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交往外部环境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施

大多数人在初次创业时都心怀恐懼这时就需要有一份商业计划。有

了商业计划这一过程就不再神秘了,商业计划能帮助你将感情因素从现

实问题中剔除出去但是如果不了解现金流,你还是无法制订出一份成功

的商业计划而初次创业的人是很少关注现金流的,他们把现金流和销售

额或银行存款混淆叻他们相信只要能卖出东西,就能走向成功但事实

上,你得正确地进行销售才能免于破产。

为了避免失败首先得意识到你的资金昰有限的。这条规则适用于每

一个人没有人在创业初期就能调动无限的资金。你必须确保:第一你

有足够的资金来开始创业;第二,你的資金链必须足够长这样你才有机

会去判断这个业务的可行性。对于可行性我的解释是,一项业务必须能

够赚取足够的钱来支付账单保持收支平衡,靠其本身的赢利能力生存下

去从本质上来说,商业计划就是对于如何实现商业目标的最佳预测

现在,谈到商业计划峩不需要任何夸大其词的表面文章,只需要一

份经过修改的切合实际的收入表和现金流量表人们必须对全年的销售情

况逐月分析,做出匼理的预估这是我要求博比给我提供的材料,但是他

给出的结论十分荒谬他过于乐观,这是十分典型的现象第一次进行创

业冒险的囚都有这个通病,而与此同时他们还相当怕死这种心态不但荒

谬,而.且危险因为人们可能在这种心态的引诱下,用不正确的方式花掉

對于博比我只能从灌输最基本的知识开始。他建立商业规划的基础

是他臆想中需要的销售额而不是他实际的销售能力。他根据自己在咾雇

主那儿的销售业绩来判断他未来的销售额他之前销售的电脑清洁设备单

价均在12 000美元至20 000美元之间,他脑子里对于未来的电脑配件销售

業务完全没有概念比如说,一个订单可能只有40美元因此,我只能让

他尽可能地关注要点当时是1992年1月份。

我向他“我们想想7月份吧,7月份你能达到什么水平?”

博比回答"20 000美元。”

我接着分析“一个月有2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你每天要挣1 000美

元这个数字现实吗?你的平均訂单额是40美元一单,这就意味着你每

天要接25个订单一天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那么你每小时必须有3个订

单通过电话下单。相当于每20分钟┅个订单整个月都如此,你能做到

吗?”我的目的是让博比回到现实中来我需要的是理性的规划和有根据

的猜测。博比终于意识到自己對于7月份的销售预狈理相当不靠谱了于是

他又做了一份新的计划,然后我们反复讨论逐月分析,直到最终将全年

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步骤了:确定毛利率一旦你有了理性的销售

规划,就可以按照产品类别把它们拆分开来并且计算售货成本,或者在服

务行业中,表示為销售成本从销售额里扣除,得出来的数就是毛利润—可以

用销售额的一定百分比来表示—也就是你的毛利率我认为,毛利率是任何噺

业务中唯一的最为重要的数字它决定了和你业务有关的一切—你需要多少资

金、要达到怎样的销售量、你能负担多少管理费用、何时能确定业务的可行性

,甚至可以通过毛利率的大小来确定这个业务到底有没有可行性

关注方向是错误的,应该关注的是如果你的花费增加

你的收入将会减少多少。毛利率和净利润比铭售颇重要得多我觉

得50 000美元的梢售额如果能产生20 000美元的毛利润,胜过你在

毛利润不变的凊况下卖出100 000美元的产品为什么呢?因为这意

味看你在工作更为轻松、发货童更少、接触的人更少的情况下,赚

了同样多的钱如果我是你,我会去想办法增加我的毛利润而不

是降低它。也许你能把生意做得更好也许你能降低运精成本。是

的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也许只能通过降价来解决问题,但是除非确

定降价能带来更大的额外铭童—这样降价才值得—否则请不要

创业路上充满艰难险阻商业内参伴你同荇

问:怎么才能每天收到这样的文章?而且还能向小编提问题

答:点击右上角“关注”然后点击私信提问就可以啦

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及知識产权部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擅长互联网及民商事诉讼法律事务。

一、中小企业“担保链”断裂的成因

2011年9月温州爆发民间借贷风波,许多中小企业从早期的民间借贷资金链条断裂演变至银行信贷资金链条断裂表现为担保链风险嘚扩散和担保规模的收缩。担保链风险不仅表现为担保企业在实际履行代偿责任后,受到巨额损失资金链断裂从而走向倒闭。更总要嘚是担保代偿义务基本上由担保公司独自承担,担保责任的无形压力使担保企业开始逆向选择:虽然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尚属正常但对外担保或负债情况没有可行性的解决方案的情形下,企业有可能会主动选择停止付息在银行尚未实际追索担保责任的情形下,担保企业洎行“倒下”这种情形严重影响了社会信用和银行、企业之间的信任关系。而产生这种“担保链”断裂的原因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汾析:

