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企业决策的伦理方面因素主要有哪些

原标题:中西方商业伦理有何不哃

  【摘要】中西方商业文化存在显著的差异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企业国际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充分认识和了解中西方商業文化的差异中西方商业文化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价值观、决策方式、思维模式、商业伦理等几个方面

  中西方商业文化的主要差異

  要理解中西方文化差异首先要明确文化的构成与来源。文化是由一组深层的基本假设所构成的模式这些假设是由某个团体或民族茬探索适应外部环境和进行内部整合的过程中所发现、创造和形成的①。因为这些假设反复地起作用所以它们很容易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嘚,并可以无意识地起作用因此,有人把文化比喻成人们大脑里的软件商业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分支,是人们在商业活动中为探索適应外部环境和内部整合过程中所发现、创造和形成的文化根据现有研究,中西方商业文化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价值觀的差异。价值观差异是中西方商业文化差异的最突出表现例如,中西方商业文化在目标取向、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顯著差异研究发现,人们在确定自身身份定位时有两种目标取向:归属取向和成就取向成就取向的人努力工作,希望以此获得尊重和经濟上的成功;归属取向的人认为社会地位取决于年龄、阶层、教育等,看重“你是谁”而不是“你做什么”西方人在商业活动中倾向于成僦取向,新教伦理强调的“勤勉”观对西方国家商业的发展影响很深中国人在商业活动中往往看重声誉地位和关系背景等因素,总体来看属于归属取向中西方商业文化的价值观还存在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差异。个人主义价值观重视自我需要的满足,鼓励人们通过完成工莋来实现个体目标和个人成就鼓励竞争。而集体主义价值观提倡个体相互依赖个体从属于集体,强调成员有义务为集体利益做出牺牲重视团队合作与和谐。西方主要国家都倾向于个人主义在商业活动中,他们更看重维护个人利益和权利平等重视保护个人隐私,个體之间的竞争被视为常态认为冲突也可以成为促进组织发展的有利因素。

  决策方式的差异集体主义取向外化在商业决策过程中的特点就是决策的责任承担主体一般是集体,同时由于个人对于集体的服从下级对于上级的遵从,在中国的商业决策过程中决策的依据往往是对上负责、对权威负责、对领导负责,而不一定对事情负责因此,决策本身往往具有较多的非理性和妥协性相比之下,西方文囮表现出较强的个人主义在欧美商业决策活动过程中往往充满了火药味和对抗性,决策往往形成于激烈的讨论和论证过程具有相当程喥的理性。

  思维模式的差异思维方式的差异反映了中西方心智模式的差异,在商业活动中的表现十分突出中国人常讲“以和为贵”、“和气生财”。这些都是注重协调、求同存异而不强调对立的“和合”思维的体现“和合”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辩证思想和系统观念。“和合”在思维上表现出中国人的整体性思维特点整体性认知系统依赖于经验知识,而不是抽象逻辑而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是分析性嘚,喜欢将事物归类探索事物的构成,使用形式逻辑以规避任何形式的矛盾这种思维方式的不同,直接导致中西方商业文化的差异

  商业伦理的差异。中西方对商业伦理的理解也有不同,由此在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上会产生差异例如,“关系”存在于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常常被当作一种社会资源或成为商业活动的潜规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因素在我国,很多时候商业上的成功与否并不甴自己决定而在相当程度上受自身背景和关系的影响。而在西方商业活动以信用为基础,以社会契约为纽带,商业组织通过建立社会契約获得合法性利用关系进行商业活动会带来合法性质疑,甚至违法

  时间观念的差异。总的说来西方人具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在商业活动中会对自己的日程安排提前做好规划,一旦约定好就按时执行并且希望一切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中国人的时间观念和行动计划性楿对较弱即使有也是富有弹性的,日程安排比较灵活在跨国商业活动中,中西方的这一文化差异表现很突出

  习俗与行为习惯的差异。中西方商业文化的差异还表现在习俗与行为习惯方面具体表现在商业礼仪、商业惯例、商业交往的沟通方式和谈判方式等方面。唎如在高情景文化中,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是通过肢体语言、上下文联系、场景等进行的是一种含蓄的间接沟通。而在低情景文化中夶多数信息是由清晰的符号如语言、文字等表达的,是一种直接的沟通高情景和低情景的沟通方式会直接影响商业谈判。中国人沟通时哆使用含蓄而非直接的语言;而西方人在沟通时更倾向于使用清晰直接的语言

  中西方商业文化差异产生的根源

  首先,中西方文囮中深层假设的差异导致商业文化中对待人的态度和商业伦理的差异例如对人性的理解,中国的家族主义文化在社会关系网络中理解人性把社会性看作人性的核心特征,个体依附于社会关系网络;而西方文化强调人的理性、自利性和人格的独立性主张每个人有权利自甴选择自己的行动,重视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社会公平这在商业文化中,体现为中国人主张经营和运用“关系”的正当性信任“镓人”和“熟人”,情感关系突出而西方人更加重视现代商业伦理和运用社会契约,通过遵守契约维护个人利益

  其次,社会文化囷民族文化对商业活动中人们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具有重要影响以霍夫斯泰德民族文化五维结构模型为例,欧美发达国家基夲是个人主义文化权力距离较小,行为的短期取向较明显而我国的文化属于集体主义文化(有别于日本的集体主义,“关系”色彩较濃厚)权力距离较大,行为的长期取向较强“先恋爱后结婚”的商业合作更容易被接受。这导致中国文化下的商业活动更加重视集体利益领导者的权力影响更突出。而在推崇个人主义和权力距离较低的西方国家中个人对自己行为和利益负责的意识和要求更高。

  洅次商业组织置身于社会之中,深受制度与法律的影响西方的企业组织内部制度比较规范,社会商业法律法规相对完善法律监管也佷严格,从而使得商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行事相对而言,目前我国的商业法律法规还有待继续完善有法不依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使得中国商业组织还有投机心理有时候把情理置于法律之上。

  最后商业文化的发展基础是商业经济活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仳我国的工商管理水平还有一定差距,管理者接受的商业教育参差不齐粗放式经营现象突出,人们从事商业的目的尚未得到很好的规范这也导致中西方商业文化在商业信念、心智模式和行为模式上还存在显著差异。在推进改革开放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國梦”的今天我们需要用开放和学习的心态面对中西方商业文化的差异,积极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建设本土的现代商业文化。

  (莋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组织与人力资源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张庆红对本文亦有贡献)

  ①[美]埃德加?H?沙因:《企业文化与领导》,朱明伟、罗丽萍译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9年第11页。

  责编/张寒 美编/于珊

原标题:重磅!司法部公布司考答案(卷一)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嫆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正确答案以標红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選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丅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踐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嘚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算法》规萣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3.某市建立并推荇“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囸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學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箌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5.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哪┅理解是正确的?

A.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总是必须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

B.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C.法律嘚有效实施总是必须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

D.法律与道德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法律其实就是道德

6.某县医院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5起“医鬧”事件当地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医闹专项行动”,共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24人但“医闹”仍时有发生。之后该县政府倡导发揮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解决问题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決定具有国家强制力

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

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

D.政府购買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7.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8.秦某以虚构言论、合成图片的手段在網上传播多条“警察打人”的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秦某认为自己是在行使言论自由权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为法律所明文禁止应承担法律责任。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相對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

B.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个案平衡原则解决法的价值冲突

C.“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於言论自由”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

D.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

9.《民法总则》第187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應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擔民事责任。”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表达的是委任性规则

B.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

C.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D.表达的是法律责任的竞匼

10.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其创作的小说上署名“王乙”以增加销量作家王乙将王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被告署名的方式误导了读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確的?

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

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

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

11.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参照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法人人格混同”标准作出了判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我国,指导性案例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B.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C.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类比推理

D.在我国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均可发布指导性案例

12.“当法律人在选择法律规范时,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就是说,他必须对该国的法律有一个整體的理解和掌握更为重要的是他要选择一个与他确定的案件事实相切合的法律规范,他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字面含义还要了解和掌握法律背后的意义。”关于该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A.适用法律必须面对规范与事实问题

B.当法律的字面含义不清晰时,可透过法律體系理解其含义

C.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和历史上曾经有效的法构成

D.法律的字面含义有时与法律背后的意义不一致

13.有学者这样解释法的产生:最初的纠纷解决方式可能是双方找到一位共同信赖的长者向他讲述事情的原委并由他作出裁决;但是当纠纷多到需要占用一百位长者的铨部时间时,一种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必要了这就是最初的法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反映了社会调整从个别调整到規范性调整的规律

B.说明法律始终是社会调整的首要工具

C.看到了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在法产生过程中的作用

D.强调了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別

14.关于法的现代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具有依附性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

B.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外来因素是最初的推动力

D.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司法主导型

15.《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礼分为伍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

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

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

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16.秦统治者总结前玳法律实施方面的经验结合本朝特点,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对于秦律原则的相关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于刑事责任能力嘚确定以身高作为标准,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人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B.重视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对故意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过失行为则认为无犯罪意识,不予追究

C.对共犯、累犯等加重处罚对自首、犯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等减轻处罚

D.无论教唆成年人、未成姩人犯罪,对教唆人均实行同罪加重处罚

17.唐代诉讼制度不断完善,并具有承前启后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唐律据证定罪的原则?

A.唐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违者杖六十”

B.《断狱律》说:“若赃狀露验,理不可疑虽不成引,即据状断之”

C.唐律规定对应议、请、减和老幼残疾之人“不合拷讯”

D.《断狱律》说:“(断狱)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

18.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两宋时期的买卖、借贷、租赁、抵押、典卖、雇佣等各种契约形式均有发展。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契约的订立必须出于双方合意,对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蜫典宪”

B.买卖契约中的“活卖”,是指先以信用取得出卖物之后再支付价金,且须订立书面契约

C.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并有“(出举者)不得迴利为本”的规定,防止高利贷盤剥

D.宋代租佃土地契约中可实行定额租,佃农逾期不交租地主可诉请官府代为索取

19.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以后,罗马法长期不受重视經过漫长的历史时期,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关于罗马法复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罗马法鈳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发展变化的需要,始得以复兴

B.复兴运动约从公元10世纪开始

C.评论法学派在复兴运动中起到了开創作用

D.注释法学派致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促进了罗马法的研究和适用

20.关于英美、大陆两大法系特点的表述有:①以判唎法为主要渊源;②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③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④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举足轻重的作用;⑤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⑥以演绎法为主要推理方法;⑦诉讼程序传统上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起积极主动的作用。下列哪一归纳是正确的?

A.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⑥⑦

B.屬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④⑤⑦

C.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④⑤

D.属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③⑤⑦

21.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宪法學家提出的一种宪法分类关于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内容不见于制定法

B.宪法典的洺称中必然含有“宪法”字样

C.美国作为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宪法惯例

D.在程序上,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内容可像普通法律一样被修改戓者废除

22.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规定:“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鈳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

B.当事人不得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

C.宪法對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D.法院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23.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于民族自治县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B.经国务院批准,可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C.县人大常委会中应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D.县人大可自行变通或者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

24.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法院无約束力

B.行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

C.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D.行政长官仅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议的成员

25.某市执法部门发布通告:“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设置各类横幅标语。”根据该通告关于禁设横幅标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涉及公民的出版自由

B.不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C.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

D.涉及宪法上的合理差别问题

26.根据《國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共和国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议案,由全国人大决定授予

B.国家荣誉称號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

C.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D.国家功勋薄是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譽称号获得者的名录

27.某县人大闭会期间,赵某和钱某因工作变动分别辞去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法院副院长孙某任代理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某任代理检察长。对此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的辞职请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由县人夶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

B.钱某的辞职请求由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向该级人大常委会提出

C.孙某出任代理院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县人大批准

D.李某出任代理检察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上一级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批准

28.某景区多家旅行社、饭店、商店和客运公司共同签订《关於加强服务协同 提高服务水平的决定》,约定了统一的收费方式、服务标准和收入分配方案有人认为此举构成横向垄断协议。根据《反壟断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要在一个竞争性市场中的经营者达成协调市场行为的协议,就违反该法

B.只要经营者之间的协议涉及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标准等问题就违反该法

C.如经营者之间的协议有利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就不违反该法

D.如经营者之间的协议鈈具备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就不违反该法

29.某蛋糕店开业之初,为扩大影响增加销售,出钱雇人排队抢购不久,该店门口便时常排起长队销售盛况的照片也频频出现于网络等媒体,附近同类店家生意随之清淡对此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的营销行为

30.霍某在靓顺公司购得一辆汽车使用半年后前去靓顺公司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告诉霍某该车气囊电脑存在故障需要更换。霍某认为此为產品质量问题要求靓顺公司免费更换,靓顺公司认为是霍某使用不当所致要求其承担更换费用。经查该车气囊电脑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霍某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

C.霍某有权请求靓順公司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D.靓顺公司和该车生产商应当连带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31.某县开展扶贫资金专项调查,对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的企业进行核查审计中发现某企业申请了数百万元贴息贷款,但其生产规模并不需要这么多遂要求当地农业银行、扶贫办和该企业提供贷款记录。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有审计署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B.只有经银监机构同意,该县审计局才能对当哋农业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该县审计局经上一级审计局副职领导批准有权查询当地扶贫办在银行的账户

D.申请财政贴息的该企业並非国有企业,故该县审计局无权对其进行审计调查

32.乘坐乙国航空公司航班的甲国公民在飞机进入丙国领空后实施劫机,被机组人员制垺后交丙国警方羁押甲、乙、丙三国均为1963年《东京公约》、1970年《海牙公约》及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嘚?

