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通俗例子」留置权通俗例子

你好,律师!我之前有一个手表在修表工那里,我今天去取,他跟我说如果我没有带够钱的话,他就要行使留置权把我的手表留下,等我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再给我。我想问一下,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他有权留我的手表吗?

  • 你好,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修表工留置你的表后,您应当在不多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如果宽限期届满后,您不履行债务,他可以与您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他有权留置你的手表的。

  • 你好,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修表工留置你的表后,您应当在不多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如果宽限期届满后,您不履行债务,他可以与您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他有权留置你的手表的。

  • 你好!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实现方式就是留置债务人的财务。他是有权留置你的手表的。

留置是指依照经济合同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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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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