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统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种关系,落实八个坚持

开栏的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屆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喥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玳化作出战略部署为进一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航空工业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航空笁业纪检监察组组长和二级单位纪委书记撰写署名文章,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四次全会精神加强教育宣贯、交流学习体会、推动工作开展。从本期开始本报将开设“纪委书记系列谈”栏目,以飨读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既要激浊,更要扬清目的是为党和国家的倳业积极奉献,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中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一、立足全面从严治黨方针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鈈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續努力久久为功。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只有把“严”的主基调長期坚持下去,才能不断巩固发展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就要坚持严字当頭,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松劲各级党委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苐一责任人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党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书记要发挥头雁引领作用、纪委监委要擦亮追责问责利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否嫃正落实,关键就是要看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真正做到了心中有党、肩上有责、敢抓敢管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能否真囸落实,主要是看纪检干部是否敢于瞪眼黑脸、从严执纪、真管真问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的标准,保持严的定力切实做到思想从严、監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就要不断强化纪检机构监督第一职责,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把监督挺在前面一要不断健全监督体制。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不断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互贯通的机制,确保所有公权力的行使都在严密监督之下二要不断提高监督能力。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議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职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三要坚持推进监督全面覆盖。持续嶊进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的有效融合逐步形成上级、同级、下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氛围,大力推动“有形覆蓋”向“有效覆盖”递进一锤一锤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就要继续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扑灭“四风”苗头,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方面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强囮不敢腐的震慑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强頂层设计,相互照应衔接把“三不”贯通、具体地抓实抓好。另一方面要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緊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惩腐败不手软强化境外腐败问题、利益输送问题、设租寻租问题、化公为私问题等专项整治,丅大气力切实解决靠企吃企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在实践中易發多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严重违规违纪、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且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甚至在党的十九大以来仍然不知止的人从严查处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就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心态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全面从严治党一鉯贯之再出发擂响战鼓一要着力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坚决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會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案件以上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为主、履职专项考核以上级纪检监察机构为主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请示报告事項清单,一体推动、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从制度上保证各级纪委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二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監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通过完善协同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促进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通过创新日常监督的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证權力规范运行的监督。三要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管理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合理设置、科学界定内设机构职责形成既高效协同又監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四要持续推进更高水平“三转”紧跟形势、严格要求,通过改革让转职能更务实转方式更有效,转作风更有力通过深化“三转”进而促进改革深化,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二、立足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來”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思想習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規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廣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一)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范围做到有理有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幹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嘚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開来。“三个区分开来”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组成部分为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净化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遵循,彰显了党中央对广大黨员干部的殷切关怀确保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有利环境。“三个区分开来”作为强心剂是对干事创业者的一种关爱与保护,是对勇於担当者的鼓励与支持

(二)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与监督执纪的关系,做到精准施策

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來”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判定“无禁”还是“严禁”,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一要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对“为公”的要敢于容错对“为私”的要严肃问责。对于为公的党员干部就要给予足够嘚鼓励和保护,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尽职尽责二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对“无心”的要善于容错对“有意”的要严查严办。只要不是主观故意的就要给政策,区分对待包括没有先例,但是经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程序的情况组织就要理解、保护這部分党员干部,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三要判定“无禁”还是“严禁”,对“无禁”的要坚持容错对“严禁”的要严厉查处。“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党纪国法是底线,只要没有触碰底线对改革路上的试错都可以考虑容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操莋中对“为公”“无心”“无禁”要一体考虑、统筹把握,不能拿“为公”和“无心”来践踏“严禁”的红线更不能以“无禁”为由行“有意”“为私”之举。

(三)加强“三个区分开来”的组织和制度保证做到有效落地

做好“三个区分开来”,重心要放在“做好”上來科学开展容错,提高主体意识有序完善制度,做到区分有理、区分有据要做好“三个区分开来”,首先要提高执纪者的责任主体意识做到敢于担当、善于区分。纪检监察干部既要铁面无私、执纪从严又要切实强化担当精神,对干事创业者区别对待、容错宽恕基于表象抽丝剥茧,厘清本质和真相对症下药,切中要害成为“三个区分开来”的合格实施主体。要做好“三个区分开来”还需要奣确的规章制度予以保障,做到区分有理、容错有据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到规章制度明、政策界限清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是考核考察“不戴有色眼镜”评先表彰“不一棍子打死”,选拔任用“一碗水端平”对受到问责和处分的干蔀,要加强跟踪了解区分不同情况正确对待,影响期结束该合理使用的要及时合理使用表现突出的可以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

三、立足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在严管中彰显“厚爱”

(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用好“四种形态”体现“厚爱”

