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工作十年半给上了一年半保险那九年没上能赔偿多少钱?

1.企业资金运动的中心环节是( )
A.资金筹集B.资金投放C.资金耗费D.资金分配
2.目前通常认为比较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 )
A.利润化B.总产值化C.企业价值化D.每股利润化
3.资金时间价值的实质是( )
A.推迟消费时间的报酬B.放弃劳动偏好所得的报酬
C.资金周转使用后的增值额D.劳动手段的增值额
4.一定时期每期期末等额的系列收付款项为( )
A.永续年金B.普通年金C.即付年金D.递延年金
5.本厂职工和城乡居民的投资,属于( )
A.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B.民间资金
C.其他企业单位资金D.企业自留资金
6.与股票筹资相比,企业发展债券筹资的主要优点是( )
A.能提高公司信誉B.筹资风险小
C.具有财务杠杆作用D.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
7.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的资产为( )
A.流动资产B.固定资产C.不变资产D.可变资产
8.以下关于信用标准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信用标准是指企业接受用户赊销条件时,用户必须具备的最低财务能力
B.信用标准通常用预计的坏账损失率来衡量
C.信用标准严格时,会减少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
D.信用标准宽松时,会减少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
9.下列有关固定资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固定资产的投资具有集中中性
B.固定资产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
C.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收具有分散性
D.固定资产循环与生产经营周期具有一致性
10.企业( )负责组织和推动全厂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进行全面监督,对固定
A.资产管理部门B.库房C.财务部门D.生产车间
11.下列对外投资方式中,属于直接投资的是( )
A.购买混合性证券B.购买权益性证券
C.购买优先股股票D.以无形资产投入到其他企业
12.长期持有、股利每年不变的股票,其股票内在价值的计算公式是( )
13.下列不属于管理费用的是( )
A.职工教育费B.诉讼费C.印花税D.销售人员工资和福利费
14.已知生产工人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5%,平均工资增长了5.8%,企业直接工资费用占成本的比率为15%,由于直接人
工费用变动为产品成本带来的降低率是( )
15.企业实行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应在( )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A.产品分期发出时B.分期收到货款时
C.产品所有权已经转移时D.合同约定收款日
16.某产品市场零售价为130 元(增值税在外),商业批零差率为10%,进销差率为20%,则该产品的出厂价格为( )
17.关于独资企业的特点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只有一个出资者B.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C.独资企业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D.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8.按资产全新情况下的现价或成本减去已使用年限的折旧,来确认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式是( )
A.重置成本法B.市场法C.收益法D.历史成本法
19.反映企业某时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的财务分析资料是( )
A.利润表B.利润分配表C.现金流量表D.资产负债表
20.产权比率为3/5,则权益乘数为( )
21.资金运动的基础环节是( )
A.资金投放B.资金筹集C.资金分配D.资金耗费
22.理论上讲,既能够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风险,又有利于克服管理上的片面性和短期行为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A.利润化B.企业价值化
C.每股收益化D.权益资本利润率化
23.资金在周转使用中由于时间因素而形成的差额价值称为( )
A.资金货币价值B.资金市场价值C.资金社会价值D.资金时间价值
24.一定期限内每期相等金额的收付款项是( )
25.与商业信用筹资方式相配合的筹资渠道是( )
A.银行信贷资金B.政府财政资金
C.其他企业单位资金D.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
26.下列关于融资的基本程序,排列正确的是( )
1.选择租赁公司,提出委托申请;2.签订租赁合同;3.选择租赁设备,探询设备价格;4.投保;5.缴付租金;6.交货验
收;7.结算货款;8.签订购货协议;9.合同期满处理设备
27.下列表述中,属于流动资金周转特点的是( )
A.流动资金占用形态具有不变性B.流动资金占用数量具有稳定性
C.流动资金循环与身缠经营周期具有一致性D.使用中流动资产价值的双重存在性
28.某企业的信用条件是“3/10,1/20,n/30”,某客户向该企业购买1500 元商品,并在第17 天付款,则该客户实际支
29.企业采用年数综合法计提某项价值为150000 元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如果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 年,则第2 年
该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为( )
30.下列各项不是企业无形资产的是( )
A.著作权B.商标权C.土地使用权D.土地所有权
31.直接投资的特点是( )
A.投资变现速度快B.流动性强C.投资回收期短D.与生产经营紧密联系
32.某企业欲长期控股某公司,现已该公司去年普通股股利为4 元,该企业预计该公司的普通股股利将持续地增长下去,
估计年股利增长率为3%,而企业的投资收益率也长期保持在12%,那么该企业能够接受该公司的股票价格为( )
33.在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应计入( )
A.财务费用B.资本公积金C.生产成本D.递延资产
34.当企业某种产品的销售价格在70 元时,预测销售数量为35000 件,该产品的消费税税利为10%,企业制定的目标
销售利润率为18%,该产品的目标成本为( )
35.若企业销售折扣条件为“2/20,n/30”,则付款方在20 天付款,可以享受的优惠为( )
36.某企业购进原料价款10000 元,经加工后出售价为14000 元,增值税税率17%,则该企业交增值税税额为( )
37.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的是( )
A.有限责任B.无限责任C.有限连带责任D.无限连带责任
38.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协议由( )
A.原公司承担B.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C.债权人决定债权承担者D.分立前后的公司平均承担
39.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中,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来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方法是
A.直接法B.间接法C.整理法D.单独法
40.某企业年销售额(全部赊销)为500000 元,毛利率为20%,流动资产为100000 元,流动负债80000 元,存货为
40000 元,现金5000 元(一年按360 天计算)。如果企业要求存货年周转次数为16 次,该企业年平均存货为( )
41.关于资金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是企业资金运动的关键环节B.仅是一次资金运动过程的终点
C.仅体现为货币资金推出企业D.既是一次资金运动的终点,又是下次资金运动的起点
42.在企业总部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各级单位和各之恩能够部门的权责关系,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是民
主集中制在财务管理中的具体运用。这是财务管理原则中的( )
A.资金合理配置原则B.分级分口管理原则C.利益关系协调原则D.收益分先均衡原则
43.下列有关资金时间价值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资金时间价值的实质是资金周转使用后的增值额
B.资金时间价值是推迟消费所获得的报酬
C.资金时间价值只能用绝对数来表述
D.资金时间价值的量五大进行计量
44.在复利方式下,某项投资4 年后可得收益30 万元,按年利率6%计算,其现值为( )
45.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金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称为( )
A.国际资本金B.法人资本金C.个人资本金D.外商资本金
46.某企业向租赁公司租赁一套设备,设备价值100 万元,租期10 年,预计设备残值2 万元,若贷款年利率(复利)
为10%,手续费为设备价值的1%,租金于每年底支付。该企业每年底应支付的资金为( )