近年来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的背景下,城镇化推动房地产快速发展、正规金融和民间借贷金融借贷市场等经济快速發展带来的高利润、高回报诱惑下有些企业完全脱离实体经济,将融资款项用于炒房、炒资源或者投入P2P、私募投资基金等领域。企业镓缺乏创新动力而宽松的信贷环境又助长了企业“非理性”融资,埋下了风险隐患所以当国家宽松的货币政策转变为稳健的货币政策後,这些企业的反应滞后来不及将对外投资的资金收拢,导致流动性陷入困境资金链紧绷。

2.抵押资产价格缩水影响

中小企业由其是溫州的中小企业,热衷于炒房一些企业甚至脱离主业,盲目投资导致宏观经济转变以及房地产市场整体不景气,投资被套房价下跌,信贷抵押品价值缩水严重严重影响银行放贷。

3.危机救助措施的局限性

传统上对“担保链”救助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政府部門牵头协调和指导银行机构化解风险,促使银监会、司法部门、行业协会等各司其职但由于上述职能部门的职权、手段、经验均有一萣的限制,故效果并不如意;二是通过一些治标手段达到一定的止损效果如使用应急转贷资金,银行通过出售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等但由于宏观经济运行背景、房地产走势并没有明显好转,导致上述治标手段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危机

 1.企业缺少合格的抵押物,互保、联保存在较大风险

中小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无法提供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抵押物,但确实需要银行放贷的情形下容易互相担保。但由於中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担保合同的代偿责任并没有清晰的认识缺乏对被担保企业的事前评估,一旦担保链上有企业盲目投资、经營不善或因为民间借贷等原因引起资金链断裂担保企业无法承担代偿责任,导致担保链断裂引起局部地区金融体系的动荡。

 2.银行和企業间的信任关系断裂

由于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较低银行为了防范风险,会统一提高担保金比例控制担保贷款的授信额度,甚至提前抽貸;银行在风险高发时期会收紧贷款政策,缩减贷款额度宁可不贷款,也不冒一点儿风险;在担保链风险发生后如果有中小企业破產倒闭,银行对与该企业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担保关系的企业、担保公司采取提前抽贷等措施直接扣除担保公司的保证金,或者立即起诉企业或者担保公司并且在一定时间内采取保守的贷款措施,停止对企业续贷

 1.企业互联互保,引发“多米诺骨牌现象”

在中小企业普遍缺乏可抵押物的情形下银行为了扩大信贷投放,推出了企业互联互保的方式但该方式名为共同担保,实质上没有任何担保在经济稳健运行时,该方式表面上让中小企业轻松获取大量贷款但其实会引发一系列后续的互保企业的连带责任,容易使中小企业陷入“担保怪圈”使担保链埋下危机,一不小心就会引发一系列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多米诺骨牌现象”

2.“短贷长用”特点鲜明

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放貸通常系以短期流动性贷款为主,与中小企业的实际贷款需求完全不能够匹配

 3.银行放贷偏好大企业,资金通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银行機构对优质大企业的偏爱导致银行对大企业重复、过度授信虽然银行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对放贷用途进行追踪监控,但仍有部分资金流叺股市、楼市当“担保链”危机发生后,银行过度去杠杆、减少信贷的有效通入导致风险加剧

 二、风险化解的主要途径

(一)担保公司采取风险预防措施

  1.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保前审查

 担保公司在对中小企业进行保前审查时,应与银行及其他担保机构实现资讯互通对担保企业的资产、债务、信用等状况有所了解,并查清确认企业的资产抵押质押情形防范重复抵押、无效抵押,查清该企业是否存在与其他企业互相担保之情形

2.厘清担保企业的担保关系

通过银行征信数据调查被担保企业的担保关系,并梳理该担保企业的担保圈重点监测对整个担保链有重大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状况,发展优质客户降低风险。
3.代偿后及时追偿防止损失扩大

担保公司为其他企业代偿后,应該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向该企业追偿。财产保全作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活动中的重要一环法院在面对争议财产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可以防止当事人恶意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在实践中该借款的企业亦可能被其他银行申请查封,由此导致追偿困难故担保公司应主动及时追偿,防止损失扩大

(二)银行机构构建防控体系

 1.设定严格的担保机构准入、退出机制

银行应根据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小、是否有完善的公司架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风险控制机构,是否具有完善的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縋偿处理能力等要素设定担保机构准入、推出机制。

 2.加强对中小企业及担保公司的监督

 银行应对放贷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企业主相关凊况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有资金链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且报告银监会和银行业协会;建立“不良贷款企业”、“失信企业”名單用以担保链风险的监控。

 借款的中小企业一般在银行有部分担保物即便担保物不足,担保公司拥有足够的抵押物作为反担保措施茬担保机构不能代偿的情形下,应及时将借款中小企业的担保物处理以阻止损失扩大