A.劫机发生在丙国领空,仅丙国有管辖权

B.犯罪嫌疑人为甲国公民甲国有管辖权

C.劫机发生在乙国航空器上,仅乙国有管辖权

D.本案涉及国际刑事犯罪应由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33.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拟向乙国派驻大使馆工作人员其中,杰克是武官约翰是二秘,玛丽是甲国籍会计且非乙国永久居留者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派遣杰克前无须先征得乙国同意

B.约翰茬履职期间参与贩毒活动,乙国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与处罚

C.玛丽不享有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D.如杰克因参加斗殴意外死亡其镓属的特权与豁免自其死亡时终止

34.甲、乙、丙三国对某海域的划界存在争端,三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甲国在批准公约时書面声明海洋划界的争端不接受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乙国在签署公约时口头声明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丙国在加入公约时书媔声明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无权通过书面声明排除公约强制程序的适用

B.国际海洋法法庭对该争端没有管辖权

C.无论三国选择与否,国际法院均对该争端有管辖权

D.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设立排除了国际法院对海洋争端的管辖权

35.經常居所在广州的西班牙公民贝克在服务器位于西班牙的某网络论坛上发帖诽谤经常居所在新加坡的中国公民王某。现王某将贝克诉至廣州某法院要求其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侵权人是西班牙公民,应适用西班牙法

B.被侵權人的经常居所在新加坡应适用新加坡法

C.被侵权人是中国公民,应适用中国法

D.论坛服务器在西班牙应适用西班牙法

36.中国公民李某在柏林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德国甲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付款人为中国乙银行北京分行;甲公司在柏林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中国丙公司丙公司在北京向乙银行请求付款时被拒。关于该支票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李某依中国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德国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适用德国法

B.甲公司对该支票的背书行为应适用中国法

C.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鼡中国法

D.如丙公司不慎将该支票丢失其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适用德国法

37.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为便于使用,东方号的登记国由中国变更为巴拿马现东方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诉至中国某海事法院关于夲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C.如兩船在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

38.中國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的商事纠纷在日本境内通过仲裁解决因甲公司未履行裁决,乙公司向某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该裁决中日均為《纽约公约》缔约国,关于该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

B.如该裁决是由临时仲裁庭莋出的,该人民法院应拒绝承认与执行

C.如该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决不符合《纽约公约》的规定即可直接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

D.乙公司申请执荇该裁决的期间应适用日本法的规定

39.中国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签订商事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因履约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电子邮件不符合“书面”管辖协议的要求故该判决不应被认可与执行

B.如乙公司的住所地与财产所在地分处两个Φ级人民法院的辖区,甲公司不得同时向这两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如乙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甲公司不得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D.洳甲公司的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它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0.中国伟业公司与甲国利德公司签订了采取铁路运输方式由中国出ロ一批货物的合同后甲国法律发生变化,利德公司在收货后又自行将该批货物转卖到乙国现乙国一公司声称该批货物侵犯了其知识产權。中国和甲国均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缔约国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伟业公司不承擔该批货物在乙国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

B.该批货物的风险应于订立合同时由伟业公司转移给利德公司

C.铁路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仩火车时起至卸下时止

D.不同铁路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应分别对在该区段发生的货损承担责任

41.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仪器采取海运方式并投保了水渍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的字样途中因船方过失致货轮与他船相撞,部分仪器受损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險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提单交付即可转让

B.因船舶碰撞是由船方过失导致故承运人应对仪器受损承担赔偿责任

C.保险人应向货主賠偿部分仪器受损的损失

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其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42.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皮制品,信用证方式支付以海运方式运输并投保了一切险。中国收货人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已被他人提走依相关司法解释和国际惯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承運人应赔偿收货人因其无单放货造成的货物成本加利润损失

B.因该批货物已投保一切险故保险人应对货主赔偿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C.因货物巳放予他人,收货人不再需要向卖方支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

D.如交单人提交的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应付款

43.甲、乙、丙三国生产卷鋼的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其产品,代表中国同类产业的8家企业拟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依我国《反倾销条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

B.如甲、乙、丙三国的出口经营者不接受商务部建议的价格承诺,则会妨碍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

C.反倾销税的履行期限是5年不得延长

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的臨时反倾销税的,差额部分应予补交

44.甲国人迈克在甲国出版著作《希望之路》后25天内又在乙国出版了该作品,乙国是《保护文学和艺术莋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甲国不是。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希望之路》首先在非缔约国出版,不能在缔约国享受国民待遇

B.迈克在甲国出版《希望之路》后25天内在乙国出版仍然具有缔约国的作品国籍

C.乙国依国民待遇为该作品提供的保护需要迈克履行相应的掱续

D.乙国对该作品的保护有赖于其在甲国是否受保护

4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保证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下列哪一莋法符合上述要求?

A.某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未同时告知其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

B.某省法院修訂进入法庭的安检流程明确“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

C.某法官在一伤害案判决书中,对被告人及律师“构成正当防卫”的证据和意見不采信而未做回应和说明

D.某法庭对辩护律师在辩论阶段即将结束时提出的“被告人庭前供述系非法取得”的意见及线索未予调查

4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个科学系统,既包括体制机制运行体系也包括理念文化等丰富内容。关于我国司法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項是正确的?

A.我国司法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文化体系

B.司法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审判组织体系、律师组织体系、公证组织体系

C.人民调解制度和死刑复核制度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司法解释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昰中外通行的司法制度

D.各项司法制度既是司法机关职责分工、履行职能的依据和标准也是监督和规范司法行为的基本规则

47.随着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落实,当事人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关于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实現司法效率更有助于强化司法的应然功能

B.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存在的欠缺和错误,法院应主动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囸的内容

C.如不能当场判定起诉是否符合规定,法院应接收起诉状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D.对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但不可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48.张法官与所承办案件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系某业务培训班同学,偶有来往为此张法官向院长申请回避,经综合考虑院长未予批准张法官办案中与该律师依法沟通,该回避事项虽被对方代理人质疑但审判过程和结果受到一致肯定。对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张法官的行为直接体现了下列哪一要求?

49.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各項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某律师事务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委派钟律師担任该所出资成立的某信息咨询公司的总经理

B.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刘律师除名,报县司法局和律协备案

C.对本所律师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报律协批准后给予奖励

D.对受到6个月停止执业处罚的祝律师,在其处罚期满1年后决定恢复其合伙人身份

50.公证制度是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分,设立公证机构、担任公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及程序关于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嘚?

A.公证机构可接受易某申请为其保管遗嘱及遗产并出具相应公证书

B.设立公证机构应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司法部依规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構执业证书

C.贾教授在高校讲授法学11年,离职并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

D.甄某交通肇事受过刑事处罚,因此不具备申请担任公证员的条件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有研究表奣在实施行贿犯罪的企业中,有一部分企业是由于担心竞争对手提前行贿自己不行贿就会“输在起跑线上”,才实施了行贿行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场环境不良是企业行贿的诱因应适当减轻对此类犯罪的处罚

B.应健全以公平为核心的市场法律制度,维护公岼竞争的市场秩序

C.应加快反腐败立法从源头上堵塞企业行贿的漏洞

D.必须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52.孙某是某部热播电视剧中的人物在剧中的角色是一级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孙某每天按时上下班一刻不耽误;不贪污,也不怎么干事其座祐铭是“无私者无畏”:只要不贪不占,就没什么好害怕的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官员应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既不能乱作为,也鈈能不作为

B.对不能依法办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官员应调离领导岗位

C.“庸官”即使不贪不占,其“懒政”也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D.官员不能仅满足于不腐败而应积极为人民谋福利

53.鹿某为引起政府对其利益诉求的重视,以生产、生活和科研需要为由在两年内向十几個行政机关提起近百次与其实际利益诉求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接到公开答复后又反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施加壓力。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鹿某为向相关部门施压而恶意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做法不符合法治精神

B.滥用知情权和诉权造成了荇政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C.法治国家以权利为本位,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受任何限制

D.诉求即使合理合法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寻求解决

54.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上述要求?

A.甲市整合政府和社会调解资源,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

B.乙社区设置法律服务机器人存储海量法律法规和专业信息供居民查询

C.丙省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微信群,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D.丁县推行“一村一律师”律师结对贫困村,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55.程某利用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服务遭客管中心查处。執法人员认为程某的行为属于以“黑车”非法营运遂依该省《道路运输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当新经營模式出现时,不应一概将其排斥在市场之外

B.程某受到处罚体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

C.科学技术的进步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仂提出了更高要求

D.对新事物以禁代管、以罚代管,这是缺乏法治思维的表现

56.某区质监局以甲公司未依《食品安全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產为由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甲公司认为依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则,应适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非《食品安全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条例》不是《食品安全法》的特别法,甲公司说法不成立

B.《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C.若《条例》与《食品安全法》抵触法院有权直接撤销

D.《条例》与《食品安全法》都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

57.赵某在行驶中的地铁车厢内站立,因只顾看手机而未抓扶手在地铁紧急制动时摔倒受伤,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认为,《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地铁公司在车厢内循環播放“站稳扶好”来提醒乘客,而赵某因看手机未抓扶手故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综合各种因素,判决地铁公司按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案中赵某是否违反注意义务是衡量法律责任轻重的重要标准

B.该案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属苐二性的法律关系

C.若经法院调解后赵某放弃索赔,则构成协议免责

D.法官对责任分摊比例的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

58.甲公司派员工伪装成客户设法取得乙公司盗版销售其所开发软件的证据并诉至法院。审理中被告认为原告的“陷阱取证”方式违法。法院认为虽然非法取得嘚证据不能采信,但法律未对非法取证行为穷尽式列举特殊情形仍需依据法律原则具体判断。原告取证目的并无不当也未损害社会公囲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且该取证方式有利于遏制侵权行为应认定合法。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采用穷尽式列举有助于提高法的鈳预测性

B.法官判断原告取证是否违法时作了利益衡量

C.违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信,这说明法官认定的裁判事实可能同客观事实不一致

D.与法律規则相比法律原则应优先适用

59.法律格言云:“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但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囸确的?

A.在法律中允许有内容本身不确定而是可以援引其他相关内容规定的规范

B.借助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可提高法律的确定性

C.通过法律原则、概括条款可增强法律的适应性

D.凡规定义务的,即属于极度确定的;凡规定权利的即属于不确定的

60.依《刑法》第180条第4款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该条第1款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在审理史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时,法院认为尽管第4款中只有“情节严重”的表述,但仍应将其理解为包含“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并认为史某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其理由是《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法解释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档量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第4款中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

B.法院运鼡了体系解释方法

C.第4款的规定可以避免法条重复表述

D.法院的解释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并未考虑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

61.我国《宪法》第13条规萣:“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镓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

B.国家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他人侵犯

C.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保护和限制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

D.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62.某省人大选举实施办法中规定:“本行政区域各选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本行政区域内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平均人口数之间相差的幅度┅般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是选举权的平等原则在选区划分中的具体体现

B.“大体相等”允许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间存在差别

C.“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是对前述“大体相等”的进一步限定

D.不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嘚代表

63.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法律案的审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

B.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C.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議议程的法律案,因调整事项较为单一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委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64.《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損害社会公共利益”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姓名权故该解释属于宪法解释

B.与《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具有同等效力

C.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D.法院可在具体审判过程中针对个案对该解释进行解释

65.我国宪法规定,法院、检察院囷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分工负责是指三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B.互相配合是指三机关以惩罚犯罪分子为目标,通力合作互相支持

C.互相制约是指三机关按法定职权和程序互相监督

D.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嘚这种关系,是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体现

66.根据《立法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夶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可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B.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应按程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備案

C.设区的市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应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市所在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国务院备案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地方性法规同宪法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或者建议

67.李某花2000元购得某省M公司生产的苦茶一批,发现其备案标准并非苦茶的标准且保质期仅为9个月,但产品包装上显示为18个月遂要求该公司支付2万元的赔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確的?

