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王福社区副主任丁翠在哪个办公室

原标题:冬至前后无城镇发布遷坟公告,涉及多个村庄!

因无为县城市建设需要在无城镇棚改项目范围内的坟墓需实施迁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位于无城镇泰山社区泰山头官镇村关东、关西、日新、合兴、卫星自然村,七里村下东、下西自然村东河村新东、新西自然村,檀樹社区何庄、季黄自然村王福社区晏公圩、龙头自然村所属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都需迁出到无城规划区外。

二、迁坟时限:请上述地域范围内的坟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冬至前后)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的,一律作为无主坟墓处理

三、迁往地点:自愿选择紅庙镇青龙山公墓或石涧镇营盘山陵园。

四、补偿标准:在规定限期内自行迁移的给予补偿标准为:自己选地迁移的补1150元/座,迁至红庙鎮青龙山公墓或石涧镇营盘山陵园的补600元/座

  • 棚改迁坟户必须服从红庙镇马泽村、石涧镇营盘山陵园管理处的统一管理;
  • 棚改迁坟户一旦選择好迁坟地点及墓穴,在冬至期间必须迁坟如果所选取的墓穴在冬至期间没有使用,则选取的墓穴作废由政府收回另行安排;
  • 因为圊龙山公墓、营盘山陵园墓穴数量有限,迁坟按照先迁先选的原则如一处公墓墓穴已经用完,其他坟墓必须迁往另一处公墓

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下述附表地域及已列入征地计划范围内葬坟建墓,违者自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请下述附表地域范围内的相关坟主茬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前到坟墓所在自然村工作组办理迁坟登记及补偿手续。

敬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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