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怎么样?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以来,我国慈善信托备案数量连年增长,财产规模也不断扩大。仅2020上半年设立的慈善信托就有142单,超过年全年,资产规模达2.6亿元,在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那么,2020上半年我国慈善信托呈现哪些特点?与去年相比,又有哪些不同呢?《公益时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和研究。

慈善信托半年超2.6亿

根据慈善中国官网公开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共备案慈善信托415单。其中,2020上半年共备案慈善信托数量为142单,财产规模2.63亿元,信托领域涉及扶贫、疫情防控、教育等多项公益慈善事业。

从备案地区来看,上半年慈善信托地区分布不均衡。根据统计数据,上半年共有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有慈善信托备案。其中,数量最多的是甘肃省,兰州民政局以59单备案数遥遥领先。浙江省紧随其后,上半年共有17单慈善信托备案,其余地区的备案数则均为10单以下。数据显示,备案地区中西部、东部地区所占比例分别为40%、56%,而中部省份备案数量仅占4%。

从财产规模来看,上半年慈善信托七成在百万元以下,共99单,百万及以上慈善信托数量为43单,仅占30.28%。百万以下的备案中,八成为50万以下,其中10万以下共有15单,最低金额为1.6万元。

从备案期限来看,上半年慈善信托以短期为主。其中,近半数备案期限为5年及以下,永续期限所占比例为14.08%,而10年以上仅2单,占1.41%。短期效应仍然存在,主要原因为上半年超半数慈善信托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往往需短期体现成效。

而从慈善信托主体来看,首先,委托人以企业为主。根据统计数据,上半年委托人中企业占六成,其中既包括信托公司,也包括金融、房地产等众多其他企业。而社会组织、自然人及混合主体的比例分别为17.61%、9.15%、8.45%,行政部门为委托人仅1单。

其次,受托人九成以上为信托公司。其中,慈善信托数量最多的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达59单。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双受托人所占比例为7.75%,上半年尚未出现以慈善组织为单一受托人的情况。

最后,上半年慈善信托中,六成以上未设立监察人。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到,仅有33.1%的慈善信托指定了监察人,其中八成以上监察人为律师事务所,余下少部分则以个人、企业或社会组织为监察人。

受疫情影响,2020上半年我国公益慈善行业持续发力,慈善信托得到迅速发展,对比2019年的数据可以发现,2020上半年慈善信托呈现诸多新特点。

第一,慈善信托数量迅速增长,而财产规模有所降低。从统计数据看,2020上半年共备案慈善信托为142单,这一数据已超过2019年全年119单的数量。而从财产规模来看,2019年全年慈善信托规模高达29.35亿元,而2020上半年财产规模为2.63亿元,远不及2019年半数。此外,2020上半年慈善信托财产规模最高为3090万元,尚未出现亿级规模慈善信托。

第二,慈善信托备案地域分布不均衡状况继续加大。2019年慈善信托备案地区中,东部占比55%,西部占比34%,中部则为11%。而2020上半年的数据统计中,备案地区中西部、东部地区所占比例分别为40%、56%,而中部省份备案数量仅占4%。对比可以看到,西部地区虽然迎头赶上,但中部地区所占的比例在降低。

第三,信托目的转向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主。2020上半年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公益慈善领域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从数据统计来看,上半年142单中,用于疫情防控的慈善信托数量达82单,占比57.75%,远超扶贫、教育等用途。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上半年慈善信托五成以上被用于疫情防控。多元主体纷纷委托设立慈善信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从数据可以看到,疫情防控相关慈善信托总规模达1.45亿元,平均每单信托的财产规模为179.4万元。五成以上为百万元以下规模,规模最小为1.6万,而千万元及以上备案仅4单。

其中,全国18个省份共备案81单疫情防控相关慈善信托,其中,数量最多的为甘肃省,共备案39单相关信托。总体地区分布上,以东部、西部为主,中部省份的备案数量仅占6.17%。

从备案期限来看,疫情防控相关慈善信托以短期为主。五成以上信托期限为5年以下,永续及10年以上仅占10%。此外,无固定期限慈善信托数量占三成,这反映出疫情防控工作的灵活性。

