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的单位每月是否要网上申报当月的汇缴清册?
2018年9月17日后开通委托收款缴款方式的单位无需确认申报汇缴清册。系統在托收日自动划款完成单位当月的汇缴业务。
少数单位在此之前开通委托收款缴款方式时“每月汇缴需要确认”功能选择“是”的(该功能现已取消),目前仍需每月于托收日前登录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网上业务系统确认申报若不确认申报,系统无法在托收日完成繳款
为方便办理,建议单位将“每月汇缴需要确认”功能由“是”改为“否”变更步骤如下:
登录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网上业务系统後,点击页面左侧菜单栏“公积金”选择“单位信息管理”中的“单位信息变更”,进入单位信息变更页面在“委托收款信息”中的“每月汇缴需要确认”中将选项“是”改为“否”,点击“确定”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阅读弹出的提示后点击“确定”,系统显礻“业务办理完成”变更结果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