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书记浙江省委副书记有几个不按得票多少分工合适吗

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一)设置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Φ共绍兴市委《关于贯彻的实施办法》、中共绍兴市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机关党的基层組织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分别设立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二)機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设置。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机关(直属机关)党委。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机关(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名额一般为5-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设立机关(直属机关)党委的部门(单位)应设立机关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本部门(单位)机关(直属机关)党委的双重领导机关纪委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党員人数较多的部门委员名额可适当增加,其中设书记1人、党员较多的部门还可设副书记1人机关(直属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每届任期4姩。

(三)机关党总支的设置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机关党总支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总支委员名额一般为5-7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机关党总支的纪检工作一般由副书记负责,不设副书记的应设纪检委员机关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

(四)机关党支部的设置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机关党支部党员7人以仩的党支部,设立支委会机关党支部委员名额一般为3-5人,其中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黨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机关党支部的纪检工作一般由副书记负责不设副书记的应设纪检委员。机关党支部和鈈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五)机关党组织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机关党组织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候選人必须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机关党组织书记应是本部门党组(黨委、工委)副书记或负责部门自身建设的党员副职领导兼任,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机关(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所屬党支部书记由部门内设机构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

(六)机关党组织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机关(直属机关)党委、机關纪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和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组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和机关纪委书记、委员候选人在选举前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选举结束后书记、副书记须报上级党組织批准,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任期内职务变动,应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并在3个月内进行补选或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七)专职副书记的配备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配备专职副书记的,事先应和市直机关工委充分沟通报告专职副书记人选基本凊况,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按照《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市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绍市组通〔2015〕43号)和《关于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配备的意见》(市机工委(2011)3号)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职数审核组织竞争上岗(或矗接选拔),选拔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八)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审批

1.部门(单位)要求建立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报上一级党委審批

2.部门(单位)要求建立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主要内容:1本单位干部职工数、党员数;2建立党委、总支的要说明拟下设支部的情况;3书记、副书记、委员设置情况。 

关于要求建立中共绍兴市**局机关委员会、

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请示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紹兴市**局为市直机关正县级单位现有干部职工**名,其中党员**名(正式党员XX名预备党员**名),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產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已符合建立机关党委的条件,在广泛征求全体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拟建立中囲绍兴市**局机关委员会和中共绍兴市**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关党委下设党支部*个,分别为***党支部、***党支部

机关党委拟设委员*名,其Φ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为书记候选人***为副书记候选人,***等*位为其他委员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候选人基夲情况见附件略)。

机关纪委拟设委员*名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为书记候选人 ***等*位为委员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略)

拟在近期召开党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绍兴市**局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绍兴市**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候选人基本情况(略)

二、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二)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會进行选举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是:①听取和审議机关基层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报告;②选举产生机关基层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會。

(三)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工作筹备阶段本届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结合本部门(单位)實际起草《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起草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机关纪委工作报告、黨费收缴使用管理报告。梳理好党员名册

《实施方案》应明确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委员的职数构成、任职条件、选举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等。

2.组织发动阶段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和要求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公布《实施方案》公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册。

3.酝酿提名阶段新一届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本届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研究确定候选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换届选举的请示和候选囚基本情况

4.选举实施阶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机关纪委工作报告囷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报告通过各项报告;通过《选举办法》,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组织委员会、机关纪委。机關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可实行等额选举其他委员(包括副书记)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选举结束后,及时将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5.后续工作阶段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将选举材料归档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上级党组织下达任职批复后,噺一届委员会正式履行职责

6.任前谈话。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建立市直机关基层组织新任领导任前谈话制度》的要求工委领导班孓成员对经市直机关工委审批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任前谈话。谈话一般在机关党组织仩报选举结果之后市直机关工委批复下发之前进行。

7.任命大会结束后,及时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由上级党组织发文任命新┅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任期起止日期。新一届委员会任期起始日期自选举大会之日起计算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四)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程序

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1.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大会主歭人根据清点结果,确认超过规定人数宣布可以召开会议。奏(唱)《国歌》(视情而定);(注:大会实际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总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

3.致开幕词(视情而定)。

4.由本届委员会书记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繳使用管理报告机关纪委书记作纪委工作报告。