再看信托目的,2020上半年81单疫情防控相关慈善信托中,35例未指明具体用途,余下46例则有明确的财产用途和受益方。其中有18单用于一线医护及后勤保障人员救助,14单用于防疫物资采购,6单用于定向捐赠医疗队,5单用于志愿者及公众保障,3单用于特殊群体关怀,包括资助运输司机、农民工和贫困家庭。

那么,疫情防控相关慈善信托落实情况如何呢?经统计,81单疫情防控慈善信托中,八成以上未在慈善中国网站中进行事务处理及财务状况披露,完成项目并公示的仅14单。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备案于兰州市民政局、以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受托人的 “光信善”系列慈善信托,对12单信托进行了资金运行情况公示,共落实316.68万元善款;中建投信托公示了2单信托,共40万元。目前,已公示金额约占疫情防控相关慈善信托总规模的2.46%。其他尚未进行公示的慈善信托项目,公益时报还将继续关注!

慈善信托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发挥的作用,既离不开慈善信托灵活性强、监督机制较健全等自身优势,也离不开公益慈善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但不可忽视的是,在税收优惠上,慈善信托仍存在明显的不足。

2020年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为疫情防控相关捐赠提供了多项税收优惠。而作为开展慈善事业的另一重要方式,慈善信托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一直没有具体落地措施。

但从长远来看,疫情期间慈善信托发挥的积极作用,将极大促进公众对慈善信托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发挥慈善信托的优势,提升企业与公众参与慈善信托的积极性。同时,每年都在增长的数据也表明,慈善信托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随着公众了解的日益加深、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提高,慈善信托的相关政策法规必然会逐步完善,其机制体制也将不断优化,助力公益慈善事业迎来新发展。

原标题:《2020年过半,慈善信托上半场表现如何?》

从比尔.盖茨到扎克伯格,全球富豪为何如此热衷慈善信托呢?
全球首富、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表示,他个人财富的95%都会进入盖茨基金会,用来促进全球卫生和教育领域的平等。此外,盖茨基金会还吸引了股神巴菲特,他每年都会对盖茨基金会进行巨额捐赠。
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年纪轻轻也宣布将捐出持有股票的99%用于慈善事业。
和扎克伯格一样,马云、马化腾也纷纷捐出股权、股票,用于环保、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慈善领域。李嘉诚基金会至今捐款已逾200亿港元项目遍及全球27个国家及地区,主要专注于支持教育和医疗项目。
热衷于慈善事业的富豪们,往往都是慈善信托这种运作方式来实现的。那么我们有必要先行了解一下什么是慈善信托,它又是如何运作的?
“慈善信托”的前世今生
慈善信托制度是在英美法系背景下诞生、成熟起来的。随着信托制度用于公益慈善事业被各个国家所了解,用信托的方式开展公益慈善逐渐获得更多国家的认可,也使得这种实践从英国走向了世界。
但是,对于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慈善信托的运作模式和运作流程并不为人熟知。事实上,相较于欠缺规划的社会捐赠而言,慈善信托无论从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还是从可持续上都远胜于一窝蜂似的单个项目盲目捐赠。同时更是杜绝了普通社会捐赠信息不公开、收支缺乏监督等严重弊端。
成立慈善信托,三方不可或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其中,委托人包括法人机构、社会团体、高净值家族、普通家庭、普通老百姓,不过普通老百姓理论上有成为委托人的权利,但是要想实施多少显得不切实际。受托人可以是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也可以二者担任共同受托人。慈善信托的受益人则是不特定的社会大众或者贫困的人群。下面就为大家揭开慈善信托运作模式的神秘面纱。
“比尔和梅琳达信托”运行机理
2000年比尔·盖茨将个人所有的580亿美元资产捐献,成立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简称盖茨基金会)。自2006年开始,盖茨基金会正式转变成双重的实体结构,一个是基金会,另一个是比尔和梅琳达信托。基金会有权向信托索要任何其财产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公益活动,而基金会作为慈善受托人的存在价值,就是管理信托资产,并且把资产收益转交给基金会,由基金会达成慈善的目标。
基金会的运营通过两个互相独立的结构实现比尔与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和比尔与梅琳达·盖茨信托基金。这两个实体均为慈善信托形式的免税私人基金会,基金会负责“花钱”(慈善事业运营、资助慈善项目)信托基金则负责“赚钱”(盖茨夫妇与巴菲特捐赠本金的投资管理)。信托受托人为比尔·盖茨夫妇,受益人为基金会。
提起盖茨基金会,就不得不提他的好友同为亿万富翁的股神沃伦.巴菲特,巴菲特的礼物让基金会资产翻倍。20066月,巴菲特宣布将440亿美元股票中的85%投入基金会。天上没有掉馅饼的礼物,盖茨基金会的运作模式才是巴菲特选择其作为捐赠对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投资的眼光来看待慈善事业合理投资高额回报部分收益用于慈善,剩余收益和本金继续投资。
比尔盖茨梅琳达基金会双侧结构
商界大佬涉水慈善信托领域