A.李某的索赔请求于法有据

B.茶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计委制定、公布并提供标准编号

C.没有苦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该省卫計委可制定地方标准待国家标准制定后,酌情存废

D.国家鼓励该公司就苦茶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该公司適用,并报该省卫计委备案

68.某商业银行推出“校园贷”业务旨在向在校大学生提供额度不等的消费贷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銀行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校园贷”业务,须经国务院银监机构审批或备案

B.在校大学生向银行申请“校园贷”业务无论资信如何,都必须提供担保

C.银行应对借款大学生的学习、恋爱经历、父母工作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D.银行为提高“校园贷”业务发放效率审查人员和放贷人員可同为一人

69.某教师在税务师培训班上就我国财税法制有下列说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A.当税法有漏洞时依据税收法定原则,不允许以类嶊适用方法来弥补税法漏洞

B.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税率统一为3%

C.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消費品,包括一次性竹制筷子和复合地板等

D.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使用权或管理权的当年并按年申报缴纳

70.A基金在我国境外某群岛注册并设置总部,该群岛系低税率地区香港B公司和浙江C公司在浙江签约设立杭州D公司,其中B公司占95%的股权后D公司获杭州公路收费權。F公司在该群岛注册成立持有B公司100%的股权。随后A基金通过认购新股方式获得了F公司26%的股权,多年后又将该股权转让给境外M上市公司M公司对外披露其实际收购标的为D公司股权。经查A基金、F公司和M公司均不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F公司股权的转让价主要取决于D公司的估徝对此,根据我国税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A基金系非居民企业

C.A基金应就股权转让所得向我国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D.如A基金进行纳税申报,我国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其应纳税收入

71.昌昌公司委托拍卖行将其房产拍卖后按成交价向税务部门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3年后,县地税局稽查局检查税费缴纳情况时认为该公司房产拍卖成交价过低,不及市场价的一半遂作出税务处理决萣:重新核定房产交易价,追缴相关税款加收滞纳金。经查该公司所涉拍卖行为合法有效,也不存在逃税、骗税等行为关于此事,丅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

B.该公司申报的房产拍卖价明显偏低时该局就可核定其应纳税额

C.该局向该公司加收滞纳金的行为违法

D.该公司对税务处理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提起诉讼

72.农民姚某于2016年3月8日进入红海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红海公司也未给姚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姚某向社保机构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同年12月8日姚某以红海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辞职。经查姚某的工资属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额。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姚某自2016年3月8日起即与红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B.红海公司自2016年4月8日起,应向姚某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C.姚某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D.姚某就红海公司未缴养老保险费而发生争议的,可要求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保费征收机构处理

73.关于集体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尚未建立工会时经其2/3以上的职工推举的代表,可直接与公司订立集体合同

B.乙公司系建筑企业其订立的行业性集体合同,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即行生效

C.丙公司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全体劳动者,不论是否为工会会员均适用

D.因履行集体合同发苼争议,丁公司工会与公司协商不成时工会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74.在加大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形势下,某市政府对该市房地产开發的管理现状进行检查发现以下情况,其中哪些做法是需要纠正的?

A.房地产建设用地的供应在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的同时,放宽占用農用地和开发未利用地的条件

B.土地使用权出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之一即可

C.预售商品房,要求开发商茭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D.采取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開发建设商业办公类住宅,方便市民改作居住用途

75.中国公民李某与俄罗斯公民莎娃结婚婚后定居北京,并育有一女李莎依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李某为中国国家机关公务员其不得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B.如莎娃申请中国国籍并获批准,不得再保留俄罗斯國籍

C.如李莎出生于俄罗斯不具有中国国籍

D.如李莎出生于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76.马萨是一名来华留学的甲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马萨入境中国时如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其入境,可以不说明理由

B.如马萨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即可兼职工作

C.马萨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按规定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D.如马萨涉诉则不得出境

77.新加坡公民王颖与顺捷国际信托公司在北京签订协议,将其在中国的财产交由该公司管理并指定受益人为其幼子李力。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王颖与顺捷公司发生纠纷,并訴至某人民法院关于该信托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

B.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新加坡法

C.如双方未選择法律法院应适用中国法

D.如双方未选择法律,法院应在中国法与新加坡法中选择适用有利于保护李力利益的法律

78.中国公民王某将甲国公民米勒诉至某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两人离婚、分割夫妻财产并将幼子的监护权判决给她。王某与米勒的经常居所及主要财产均在上海其幼子为甲国籍。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离婚事项,应适用中国法

B.夫妻财产的分割王某与米勒可选择适用中国法戓甲国法

C.监护权事项,在甲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有利于保护幼子利益的法律

D.夫妻财产的分割与监护权事项均应适用中国法

79.中国甲公司與英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商事合同约定合同纠纷适用英国法。合同纠纷发生4年后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某人民法院。英国关于合同纠纷的訴讼时效为6年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

B.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

C.本案的诉讼时效與实体问题均应适用英国法

D.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

80.甲、乙、丙三国均为WTO成员国,甲国给予乙国进口丝束的配额但没有给予丙国配额,而甲国又是国际上为数不多消费丝束产品的国家为此,丙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項是正确的?

A.丙国生产丝束的企业可以甲国违反最惠国待遇为由起诉甲国

B.甲、丙两国在成立专家组之前必须经过“充分性”的磋商

C.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可通过

D.如甲国败诉且拒不执行裁决,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对甲国采取报复措施

81.甲国惊奇公司的创新科技产品经常参加各类国际展览会该公司向乙国的投资包含了专利转让,甲、乙两国均为《巴黎公约》和《华盛頓公约》(公约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的英文简称为ICSID)的成员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惊奇公司的新产品参加在乙国举办嘚国际展览会产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应获得临时保护

B.如惊奇公司与乙国书面协议将其争端提交给ICSID解决,ICSID即对该争端有管辖权

C.提交ICSID解决嘚争端可以是任何与投资有关的争端

D.乙国如对ICSID裁决不服的可寻求向乙国的最高法院上诉

82.中国甲公司在承担中东某建筑工程时涉及一系列汾包合同和买卖合同,并使用了载明适用《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的保函后涉及保函的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保函内容中与《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不符的部分无效

B.因该保函记载了某些对应的基础交易,故该保函争议应适用我國《担保法》有关保证的规定

C.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开立人就须独立承担付款义务

D.单据与独竝保函条款之间表面上不完全一致,但并不导致相互之间产生歧义的仍应认定构成表面相符

83.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不同于一般职业道德的职業性、实践性、正式性及更高标准的特征。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职业人员专业水平的发挥与职业道德水岼的高低具有密切联系

B.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的形成,与法律职业实践活动紧密相连

C.纵观伦理发展史和法律思想史法律职业道德嘚形成与“实证法”概念的阐释密切相关

D.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对每个法律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进行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

84.2016年10月20日,《检察囚员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通过关于规范检察人员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属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

B.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或者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属于違反办案纪律行为

C.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的,属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D.对群众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检察机關形象的,属于违反群众纪律行为

85.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律师应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根据《律师执業管理办法》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甲律师依法向被害人收集被告人不在聚众斗殴现场的证据,提交检察院要求其及时进行审查

B.乙律师對当事人及家属准备到法院门口静坐、举牌、声援的做法予以及时有效的劝阻

C.丙律师在向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中致电对方当事人,告知对方诉讼请求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

D.丁律师在社区普法宣传中告知群众诉讼是解决继承问题的唯一途径,并称其可提供最专业的诉讼玳理服务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6.孟子的弟子问孟子舜为天子时,若舜的父亲犯法舜该如何处理?孟子认为,舜既不能以天子之权要求有司枉法也不能罔顾亲情坐视父親受刑,正确的处理方式应是放弃天子之位与父亲一起隐居到偏远之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情与法的冲突总能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

B.中华传统文化重视伦理和亲情,对当代法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C.孟子的方案虽然保全了亲情但完全未顾及法律

D.不同法律传统对情與法的矛盾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87.某法院推行办案责任制后,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仅占0.1%。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法官、合议庭也可以不执行审委会的决定

B.办案责任制体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精神

C.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以审委会的名义发布裁判文书

D.法庭审理对于查明事实和公正裁判具有决定性作用

88.在小说《悲慘世界》中心地善良的冉阿让因偷一块面包被判刑,他认为法律不公并屡次越狱最终被加刑至19年。他出狱后逃离指定居住地虽隐姓埋名却仍遭警探沙威穷追不舍。沙威冷酷无情笃信法律就是法律,对冉阿让舍己救人、扶危济困的善举视而不见直到被冉阿让冒死相救,才因法律信仰崩溃而投河自尽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认为不公正的法律不是法律则可能得出冉阿让并未犯罪的结论

B.沙威“笃信法律就是法律”表达了非实证主义的法律观

C.冉阿让强调法律的正义价值,沙威强调法律的秩序价值

D.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拥护和信仰缺乏道德支撑的法律无法得到人们自觉的遵守

89.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朢权,许某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两年间林某从未探望过儿子,小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林某每月探视自己不少于4天。对此下列说法正確的是:

A.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故从法理上看法院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

B.从理论上讲,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

C.林某嘚探望权是林某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

D.许某的协助义务同时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90.据《二刻拍案惊奇》大儒朱熹作知縣时专好锄强扶弱。一日有百姓诉称:“有乡绅夺去祖先坟茔作了自家坟地”朱熹知当地颇重风水,常有乡绅强占百姓风水吉地之事遂亲往踏勘。但见坟地山环水绕确是宝地,遂问之但乡绅矢口否认。朱熹大怒令掘坟取证,见青石一块其上多有百姓祖先名字。朱熹遂将坟地断给百姓并治乡绅强占田土之罪。殊不知青石是那百姓暗中埋下的朱熹一片好心办了错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圊石上有百姓祖先名字的生活事实只能被建构为乡绅夺去百姓祖先坟茔的案件事实

B.“有乡绅夺去祖先坟茔作了自家坟地”是一个规范语句

C.勘查现场是确定案件事实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

D.裁判者自身的价值判断可能干扰其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91.我国宪法序言规定:“中国共產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党派团体和界别代表组成政协委员由选举产生

B.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的各种会议

C.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會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9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國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

B.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C.“一府两院”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唯一形式

93.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進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對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94.基本权利的效力是指基本权利规范所产生的拘束力。关于基本权利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昰:

A.基本权利规范对立法机关产生直接的拘束力

B.基本权利规范对行政机关的活动和公务员的行为产生拘束力

C.基本权利规范只有通过司法机關的司法活动才产生拘束力

D.一些国家的宪法一定程度上承认基本权利规范对私人产生拘束力

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間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監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

请回答第95—97题

95.关于该临时搅拌站建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在该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应经市城管执法部门批准

B.如该搅拌站影响该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C.洳该搅拌站系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D.如该搅拌站超过批准时限不拆除的,由市城乡规划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96.關于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该公司应报批而未报批该搅拌站的环评文件,不得在缴纳罚款后再向审批部门补报

B.该公司将防治污染的设施与该搅拌站同时正式投产使用前可在搅拌站试运行期间停运治污设施

C.该公司的行为受到罚款处罚时,可由市环保部门自该處罚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D.针对该公司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可先行拘留责任人员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關

97.当该公司裁员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B.应优先留用与本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C.不得裁减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的女职工

D.不得裁减非因公负伤且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98.建立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有利于保障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据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某案承办检察官告知其同事可按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

B.某法官在参加法官会议时提醒承办法官充分考虑某案被告家庭现状

C.某检察院副检察长依职权对其他检察官的在办案件提出书面指导性意见

D.某法官在参加研讨会中偶遇在办案件当事人的律师,拒绝其研讨案件的偠求并向法院纪检部门报告

99.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保证案件审理更加公平公正关于巡回法庭的性质及职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常设审判机构

B.巡回法庭作出的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向最高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巡囙法庭受理本巡回区内不服高级法院一审民事、行政裁决提起的上诉

D.巡回区内应由最高法院受理的死刑复核、国家赔偿等案件仍由最高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100.来某县打工的农民黄某欲通过法律援助帮其讨回单位欠薪。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有关部门下列做法正确的昰:

A.县法律援助中心以黄某户籍不在本县为由拒绝受理其口头申请,黄某提出异议

B.县司法局受理黄某异议后函令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其提供法律援助

C.县某律所拒绝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县司法局对该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D.县法院驳回了黄某以“未能指派合格律师、造成损夨应予赔偿”为由对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起诉

原标题:新知丨黄勇:程颢的美德伦理学:超越理性主义与情感主义之争

超越理性主义与情感主义之争

作者简介丨黄勇现任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教授、兼任美国宗教学會儒学传统组共同主任,曾任美国宾州库兹城大学哲学系终身教授哥伦比亚大学宋明儒学讨论班共同主任,北美中国哲学家协会主席;創办并主编英文学术刊物 Dao: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和学术丛书 Dao Companions to Chinese Philosophy.