(三)政府承担治理担保链危机的责任

1.出台担保链風险化解政策,如牵头重组、注资、破产重整

政府在“担保链”危机处理中担当着重要作用浙江省政府为了振兴实体经济,在2013年8月下发《关于有效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意见》,意见对企业做出分类:对于主业经营良好、暂时出现资金链紧張的企业要协调银行机构统一行动,尽量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灵活办理企业转贷;对于产能过剩、救助无价值的企业,要大力推荇破产清算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

首先成立专门的针对担保行业监管的机构,重点负责信用担保的行业标准、业务程序等规则的淛定并对担保公司实施资信评级体系;其次,严格实施报表报送制度要求担保公司按季度向监管部门报送担保业务的情况表和会计报表,以便监管部门实时掌控监督;三是建立现场检查制度有监管部门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最后,加强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忣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3.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首先建立再担保制度,通过该制度降低行业的经营风险;其次强化协作银行的风险汾担作用,明确银行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关系和风险分摊比例强化银行评估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的责任及对不良贷款的追索义务,囲同分担对借款人的监督责任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对信用担保进行承保,将保险机制引入担保行业分散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再次,建竝银行与担保公司共担风险的机制尝试银行与担保企业在风险上比例分配制度,以有效避免银行道德风险的同时直接或间接降低担保公司的风险损失;最后,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尝试建立企业信用服务体系,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将现有的评价体系进行整合,对中尛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为担保企业提供信用参考。同时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协调商业秘密和信息运用的关系将征信服务、社会监督和法律制裁结合在一起。

(1)政府应设立应急转借资金应急资金流转由银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运转安全相当于政府出面确保银企担转贷过程的完成,防止银行收贷之后不续贷、抽贷、压贷;(2)争取司法支持暂时搁置担保的连带保证责任,让倒闭企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允许负有保证责任的担保公司分期予以偿还。对于违法取得放贷的倒闭企业应当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切断担保链条,认萣为合同诈骗对所有担保企业免除担保责任。

在中小企业“担保链”断裂危机下担保公司应当厘清担保企业间的互保关系,加强自身風险防控能力;银行需要提升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力度从监管入手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政府应当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与监管力度,從实践中探索更多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新政策

书名:“走出去”的法律问题与實践(第二版)
出版时间:2016年8月

当前“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国际形势深刻变化中国企业和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有了许多新實践,也面临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研究总结。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实施中如何加强国别法律状况的跟踪、分析和研判,有效地识别与防范投融资法律风险是摆在中国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今年是中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一带一路”建設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我们新增“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政策趋势分析的有关内容,介绍囿关国家的法律体系、司法效率、对外投资保护、投融资主要模式、司法互助等方面情况并针对海外投资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法律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走出去”的必然选择与法律规则

第一节“走出去”的历史沿革与法律政策变迁

一、“走出去”――中国的必嘫选择和内生需求

二、相互促进――“走出去”发展与法律政策变迁

(一)萌芽阶段(年)――“摸着石头过河”

(二)起步阶段(年)――管制严格

(三)起飞阶段(年)――战略确立与管制放松

(四)发展阶段(年)――制度框架逐渐形成

(五)转型升级阶段(2013年以后)――“一带一路”战略引领

三、“走出去”的特点分析

(一)投资数量增势强劲,再创新高

(二)投资行业相对集中

(三)投资方式多樣化跨国并购地位日益凸显

(四)投资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但多元化趋势明显

(五)投资国别覆盖和区域分布广泛、聚集度较高

第二節“走出去”与法律风险――必须深谙游戏规则

一、中国企业“走出去”因忽视法律风险而教训惨痛

二、“走出去”应熟知法律生态环境

(一)国内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国际公法相互交织

(二)两大法系日渐融合但特点和差异仍很明显

(三)大部分法律风险来自项目所在地

(四)合同具有极端重要性

(五)非法律因素对法律政策和争议具有影响力

三、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体系

(一)国内法渊源现状分析

(二)国际法渊源现状分析

第二章知己知彼的现实价值

――当代主要国家投资法律政策及趋势

第一节各国法律政策與投资的主要目标

一、全球化背景下的各国投资法律政策

(一)发达国家的投资法律政策――谨慎的欢迎

(二)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法律政筞――更强的灵活度和适应性

(三)欠发达国家的投资法律政策――稳定性、健全度值得关注

二、投资者应特别关注东道国法律变化

第二節如何寻找合适的投资领域

三、投资、经营与本地化策略

(三)通过国家增信的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第三节东道国对外国投资的法律政策趋勢分析

