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主要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审批

一般程序:指通用过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证件(文书)制作与送达、结果公开等。

审批通过的,发送核准批复。审批未通过的,发放不予核准批复。

(二)颁发、换发或注销经营业务许可证

《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233号)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涉及工商登记变更的,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涉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内容变更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告重大变更事项。

2.申请材料(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2.1公司申请(除说明申请事项外,还应当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适用先批后筹程序的,还应当承诺相关行政许可申请获批后到本次申领许可证之前,如果相关情况与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相比发生调整变化的,均已专门报告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

2.2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3经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证照样式(详见附件)

无收费、无年检、无培训

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服务对象,并通过现场领取、邮寄、公告等方式将结果(证件及文书等)送达。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窗口咨询: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一层

(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登录证监会官方网站行政许可栏目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

二十二、发布与实施日期

发布与实施日期:20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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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给孩子找一个负责任有爱心的保姆,他们会对您的企业负责.创业开公司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你也想要在成都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测绘资质新办、办理建筑资质入川备案、注销营业执照、注册个体工商户等业务,找四川海华企服公司就对了哦!成都南门办理公司股东变更有哪些注意事项?2022已更新(最新消息)

其实公司注册也并无小事,如果大意没有合理规避其中的风险,那会给公司日后的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注销或解散事由出现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那么到底如何进行清算?清算的流程有哪些?一、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那么,都有哪些坑是创业者们需要规避的呢?一、初创项目,应该选择哪种公司类型?公司类型有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等,分别有不同的性质和特征。②公司地址搬家了,需要做地址变更;③想要拓展你的业务了,需要

的;② 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的;③ 在在相关法律法规上,实质也是参照了公法债权的法理精神,即对于税收债权,是产生了,可以追征,对于罚款(对单位)在企业注销后,因为缺少公法债权中的债务人,所以不再罚款。三那么企业注销后,如何追征税款?企业注销中的企业,一般分为公司法人和个人独资、合伙两类。营活动中积累的全部财产独立支配的民事权利。而资本金就是指的公司注册资本,它是形成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基础。只有股东向公司进行投资,出资者才能享有出资者所有权和由原始出资在日后形成的增值财产的权利。出资者所有权的主体是出资者,即谁出资,谁就享有出资者所有权。六、注册资本在资产重组中维持充实的意义。由于公司

成都南门办理公司股东变更有哪些注意事项?2022已更新(最新消息)对于公司等法人因为仅以其财产负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公司以它的财产对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负责,而公司注销后,对于税收债权,由于是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所以公司要负责承担。件、硬件设施配备齐全,比如公司应该配备打印机、读卡器等,电脑应该安装财务做账软件等;7、业内口l碑比较好,选择代理记账公司也需要公司口l碑,口l碑好的公司,在税局和工商办理事情比较畅通。选择代理记账而不是会计1.专业性专业:专业记账机构采用会计人员负责更的业务范围,会计机构聘请的会计人员的整体素

设备等4.相关业务密码的交接:如纳税申报密码、社保公积金密码66都冒出来了,喜欢贪便宜的心里,想着原来这个行业这么深,习惯性的还还了一下价。前两年还送你一年,毫不犹豫就签了,然后没然后了。然后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问题,他们往往回复的是这个价格.间去培训专业人才了,同时还不担心培养好的人才流失。这样的话可以减少内部的人员管理,有更多的时间来开拓公司的业务。推荐阅读:《成都会计代理记账:新公司记账报税怎么办?》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了因为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导致公司解散之外,其他导致公司解散的,公司应在拟进行

我们做成这样已经算很不错了,你怎么还不知足呢,只是敷衍,有事,你要么你就加钱。纸公告通知、公告时间: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60日内公告。报纸级别:省级以上,一般先与当时公司登记机关沟通确认为宜。2、债权人申报债权和清算组登记申报时间: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备注:公司法185条五、提出并执行清算方案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不好意思,这是我身边的一个真实案例。我给你们解释一下什么叫互联网代理记账?说白了就是机器人在给你做服务;要么就是把服务的架构做成流水线一样,找一堆实习生上岗。更加好。与代理记账公司办理交接,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小公司在经

公司存续期间产生的税收债务,如果公司注销后仍然未缴纳,实质上该税收债务就是公司法规定的应清缴的税款。此,低成本的记账代理公司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只能聘请非专业会计人员为企业做会计,以保持自己在低成本竞争中的“优势”。但是,如果企业真的选择这种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财务委托,很容易导致会计处理不规范、账目混乱、记账错误、纳税申报错误等。在后续的会计处理过程中,会给企业的业务发展带来一系列风险,给企业造成很多而在该税款没有清缴的情况下,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公司股东以分回的财产抵缴税款。

定年度应纳税或退税,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有关信息,结算年度企业所得税。4. 处理税务异常或税务处罚有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时可能忘记纳税或逾期纳税,所以忘记纳税或逾期纳税可能导致税收异常和税收处罚,因此,有些公司不知道如何处理税收异常和对于大多数初创项目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常见的选择。虽然可以选择直接注册有限合伙企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这些形式不适合初创项目进行经营以及资本运作。的月度/季度财务报表和月度/季度税务纳税申报表2.

