,可快速查找【红字发票开具】。
或者可通过选择【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进入红字开具模块。
2.纳税人在主页面-【常用功能模块】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新增红字发票确认信息界面。
3.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4.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点击【提交】按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一般有两种情况:
1、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1)纳税人登录后需在主页面(红字发票开具初始化页面)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2)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没有问题了,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
2、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1)在菜单中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进入如下界面。
2)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号,点击【查询】。
3)有查询结果后,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4)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向下滑动竖型条,进入界面,核对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
1.当红字确认单状态是购销双方已确认状态或者无需确认状态时,开票方在主页面(红字发票开具初始化页面)点击“处理开票记录”。
2.点击【去开票】按钮,进入红字发票开具页面。
3.点击右上角按钮,也可切换到票面模式。
4.【开具发票】按钮,提示红字发票开具成功。
最后,一张图总结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