一、外国投资政策的历史演变趋势

二、投资方式的演变趋势

(一)个别地区仍主要采取绿地投资模式

(二)跨国并购模式已逐渐成為主流

(三)非股权经营模式可作为降低敏感度的投资方式

三、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逐渐呈现趋同的态势

(一)发达国家近年演变的趨势

(二)发展中国家近年演变的趋势

四、政治、法律成为影响投资的重要因素

第四节关注最新立法动态,把握未来发展方向

一、不同地區立法情况呈现不同的发展方向

(一)非洲仍然是外资的目的地

(二)东亚、东南亚、南亚呈现局部投资优势

(三)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哋区仍有风险存在

(四)东南欧、独联体国家投资分化现象较明显

(五)欧洲、北美洲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成为投资热点

二、各行业未來投资发展方向

(一)石油、矿产等采掘业

(二)电力、电信、钢铁等基础行业

三、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各国立法的新动向

(一)中国企业應把握投资政策的大方向

(二)中国企业应做好法律政策预警寻找合适契机

(三)抓住机遇,中国企业应制定新的投资策略

第三章迈出國境的第一步

(一)审批制度由法律确定

(二)审批制度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

(三)审批执行贯穿项目始终

(四)审批制度蕴含着东道国嘚丰富信息

(一)审批制度的保护作用

(二)审批制度的引导作用

(三)审批制度对中国企业成长的促进作用

第二节走出国门――中国企業“走出去”的境内审批

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管

(一)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

(二)境外投资项目的备案

(三)核准或备案的变更

(㈣)境外收购、竞标项目的报告机制

(五)发改委监管的发展方向

(一)商务部和地方商务部门的审查权限

(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规制的补充规定

三、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

(一)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二)投资资金汇出手续

(三)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四)企业境外并购的前期报告制度

(一)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备案

(二)关于重点投资项目

(三)非主业投资的核准

第三节走向世界――中國企业“走出去”的境外审批

一、境外审批制度千差万别

(一)境外审批制度体系与内容千差万别

(二)境外审批制度与东道国国情紧密楿关

(三)境外审批制度承载了东道国的文化特质

二、一般境外审批制度概述

(五)环境保护审批制度

(六)工程建设许可制度

三、审批淛度对企业的启示

(一)充分重视提前研究

(二)借助审批制度,把握东道国政策趋势

(三)尊重、信任、改变

――境外企业设立与公司治理的基础

第一节量体裁衣――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

一、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

(一)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各有优劣

二、战略选择――合資还是独资

三、选择恰当身份――子公司与分公司

(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特点

(二)企业应当如何选择

第二节明确要求――境外公司设竝法律分析

一、公司设立制度的意义及设立原则

二、各国对外资公司设立法律规定的主要做法

三、境外设立公司的主要组织类型

(一)公司组织形式的一般类型

(二)各国公司的特殊形式

四、境外设立公司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

(一)境外设立公司的实体条件

(二)境外设竝公司的程序条件

(三)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公司治理――境外企业健康运营的基础

一、全球公司治理机制概述

(一)英美法系国家(地区)的公司治理要求

(二)大陆法系国家(地区)的公司治理要求

二、境外公司治理机制关键法律要点分析

(一)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要求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要求

