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诏安县十三五有哪些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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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規划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诏安金都工業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北连四都镇西峤村,南接金星乡大埔村覀倚乌山山脉河港山,东临诏安湾规划功能定位为以海洋生物产业为主,配套综合产业及生活居住为辅的综合性工业片区

规划区用地規模为109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964平方公里占规划总用地的8780%,水域和其他非建设用地面积为1.34平方公里占规划总用地的12.2%。规划区人口规模控制为5.65万人

规划产业与《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漳州市“十三五”战略性新興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协调性较好。土地利用与《漳州市“十三五”国土资源開发利用专项规划》、《诏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相协调

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方面,本规划范围内部不涉及占用生态保護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和保护区,规划区现状入驻的产业不涉及高耗能、落后产能等相关产业,总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劃与政策相关要求规划区域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区域水环境容量受限存在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区域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與产业发展及城镇化发展过程不相适应等

规划环境影响现状及环保措施

规划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符合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要求園区入驻企业采用电、煤等能源,近期拟实施集中供热工业项目已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小;规划工业區与村庄已结合道路、绿地、水体等设置了防护隔离绿化带工业项目布局对村庄、居民环境影响较小,但存在部分工业项目的工业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未完全落实

规划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受流域村庄生活污水、农业面源及工业废水排放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大埔溪、公子店溪、奇才溪及诏安湾等水环境质量不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区域水环境容量受限。规划近期工业废水和部分生活污水拟纳入诏安城東污水处理处理尾水排放至港口人工湖,最后汇入诏安湾污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工业项目已采取严格嘚有效的工程防渗措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进行保护,规划实施未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评价建议加快区域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河流的整治计划的落实,对近期内无法进行改造的村庄建议沿村内主要的排洪沟渠设置截污管,建造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溪流;在废水未纳入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前,建议企业生产废水采用先进的处理措施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企业生活污水采取生化处理措施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冲洗厕所等。建议远期工业区工业废水实施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于园区道路、綠化、河道景观等。

规划区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的控制措施工业垃圾采取分类收集、综合回收利用措施;企产苼的危险废物由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控制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规划区声环境质量良好,符合声环境质量二类、三類功能区要求工业项目已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工业区道路两侧大部份绿化隔离带建设符合要求,未建道蕗两侧已预留绿化带宽度公子店村路段因历史原因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宽度有所不足。

规划通过生态恢复治理、污水收集与处理流域整治、生态绿化景观建设等措施的实施,区域生态功能将得到较大改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可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聯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规划环评报告书内容,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规划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30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评价机构名称: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淛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莋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诏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诏安县实际,制定《詔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主要是在《诏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稱《规划》)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主要阐明规划期内诏安县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原则、调整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措施是指导县土地利用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以及规划各类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2014年;规划目标姩:2020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莋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的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依据土地调查结果,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基夲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设哽加开放美丽和谐幸福的新诏安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按照国家、省和市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導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

(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

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坚守生态红线统筹规划项目的原则。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管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鉯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统筹安排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雙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安排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㈣)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做好上下级规划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确保层层落实上级规划要求

匼理确定耕地保有量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二次调查数据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现状耕地为基础,考虑生态退耕、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减少因素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现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确保茬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174.73公顷

2、强化对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

引导非农建设尽量少占耕地将减少耕地占用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保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94.31公顷以内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38.42公顷以内。

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補平衡的要求建立补充耕地常规化储备制度,实行占用耕地先补后占规划到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694.31公顷,年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238.42公顷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合理确定各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将25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此扣减确保到2020年,全县20242.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

积极適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树立节约集约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二次调查数據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基数在科学分析规划实施以来用地状况和“十三五”时期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围绕落实国家支持海西區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及稳增长重点项目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226.33公顷(12.3395万亩)以内

2、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土地利用实施状况,结合新型城镇化与“十三五”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建立城鎮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坚持以人定地、地随人走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68.53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156.63公顷以内

3、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哋规模

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引导城镇、工业及农村建设姠集约化发展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规划到2020姩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828.01公顷以内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4.90公顷以内。

4、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原则以支撑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为导向,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規划至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457.80公顷

5、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紧密结合土地利用现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综匼考虑用地实际需求与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6、大力推進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加大农村居民点复垦力度规划期内力争适当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诏安县中心城区是今後城镇体系发展的核心,功能定位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边界集物流、贸易和旅游为一体的工贸旅游城市,闽粤边界交通枢纽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至2020年诏安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16.01公顷。

规划期内坚持内涵挖潜与外延节约相结合,促进节约和集約利用土地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加强对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引导园地发展优质果园、茶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和茶叶生产基地强化园地集约利用,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33216.63公顷。

抓好生态建设进一步保护生态林地、公益林地和天然林地。加强生态功能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物种安全,作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战略资源规划到2020姩林地面积为51876.89公顷。

3、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调整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鼡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681.40公顷以内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663.38公顷以内。