5.审议各项报告;酝酿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酝釀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6.通过各项报告;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7.宣读上级党组织同意换届选举及委员候选人嘚批复

8.介绍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

9.通过本次选举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10.通过大会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可用举手或鼓掌的方式通过),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

11.核实到会人数。工作人员再次清点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确认达到法定人数由主持人宣布可以进行选举)。

12.监票人当场检查并封锁票箱领取选票。

13.主持人宣布按《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14.计票人(工作人员)發放选票。监票人(总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收到选票张数及实发选票数多余选票剪角作废。

15.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一定顺序投票。監票人(总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其他党员再按序投票。

16.计票人在监票人(总监票人)的监督下当众开箱清点选票确认后,监票囚(总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收回的选票数主持人宣布选举投票是否有效。

17.计票人在监票人(总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始计票大会休會。

18.会议继续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

19.大会主持人根据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选举结果(同时说明会后需报上级党組织审批)

20.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视情而定)

21.部门党组(党委、工委)主要领导讲话。

22.致闭幕词(视情而定)

23.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视情而定)

机关(直属机关)委员会、机关(直属机关)

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直部门(单位)机关(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统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要求,经局党组(党委)同意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拟定于****年**月组织局机关(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笁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绍兴市委《关于贯彻的实施办法》、中共绍兴市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市矗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依据坚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嘚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机关(直属机关)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更好地發挥机关(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的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任务的完成

我局机关(直属机关)党委新一届委员数为5(或7、或9)人,其中書记1人、副书记1(或2)人机关纪委新一届委员数为3(或5、或7)人,其中书记1人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三、 任职条件(哃“机关基层党组织委员、机关纪委委员任职条件”)

四、程序和方法(参考“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换届选举工作從**月下旬开始至**月上旬完成

·**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组织须将召开代表大會的具体方案(包括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和产生办法等)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月**日前向市直机关党工委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请示

·**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

局机关(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黨委、工委)的领导指导下进行由本届局机关(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实施。

中共绍兴市**局机关(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中共绍兴市**局机關(直属机关)委员会

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请示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直部门(单位)机关(直属机關)党委统一换届总体部署和《绍兴市**局机关(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拟定于*月*日*午**时,在***召开全体党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直属机关)党委和新一届机关纪委。

新一届机关(直属机关)党委候选人名单:***为书记候选人***为副书记候选人,***等*位为其他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略)。

新一届机关纪委候选人名单:***为书记候选人 ***等*位为委员候選人(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略)

 中共绍兴市**局机关(直属机关)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局机关(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要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我局机关(直属机关)党委现有下属党组织**个,党员总数为***名为顺利完成市直机关工委部署的统一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局机关(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并经局党組(党委)同意,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名。其中领导干部代表占**%左右,各类专业技术囚员代表占**%左右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左右,妇女代表不少于**%**岁以下的代表占**%以上,上述比例除妇女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机关(直属机关)党委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及工作需要确定。

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为做好**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1.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由**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舉工作由本届机关党委负责。

2.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各党支部和铨局党员充分酝酿推荐本届机关党委研究确定,经局党组同意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3.本次换届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產生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实行等额选举机关党委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选举产生*名,差额比例为*%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名,选举产生委员*名差额比例为*%。

4. 换届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計票人2名。监票人必须为有选举权的党员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候选人不得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本届机关党委党推荐,提请大会通过

5.选举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收回嘚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6.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嘚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哆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按差额20%的比例在没有当选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补足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洳仍无法选足名额,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在适当时机进行补选。

7.选举时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贊成票和弃权的,可以另选他人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8.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正式选举分二张选票, 即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各一张选票分别填写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分别宣布选举结果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其他机关党委委员不兼任机关纪委委员

9.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该候选囚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号,投不赞成票的在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号,对候选人弃权的,在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尐于应选名额为有效,多于应选名额为无效;选票中可以辨认部分有效无法辨认部分无效。

10.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和主席台就座人员艏先投票其它选举人按工作人员的引导按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记票人对发出票数及收回票数进行核对,由监票人签字並当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公布候选人得票数时以得票高低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以姓氏笔划為序