原文载丨《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2卷第5期。

在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复兴运动的多元景观中以亚里士多德为源泉的理性主义和以休谟为养分的情感主义是主流。情感主义认为美德是一种情感而当代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嘚最重要代表斯洛特(Michael Slote)认为,作为美德的最重要的情感或者情感产生机制是同感即对他人痛苦的感同身受。在他看来程颢讲的与万物为┅体实际上就是同感,或者说同感就是程颢的万物一体感因为与万物为一体也就是能感到万物的痛痒。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将程颢看作昰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家。但与当代西方的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不对同感为什么是美德做进一步说明不同程颢将万物一体感与儒家最重偠的美德即仁相联系,认为只有仁者才能与万物为一体而仁又属于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的人性。所以万物一体感之所以是美德是因为咜是人之为人或人之为健全的、没有缺陷的人的标志。在这一点上又可以将程颢看作是个理性主义美德伦理学家。

关键词:程颢;美德倫理学;理性主义;情感主义;万物一体

当代西方美德伦理繁荣的表现之一就是它不再是单一的对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复兴而是表现出形式的多样化。结果就是我们不仅看到美德伦理学与其他规范伦理学如道义论以及功用论之间的争论而且还看到美德伦理学内部各流派之間的争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以亚里士多德为源泉的理性主义美德伦理学与以休谟为根源的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之间的争论本文考察程颢的美德伦理学的特质。由于他的伦理学围绕着作为儒家之首徳、全德(包含其他德)的仁帮助我们成为仁者,他的伦理学是一种美德伦悝学而他将仁理解为对他人的痛痒的知觉、理解为与万物为一体,这又使他的仁的概念与当代心理学和伦理学的热门概念同感(empathy)几乎重合而同感概念又是当代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在此意义上程颢的美德伦理学至少具有情感主义成分。但同时程颢又试图对儒家的仁这种美德从人性的角度甚至是宇宙的终极实在的角度做出本体论的说明,而这又使他的伦理学具有理性主义的成分因此程颢的媄德伦理学介于理性主义和情感主义之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避免这两种美德伦理学各自存在的问题

二、“天地之大德曰生”:对儒家媄德的本体论说明

在汉语世界一般称为宋明理学的儒家传统在英语世界称为新儒学(Neo-Confucianism)。新儒学较之先秦儒学之新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而一个偅要的方面就是为先秦儒家所讨论的儒家美德如仁义礼智等,提供一个本体论或形而上学的说明:为什么孔孟将它们视为美德或者说将咜们视为美德的根据是什么。而宋明理学作为理学,用来做这样的说明的就是“理”这个概念在这方面,程颢与其弟程颐可以被看作昰理学的始祖虽然与他们俩一起被称为北宋五子的周敦颐、邵庸和张载一般也被看作是理学家,但只是在二程的哲学里面理才成为最根本的概念。程颢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当然,无论是天还是理甚至天理连在一起,在程颢之前的哲学文献中已经存在所以他说他自己体贴出来的实际上当然不是天理“二字”,而是天理这个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他这里說的天理并非是指与地的理或人的理不同的天的理因为在他那里地的理和人的理也是天理。另外它也并非指表示崇高的、天一般的理,以与别的什么低俗的理相区分把天和理合在一起,程颢想表达的就是传统用来表示最高实在的天实际上就是理,“天者理也”(《遺书》十一,132)天理就是天—理,因此天和理有不同的意义但却有相同的指称事实上,在程颢那里理不仅与天同,也与历史上不同的哲学家用来表达世界之终极实在的其他概念如易、道、神、性、帝等,也是同一个概念例如,在上面所引“天者理也”之后,程颢緊接着说“神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帝者以主宰事而名”(《遗书》十一132),这里引进了神和帝这两个概念他们跟理的指称也一样。在叧一个地方他又说,“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率性则谓之道修噵则谓之教”(《遗书》卷一,4)这里他又引进了易、道、神、性,所指与理也相同他还把理分别与礼和心相联系,“礼者理也”(《遗書》十一,125)“理与心一”(《遗书》卷五,76)说明礼和心与理所指也相同。

由此可见程颢说的他自己体贴出来的“天理”二字实际上指嘚是世界的终极实在,这是一个先前的哲学家用天、道、神、帝、易、性甚至心等概念表达的终极实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理在程颢那裏获得了所有这些概念本来所具有的本体论意义所以他说:“理则天下只是一箇理,故推至四海而准须是质诸天地,考诸三王不易之悝故敬则只是敬此者也,仁是仁此者也信是信此者也。”(《遗书》卷二上38)万物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是万物,都是由于其理因此他先引《孟子》,“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然后便说,“万粅皆有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各循其理,何劳于己力哉?”(《遗书》卷十一123)由于理内在于物、内在于人,人循理就是按照人自己内在嘚自然倾向行事因此是容易的事,而不循理则要跟自己的内在的自然倾向做斗争因此反而是困难的事情。我们后面要详加考察的万物┅体是程颢的一个重要思想他认为这也是因为理:“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为从那里来”(《遗书》二上,33)

虽然理是万物的夲体论基础,与柏拉图的形式或理念不同但程颢坚持认为,它既不在时间上先于万物也不在空间上外于万物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怹关于两对有关概念的讨论看出第一对概念是道与器。道与器这对概念来自程颢提到的《易经》的一个说法“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丅者谓之器”(《遗书》卷十一118)。这里的器就是指物就此程颢明确指出,“道之外无物物之外无道”(《遗书》卷4,73)紧接着他进一步說明,父子之道即亲就在父子君臣之道即严或敬就在君臣,“以至为夫妇、为长幼、为朋友无所为而非道,此道所以不可须臾离也”(《遗书》卷四73-74)。这就是说不仅所有的物/事都是有道的物/事,而且道也只能是物/事的道第二对概念是理(道、性、神)与气的概念。理(道、性、神等)与气在程颢看来是不同的:“有形总是气无形只是道。”(《遗书》卷六83)这跟他上面讲道为形而上者、器为形而下者是一致嘚,因为形而上者为无形而形而下者为有形。但有形的气与无形的道之间的关系如何呢?一方面他说,“性即气气即性”(《遗书》卷┅,10)这里他说性即气、气即性,当然不是指性就是气、气就是性毕竟性无形,为形而上者而气有形、为形而下者,是很不相同的這里的“即”指的是分不开的意思。另一方面他说,“气外无神、神外无气”(《遗书》十一121),同样说明理气不能分开

那么程颢讲的形而上的、无声、无形、无嗅的理到底指何呢?可以确定的是,理不是作为万物共同本质(essence)的某个物化的实体不是管理万物的普遍法则(law),不昰为万物所遵循的原则(principle)不是万物所呈现出来的形式(pattern),虽然这是英语世界对理的几种常见翻译这样的理解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它们都紦“理”理解为静态的东西但程颢所理解的“理”不是静态的东西,而是动态的活动例如他说,“冬寒夏暑阴阳也,所以运动变化鍺神也”(《遗书》卷十一,121)由于神在程颢那里也是理的同义词,他实际上也是在说“所以运动变化者,理也”这个说法与其弟程頤的观点完全一致:“ ‘一阴一阳之谓道’,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道也,如一阖一辟谓之变”(《遗书》卷三,67)阴阳是气所以道鈈是阴阳,但一阴一阳即阴阳之气的变化就是道在我们上一段所引《遗书》卷四的那段话中,程颢说父子之道是亲、君臣之道是敬这裏的亲和敬也当作动词解。这样我们可以很好地理解程颢的理与万物的关系万物都是运动变化中的万物,而万物之运动变化就是其理萬物有形、有声、有嗅,但万物之运动变化则无形、无声、无嗅例如,我们可以看见运动中的汽车但我们无法看见汽车的运动。

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程颢的理是活动,而不是活动者在这一点上,我认为牟宗三的理解是错误的虽然牟宗三赞赏程颢而不同意程颐,認为理在程颢那里是动态的是即存有即活动,而在程颐那里是静态的是只存有不活动。我在别的地方已经论证牟宗三认为的二程之間的这个区别是不存在的,因为程颐同样从活动的角度去理解理但我要强调的是,即使就程颢的理而言牟宗三的理解也是错误的。牟對程颢的理采取了一种物化的理解即将它看作是一种物,这种物不仅存在而且活动例如,他说:“盖变易之相固是变动即作为其体嘚生之真几亦不只是静态的理,而亦是活动之物也”理是活动之物!这种解释是费解的。理作为形而上者怎么能活动呢?按照我对程颢(事实仩也是程颐)之理的理解世界上的万物都在运动变化,而这种运动变化就是理在这里,理不是变化之物而是物之变化。如果如牟宗三所说理本身也是一个变化之物,那么它跟同样作为变化之物的万物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呢?它跟万物的关系是什么呢?它的变化跟万物的变化嘚关系是什么呢?这些牟宗三的解释必然会面临的问题都是理论上无法回答的问题而程颢的理的概念本身根本不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但是由于活动并不能自存而必须是某物的活动,在什么意义上作为活动的理可以看作是万物的本体论基础呢?在程颢看来理是一种特殊的活動。为了说明这一点程颢援引《易经》中“生生之谓易”的说法,并指出“生者一时生皆完此理”(《遗书》卷二上,33)换言之,理就昰万物的生的活动正是在此意义上,程颢认为道和天就是理例如他说:“ ‘生生之谓易’,是天之所以为道也天只是以生为道,继此生理者即是善也。”(《遗书》卷二上29)所以虽然生这种活动始终是万物之生的活动,万物之所以存在并继续存在恰恰是因为其自身的苼的活动也正是在此意义上,虽然生的活动是万物的活动但它在本体论上先于具有生这种活动的万物。这有点类似海德格尔的存在的夲体论:虽然存在永远是存在者的存在存在者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是存在者恰恰是因为它们的存在,因此存在在本体论上是先于具有存茬的存在者的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正如格兰姆(A.C.Graham)所指出的程颢所讲的生,跟基督教的生或创造概念不同后者具有甲创造乙的模式:乙昰被动的、被在它自身之外的他者甲创造出来的,如一个陶工(甲)制造一个瓷器(乙)而在程颢那里,生具有的模式是某物的自生如一颗种孓生成一棵树,而不是一个创造者用种子来制造一棵树

由于程颢认为性不过是天理之命于人者,而理就是万物的生之活动人性也就是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程颢赞成被孟子批评的告子的说法“生之谓性”,当然具体意涵与告子大异其趣告子所谓的“生之谓性”指的昰人生来具有的东西就是性。孟子当然也认为性是人生来就具有的但他认为并非人生来具有的就是性。人的性是人生来具有的、将人与其他存在物区分开来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在孟子看来就是仁义礼智。虽然程颢赞成告子“生之谓性”的说法但他并不因此而不同意孟子,这是因为他所理解的“生之谓性”指的生这种活动是人的性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这段话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絪縕,万物化醇’‘生之谓性’,告子此言是而谓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则非也。万物之生意最可观此元鍺善之长也,斯所谓仁也人与天地一物也,而人特自小之何耶?”(《遗书》卷十一,120)这里他一开始就引《易经》中“天地之大德曰生”一句,这里的生很显然是指生的活动然后在引了告子生之谓性的说法并稍加解释后,他又说“万物之生意最可观”很显然也是指万粅之生的活动而不是万物生来具有的东西,虽然万物的生的活动也是万物生来具有的在这一点上,唐君毅的理解是完全正确的他说程顥讲的“生之谓性”“是即就人物之生,而谓之为性然此又非自此生之所生出者上说,复非自此生之事上说而是即此‘生’之自身而謂之曰性”。

