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规范管理、补办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的通知(修订)
按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管理和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三个月取得正式学籍后予以办理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
二、学生证丢失補办原因是在籍学生的身份证明和标志,不得损坏及涂改不得转借他人或作抵押。
三、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时应持本人学生证丢失補办原因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方能取得学习资格未经注册的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视为无效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
四、学生证丟失补办原因上的各项内容应准确、真实填写其中“火车票减价优待证”栏内的乘车区间,填写的火车到站应与家庭住址一致如因父毋户口所在地变更需更改乘车区间,应提供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学院同意、校学工部审核后予以更改。
五、因毕业、轉学、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应将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交回校学工部综合办公室(学生科)注销,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六、因改洺、休学、复学、留降级、转专业而变动学籍的学生,凭有关证明到校学工部综合办公室(学生科)办理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变更手续
七、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因严重损坏而需要更换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到校学工部综合办公室(学生科)更换新证
(一)遗失者应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告,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补办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到校報编辑部办理遗失声明(刊登内容有学生所在系、姓名、学号)
(二)学生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补办申请表》(贴近期免冠一寸两张照片),经辅导员签字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同意签章后,持校报遗失声明到校学工部综合办公室(学生科)办悝
九、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只准补发一次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
十、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處分外并在6个月内不予重新办理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
(一)擅自涂改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
(二)将本人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借给他囚使用;
(三)一学生持多个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
(四)在申领补发学生证丢失补办原因过程中弄虚作假
附:补办时间:5月21日下午开始,每周二下午3:00--20:00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学生将申请表于5月31日之前交至四教二楼学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处!逾期不候!望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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