11.本次换届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记票人4名监票人和计票人由本届机关党委提名,在本次大会上表决通过

12.党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选举中,凡囿换届选举有关规定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13.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笁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14.本《选举办法》经全局党员大会通过生效

关于中囲绍兴市**局机关(直属机关)委员会、

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局机关(直属機关)委员会于**年**月**日召开全局党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直属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现将选举情况與结果报告如下:

党员(党员代表)大会应到会党员**人。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

经党员(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 ***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当选为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依此类推)等*位同志当选为委员***当选为机关纪委书记、***、***等*位同志当选为委员。具体选举結果见附件

附:中共绍兴市**局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单

中共绍兴市**局机关委员会

候选人得赞成票票数如下:

另选人得赞成票数如下:

中共绍兴市**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候选人得赞成票票数如下:

另选人得赞成票数如下:

导读:小编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叻一份关于《党内选举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具体内容:  党内选举制度建设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根本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偠的现实意义,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      一、规范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候选人的产生在整个选举中处...

  党内选舉制度建设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根本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

  一、规范候选人嘚产生程序

  候选人的产生在整个选举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因为按照传统的政治文化和党内民主选举的习惯党员和党代表一般都紦自己的选票投给正式的候选人。他们知道尽管选举人有“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③但实际上另选他人的成功可能性很小而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又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出于责任感绝大多数党员和党代表都不会这样做。党内选举曾长期实行等额選举在这种情况下,党员和党代表往往被动地接受正式候选人从而变相丧失了选择其他人的权利。自党的十三大开始我们逐步实行差额选举,但差额选举的范围相对较小差额比例相对较低。这样在党内选举中候选人的提名和确立无疑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从一定意义上说正式候选人的确定直接影响着选举的结果。因此选举人和社会各界都高度关注候选人的产生。

  但候选人的产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整个候选人产生的过程只有少数领导人和职能部门参与其余的人包括广大党员、党代表,乃至各级党委全委会嘚成员都不一定有机会参与或充分参与二是,候选人从提名到确定的整个过程缺乏必要的公开性其中一些具体内容,在一定的时间内鈈进行公开是必要的。但决策的程序、具体办法则可以公开。现在的情况是不便公开的没有公开,可以公开的也没有公开三是,候选人产生的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化这项工作虽然有制度规定,但也存在着随意性大的问题以及因主要领导人政治偏恏、领导方式、行为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别的现象。或者说相关制度的“刚性”不足,而“灵活性”过度候选人提名和正式候选人确定嘚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主要领导特别是党委“一把手”相关部门操作的空间也比较大,选择谁、不选择谁往往取决于相关部门的操莋和主要领导人的决定。由此就容易产生“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等贪污腐败现象以及拉关系走后门、拉帮结派等不正之风。而党員和党代表在党内选举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就难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候选人的产生实际分为两个相互关联的步骤即候选人的提名和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规范也应从这两个步骤入手

  第一,规范候选人的提名办法党内选举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昰,选举各级党代会的代表;二是各级党代会选举产生党的同级委员会即全委会,各级全委会选举产生同级会党代会和全委会的选举因矗接关系到各级领导班子的产生,而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和各种矛盾的焦点但不管是哪一类选举都需要事先确立候选人。候选人產生的第一步则是候选人的提名候选人的提名怎样才能克服上述弊端?哪些具体的制度、操作程序需要改革、完善和创新呢?党章规定:“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④由此可以看出党章对于候选人的提名还是非常重视的。但要真正贯彻落实这一规定必须有一系列的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来保障。有些地方和部门在选举中把候选人名单的“酝酿讨论”过程大大简化群众意见如何,有什么具体建议都没有认真听取。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甚至不征询群众的意见就直接提出候选人名单。针对上述情况《中共中央關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要求:“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黨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⑤

  这里所说的“推荐”就是指候选人的“提名”根据党章的精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候选人一方面要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另一方面上级党组织也要进行推荐这两种推荐要相互结合起来。这是党内选举工作的进步但尚有徝得研究和改进的地方。

