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出租车公司有没有公司标志有没有穿着装,个体出租车公司是不是要和正规公司统一?

济宁市,是位于山东省西南部的地级市,国家森林城市。市区人口近八十万,有正规出租车1561辆,其中个人所有的1261辆,公车公营的300辆。

济宁市的哥的姐们个人全款出资购买的1261辆出租车,分别委托服务于七家出租车公司。虽然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营业执照,都是个人的名字,但多年来仍然被各家出租车公司剥削掠夺。公司收了管理费,却不给车主认真提供服务,而且还收取高额的风险抵押金,车辆转让费,还借车辆更新和垄断保险购买的机会,盘剥车主钱财。

车主们的出租车,这些年一直在打着顶灯广告,但巨额的广告费收入,车主们一月只能得到20元的洗座套钱,剩余的,都被公司独吞了。车主们去质问,公司和交通局相互推诿不给解决。

2017年,济宁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出台了济政办[号文件,鼓励个体户自己组建公司。于是,济宁市七家出租车公司的五六十名车主们联合起来商议着,带车入股,组建一家车主自己当家做主的出租车公司,一车一股。上车是车主,下车是股东,不再被空壳公司压榨剥削。

于是,这数十名车主们联合出资,于2018年11月份在济宁市工商局注册了“济宁市新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推举了德高望重处事公道的的姐程女士做了法人代表,经理。并租赁了办公场所,办理了营业执照,开立了公司存款账户。

得知消息,更多的济宁出租车主纷纷表示,如果新的出租车公司能顺利成立,大家都会加入。大约有二三百名车主,有加入新公司的意向。如果组建了数百辆个体出租车规模的出租车公司,那么每个车主一月缴纳的管理费,可能只有50元左右。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新成立的出租车公司,营运车辆,办公场所和营业执照都有了,就差一个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这个公司就算手续齐备,可以运营了。但是,车主们到交通局申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却遇到了重重阻力。有关领导表示,新程出租车公司的停车场地太小,不够申办条件。

无奈,几十名车主只好又花费了三万元,租赁了有更大停车场地的办公地址。但是,此次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又借口公司的车辆行驶证和营运证都在个人名下,不在新程出租车公司名下,而不给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真是岂有此理。济宁的上千名车主经过多年的维权奋斗,才把自己出资购买的出租车的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从公司名下改为个人名字,现在怎么能又改回去呢?

但是人家济宁交通局就是这样任性,就是不给你办理经营许可证。

2019年1月25日,新程出租车公司向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济宁市交通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济宁市交通局撤销其做出的不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并给新程出租车公司做出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但是,2月13日,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却给新程出租车公司下发了一份《行政裁定书》,认为《不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是济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做出的,新程出租车公司只能对济宁交通运输管理处提起诉讼,而不应该将济宁市交通局做为诉讼主体。而驳回了新程出租车公司的起诉。

但是,新程出租车公司的法人代表程女士等人认为,交通运输管理处,只是交通局下属的二级机构,完全听命于交通局。如果交通局领导认为应该对其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管理处一定会照办。况且,同样是济宁市下属的泗水县,车主们也在之前组建了一个九鼎出租车公司,同样是得不到交通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奈将泗水县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经过二审最后胜诉了。

于是,2019年2月14日,新程出租车公司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发回重审。

个体出租车主注册出租车公司,为何会如此艰难,阻力重重?国办发[2016]58号文件明确指出,鼓励个体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济宁市济政办[号文件,也鼓励个体户自己组建公司。而在下面,为什么就得不到贯彻执行?个体出租车主组建公司,究竟动了谁的奶酪?

济宁个体出租车人此次组建自己的公司,能不能成功,法院能不能依法审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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