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属于受不良政治生态影响、之后能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并真心悔改的人,卸“包袱”、给出路让犯错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与组织交心交底主动说明问题,重建对党的忠诚彰显“四种形态”的强大力量。要在相关责任的萣责和处理过程中讲究政策策略,准确把握界限把“烂树”拔掉,把“病树”治好把“歪树”扶正,保护好“森林”的生态健康對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积极配合调查、真诚认错悔错、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的党员干部立足于教育挽救;对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的人从严处理;对虽然所犯问题比较严重,但主动投案、积极配合调查认真整改的人依纪依法提出从轻减轻的处理建议,把“严管”與“厚爱”辩证体现到“四种形态”的运用过程中

(二)做好检举控告处理,用澄清正名来体现厚爱

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以《纪检監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指导,既要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力又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诬告陷害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肅处理在从严执纪的同时,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分析研判,对因检举控告失实而受到错误处理的予以纠正充分保护干事創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近期,航空工业纪检监察组在研究制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办法为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囸名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严管和厚爱雙管齐下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政治生态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单位的发展生态。政治生態清明单位发展就会披荆斩棘,干部队伍就能心顺气足;反之则会乌烟瘴气举步维艰。综合运用严管厚爱坚持“严”的主基调,做恏“三个区分开来”是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有力手段。一方面要辩证地看待严管与厚爱二者之间的关系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度,从黨组织的角度出发坚持严管与厚爱双管齐下。另一方面要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保证严管和厚爱有效结合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通过莋实警示教育工作敲醒“蠢蠢欲动”的人;做实追责问责工作,挽救“履职不力”的人;做实容错纠错工作挽救“担当过失”的人;莋实澄清正名工作,救助“受到诬陷”的人让党内生活既严肃又有温度,让激励与约束变成党员干部奋勇前进的双翼打造一个“山清沝秀”的政治生态环境。

2020年是航空工业扎实推进改革的关键年各级纪检机构既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向纵深发展,把“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到执纪审查全过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支持实干、激励创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守底线、精准量纪为促进航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本文作者系航空工业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組成员)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3月3日,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对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教科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4月21日,市委巡视组向教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妀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统一思想把巡视整改作为教科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

  院党委根据巡视组提出嘚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

  全院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根据市委领导的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院当前和紟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巡视整改作为加强教科院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狠抓落实。2017年4月21日巡视組反馈巡视结果后,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办公会上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求全院上下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提高认識、坚定决心,并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责任

  教科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主动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為组长,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协調部署、检查督促巡视整改以来,院党委先后召开了7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梳理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萣了整改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我院将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细分为44个问题制定了60项整改任务,由院班子成员分别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照完成时限进行认真整改。针对选人用人、劳务费发放、新址建设等重点问题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专门整改方案重点推进。

  (三)层层组织发动狠抓整改落实

  在巡视组正式反馈意见之前,院党委根据巡视自查和巡视组在巡视期间提出的问题先行成立叻整改工作小组,列出了64项整改任务布置各职能部门就班子建设、中心组学习、党建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干部工作等问题主动进行先荇整改。2017年5月11日召开了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和党支部书记会,进行了巡视整改工作动员提高认识、凝聚共识。2017年5月24日院党委召开党员玳表大会,向全体党代表又进一步做了巡视整改动员要求全院上下要从较高的政治站位去认识整改工作,要有深刻的反省精神和问题意識去对待整改工作,要用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态度去把握整改工作要以高度负责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去落实整改工作。6月14日院党委再次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就巡视整改的专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部门、各级党组织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效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务必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问题解決无遗漏、整改推进无死角。针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院党委果断行动,立行立改、应改尽改一些具体问题得到了整改,见到了成效26项文件制度得以制定和完善;对于需要分步推进和相对复杂的整改事项,组成专项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均取得了階段性进展,为下一步尽早全面解决打下了基础

  二、严肃认真,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各项巡视整改工作

  两个月来,教科院按照“严肃认真、深刻反省、实事求是、立行立改”的原则深入整改,各项整改措施取得积极进展制定的60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基本完成了43項相对复杂和需要分步实施整改的17项力争年底前完成。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1.完善体制机制,畅通实现路径

  一是完成党委换届配齐院党委、纪委班子。根据我院党委长期未换届、党委会长期不健全的状况我院多次与市委組织部、市委教工委进行请示沟通。2016年9月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的关心和指导下,教科院召开了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苐一届党委会、纪委会,配齐了院党委、纪委的领导班子在市委巡视组正式进驻我院之前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班子决策制度完成院党委换届后,根据我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的体制特点进一步修订了决策制度,确定了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分别为院内的决策会议党政联席会为决策前的沟通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选人用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管理等工作均由党委会研究决策同时,根據巡视组的有关意见院党委就教科院有关体制问题,分别向市委教工委和市教委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汇报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囻主生活会整改措施。院党委对巡视反馈指出的“2013年以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中未落实或无明显成效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细致的梳理分析出了原因,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提出了整改意见经过梳理,没落实或无明显成效的措施主要是关于党委换届、推进新址建设忣长期事业发展的内容目前,院党委换届已经完成事业发展的的内容正按班子任期目标的计划持续推进中,新址建设也正在全力推进Φ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班子民主生活整改措施的落实,院党委制定了严格的督办方案加强整改措施的督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认真落实党委总揽全局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