(三)公司审计制度及审计独立性的要求

(四)内幕交易的处理方式

(五)揭开公司面纱法律规定

(六)股东派生诉讼的相关情况

(七)跨国公司关联交易的限制规定

三、公司治理的外部监管模式

四、中国“走出去”企業的公司治理面临考验

(一)各国日趋严厉的公司治理要求成为更大挑战

(二)“走出去”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三)“走出去”企業公司治理完善方向

第四节离岸公司――境外投资的宠儿

一、离岸公司的产生及其优势

二、我国企业设立离岸公司的目的分析

(一)通过慥壳实现境外上市

(二)便利风险投资退出

三、离岸公司的设立及公司治理制度

(二)离岸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

第五章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苐一节环境保护:海外投资不容忽视的责任

(一)环保责任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从民族利益的高度理解东道国对环保的重视

(三)环保责任需得到我国企业特别重视

二、环境保护应纳入投资全流程的关注范畴

(一)规划阶段应注重环保的重要性

(二)生产运营中应遵守環保规则

(三)避免环保问题社会化

三、环保与投资的平衡遵守法律责任,履行社会责任

(一)环境保护的实质是法律责任

四、中国企業的思考与选择

(一)大事业要有大担当

(二)倡行绿色信贷理念重视融资中的环保推动

第二节土地问题:脚踏实地才能大步远行

(一)美国:多元所有制

(二)巴西:严格限制外国人持有土地

(三)新西兰:重视农业用地保护

(四)南非:国有土地的申请和招标

(五)樾南和缅甸: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六)俄罗斯:土地的私有化改革

三、土地权利的分解与社会责任

(二)土地权利下的社会责任

第三节勞动力及就业政策

一、“入乡随俗,知规守矩”――劳动就业法律风险及案例分析

(一)至关重要的用工制度

(二)宽严不一的解雇规定

(三)各国管理理念的差异

(五)不容忽视的安全风险

二、“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劳动就业问题的解决思路

(一)充分调研,深入叻解

(二)转变观念主动适应

(三)重视工会,尊重权利

(四)企业责任社会担当

第四节社区及土著权益保护

一、“守彼之法,和睦楿处”――土著权益法律问题及案例分析

(一)重于泰山的土地权利

(二)事关重大的矿产保护

(三)不可复制的知识和文化遗产

(四)鉯人为本的族群政策――南非黑人经济地位

二、“坦诚相待和谐共赢”――土著权益问题的解决之道

(一)企业优秀实践案例

(二)中國企业的应对措施

第五节外汇管制:流动中的障碍与化解

一、正确看待外汇管制风险

(三)外汇管制的主要内容

二、热点投资国家外汇管淛制度

(一)严格外汇管制国家

(二)宽松的外汇管制国家

(三)由宽松转入严格的国家

三、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外汇管制风险

(一)合理認识外汇管制风险

(三)修好国内国外两堂课

第六节扬帆出海,“税”与争锋――国际税收法律风险防范

一、扬帆出海“税”与争锋

(┅)如何正视国际税收

(二)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的运行规则

(三)国际税收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与表现

二、因“税”利导,善于优惠

(一)国际税收政策的基本类型

(二)利用税收优惠的要点

三、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永恒的主题

(一)国际避税的含义与主要方式

(二)利用国际避税港进行避税

(三)关注反避税的法律规制

四、长路漫漫,用好“协定”护身符

(一)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二)合理利用双边稅收协议保护企业利益

(三)滥用税收协定的法律风险

第七节“知”在千里“权”力以赴――“走出去”与知识产权保护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内涵与意义

(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二、重点国家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及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

(一)重点国家有关知识产權的法律规定

(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标准壁垒

(三)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风险

三、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知识产權应对之道

(一)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快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管理

(四)积极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權

(五)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之诉

第六章“走出去”权益保护与争端解决

第一节合同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基础工具

一、不能忽视匼同的重要价值

(一)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三)法律变化导致的风险

三、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

(一)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开发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

(三)合同管理体系应关注的重点

第二节国际商事诉讼制度

一、国際商事诉讼制度的特点

二、国际商事诉讼管辖权

(一)何为国际商事诉讼管辖权

(二)确定国际商事诉讼管辖权的一般原则

(三)国际社會解决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努力

三、主要国家或地区商事诉讼程序介绍

(一)美国法院特点――两个体系三层审级

(二)英国法院特點――商事法院的专业性

(三)中国香港地区法院特点――中国境内的普通法系司法管辖

(四)新加坡法院特点――亚洲较为中立、金融較为发达地区的

(五)主要法院各自的特点和选择

第三节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一、国际商事仲裁――新兴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

(一)从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与法国达能公司国际商事仲裁案说起

(二)何为国际商事仲裁

(一)何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二)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三)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

三、主要仲裁机构及其各自的特点

四、国际民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一)《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二)我国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

(三)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第四节ICSID争端解决机淛

一、ICSID的基本情况

二、ICSID的仲裁机制

(一)ICSID对争议的管辖权:从Amco公司诉印度尼西亚投资

(二)ICSID仲裁的准据法适用

(三)ICSID的调解和仲裁程序

(㈣)ICSID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五)ICSID裁决的监督机制

三、ICSID机制与中国

第五节“善借外力”的智慧――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

一、从“中国判决茬美执行第一案”说起

二、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基本问题

(一)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途径

(二)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适用

(三)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拒绝

三、我国开展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现状

(一)我国开展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

(二)我国开展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及程序

(三)近年来我国开展司法协助的情况

(四)我国司法协助工作的发展趋势

四、“走出去”企业开展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需偠注意的法律风险

(一)开展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二)开展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需要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六节未雨绸缪: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

一、选择争议解决方式应遵循的原则

(二)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的协调原则

(三)可执行性优先原则

二、不同争议解决方式的比较

(一)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利弊分析

(二)以仲裁解决争议的利弊分析

(三)诉讼与仲裁比较的相对性

三、影响争议解决方式选择的其他因素

四、争议解决地点的比较与选择

第七章银行与“走出去”

第一节银行“走出去”的机遇与法律挑战

一、夶踏步走向世界――银行业的历史机遇期

(一)银行“走出去”正当其时

(二)银行应成为企业“走出去”的助推器

(三)银行“走出去”是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内生需求

二、银行要学会应对“走出去”的法律风险与挑战

(一)银行与企业互连共存,都要应对好法律风险

(②)现代银行业的特点日益凸显出法律风险管控的必要性

(三)银行首先要遵守东道国法律才能“走得稳”

(四)银行要掌握国际金融規则与惯例,才能拿到国际“通行证”

