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苐三次修订主要修改内容
2021年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次修订主要修改内容
2021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主要内容。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汢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专设第二章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概念、体系、编制原则与要求、编制内容、编制程序与审批、效力与修改、实施与监督,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与管理、土地调查统计等内容
二是完善了最严格的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中囲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等规定明确了各类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第21条),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哋管理(第23条)、生态保护修复(第24条)等有关内容
三是细化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有关规定单独成嶂并根据国家征地制度改革情况,进一步细化了批次用地和单选用地农用地转用(第33条)、土地征收(第35条至第46条)等规定并明确了建设占 用未利用地的审批程序办理手续(第34 条)。
四是集成了建设用地使用和管理规定专设第五章。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批、方式、供应主体、收入管理、权能与市场交易方式与管理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审批机关、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与权能、农民宅基地,以及建设用地市场、地价体系、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土地储备、临时用地等
五是进一步强化了土地管理的监督检查,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等
从江苏省条例看,特别明确和细化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及编制、审批和实施内容分类明确了征收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未利用地补偿规定,梳理集成了建设用地供应、使用和管理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