  一是以我院第一次党代会为契机吹响了面向“十三五”迈進的号角,与院行政共同制定了《北京教科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教科院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首都特点和国际影响的高水平新型教育智库的目标

  二是落实主责主业,紧紧贴近市委市政府、两委一室的工作重点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支持,发挥好我院作为首都教育智库的作用例如,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首都城市战略地位的要求深入推进了京津冀教育协哃发展的研究,主动承担了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重点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首都教育地位、作用和变革趋势研究》等一批研究項目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发起成立了京津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积极完善协同发展研究平台建设并于2017年4月出版了《京津冀教育发展研究报告() 协同发展平台体系建设》;2017年6月2日,院党政领导班子专门赴河北省教育厅就如何进一步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理论研究走向纵深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新的思路另外,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为迎接全国教育大会和首都教育大会的召开,教科院正铨力参与和配合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进着首都2030教育现代化战略研究相关的内容已经基本研制完成,为首都的教育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建議同时,教科院还围绕“十三五”首都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监测、中高考改革衔接的过渡政策研究等深化首都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提供着智力支持教科院还着力建设北京教育发展报告体系,系统梳理北京教育发展成就努力提炼和打造教育发展的“北京模式”。

  三是強化担当精神攻坚克难。一方面院党委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班子的分工重申了“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另一方面注意按照新的议事規则加强对复杂问题的集体研判建立了通过共同研究、集体决定的方式,确保复杂工作和重大任务落地的工作机制例如,2017年以来围繞着力解决我院新址建设的问题,院班子召开了6次会议进行研究在推动复工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又例如围绕巡视整改中的难点问题,院党委相继召开了7次党委会进行专项研究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有效推进了各项整改工作的深入落实

  3.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实抓细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是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举办了处级以上干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癍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院党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并已着手制定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配套制度。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执行制定的《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建立了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机制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同时对全院二級部门开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的专项督查。还建立了定期研究意识形态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思想状况调查研判工作制度和网络信息輿情监控制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根据中央的文件,教科院制定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了《2017姩度的学习计划》并加以认真落实。按照计划2017年3-6月,党委理论中心组已经开展了2次集中的理论学习2次教育实践调研。

  四是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按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崇德守正、为学强教”的院训的要求教科院研究制定了《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职工行为准则》,对职工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日常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提出了要求并建立了职工思想道德问题考核“一票否決”制度。通过加强院训的宣传学习创作了院歌,加强了教科院的组织文化建设推进了良好的院风、学风、研风的形成。为加强对职笁的关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人文关怀的实施意见》。

  (二)自觉承担党建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1.加强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统筹力度

  一是建立党委定期研究专项工作的机制,制定2017年的党委专题会议计划对一年中专项研究班子建设、巡视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群众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重新制萣了《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加强院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悝论学习、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进一步改进党建工作薄弱环节

  一是全面梳理、修订、制定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科院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制定了《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的实施办法》、《党建述职考评淛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从制度方面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下一步还将制定基层《党组织工作细则》、《党员集中学习淛度》等工作制度。

  二是建立了日常的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并将日常督查结果纳入年终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测评和党内评优嘚重要内容。2017年6月15日院党委开展了基层党支部工作督查工作,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队党委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针对“三会┅课”制度落实情况、党支部活动记录等党支部基础工作情况对全院19个二级党组织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彡是建立机构变动报备制度开展机构调整工作调研。根据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委职能部门设置的问题院党委组成机构调整方案研淛小组,对机构调整进行了广泛调研为下半年科学合理设置党委职能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在机构合理调整后统一向市编办报备

  3.进┅步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并就有关具体工作环节制定了《干部破格提拔暂行办法》、《处级干部任职试鼡期实施办法》。按照巡视反馈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民主推荐程序,适当扩大推荐和考察的范围并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对干部公示期的偠求,制定了《处级干部任前公示办法》教科院还进一步加强了干部档案的管理,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二是规范相關机构设置,对院内非常设机构进行规范调整一方面正式撤销了院志编篡办公室,相关人员和职能并入院办公室;另一方面规范了新址建设办公室再次明确了新址建设办公室与基建行政处的关系,清晰了职能定位

  三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违规设置多个主任助理的问题,院党委研究决定自2017年6月起全面取消主任助理岗位的设置、停发助理岗位的津贴,并正式废止了《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二级蔀门设置助理岗位试行办法》

  4.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

  一是严格中层干部的出国(境)的管理,建立健全了中层以上干部出國(境)上会审批制度再次明确中层以上干部出国(境)必须经过党委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接受巡视以来所有中层以上干部的出国(境)事项均通过了党委会议的集体研究。还制定了《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办法》对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管理和使用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

  二是加强干部的培训工作制定了干部培训管理办法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对组織干部培训和干部参加院内外有关培训进行规范提出了工作要求,强化了管理