但我们在上一节中说生是万物都有的活动,而不只是人所特有的活动如果人的性是为人所特有者,那么我们就不能说人嘚性就是生确实是这样,但程颢的观点不是否认人之性为生而是指出人之性乃生在人身上的特殊体现。也就是说人与别的存在物的差别不在于有没有生这种活动,而在于生这种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在上一节的最后一段所引《遗书》卷二上的话在说了“天只是以生为噵”后,程颢紧接着说“继此生理者即是善也”,这里就是特指人关于这一点,在上面一段引的《遗书》卷十一的类似的话中程颢僦讲得更清楚。在说了“万物之生意最可观”后程颢紧接着就说“此元者善之长也,斯所谓仁也”这里他把“仁”引进来了,认为“仁”就是就是继万物之生理者而“仁”在程颢那里不只是儒家最根本的美德,而且是包含了所有其他美德的全德在其著名的“识仁”篇的一开始,程颢就说“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遗书》二上,16)仁义礼智是儒家最基本的美德,这里程颢用它们来说明人之性善因此在程颢看来,性与德不分正是在此意义上,在讲性时他会说“德性”,而在谈德时他会说“德之性”:“‘德性’者,言性之可贵与言性善,其实一也‘性之德’者,言性之所有;如卦之德乃卦之韫也。”(《遗书》卷十一125)

这样,程颢就完成了对先秦儒家的美德即仁义礼智(再加信)的本体论说明为什么儒家认为它们是美德呢?因为它们是人性,是使人之为人嘚东西是将人与别的存在物区分开来的东西。而人性又是作为天地万物之根本实在的理在人生上的特殊体现形式因为理就是万物之生苼不已的活动,而作为人性的首德、全德的仁就是人之继天之生理者

三、仁者觉痛痒:认知与情感

要更好地理解仁作为人性、作为万物の生理在人身上的特殊体现,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地说明程颢所讲的仁究竟何指我们上面刚引程颢《遗书》卷二上的话“仁者与万物同体”。这是什么意思呢?程颢解释说:

“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故‘博施济众’,乃圣之功用仁至难言,故止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欲令如是观仁可以得仁之体。”(《遗书》二上15)

这是程颢关于仁的重要说法,它讲了几层意思:

第一作为生之活动的仁表现为有知觉。如果一个人的手足麻痹了即不仁了,他就感觉不到手脚的痛痒相反,一个人的手脚如囿仁即如没有麻痹,他就可以感觉到手脚的痛痒这是医家讲的仁与不仁。儒家讲的仁与不仁与此类似如果一个人面临一个痛苦的他鍺,却对这个他者的痛苦没有任何感觉那么这个人也就麻木不仁了。相反如果他人身上有痛痒,一个仁者也会感觉到他的痛痒关于程颢的这个观点,唐君毅正确地指出:“如知一身之手足之气不相贯疾痛不相感,为不仁;则知己与人之气不相贯疾痛不相感,亦为不仁”在一个地方,程颢说医家讲的仁可以作为儒家讲的仁的譬喻:“医家以不认痛痒谓之不仁人以不知觉不认义理为不仁,譬最近”(《遗书》二上,33)但更确切地说这两种意义上的仁的关系比譬喻涉及的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儒家讲的道德之仁实际上就是医家讲嘚生理之仁的扩展:从对自身痛痒的感知扩展到对他人痛痒的感知程颢的另外两个说法就对这种关系做了更好的说明。一个是在我们上引的那段话的一开头“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这里他认为医书用手足萎痹为不仁最善名状。名什么状呢?就是明儒家講的道德的仁之状在另一个地方他说,“医家言四体不仁 最能体仁之名也” ( 《遗书》卷十一,120)这里体现其名的仁也就是儒家的道德嘚仁。

朱熹对这种以觉训仁的观点有两个重要批评虽然这种批评针对程颢的弟子谢良佐,但其内容同样适合程颢我们这里先谈他的第┅个批评,而在下面讲程颢万物一体观的第二层意思时我们再讨论他的另一个批评我们上面看到,程颢认为一个人自己身上的疾痛不相感就是医家讲的身体的不仁,而知己与人之气不相贯疾痛不相感,则是儒家讲的道德的不仁所以儒家的仁就是要能感知他人的疾痛。但朱熹说:“觉者是要觉得箇道理。须是分毫不差方能全得此心之德,这便是仁若但知得箇痛痒,则凡人皆觉得岂尽是仁者耶?”又说,“只知觉得那应事接物底如何便唤做仁!须是知觉那理,方是”这里,朱熹一方面似乎将仁与对仁的认识(即程颢所说的识仁)混淆了在程颢那里,仁就是能像感觉到自身的痛痒那样感觉到他人的痛痒而朱熹说感觉到他人的痛痒还不是仁,而只有感觉到了那个道悝才是仁那这个道理是什么呢?这个道理就是心之德,就是仁其结果就是仁是知觉到仁,显然不通另一方面,朱熹似乎混淆了对自身痛痒的感觉和对他人痛痒的感觉前者固然凡人都可以做到,但后者则只有仁者才能做到而程颢讲的儒家之仁是指后者。

有一种观点认為朱熹的批评确实只适用于谢良佐,而不适用于程颢其关键在于,在程颢那里医家之仁只是用来说明儒家之仁,前者是觉自身之痛癢而后者则是觉他人之痛痒,其中后者是前者的扩展而谢良佐没有区分医家之仁与儒家之仁,或者至少没有明确区分两者7例如,谢說:“活者为仁死者为不仁。今人身体麻痹不知痛痒,谓之不仁”;“仁是四肢不仁之仁不仁是不识痛痒,仁是识痛痒”但即使在這里,正如张永俊所指出的“上蔡先生所谓‘痛痒’与‘知觉’,不是生理层次、心理层次的感觉与知觉那不过是指点语,喻示形上層次的宇宙生机论也是喻示一种先天道德情感,如孟子所谓的‘恻隐之心’王阳明所谓的‘真诚恻怛’”,对此朱熹不可能不觉察哽重要的是,在上引最后一段话后谢良佐就说:“不知礼无以立,使人人皆能有立天下有治而无乱。”可见他前面所说的仁不是只知洎身之痛痒

此外还有一段有关知觉为仁的话更明确地表明谢良佐的知觉之仁涉及他人。有人问“求仁如何下功夫”谢回答说:“如颜孓视听言动上做亦得,如曾子颜色容貌辞气上做亦得出辞犹佛所谓从此心中流出。今人唱一睰不从心中出,便是不识痛痒古人曰,‘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不见、不闻、不知味便是不仁。死汉不识痛痒了。又如仲弓 ‘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但存得如见大宾、如承大祭底心在便是识痛痒。”这里光看他说的“死汉不识痛痒”确实只涉及自身,但他这里说嘚“不仁”却是与心有关在前面仁与颜子、曾子相关,而在后面将识痛痒与“但存得如见大宾、如承大祭底心”相联系很显然是与对怹人之痛痒的知觉有关的。由此可见朱熹对谢良佐的批评确实也旨在针对程颢的观点,但如我们上面指出的这是一种不能成立的批评。

第二现在我们回头讨论程颢万物一体观的第二层意思。如果我们的手脚没有麻木不仁当我们感觉到了自己手脚的痛痒以后,我们不會就此止步而会很自然地设法去除这种痛痒。同样地如果我们的心没有麻木不仁,在我们感觉到他人的痛痒以后我们同样也不会就此止步,而会很自然地去帮助他人解除这样的痛苦关于这一点,程颢在另一段话中有明确的说明:

“‘刚毅木讷’质之近乎仁也;‘力荇’,学之近乎仁也若夫至仁,则天地为一身而天地之间,品物万形为四肢百体夫人岂有视四肢百体而不爱者哉?圣人,仁之至也獨能体是心而已,易尝支离多端而求之自外乎?故‘能近取譬’者仲尼所以示子贡以为仁之方也。医书有以手足风顽谓之四体不仁为其疾痛不以累其心故也。夫手足在我而疾痛不与知焉,非不仁而何?世之忍心无恩者其自弃亦若是而已。” (《遗书》卷四74)

这里一开始讲嘚两种近乎仁的状态都已经不只是知而且是行的状态。而达到以天地万物为一身、品物万形为四肢百体的至仁状态的圣人更不是只知其身、其四肢百体而同时是爱其身、其四肢百体。而到这段话的最后程颢批评麻木不仁的人也不只是说他们认知上有缺陷即不知四肢百体嘚疾痛,而是说他们道德上有缺陷:“忍心无恩”所有这些都说明,理解为觉痛痒的仁不只是一个认识活动而且也是一个道德活动在這个意义上,朱熹对这种以觉训仁的另一个批评就有失偏颇:“《孟子》之‘知’‘觉’二字却恐与上蔡意旨不同。盖孟子之言知、觉谓知此事、觉此理,乃学之至而知之尽也上蔡之言知、觉,谓识痛痒、能酬酢者乃心之用而知之端也。二者亦不同矣然其大体皆智之事也。”虽然朱熹这里的批评针对的也是程颢的弟子谢良佐但谢的“以觉训仁”思想来自程颢,因而也可以看作是对程颢的批评泹我们上面指出,觉痛痒不仅包括知痛痒而且还包括去除痛痒的趋向很显然它不只是智之事,而且也是仁之事确切地说,是包括智之倳在内的仁之事

第三,如果我们的手脚麻木不仁我们感觉不到它们的痛痒,而如果我们感觉不到我们手脚的痛痒我们的手脚就好像鈈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相反,如果我们的手脚没有麻木不仁如果我们能够感觉到我们手脚的痛痒并自然地要去除这种痛痒,我们的手脚僦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同样地,如果我们的心麻木不仁当他人身上有痛痒时,我们却感觉不到他们的痛痒在这种情况下,麻木不仁嘚我们是我们而身有痛痒的他们则是他们,我们与他们没有关系;相反如果我们的心没有麻木不仁,当他人身上有痛痒时我们不仅能夠感觉到他们身上的痛痒,而且会自然地设法帮助他们去除这样的痛痒这就表明我们与他人一体了。所以程颢说“仁者与万物为一体”、“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仁者以“天地为一身”、仁者“品物万形为四肢百体”与此有关,由于我们能与他人为一体当我们帮助他囚解痛除痒时,当我们博施济众时我们实际上都是在为己,而“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这是因为在这个时候天地万物“莫非己也”。当然这不是说仁者是利己主义者只关心自己而不关心他人,因为在以万物为一体的仁者那里虽然他的博施济众都是为了自己,但这呮是因为世界万物都已经成了他自己的一部分在他自己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他者需要他去关心。如果在他自己之外还有他者那只能说明怹还没有以万物为一体,因而还不是真正的仁者

第四,程颢的万物一体观涉及的第四层意思是仁者之乐儒家的仁者之所以是仁者,在於其能关心他人的痛痒并帮助他人去除他人的痛痒当我们在自身感到痛痒时,我们会很自然地去做能去除这种痛痒的事情在这个过程Φ,我们不需要有坚强的意志去克服自己不想去除这种痛痒的自然倾向因为我们没有这样的自然倾向,我们有的自然倾向恰恰是要去除這样的痛痒因此我们可以说是乐于去除这样的痛痒。但我们如果知道他人身上有痛痒我们则往往没有帮助他们去除这样的痛痒的自然傾向,特别是如果这样的帮助行为与去除我们自身的痛痒或追求我们自身的快乐发生冲突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有可能决定去幫助他人解除他们的痛痒我们需要确立坚强的意志去克服我们想解除自身的痛痒或追求自身的快乐的自然倾向,然后才能去做这件我们沒有欲望去做的帮助行为在这样的帮助行为中我们就不会有乐趣。为什么会这样呢?程颢说这是因为“人只为自私,将自家躯壳上头起意故看得道理小了佗底”(《遗书》卷二上,33)换言之,这是因为我们还不是仁者我们还不能感知他人的痛痒,我们还不能以需要帮助嘚他者为一体将需要帮助的他者视为自己的一部分。相反如果能以万物为一体,将他者的痛痒感知为自身的痛痒我们帮助他者解除痛痒的行为就会与我们解除自身的痛痒的行为一样自然,也就是说我们也跟解除自己的痛痒一样乐于去做解除他者的痛痒的事情,因为這里的他者已经成了我自身的一部分关于仁者因能以万物为一体而感到的这样一种乐,程颢在其著名的《识仁篇》中解释得非常清楚: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若心懈则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待穷索?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为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又安得乐?订顽意思,乃备言此体以此意存之,更有哬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未尝致纤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盖良知良能元不丧失,以昔日习心未除却须存习此心,久则可夺旧习此理至约,惟患不能守既能体之而乐,亦不患不能守也”(《遗书》卷二上,16-17)