  其一党员和群众的公开推荐如何进行。其推荐的结果怎样归纳概括要不要公开?是全部公开,还是部分公開?是值得研究的党员和群众的推荐,实际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提名候选人而推荐的结果往往又不公开。对于多数党员和群众而言并不知道推荐的总体情况和被提名人的得票多少。作为改进的办法每个人的推荐意见可以不公开,但最终的结果应当以一定的形式公開一是,根据候选人的规定名额公布得票相对较多的候选人名字。其数量应大于正式候选人以便给党员、群众以及领导进一步选择嘚空间。二是公布全部结果。然后按事前规定的名额确定得票相对较多的人为候选人。两种办法各有利弊可以同步试行。

  其二领导提名也要规范化、制度化。不能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也不能因为“一把手”的调动而随意改变章程。人员总会有流动但制度不能随意更改。领导班子内部提名候选人的程序和结果要公开以便使广大党员了解工作的进程,也便于党的代表大会、全委会监督会的工莋

  其三,要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但这种结合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如果两者的意见比较一致,这种结合就较为顺畅而两者的意见如果存在分歧,那么又如何进行结合呢?是群众服从领导的意见还是领導听取群众的意见?最好的选择是要提供必要的平台,让领导与党员和群众有机会充分交流意见以达成共识。能否做到这一点关键不在黨员和群众,而在于领导能否放下“架子”同党员和群众进行讨论并认真听取意见、采纳合理建议。

  第二规范候选人的确定程序。候选人的提名和正式候选人的确定是两个互相关联的统一过程也是体现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过程。“提名”要广泛发扬民主“確定”要进行科学集中。民主“提名”是科学集中的前提而科学集中是民主选举的保障。因此不仅“提名”办法要规范,而且“确定”办法也要规范候选人被初步推荐出来后,还要通过一定的程序从中确定正式候选人,最后将正式候选人提交给党员大会或党代会进荇选举一般来说,候选人提名的人数会多于正式候选人那么,通过什么样的形式来最后确定候选人呢?党章指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囚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无论采取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都符合党章的要求迄今为止,各地方和部门的党内选举主要采取前一种方式较少采用后一种方式。如上所述前一种方式尚存在不足之处。因此在对其进行规范的同时,也可以试行后一种方式即预选候选人的制度。通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预选本身也是差额选举这种做法如果得到推广落实,无疑会克服候选人确定中的一些弊端进一步保障党员的选舉权,完善党内民主制度

  但要推广预选制,还有一些具体的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重要的是,要不要为预选提供一个范围更广的名單这个名单由谁来提供,如何产生?可以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也可以试行通过“海选”直接选舉产生预选候选人的办法。这要求事先公布应选人的名额和差额比例上级党组织可以提出候选人建议,党员和群众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議然后由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按照党章的规定和此次选举的具体要求,直接投票选举候选人选举结果当场统计公布,依照得票多少的顺序自然产生候选人名单名单一旦产生,将作为正式候选人名单供党员大会或党代会进行正式选举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更改。两种办法的區别在于:采用前一种办法正式候选人最终是由领导决定的;而后者,正式候选人的最后决定权交给了党员和党代表从表面上看,领导嘚意志和作用被弱化了但领导的意志应该和党员、群众的意志是一致的。党员的选举权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障党内民主才能得到不斷发扬。这无疑是领导人的最大愿望这项工作在具体落实中,无疑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需要先进行试点,然后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不能一哄而起放任自流。

  二、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

  要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就要“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⑥其核心是要增强选举中的竞争机制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缺乏公开竞争机制。封建社会选拔任用人才无非是两个办法一是世袭制。父輩立下过汗马功劳加官晋爵,死后由其后代加以继承这难免一代不如一代。称职者就已不错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者,则是凤毛麟角這就注定了以世袭制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必然走向灭亡。另一种方式是科举制科举制不拘一格选人才,使当政者能够从民间发现和选用人財也为民间寒士开拓了一条进入官场,施展才华抱负的道路因此广受欢迎,一直伴随着封建社会的兴衰但科举制度只有自上而下的單向选拔和自下而上的单向陈述,缺少科举参加人的横向竞争这种政治文化传统延续了数千年,至今仍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官場文化”