47.对于距离银行较远或交通不便的企业的库存现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 )天零星开支的正常需要。
48.在催收应收账款时,常用的策略有:1.信函通知;2 派员面谈;3.诉诸法律;4 电告催收。催收的程序一般是( )
49.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情况下,以年限平均法折旧率的两倍乘以每年固定资产的( )来确
A.原始价值B.重置价值C.折余价值D.应计折旧价值
50.非专利技术的特点是( )
A.独占性B.保密性C.创造性D.使用性.
51.下列哪项费用属于对外投资成本中的资金成本?( )
A.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时发生的调查费用
B.筹措对外投资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手续费
C.实际用于投资的资金
D.投资收回时发生的费用
52.某公司净利润200 万元,优先股股息100 万元,普通股股数10 万,每股收益为( )
53.广告费、租赁费、销售机构经费属于( )
A.管理费用B.财务费用C.销售费用D.制造费用
54.为了正确反映辅助生产车间的费用水平,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也应按( )计算,列入生产费用。
A.计划耗用量和实际价格B.实际耗用量和实际价格
C.计划耗用量和计划价格D.计划耗用量和实际价格
55.某企业拟以“2/20,n/30”的信用条件购进原材料一批,则付款企业放弃现金折扣的机会成本率为( )
56.国家规定娱乐业的营业税税率范围为( )
57.企业出资方式上,能以劳务进行出资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C.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
58.按企业清算的不同性质,可分为( )
A.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B.自愿清算、行政清算和司法清算
C.期满解散清算和提高解散清算D.完全解散清算和非完全解散清算
59.下列财务指标中属于结构比率指标的是( )
A.流动比率B.现金比率C.产权比率D.存货与流动资产的比率
60.在企业总资产周转率为2 时,可能会引起该指标下降的经济活动是( )
A.取得一笔商品销售收入B.借入一笔生产资金借款
C.用银行存款购入一台设备D.用银行存款支付一年的电话费
61.企业与债权人、债务人、往来客户之间的财务关系为( )
A.财务关系B.所有权关系C.债权、合同义务关系D.资金结算关系
62.在财务管理的基本环节中,根据企业经营战略的要求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理财目标
出发,在若干个可以选择的财务活动方案中,选择一个方案的财务管理环节是( )
A.财务分析B.财务预测C.财务计划D.财务决策
63.在利润不断资本化的条件下,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基本应是( )
A.单利B.复利C.年金D.普通年金
64.某投资项目于2005 年初动工,设当年投产,从投产之日起每年获收益60000 元,按年利率6%计算,则预期10 年
65.我国《优先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规定,货币出资额不得少于公司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额的( )
66.与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等筹资方式相比,租赁筹资的主要缺点是( )
A.限制条件多B.资金成本高C.筹资速度慢D.财务风险大
6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开户单位收入的现金应于次日送存开户银行
B.除了限额内的零星开支可以从库存现金支付外,企业其余的开支必须从银行提取
C.坐支单应不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D.企业可以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68.在材料采购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从降低储存保管非用的角度考虑,确定经济采购批量的原则是( )
A.加大采购批量,减少采购次数B.缩小采购批量,增加采购次数
C.加大采购批量,增加采购次数D.缩小采购批量,减少采购次数
69.下列各项固定资产中,不应计提折旧的是( )
A.季节性停用设备B.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C.修理用的固定资产D.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
70.下列有关无形资产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没有实物形态B.不具有流动性
C.变现能力强D.未来经济效益的不确定性
71.如果当年通货膨胀率为18%,企业证券投资收益率为15%,则该企业面临的投资风险是( )
A.市场风险B.决策风险C.利率风险D.购买力风险
72.某公司净利润100 万,平均所有者权益2000 万,则净资产收益率为( )
73.下列各项费用中,属于半动费用的是( )
A.仓库使用租金B.动力费C.办公费D.运输费
74.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费用的开支,一般采用( )作为控制标准。
A.消耗定额B.目标成本C.经费预算D.计划成本
75.销售收入预测的方法很多,其中根据历史数据预测的方法是( )
A.判断分析法B.因果分析法C.趋势分析法D.调查分析法
76.下列关于产品的边际贡献的计算公式中,说明正确的是( )
A.边际贡献=销售收入*(1―变动成本率)
B.边际贡献=销售收入―边际成本―固定成本
C.边际贡献=销售收入*(1―边际贡献率)
D.边际贡献=销售收入*(1―变动成本率)―固定成本
77.企业的设立必须是由发起人的发起,其发起人( )
A.必须是自然人B.必须是法人
C.必须是2 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D.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78.破产清算的主要原因是( )
A.企业经营期满B.企业因违反法律而被撤销
C.企业资不抵债D.企业合并
79. 速动资产是企业在短期内可变现的资产,它等于( )
A.流动资产减存货B.流动资产减流动负债
C.流动资产应收账款D.流动资产减短期投资
80.某企业2005 年流动资产平均余额为2000 万元,流动资产周转数为12 次。若企业2005 年销售利润为3300 万元,
则2005 年销售利润率为( )
81.下列各项业务中,能够形成“本企业与债务人之间财务关系”的是( )
A.从甲公司赊购产品B.向乙公司支付利息
C.购买丙公司发行的债券D.归还所欠丁公司的贷款
82.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确定差异、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并调整生产消除差异,这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环节中的( )
A.财务预测B.财务计划C.财务控制D.财务分析
83.在利率、现值相同的情况下,若计息期数n=1,则复利终值和单利终值的数量关系是( )
A.前者大于后者B.前者等于后者C.前者小于后者D.前者大于或小于后者
84.全部不等额系列付款现值的计算机公式为( )
85.相对于负债融资方式而言,采用吸收投资方式筹措吸进的有点是( )
A.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B.有利于集中企业控制权
C.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D.有利于发挥财务杠杆作用
86.企业为取得和使用资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称为( )
A.资本收益B.资本利润C.资本成本D.资本价格
87.下列关于货币资金余缺额的计算公式正确的是( )
A.货币资金余缺额=理想货币资金余额
B.货币资金余缺额=期初货币资金余额―理想货币资金余额
C.货币资金余缺额=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理想货币资金余额
D.货币资金余缺额=(期初货币资金余额+货币资金收入总计―货币资金支出总计)―理想货币资金余额
88.某企业采购水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由火车运输,运输天数为13 天,销货单位取得运输凭证
后办理托收的间隔天数为1 天,双方开户银行办理凭证手续天数1 天,凭证邮寄天数为3 天,货款承付天数为2 天。
89.下列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B.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补提折旧后将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出
C.季节性停用和修理用的设备,应该计提折旧
D.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该仍计提折旧
90.法律、合同和企业申请书中都未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无形资产,应按照不少( )的期限推销。
91.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债券投资的特点是( )
A.投资风险较大B.投资收益率比较高
C.无法事先预知投资收益水平D.投资收益率的稳定性较强
92.金融期货最基本的功能是( )
A.月份交割B.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C.地点交割D.合约标准化
93.费用总额并不随着产量增减而成比例变动,称为( )