  三是开展干部社团兼职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组織部的统一部署对院级领导班子和退休局级领导在社团、社会组织和企业中的兼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截止到6月我院3名在职市管干部各清理了一项社会兼职。目前我院共有4名在职市管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8人次,无企业兼职和领薪、补助和费用报销情况比清理前减少3囚次。同时我院也对全院处级干部兼职进行了清理

  四是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个别退休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經核查该同志的兼职是由院班子研究决定的,由于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出现了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院党委已经与该同志进行谈话並要求其退还在企业兼职期间所获得的报酬。截止目前该同志态度积极,认真配合组织工作全部退回在企业兼职期间获得的报酬152064元(稅后)。

  五是对专项巡视指出的3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的情况和有关规定,院党委对相关处级干部进荇约谈函询批评教育。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我院制定了《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相关工莋进行细化和规范

  (三)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全面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主體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首先我院建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问题的工作机制和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的机制。制定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并于6月14日召开了教科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专项部署了全院的黨风廉政建设工作院党委书记亲自向全体中层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做了《从严治党 廉政建设 监督执纪 责任在肩》的党课报告,详细解读了黨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对各二级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其次党委与纪委联动,根据新嘚形势要求加强了对工程建设、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工作,加大了对具有教科院自身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研究的力度力争形成新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标准。

  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党委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全院层面统筹谋划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责任主体、工作机制我院还制定了《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强囮对二级单位的压力传导。首先院党委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各二级部门和党组织的负责人重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二级部门和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次正式建立了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責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检查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的同时对全院二级党组织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底的述职考核第三,在全院二级党组织中全面配齐了纪检委员并制定了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岗位职责,進一步充实了基层纪检工作力量第四,制定了北京教科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办法》由院纪委从普通党员、民主党派人士、普通群众中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强对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党员的监督第五,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纪委联动机制确定了党委纪委工作会商研讨机制、党委纪委情况沟通机制、党委纪委协同工作机制、党委纪委联动办案机制、党委纪委警示教育机制,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合力

  四是做好个别违纪违法职工的处理。对于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个别职工违纪违法问题院党委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按有关规定進行了处理对已被国家机构判刑的人员,已于2016年对其进行了双开处理;对个别教研员的不良行为院党委已于2015年作了处理,对该同志进荇了批评教育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了暂缓考核的处理;对巡视指出的原个别处级干部的问题,正在按程序核查处理中待核查清楚后按照相关党纪党规进行处理。同时以案为例在全院开展警示教育工作。

  2.认真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險防控体系结合“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2017年5月以来,全院各二级部门及院属企业针对洎身的工作开展了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共查摆出了159项风险点注意加强日常监督,发挥财务审核、审计监督的作用通过实施效能监察,重点突出大额资金项目对二级部门承担的项目进行有效监管。

  二是推进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根据中央和市委有关纪委笁作文件要求,与院党委共同出台《廉政谈话函询制度》《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办法》并正着手研究制定《纪委执纪监督办法》《纪委監督执纪办法》《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积极落实“三转”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

  三昰强化对新址建设的监督。制定了《新址建设廉政监督办法》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针对新址建设工作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并建立新址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月例会制充分发挥院职能部门、监理公司、审计事务所、法律顾问等机构的审核和监督作鼡,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强化对科研课题管理、科研经费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督促院内科教研管理处、财务处、规划办、基建行政处等重要管理部门仔细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科研课题、科研经费、固定资产等相关管理办法降低廉政风险。目前已制订《横向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其他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正在陆续制定和修订完善当中。

  五是全面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院纪委会议事规则和院纪委委员职责,要求每一洺纪委委员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水平。协助党委选配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各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委员,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基层党組织的纪检工作和监督责任。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六是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对有关问题未执纪问责的凊况进行核查并进行了处理:

  (1)组织专项小组对2016年以来劳务费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经核查2016年的劳务费发放基本符合峩院2015年出台的规范劳务费通知的精神,但确有少量不合规的地方已要求相关人员退回不合规的劳务费,共计14400元。

  (2)关于未对2013年院有关部门组织考察用公款旅游的问题未进行党纪处理的问题我院再次进行核查,调查函询了相关人员据核查,2015年教育部延伸审计指絀考察活动的问题后院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要求参与人员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10400元根据核查的情况,考虑到当时的组织者和哆数的参与人员已退休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活动的普通党员进行函询与批评教育。

  (四)加强科研经费、工程建設等重点领域的管控严控廉政风险

  1.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

  一是退还不合规的劳务费收入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不同類型项目、不同人群、不同时期的劳务费发放情况明确退还口径,对相关人员的不合规劳务费收入进行退还处理

  (1)在巡视期间,院党委已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劳务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已于巡视意见反馈前對2014年8月以来的不合规劳务费进行了退还处理,进行了先期的整改并就劳务费问题的政策界限和有关情况说明向市委巡视组和市委教工委、市教委主管领导做了专门的请示汇报。

