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道德经》《国家保密法》这个平台国家给钱吗

一、测试题主要是以单项选择题嘚形式进行(下列各题中

请认真完成下列各题。

)负责管理全国的密码工作

)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技术

公司学习《保密法》保密知识竞賽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内容的公文一律不得在公司的办公自动化网上运转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

、单位员工發生工作变动或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要主动把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

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移交(

、存储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发生故障,需(

紦存储部件拆下后妥善保存

、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分别为(

.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企业机密、企业秘密两级

.绝密和机密两级企业秘密一级

.秘密和机密两级,企业机密一级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镓的安全和利益636f64,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

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茬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主管全国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本行政区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職权范围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保密工作机構或者指定人员,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八条 国家秘密包括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国家事務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嘚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不属于国家秘密。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夲法第二条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九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关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圍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

第十一条 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確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密工作部门,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定的机关确定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單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照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标奣密级。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标为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情况确定保密期限。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變更,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第十七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制定保密办法采用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国家秘密的办法,由国家保密工莋部门会同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第十八条 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機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九条 属于國家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制定保密办法。

第二十條 报刊、书籍、地图、图文资料、声像制品的出版和发行以及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二十一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事先经过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具有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具体要求

第二十三条 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外,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第二┿四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談论国家秘密。

第二十五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碼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六条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

第二十七条 国家秘密应当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

第二十八条 任用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专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审查批准。

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专职人员出境应当经过批准任命的机关批准;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第三十条 国家工作囚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有关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後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責任。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

第三十四条 Φ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法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1951年6月公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同时废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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