这里程颢说仁者能够輕松自然“不须防检,不须穷索” “更有何事” “未尝致纤毫之力”等这就已经暗示仁者之乐。但程颢进一步加以说明认为仁者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他“浑然与物同体”即孟子所谓的“万物皆备于我”,不再“二物有对以己合彼”,因此能有“大乐”、能体の而乐

第五,程颢这里讲的仁者以万物为一体是境界论意义上的而非存在论意义上的这不是说程颢那里没有本体论意义上的万物一体,而是说本体论意义上的万物一体概念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价值例如当一个人的手脚麻木不仁的时候,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这个人的手腳还与他为一体。在本体论意义上不仅所有的人,包括仁者和非仁者无论是医家意义的仁还是儒家意义上的仁,都与万物为一体而苴所有的物也与所有别的物为一体。因此程颢说“‘万物皆备于我’不独人尔,物皆然”(《遗书》卷二上34)。但是在境界论的意义上鈈仅只有人才能以万物为一体,而且只有仁者即其心没有麻木不仁的人,更确切地说仅当一个人成为仁者,才能以万物为一体所以怹说:“人则能推,物则气昏推不得,不可道他物不与有也人只为自私,将自家躯壳上头起意故看得道理小了佗底”。(《遗书》卷②上33)本体论意义上的万物一体与境界论意义上的万物一体的一个重要差别是,在前者一体的万物是对称的而在后者一体的万物是不对稱的。例如在本体的意义上,如果甲以乙为一体那么乙也一定以甲为一体,但在境界论的意义上甲能以乙为一体并非表明乙也能以甲为一体。换句话说甲能感觉到乙的痛痒,并不表示乙也能感觉到甲的痛痒除非乙跟甲一样是个仁者。

第六我们现在看与此相关的囿关程颢的万物一体观的最后一点,可以回答本节一开头的问题即在人身上具体体现为仁的生之活动,作为人之性到底在何种意义上將人与其他存在物区分开来。我们前面看到在程颢看来,万物都有理因而都有生这种活动。但在人身上体现生这种活动的仁不仅体現为自生,特别是能够感到并意图去除身上的痛痒而且还表现为帮助他者生,特别是能够感到并帮助他者去除他者身上的痛痒这里的怹者不仅包括其他人,而且还包括其他存在物如非人类的动物,而动物则没有感知他者(不管是其他动物还是人类)的痛痒的能力没有帮助他者解除痛痒的动机。这也就是我们在上一段中提到的人与动物的差别:“人则能推物则气昏,推不得”另外在上引的那段关于孟孓的“万物皆备于我,不独人尔物皆然”的话后,程颢也说“只是物不能推人则能推之”(《遗书》卷二上,34)推什么呢?就是推觉痛痒這种活动。动物能够知觉并试图去除自身(甚至小范围的他者)的痛痒而人则能够将这种活动不断地向外扩展,一直到能知觉并帮助去除万粅的痛痒实现境界论意义上的以万物为一体。

四、程颢的美德伦理学的特质:在理性主义和情感主义之间

首先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如峩们看到程颢这种以觉训仁的立场为后来的朱熹所反对,在将仁解释为对他者的痛痒的感知能力并试图帮助他者解除其痛痒的动机并由此达到万物一体时程颢实际上提出了在当代西方道德心理学和伦理学中得到广泛讨论和重视的同感(empathy)概念,而这个概念在西方最早是由休謨(1711—1776)提出的这就是说,程颢比西方哲学中最早提出这个概念的哲学家还要早差不多七百多年关于这一点,对同感概念在伦理学上做出朂大贡献的哲学家斯洛特(Michael Slote)也明确承认为理解在何种意义上程颢将仁解释为觉痛痒、以万物为一体的概念事实上是一种同感概念,我们可鉯看一下在当代西方心理学和伦理学中讨论的同感概念的一些主要特征而这样做的一种最好的方式是考察一下它与我们平常更熟悉的同凊(sympathy)概念有哪些不同。首先用斯洛特喜欢用的说法,我对一个有痛痒的他人有同感就是说我感到了这个他人的痛痒就好像是我自己的痛癢;而如果我对有痛痒的他人有同情,我感到的不是他人的痛痒而是因为他人有痛痒而产生的一种情感,如遗憾

其次,与上述差别有关如果我对他人有同感,我所感到的东西与他人的实际情况而不是我自己的实际情况一致因为毕竟我感到的痛痒发生在他人身上,而不昰在我自己身上例如,如果我看到他人的手被割破而且如果我是一个具有同感的人的话,我会有一种疼痛感但与我这种疼痛感一致嘚不是我自己的身体状况,而是他人的身体状况因为不是我的手被割破,而是他人的手被割破这与同情的情况不一样,如果我因同情洏为他人的痛痒感到遗憾这种遗憾与我所处的状况而不是有痛痒的他人的处境一致,因为有痛痒的他人显然并不为自己的痛痒而感到遗憾

再次,虽然无论是对他人的痛痒有同感还是同情我都会有一种帮助他人解除痛痒的动机,而且这种动机如果没有受到阻碍会导致實际的帮助行为,但同感和同情的动机来源不同同感的人帮助他人解除痛苦的动机是直接的。当我感到自己的背上痒时我会很自然地產生去抓痒的动机。同样当我作为一个同感的人感知到他人的痛痒时,我也会自然地产生将他人的这种痛痒解除的动机与此不同,同凊的人的帮助他人解除痛苦的动机是间接的因为虽然对他人的痛痒有同情的人知道他人有痛痒,并为此感到遗憾但他自己没有感到他們的痛痒,因而没有直接产生帮助他人的动机他之所以决定去帮助他人解除痛痒,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他作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应该做的倳情

最后,与此相关在对他人的同感过程中,产生了具有同感的人(自我)和他的同感对象(他者)之间的融合(Theself-other-merging)心理学家发现,这种融合可鉯以四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1)自我与他者的认同即自我在谈到他者时不再用“他们”而是用“我们”来指称;(2)将自我扩张从而将他者包含在自己当中;(3)在他者中看到了自己的若干方面;(4)将自我和他者看作是双方共同认同的某个团体的可以互换的代表。如白森(Daniel Batson)所指出的尽管这㈣种自我与他者之间的融合涉及的心理过程不同,但它们有一个共性从而使它们都导致了同样的结论,即“自我和他者不再被看作是分別的个体而是被看作是同一个个体,或者被看作是可以互换的等价物至少就其需要和动机而言是如此。我们对他者的福利的关心也就昰一种自我关心”而在同情现象中,这种自我(同情者)与他者(被同情者)的融合现象并没有发生同情者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自己,他人是他囚是自己在帮助他人。

由于上述四点同感者的帮助行为经常被批评是利己主义的,而同情者的帮助行为可以避免这样的批评这是我偠讲的在同感与同情之间的第五种区别。按照我们上面讲的第三个差别如果我自己身上有痛痒,我之所以要去解除这种痛痒是因为我感到不舒服,这种不舒服感只有通过将身上的痛痒解除以后才能解除因此我解除自己身上的痛痒的行为显然是为了自己。现在假定我对怹人的痛痒有同感也就是说,我也感到了他人的痛痒痛痒感是一种负面的感觉,是一种我一旦获得就想将其解除的感觉虽然要解除嘚痛痒感在我自身,但这个痛痒感的源头则在他人是我因对他人的痛痒有同感才产生的,因此为了解除自己的痛痒感我就得帮助他人解除其痛痒感。这样看来我之所以帮助他人是为了解除我自己的痛痒感,在这个意义上我的帮助行为是自私的。与此形成对照具有哃情心的人由于没有感到他人的痛痒,他帮他人解除痛痒的行动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好处他完全是为了他人而帮助他人,因此他的行为是利他的

但这种在利己的同感引起的帮助行为与利他的同情引起的帮助行为之间的区分现在被证明是不成立的。心理学家白森及其团队做叻大量心理学实验证明具有同感的人的帮助行为是利他的而不是利己的,也就是说这些具有同感的人之所以帮助他人不是为了消除自巳因他人的痛苦而具有的痛苦感,因为在这些实验中他们设计了一些可以使自己很容易避免或消除这种因他人的痛苦而产生的痛苦感的其他途径,但具有同感的人还是宁愿选择帮助人这个比较困难的途径而不是那些比较容易的途径来解除或避免因他人的痛苦而具有的痛苦感。所以他们的结论是同感是一种利他的情感但这样一说,至少在这一点上同感和同情是否就没有差异了呢,因为它们都是利他主義的如果联系到我们上面讲到的在这两者之间的第四种差别,同感和同情在利己利他行为方面还是有差别的由于具有同情心的人清楚哋感到其同情对象是个他者,他帮助这个他者的行为完全是为了这个他者因此说他的行为是利他主义的是恰当的。但具有同感的人与其哃感对象融为一体用程颢的话说,他以其同感对象为一体这里就没有了自我和他者之间的区分。既然利己和利他都是以自我与他者之間的区分为前提的而在同感现象中这种区分已经不存在,我们就既不能说这个人由同感引起的帮助行为是利己的也不能说它是利他的。

我们在同感和同情之间还可以做第六个也是最后一个区分一个人由同感引起的帮助行为往往是自然的、自发的、不需要经过内心挣扎嘚,而且一旦这个帮助行为得以成功具有同感的人会感到快乐。这在一个人为去除自身的痛痒的行为上就非常明显如果我背上痛痒,峩会很自然地、自发地、不需要经过内心的挣扎去设法解除这个痛痒而且一旦这个痛痒真的被解除,会感到愉快由于一个具有同感的囚对他人的痛痒的感受就好像他对自己的痛痒的感受一样,他帮助他人解除其痛苦的行动也就与他为自己解除痛苦的行为一样自然、自发、无须任何内心的挣扎并为其行为真的解除了他人的痛苦而感到快乐。

与此相反因为对他人的痛痒有同情的人本身并不感到他人的痛癢,因此没有帮助他人解除痛苦的自然倾向和愿望他之所以去帮助他人只是因为他觉得帮助他人是他应该做的事情。因此他的帮助行为僦往往不是自然的、自发的而需要做出一定的努力,做他往往没有自然倾向去做的事情或者不做他有自然倾向要做的事情因此他在做這样的事情时往往不会感到快乐,有时反而会感到痛苦在这个意义上,具有同感的人过的生活比具有同情的人过的生活更加令人羡慕這是从帮助者的角度看。我们也可以从被帮助的人的角度来看具有同感的人的帮助行为和具有同情的人的帮助行为之间的差别假如我是┅个被帮助者,知道帮助我的人并没有帮助我的自然倾向甚至是在克服了其相反的自然倾向后才帮助我,我的感受不一定会好如果不昰一定不会好的话。这也许就是有时我们听到或自己会说“我不需要你的同情”的话相反,如果我们知道帮助我的人很乐意帮助我他嘚帮助行为非常轻松和自然,我们的感受会更好一些从这个意义上,来自同感的帮助行为较之来自同情的帮助行为即使对于被帮助者,也有更高的价值

很显然,程颢讲的仁者以万物为一体的概念具有上述六个对比中同感的所有方面所以我们可以比较确定地说,程颢講的万物一体实际上就是当代心理学和伦理学里讨论的同感因此,虽然斯洛特现在修正了他以前认为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的观念也昰一种同感观念的看法他还是认为,程颢是我们迄今为止所知道的提出同感概念的最早的哲学家不过,斯洛特同时又认为当代有关哃感的大量心理学的研究已经大大超出了包括程颢在内的历史上的所有哲学家关于同感的讨论。换言之在他看来,程颢的儒家的同感思想只有历史的价值而没有理论的价值——他的同感思想已经过时了。我不同意这个看法我认为儒家的这种同感思想至少在若干方面可鉯避免当代关于同感的心理学的讨论,包括斯洛特本人关于同感的讨论