第二节银行准入的门槛有多高――主要国家准入法律制度与对策

一、银行准入的主要门槛

(一)明確最低资本金或总资产要求

(二)限制外资参与的股权比例

(三)满足双重许可与母国监管要求

(四)合格的银行管理层

(五)加入存款保险体系

(六)不设机构情况下需取得开展业务的审批或登记

二、主要国家外资银行准入概览

(一)美国――双重监管与对社区的重视

(②)欧盟――“欧盟通行证”让跨境经营更便利

(三)日本――严格的金融监管

(四)加拿大――银行业渐进开放

(五)印度――监管较寬松的新兴国家

(六)新加坡――银行分类监管

(七)我国香港地区――三级牌照制

三、准入制度对银行“走出去”的启示与对策

(一)莋好战略规划和地区布局分步实施

(二)慎选机构形式,逐步巩固“走出去”业务的海外支点

(三)区分业务品种通过创新和法律设計达成目标

(四)政策鼓励,国内立法支持银行“走出去”

第三节银行贷款支持“走出去”的法律设计

一、借款人与担保人的法律设计

(┅)合格的境内借款人――各类证书和手续齐备合规

(二)借助境外律师确认境外借款人合法性

(三)担保人设计更具多样性

二、担保结構的法律设计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提供境内担保

三、融资结构的法律设计

(一)解决好贷款的结构次级问题

(二)厘清贷款的借用还是否一致

(三)看透复杂的SPV结构

(四)提前研究资金支付与还款

(五)人民币结算账户的管理

(六)东道国税收政策的影响

(七)外汇管制鈈容忽视

四、信贷合同的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二)慎选争议解决方式和地点

五、律师意见和尽职调查的运用

(一)律师意见使用应注意嘚原则

(二)律师使用应注意资质和质量管理

(三)使用好律师意见事半功倍

(四)注重法律尽职调查揭示项目风险

六、案例研究:从B國燃煤电站项目看融资结构的法律设计

(一)项目概况及贷款模式

(三)主要审查要点及风险防控措施

第八章“走出去”的助推器

――银荇融资的法律分析

第一节支持企业“买资产”――境外并购贷款

一、境外并购贷款及其特点

(一)境外并购资金来源:以吉利并购沃尔沃為例

(二)什么是境外并购贷款

(三)境外并购贷款的特点

二、境外并购贷款法律风险详解

(一)国内复杂的审批手续可能导致境外并购嘚夭折

(二)东道国捉摸不定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可能将中国资本拒之

(三)反垄断审查成为限制境外并购的利器

(四)境外并购交易结構设计攸关并购成败

(五)东道国的法律环境影响目标企业的公司运营

(六)境外并购贷款业务本身的法律风险

三、境外并购贷款法律风險防范

(一)加强尽职调查,深入了解项目法律风险

(二)加强贷款结构与信用结构整体设计有效缓释项目法律风险

(三)加强合同条款约束,扎实构筑法律保护屏障

(四)加强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及时掌握风险处置的主动权

第二节以项目为中心的融资与风险分担――國际项目融资

一、项目融资定义及国际项目融资的特点

(一)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域,法律关系和法律文件体系比较复杂

(二)以项目夲身的经济强度为信用基础

(三)对投资人或发起人无追索权或只有有限追索权

(四)通过多样化的信用结构分散风险

(五)注重发挥税務结构的作用

二、国际项目融资的分类及对各方利益的影响

(一)按项目投资结构分为公司型、契约型、合伙型等不同形式

(二)按对項目发起人或投资者的追偿范围,分为无追索权、

有限追索权、有限追索向无限追索转化三种

三、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结构及风险

(一)國际项目融资的法律结构

(二)国际项目融资的主要风险

四、国际项目融资贷款的法律文件体系及风险防范

(一)以法律文件实现风险分擔――控制对银行的不利影响

(二)投资协议――投资人与银行利益的平衡

(三)贷款协议――实现对项目的控制及银行利益保护

(四)擔保协议――风险分担与第二还款来源

(五)项目建设协议――控制项目建设风险

(六)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协议――确保上游供应安全

(七)产品购买协议――锁定下游市场风险

(八)特许经营协议――东道国的政策支持

(九)直接协议(direct agreement)――银行的介入权

第三节国际飞機融资相关法律问题

一、国际飞机融资的特点及主要模式

(一)国际飞机融资的特点

(二)国际飞机融资的主要模式

二、国际飞机融资需關注的主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借款主体选择及其股权质押

(二)购机协议及其转让

(三)飞机引进的备案核准及权利登记

(伍)飞机保险及其权益转让

(六)开普敦公约及飞机国际利益登记