绝大多数的创业项目都是从有限责任公司开始的,这种公司形式有利于项目的经营,也有利于以后的项目融资。另外,人士由于身份的特殊性,一般情况只能申请注册外商企业。担。服务费很低。中小企业设立会计岗位,会计人员工资一般约200元,不包括四保险一住房基金保险费、福利费用,财务负责人工资高可达4000元,由会计师事务所记账,支付相当于一个或不到一个会计人员工资,可以享受多个会计人员的专业服务。代理记账那么重要,究竟如何找到一家靠谱的代账公司1、有公司的营业执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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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注销程序。那么,这些公司就只能进行一般的注销程序。1、如果但是,该类型的公司注册的工商流程比较复杂,而且拿了融资之后,不能选择在国内上市。因此,也可以选择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股权代持的方式来解决身份的限制。致很多企业的职能需求也越来越高,公司注册后投入运营的初期,为了能减少成本为,很多的创业公司会选择代理记账公司来完成财税记账等工作,那么代理记账公司的有哪些服务呢?代理记账能为公司提供什么服务一、代理记账服务业务:1.基本代理记账代理记账公司最基本的服务是代理记账报税,这里的代理记账报税包括基本记账和

为贯彻落实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发展与监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审批工作,促进我区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发〔2010〕49号)及新的监管要求,我办在《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申报指引(2014年版)》基础上编写了《广西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申报指引(2015年版)》,从发文之日起施行,原《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申报指引(2014年版)》同时废止。   
    请按此申报指引(2015年版)提交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的申报材料,未按此指引提交的,不予受理。

    广西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申报指引(2015年版)
    为规范全区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审批工作,明确申报要求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发〔2010〕4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市是指设区的市,所称县是指县、县级市。
一、申请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法合规经营。申报前的资本金运用、对外投资等各项监管指标连续12个月达到国家、自治区有关监管要求。拟转让股份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申请转让前应当进行注册资本银行托管、财务审计和接受所在地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公司不得转让。
(二)配合与服从监管。配合监管部门完成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或专项检查。对于监管部门下达过监管函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达到整改要求并由所在地监管部门出具整改验收书面文件。
(三)新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自获得正式《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变更股东,股份有限公司1年内不得变更股东。
(四)一次性股权转让比例超过5%的,须经市监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金融办审批。
(五)同一受让人历次受让股权比例累计超过5%的,须经市监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金融办审批。
(六)第一大股东是法人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份转让或增资扩股后原则上第一大股东必须是法人,且第一大股东要承诺全体股东真实出资并承担公司管理责任,对风险处置和代偿负责。
(七)股权转让要按资本金银行托管相关规定办理托管手续。
(八)增资原股东或新入股东的其他资格条件,参照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对股东资格条件的规定。
(九)自然人继承股权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
(1)市监管部门请示文(包括审查意见表、股东约谈记录、监管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2)市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报告(市监管部门在公司申请股权转让前1个月内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评价意见;
(3)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表;
(4)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5)受让法人和出让法人股东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8)受让人情况简介;
(9)受让人的资信证明材料(依照设立申请材料中出资人资信证明材料要求);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公司符合转让条件、受让人股东资格和股东资产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11)申报前最近6个月融资性担保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流水账单;
(12)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企业自查报告;
(13)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资本金托管协议;
(14)融资性担保公司所有债权银行的意见函;
(16)根据审查情况,自治区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市监管部门请示文(包括审查意见表、股东约谈记录、监管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2)市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报告(市监管部门在公司申请股权转让前1个月内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评价意见;
(3)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表;
(4)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5)受让法人和出让法人股东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8)受让人情况简介;
(9)受让人的资信证明材料(依照设立申请材料中出资人资信证明材料要求);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公司符合转让条件、受让人股东资格和股东资产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11)申报前1季度融资性担保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12)申报前最近6个月融资性担保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流水账单;
(13)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企业自查报告;
(14)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资本金托管协议;
(15)融资性担保公司所有债权银行的意见函;
(17)根据审查情况,自治区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市监管部门请示文(包括监管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2)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表;
(3)股权继承公证书;
(4)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会决议;
(5)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根据审查情况,自治区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市监管部门请示文(包括审查意见表、股东约谈记录、监管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2)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表;
(3)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增资股东情况简介;
(6)增资股东的资信证明材料(依照设立申请材料中对股东的资信证明材料的要求);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公司符合增资条件、增资股东资格和股东资产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8)申报前1季度融资性担保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9)申报前最近6个月融资性担保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流水账单;
(10)融资性担保公司所有债权银行的意见函;
(1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全额验资报告(含银行询证函,增资申请审核获通过后提交);
(13)根据审查情况,自治区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市监管部门请示文(包括监管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2)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表;
(3)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申报前1季度融资性担保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所有债权人名单);
(6)融资性担保公司所有债权银行的意见函;
(8)根据审查情况,自治区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将申请材料报送注册地监管部门,注册地监管部门对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对涉及事项进行核实。变更股东和注册资本涉及高管变更的,先由市监管部门核准其高管任职资格,其核准文作为市监管部门请示文的附件之一。
(二)通过注册地监管部门审查后,逐级将申请材料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金融办窗口。
各市监管部门需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查。经初审合格后,填写《变更股东(注册资本)审查表》,签字盖章后作为申报材料必备要件一并上报。
融资性担保公司要按照本指引申请材料目录准备相关上报材料,并按目录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所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备,目录中所列上报材料缺一不可。
申请材料使用A4规格的纸张,一式3份,各类材料之间应明显分隔。申请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印章或指模;材料封面应注明“××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申请材料”。
凡申报材料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一律作退回处理。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指引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解释和修改。《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申报指引(2014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样本)


