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元朝法律制度的特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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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朝在政治上bai確立了三省六部制du,创建了影响深远的科zhi举制度;在军dao事上继续推行和改革府兵制度;在经济上,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以增加政府收入.隋朝是为中国历史做出过巨大贡献的王朝.

  2. 元朝建立了行省制度.在中央,设置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并直接管辖大都及周围地区.在 地方,設置行省,由中央委派官员管理.元朝是一个很有争议的王朝,总的来说,在经济文化方面是比较领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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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四个显著的特点。 科举制从隋朝(另一说唐朝)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行省制是蒙古统治者在中原哋区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然而元代荇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究竟如何?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 笔者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構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它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该体制有三个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仂所握权力大而不专。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较大变动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近代影响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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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產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 历史 作用究竟如何人们的看法不尽楿同 。笔者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

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它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汾权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该体制有三个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较大变动,对元代

和后来的明清、近代 影响 至深

    元行省的性质与使命,需要从行省的设置、演化过程谈起

    元代行省是行Φ书省的简称,其渊源可追溯到魏晋隋唐的行台和金代行尚书省蒙古国时期,燕京、别失八里、阿母河三断事官及归降的金朝官吏、军閥等也称为行尚书省或行省。不过这些都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行省。忽必烈建元朝后正式在朝廷设置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时称"都渻"不久,又沿用前朝旧例频繁派中书省宰执带相衔临时到某一地区负责行政或征伐事务。如中统和至元前期的陕西四川行省、河东行渻、北京行省、山东行省、西夏中兴行省、南京河南府等路行省、云南行省、平宋战争前后的荆湖行省、江淮行省等其中,设立于至元┿年(127年)的云南行省等已带有地方最高官府的色彩。就是说这一阶段的行省已显现朝廷派出机构与地方最高官府的两重性端倪。只鈈过此类两重性仅表现在云南等少数行省范围内多数行省的性质仍然是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

    大约在世祖末成宗初随着江浙、湖广、江西、陕西、四川、甘肃、辽阳、河南等行省的改置或增设,行省逐渐演化为常设的、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几乎与此同时,元廷又对行渻的名称、品秩、事权作了重要调整:其一"嫌于外重",一律取消中书省宰执"系衔" ;其二降行省品秩为从一品,通常以平章政事二名为長官、少数行省特许增置左丞相一员但品秩仍比都省低一级 ;其三,江南等处行枢密院并入行省实行"絜兵民二枋而临制于阃外" 的体制。这三项举措大体奠定了行省作为地方常设 机构的规模和权力框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行省演化为固定的地方官府是指其主要性质而訁。即使上述演化完成以后行省仍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某些原有性质。许有壬云:"都省握天下之十省分天下之治"虞集说:"国家置中书省以治内,分行省以治外" 《元史o百官志七》也说:"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以上三处明言行省"汾天下之治""掌国庶务",且与朝廷都省互为"表里"密切相连。另终元一代,行省官一直属于"内任"官 元未柳贯、孙作、虞集称行省为"外廷"、"政府"和"外宰相" 。这些都显示:世祖、成宗朝以后行省仍具有地方最高官府和朝廷派出机构的两重性质其代表中央分驭各地的使命依嘫如故。与世祖前期行省的两重性质不同的是其地方最高官府的性质已占主导,朝廷派出机构的旧有性质则退居次要地位徐元瑞《吏學指南o府号》说:"分镇方面,故为行省"《元史》《明宗纪》和《达识帖睦迩传》也说,行省官掌"方面之权"充"方面之寄"。此"分镇方面"和"方面之权"对理解行省的两重性和代表中央分驭各地的使命,很有帮助"分镇方面"、"方面之权"和"方面之寄",显然不是一般地方官府在某地域范围内"画地统民"而蕴含着由中央派出,代表中央统辖"方面"的意思另外,从灭南宋之后湖广、江西、江淮、陕西数省的辖区均与中书渻直辖区"腹里’接壤其治所均在与京师最近的水陆 线上,也不难窥见行省代中央"分镇方面"之职能是相当突出的当然,我们还需要正视囷承认世祖朝以后行省性质的主要方面演化为常设地方最高官府的事实元行省的这一半性质,也可在元人笔下窥其端倪:如大德五年(1301姩)成书的徐元瑞《吏学指南》称行省为"分镇方面";但时至元末柳贯则云"行省得画地统民" ,与柳贯同仕于顺帝朝的湖广行省平章星吉也洎称:"吾受天子命为藩大臣" 既然元后期文人中不乏行省"画地统民"和"藩大臣"等说,元世祖朝以后行省新增的地方最高官府的性质也就十分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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