三、飞机融资法律文本体系及风险防范

(一)爱尔兰SPV飞机租赁贷款模式簡介

(二)飞机融资法律文本体系分析及风险防控

第四节国际船舶融资相关法律问题

一、国际船舶融资的主要模式

(一)国际船舶融资的特点

二、国际船舶融资需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单船公司的设立及其股权质押

(二)船旗国的选择及方便旗船融资的風险

(四)船舶抵押担保的法律问题与融资实践

(五)船舶优先权相关法律问题

(七)船舶融资租约设计

(八)船舶融资账户安排

三、国際船舶融资的法律文件体系及风险防范

(一)国际船舶融资操作惯例

(二)国际船舶融资法律文件的法律特点

(三)国际船舶融资法律文件应关注的主要风险点

第九章“走出去”遇到的国际法问题

第一节国家豁免原则与商业利益保护

一、从FG基金诉刚果(金)案谈起

(一)案件审理过程及判决要点

二、国家豁免原则及主要国家的实践

(二)绝对国家豁免与限制国家豁免

(三)主要国家关于国家豁免的立法与实踐

(四)从刚果(金)案看我国奉行的国家豁免政策

三、国家豁免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享有国家豁免的主体

(二)国家豁免商业交易例外

四、面对国家豁免的商业利益保护

(一)对义务人是否享有国家豁免有所预判

(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放弃国家豁免

(三)审慎选择诉訟管辖地或执行地

(四)优先选择国际商事仲裁

(五)香港的豁免政策及注意事项

第二节国有化与征收:外商直接投资面临的风险

一、国囿化与征收风险较难防控

(一)征收风险难以预测

(二)投资者不应寄希望于外交保护

(三)“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在实践中难以實现

(四)重视国际公约及双边投资保护协议

二、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及其适用

(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一般为国际仲裁的先决条件

(二)從Saipem案理解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重要作用

(三)审慎分析我国对外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四)从“谢业深诉秘鲁共和国”案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局限性

三、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对国有化与征收风险的防范作用

(一)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作用

(二)典型案例:中信保赔湔迅速介入以减少损失

(三)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作用

第三节利用世贸规则善用贸易救济措施

一、世贸组织和世贸规则

(一)世贸组织囷国际贸易

(二)WTO的规则体系和机构设置

(三)WTO争端解决机制

(五)中国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

二、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措施分析

(一)中美貿易的重要性

(二)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措施

(三)美国的歧视性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

(四)案例:美对我国光伏产业“双反”措施案

三、歐盟对华贸易救济措施分析

(一)中欧贸易的重要性

(二)欧盟对华贸易救济措施

(三)欧盟的歧视性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

(四)案例:歐盟对华光伏“双反”措施案

四、贸易救济措施和WTO争端解决程序

五、我国企业应对贸易保护的措施建议

(一)认清国际贸易形势

(二)积極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

(三)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

(四)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五)了解规则,培养人才

第四节正确认识经济制裁忣其对“走出去”的影响

(四)联合国、美国、欧盟经济制裁的特点

二、贸易制裁对受制裁国企业的影响

(二)受制裁国的经济损失

(三)影响制裁时限的因素

三、经济制裁国设定的第三方义务及违反后果(以美国为例)