A.直接费用B.固定费用C.变动费用D.半变动费用
94.可比产品成本计划降低额与下列娜依因素无关?( )
A.全部可比产品计划产量B.上年平均单位成本
C.计划单位成本D.半变动费用
95.某企业预测6 月份的销售额为100000 元,6 月份的实际销售额为110000 元,指数平滑系数为0.6,则7 月份的预
96.某企业每月固定成本总额为18000 元,单位变动成本率为60%,则其保本销售额为( )
97.企业的资本金是指企业在成立时由出资人认缴的,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的注册资本。以生产经营为主的企业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
98.清算报告要经( )验证后,报企业主管机关和原登记注册机关,办理停业登记。
A.税务部门B.工商部门C.注册会计师D.会计主管
99.一般说来,流动比率越高说明( )
A.资产流动性越强,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B.资产流动性越强,短期偿债能力越弱
C.资产流动性越弱,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D.资产流动性越弱,短期偿债能力越弱
100.下列公式错误的是( )
101.利润化一般是指( )
A.企业税前利润总额的化B.企业税后利润总额的化
C.企业税前收益总额的化D.企业税后利润收益的化
102.企业总体财务管理体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方面,它主要是( )
A.分解落实企业对外的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
B.规定企业内部各项财务活动的运动方式
C.确定企业内部各级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
D.解决企业对外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问题
103.单利现值的计算公式为( )
104.以下关于资金时间价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资金时间价值包括风险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
B.资金时间价值不包括风险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
C.资金时间价值包括风险价值因素但不包括通货膨胀因素
D.资金时间价值包括通货膨胀因素但不包括风险价值因素
105.美华公司2005 年投入资金总额1000 万元,每股面值为12 元,资产总额为1640 万元,负债总额为500 万元,每
106.某公司发行面值为1000 万元的债券,票面利率为12%,偿还期限为5 年,发行费率为3%,该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200 万元,所得税率为33%,该债券的资金成本为( )
107.某企业每月货币资金需用量为50 万元,每天货币资金的支出量基本稳定,每次转换成本50 元,有价证券月利率
0.5%,该企业货币价值持有量为( )
108.存货资金定额通常归口给企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负债管理,其中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资金的归口部门是( )
A.销售部门B.生产部门C.供应部门D.设备动力部门
109.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下列属于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是( )
A.房屋和建筑物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110.如果某项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是12 年,而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是10 年,法律规定的有限是5 年,则其摊销年限
111.在各类债券中,信誉等级的是( )
A.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B.跨国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
C.国有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D.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券
112.并购方A 公司的每股价格60 元,A 公司以每股45 元的价格收购被并购放B 公司的股票,则股票兑换的比例为( )
113.某车间的管理人员工资,对于该车间来说属于( )
A.变动费用B.不可控费用C.可控费用D.折旧费用
4.下列哪项因素的变化,只影响成本变动额而不影响变动率?( )
A.产品性能变动B.产品产量变动C.产品品种结构变动D.单位成本变动
115.某企业3 月份实际销售额为5100 万元,原来预测的3 月份销售额为6200 万元,指数平滑系数0.6,则4 月份的
116.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用以弥补的年限是( )
117.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是( )
A.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B.四分之一以上董事
C.四分之一以上的监事D.四分之一的股东
118.可以作为清算财产的是( )
A.递延资产B.待摊费用C.有担保财产D.用于清偿无担保债务时财产
119.某公司年初流动资产总额为9502800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30280 元,则流动比率为( )
120.净资产利润率在杜邦分析体系中是个综合性、有代表性的指标。通过系统的分析可知,提高净资产利润
A.加强销售管理,提高销售净利润率B.加强资产管理,提高其利用率和周转率
C.加强负债管理,降低资产负债率D.加强负债管理,提高产权比率
121.把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同投入的权益资本进行对比,能够确切地说明企业盈利水平的指标是( )
A.权益资本利润率化B.经济效益化
C.利润化D.股东财富化
122.对董事会负责,着眼于企业短期经营行为,执行财务战略,进行财务控制的管理层为( )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经理层D.监事会
123.在单利方式下,某项投资4 年后可得收益30 万元,按年礼率6%计算,其收益现值为( )
124.下列可用于衡量投资风险程度的指标是( )
A.概率B.预期收益C.标准离差率D.风险价值系数
125.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规定:银行的贷款利率为8%,但企业在银行中要保留10%的补偿性余额。则该笔贷
126.某企业的长期资产总额为100 万元,债务资本占总资本的40%,债务资本的利率为10%,当企业销售额为80 万元,
税息前利润为20 万元时,财务杠杆系数为( )
127.下列哪项不决定应收账款机会成本的大小?( )
A.每日信用销售数额B.同期有价证券利息率
C.坏账比率D.收款平均间隔时间
128.在下列部门中,负责核定未完工产品资金定额,对生产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的是( )
A.销售部门B.财务部门C.人事部门D.生产部门
129.预测生产设备需要量时,若生产任务不足,生产能力过剩,则设备负荷系数( )
130.对于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应不超过( )
131.一张面值为1000 元的债券,票面收益率为10%,期限4 年,发行价格为900 元,债券购买者在到期时可获利息
400 元则实际收益率为( )
132.假定对一家企业各项资产的重置成本合计3 亿元,其市净率是2 倍,那么企业的价值为( )
133.下列各种关于功能成本比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它与产品功能成正比,与产品成本也成正比
B.它与产品功能成反比,与产品成本也成反比
C.它与产品功能成正比,与产品成本成反比
D.它与产品功能成反比,与产品成本成正比
134.全部产品成本降低额满足下列哪项条件时,即为完成成本计划?( )
A.该数值必须大于1 B.该数值必须大于0
C.该数值只要不是负数D.该数值必须小于1
135.分析销售量有关的因素,建立数学模型预测销售收入的方法是( )
A.调查分析法B.特尔菲法C.指数平滑法D.因果分析法
136.现行制度规定,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金一定比例时可不再提取。这个比例是( )
137.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产权并企图获得其控制权行为是( )
138.企业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以后,应当首先支付( )
A.无担保债务B.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C.应缴未缴的所得税D.应缴未缴的营业税
139.在计算速动比率时,要从流动资产中扣除存货部分,再除以流动负债。这样做的原因在于流动资产中( )
A.存货的质量不稳定B.存货的价值较大
C.存货未来销路不定D.存货的变现能力最差
140.权益乘数与资产负债率之间的关系为( )
B.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
C.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
D.权益乘数=1/资产负债率
141.股东财富化目标的评价指数主要是( )
A.每股市价B.每股收益C.每股净资产D.净资产收益率
142.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方式要与企业总体财务管理体制相适应,同时根据( )研究确定。