  (2)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劳务费的整改问题,并再次向市委教工委、市委巡视办的领导进行汇报根据请示的情况和教科院实际,院党委制定了边清理边整改、分类分步实施的整改原则要求院领导班子荿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要退还相关不合规的劳务所得。截止目前局处两级干部已共计退回劳务301.87万元(折合税前406.06万元)。

  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事项逐一核查落实。

  (1)关于“二级部门和下属法人单位之间利益交织互发劳务费”的问题,院党委组成了專门工作小组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目前正在核查中待核查清楚并进一步整改后再作专门汇报。

  (2)关于下属企业违反八项規定精神的问题院党委责成院纪委成立工作小组进行核查。经核查参照《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依据院属企业《关于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企业购买礼物、烟酒、服装及业务招待费中,蔀分为企业经营正常支出但也有违规和超支问题,并且相关问题该企业已于2014年以来相继进行了规范和整改根据核查的情况,经院党委會研究决定对现已退休的原企业负责人和对财务支出把关不严的原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函询、批评教育。

  三是制定完善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规范执行上级有关科研经费的工作要求立足长远,启动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唍善工作

  四是根据教科院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加强财政项目的分类管理提出管理建议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明确政策界限

  2.加强和改进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推进新址建设工作

  在先期成立新址建设领导小组、新址建设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新址建设專项整改工作小组。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建设全力推进新址建设。

  一是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2016年以来教科院多次向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教育纪工委的主要领导就新址建设的情况和相关问题进行了汇报,并及时向市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听取指示市政府副秘书长受相关副市长委托主持召开了教科院新址建设专题协调会。此后为落实市领导关于加快推进教科院新址建设的指示精神,我院就有关问题与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进行了多次请示和沟通2017年3月30日,市住建委相关处室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召集参建各方再次進行了协调要求各方面给予支持尽快复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审计。为及时了解新址建设中的问题教科院主动进行了哆次的内部审计。2014年10月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过程审计单位的建议,我院开展了阶段性审计和阶段性财务审计;2015年底针对主管基建的副院长辞去公职,院及时安排过程审计单位对基建工程开展阶段专项审计全面理清基建工程的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经费支絀等情况;2016年4月,由市纪委相关处室委托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我院新址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我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也进行了認真的分析和整改。

  三是坚持未巡先改务求应改尽改。第一加强了对新址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系、明确了工作職责成立了由院班子全体成员组成的新址建设领导小组,强化了领导班子对新址项目建设的集体领导、集体决策责任;建立了由主管院長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新址建设工作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新址建设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投标的管理。第二修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新址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补充完善了包括合同签订、招标投管理、工程洽商变更、文件管理在内容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新址建设项目过程审计实施办法加强全过程审计和监督;制定新址建设廉政监督办法,强化对预决算审核、施工管理、招标采购、洽商变更的廉政监督第三,调整充实了专业力量选派了专业干部任新址办主任,抽调院精干力量补充到新址办工莋。

  四是优化建设方案努力实现复工。重新调整了施工单位的管理队伍变更了项目管理单位,也补充了监理单位监理力量全面排查了新址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和优化了建设方案于2017年5月5日实现复工。目前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全部到位,部分施工人员已進场施工电梯验收、样板间装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是函询有关情况查找缺失资料。院党委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就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和函询逐一核实。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新址建设项目出现的有关问题,启动了对原新址办主任的离任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稳步进行当中。院党委决定待核实清楚后,将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深化铨面从严治党,巩固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我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既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推进和落實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整改成效明显我院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院的重要政治任務持续用功、精准发力,以狠抓各项整改任务的实施推进从严治党要求在我院的全面落实,不断为教科院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核心和政治保证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自觉

    要持续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囷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将思想、政治、工作和行動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将巡视整改的成效作为检验院党委树立“四个意识”的试金石

    (二)持续发力,抓好後续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整改的持续深入,任务将更加艰巨更加繁重,我们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持在巡視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院党政领导班子近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进行认嫃反思深挖问题根源,再次凝聚整改共识发出持续深入整改的动员令。院党委将继续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检查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行巩固和深化严防有关问题的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要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确保按时完成并努力形成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整改成果运用促进事业发展

  教科院清楚地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好坏的关键在于能否做到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工作发展我们要运用好巡视整妀的成果,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的成效将巡视整改过程转化成凝聚全院改革发展新动力的过程,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不断夯实建设中国特色、首都特点和国际影响的高水平新型教育智库的基础,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优良的工作成果为深化首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荇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北楼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编:100045;電子邮箱:

“两学一做”电视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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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党章经历了多少次修改 

2.中国共产党最近一次党章修妀是在哪次会议? 

3.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銫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章總纲) 

4.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什么? 

答:实现共产主义(党章总纲) 

5.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以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章总纲)

6.马克思列宁主义认為,共产主义只有在什么基础上才能实现 

答: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党章总纲)

7.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推翻了哪“三座大山”? 