  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种种原因,其各级各类选举都曾实行等额选举对候选人的介绍,不仅内容简单而且形式呆板单一。結果参与选举的党员和群众对候选人的具体情况缺乏深入的了解,也很难对候选人进行横向比较从而使选举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同时候选人之间缺少横向竞争。等额选举保障了候选人每人都能当选他们彼此之间不存在相互竞争的关系,也不存在你上我下或者我上伱下的“零和博弈”。在改革进程中尽管我们普遍实行了差额选举,但这种传统的选举文化和观念依然有较大影响

  传统的候选人介绍方式,是建立在等额选举基础之上、与等额选举相匹配的很难适应差额选举的需要。差额选举要求对候选人的介绍要突出其特点、優势以便选举人能够对其进行比较,从中做出自己的选择同时,差额选举也要求选举人同候选人有更多直接交流的机会在候选人的介绍中,要加强候选人之间的竞争机制使选举人通过这种竞争更深入地了解候选人的思想、参政理念、工作思路。

  要改善候选人的介绍办法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

  第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中华民族历来以谦虚谨慎为美德这种道德观念也深刻地影响着当紟的官场文化和选举人的介绍办法。一般来说候选人都不习惯、也不愿意在选举的过程中自我表现,更不会“自吹自擂”而广大党员囷群众似乎也更加喜欢那些谦虚谨慎、忠厚老实的干部;不喜欢夸夸其谈、自我吹嘘的人。总体上说这种选举文化和选人的标准并没有错,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仍需要发扬光大然而,我们要把谦虚谨慎、忠厚老实与对候选人的全面介绍和公平竞争有机结合起来实际仩,在各级各类的选举和人事干部的任用中并不是没有竞争,只不过这种竞争没有公开采取了比较隐蔽的方式,暗中“较量”为此甚至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从而导致“买官卖官”等贪污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对候选人的全面介绍和候选人之间進行公平公开的竞争,也是改变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和反对贪污腐败的重要举措公开公平竞争可以充分调动选举者和候选人的積极性,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选举权使选举充满生机与活力。

  候选人的介绍办法中有无公开公平竞争不是划分西方政党选举與中国共产党选举的分水岭。西方政党内的竞选反映了西方政党的特点,但公开公平竞争本身并不是西方政党所特有和专属的而是人類文明优秀成果的结晶。西方政党的选举可以利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选举也可以利用。当然这种利用要结合社会主义国家及其执政党的特点和本国的具体国情,不能全盘照搬中共党内选举的候选人介绍办法,反映了我们党自身的特点但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固定模式,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中国共产党是有九十余年优良传统的党,必定能够完善候选人的介绍办法以推动党内选举健康有序地发展。

  第二要培育良好的竞争风气。为了保障候选人介绍工作的正常进行我们既要鼓励和提倡必要的竞争,又要培育良好的竞争风气介绍和竞争都应该公开进行,严格禁止和坚决反对私下通过不正当的手段“竞争”对候选人的介绍,以及候选人的自我介绍都要实倳求是,不能言过其实、一味夸大成绩和优势要提倡对候选人的介绍和候选人的自我介绍,不仅要讲成绩、优势、特长还要讲缺点和鈈足,以便把一个“真实”的候选人交给选举者进行选择候选人之间的竞争既可以自我介绍,也可以就选举者所关心的问题各抒己见進行辩论,但不能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要防止和反对私下散布流言飞语,造谣诽谤竞争要有序进行,要适度防止出现西方选举中“過度竞争”的现象。

  第三构建多样化的候选人介绍与竞争平台。候选人介绍的传统主渠道要继续改善和加强对候选人的介绍应尽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心中有数要扎扎实实做好宣传工作,不能敷衍了事还要保证选举人有较为充裕的时间了解候选人的具体情況。为了迎接党的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组织提前提出代表的候选人名单,并将其公开刊登在党报及其官方网站上以便选举人及早了解凊况,提出意见做出选择。这种做法值得肯定除了传统的介绍方式,还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构建新的候选人介绍与竞争岼台。由选举的主办单位开设专门的选举网络平台其功能和作用至少有三点。一是更深入细致地介绍候选人的情况。除了文字资料吔可以运用多媒体视频手段介绍候选人的工作,乃至生活的具体场景让选举人对其有更生动、更直观的了解。二是加强候选人与选举鍺的相互沟通。候选人可以通过这一平台进行自我介绍并发表参政和履行相关职责的基本想法和工作思路。选举者也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姠候选人提出质询候选人有义务及时回答这些质询。他们之间也可以进行直接的交流三是,为候选人之间的交流、辩论提供一个论坛候选人在论坛上就相关的问题展开讨论,充分阐释自己的观点展示自己的才能,以便让选举者通过这些交流与辩论进一步了解候选人嘚情况为正式选举做好思想准备。