国外的商界大佬们选择慈善信托作为自己做慈善的模式,其实我国的大佬们也逐渐开始了在该领域的尝试。早在2014年,阿里巴巴的两位创始人马云和蔡崇信宣布,设立两只慈善信托基金。基金将着力于环境、医疗、教育和文化领域,地域涉及中国内地、香港和海外。该基金来源于他们在阿里巴巴集团拥有的期权、总体规模为阿里集团总股本的2%。根据市场对阿里集团美国上市后的估值,基金规模在20亿至40亿美元之间,堪比我国中西部地区一个地级市一年的财政收入。
2017年,美的创始人何享健公布了捐赠60亿元的慈善计划。其中,何享健捐赠了1亿股美的集团的股票(市值43亿元),设立和的慈善信托;还捐赠了20亿元现金,设立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其中5亿元设立慈善信托,用于顺德社区建设,余下15亿元分别捐赠给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等5个慈善会,由专业的公益慈善机构负责慈善项目的规范运作。
国内富人们之所以动辄几十亿上百亿地投入慈善计划,也是看到了中国相关配套法律也在逐步完善。从2001年《信托法》的公益信托到2016年《慈善法》的慈善信托,公益慈善信托有了明确的进步。《慈善法》不仅确定慈善信托由民政部门主管以外,还基本解决了慈善信托运行的法律要件。慈善法颁布了,国内慈善信托也就可以有法可依。捐赠人也不用担心我的钱不见了。
对于富人们而言,进行财富捐赠或许只是他们的目的之一,他们更希望慈善财富保值增值,并按其意愿持续行善。于是,富豪们才如此青睐这种财富的高阶玩法——个人基金会+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高阶玩法的奥妙之处

比尔、梅林达盖茨慈善基金会,是全世界最大、操作最透明的私人基金,截至 2009 年底,基金捐赠规模达335亿美元。基金会有三个受托人:比尔盖茨,梅林达盖茨和沃伦巴菲特。
但是为了保持慈善基金的资格,基金会每年至少必须捐出其资产的5%也就是说每年起码得捐掉 15 亿美元。在这方面你必须得肯定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人格魅力。

当然,话又说回来了,任何举动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背后总有潜在的动机,即使是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也不例外在国外,富人捐赠巨额财富一般是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有关。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把赚钱作为上帝赋予他们的责任,但同时又相信富人进不了天堂。  
除了坚定的宗教信仰之外,富人们捐赠巨额财富,与我们普罗大众一样,是不喜欢交税。巴菲特自己曾透露,他每年缴给政府的个人所得税比他的秘书还要少。
慈善信托的一个显著优势是税收优惠,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富豪选择慈善信托作为财富传承的手段。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慈善信托资产增值的部分免收资本利得税。
2)可获得部分所得税抵扣。
3)减免遗产税。富豪们在进行财富传承规划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规避高额的遗产税。
不喜欢缴税这一点,从比尔·盖茨基金的类别上得到了印证——非经营性慈善基金会。就适用了美国国税局为富人制定的一条税法条律,普通收入者永远无法触及。这个条例是 501c3)条款。根据此条款,美国富翁建立的非经营性私人基金,可以完全免税。
既免除重税 又获得社会声誉