A.企业效率高低,企业规模大小B.企业资产多少,资金利用率高低
C.企业筹资方式、企业盈亏情况D.企业规模大小、工作基础强弱
143.复利现值的计算公式为( )
144.企业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如果有甲、乙两个方案可供选择,已知甲方案预期收益率高于乙方案,而其标准差率低
于乙方案,则企业应该选择( )
A.甲方案B.乙方案C.无法确定D.两方案皆可
145.企业向银行借款500 万元,借款名义利率为7.8%,补偿性余额的比例为10%,则实际利率为( )
146.关于财务杠杆系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财务杠杆系数由企业资本结构决定
B.支付固定性资本成本的债券资本越多,财务杠杆系数越大
C.财务杠杆系数越大,财务风险越小
D.财务杠杆系数是普通股每股利润的变动率对于息税前利润的变动率的比率
147.企业由于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发生坏账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是( )
A.机会成本B.关系成本C.坏账成本D.生产成本
148.在下列部门中,成本资金归口给( )
A.销售部门管理B.财务部门管理C.人事部门管理D.生产部门管理
149.某企业投资20 万元购入一台设备,预计投产后每年净利润3 万元,固定资产年折旧率为10%,则投资回收期为( )
150.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计入企业的( )
A.产品销售收入B.其他销售收入C.营业外收入D.投资净收益
151.某公司每股普通股的年股利额为8 元,企业投资要求得到的收益率为4%,则普通股的内在价值是( )
152.如果一家公司的Q 比率在很长时间内都大于1,说明( )
A.证券市场的价格偏低B.资本重置价格偏高
C.证券市场的价格偏高D.资本重置价格偏低
153.若某个零部件的功能成本比值系数为1.6,则我们对其功能与成本协调情况的评价是( )
A.与该零部件的功能相比,成本支出偏高B.与该零部件的功能相比,成本支出偏低
C.该零部件的陈本水平与其功能大体相当D.根据该数值无法判断其成本与功能的关系
154.全部产品成本节约率的计算结果为负数时,则表示( )
A.本企业的产品成本高于行业平均先进水平B.本企业的产品成本低于行业平均先进水平
C.本企业完成成本计划D.本企业未完成成本计划
155.某种产品计划单位成本为600 元,成本利润率为20%,该产品的消费税税率为40%,增值税率为17%,则该产品出
156.我国规定的股利支付形式主要是( )
A.现金股利B.现金股利和财产股利C.负债股利D.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
157.Q 为企业股票市场价值和企业重置成本之比,当Q>1 时( )
A.购并可能性大B.购并可能性小C.无法判断D.以上都可能
158.下列企业财产扎偶清偿顺序正确的是( )
1.债务;2.劳动保险,职工工资;3.税金
159.某企业2005 年末流动资产为13273 千元,存货为5960 千万,流动负债为7940 千万,则该企业2005 年末的速动
160.杜邦分析法最核心的财务指标是( )
A.总资产周转率B.净资产收益率C.权益乘数D.资产净利润率
1.下列属于企业财务关系的内容项目有( )
A.企业与客户因商品购销和劳务供求而发生的款项收支结算关系
B.投资者对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
C.企业用其利润向职工支付奖金
D.企业按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流转税
E.企业差旅人员向出纳人员包销差旅费
2.年金是指一定期间内每期相等金额的收付款项,通常采取年金的形式有( )
A.保险金B.普通股股利C.租金D.税金E.利润
3.企业吸收其他单位的直接投资的程序包括( )
A.确定筹资数量B.物色投资单位C.协商投资事项D.签署投资协议E.取得所筹集的资金
4.应收账款的功能有( )
A.扩大产品销售B.减少产品存货C.保持流动资金形态的多样性D.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E.降低现金管理成本
5.核定在产品资金定额的因素是( )
A.产品投资的期量标准B.产品的每日平均产量C.产品的单位计划生产成本D.在产品成本系数E.生产周期
6.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可行性预测的内容一般包含( )
A.预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B.拟定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方案C.预测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效益,进行项目投资决策D.提出固定
资产项目投资概算和筹划资金来源E.核定固定资产的需用量,计算出多余或不足
7.对外投资的风险主要有( )
A.利率风险B.财务风险C.经营风险D.市场风险E.购买力风险
8.可以计入企业管理费用的税金有( )
A.房产税B.所得税C.印花税D.增值税E.车船使用税
9.企业留用利润要简历的基金有( )
A.新产品试制基金B.生产发展基金C.后备基金D.职工福利基金E.职工奖励基金
10.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包括( )
A.库存现金B.各种短期、长期债券投资C.其他货币资金D.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E.随时可用
11.企业在资金运动中所形成的各方面的财务关系,主要包括( )
A.企业与投资者和受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B.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C.企业内部各单位的财务关系
D.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财务关系
E.企业与债权人、债务人、往来客户之间的财务关系
12.投资风险价值指投资者由于冒着风险进行投资而获得的超过资金时间价值的额外收益,又称投资风险收益。根据对
未来情况的掌握程度,投资决策可分为( )
A.确定性投资决策B.风险性投资决策C.长期投资决策D.短期投资决策E.不确定性投资决策
13.与负债筹资相比,发行股票筹资的优点有( )
A.筹集的是主权资金B.筹集的是永久性资金C.资金筹集费和占用费较低D.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E.不会分散公司的控制
14.通过账龄分析表,财务人员可掌握的信息有( )
A.有多少用户在折扣期内付款B.有多少用户立即付款C.有多少用户在信用期内付款D.有多少用户在信用期后付款E.
有多少应收账款已成为坏账、呆账
15.加强成品资金管理,销售部门应做好的工作有( )
A.正确制定成品销售计划B.拟订成品和外购商品管理办法C.认真执行销售合同D.制定和执行产成品和外购山坡的储备
定额和资金定额E 采取措施,加速成品资金周转
16.在对固定资产分口分级管理中,一条行之有效的经验是( )
A.实行设备定号B.保管定入C.管理定户D.建立保管折E.以上选项都不正确
17.对外间接投资主要包括( )
A.债券投资B.股票投资C.基金投资D.信托投资E.金融衍生工具投资
18.关于某零部件功能成本比值系数,说法正确的有( )
A.比值系数大于1,表明该零部件的功能比较重要,而成本支出偏低
B.比值系数小于1,表明该零部件的功能比较重要,而成本支出偏低
C.比值系数等于1,说明该零部件的成本水平与其功能大体相当
D.比值系数大于1,表明该零部件的成本支出偏高
E.比值系数小于1,表明该零部件的成本支出偏高
19.确定企业股利政策时,需要考虑的法律因素主要有( )
A.资本保全约束B.企业积累约束C.偿债能力约束D.稳定股价约束E.集中控制权约束
20.评价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有( )
A.资本金利润率B.即付比率C.资产负债率D.存货周转率E.流动比率
21.财务管理的特点具体变现为( )
A.专业性强B.灵敏度高C.灵敏度低D.设计面广E.综合性强
22.关于概率分布,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概率分布越集中,实际可能的结果就越会接近预期收益
B.概率分布越分散,投资风险程度越大
C.非连续式概率分布和连续式概率分布是概率分布的两种类型
D.概率分布越集中,则概率分布中的峰度越高
E.概率分布越集中,则概率分布中的峰度越低
23.发行股票筹资的优点是( )
A.能提高公司的信誉B.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偿还C.避免控制权集中D.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E.筹资风险小
24.下列属于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的内容有( )
A.销售折让B.信用标准C.信用期限D.收账政策E.销售退回
25.企业规定资产的价值周转的特点有( )
A.使用中固定资产价值的双重存在B.固定资产投资的集中性C.规定资产投资回收的分散性D.固定资产循环与生产经营
周期具有一致性E.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分别进行
26.财务部门对规定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 )
A.新增固定资产,要参加验收B.调出固定资产,要参加办理移交C.报废固定资产,要参加鉴定清理D.清查规定资产,
要到现场查点实物E.调出固定资产,无需参加办理移交
27.基金投资的特点有( )
A.基金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B.基金投资收益高C.基金种类众多,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不同
类型的基金D.基金的流动性好,分散风险功能强E.基金投资只需支付少量的管理费用,就可获得专业化的管理服务
28.成本费用责任中心按管理范围划分为( )
