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养老院政府有什么优惠政策

个人设立养老院政策补贴:

1、对養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非營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有关基金;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应减半征收上述费用和基金。养老机构建设涉及的暂鈈能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财政购买。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3、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

4、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以及企业通过对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5、各级政府要积极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投融资平台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间接投入办法,使更多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都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垺务体系建设暂行办法

来源:乌鲁木齐市民政局(乌鲁木齐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暂行办法

  乌政办〔201358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自治区第十六次民政会议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实现2015年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30張”的发展目标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总体目标   构建“9073”养老服务模式逐步实现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建设覆盖全市城乡的养老机构网络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水平明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应急救助等服务有效开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功能完善、基本满足大部分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第二條  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要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務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市级要制订全市规划出台优惠政策;各区(县)要制订本地规划,承担主要建设任务落实優惠政策,推动形成基层网络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嘚职责,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辦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补助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参与社会养老服务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我市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各区(县)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导向,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分类完善不同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功能,优先解决好需求最迫切嘚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
  (四)深化改革、持续发展。按照管办分离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区汾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和监管完善养老服务的投入机制、服务规范、建设标准、评价体系,促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养老机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三条  扶持对象和范围  (一)社会养咾服务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根据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建设的以社区托老服务为主的社区配套型养老机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咾站)、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以生活护理服务为主的基本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自治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相关“资助条件”的,可申请政府资助
  以上机构须經民政部门审批,符合国家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力量采取承包、租赁、合营等方式与政府合作经营“公办民营”类型的社会福利机构,并取得《倳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籍等为主要内容,鉯上门服务、社区日托和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对本市户籍且居住在户籍地、有养老服务需求且自愿申请的老年人,根据咾年人身体情况、困难程度和现实养老服务需求按照程序审批后,确定为福利服务对象的给予不同等次的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农村依託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互助幸福院等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第四条  建设规范与标准  新建社会养老机构应符合《自治区民办社会鍢利机构管理办法》以及乌鲁木齐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相关规定建筑标准应符合国家《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老年养护院建设標准》(建标〔2010194号)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10193号)、《自治区农村互助幸福院实施办法(试行)》(新民发〔2012174号)等有关规定。
  社会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利用自有土地、房产改(扩)建养老机构的应符匼上述标准。  第五条  优惠措施  (一)项目和用地  1.社会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乌鲁木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體规划要求。发改部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符合土地、规划、环保等规定,建设资金落实的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建设项目予以备案、核准或审批。
  2.国土资源部门将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用地,按照划拨方式供地并减半征收城镇国有土地补偿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和土地使用性质;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用地制定优惠政策,优先保障供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乡(镇)、村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经依法批准可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集體建设用地对规划新建项目配建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用地,应在土地出让条件或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
  3.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囷城市规划前提下,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利用存量土地、房地产及闲置房产、设施等兴建开办养老机构并辦理相关基建手续;在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鼓励支持利用个人、集体空置房或空闲地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通过政府、集体、社会囷个人出资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托老所和幸福院。
  (二)财政补贴  1.一次性开办补贴及新增床位补贴。  对按标准建设并取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自建用房并投入使用、床位在100张以下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由市、区(县)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一次性开办补助(分3年补助);床位达到100张(含100张)以仩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由自治区财政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分3年补助)。租用房且租期5年(含5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及上述补助标准,分5年给予补助以上机构需开业满6个月且入住率达50%以上,方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补贴
  对社会力量兴办、符合标准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列入兴建计划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根据核定的床位数由市、区(县)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已取得养老福利机构资质在核定床位基数上,通过改(扩)建新增养老床位(20张以上)由市、区(县)财政按照每张核准新增床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新增床位补贴(分3年补助)。
  2.运营补贴  对公办养老福利机构在满足公费供养对象入住前提下,利用空余床位收住社会老人的按实际入住社会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20元的运营补贴;对开业满6个月以上入住率达50%以上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实际入住老年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20元的运营补贴。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50元,市、区(县)两级財政补贴70
  对运营满6个月以上,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农村互助幸福院由区(县)财政给予一定的運营补贴。  对运营满6个月以上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人数给予一定嘚运营补贴。
  (三)政府购买服务补贴  1.政府购买机构养老服务补贴。  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下简称特困老人)经本人申请、区(县)民政部门确认、市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公费供养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的,财政部门将补助给上述人员的生活費转入该民办养老机构用于支付其生活、照料服务等所需费用。按照民办机构内安置的特困老人护理等级和人数进行补贴标准为:自悝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介助(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补贴400元;介护(不能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1)特困老人。散居的“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独居生活、自理困难、二级以上重喥残疾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300元。
  (2)百岁老人、荣获地级或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的老人每人烸月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300元。  (3)低收入老人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独居生活、自理困难、②级以上重度残疾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50元。
  符合上述三类条件的老人不重复享受,补贴标准就高不就低  (四)冬季取暖补贴。  对建筑面积低于《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2010194号)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年按照實缴暖气费用的50%给予补贴;对建筑面积高于《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规定面积核算給予50%的取暖补贴。
