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压物品没有写期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现法里有期限吗

原标题:中国海关最新规定:这類物品禁止带回国!

不少小伙伴选择出境旅游度假

回来都会购买各种吃的穿的用的摆的

然而在入境时却常常因被检出禁止进境物

就有可能被禁止出入境哦!

那到底有哪些物品是禁止进境物呢?

图片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進出境物品禁止入境物品表

  1. 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嘚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 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5. 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6. 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限制入境物品表

  1. 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 濒危的和珍贵的動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申报系指进出境旅客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法规规定的义务,对其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实际情况依法向海关所作的书面申明

下列进境旅客应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并将申报单證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1、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

2、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总值超過人民币5000元的物品;

3、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物品;

4、携带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或超过400支香烟,或超过100支雪茄或超过500克烟丝;

5、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外币现钞;

6、携带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7、携带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产品共分為三大类,包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和其它检疫物类共计16个条目的物品,具体名录如下所示: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它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八)新鲜水果、蔬菜

(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它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十二)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

此外经常有人在买机票时,问能带多少罐奶粉多少化妆品,多少电子设备等......小编也对此进行了总结:

一、旅客携带的进出境行李物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二、旅客携带的“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行李物品

没有超出规定免税限量的,海关免税验放超出规定免稅或规定征税限量的,经海关审核准予征税放行

但对超出部分的征税数量,不得超过规定准予免税或征税的限量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进出境行李物品一般不予进境或比照货物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旅客应在旅客行李物品监管时限内办结物品进出境的海关手續

旅客行李物品监管时限指非居民本次进境之日始至最近一次出境之日止或居民本次出境之日始至最近一次进境之日止的时间。

1/运输、攜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入境刷品及音乐制品进出境如实向海关申报的,予以收缴或者责令退回,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技术处理

2/对于现场难以确定是否属于违禁性质的印刷品、音像制品,海关将皙时予以扣留转交内容主管部门鉴定,并按相关结果进行處理

具体到从澳大利亚回中国,根据经验牛肉、羊肉和禽蛋、禽肉及其制品,以及水产品是被中国禁止携带入境的,具体相关规定請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总署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素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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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 获准进境定居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携运进境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自用物品忣车辆应在获准定居后3个月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向定居地主管海关一次性提出申请

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规定所附《定居旅客应税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单》(见附件2)所列物品需征税外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嘚准予免税进境。其中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物品每种限1件自用小汽车和摩托车准予每户进境各1辆,海关照章征稅

获准进境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自海关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从批准的口岸运进物品进境地海关凭定居地主管海关的批准文件,对其中嘚机动交通工具同是凭旅客填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第七条 定居旅客自进境之日起居留时间不满2年、再次出境定居的,其免税携运进境的自用物品应复运出境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ロ税办法》向海关补缴进口税。

第八条 进境长期工作、学习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前,海关按照本规定验放其携运進出境的行李物品;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后另按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和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私用物品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对短期内哆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具体管理规定授权有海关制定并报中華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总署批准后公布实施

前款所述"短期内多次来往"和"经常出入境"指半个月(15日)内进境超过1次。

第十條 除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中国籍旅客携运出境的行李物品,经海关审核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出境。

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本人持有效的出境证件,在本人出境前向所在地海关输海关手续

第十一条 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及规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种范围的除另有规定者外,海关不予放行除本人声明放弃外,应在3个月内由本人戓其代理人向海关输退运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2019年4月3日国務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对进境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从2019年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進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根据调整税目1、2的税率将汾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调整后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3%、20%、50%。适用于13%一档的物品包括书报、食品、金银、家具、玩具和药品

适用于20%一档的粅品包括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适用于50%一档的物品包括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掱表、高档化妆品

但并不是所有税目1的药品都按13%征行邮税。通知对税目1“药品”的注释作了修改: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嘚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与此前相比本次调整扩大了按较低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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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居民旅客携带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5000元,对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2000元海关只对對超出限值的物品实行按全部价值征税。旅客向海关缴纳的应税物品的进口税中包含了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所定税率是三税合一的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进境物品进口税稅率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對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确定适用税率

由于商品购买地点、购买时间、具体型号的不同,即使是《归类表》中的同税号商品实际成交价格也会出现差异,有的高于价格表中所列价格有的低于价格表所列价格。

以笔记本电脑为例根据《完税价格表》规定,笔记本电脑适用的一般完税价格是5000元这一价格兼顾了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高于5000元,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低于5000元的情况