A.生产车间或分厂B.仓库C.管理部门D.车间―班组―个人成本中心E.仓库―保管人员成本中心
29.下列表决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统一的是( )
A.改变名称B.处分不动产C.为他人提供担保D.办理变更登记手续E.聘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30.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有( )
A.流动比率B.速动比率C.现金比率D.资产负债率E.产权比率
31.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包括( )
A.利润化B.权益资本利润里化C.经济效益化D.企业价值化E.股东财富化
32.下列指标中,用于衡量企业投资风险的指标有( )
A.标准离差B.预期收益率C.标准离差率D.投资平均报酬率E.获利指数
33.下列属于银行借款的缺点的有( )
A.财务风险较大B.筹资成本低C.限制条件较多D.筹资数额有限E 筹资速度速度快
34.调查客户信用状况所有的信用资料的来源主要有( )
A.企业财务报表B.来自信用评估机构的资料C.来自银行的资料D.来自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资料E.媒体的报道
35.下列各项中,属于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有( )
A.正在车间从事生产的机器设备B.存放在车间备用的机器设备C.进行改、扩建的固定资产D.由于季节性生产和修理等
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E.购入的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
36.下列项目中属于无形资产的有( )
A.专利权B.非专利技术C.土地使用权D.管理用具E.商誉
37.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风险包括( )
A.操作性风险B.价格变动风险C.杠杆性风险D.替代风险E.履约风险
38.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都属于综合性费用,它们的共同特点是( )
A.项目比较少B.项目比较多C.内容比较复杂D.涉及面很广E.大部分开支不与生产量成比例变动
39.论证是对发起设立企业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其可行性分析从以下哪几个方面入手( )?
A.市场需求预测B.对企业的公益和技术进行可行性分析C.财务分析D.效益评价E.法律分析
40.某企业年初资产负债率为38.7%,年末负债率为33.83%,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负债率越高,说明企业利用债权人提高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越强
B.该公司资产负债率年末较年初低,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年末更强
C.企业负债比率只占总资产的1/3 左右,说明企业并没有很好的利用负债增加企业的收益
D.债权人希望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越高越好
E.如企业资产负债率大于100%,则说明该企业资不抵债
41.利润化不是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其原因有( )
A.没有考虑企业成本的高低B.不能直接反映企业创造的收益C.没有考虑利润与投入资本的关系D.没有考虑经营收入和
经营费用的差额E.可能使企业产生追求短期利益的行为
42.企业的筹资渠道包括( )
A.银行信贷资金B.政府财务资金C.居民个人资金D.企业自留资金E.其他企业资金
43.下列属于资本成本中的用资费用的有( )
A.向股东支付的股利B.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C.向银行支付的借款手续费D.因发行股票而支付的发行费用E.因发行债券
44.下列属于催收应收账款方法的有( )
A.信函通知B.公告通知C.电告催收D.派员面谈E.诉诸法律
45.根据固定资产的经济性质和价值周转的特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
A.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无缺一B.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程度和利用效果C.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D.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的预测E.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有计划地计提规定资产折旧
46.无形资产属于资产,因而具有资产的一般特征。此外,作为无形资产,它还同时具有的特点是( )
A.不具有实物形态B.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C.属于非货币性流动资产D.在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E.
创造的经济利益数额交确定
47.并购投资价值评估的主要方法有( )
A.市盈率模型法B.股息收益折现模型法C.贴现现金流量法D.Q 比率法E.净资产账面价值法
48.在对各项费用的日常开支进行控制时,需要按一定的提取比例进行控制的项目有( )
A.职工福利费B.租赁费C.公会经费D.业务招待费E.非正常费用
49.企业的组织机构包括( )
A.权利机构B.执行机构C.监督机构D.活动机构E.决策机构
50.已获利息倍数的公式中,利息费用是支付给债权人的全部利息,包括( )
A.财务费用中的利息B.计入固定资产的利息C.计入流动资产的利息D.应付账款利息E.应交税金
51.进行财务分析的一般程序为( )
A.取得计划指标B.搜集资料,掌握情况C.因素分析,明确责任D.提出措施,改进工作
52.企业筹集资金的原则包括( )
A.合理性B.及时性C.效益型D.节约型E.合法性
53.下列关于流动资金占用形态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占用形态表明流动资金具体存在的形态B.分析占用形态有助于考察流动资金的周转情况C.分析占用形态可以从实质
上说明流动资金的内容D.分析占用形态有助于核定流动资金需要量,加强流动资金日常管理E.占用形态表明流动资金
54.下列方法中属于坏账背抵法的有( )
A.销货百分比法B.账龄分析法C.直接核销法D.应收账款余额比率法E.比例计算法
55.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 )
A.年限平均法B.工作量法C.双倍余额递减法D.年数总和法E.年金法
56.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计价的对象包括( )
A.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B.购入的无形资产C.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D.接受
捐赠的无形资产E.非企业合并时的商誉
57.与现金收购相比,股票收购的特点有( )
A.不会影响兼并企业的现金流动状况B.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股东不会失去他们所拥有的所有者权益C.被兼并方
不必承担债券的风险D.目标企业不会受到兼并后公司的发展前景、利息率和通货膨胀率变动的影响E.对并购方而言,
现有的股东权益不会被淡化
58.在下列各种情况下,属于企业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有( )
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企业对售出商品仍然保留回购的权利C.企业销售商品的价
款有把我回收D.企业产品的售价发生变动,新的售价尚未确定E.与该项销售有关的成本无法确认
59.下列人员中,不可以兼任监事的有( )
A.股东代表B.董事C.经理D.财务负债人E.职工代表
60.获利能力比率包括( )
A.销售净利润率B.资产净利润率和净资产利润率C.实收资本利润率D.基本获利率和市盈率E.每股收益和每股股利
1.B【解析】投资是资金运动的中细腻环节,它不仅对资金筹集提出要求,而且决定未来经济效益的先天性条件,
2.C【解析】因企业价值化理财目标在理论上是合理的,并且具有明显的有点如:(1)它考虑了取得报酬的
时间,并用时间价值的原理进行了计量;(2)它科学地考虑了风险与报酬的联系;(3)它能客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
短期星期,因为不仅目前的利润会影响企业的价值,预期未来的利润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所起的作用更大;(4)它不仅
考虑了股东的利益,而且考虑了债权人、经理层、一般职工的利益。
3.C【解析】本体考查资金时间价值的实质。资金使用者把资金投入生产经营以后,劳动者借以生产新的产品,
创造新价值,都会带来利润,实现增值。周转使用的时间越长,所获得的利润越多,实现的增值额越大。所以资金时
间价值的实质,是资金周转使用后的增值额。
4.B【解析】本题考查普通年金的定义。每期期末收款、付款的年金,称为后付年金,即普通年金。
5.B【解析】本厂职工和城乡居民的投资,属于个人资金渠道,属于民间资金。
6.C【解析】本题考查发行债券筹资的优点。发行企业债券是企业筹集借入资金的重要方式。其优点主要有:(1)
资本成本较低。(2)具有财务杠杆作用。(3)可保障控制权。选项ABD 都是发行股票筹资的优点。故选C。
7.A【解析】流动资产是相对于固定资产而言的,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
的资产。本题旨在考查流动资产的含义。
8.D【解析】信用标准比较严格,就会减少企业的销售量,减少占用在应收账款上的资金,减少应收账款的机会
成本,管理成本和坏账成本;反之,信用标准宽松,会扩大销售量,减少存货,但同时增大了应收账款的成本。