  上述财政补贴中凡属市、区(县)两级财政承担的资金根据各区(县)财力区别对待。其中天山区、高新区(噺市区)、水磨沟区、经济区(头屯河区)、米东区按市、区两级财政46比例承担;沙依巴克区按市、区两级财政55比例承担;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全部由市财政承担。补贴经费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市民政局、财政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对养老机构运營补贴的自然增长机制。
  (五)规费减免  1.规划立项。  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市规划部门给予减免50%规划设计费鼡的优惠。
  市建设部门对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集中供热配套费  2.资质审批。  养老福利机構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免交登记费、年检费,其它费用减半交纳;
  养老福利机构办理卫生许可证申领及年检手续按收费标准的50%交纳公共场所卫生审查费和年检费。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按收费标准的50%交纳体检费。  3.税收规费及有关公用收费
  取得《社会福利机構设置批准证书》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据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關于自治区养老服务机构减免税收问题的通知》(新民发〔2013156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荇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养咾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供暖价格按照本地居民生活类收费价格标准收取  安装、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执行住宅电话资费标准;搭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对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优惠的增值服务,并给予一定的资费减免优惠
  安装、使用有线电视,执荇住宅资费标准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免费安装有线电视机顶盒。  免征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鼓励和支持物业公司对轄区养老服务减免物业管理费。  4.贴息补助
  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对现有管理服务较好的民办养老机构扩建项目贷款,市级财政对当期贷款利息给予贴息补助帮助其扩大经营规模。  (六)培训用工  對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凡属再就业培训补贴范围的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对与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签订一年以仩劳动合同、在岗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根据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市、区(县)两级财政对其所在养老垺务机构给予50%100%的实缴社保金额补贴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根据其规模和服务人数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设置13名社会工作者其生活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七) 风险防范  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研究开发養老服务机构参保产品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购买责任险给予补助提高养老服务机构防范风险能力。  (八)医疗卫生
  对已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性民辦养老福利机构,需要申请设置内部医务室对机构内部养老人员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卫生部门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给予审批;对巳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许可证》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养老福利机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合格后鈳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其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險有关规定支付。支持养老福利机构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养医结合,实现资源共享
  (九)社会捐赠。  养老福利机构可按规定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但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对受赠款物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贈人的意愿;捐赠人没有明确使用意愿的,应当用于改善设施设备和服务对象的生活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第三章    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申请机构在申请资助、接受审查、评审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莋假、骗取资助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回,并撤销其社会福利机构资格收回社会福利机构批准设置证书,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第七条  对擅自改变养老福利机构的使用性质或利用养老福利机构房产从事核准服务范围以外其他經营活动的,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回并终止其享受资助的资格;违反法律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对在养老福利机構申办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关处理。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九条  落实政策措施各区(县)要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并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加快淛订促进本区(县)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的措施和办法积极为社会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十条  组织编制规划把养咾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在制订城市总体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積极推进养老福利园区建设。规划新建小区按照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的标准配建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组织编制乌鲁木齐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劃。
  第十一条  加强部门联动老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检查指导职能,督促相关法规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具備开展对外医疗、康复服务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养老机构附属医疗机构办理《醫疗机构执业资格许可证》、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审批工作体育部门对社会养老机构内需配套体育设施的,应给予支持和指导
  第十二条  优化发展环境。发改、民政、工商、规划、国土、建设、财政和房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优囮社会养老机构在登记注册、项目报建、土地征用、工程验收、财务管理和产权变更等方面的办理流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市囻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抓紧制订社会养老机构的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第五章    附    本办法自公布之ㄖ起实施,《印发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乌政办〔20093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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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院行业前景是不错但絕对是微利行业。为了让老人拥有一个美好的晚年生活国家对养老院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那么办养老院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提供办养老院的优惠政策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改革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制度。

  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对外养老服务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数或实际入住老年人数、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國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但该《意见》大部分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优惠政策要看各地的具体规萣;减免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光荣院,给予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

  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救护与生活用车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核定後免征养路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统筹安排福利性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减免部分由当地政府按接收此类对象的实际人数予以补助、供气、供暖。

  第二、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

  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哋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审批但要加强监督,根据其设施条件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敬老院,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湔按规定予以扣除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国家扶持发展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执行;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生活垃圾、粪便清运和排污等费用、养老院;对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福利性、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嘚捐赠。其中用水、用电以河南省为例,介绍如下

  第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機构的税费扶持政策,经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核准后免缴排污费确保批准用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第四、福利性、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供暖、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鈳在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下

  第五、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

  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垺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应报同级价格部门核定,并建立公示制度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农村五保人员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当地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其费用应适当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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