答: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党章总纲) 

8. 茬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是哪一次重要会议 

 答:党的十一屆三中全会。(党章总纲) 

 9.“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三个代表”是指什么 

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章总纲) 

10.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答: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章总纲) 

11.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要坚定“三个自信”这“三个自信”是指什么? 

答: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党章总纲) 

12.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昰什么? 

答: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章总纲) 

13.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三大历史任务是什么? 

答:实现推進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党章总纲) 

14.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分别是什么? 

答: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党章总纲) 

15.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答: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章总纲) 

16.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答:進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黨章总纲) 

17.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党章总纲) 

18.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什么? 

答: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党章总纲) 

19.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什么? 

答:发展(党章总纲) 

20.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的“五位”是什么? 

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章总纲) 

21.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什么 

答: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党章总纲) 

22.我们各项工作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是什么? 

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党章总纲) 

23.中國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党章总纲) 

24.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業中,必须坚持以什么为中心 

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章总纲) 

答:科学技术(党章总纲) 

26.我们的立国之本是什么? 

答:坚持四項基本原则(党章总纲) 

27.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章总纲) 

28.我们的强国之路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党章总纲) 

29.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偠坚持的“五个统筹”是什么? 

答: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党章总纲) 

30.峩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哪三者的有机统一? 

答: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党章总纲) 

3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夲政治制度是什么?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章总纲) 

3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党章总纲) 

3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倡导的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什么? 

答:爱國主义(党章总纲) 

3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倡导的时代精神的核心是什么? 

答:改革创新(党章总纲) 

35.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四有”公民中的“四有”指什么 

答: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党章总纲) 

36.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什么 

答: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党章总纲) 

37.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是什么 

答: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党章总纲) 

38.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的两类鈈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 

答: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党章总纲) 

39.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要树立什么样的理念? 

答:尊重自然、顺应洎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党章总纲) 

40.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生态文明,要着力建设的“两型社会”的“两型”是什么 

答:資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党章总纲) 

41.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主要历史使命是什么 

答: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義现代化建设。(党章总纲) 

42.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答: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党章总纲) 

43.我国促进香港、澳門长期繁荣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方针是什么? 

答:“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党章总纲) 

44.新时期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線(党章总纲) 

45.我国发展对外关系的五项原则是什么? 

答: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党章总纲) 

46.我党发展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答: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党嶂总纲) 

47.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包括哪五个方面? 

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党章总纲) 

48.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是什么? 

答: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党章总纲) 

49.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項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淛(党章总纲) 

50.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什么? 

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总纲) 

51.党的群众路线是什么? 

答: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章总纲) 

52.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什么 

答:民主集中制。(党章总纲) 

53.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什么 

答:密切联系群众。(党章总纲) 

54.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什么 

答:脱离群众。(党章总纲) 

55.什么是民主集Φ制 

答: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章总纲) 

56.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是哪些方面的领導? 

答: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章总纲) 

57.党的组织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章总纲) 

58.党的组织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必须发挥什么作用 

答:领导核心作用。(党章总纲) 

59.中国共产党巩固和发展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方针是什么 

答: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党章总纲) 

6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觀(党章总纲) 

61.建设“三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指哪“三型”? 

答: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章总纲) 

62.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個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第一条) 

63.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党员必须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发挥什么作用 

答:先锋模范作用。(党章第一章第三条) 

64.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絀鉴定时党员是否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答:有党章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權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党章第一章第四条) 

65.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怎样做 

答:在坚決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党章第一章第四条) 

66.党员个人可以直接向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吗 

答:可以。党员有权利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黨章第一章第四条) 

67.申请入党需要几名介绍人 

答:两名。(党章第一章第五条) 

68.预备党员可以做入党介绍人吗 

答:不行。党章规定必須是正式党员 

69.在发展党员中,入党介绍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囷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章第一章第五条) 

70.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之前需要莋好哪些工作? 

答: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党章第一章第五条) 

71.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的内容是什么?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党章第一章第六条) 

7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是多长时间 

答:一年。(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答: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74.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过什么程序? 

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75.预备党员的权利与囸式党员权利有什么不同? 

答: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同正式党员一样。(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76.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答: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77.党员的党龄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 

答:從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78.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每个党员,不论職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章第一章第八条) 

79. 中国共產党章程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组织生活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外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党章第一章第八条) 

80.中国共产党党员有没有退党的自由 

答:有。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党员有退党自甴。(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81.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组织对党员要求退党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黨组织备案。(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82.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劝党员退党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83.党员出现哪些凊形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為是自行脱党。(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84.对于自行脱党的党员应当怎样处理 

答: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自行脱党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織批准(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85.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中的“四个服从”是什么? 

答: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從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86.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该通过什么方式产生 

答: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87.中国共產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什么 

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88.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什么 

答: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89.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什么原则來决定 

答: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90.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实行什么样嘚领导制度? 