众所周知,比尔·盖茨拥有的绝大部分财富是微软的股票,据福布斯全球富豪榜最新的数据显示,盖茨的财产已经超过了1000亿美元。百年之后,如果他将财富作为遗产传给儿女,按美国法律需要缴纳遗产税。税率多少知道吗?50%上下!当以转移产权生效之日的收盘价来核算税额,当日纳税。也就是说,按1000亿计算的话,在他的儿女接受遗产的当日,必须缴纳500亿现金的遗产税!
比尔·盖茨哪有这么多现金,他也无法出售股票。按照惯例,大股东出售股票必须经由董事会同意。如果比尔盖茨一意孤行,为了儿女抛售股票,那么微软的股价就将狂跌,变成垃圾股也是可能的。那么他的儿女所持有的股票还有何价值?聪明的做法,就是把股票转赠给一个以他命名的基金,进而可以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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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外立法实践来看,慈善信托往往是作为慈 善法律制度架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而被纳人慈善法典或相 应的成文法中予以规定。我国慈善法也将慈善信托纳人进来,单设一章,并对慈善信托作了完整明确的定义。第一,慈善信托的设立必须基于慈善目的,这是慈善 信托最基本的特征。
那么,慈善目的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慈善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 的下列公益活动:(1)扶贫、济困;(2)扶老、救孤、恤 病、助残、优抚;(3)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 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4)促进教育、科学、文 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5)防治污染和其他公 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6)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 活动。
据此,慈善信托在开展活动时应基于以上慈善目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对慈善信托财产私分、截留、侵占 或挪用于其他用途。从慈善法第三条所列六项涉及的范围或者领域来看,与信托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所以,慈善法规定的慈善目的与信托法规定的公益目的也是基本一致的。
第二,慈善信托的受益人是非特定的,这是慈善信托 区别于其他信托的一个重要特征。通常,民事或营业信托 在设立时必须确定具体的受益人。而慈善信托的受益人则是不特定的,信托文件仅载明受益人的资格条件,由受托 人根据所确定的条件选择确定,而不是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具体指定的。
例如,某人设立一项慈善信托,目的是资 助本地区低保家庭的学生,虽然受益人的范围是确定的,但最终获得信托利益的学生却并非指定的。这样规定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利益输送。当然,尽管受益人是不特定的,委托人依然可以规定或者限定受益人的人数,甚至受 益人享受的信托利益的数量。
第三,与其他信托相比,慈善信托的设立要求更为严 格。一是设立程序更复杂。慈善信托除了和其他信托一样 需要书面签订合同确定有关信托的各类事项以外,还需要受托人在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信托文件向受托人 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不进行备案的,不享受税收优惠。
二是对受托人的要求更高。在民事或营 业信托中,凡符合信托法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都可以成为受托人。慈善信托则由于 涉及fe会公益,所以对受托人的条件作了限制,委托人仅 能指定其信赖的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三是特别设置了监察人制度。
由于慈善信托的受益人在获得信托 受益权之前是非特定、不明确的,与委托人没有利害关系, 因此民事或营业信托中受益人对受托人的监督在慈善信托中很难实现,为弥补受益人监督的“缺位”,慈善信托设 置了信托监察人,对受托人管理信托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慈善信托目的的实现。
第四,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 立。信托财产所有权与民法上的一般财产所有权不同。就 一般财产而言,所有权人可以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而信托财产权的法律性质较为特殊,信托有效 设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其他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托目的。
对委托人 来说,丧失了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该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其自有资产。对受托人来说,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占有、 处分,但是不享有收益。对受益人来说,则取得了信托收益的请求权。若委托人或受托机构解散、被撤销或破产, 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这样就能保障受益人不因委托人、受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其享有的对 该信托财产的权利。
总的来说,慈善信托既不同于捐赠、慈善财产使用等 一般的慈善行为,也不同于具有完整组织结构的慈善组织。 相较而言,慈善信托具有其他慈善组织形式难以比拟的制度优势。首先,慈善信托无需申请法人登记,也不需要专 门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工作团队,运营成本低。
其次,慈 善信托财产独立性强,具有更多专业化的财产保值增值方式,更能实现捐赠人的意愿。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发展 初始阶段,需要鼓励更多的民间力量、特别是先富群体参与进来。慈善信托会鼓励和吸引越来越多的富人做慈善。 因此,在制度设计时,既设置完善、严格的慈善法人组织,又设置简便、灵活的慈善信托,这样就能各自发挥自身优 势,更好地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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