一、 市监管部门请示文(包括审查意见表、股东约谈记录、
监管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其中,股东资格继承和减少注册资本不须提供审查意见表和股东约谈记录)
二、市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报告和非现场监管评价意见(股
三、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表
四、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五、受让法人和出让法人股东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股
六、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须提供)
七、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八、受让人(或增资股东)情况简介(股权转让或增加注
九、受让人(或增资股东)的资信证明材料(股权转让或增加注册资本须提供)
  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公司符合转让(或增资)条
件、受让人(或增资股东)股东资格和股东资产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股权转让或增加注册资本须提供)
    十一、申报前1季度经审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股东之间转让和股东资格继承不须提交)
十二、申报前6个月融资性担保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流水
账单(股东资格继承和减少注册资本不须提交)
十三、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企业自查报告(股权转让须提供)
    十四、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资本金托管协议(股权转让须提供)
十五、公司债权银行意见函(股东资格继承不须提交)
十六、股东承诺书(股东资格继承不须提交)
十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全额验资报告(含银行询证函,增资申请获批准后提交)
    十八、根据审查情况,自治区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一

关于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
××年×月×日我单位受理了××县监管部门《关于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文号)或《××融资性担保公司关于变更×××的请示》(文号)。经认真审核和调查,我们认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申请材料中的内容和涉及事项属实并符合(基本符合)我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事项的有关规定,建议同意××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事项。现将××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申请材料报送贵办,请予以审查批准。

附件:1.××市监管部门变更事项审查意见表(股东资格继承和减少注册资本的不提供)
3.关于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的监管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年××月××日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审查表
(公司名称) 出资额
(公司名称) 出资额
最近3个月融资性担保业务情况(单位:万元)
连续6个月银行存款余额(单位:万元)
截止××年×月×日公司经营情况(单位:万元)
投资 存入保证金 担保赔偿准备 未到期责任准备
监管工作 1.是否每月按期报送报表和资本金运用报告。
2.是否提供公司申报前连续6个月的银行账户流水账单原件。
3.是否各项指标连续12个月达到国家、自治区有关监管要求。
4.是否按要求进行注册资本金银行托管,托管账户的资金是否按要求管理。
5.是否对客户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股权设置 1.第一大股东是法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股份转让或增资扩股后第一大股东是否是法人。
2.股东是否有重复投资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资格审查 1.股东信用记录情况是否良好,信用报告的查询日期是否为申报前2个月,是否存在大额未偿借款。法人股东在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有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是否有贷款逾期记录,是否有未结民事诉讼案件或未履行的被执行民事案件,是否存在涉嫌“两虚一逃”的行为。
2.法人股东受理前最近2个月的银行存款日均余额是否不低于其出资额的50%;自然人股东受理前最近2个月的银行存款日均余额是否不低于其出资额的60%。
3.法人股东是否持续经营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受理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率是否低于70%,出资额是否超过受理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50%。自然人股东受理前最近2个月的个人债务是否低于其个人日均银行存款的70%。
4.自然人股东是否持有港澳通行证、普通护照。
5.股权转让是否按资本金银行托管相关规定办理托管手续。
原件查验 对×××、×××、×××材料的原件进行了查验,查验人是否在复印件上签名(或签章)。
申报材料 是否按照申报材料目录提交,材料是否齐全。
意见 1.提出审查时发现的问题或应当给予关注的事项。
2.建议同意××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申请。
3.我们对本审查意见书内容负责。