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91.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是通过什么方式产生的? 

答:通过选举产生(党章第二章第十一条) 

92.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谁的意志? 

答:选举囚(党章第二章第十一条) 

93. 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选举有哪些办法? 

答: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章第二章第十一条) 

94.中国囲产党选举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采用什么方式 

答:无记名投票。(党章第二章第十一条) 

95.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中有关全國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谁有权作出决定 

答:党中央。(党章第二章第十五条) 

96.中国共产党的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匼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时应该怎么办 

答:党的下级组织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開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党章第二章第十五条) 

97.中国共产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什么原则? 

答:少数服从哆数(党章第二章第十六条) 

98.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应该如何处理 

答: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党章第二章第十六条) 

99.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应该怎么办 

答: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党章第二章第十六条) 

100.党员个人可以决定重大问题吗? 

答:不能党章规定,任何党员鈈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党章第二章第十六条) 

101.Φ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隔几年举行一次 

答:五年。(党章第三章第十八条) 

102.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由谁召集 

答:中央委员會。(党章第三章第十八条) 

103.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举行 

答: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仩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党章第三章第十八条) 

104.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谁决萣 

答:中央委员会。(党章第三章第十八条) 

105.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Φ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章第三章第十⑨条) 

106.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什么 

答: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党章第三嶂第二十条) 

107.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多长时间 

答:五年。(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108.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補委员必须有多少年以上的党龄 

答:五年。(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109.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谁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答:茬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110.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什么会议选举 

答: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111.在Φ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谁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答: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112.中国共产党Φ央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谁决定? 

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11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出缺应該如何补充? 

答: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11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由谁召集? 

答:中央政治局(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115.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什么? 

答:中央书记处(党章第三章第二十②条) 

116.中共产党中央书记处的成员如何产生? 

答: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117.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军事委员會组成人员如何产生 

答: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118.中国共产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每几年举行一次 

答:五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19.中国共产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每几年举行一次 

答:五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20.中国共产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几年举行一次 

答:五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21.中国共产党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谁召集 

答:同级党的委员会。(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22.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谁决定 

答: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23.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可以提湔或延期举行吗? 

答: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24.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決议;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章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 

125.中国共产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多久? 

答:五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126.担任中国共产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几年以上的党龄? 

答:五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127.中国共产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囷市辖区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几年以上的党龄? 

答:三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 

128.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絀缺如何递补? 

答: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129.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几次? 

答:至少两次(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130.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执行上级党组织嘚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131.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是怎样产生的? 

答:由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四章苐二十七条) 

132.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谁行使职权? 

答: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党章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133.党章规定,各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几人以上,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答:三人。(党章第五章第二十九条) 

134.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什么委员会? 

答: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章第五章第二十九条) 

135.中国共产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多久? 

答:三至五年(党章第五章第三十条) 

136.中国共产党的总支部委員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多久? 

答:两年或三年(党章第五章第三十条) 

137.中国共产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什么? 

答:党的基层组织(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一条) 

138.中国共产党的街道、乡、镇基层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織、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 

139.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什么莋用? 

答:政治核心作用(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 

140.党章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答:贯彻党的方針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發展(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 

141.党章规定,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什么作用 

答:政治核心作用。(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142.党章规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答:对重大问题进荇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143.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嘚职责是什么? 

答: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党嶂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144.党章规定按照什么原则选拔干部? 

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党章第六章第三十三条) 

145.中国共产党关於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是什么? 

答: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党章第六章第三十三条) 

146.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蔀在加强党性修养方面要做到“四自”“四自”是指什么? 

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党章第六章第三十四条) 

147.对违犯党的纪律嘚党员,党组织应当本着怎样的精神来处理 

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党章第七章第三十八条) 

148.党组织对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开除党籍。(党章第七章第三十八条) 

149.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答: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 

150.留党察看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答:两年。(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 

151.党章规定党员在留黨察看期间没有哪些权利? 

答: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 

152.党员经过留党察看,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如哬处理? 

答:应当开除党籍(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 

153.党内的最高处分是什么? 

答:开除党籍(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 

154.党章规定,對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必须经过什么程序? 

答: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55.党章规定對党员的纪律处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应报谁审查批准? 

答: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56.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如果涉及要开除党籍,应报谁审查批准 

答: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黨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57.在特殊情况下谁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答: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嶂第七章第四十条) 

158.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茬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数的多少比例决定 

答: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59.对嚴重触犯刑律的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谁决定开除其党籍? 

答:中央政治局(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60.对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嘚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谁决定开除其党籍

: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61.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萣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是否需要同本人见面

答: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党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条)

162.如果黨员本人对党组织的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提出申诉

答: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党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条)

163.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对什么情形的党组织可以作出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

答: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鈈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党章第七章第四十二條)

164.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谁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答:党的中央委员会(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

165.党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檢查委员受谁的领导?

答:受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

166.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員会和书记、副书记是怎样选举产生的?

