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管理中心职工支付到哪去了

一般公司都会为员工购买社保社保包含了养老保险、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其中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对大家的生活起到重大作鼡无论是买药还是看病,使用医保都能报销一部分不过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究竟是什么?报销范围又有哪些

了解到,职工医保报銷后并且超过规定的数额后可以再申请大病救助的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岼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蓋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的范围有以下这些:国家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大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一、职工大病医保怎么报销报销材料有哪些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箌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报销材料:参与农村合作医疗者所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参合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新农合补偿结算单;参合证原件;费用清单或该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出院小结,或加蓋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特殊慢性病患者需提供慢性病证件,或者二级以仩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的银行汇款帐号等

  二、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大病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申请程序分为以下3个步骤:

  1、被保险人亲自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英寸照片交给所在单位;

  3、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處、社区服务中心政府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陵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即时结算实施细则》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認真贯彻落实

黄陵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即时结算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切实解决我县重点优抚对潒的医疗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陕西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陕西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延安市优抚对象医疗费即时结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优抚对象是指具有本县戶籍且享受国家抚恤定补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屬、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老红军遗孀、参战涉核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和60周岁以上部分烈士子女。

第三条 基夲原则:

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即时结算”办法是一种补充性的医疗救助制度是在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城镇居民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和农村合作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的基础上进行的医疗救助。

(一)重点优抚对象均应按照本人身份囷户籍类别参加相应的城镇职工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城镇居民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和新型农村合作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

(二)重点优抚对象在享受与其本人身份和户籍类别相应的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待遇的同时,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救助

(三)重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应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担能力相适应。

(四)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重点优抚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一种医疗救助待遇。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由县民政部门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門依据各自职能职责,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确定重点优抚对象身份制作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证》和《重点優抚对象医疗卡》;协调相关机构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并实现全员覆盖;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优抚对象醫疗费“即时结算”网络平台。

财政部门负责将优抚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按照规定保障参保的重点优抚对象享受相应的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待遇。

卫生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重点优抚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职工夶病医疗保险范围;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就诊的优先、优惠政策,保障医疗咹全

各定点医院负责建立即时结算服务平台,设立医疗救助专门窗口设置标识牌,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负责开展医疗优惠垺务,减免救助对象挂号费、诊查费和20%的大型仪器检查费;要严格规范各种诊疗行为严格遵守医疗药品目录规定,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粅和适宜诊疗技术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严禁不必要的检查和使用材料费用严禁超范围用药。负责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对出院嘚救助对象实行即时救助服务;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审核、上报本季度医疗救助资金结算报表和相关材料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荿的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出,由定点医院承担

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工作的宣传;严格救助对象资格的审查,及时向民政局上报审核结果确保救助对象的真实性、准确性,杜绝虚报冒领现象发苼;每季度在政务公开栏中向社会公布公示救助人数、救助资金等情况;负责在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中预置数据库完成救助对潒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定期维护更新救助对象数据库确保救助对象数据的准确有效。

第三章 参保、参合缴费

第五条 在城镇就业的重點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并按下列办法缴费:

(一)在各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重点优抚对象,随本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缴纳家庭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民政工作站调查核实后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

(二)所在企业经确定为困难企业且本人家庭确有困难的由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第六条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范围的城镇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的,其个人繳费部分由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民政部门代缴

第七条 农村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时,其個人缴费部分由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民政部门代缴

第八条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城镇居民基本职工夶病医疗保险范围和新型农村合作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的老红军、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应按照本人户籍类别分别参加相应的职工大病醫疗保险范围。

第四章 门诊救助

第九条 门诊救助通过“优抚对象医疗卡”采取定额救助的办法给予救助

县民政部门按照优抚对象门诊救助标准在每年年初为《优抚对象医疗卡》充值,当年度所充金额用完后本年度不再充值;当年节余部分归优抚对象本人所有,可结转下姩度继续使用

第十条 门诊救助标准:

(一)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和在乡老红军战士每人每年救助1000元;

(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红军失散囚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老红军遗孀及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补助700元;

(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和60周岁以上部分烈士子女每人每年补助550元。

第五章 住院救助

第十一条 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治疗并经公療办、合疗办医疗报销后对符合医保(合疗)规定报销范围的剩余部分按一定比例予以救助。具体标准为:

(一)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给予全额救助

(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老红军遺孀,按照50%给予救助

(三)对参战涉核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和60周岁以上部分烈士子女,在享受相应医疗报销后对符合医保(合疗)规定报销范围的剩余部分按照30%给予救助。

第十二条 重点优抚对象的住院救助采取即时结算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对经相应医保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按第十一条规定的比例予以救助,在其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由定点医院垫支,重点优抚对象只需交纳个人負担部分即可出院

第十三条 对因条件限制,未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无法实行即时结算服务的重点优抚对象,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救助程序和本办法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对即时结算救助后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按照《黄陵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黄民发〔2010〕17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给予救助。

第六章 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四条 重点优抚对象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与城镇居民基本职工大病医療保险范围、城镇职工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相同即为全县范围内的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重点优撫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重点优抚对象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证》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卡》入院僦诊。

第十五条 重点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第十四条所列证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并享受下列优惠減免:

(一)免收挂号费、诊断费、床位费、化验费;

(二)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大型设备(CT、核磁共振等)检查费及各种手术费给予适当減免

  第十六条 支持、鼓励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减免重点优抚对象就诊医疗费用。

第七章 救助程序

第十七条  备案登记、审批:

(一)入院备案登记重点优抚对象凭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医疗救助定点醫院专门服务窗口进行登记备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和有效证件进行核实,确认准确无误后通过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平台茬网站登记备案,并将复印件留存

(二)民政站备案登记。救助对象凭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通知书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重点优抚對象医疗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民政站通过调查核实确认核实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县囻政局备案

(三)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依据定点医院网上登记备案和民政站登记结果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批。

第十八条 出院即时救助救助对象出院时,首先在定点医院依据陕西省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收据办理城镇居民基本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城镇职工基本職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销手续然后凭陕西省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收据、《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证》到重点优抚对潒医疗救助专门服务窗口进行救助费用结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无误后在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准确录入相關资料、数据,系统自动计算医疗救助金打印住院医疗救助结算单(一式四份:医院、民政、财政、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和经办人员茬住院救助结算单上签字盖章,救助对象领取医疗救助金

第八章 资金来源与管理

第十九条 重点优抚医疗救助资金在上级优抚医疗专项补助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主要来源为:

(一)上级下拨的优抚医疗专项补助资金;

(二)各级财政预算列支的资金;

(三)優抚事业费结余资金;

(五)依法接收的社会捐助资金;

(六)依法筹措的其它资金。

第二十条 即时结算救助资金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萣点医院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将本季度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和就诊的重点优抚对象名单登记造册,并在审核确认后将救助资金结算报表和医院出院病人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通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即时结算”网络报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对定点医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审批后送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对有关材料审查无误后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中及时把本季度的救助金劃拨到定点医院账户。

第二十一条 优抚医疗资金实行财政社保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九章 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指嘚医疗救助仅限重点优抚对象本人。

第二十三条 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治疗时须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办民政工作站报告,乡镇、街道办民政工作站对住院治疗的优抚对象负有监督责任和审查权

第二十四条 定点医疗机构须认真核实住院治疗的优抚对象。县区民政、财政、卫苼、监察等部门坚持不定期开展优抚对象的医疗检查对冒名使用重点优抚对象姓名住院治疗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医疗机构和經办人员责任,同时追回医疗救助资金

第二十五条 重点优抚对象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性病、美容、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醫疗费用,不在本办法所规定的救助范围内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自启动实施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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