本文是关于深圳社保公积金经常碰到的问题的解答。罗列了110个,总有一个能帮到您!
/siservice,注册后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明细了;二是快速查询:/index_/siservice,就可以把家人的医保卡跟自己关联起来,这样家人看门诊时就可以用被关联人个人帐户的钱了。

1、登陆进入个人网页,选择“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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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新增绑定”按钮。

4、阅读“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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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陆进入个人网页,选择“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变更绑定社康点”。

2、进入变更绑定社康点页面。

3、点击绑定社康点一栏。

4、在弹出对话框中选择要修改的社康点。

No65. 基本医疗二档和三档看门诊有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属于医保范围内的,在绑定的社康中心报销90%,个人支付10%;直到1000元的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用完后,现金支付。

答:1000元的门诊费用不累积到下一年,每年的7月1日以后就清零,再给1000元报销费用。

No67. 基本医疗二档和三档可以买药吗?

答:可以,但是只限于绑定的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属于医保范围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按80%和60%的比例报销;

No68. 随迁老人的医保问题如何处理?

答:随迁老人如果没有在其他地区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和医疗待遇,可以参加深圳的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可以选择按月交费或者一次性交费;

No69. 没有社保卡可以在医院记账吗?

答:不可以,医院记帐一定要患者出示身份证、社保卡才可以,或者出院后自己拿到社保局报销;

No70. 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跟医疗连续缴费年限挂钩:

(一)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No71. 现在住院最高的报销额度是多少?

答:最高报销额度与连续缴费年限相关,如下(其中上年度2013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16元):

No72. 基本医疗一档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1、属医保范围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由基本医疗基金记账,报销公式:(总费用-自费部分)*报销比例-起付线;

2、属地补医疗目录范围的,按90%的比例由地补医疗基金记账。

3、对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No73. 基本医疗二档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No74. 基本医疗三档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1、三档的报销比例是90%乘以院级支付比例(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85%,市内二级医院80%,市内三级医院75%,市外医院70%),公式是:[(总费用-自费部分)90%-起付线]院级支付比例

2、属地补医疗目录范围的,按90%的比例由地补医疗基金记账。

3、对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No75. 起付线是什么意思?深圳社保的起付线是多少?

答:医保起付线是“基本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病员个人负担。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市内二级医院200元,市内三级医院300元,市外已按规定转诊或备案的400元,未按规定转正或备案的1000元。

No76. 基本医疗三档可以直接到深圳非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吗?

答:不可以,三档参保在非绑定医院住院时,需要先到绑定医院开转诊单,要不然报销比例会在原来报销的基础上打九折;

No77. 异地住院可以直接跟医院结算吗?

答:如果是在深圳社保局在市外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可以跟医院直接结算,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在各地定点医疗机构包括:

No78. 在外地住院的费用可以拿回深圳报销吗?

答:可以,如果没有通过转诊过去的,报销比例会下降,具体如下:

1)、被长期派驻市外的深户在职员工,应在当地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前,事先向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异地工作登记备案手续;

2)、因在市外出差,探亲,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期间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本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及市级医院偿付标准予以报销;

3)、参保人自行转诊在国内异地发生的主要医疗费用,经本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规定在市外定点医院就诊的降低20%,在市外非定点医院就医的降低40%予以报销。

No79. 哪几种情况可以转诊到异地就医?

答:第一,所患病种属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

第二,经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第三,属于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No80. 异地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如果是在深圳社保局在市外的定点医院,可以直接根据当地医院结算,不需要拿回深圳报销;如果是在非深圳社保局市外定点医院,就得自行先支付医疗费用,然后在一年内把相关资料拿回深圳社保局申请报销;

No81. 异地住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报销?

No82. 刚出生的小孩的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深圳户籍小孩子如果在入户后一个月内办理少儿医保,从他出生之日起的费用都可以报销,非深户小孩子在入学前是不能参加少儿医保的,所以费用就没得报销;

No83. 更换不同医疗档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在同家单位,同一种医疗档必须交满12个月以上,才可以变更为其他医疗档次;

No84. 意外伤害可以报销吗?

答:非本人故意并且没有第三方责任造成的意外住院可以用医疗基金的钱,意外门诊不能报销;

No85. 有没必要同时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答:新农合与深圳的医疗保险同属医保范畴,不能同时报销,只能选择一个报销比例高的地方报销,所以不需要重复参保;

No86. 退休后享受一档待遇的参保人,其进入个人帐户的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

答:在2014年1月1日以前退休的参保人,享受一档待遇的,其进入医疗个人帐户的基数为其基本养老金,进入比例为8.05%,在2014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参保人,进入个人帐户的基数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现在为3131元,进入比例为8.05%

No87. 医疗保险可以补交吗?

答:从2014年1月开始,可以补交最近两年的医疗保险,但是只能通过单位补交,个人不能补交,而且现在窗口还不能操作;

No88. 深圳的医疗保险可以转移吗?

答:深圳的医疗保险可以转走,也可以接收异地转过来的医疗保险,但是其他地区就不一定可以接收或者转出医疗保险,具体的转移流程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No89. 为什么少儿医保的保费一年才100多?

答:符合计划生育的少儿医保参保人,深圳市财政有补贴,去年是补贴282元一年,总的交费是472元,减去补贴后就是190元了;

No90. 随迁老人的医疗保险可以按月交吗?

答:可以,缴费基数为社平工资,即5218元,缴费比例为11.7%,总交费为610.5元,减去补贴的23.5元后,实际扣费为587元,进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8.05%,即有420元进入个人帐户;

No91. 慢性病门诊可以报销吗?

答:不可以,慢性病门诊跟普通门诊是一样的,不属于是大病门诊,所以不能享受报销,除非是一档参保人,自费达到一定的金额后,才可以报销一定的比例,二档三档是没得报销的;

No92. 如何补交医疗保险?

答:从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补交最近两年的医疗保险,但只能通过单位补交,个人交费人员不能补交医疗保险,不过虽然条例说可以补交最近两年的医疗保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没能补交成功,要等后续窗口的通知;

No93. 丈夫的生育保险可以给老婆用吗?

答:不可以,参保人的生育保险或者医疗保险只可以给本人使用,不可以用于他人;

No94. 男人为什么要交生育保险呢?

1)、男士也同女性一样享有生育保险待遇,男性做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费用也可以报销。

2)、男女职工一同参加生育保险,还能避免性别歧视。众所周知,现在的职工雇佣男性比例要高于女性,若生育保险女性交而男性不交,那么用人单位很有可能为了节省这笔费用而选择男性职工,这在无形中又为女性求职增加了一道困难。因此,男女职工需要一同参加生育险。

3)、作为社会保险中的险种之一,它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应当自觉参保,不能自行选择。

No95. 违反计划政策的小孩能参加少儿医保吗?

答:可以,入学或者入园的非深户儿童,都可以参加深圳少儿医保,只不过如果是超生的,就不享受深圳市的财政补贴;

No96. 深圳的生育险有生育津贴吗?

答:没有,深圳生育保险主要的待遇是可以享受产前的12项免费检查,以及报销分娩时的住院和手术费用,报销比例几乎是100%。

No97. 基本医疗三档(农民工医疗)有包括生育保险吗?