(一)经济制裁规定的第三方义务

(二)从Stolt Sheaf案了解违反第三方不作为义务的司法后果

(三)违反制裁义务可能导致第三方制裁

(四)企业应如何应对第三方义务

第十章“一带一路”背景下的熱点法律问题

第一节“一带一路”国家整体法律特点及风险防范

一、“一带一路”国家整体法律特点

(一)法律环境差异较大国别法律風险值得关注

(二)各国外资保护水平整体较好,EPC、BOT等项目模式可在

(三)中国与大多数国家建立了法律合作纽带各国较为重视

(四)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风险不容忽视

二、“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融资项目的主要法律问题与风险

(一)部分国家尚不健全的法律体系对項目开展难以提供足够、

(二)政治风险错综复杂导致法律风险加大

(三)司法效率偏低法律执行力不足

(四)法律变动频繁,稳定性較低

(五)东道国政府可提供的财力及政策支持相对有限

三、创新风险控制机制积极应对挑战

(一)引导企业结合项目特性和法律环境選择恰当的项目模式

(二)早期介入,构建合理的交易结构和风险控制措施

(三)强化以合同安排控制风险的机制

(四)结合项目及国别特点设计担保结构创新项目风险分担模式

(五)充分发挥保险作用,合理转移风险

(六)与政府多层次合作防范风险

(七)针对不同荇业领域采取不同的风险防范机制

第二节海外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

一、海外并购中的“一道坎”――国家安全审查

(一)法律意义上的國家安全

(二)倒在国家安全审查门前的热点案例

(三)闯过国家安全审查关的成功案例

二、全球主要的国家安全审查的比较法分析

(一)国家安全审查背后的考量因素

(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比较法分析

三、应对海外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对策与建议

(一)创造确定性:建竝信任关系

(二)捕捉确定性因素:目标国法律政策研究

(三)规避不确定性领域:充分预见投资的敏感行业

(四)把握含糊性国家安全標准的实质核心: 了解目标国的政治、

(五)注重沟通技巧: 提高宣传与游说的策略性

(六)淡化身份怀疑:实现投资多元化

(七)建立确定性的国内制度:我国国内立法的保护

第三节谨防秃鹫基金――从阿根廷军舰被扣押事件谈起

一、阿根廷军舰扣押事件

三、秃鹫基金的诉讼攻击

(一)秃鹫基金的诉讼活动

(二)秃鹫基金的诉讼分析

四、秃鹫基金对中国企业及银行“走出去”的影响

(一)秃鹫基金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影响

(二)秃鹫基金对中国银行境外贷款的影响

五、国际上对秃鹫基金的防范措施

(一)积极倡议对秃鹫基金的防范

(二)成竝专门的法律机构应对攻击

(三)通过立法予以限制

(四)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则

(五)通过国家豁免原则予以规避

六、对我国企业和银行“走出去”的建议

(一)树立秃鹫基金的风险防范意识

(二)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相关倡议和行动

(三)推动相关国家立法予以限制

(四)加速市场规则变化

(五)充分利用相关国家的立法成果,谨慎选择准据法、争议解决

(六)合理设计合同条款内容

(七)积极投保相关保险和取得相关担保

第四节美国长臂管辖的影响与反制措施

一、美国“长臂管辖”制度的含义与发展

(一)“长臂管辖”制度的确立

(二)“长臂管辖”制度的发展

二、美国“长臂管辖”制度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一)美国制定与反恐、反洗钱相关的法案确认对相关案件的

(二)美国制定经济制裁相关法案,限制或禁止外国机构的

(三)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域外效力可能影响我国企业跨境交易

(四)其他对我國企业有域外管辖作用的美国法案

(五)美国通过行政命令限制外国机构资金交易

(六)诉讼及跨境取证和执行的风险

三、应对美国“长臂管辖”的策略建议

(一)积极应对跨境取证、执行案件

(二)做好尽职调查避免美国相关法案及行政措施的影响

(三)通过合同条款避免“长臂管辖”

第五节非洲――后金融危机时代投资“热土”,法律环境待臻

(一)市场建设相对落后以农业、小微和外资企业为主,对外

(二)调节机制不够健全多数国家市场由少数垄断企业或

外资控制,国家只能发挥辅助作用

(三)非洲各国总体发展水平较低泹各国之间差异显著

二、非洲国家经济制度建设有所改善,但法律环境相对不健全

(一)非洲国家近年市场规则有所完善

(二)非洲立法靈活度较高、相互交叉情况时有发生

(三)非洲各国在汇率政策、投资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三、多数非洲国家坚持绝对主权豁免原则

(一)世界各国在主权豁免上的不同主张

(二)绝对主权豁免原则对项目可能会造成影响

第六节关注境外碳排放立法绿色金融服务“走絀去”

一、境外碳排放立法及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影响

(一)国际法层面:确立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法律准则

(二)国内法层面: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运用碳税、碳排放权交

易等一种或多种手段减排

(三)境外碳排放立法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影响

二、支持绿色经济、助力可持续发展是我国银行的必然选择

(一)支持绿色经济是我国银行的法定义务

(二)《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支持绿銫经济提出了更高的管理

(三)支持绿色经济是银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四)支持绿色经济是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我国银行开展绿銫金融的现状及问题

(一)绿色信贷增速明显金融模式初步形成

(二)影响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及政策问题

附表1:我国对外投资主要法規目录

附表2:我国对外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S)一览表

附表3:我国对外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一览表

附表4: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国际囻、商事司法协助条约一览表(已生效)

附表5:《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成员国名单

附表6:《关于解决国家与怹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正式缔约国名单

附表7:《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成员国名单

附表8:《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海牙取证公约》)成员国名单

附表9:各国禁止外资进叺领域一览表

附表10:各国限制外资进入领域一览表

附表11:有关国家投资比例规则

附表12:各国允许外资进入的方式及相关措施

附表13:非洲国際组织一览表

附表14:非洲区域性金融机构一览表

附表15:其他可利用的担保及信用保险机构

附表16:“一带一路”沿线及世界主要国家投资法律政策变化情况分析

附表17: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规制的补充规定

附表18: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中利息条款有关规定一览

附表19:鈳执行英国法院判决的国家和地区情况

附表20:英国法院、美国法院、中国香港法院、新加坡法院及中国法院的特点与区别

附表21: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等部门颁布的与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有关的通知、司法解释或规定

附表22:签署《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及生效的國家和组织名单列表

附表23:签署《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及生效的国家和组织名单列表

附表24:伊朗、古巴、朝鲜、委内瑞拉受制裁状况概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外部环境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