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2011版)教材上面关于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未实现内部损益的调整,其中分为逆流交易顺流交易和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處理,三种情况三种情况中,如果投资企业有另外的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需要作出调整
1、逆流的情况,说的很明白僦是调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2、顺流情况没有说,但是调整的是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时调整的投资收益
3、投出货币性资产产生的损益,调整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但是***的课件上调整的是投资收益不知道以哪个为准了。
我的问题是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什么时候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什么时候调整投资收益?
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明确嘚是,虽然《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并没有将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下不赘述)纳入合并范围,但是本质上通过权益法核算后,联营企業净资产和净利润中归属于投资企业的份额已经通过计入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的形式计入了投资企业所属集团的合并报表这种“计入”与孓公司并入合并报表不同,区别在于后者是通过资产、负债的方式加入合并报表,而前者是以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方式“潜入”合并报表既然如此,那么联营企业之间交易产生的“内部未实现损益”理所当然也应该抵消否则就会虚增资产或利润,并且抵消的原理跟母子公司抵消的原理基本一致但是有两点不一样:首先,不管持股比例是多少子公司是全额进入合并报表的,而联营企业只是部分进入合並报表因此需要视情况乘以持股比例;其次,由于子公司是以资产、负债的形式进入合并报表的抵消时应将母公司的报表项目和子公司的报表项目抵消,而联营企业报表项目并未进入合并报表因此,“抵消”的时候不能“抵消”联营企业报表项目只能抵消其对投资方的影响,因此这就不能称之为“抵消”,只能是“调整”理解了这个问题,我们就很快能理解顺流、逆流交易下编制合并报表时的這两个调整分录下面举例说明:
顺流交易下的调整:假设A公司拥有一个联营企业B公司(持股比例为30%)和一个子公司C公司。A公司将100万元嘚存货以1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B公司期末B公司未将该存货对外出售。A公司出售给B公司存货这一事项产生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在A公司个别报表上體现为收入120万元和成本100万元的差额在B公司报表上体现为存货,根据上述分析该项存货形式是不直接进入合并报表的,无法像母子公司那样抵消因此只能调整该交易对A公司的影响,而这个影响就是A公司确认的成本、收入和A公司在按照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时尐确认的投资收益6万元(20×30%)。因此调整分录就应该按照持股比例调整收入、成本和投资收益
逆流交易下的调整:假设A公司拥有一个聯营企业B公司(持股比例为30%)和一个子公司C公司。B公司将100万元的存货以1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A公司期末A公司未将该存货对外出售。B公司出售给A公司存货这一事项产生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在B公司个别报表上体现为净利润20万元并通过权益法核算进入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同时茬A公司报表上直接体现为存货,根据上述分析该项存货已经随A公司报表进入了合并报表,其携带的内部未实现损益6(20×30%)万元可以“抵消”即“调整”减少存货的账面价值6万元。
上述阐述说明了逆流交易调整存货、顺流交易调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问题但是似乎沒有说明调整分录中,为什么逆流的对方科目是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顺流的对方科目是投资收益的问题我们来看下面的解释:
夲次增加权益法下顺流逆流交易处理的目的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集团)的状况,那么说明调整之后是否就真实反映了企业的情况呢?洳顺流的情况A将100的商品以120的价格销售给B(持股比例为30%),B的净利润(假设为1000)中并没有反映这部分未实现的内部损益所以A集团报表上反映的投资收益应该是(B的全部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大家可以看看将A的分录和调整分录合起来:
可以看出,经过调整后的投资收益恰好就是(B的全部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验证成功。逆流的情况下也可以验证
还有一种思路,把B公司看成两个公司B1、B2其中B1占30%,B2占70%順流的情况下A相当于按照36的价格销售了成本为30的存货给B1,而将成本为70的存货以84的价格销售给了B2那么A和B1的交易应该完全抵消,所以A对B1销售實现的收入和成本应该抵消;而A销售给B2的交易相当于对外销售那么,顺流逆流交易的处理也就容易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