答:没有,只有参保基本医疗一档或者二档,才能享受生育险待遇;

No98. 在外地生育的费用可以拿回深圳报销吗?

答:可以,只要是当地公立医院都可以拿回来报销,从产前检查到分娩100%报销;

No99. 12次产前检查包括哪些项目?

No100. 流产引产等可以使用医保报销吗?

答:如果手术需要住院的话,可以用医疗基金报销,没有住院或者没有结婚,就不可以报销;

No101. 刚出生的小孩可以用生育险报销吗?

答:不可以,生育险只能报销产妇费用。

No102. 我不是在深圳生的小孩,应该怎么报销?

答:深圳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工伤、失业部分 **

No103. 要到哪里办理失业金领取?

答:可以就近到深圳社保所有的分局和服务站办理,也可以到全市所有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部分工行和建行的网点,慢慢地会开放到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办理;

No104. 领取失业金的最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第一,累计交纳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第二,非本人自愿离职;

No105.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交养老保险吗?

答:按照现在的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交养老保险,而且这段时间以后也不能补交,由失业基金帮其交纳基本医疗二档;

No106. 为什么非深户现在最多只能领取一个月失业金?

答:因为非深户是从2013年1月份才开始交失业保险,按照规定,前四年每满一年领取一个月的失业金,参保到现在才一年多,所以只能领取一个月的失业金;

答:主要有两部分,第一,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为当年度最低工资的80%,现在即为1446元/月,第二,失业期间有失业基金帮其交二档医疗保险;

No108. 是不是只要买了工伤保险就可以赔偿?

答:不一定,除了要符合工伤的规定之外,最重要的是要有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资料,否则有可能会作为无效参保而拒赔;

No109. 工伤和失业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员的养老缴费基数,当然不能低于最低的1808元,缴费比例跟职业风险有关,分为0.4%、0.8%和1.2%。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工资,现为1808,缴费比例为3%;

No110.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公积金以员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一般一年定一次,如果是刚参加工作的员工,就以上月的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5%-20%,员工和单位都要交;

  1. 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对象是什么?

答: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1. 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及金额是什么?

答:期限为3年,金额为每户每年9600元。

  1. 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的税种有哪些?

答: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 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由所在高校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向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3)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4)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对象履行完申请程序后,从事个体经营的,即可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

(5)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当月,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和地税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其主管地税机关备案。

  1. 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对象是什么?

答: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1. 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答:(1)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

(2)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 企业吸纳就业税收审核减免程序是什么?

①向注册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②审核内容:新招用人员是否属于税收政策扶持范围、是否已享受过税收扶持政策;企业是否与其签订合同,并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③审核后,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①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企业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和有关材料,向主管地税机关备案。

②纳税年度终了前,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人员变化次月重新备案。

③按吸纳人数和定额标准,核定本单位减免税总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1. 支持吸纳就业的税收减免期限及额度是什么?

答:(1)每名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我省定额标准在国家政策基础上上浮30%,为每人每年5200元。

(3)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之日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

  1. 小额信贷个人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转移就业满6个月后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

家庭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不得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1. 小额信贷个人贷款的金额、期限等条件是什么?

答:(1)贷款金额:高校毕业生10万元,妇女8万元,其他人员5万元。

(2)贷款期限:2年。

(3)贴息:财政全额贴息。

  1.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1)劳动密集型产业参考标准: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指主要依靠使用劳动力进行生产,而对技术和设备的依赖程度较低的产业,一般为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商贸餐饮业、文教卫及其他服务业等相关产业。

(2)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企业划型标准。

  1.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条件是什么?

答:(1)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各类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从事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

  1.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1)贷款额度:可给予200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

(2)财政贴息: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

  1. 办理小额信贷程序是什么?

答:(1)审核。人社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将企业基本情况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转至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经复核通过的,在《认定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对自行申请并获得商业性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因特殊原因未申请认定的,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申请追溯认定,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2)贴息。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提供不超过200万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符合展期条件的,可展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展期及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贴息。

(3)二次贷款贴息。对已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中信用良好、经营状况好,并且属于国家和省鼓励、支持发展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现代服务业等)的,再次申请贷款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标准的,可继续申请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1. 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1)吸纳的是就业困难人员:

①长期失业人员(12个月以上、享受低保);②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享受失业保险、或享受低保12个月以上);③符合规定的残疾人;④零就业家庭成员;⑤失地农民(享受低保);⑥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低保家庭、失业6个月以上);⑦符合条件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或关闭破产安置人员;⑧其他人员。

(2)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1. 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险种和额度是什么?

答:(1)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全补

(2)额度:按企业为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保险费据实给予补贴。

  1.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是什么

答: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补贴期限一年。

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达到“4050”人员,其享受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已满3年,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退休(男60周岁、女50周岁)。

  1. 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程序是什么?

答:(1)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2)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在申报缴纳时将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

(3)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所要求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1. 吸纳特定困难人员就业奖励政策有哪些?

答:(1)对吸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政策

①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再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奖励1000元;

②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补贴标准各地确定。

(2)对招用零转移农户成员政策

对招用享受农村低保的零转移农户成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省内企业,每招用一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1.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200元/月(享受城市低保的补贴为25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50元/月

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

  1. 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1)实施补贴政策统筹地区条件:市级统筹地区2013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能够保证当地6个月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的,可以实施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

(2)享受补贴对象: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

  1. 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程序是什么?

答:(1)参保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2)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

(3)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企业前三年度年均缴费额的一定比例(由市级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区基金结余情况和享受补贴企业数量自行确定)确定补贴金额,一次性发放。

  1. 公益性岗位的含义是什么

答: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

(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1.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什么?

答: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失林)人员;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1.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公益性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个人岗位补贴:每月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50%;

单位岗位补贴:每月100元,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另补1000元;

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5年到退休);

政策期满后,用人单位留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助。

  1. 职业介绍补贴范围是什么?

答:人员范围: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机构范围:各类民营职业中介机构。

  1. 职业介绍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200元/人(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250元/人)

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的120元/人(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200元/人)

介绍中级工以上人才到省内民企就业的,加200元

经同意,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入场50家以上、岗位2500个以上),每户不高于200元标准给予摊位补贴。

  1. 个人培训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1)“四类人员”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2)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合格。

(3)根据工种不同,给予200-1300元的补贴。

  1. 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1)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2)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

(3)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

  1. 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1)一般情况下,不低于人均300元标准给予补贴。

(2)对小型微型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对其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给予人均500元岗前培训补贴。

  1. 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方式是什么?

答:由企业培训机构自行开展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

  1.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建立了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

  1.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按职工经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人均500、1000、2000、3000元补贴。

  1.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方式是什么?

答: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1.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范围是什么?

答:就业困难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取得相应职业(工种)资格证书的,A类职业(工种)补贴150元/人;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专项能力证书的,A类职业(工种)补贴100元/人。

  1. 创业培训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1)培训对象:创业培训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2)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具备一定条件经市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

(3)创业培训内容:创业意识、创办企业(创业模拟)、改善企业。

(4)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100元/人、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300元人。

  1. 创业场地扶持的政策有哪些?