××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约谈记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0〕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意见的通知〉》(桂金办发〔2011〕25号)文件精神,我办约谈××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和受让人×××、×××,形成约谈纪要如下:
约谈对象:XXXX:职务
(一)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性担保业务、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开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股权转让(或增资)的原因。
二、受让人(或增资股东)基本情况
(一)受让人(或增资股东)的生长地、长住地以及家庭情况,持有护照和其他国家居留证、国籍情况。
(二)受让人(或增资股东)的工作经历和开办实体经济情况。
(三)受让人(或增资股东)对公司基本情况和监管要求的了解。
(四)新旧股东之间的关系(夫妻亲戚关系、朋友关系、生意伙伴关系)。
三、宣讲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禁止业务。
(二)公司注册资本运用的限制、注册资本银行托管内容。
(三)公司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要求。
(四)监管要求(变更事项的审批、报送报表时间、是否愿意接受注册资本银行托管等)。
(五)非法集资定义和处罚的宣传。

关于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股东
(注册资本)申请的监管及风险处置责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发〔2010〕49号)和《广西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申报指引》(2015年版)的要求,我办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进行了审查,并承诺如下:
我办愿意承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责任,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监管制度,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其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信息、报表数据上报工作。特指定××、××等两名同志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主监管人。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二

市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报告和

市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报告(市监管部门在公司申请股权转让前1个月内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评价意见。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四

××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会决议

××融资性担保公司于×年×月×日在(地址)召开第×届第×次股东会议,应到股东×人,实到股东×人。会议由×××主持,股东依照章程通过有效决议如下:
1.对变更具体事项的决定。
2.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受让法人和出让法人股东)

××公司于×年×月×日在(地址)召开第×届第×次股东会议,应到股东×人,实到股东×人。会议由×××主持,股东依照章程通过有效决议如下:
1、对具体事项的决定。
2、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六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七

××融资性担保公司章程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八-1

受让人(或增资股东)情况简介
(股权转让或增资时法人股东提交)

法人股东业务经营情况简介。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八-2

受让人(或增资股东)情况简介
(股权转让或增资时自然人股东提供)

注:1.护照号码、港澳通行证号码如无,请画斜线。
2. 持有别国永久居留证、加入别国国籍如有请填写国别;如无请画斜线。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九
受让人(或增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材料
(股权转让或增资时须提供)
一、境内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清单
(一)境内法人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清单
1.法人股东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电脑查询单。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股东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同意投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供职工大会决议)。
6.法人股东的信用报告。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并出具,查询日期为申报前2个月内。
7.法人股东申报前2年财务报表,其中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审计报告为带防伪标识的原件。申报筹建时间在下半年的,须提供经审计的上半年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有分公司的应当合并报表)。报告内容完整,含会计报表附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主要项目应有注释。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包括说明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收利息”等附注要列出其组成部分的明细往来单位(或个人)、经济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
(2)“委托贷款”等附注要列明受托银行、借款单位(或个人)、期限、发生时间及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附注列明其组成部分的明细。
8.如提交的法人股东财务报告出现经营情况大幅波动、净资产增长异常等情况的,需增加企业近几年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说明,并附纳税证明材料。
9.法人股东申报前2个月的银行流水账单。
10.法人股东承诺承担公司管理责任,对风险处置和代偿负全部责任的书面文件。
(二)境内自然人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清单
2.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并出具(查询日期为申报前2个月内)。
3.自然人股东申报前2个月内的无犯罪公证书(证明截至日期与出具日期一致)。
4.自然人股东配偶及相关权益人同意其出资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证明文件。
(1)个人银行账户资料。申报前最近2个月银行存款(银行卡)对账单或者银行出具的最近2个月的资金流水证明。
(3)股票、债券、交割单、对账单或证交所资金证明;
(4)拥有的公司股权。工商局出具的公司查询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境外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清单
(一)境外法人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清单
1.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日期为申报前2个月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机构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截至申报前2个月内的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2.法人股东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同意投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4.法人股东申报前2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法人股东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有分公司的应当合并报表)。报告内容完整,含会计报表附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主要项目应有注释。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包括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如法人股东的财务报告出现经营情况大幅波动、净资产增长异常等情况的,需增加企业近几年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说明,并附纳税证明材料。
6.法人股东承诺承担公司管理责任,对风险处置和代偿负全部责任的书面文件。
(二)境外自然人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清单
    1.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日期为申报前2个月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应当提供截至申报前2个月内的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2.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的银行资信证明(查询日期为申报前2个月内)。
3.自然人股东申报前2个月内的无犯罪公证书(证明截至日期与出具日期一致)。
4.自然人股东配偶及相关权益人同意其出资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证明文件。
5.自然人股东资产证明材料。参照上述的境内自然人股东资产证明材料。
三、其他社会组织参照以上规定提供资料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一)每位股东的材料须按照以上清单顺序排列,按照先法人股东后自然人股东的顺序,排完一个股东再排另一个股东。
(二)市金融办审查人必须查验上述资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一致”,签上审查人姓名。
(三)境外出资人申报材料非中文的,必须附有中文翻译。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十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公司符合转让(或增资)
条件、受让(或增资)股东资格和股东资产
(股权转让时受让人或增资时增资股东提供)