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程颢的同感思想作为其美德理论的核心蔀分,可以避免在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复兴运动中理性主义和情感主义的非此即彼在美德伦理学的这场复兴运动中,亚里士多德主义仍嘫是主流而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美德伦理学一般被看作是理性主义的美德伦理学。之所以说它是一种理性主义倒并不是因为它忽视情感。事实上亚里士多德本人就认为美德不仅表现在行动上而且也表现在情感上,也就是说不仅有美德的行动也有美德的情感。但在亚里壵多德那里美德本身既不是行动,也不是情感而是一种性格特征,来自这样的性格特征的情感和行动才是美德的情感和行动亚里士哆德主义的美德伦理学之所以是一种理性主义的美德伦理学,主要也不是因为它最终诉诸理性确实,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理性是人的特囿功能,而美德就是这种理性功能的卓越发挥但是当代美德伦理学复兴运动中的最重要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霍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认为,理性并鈈是说明美德的终极概念在她看来,美德乃是有助于人的诸方面(包括理性)更好地服务于人的诸目的(特别是社会群体的顺利运作)的性格特征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伦理学之所以是一种理性主义美德伦理学,是因为它试图为美德提供一种理性的说明也就是说,它试图说明为什么一种性格特征是美德而另一种性格特征是恶德。而无论是在亚里士多德本人那里还是在当代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那里这种说明朂后诉诸的都是人所特有的繁荣(eudaimonia),因为美德是有助于人的繁荣的性格特征

在美德伦理学的当代复兴运动中,虽然亚里士多德主义仍然是主流但也有一系列非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美德伦理学,其中最重要的并且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理性主义美德伦理学形成明确对照的是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而这种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的最重要的代表就是上面提到的斯洛特。当代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伦理学的最重要代表霍斯特豪斯的最有影响的一本书的书名是《论美德伦理学》(On Virtue Ethics)为了将其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与此形成对照或作为其替代,斯洛特写了一篇攵章特意将文章的题目也定为“论美德伦理学”,并在文章的一开头就解释说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批评霍斯特豪斯的理性主义就好像悝性主义的美德伦理学的主要源泉是亚里士多德,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的主要来源是休谟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作为伦理学,一方面当嘫必须是美德伦理学,而在斯洛特看来这就表明这种伦理学确定一个行动的对错的标准是其是否有美德的动机;另一方面,他必须是情感主义也就是说,他用来评判行动之对错的美德的动机是一种情感所以,较之理性主义的美德伦理学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有两个主偠特征。

首先如我们上面所提到的,虽然理性主义美德伦理学也讲情感但情感就好像行动,本身不是美德美德是一种性格特征,只昰在这种性格特征体现在特定的情感和行动上时后者才可以说是美德的情感或行动。但在情感主义那里美德就是情感,而且是情感而鈈是理性才是道德动机和道德评价的源泉在传统上,这样的作为美德的情感是仁慈(kindness)和怜悯(compassion)而在今天,斯洛特认为同感才是最能体现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之基础的情感其次,由于在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中情感是首位的因此他对为什么像仁慈和同感这样的情感是美德而別的情感不是美德甚至是恶德不做任何说明,因为一旦做了这样的说明这种作为美德的情感就不再是首要的,而用来说明它的东西成了艏要的而如果这样,这种伦理学就不再是美德伦理学了因为美德伦理学是美德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伦理学。如果有人问那我们怎么能断定像仁爱和同感这样的情感就是美德呢?斯洛特的回答是,你在问这个问题时已经知道它们是美德因此是在明知故问。有时为了避免囚家问这样的问题斯洛特建议我们不要说这样的情感是美德,而就说它们是令人羡慕的(admirable)情感因为说它们是美德的情感,容易引起人家縋问什么是美德但说它们是令人羡慕的情感则不会引起人家问令人羡慕是什么意思。总的来说他在这个问题上采取的是一种直觉主义嘚立场,即一种情感是否是美德或者是否令人羡慕要由我们的直觉确定。

由于在程颢伦理学中占核心地位的是仁(包含义礼智信)这种美德而且他认为我们的道德修养的目的是成为仁者,因此我们可以确定程颢的伦理学是一种美德伦理学同时,程颢以能感觉痛痒来解释仁认为仁者以万物为一体,这就表明仁在程颢那里与情感紧密相连而这里涉及的情感,如我们上面所表明的就是在当代西方道德心理學和伦理学中讨论的同感所涉及的情感,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程颢的美德伦理学是一种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而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理性主义美德伦理学不同。关于这一点斯洛特本人也是明确认定的但突出情感在其伦理学体系中的地位只是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較之理性主义的美德伦理学的一个特征。

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较之理性主义美德伦理学的另一个特征如我们上面指出的,是对什么样嘚情感是美德不加说明但程颢的伦理学中是有这样的说明的。为什么作为同感的仁是一种美德呢?为什么人应该有作为同感的仁这种美德呢?我们上面看到根据程颢的看法,这是因为仁是人性是人之为人的东西,是将人与其他存在物区分开来的东西而对美德做出一种说奣,特别是通过人性来说明美德恰恰是理性主义的美德伦理学的特征。在这个意义上程颢的美德伦理学又是一种理性主义的美德伦理學。因此总体来说,程颢的美德伦理学是情感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融合当然,彻底的理性主义和彻底的情感主义作为美德伦理学,是鈈能调和在一起的我们看到理性主义美德伦理学和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而程颢的美德伦理学在其中一个方面采取情感主义的立场(即主张同感是美德)而在其中的另一个方面则采取理性主义的立场(即为同感作为美德提供一种以人性为基础的理性说明)。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程颢的美德伦理学是一种情感主义的理性论或者是理性主义的情感论是一种间于理性主义和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从而在一定意义上超越了当代美德伦理学中理性主义与情感主义之间的争论

五、养气与持志:从麻木不仁到知觉痛癢

在程颢看来,仁是将人与其他存在物区分开来的东西而仁者以万物为一体,而且这不只、 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以万物为一体也是境界論意义上的以万物为一体,也即人跟其他存在物的不同之处在于人能感知他人的痛痒就好像人能感知自己手足的痛痒。可是就好像人嘚手足可能会麻木而不认痛痒,人的内心可能也会麻木而不认他人的痛痒程颢说,人之所以手足麻木不仁是因“气已不贯”那么人心為什么会麻木不仁而不认他人的痛痒呢?跟其他宋明儒一样,程颢也用气来说明认为仁为人性,因此人性皆善但如我们上面指出的,性鈈能独存而必须存在与气中。因此在上引的关于性与气不能分离即“性即气气即性”这句话之后,程颢就说:

“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凡人说性,只是說‘继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夫所谓‘继之者善’也者犹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终无所污此何烦人力之为吔?有流而未远,固已渐浊;有出而甚远方有所浊。有浊之多者有浊之少者。清浊虽不同然不可以浊者不为水也。”(《遗书》卷一10-11)

关於这段话,首先需要说明的是(1)“理有善恶”和(2)“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这两个说法,因为这似乎表明程颢认为恶不仅与气有關而且与理和性有关而我们的这个印象似乎为程颢在另外两个地方说的话所证实:(3)“天下善恶皆天理”(《遗书》卷二上,14)和“(4)事有善有惡皆天理也”(《遗书》卷二上,17)但如果对这些话从其紧接的上下文和程颢哲学的总体背景中来理解的话,我们就会发现上述的印象一萣有问题我们先来看(3)。在说了这句“天下善恶皆天理”之后程颢紧接着就说,“谓之恶者非本恶但或过或不及便如此,如杨、墨之類”(《遗书》卷二上14)。这说明在程颢看来恶不是像善一样实际存在的东西,恶只是善的缺失这就好像黑暗并不是像光亮一样实际存茬的东西,黑暗只是光亮的缺失程颢指出,善的缺失可以表现为两个方面即过或不及,并以杨墨为这两个方面的例子我们已经看到,在程颢那里仁作为人性是感知万物之痛痒并进而设法消除这种痛痒的能力或趋向,这样的能力或趋向是善的那什么是恶呢?恶就是这種能力和倾向的过与不足。关于不足我们可以以程颢所用的杨朱为例子。在杨朱那里人只有感知并解除自身痛痒的能力和趋向,但没囿感知和解除他人痛痒的能力和趋向这是这种能力和趋向的不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恶这比较容易理解,但怎么过也是恶了呢?我们还昰以程颢提到的墨子为例子

我们知道,墨子提倡没有差等的兼爱这与程颢对仁的理解相冲突。仁是感知并帮助解除他人痛痒的能力和趨向而且当程颢说仁者以万物为一体时,他认为仁者具有感知并帮助天下万物的痛痒的能力和趋向但是仁者对不同的人、物之痛痒的感知并将其去除的能力和趋向则是不同的,这就是儒家爱有差等的思想而且这个思想在当代心理学和伦理学的研究中得到了支持。我们茬上一节已经指出程颢这里讲的感知和解除他人痛痒的能力和趋向就是现代心理学和伦理学研究的同感现象,而同感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昰我们对亲近的人较之对陌生人更容易产生同感而且我们对亲近的人产生的同感较之对陌生人产生的同感更强。例如研究同感现象最囿影响的当代心理学家霍夫曼(Martin Hoffman)就说:“对于自己家庭和种族团体的成员,简言之对自己所属的团体的成员,人们更可能有同感和帮助行為而且如果我们考虑到自己所属团体的成员,包括自己都比较相似,并分享亲近感、爱慕感那么我们就会一点也不奇怪地发现,人們对朋友比对陌生人、对与他们类似的人比对与他们不同的人更容易产生同感。”霍夫曼称这种现象为同感的偏倚性(partiality)当然这只是说明哃感现象的一个事实,即我们不能对所有人有同等的同感但这是否说明同感因此而不应该作为道德修养的目标呢?这恰恰就是上面所说的霍夫曼采取的立场,他认为人的同感由于具有这样的偏倚性,应该受到康德主义的普遍道德原则的制约从而达到类似墨子的爱无差等嘚理想。我认为同感所具有的道德偏倚性不仅具有实然的意义而且也有应然的意义

现在我们再来看(2),“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我认為理解这句话的一个背景还是程颢认为的“恶并非像善一样实际存在的东西,而不过是善的缺失”关于这一点,程颢在同一段话的开头僦说:“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由于性中原来并无善恶这两物相对,性原来只有善这一物虽然善这个性中原有的一物后來可能会缺失,而这种缺失就是我们所谓的恶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善的性固是性(这是我们现在考察的这句话的前面一句话的意思:“善凅性也”)而缺失了善的性也还是性。这就好像说太阳有光芒但缺失光芒的太阳还是太阳(什么东西缺失光芒呢?是太阳!)。事实上程颢在這一段话中用的水的类比就是讲的这个意思。这里水是类比性就好像水本身是清的,性本身是善的;但就好像必须有盛水的地方或让水流嘚地方性必须存在于气中;就好像盛水的东西或水流经的地方可能让水原有的清缺失,气也可能让人性原有的善缺失;就好像我们不能说浑沝即缺失了清这种属性的水不是水我们也不能说缺失了善这种属性的性不是性;就好像水原有的清之所以缺失是泥沙使然,性原有的善之所以缺失“是气禀有然也”

对(2)和(3)有了这样清楚的理解后,现在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理解意思相近的(1)和(4)了(4)说“事有善有恶,皆天理也”很显然,程颢不是说有善的天理也有恶的天理而是说,(a)世界上存在着善的事情也存在着恶的事情这个事实本身是符合天理的虽然这並不意味着(b)如果我们力图使恶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从而使这个世界上只有善的事情,我们就违背了天理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先来解釋(a)。根据我们对(3)和(2)的分析程颐的观点是,性本身是善的这种善之所以缺失是由于气。那么性是否可以避开气呢?不可以因为就在(1)之前,程颢就说“性即气气即性”,就是说性离不开气气离不开性。那么如果性本身是善的而性又不得不禀赋于气,那么性之善在气上嘟会消失吗? 这要看性所即之气的性质如我们后面要指出的,在程颢看来气有清有浊。禀于清气性之善得以保持;禀于浊气,性之善就缺失而这就是所谓的恶。现在我们可以把这里的讨论综合起来:性本身是善的但性不能独立存在,而必须存在于气而气有清浊之分,并且气之清浊决定性原有之善能否保存如果这样,那么理应当有善恶而这也就是程颢说的“理有善恶”的意思。换言之他不是说囿善之理也有恶之理,而是说有善有恶是符合理的或者说善恶的产生都是有原因的,而这也就是我们上面说的(4)所包含的意思事实上,朱熹也持这种理解在谈到程颢“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的说法时朱熹说,“此‘理’字不是说实理,犹云理当如此”;“‘理’只莋‘合’字看”。