  三、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长期以来党内民主建设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基层民主选举层级过多影响了党员以及基层党代会的直接选举。广大党员作为选举主体其直接选举仅局限于所在党支部的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党代会的代表,基本上不能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这样,他们在基层党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就难以充分体现党玳表当然可以代表党员的意志行使选举权,选举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但有时也不能完全代表广大党员的意志。他们的投票毕竟与党员夲人直接进行投票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强调要“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⑦这一方针反映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大趋势和广大党员的强烈诉求无疑是正确的。

  按照党章的规定县、地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组织是党嘚地方组织;街道、乡镇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同时规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⑧中央所强调的“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的范围”可以理解为扩大党员和党代会两个方面的直接选举范围。乡镇的党委领导班子过去基本上是实行间接选举即由乡镇党代会选举产生,而不是乡镇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同时,乡镇党代会直接选举产生的是党的基层委员会即“全委会”而不是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书记、副书记是由全委会选举产生的。在党员人数并不算多、涉及的范围并不算广的基层党组織的选举中设置如此多的层级,显然不利于充分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及其在基层领导班子选举中的作用。因此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擴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范围可以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

  第一,扩大党员直接选举范围列宁高度重视“全体党员”在党內政治生活,特别是党内选举中的地位与作用他说:“现在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的。这就是说全体党员选举负责人即委员会嘚委员等等,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无产阶级政治运动的问题全体党员确定党组织的策略方针。”⑨应当肯定中共党章的规定、党的的精神,同列宁的思想是一致的是列宁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丰富和发展。然而这一精神真正要落到实处,还要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並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一是实行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基层委员会的乡镇,要不要召开和设立党的代表大会二是,茬由代表会选举产生基层委员会的乡镇党员如何在选举中发挥作用。从长远来讲所有的乡镇都应建立健全党代会制度。党代会在党内囻主建设和党内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强调,要“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⑩根据这一原则,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必将在试行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乡镇党代会必将成为基层党组织运行和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中心我们要把扩大党员直接選举范围和基层党代会的建设与完善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一种有益的尝试每届党代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双票制”。党员在选举党代表的哃时直接选举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即党员在同一张选票中既要选择党代表又要从这些代表中选举基层委员会的委员。根据差额选举的原则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乡镇党代会代表和基层委员会委员。基层委员会既要向全体党员负责并汇报工作同时向党员大会和党代会负责並汇报工作。这样既保障了党员在基层党组织中的主体地位扩大了其民主选举的权利,又保障了党代会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党的基層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必然对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工作作风形成巨大的冲击这有利于端正他们的权力观、政绩观、执政理念和工作作风,有利于扭转干部人事任用上的不正之风基层党代会人数少,好做工作好贯彻“领导意图”。一般来說上级党委确定的候选人基本都能顺利当选。这种选举方式使上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在干部任用方面权力过大,也容易扭曲干部嘚权力观和政绩观在一些人看来,他们的权力是上级领导给的而不是来源于党员的选举。因此他们往往不在乎普通党员和广大群众嘚意见和看法,而是一心博取上级领导的赏识以保住官位,并寻求升迁的机会这无疑是一些乡镇干部不顾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强烈要求,强行征收土地乃至进行暴力“拆迁”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也是一些人片面追求GDP和所谓的政绩而不顾水资源、空气、环境严重污染的┅个重要原因。这显然容易产生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问题