由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融资性担保公司符合受让(或增资)条件,受让人(或增资股东)股东资格和股东资产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受让(或增资)规定,不存在以借贷资金、集合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后附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以及签字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十一

申报前1季度经审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之间转让和股东资格继承不须提交)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有分公司的应当合并报表)。报告内容完整,含会计报表附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主要项目应有注释。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包括说明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收利息”等附注要列出其组成部分的明细往来单位(或个人)、经济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
(2)“委托贷款”等附注要列明受托银行、借款单位(或个人)、期限、发生时间及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附注列明其组成部分的明细。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十二

申报前最近6个月公司银行账户的流水账单
(股东资格继承和减少注册资本不须提交)

需提供融资性担保公司申报前最近6个月所有银行账户的流水账单。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十三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企业自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资本金运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合规经营情况、客户保证金的收取及管理情况、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情况、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情况。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十四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银行托管协议
(参考样本,股份转让须提供)

甲方:××××融资性担保公司
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的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甲乙双方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的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注册资本金托管协议:
一、托管账户、托管期限和托管金额
(一)甲方指定在乙方所辖分支机构开设注册资本托管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
从托管资金全额到达托管账户之日起至该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日止。
(一)托管资本金的使用范围:
1.融资性担保业务基础保证金、业务保证金、固定保证金(不含客户保证金);
3.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托管资金只能转账,不得提现,不得透支。
(一)在托管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足额划转托管资金。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托管账户的正常结算、对账服务。
(三)接受乙方对资本金的托管,同意乙方向监管部门报送托管账户相关信息。
(四)运用托管资金时,须向乙方提供注册地监管部门已予同意受理的相关报备文件。
(五)托管资金到位后,甲方与乙方在3个月内无法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甲方可向注册地监管部门提出将托管资金部分或全部转移到其他银行托管账户的申请。
(六)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信息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否则承担有此造成的不良影响及相关损失。
(一)凭注册地监管部门已予同意受理的报备文件执行甲方的用款指令,对甲方超出托管资本金用途以外的用款有权止付,并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
(二)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账户信息。在开立托管账户的同时,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开通监控账户变动的手机短信息或电子邮件服务。
(三)接受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部门对资本金托管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开展银担合作业务。对托管账户资金利率,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的,可单方提出申请并报请注册地监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托管协议、撤销托管账户,提前终止托管业务合作。
六、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上报当地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东资格继承不须提交)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十六

××融资性担保公司全体股东承诺书
(股东资格继承不须提交)

本公司全体股东已认真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了作为融资担保公司股东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监管部门印发的政策规定,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统计报表及财务报表等材料,主动接受和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
二、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保证验资后不抽走入股资金。按监管部门规定实行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银行托管的监管,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和管理机制,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切实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不断做强做大融资担保业务。
三、承诺不从事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贷款、受托投资、非法金融证券期货业务和非法集资等禁止业务。承诺不将投资人资金存入股东及关联账户,或运用投资人资金进行理财,不超担保业务包办投资人的投资行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损失和风险,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民事等相关责任。
四、承诺本次及今后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真实可靠,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在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及经举报查实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申请材料之十七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后的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合法审验后出具的全额验资报告。需提供带防伪标识的原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骑缝章。
二、附件应包括银行询证函和进账单;收购股权的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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