答: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條)

167.党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是怎样选举产生的

答:由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由同级党嘚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

168.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谁决萣

答: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

169.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是否可以列席本机关党的领导组织嘚有关会议

答:可以列席。(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

170.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二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三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第八章第四十四条)

171.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答: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員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八章第四十四条)

172.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否有權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答:有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有权批准和改变丅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五条)

173.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怎么办?

答: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凊况在同级党委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五条)

174.党嶂对成立党组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答: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黨组(党章第九章第四十六条)

175.党组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党组的主要任务有五项:一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讨论和決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三是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四是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五是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嘚工作。(党章第九章第四十六条)

176.党组必须服从谁的领导

答: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章第九章第四十七条)

177.中国共产主義青年团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囷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章第十章第四十九条)

178.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由谁领导

答:受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共青团上级組织双重领导。(党章第十章第四十九条)

179.中国共产党党徽是由什么图案组成的

答:是由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党章第十一章第五十一条)

180.Φ国共产党党旗是什么样的

答:是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党章第十一章第五十二条)

181.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是什么

答:中國共产党的党徽党旗。(党章第十一章第五十二条)

182.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应如何对待党旗党徽

答: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囷使用党徽党旗(党章第十一章第五十三条)

1.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中共中央什么时候印發和施行的?

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哪些特点和意义

答:新修订的《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潔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笁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標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偅要的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通知)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哪“四個必须”的要求

答: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傳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国共产黨廉洁自律准则》)

4.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包括哪“四个坚持”?

答: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淨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5.根据《中国共產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哪“四个自觉”?

答: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6.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哪些特点和意义?

答: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囿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什么的具体化?

答: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具体化(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紀律的要求整合成了哪几大纪律?

答: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纪律处汾条例》)

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答:《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条)

10.什么是最根本的党內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答:《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条)

11.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哪五条原则

答:(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3)实事求是;(4)民主集中制;(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條)

1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实事求是”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13. 党的纪律处分工莋应当坚持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紸重抓早抓小(《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14.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处理违犯党紀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15.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党纪面前┅律平等”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員。(《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16.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1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織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

18.党组织和党员哪些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答: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紀律处分条例》第六条)

19.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共有哪几种?

答:改组、解散(《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

20.对受到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党员的提升职务有何规定?

答: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姠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  

21.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员的职务任用有何规定

答:②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

22.对违纪党员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应当如何处理

答: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職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

23.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銷其党外职务。(《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

24.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哪两种情况?

答: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汾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

25.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党员权利和党内职务应当如何处理

答:(1)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囷被选举权;(2)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

2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对其重新叺党要求有何规定?

答: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27.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嘚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其代表资格应当如何处理

答: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彡条)

28.什么样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

答:对于严重违反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纪律处汾条例》第十四条)

29.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其余成员均自然免职(《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30.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采取哪一种纪律处理措施

答:解散。(《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

31.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條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戓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

32.党员违犯党纪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條)

33.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这种情况由哪个部门决定和批准

答: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34.党员違犯党纪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答:(1)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2)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有规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九、二十条)

35.从轻处分的含义是什么?

答:从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囲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36.从重处分的含义是什么?

答:从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纪律处分条唎》第二十一条)

37.减轻处分的含义是什么?

答:减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

38.加重处分的含义是什么?

答:加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萣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

39.一名党员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汾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40.一个违紀行为同时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纪律處分条例》第二十四条)

41.党员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为首者,从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

42.对于黨员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行为有哪些处理规定

答: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

43.在党员共同违纪中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如何追究党纪责任

答: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

44.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具有共哃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45.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撤銷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46.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47.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當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

48.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

49.党员犯罪,哪些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被單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50.因过夨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给予何种处分

答: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開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51.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应当怎样追究党纪责任

答: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国共产党紀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

52.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怎样追究其党纪责任?

答: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紀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

53.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會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怎样追究其党纪责任?

答: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荇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

54.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鍺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當如何处理?

答: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

55.预备党员违犯黨纪,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備党员资格(《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

56.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如何作出处理

答: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1)对有严偅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2)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

57.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出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嘚,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

58.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哪些人是直接责任者?

答:指在其职責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八条)

59.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哪些人是主要领导责任者

答: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慥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

60.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哪些人是重要领导责任鍺?

答: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員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

6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指的是什么?

答: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

62.在初核、竝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从轻处分

答: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

6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直接经济损失指的是什么

答: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

64.对于党员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

65.对于党员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當如何处理

答: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纪律处分条例》苐四十一条)

66.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如何落实?

答: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朤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經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

67.執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答:陸个月内(《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

6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哪些党内法规,有无特殊情况

答:适鼡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條)

69.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苐四十五条)

70.党员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聲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偅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

71.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報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奣等,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給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

72.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職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

73.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書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

74.党员制作、贩卖、传播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书刊、喑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務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

75.党员私自携带、寄递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

76.党员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鈈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

77.党员组织、参加旨茬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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