答:(1)农民工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基地: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

(2)民营创业孵化基地:①根据在孵企业户数,3年孵化期内按照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创业服务补助。②由县级人社、财政部门认定。 

  1. 培训补贴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1)申请:企业培训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

(2)培训前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培训计划审核、财政部门复审后组织实施。培训项目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3)培训后审核拨付:①培训结束后,企业报送参加培训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培训签到簿等,由人社、财政部门审核。②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其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 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1)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3)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

(4)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5)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对其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给予人均500元岗前培训补贴。

(6)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1. 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答:(一)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二)省会及以下城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消除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1. 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

答:(1)社会保险义务: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的义务;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2)社会保险权利:一是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二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1.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政策?

答:(1)创业扶持补助: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元创业扶持补助。

(2)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税收优惠: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可以扣减其实际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4)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提供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5)信用担保贷款扶持:设立青年创业引导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建立信用担保模式,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30-300万元信用担保。

(6)创业场地扶持:整合提升已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新建一批青年创业园,扶持一批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对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孵化优先保障。对建设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地方和高校,给予对口支持和业务指导,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助、物管费免缴、场地费减免等各项政策。

(7)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1.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合适的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程序及标准:

(1)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中央驻皖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向省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省级见习示范基地。

(2)完成当年度(就业见习年度是指当年7月初至次年6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留用率不低于30%。

(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4)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基地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

(5)补贴标准:见习基地支付不低于1200元/月,财政补贴50%。

45.“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补助内容是什么?

  政府搭建企业和学校对接合作平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将企业职工招收为学生,或者企业将职业院校新招收的学生录用为准员工,双方共同培养。工作模式包括招工招生模式和招生招工模式。

    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备案的“工学一体”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一次性补助。

  1.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否就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都要依法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1.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哪些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答: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1. 国家在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1)在就业服务方面,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律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各行业和工种尤其是特殊行业和工种要求的技术资格、健康等条件,对进城就业农民和城镇居民一视同仁。

(2)在职业培训方面,进城务工的农民参加职业培训,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3)在社会保险方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农民工依法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努力实现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着力解决未参保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保障问题;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

(4)在优化生活环境方面,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对进城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乱收费;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农民工同等免费开放,推进“两看一上”(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活动,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规划建设简易实用的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将农民工纳入服务范围,保障农民工适龄随迁子女平等享受预防接种服务;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实施范围;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可以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人单位或农民工出租。

  1. 购买基层就业服务含义是什么?

答:购买基层就业服务是指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一定的方式、标准和程序,对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提供的就业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服务绩效给予适当的补助。

  1. 购买基层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是什么?

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试行)

1.1人力资源调查登记

及时登记辖区内人力资源信息,录入系统,信息内容完整、真实,更新及时

1.2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及时、完整、真实登记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及享受援助政策信息,并及时更新

  1.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2.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建立辖区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动态基础台账,通过推荐培训、组织招聘会、提供岗位信息等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在省内转移就业

及时了解辖区登记失业人员信息,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通过多种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及时了解辖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通过多种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5.1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服务

及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开展跟踪援助,通过多种措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5.2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服务

及时认定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开展跟踪援助,通过多种措施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家庭成员就业1人补助1000元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创业项目等推荐服务,开展跟踪服务,帮助其成功创业

成功创业1人补助100元

7.1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达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国家级补助10000元/次

省级补助8000元/次

市级补助6000元/次

县级补助4000元/次

7.2创建转移就业示范村

达到省级、市级、县级充分转移就业行政村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省级补助6000元/次

市级补助4000元/次

县级补助2000元/次

7.3创建充分就业街道、乡镇

达到省级、市级、县级充分就业街道(乡镇)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省级补助8000元/次

市级补助5000元/次

县级补助3000元/次

市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购买的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答: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 如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实际上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指挥下提供劳动。

  1.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告知劳动者哪些内容?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1.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那些情况?

答: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1.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能否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扣押证件?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1.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答: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 劳动合同试用期如何确定?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1. 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1. 连续工作满10年期限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1. 非劳动者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1.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吗?

答: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有关劳动标准应如何执行?

答: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1.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包括哪些?

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1.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哪些机构对无效劳动合同有确认权?

答: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 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时,原劳动合同有效吗?

答: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 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 在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赔偿金的,是否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答: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1. 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 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答: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1.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

答:经营劳务派遣应该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1. 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和薪酬待遇如何确定?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动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1. 劳务派遣用工适用岗位的法律标准是什么?

答: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41.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有怎样的数量限制?

答: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1. 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会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工作地点;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经济补偿费用;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1. 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答:在协商一致,或被派遣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下情形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诸规定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用人单位能否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自派遣)?

答:《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进一步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1.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招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被派遣劳动者?

答: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答: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1.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如何支付?

答: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1.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违法收取抵押金、抵押物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用工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4.哪些争议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答:以下争议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四)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55.哪些争议作为人事争议案件处理?

答:以下争议作为人事争议处理: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人事争议。

5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范围如何划分?

答: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一)中央、省直驻肥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驻肥师级以上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

(三)跨省及设区的市的劳动人事争议;

(四)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

(五)认为需要处理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设区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上级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劳动人事争议。

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57. 劳动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劳动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被申请人注册信息资料;

(四)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六)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集体劳动(人事)争议除以上材料外,劳动者还需推举3至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58.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

(二)申请人单位组织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等;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五)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59.哪些仲裁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受理?

答: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受理:

(一)符合劳动、人事争议的受案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且材料齐全的;

(三)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

(四)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60. 哪些情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可以延期的情形。

61.哪些情形仲裁员应当回避?

答: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62.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案件审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仲裁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的;

(七)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中止仲裁审理的其他客观情形。

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63.申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需要哪些条件?

答:申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申领仲裁员证的人员,必须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四个条件之一。

(二)参加过省级以上组织的业务培训。申领仲裁员证的人员,应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之后,参加过省级或省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调解仲裁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必须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考核合格并聘任。申领仲裁员证的人员必须是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考核合格并聘任的,必须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逐级申报。单独以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报,人社部不予审核。办理后的仲裁员证必须加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方能有效。

64.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答: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6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哪些事项可以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答:(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66.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劳动者可以怎么办?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67.劳动保障监察如何确定管辖?

答: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68.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投诉?

答: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网络或直接到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69.劳动保障监察立案的条件和时限是什么?

答: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 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 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70.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如何处理?

答:对不符合上条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上条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上条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71.哪些情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答:(一) 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 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 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72.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多长时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答: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73.劳动保障监察的调查时限是多少?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74.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什么情形应当回避?

答:(一) 本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

(二) 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承办查处的案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 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7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 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 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 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五) 对事实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

(六) 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七)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7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检查时,哪些情形可以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答:(一) 当事人可能对证据采取伪造、变造、毁灭行为的;

(二) 当事人采取措施不当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

(三) 不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以后难以取得的;

(四) 其他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情形的。

7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应作出如何处理?

答:(一) 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 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 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也应当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78.什么情形下可以当场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

答: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处理)依据的,可以当场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或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场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限期整改指令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79.当场作出罚款处罚的,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答:(一) 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三) 填写预定格式的处罚决定书;

(四) 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或者盖章;

(五) 将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签收。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在2日内将当场限期整改指令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档联交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80.什么情形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当事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赔偿金或者征缴社会保险费等行政处理决定逾期不履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1.当事人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吗?

答: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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