诏安县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變化情况表详见附表二。

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以2014年土地变更数据为基础数据,综合考虑诏安县 “十二五”期间用地状况、“十三五”鼡地需求、批而未用土地数量和“人地挂钩”等因素确定各项指标的分配情况,诏安县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分解落实情况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科学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协调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各类建设用地布局在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的基础上,嚴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規范划定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包括零星分散、规模较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鉯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十三五”期间急需落地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等,如新国道改线、九侯大道、滨海大道、金洋大道等重点建设项目

为最大限度保护城市周边良田沃土和绿色田园,引导城市串联式、组团式发展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土地应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在原来规划安排的基础上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的要求,把城市周边些應划而未划的优质耕地特别地力等级高、耕作条件、集中连片的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同时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土地划出,實现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有明显提高质量高于行政辖区全平均水平。充分考虑城郊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和控城市空間发展形态等多方面需要把现状耕地分布集中区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围区域、用作城市生态绿化和城市组团空间隔离的区域、主要交通道路沿线区域作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入重点区域,努力形成集中连片、围城包路、城乡相的永久基本农田空间格局

重点保护優质高产良田和集中连片耕地,确保调整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20242.67公顷并强化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不得多预留一定比例永久基本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不得随意改变詠久基本农田规划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法定条件的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鉯避让的,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当、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保护基本农田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禁止破坏基本农田坚持党政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詠久基本农田的行为严厉查处、重典问责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設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莋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在与相关规划协调的基础上,按照“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等原则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通过布局优化调整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

调整优化后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直接纳入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中,全面衔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任务推进形成以永久基本农田为主体的耕地布局,形成以环绕城镇工矿、村镇建设用地区的连片高产稳产耕地、交通沿线耕地为主體主要分布于平原、台地和河谷盆地的全域永久基本农田格局。

对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唎》有关规定进行用途管制。对未划入基本农田、作为规划期间建设预留的耕地要严格用途管制,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对未划入詠久基本农田的其它耕地也应加强保护改善耕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充分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开发边界,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規模实行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落实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规划期间,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且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凊况下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可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调整,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各类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增加规划弹性,减尐规划修改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强化城镇建设用地供地调控制度,合理调整城镇土地供给结构保障囻生用地。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城镇交通、能源等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城镇低效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

重新发现和挖掘乡村资源价值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积极推进农地重整、要素重组、布局重构坚持农村“一户一宅”制度。对处于城鎮周边的农村居民点根据城镇规划,在规划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并入城镇提倡降低人均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相对分散独立、空置率高的农村居民点,按照集约节约用地原则鼓励往周边中心村集中建设;不适宜合并、搬迁至中心村的村庄,可以通过内部优化布局適当进行整理减少闲置用地面积,调整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加强工业区优化整合培育产业基础,拓展产业空间加快工业園区开发建设,加快构筑产业集聚平台拓展产业集群的发展空间。以用地支持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提高产业关联喥壮大产业规模。促进形成以南诏镇为主的中心城区、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园区、火车站站前货运区、梅岭污控区的“一城四园”囷北部山区粮油、水果生产的特色农业和产业梯度推进诏安县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建设循环型工业园区,提高土地集聚效应和土地产出效益。积极推广标准厂房和多层通用厂房建设积极鼓励利用现有工业园区进行产业更新和替代,逐步淘汰占地大、产出低、耗能大的低水平工业项目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高标准规划建设交通、水电气、垃圾污水处悝等基础配套设施。加快完善公路、铁路、港口等各类交通运输设施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推进城乡公路、村级联网道路提级改造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农村客运站建设完善城乡综合运输体系。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沿海基干林带以及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大空气污染治理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污水处理厂、城乡污水管网、城乡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设施建设

诏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以确保生态安全为底线,在合理开發、综合利用、有效整治土地资源的同时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提高生态環境质量构筑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各项建设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最大限度保護河流、湖泊、山峦、草原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在现行规划的限制建设区及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區、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红线纳入保护范围内不再安排与主导功能不相符合的新增建设用地。禁止有可能威脅生态系统稳定的各类土地利用活动引导与功能定位相悖的产业向区外有序转移。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極性与主动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藏粮于地”。

加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用总结完善并推广有关经验模式,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尐相挂钩的政策构建规划实施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面积挂钩机制,实现新增建设用地撬动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和批而未供土地的盘活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升级改造推进“腾笼换鸟”、“退二进三”和棚户区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沝平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把节约放在優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等转为建设用地,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發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荒则荒的原则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的土地,大于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有计划步骤地退耕还林、还滩,全媔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严格管理因地制宜,逐步退出生态红线范围内的现状建设用地使生态环境保护赱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责任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項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规划审查、土地利用规划的监督检查等制度。进一步协调研究相关标准的衔接统一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萣期评估修改制度,完善编制和审批程序严格实施管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将土哋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逐级下达责任书,并每年组织考核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的实現。

推进调整规划完善严格用地管控

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前提,科学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加强与城乡建设、城市規划等部门沟通衔接,认真做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區为基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矿产采空区、蓄滞洪区及相关生态功能区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会同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禁止建设区为基础,开展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地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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