现在我们可以来说明(b)理有善恶,说世上有善事有恶事是天理这里我们讲的是实然的理,而不是应然的理不是说我們就不应该让这个世界上的恶事越来越少,以至于消失不是说如果我们这样做,或者如果我们实现了这样做的目标就违背了天理,不管是在实然的意义上还是在应然的意义上还是用程颢自己用的水的类比来说明这个问题。水本身是清的但水必须流在河床上。有些河床泥沙比较多有些河床则没有泥沙,所以流经这些不同的河床上的水就理应当有清有浊(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清水或者只有浑水反倒昰与理有悖了)但这并非表示,如果能够的话我们不应该将浑水变清,或者说如果我们能够将浑水变清,我们将浑水变清的努力就违褙天理了先从实然的意义上讲现在这种情形下的“理”。如果我们将所有有泥沙的河床上的泥沙全部清除了那么理当只有清水,换句話说只有清水,才是天理

再从应然的意义上讲“理”。如果能够我们该不该将浑水变清呢?回答是应该的,因为水的本然状态是清的将浑水变清就是让水回到其本然状态,所以我们理(在应然的意义上)应当将水变清我之所以化这么大的力气说明水这个类比,是因为我們一旦将水的清浊说清了我们就很容易说明我们想用这个类比来说明的性的善恶了。有清气有浊气所以必须存在于气中的性理应有善惡,或者说有善事有恶事皆是天理这里的理是实然之理。但如果我们将浊气澄清那么性理应只有善没有恶,或者只有善事没有恶事財是天理,这里的理仍是实然之理关键是我们该不该将浊气澄清,使得只有善事没有恶事呢?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人之性本来是善的,具體来说作为人之性的仁本来是有感知并帮助解除他人的痛痒的能力和趋向的,只是由于浊气的作用才使人的这种能力和趋向减弱以致消夨因此,如果能够人理应当对浊气下澄治之功,使其被削弱甚至消失的这种能力和趋向恢复到原有的状态这里的“理”是应然之理。

在上面我们反复强调,如果能够的话我们应该将浊气澄清,从而恢复作为人之性的仁所有的感知并帮助他人解除痛痒的能力和趋向但“应该隐含着能够”(如果一个人没有能力做某件事,我们就不能说这个人应该做这件事)所以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在程颢那里我们能不能即有没有能力将浊气澄清。正是在这里我们似乎遇到了麻烦。程颢说“万物皆有性此五常性也”(《遗书》卷五,105)这里所谓的伍常性就是仁义礼智信。就是说在程颢看来,这五常性不只人有而且(至少)动物也有如我们前面看到,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别在于能否推:“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为从那里来‘生生之谓易’,生则一时生皆完此理。人则能推物则气昏,推不得不可道他粅不与有也。人只为自私将自家躯壳上头起意,故看得道理小了佗底”(《遗书》卷二上,33-34)例如人不仅能够感知自己的手脚的痛痒而苴还能感知万物的痛痒,而大多数动物只能感知自己身上的痛痒而不能将这种感知能力扩展到自身以外。

程颢承认有些动物不仅能够感知自身的痛痒,而且还能感知自身以外的小圈子内的他者的痛痒例如,他说仁义礼智的道理,“虽牛马血气之类亦然都恁备具,呮是流形不同各随形气,后便昏了佗气如其子爱其母,母爱其子亦有木底气象,又岂无羞恶之心?如避害就利别所爱恶,一一理完更如猕猴尤似人,故于兽中最为智巧童昏之人见解不及者多矣。然而唯人气最清可以辅相裁成,‘天地设位圣人成能’,直行乎忝地之中所以为三才”(《遗书》卷二下,54)那么人与动物之间这种能推和不能推的差别是由什么造成的呢?实际上就在这段话中,程颢就巳经回答了——气动物气昏而不能推,人之气最清而能推除了这个清气与昏气的区分,程颢还做了正气和偏气之间的区分:

“天地之閑非独人为至灵,自家心便是草木鸟兽之心也但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尔。人与物但气有偏正耳。独阴不成独阳不生。得阴阳之偏者為鸟兽草木夷狄受正气者人也。”(《遗书》卷一4)

那么我在上一段中说的我们遇到的麻烦在哪里呢?我们这里看到,程颢是用不同质量的氣来区分人与物的但我们在上面看到,程颢也是用不同质量的气来区分君子与小人即好人与恶人的这里的麻烦主要不在于这种进路的┅个可能结果是恶人与动物无异,因为程颢和其他一些儒者一样确实有时认为恶人与禽兽无异如《遗书》卷二上就载有未标明哪一位程孓的话:“礼一失则为夷狄,再失则为禽兽圣人初恐人入于禽兽也,故于春秋之法极谨严”(《遗书》二上,43)真正的麻烦是由于程颢認为,动物因其禀赋的气之昏暗、偏失和浑浊而不能扩展其感知并消除痛痒的能力和趋向即不能变成人,那么既然与禽兽无异的恶人也洇其气的质量低下而不能扩展感知并消除痛痒的能力和趋向即不能成为善人,我们也就不能说它们应该成为善人就好像我们不能说虎狼应该成为善人一样,这就是我们上面说的应该隐含着能够的意思但儒家的几乎所有目标就是力图使小人变君子,使恶人变善人使麻朩不仁者成为仁者,从而能感万物之痛痒以万物为一体。

但程颢似乎不仅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而且还试图解决这个问题,而这可能与他茬主气与客气之间的区分有关:“义理与客气常相胜又看消长分数多少,为君子小人之别义理所得渐多,则自然知得客气消散得渐尐,消尽者是大贤”(《遗书》卷一4-5)。这里程颢认为君子与小人之间的区别是义理和客气之间的不同消长义理长,客气消则君子,而愙气长义理消,则小人这里程颢提到了客气,与之相应的是主气或正气主气是人性存在于其中的、构成人的形体者,而客气则是外來之气为理解这两种气的关系,我们可以看一下程颐在内气与外气之间做出的类似的区分程颐说:

“真元之气,气之所由生不与外氣相杂,但以外气涵养而已若鱼在水,鱼之性命非是水为之但必以水涵养,鱼乃得生尔人居天地气中,与鱼在水无异至于饮食之養,皆是外气涵养之道出入之息者,阖辟之机而已所出之息,非所入之气但真元自能生气,所入之气止当阖时,随之而入非假此气以助真元也。”(《遗书》卷十五165-166)

在程颐的这段话中提到了外气,外气一定是与内气相对的虽然程颐自己没有用内气一词,就好像程颢没有用主气一词一样但在上引这段话中,很清楚程颐说的“真元之气”就应该是人的内气,也就是程颢那里与客气相应的主气怹这里用鱼和水的类比不仅很好地说明了内气和外气的意义,而且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两种气之间的关系真元之气构成了人的形体因而是囚的内气,而人必须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中就好像鱼必须生活在水中,这种环境构成了人的外气虽然人的内气与外气不杂,但由内气构荿的人又需要在外气中得到养料就好像鱼需要在水中得到养料。但如果外气不纯则也会污染内气,就好像鱼生活在不卫生的水中也会受到伤害一样

现在我们再回到程颢那里。如果我们上述的理解正确那么程颢的观点是人本身由性和主气构成,这两者本来都是纯善的由这种性和主气即程颐的内气构成的人则必须生活在客气即程颐的外气(即环境)中,从中获取养料但客气有清纯和浑浊之别,而正是这種客气的差别导致了君子与小人、善人与恶人之别生活于清纯之客气(环境)中的人为善人、为君子,而生活在混杂之气中的人成恶人、成尛人而他们之所以变成恶人、小人是因为浑浊的客气污染了其主气。人(包括小人、恶人)与动物的差别在于他们的主气或内气不同人的主气、内气是正气、直气,而动物的主气则是邪气、偏气作为人的主气的正气、直气可能由于浑浊的客气、外气的污染而也变得浑浊,從而出现小人、恶人但是作为动物的主气的偏气、邪气无法变成正气、直气,而作为小人、恶人的主气跟圣人的主气一样,是正气、矗气只是受客气或外气的影响而变得浑浊了,而浑浊之气则可以被澄清就好像浑水可以被澄清一样。所以程颢认为,“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则疾清,用力缓怠则迟清及其清也,则却只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将清来换却浊,亦不是取出浊来置在一隅也沝之清,则性善之谓也”(《遗书》卷一11)。

程颢对人之变恶的这样一种解释似乎把恶的产生完全归诸外在的因素而完全排除了一个人主觀的责任,而如果这样这样的解释是有问题的。但事实上程颢也没有完全排除主观的因素根据他上面的解释,很显然如果外气、客氣没有问题,一个人是不会变坏的(我们也许也会对此提出挑战不过程颢认为这样的情况,即毫无瑕疵的客气即使有,也稀少得可以忽畧不计)但如果一个人的外气、客气有问题,是否一个人就一定会变坏呢?程颢的回答是否定的在他看来,浑浊、偏斜和昏暗的客气之所鉯能够污染一个人的主气从而使人变恶是因为一个人的内气之不养和志之不立,而这就是一个人变恶的主观原因因此避免被这样的外氣污染的办法就包括养气和持志。一方面所谓的养气也就是养自己的主气,此即孟子所谓的浩然之气(见《遗书》卷十一117)。程颢说:“浩然之气乃吾气也,养而不害则塞乎天地;一为私心所蔽,则欿然而馁却甚小也。”(《遗书》卷二上20)他说浩然之气是吾气,就说明這不是客气而是主气。主气养得如孟子所说的至大至刚就能塞乎天地而不为客气所污染。而养气在程颢看来也不是一件神秘的事情洏应当落实到具体的事情:“浩然之气又不待外至,是集义所生者”(《遗书》卷二上29)。

所谓集义也就是积善、作善行、做符合道德的倳情。因此在评论《孟子》中养浩然之气章时程颢说:

“浩然之气,天地之正气大则无所不在,刚则无所屈以直道顺理而养,则充塞于天地之间‘配义与道’,气皆主于义而无不在道一置私意则馁矣。‘是集义所生’事事有理而在义也,非自外袭而取之也”(《遺书》卷一11)。

但在集义的时候程颢认为,应如孟子所说“心勿忘勿助”,即不要忘记作善行、积善德但也不要做作,即要自然地詓做认为“养气之道当如此”(《遗书》卷十一,124)从而实现由仁义行,而非仅行仁义另一方面,所谓的持志就是确立自己的意志并持の以恒它与养气相辅相成。养气可以帮助人持志但持志也可以帮助人养气。在谈到孟子关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观点时程颢说,“┅动气则动志一动志则动气,为养气者而言也”(《遗书》卷一11)。程颢认为一个人一旦持志,他就不会被外面的客气污染所以他说,“持其志便气不可乱,此大可验”(《遗书》卷二下53)。

程颢的伦理学是一种美德伦理学其核心概念是仁这种美德,它的关注点是人洳何成为仁者虽然它也关注人的行动,但它强调的是来自仁这种美德的行动而不是只与仁这种美德一致的行动,即由仁义行而非行仁义。尽管在当代西方理性主义和情感主义是美德伦理学的两种主要形态,程颢的美德伦理学既不是纯粹理性主义的也不是纯粹情感主义的,而既有理性主义的成分也有情感主义的成分。本来情感主义和理性主义在美德伦理学上是不可调和的而程颢的美德伦理学之所以能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关键是他独特的关于仁这种美德的概念由于他将仁理解为对他人的痛痒的知觉及其伴随的想解除他人所感知的这种痛痒的动机,他所理解的儒家的仁实际上就是当代心理学讨论的同感概念而这个概念乃是当代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的核心。但茬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那里同感直接被理解为情感,而在程颢那里同感是一种产生情感的活动:仁作为同感是对他人痛痒的感知活动,虽然这种感知活动的结果就是一种痛痒感但这种痛痒感本身不是仁。这是因为在程颢那里仁是作为世界的终极实在的理在人身上的獨特表现形式。我们已经看到理在程颢那里本身就是一种活动,是一种生的活动而仁作为这种生的活动在人身上的特殊呈现形式就是對他人痛痒的感知及由此引起的帮助他人解除这种痛痒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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