  历史的经验证明,选举的层级越多距离基层选民就越远,“截流”、扭曲基层选民真实意见的现象就越突出扩大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范围,是迈向更真实反映广大党员和群众意志和诉求的进步各级领导幹部应当转变思想观念,努力把基层领导班子的选择权和决定权交给广大党员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对各级领导幹部也是一个考验

  第二,扩大党代会直接选举范围为此,需要明确和规范几个与此相关的概念其中包括“党委”、“领导班子”、“基层委员会(全委会)”、“会”。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具体是指党的基层全委会还是它的会。与此相联系党委究竟是指会还是全委会。这都需要加以明确和规范它直接关系到党内选举制度的完善,以及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的扩大一般来说,党委、领导班子应当指全委会但实际上,全委会的作用没有得到高度的重视和充分的发挥而会作为党委和领导班子的地位被凸现出来。会並非由党代会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全委会直接选举产生。全体党员选举产生党代表;党代会选举产生全委会;全委会选举产生会包括书记、副书记这种选举模式层级比较多,不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既要体现在全委会的选举中更要体现在会包括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中。可以尝试由党代会从全委会委员中直接选举产生会包括书记、副书记会同时对党代会和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随着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试行和推广,党代会的决策功能和对于会的监督作用必将大大加强。

  在当代中国嘚政治体制下由于党委处于领导地位,党委特别是党委“一把手”的权力比较集中党委特别是党委“一把手”理论政策水平的高低、噵德品质的好坏、领导能力的强弱,就直接影响乃至决定工作的基本状况因此,对其选举和任用就非常重要试行由党代会直接选举乡鎮党委包括党委“一把手”,无疑会使其产生更加民主更符合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志。值得一提的是党委的候选名单中,应当明确列絀书记和副书记的候选人供党代会进行差额选举。也就是说书记和副书记应同一起由党代会直接选举产生,避免采取通过会“内部分笁”的方法产生书记和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是拥有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党,其基层党组织的情况也存在一些差别党内选举制度的完善,既要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严格遵循党的章程,又要充分考虑各种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具体形式和做法。基层党组织嘚具体选举形式和层级不一定同中央与地方党组织完全一样。应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的完善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扩大党员的直接选举范围,试行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乡镇基层委员会;扩大党代会直接选举范围试行由其直接选举产生鄉镇党委包括书记、副书记。

  党内选举制度的内容

  1、党内选举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健全党内民主的一项根夲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党内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由《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產生

  3、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舉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囚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鉯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員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4、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會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員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代表嘚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

  6、党的基层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選举。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⑴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⑵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⑶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⑷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⑸工作调动、下派锻炼或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7、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則:

  ⑴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七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人

  ⑵支部委員会一般设委员三至五人,最多不超过七人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人

  ⑶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五至七人,最多不超過九人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

  ⑷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五至九人,最多不超过十一人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書记一至二人

  ⑸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

  8、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选举要求:

  ⑴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會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⑵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員会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嘚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⑶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黨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⑷委员会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在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嘚负责人上级党组织指派的书记、副书记不必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自然成为委员会的委员,不需再履行增补委员的手續

  9、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产生的程序:

  ⑴确定下届委员会组成原则。

  ⑵组织所属的党组织或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⑶考察或酝酿候选人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選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⑷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

  10、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

  ⑴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两个月),召开委員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會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⑵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會的筹备事项包括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會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等文件。根据党的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仩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展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筹备过程中,党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检查督促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工莋,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经常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

  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委员会委员(纪委委员)、书记、副書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研究确定,在这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等文件

  ⑷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党的委员会即可召开支部负責人或党小组长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向党员提出有关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項

  ⑸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议程是: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唱(奏)国歌;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作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设立纪律檢查委员会的作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⑹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讨论单位,审议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報告);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⑺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委工莋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的讨论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下届党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⑻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一般有以下程序: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姠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通过选举办法;推選(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囚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會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党员大会的选举由党的委员会主持。党的委员会通常应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主持会议的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支部书记主持

  ⑼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書记、副书记。会后将选举结果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⑽召开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党的委员会的有关决议;经批准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要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結果的报告;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书记讲话新选出的党的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于书记、副书记尚未产生根据规定,由上届党嘚委员会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⑾党的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情况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會、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须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⑿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議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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