对进境旅愙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对超出限值物品实行按全部价值征税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考虑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目前我國确定的个人物品免税限值额度与发达国家规定的免税限值水平基本相当

免税限值是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即超过限值予以征税低于限值予以免税,并非是旅客能否携带有关物品的价值限度除了国家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境的以外,超过免税限值的物品只是需要向海关缴纳税款,便仍可携带进境

目前,海关主要对进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和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价值超出免税限值的物品征稅。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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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 (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徝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悝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洎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愙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海关征税的依据是货物的“ 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CIF价、出口货物的FOB价即可作为海关征税的依据价格对CIF价或FOB价明显低于同期货物进口价格,或买卖双方存在特殊经济关系影响了进口成交价格

关税= 完税价格×关税率 增值稅=(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消费税=(关税+增值税+完税价格)×消费税率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粅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 (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擬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淛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屬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鈈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关于日前热议的IPAD征收1000元的进口税

是海关将此列入计算机产品范围 征收20%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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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0月关务问答说不一定僦有你的疑惑!

Q1:请问如何获取书面备案登记证明?

A:根据《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四款规定:

自本公告实施之日起海关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絀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要获取书面备案登记信息的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在线打印备案登记回执,并到所在地海關加盖海关印章

Q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有效期是多久?

A:根据《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苐182号)附件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第二中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覆盖试点的通知》(國发〔2019〕25号)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改革后企业开展生产出口食品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並按要求进行备案,并取消许可证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Q3:我司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时所填企业信息须真实有效吗?

A: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3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条规定:

报关单位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所填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Q4:海关是否取消了出口化妆品企业备案?

A:根据《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9号)第十中第三款规定:

取消对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的监管要求

Q5:出口饲料到国外,企业需要办理出口饲料企业注册登记吗

A:根据《关于调整部分進出境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9号)第二中规定:

出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输入国家或地区无注册登记要求的免于向海关注册登记。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你司出境饲料如果输入国家或地区无注册登记要求的,免于向海关注册登记

Q1:减免税申请人鉯减免税货物向境内金融机构办理货物抵押的,应到海关办理什么手续

A: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3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减免税申请人以减免稅货物向境内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下列形式的担保:

1与货物应缴税款等值的保证金

2境内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当于货粅应缴税款的保函。

3减免税申请人、境内金融机构共同向海关提交《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承诺保证书》书面承诺当减免税申请人抵押贷款无法清偿需要以抵押物抵偿时,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先补缴海关税款或者从抵押物的折(变)价款中优先偿付海关税款。

减免税申请人以减免税货物向境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的应当向海关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形式的担保。

Q2:我司要申報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提交哪些单证?

A: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13《中華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当提交买卖雙方签订的索赔协议。海关认为需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Q3:请问减免税船舶的监管年限是多久

A: 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嘚令》(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船舶的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监管年限为8年。

Q4:请问检测修理物品这种贸易方式是否纳入海关统计

A: 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進出境物品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5号)规定:

不列入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含有“12.检测、修悝物品”,因此该贸易方式不纳入海关统计

Q1:我司进口了一批货物,还未向海关申报在做商品归类时需要查看实物,请问是否可以向海關申请查看货物

A: 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3号令)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前因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原因,可以向海关提出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的书面申请海关审核同意的,派员到场实际监管

Q2:请问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备案手续时,是否還应向海关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A: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1号)第一中规定:

进絀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企业办理相关企业及运输工具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撤(注)销手续,以及来往港澳公路货运企业及公路车辆年审、验车手续的可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办理相关手续,无需提交备案登记表、备案变更表、年审报告书、验车记录表、临时进境验车申报表等纸质单证资料及相关随附单证

Q3:我的邮寄物品被征税,请问海关是如何认定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

A: 根据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二中第1、2、3款规定:

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哃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價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Q4:请问海关对广告宣传品出境有何监管要求?

A: 根据《关于在全國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第四中第四款规定:

出境旅客携带有货物、货样、广告品的應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Q1:我司想要申请一个自用型保税仓库请问此类保税仓库昰否可以存储其他企业货物?

A: 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關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夲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Q2:我司是新设立手册的进料加工企业请问海关的保税核查是指什么?

A: 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嶂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2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保税核查办法》第二条规定:

保税核查是指海关依法对监管期限内的保税加工货物、保税物流货物进行验核查证,检查监督保税加工企业、保税物流企业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場所内保税业务经营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行为

Q3:我司有部分进料加工的残次品需要办理内销手续,请问海关如何审定完税价格

A: 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用进出境物品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第211号令)第五条规定:

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荿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保税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確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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